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灯看剑』第四轮帖子及文轰(共搜集有17帖,此为第17帖)
(作者:月小懒;提交人:小夏天;提交时间:2012/4/6 21:33:09)
狼埔军校第六期文轰游戏『挑灯看剑』第四轮轮文轰:黑炭又见黑炭,小妖又见小妖 Post By:2012-3-29 20:34:01
狼埔军校第六期文轰游戏『挑灯看剑』第四轮轮01贴:宿铁刀 :年糕
狼埔军校第六期文轰游戏『挑灯看剑』第四轮轮02贴:白鹿刀 :一生如寄
狼埔军校第六期文轰游戏『挑灯看剑』第四轮轮03贴:龙鳞刀 : 云落落
狼埔军校第六期文轰游戏『挑灯看剑』第四轮轮04贴:赤冶刀 : 林夕儿
狼埔军校第六期文轰游戏『挑灯看剑』第四轮轮05贴:麟嘉刀 :紫箫
狼埔军校第六期文轰游戏『挑灯看剑』第四轮轮01贴:宿铁刀 Post By:2012-3-29 20:29:42
不被污染地转身
我出生的时候你已经老了。我从未遇见你的年轻。
所以我以为你一直苍老。
我们其实是很亲近的人,可是我们从未深切交谈。我无法得知你平静的表象下是否潜藏着暗涌。我知道的是你的平静,永远包容。我一直以为你一直如此,所以还会继续如此。
我了解你的过往,是在已经太迟了的时候。我们已经丧失了任何沟通的可能。
我站在人群中,看着给你送葬的人流。我发现居然有两批人。妈妈说你在小时候随着母亲改嫁,所以有两处娘家。
大概是真的很不容易吧,不然再怎么也会委曲求全的。我只知道我从小就不喜欢陌生人,甚至跟熟人也不大愿意主动亲近。我一向抵拒陌生的环境,所以会在熟悉的环境廉不知耻地沉沦。而你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开始生活,会不会不习惯?况且那是一个人最初的岁月,烙下的烙痕会不会在多年后依然无法平复?
可是历史在十几年后再一次重复上演。你在那边生下一双儿女之后,重复了你母亲的生活方式,只是这一次更彻底,你连子女都没有选择要带走。
我一直在想,到底是什么让你产生如此强烈地不再停留的念头?是什么让如此温顺的你都不得不选择逃离?
我和小舅舅从未有过交集。我出生的时候他已不在。我当然无法告诉他死亡并不能除了证明你的懦弱以外真的不能证明你无辜,所以死在很多时候都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真的不知道一个人到底需要绝望到怎样的地步,才值得他连自己几十岁的老母亲都可以落下不管。他死的时候十八岁。——应该算是懂事了,而且他还特别孝顺你。——所以,一直到多年以后妈妈还在说,如果他还在,你会不会过得更好一点活得更长一点。可是这个假设都太过牵强。他给你带来了至死都无法磨灭的伤痛。你在一个人的时候总是拿着他的照片流眼泪,特别是舅舅跟舅妈对你不好的时候。所以你在60岁眼睛已经几乎都不看不见了,做什么事情都只能摸。
我从未看你发火过。说话声音都不高。唯一记得有一次,是因为我们去逗下面屋里的那个小脚老太婆,她非常容易愤怒,我们一逗她就追出来赶我们,可是又跑不快,追一段之后只好放弃,喋喋不休地骂。听到她的骂声你出来很严厉的责备了我们,我记得那是你最严厉的一次。也许人生一场又一场的大风大雨你都过来了,剩下的只有平静了吧。
我记得去年,有次我去看你,看望完了准备回去了,你死活不肯,非得留我过夜。我很难过,我知道我们之间见一次少一次,可是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你也从未像那次留得那么坚决。然而我还是走了,我不喜欢在陌生的床上睡觉。我知道你很难过,我也很难过,可是我还是什么都没有跟你解释。
今年正月,我是那个急匆匆要赶回家的外甥,你是那个要留也留不住的外婆,我坐在车上向你挥手,让你别送,说我要回去了。你一个劲说慢点慢点,我甚至连头都没有回,说知道了知道了。
而那次,就是永诀了。
也许你是太想念小舅舅了吧。其实这一生过下来,也挺累的,也许你想休息了。
那就好好休息吧。
狼埔军校第六期文轰游戏『挑灯看剑』第一轮贴03:湛卢剑
琅琊令
