字与人
作家:唐僧。
懂大哲大经,可啰啰嗦嗦,但绝对教化苍生,孙悟空72变,在他手里就是几句咒语的事儿。
写手:孙悟空。
有激情,有本事,有变化,网络江湖的大圣。
他们眼里,希望文字能变成商品,并为之奋斗。成者为王的案例比比皆是,如唐三少、骷髅精灵、安妮宝贝、宁财神等大神,已完成写手到作家的华丽转身。
文学爱好者:猪八戒。
不是写字最棒的人,却因无功利性,是真心爱字的一群人。
他们不崇拜作家,但崇拜写手。“大师兄,快去救师傅”,八戒重复了无数遍。他的确认为,只有大师兄才能救师傅。
文学爱好者,才是文学最大的消费者。
文字的旁观者:沙僧。
喜欢优美句子,不排斥无病呻吟的描写。
哥眼中,他们是最原生的文字爱好者,会以最基础、最直观的感受,表达自己的热爱和不满。对“青蝇吊客”的使用者很佩服,浑然不知该使用者是装货,比如现在的我。
丑子哥:奔波儿灞
初中学历,写字野生,写字都是跑哪儿算哪儿。只做自己门下走狗,字力不逮,混个乐呵。
第一次听《沙漠骆驼》,就爆掉了。听了十遍,半夜沉思了。第二天,看见满街的公交车,都开出了奔驰的自信。
关于好字
能变现的字,才是好字。无他。
名利、财富就是一种变现,且很优美。
商业写手——争取连载小说能多卖钱,指不定下一个《鬼吹灯》
体制作家——字集为书,公费出版,稿费多少其次,名声变现重要。
文字爱好者——基于热爱,通过学习,进入与文字相关的工作,工资可高过大部分职业。如编辑、记者、广告、创意、自媒体、撰稿人、个人工作室等。
鲁迅说过: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梦醒时发现无路可走。
梦醒时如何有路可走,鲁迅没有说,马云没有说,大夏的老涂也没有说。由此可见,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鲁迅说对了!最后,祝所有爱字之人,在快餐文化攻城拔寨的当下,少一分浮躁,坚持一份初心,前面所说的“孙悟空、唐僧”,也许就是未来最好的你。
最后,赋诗一首,格律各种出轨:
听说兔巨可变侠,揣馍爬上五月吧,
干了四轮无精华,那就现场吃个瓜。
年轻人,要求变!
这你都能瞧出来?
这你都能瞧出来?
经常选字体的人,这个认得出来
第一轮想冲精华来着,欠小七的金叶子。没冲上,第二轮其实气馁了,就是一路子混下去的。但第一轮,老认真写的,花了好几天时间哦
第一轮想冲精华来着,欠小七的金叶子。没冲上,第二轮其实气馁了,就是一路子混下去的。但第一轮,老认真写的,花了好几天时间哦
果然坑啦~我在花絮里就推测,估计写十轮也等不来结局
果然坑啦~我在花絮里就推测,估计写十轮也等不来结局
你可以天天去砸玻璃求结局。
(村口大神,你竟然成杀人王了,星星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