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题目的时候顺手打了个477,打完想起这是风云的届数,群杀才刚30场。但是仍然觉得群杀很快,从我第一次才加群杀的27届到现在,已经过了四届了。从一个对小说丝毫不感冒的我自己,到27届写生平的第一二篇小说,到后来完全放弃写小说,装模作样地看小说,我觉得我已经对小说有了一些接受的能力了。这要感谢群杀,毕竟我生平阅读小说的大部分,都在群杀里。
群杀究竟是什么呢?为什么要参加群杀?它有没有公平性……这些问题越来越大,越来越“正经”,它已经正经到不在我所关注的范畴里了,但是我仍然觉得,对于某些人来说,群杀的某个环节,曾经激起他深刻的思索和深沉的喜欢。
对于喜欢写字的人来说,群杀无疑是锻炼自己的机会。我们可以对群杀的规则和奖励的标准有任何的怀疑,但是我们无法去抹杀它对于书写的锻炼。言简意赅的人物背景介绍,丰富的情节,有感情的人物,和由文字所揭示的主题。抛开一千个评委会有的一万种评价,你自己去看,有没有那么几个干巴巴的人物原形,它们像小时候玩的那些泥巴一样,曾经经由你的思维,被以文字的形式塑造出来。
我读小说的时候从不看背景,因为人物太多,我也记不住,但是每读一篇,就会有新的感受。就我混着阅读的感受,也能从一篇篇的小说里,读到人物的鲜活,好与坏,美与丑,活泼与内敛,浅薄与深刻。
我喜欢你读懂我的字,我喜欢你喜欢我的字,书写的意义,或许出了愉悦自己,更多的也在于愉悦别人,当阅读与书写琴瑟和鸣,那种群杀的美好情致就会自然而然地展现在我们眼前。五月众生芸芸,总有人懂,有人懂,就够了。
很多时候,书写是给自己的。文字皆由心,我们抱着我们自己心爱的文字,在风里,在浪里,在人生的每一程。而它无时不刻不与我们同在,总是保持三十七度二的温度,像另一个我们自己。
就像我很喜欢我现在的衣服,虽然这个颜色不是我喜欢的那种清爽,但是我喜欢把一个小小的自我,捧在掌心里,看她衣袂飘飘的感觉,因为那时候,东风不惊,水波不兴,我的世界里,只有我爱着的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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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字,煽情一下,写给那些喜欢写字的人。
以下是自己总结。其实字数差不多了。
至于下群杀的不同目的,我说我是为了章子才下的,是不是很丢人啊。不过我说的是实话,因为我对小说很难生出喜欢,你让我说我是为了学习小说才去读小说的,我自己也会觉得不好意思。而之所以去读和混着写评,就是因为有章子奖励。而这样混着的阅读要说什么结果也没,也不对,确实通过读小说认识了一些背景角色,但是那些混着写的评论,也确实影响了写手。还好,不管我们有多么水,总会有些人打开你的字,用洋洋洒洒的真,回报你的认真。这就够了。
凑总结,凑章子,评做不了了
你霜肃的样子挺帅气。
早上好
总有有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