我大婚的那天,来了无数的宾客。我要娶的人叫阿鸦,是江湖神偷方振眉的女儿。对于这桩婚事,江湖中无人看好,小虫就曾经八次问我:“龙小云,你为什么一定要娶一个江洋大盗的女儿作老婆?”我不置可否地笑。他不懂人间的爱,我娶的是阿鸦,方阿鸦,她是谁的女儿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她,她也爱我。这就够了。婚礼的那天,宾客来了二十多桌,场面极其壮观,阿鸦穿着黑色的长裙,雍容华贵地立着,倾倒了无数来贺的人。我以为我会和她一辈子厮守下去,我执着她的手,走在宾客之间。她容光绝世,无论到哪里,都能勾出那些落寞的爱慕者眼中嫉妒与爱慕的火花。她只是淡淡地走着,淡淡地笑着,沉浸在爱与祝福里。我就是在那时,被人叫了出去。这一出去,我就再也没有回来。我能想像阿鸦一个人站在四面的宾客面前,温柔地笑着,温柔地等我回来,而我,却已离城十里,除了一柄剑,什么都没带,去一座古楼里,会见古楼的主人,七巧先生。
我从未见过七巧先生,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必须见他,因为这是命令。我是一个孤儿,被杀手组织的龙头老大金大夫收留。金大夫是医生,却从不医人,只杀人。他手下有二十多名杀手,我是其中之一。金大夫收养着我们,供我们吃穿,教我们绝世武功,将我们训练成顶尖的杀手。无论什么时候,只要金大夫的命令到了,我们都必须执行。这次金大夫的命令,恰巧就是我举行婚礼的时候到的,所以我扔下阿鸦,眉都不皱地去执行金大夫的命令。阿鸦可以再娶,婚礼可以补办,金大夫的命令一生中可能只有一次,这一次错过,可能就是弥天大错,永天补救的机会了。所以,我走的时候,连招呼都来不及打,因为这一次,金大夫的命令,是十万火急的狼牙令。所有金大夫收养的杀手都知道,金大夫的命令,分别写在虎形令牌、龙形令牌、猪形令牌和狼形令牌上。虎形令表示对手极强大,需加倍小心。龙形令表示要刺杀的人为大官,猪形令表示要刺杀的人为大财主,狼形令呢?——因为狼牙令牌藏在杀手组织的基地琅琊山上,所以又叫琅琊令,没有人知道琅琊令的到来意味着什么,但所有人都知道,琅琊令到达的那天,就是差不多天要塌下时,一刻都不能耽误。所以,我日夜兼程,十万火急赶到了古楼,见到了古楼主人七巧先生。
我原以为这里有一场杀伐,一路上我都在盘算着攻敌之策,处处戒备,没想到七巧先生悠悠然站在那里,看不出丝毫风雨欲来的景象。他一见我,就问:“是金大夫派你来的吧?”我点了点头,仍然不放心,四面张望。七巧先生说:“你放心,这里比皇宫还要安全。”我松了好大一口气,心中的石头终于放了下来,我说:“我一接到金大夫的命令,就火急火燎赶来,我还以为你这里出大事了。”七巧先生说:“不光是你,所有接到狼牙令的人,都一刻不敢耽误,赶来这里和我会合。”我十分吃惊,脱口道:“所有接到狼牙令的人?你是说,除了我,还有另外的人也接到了狼牙令?”七巧先生哈哈大笑,说:“不错,除了你,还有另外十个接到狼牙令的人,其中包括我。”说完,右手一举,掌心中赫然攥着一枚令牌,令牌上刻着一只狼头,狼嘴张开,露出森森獠牙,果然是狼牙令。我说:“剩下的九人在哪里?”七巧先生说:“当然也在这里。”他回过头来,对古楼里面喊:“出来吧,你们的老朋友龙小云已经到了。”于是,我就看见了剩下的九人。我怎么都没有想到,这余下的九人,全是我的师兄弟,全都是金大夫收养的杀手。
他们的手中,果然也都攥着一枚狼牙令。
除了狼牙令,他们的手中,还有另一样东西,兵器。
他们一见到我,立即分从四面八方,将我围在垓心,手中的长剑,寒光森森,一齐指向我。我惊呼道:“你们这是干什么?”七巧先生说:“奉金大夫之命,诛杀你!”我仰天而笑,我不信:“胡扯,我是金大夫的得意弟子,为金大夫立过无数功劳,金大夫怎么可能杀我?”七巧先生立在我面前,手中已擎起了他那柄杀人无数的烂乌软剑,他斜视着我,冷笑:“你看看你手中的令牌,可写了什么?”我翻过令牌,上面只有六个字——“速速去古楼,金。”七巧先生说:“大家把令牌亮给他看看。”我的师兄弟们将他们手中的狼牙令全都翻转过来,上面同样是六个字——“立斩龙小云,金!”
我知道他们没有开玩笑,那令牌千真万确,那牌上的狼牙令也千真万确,但我想不通,金大夫怎么可能杀我。我沉声道:“我要见金大夫!”七巧先生说:“可以,下辈子吧。”他手中剑一亮,亮出了气贯长虹的一势,剑光直奔我胸前而来。其余的九支剑同样动了,分从不同的方位,奔雷急电,向我刺杀过来。
他们和我一样,都是金大夫历数年而培养出的杀手中的精英,每个人都身怀绝技,每个人都在江湖上闯出过如雷贯耳的名声。所以,这十个人,绝对是要命的人,这十支剑,也绝对是要命的剑。我知道我若再仁慈,马上就会被这十支剑分尸,我本能地抽出了我的剑,啸牙!这支剑是十岁那年,金大夫送我的,同时送我一句话:“啸牙在,人在。”如今啸牙在,金大夫却要我人亡,这是为何?我一声长啸,夺命的一剑后发先至,压在了七巧先生的剑刃上,一翻一卷间,将他的剑卷飞,我看见七巧先生瞪大了眼,目瞪口呆,怎么都不信我的剑法会快到如此地步,然后他的脖上一凉,血就流了出来,啸牙从他的颈项一掠而过,剑气森寒,已将他的皮肤割破。间不容发间,另外的九剑轰然而至,如九江骤发,剑气横空,将我锁定,无论我纵、跃、避、移、闪,每一剑都有后着,每一剑都已相连,九剑,九种招式,九十种变化,致命于一瞬间。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森寒,那是剑气穿肌越骨而来,剑未至,剑气已逼得我无法呼吸,我能感觉到我的筋脉仿佛被千百把无形的刀锋切割着。可惜,我们都太了解了,我们自小就在一起练剑,我们熟悉彼此的每一招每一式,就算闭着眼,我也能知道他们每一剑的微小变化,当然,他们同样能计算出我的每一出手,所以,他们早已抢先封住了我的动作。
只是,千算万算,他们都算丢了一样东西——我们手中拿的,虽然都是剑,然而,他们的剑是普通的钢铁打成,而我的,却是名闻天下的神兵利器,啸牙!
我轰然刺出了我的一剑。
这一剑叫“君若白头。”
十年前,金大夫传我这招剑法的时候,就嘱咐我——“不到万不得已,永不得用这招剑法。这是最后的招了,用完此招,你就再也没有退路了。”
今天,我已经没有退路了,所以,我亮剑,出招,“君若白头,我来相送!”
我自己都没有想过这一剑的威力,我看见我的师兄弟们无不睁大了眼,眼睁睁看着我的啸牙,发出了如雪一样的灿烂剑光,将他们手中的剑一齐绞断,叮叮咛咛,残刃相击,扶摇直上苍穹。我转身,移步,剑刃倾侧,剑光如雪,那样的快与慢,那样的一呼吸与一眨眼间,我那九名师兄头上的包巾散开,断裂,头发一根根斩断,飘起,飘起,飘在半空中,又泻落如雨,而我的剑光,这才贯过他们的头顶,白光如练,仿佛要刺裂苍穹。
“君若白头,我来相送”——幸亏是我送你们,否则,送的就不是你们的头发,而是九条热血性命了。我冷冷收起了剑,向师兄弟们一拱手,道声后会有期,便转身而去。我要去找金大夫,我要问我的恩人一句话——为什么要杀我?!
金大夫却自己来了,就在十丈之外。他穿着蓝衫,立在风尘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寂寞与骄傲。他举起剑,说:“让我最后教你练一次剑吧。”我心中无比酸楚,我不想和金大夫为敌,他养育了我,教我剑法,教我立足江湖。在我心中,早就敬他如父亲一般。我的剑,怎能和我的父亲对舞。我说:“我只想知道,我为什么要死。”金大夫说:“因为你娶了大盗方振眉的女儿,武林正派人士对你恨之入骨,花重金要买你的人头。我接下了这一单,但这一次,我没收一分钱,因为我既是接单,也是清理门户。”我嘶声道:“师父,我娶的虽是方振眉的女儿,但她未做过一天坏事,而且,早就答应我,婚后只伴在我身边,再不回方振眉那里。”金大夫仰天而笑:“只要你娶了方振眉的女儿,你就是江湖公敌。我创立的,虽是杀手组织,但十年来,我杀的,无一不是可杀之人,我早就说过,如果有一天你违背江湖道义,我一定会清理门户。”
他的剑亮出,那样万死不回的一式——“君若白头”!
我知道无可避让了,我缓缓举起了我的啸牙神剑,缓缓亮出了我的招,和金大夫一模一样的一招,“君若白头”。
七巧先生和我那九名师兄弟全都围了过来,但他们静静地站在一旁,无人说话。在这样的招式面前,本不需要多余的话。
我含着泪,说:“师父,原谅徒儿不孝,我答应过我妻子方阿鸦,无论遇到怎样惊天动地的大事,无论将来是天翻,亦或地覆,但教我有一口气在,我都要娶她,爱她,与她生许多许多孩子,种花养草,相濡以沫,过完今生。”
我看见金大夫的目中,缓缓地笼了一层郁结之气,这气顺着他的臂膀,传到他的五指,顺着他的五指,传到了他手中的剑上,那把剑在刹那间变得漆黑如墨。我知道那必也是名剑,他能送我啸牙,就定能送他自己同样厉害的利器。但无论如何,我都不会退让,今生今世,我注定要和他一战,因为,一个心爱的男人,只要他活着,就必须让心爱的女人幸福开心。无论这幸福开心的过程有多艰难,他都要咬牙去做,这就是江湖。
我吐了口气,说:“师父,对不起!”我的剑与招出手了。
——君若白头,我必相送。
只是这一次,不是你送我,就是我送你,永久相送。
阿鸦,请等我回来完婚!
评:这贴扣给年糕了,主要是以下两个原因:
1,像与象分的清的用法;
2,句子之间的连词使用频繁;
3,最重要和最关键的是这条:所以,使用的频率非常高,而且这种所以的使用,大多不和因为搭配,或者根本不用因为,用法和频度都比较特殊。
综上,这贴扣年糕。
狼埔军校第六期文轰游戏『挑灯看剑』第四轮轮02贴:白鹿刀 Post By:2012-3-29 20:30:03
找个人看月亮
那天,玲子老师穿着短裙,一身的红。在一片惊艳声中,刚出师院校门的她,初执教鞭,站在了我们班的讲台上。从她出现的那刻,所有同学的心都不在课本上,都在她的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里。男生女生,全都惊讶于她的流韵风采,纷纷猜测她的年龄,她应该只大我们几岁吧,却成了我们的老师,这真是奇异啊,这个姐姐一样的老师。
想不到她会喜欢零食。期中考阅分的那天,我去她房中查分。这是我第一次进她的房间,我心中莫名地有了激动。暗想,这样的一个漂亮的大姐姐一样的老师,她的房间会是怎样布置的呢?应该很整洁很朴素,色调全是白色的吧。进去后一眼就看见了她床头上的布娃娃。那娃娃真大啊,两只眼里洋溢着满满的幸福,那样安静地坐于床头。玲子老师给我讲解试卷的时候,看见了我的精神恍惚,她笑了,说,那只娃娃是她毕业时,一个极要好的朋友送的。我说那一定也是个漂亮的老师吧,她笑着点了点头,但随即眼中又有点忧伤,“不知她现在过得怎么样,我们好久没有联系了。”她突然沉浸在对校园生活的回忆里,轻轻地摸了摸我的头,不像老师,倒像个大姐姐,轻轻地说:
“你们今天的生活,就是我昨天拥有的。珍惜你们在校的每一天哦,珍惜你们手中的每一个缘分和情谊。不管它们看起来是多么平凡而不足道,等到毕业后,你们就会发觉它是多么珍贵了。”我心中也淡淡地生起了伤感,原来她真的只是一个大姐姐,和我们一样,有过喜悦,有过忧伤,有过我们一样的少女心情。她突然拿出一袋瓜子,化悲为喜,将袋子在我面前一扬,“来,让你尝尝我家乡的特产。我在学校的时候,每到周末,都和同施舍的女生买这种瓜子,一剥就是半天,一边吃瓜子,一边乱聊,经常说些笑话,直差把肠子笑断。”
我看见她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里,眼里似要流出泪来,惹得我眼中也酸酸的,亮晶晶的差点要流泪,笑着说:“家乡的特产呀,我要尝……”
那以后,她经常喊我去她的宿舍。久了,我竟没将她当成老师,倒仿佛真的当成了一个大姐姐。我特喜欢那个布娃娃,便抱在怀里。她总是用瓜子招待我,给我讲她在校时的趣事。她终于连极隐私的事儿都告诉了我。她说她喜欢过一个大她一级的男生,但说不出口,在学校里,她极矜持而不善交往。那男生同样腼腆,两人明明心里都有了对方,就是谁也不先开口,耗着。“那感觉真奇异,只要想到他,心中就是一甜,就忍不住望向他。看到他也望向我,相视一笑,急忙都低了头,装作去看课本,心中扑通扑通地跳着,脸上早已红得发烫。到食堂打饭的时候,甚至能分辨出他就在身边,我能闻到他身上肥皂水的香气,同时能感到他目光在我背上温柔地停留。晚自习的时候,所有同学都走了,只剩下了我和他。他坐在前排,我坐后面,我呆呆地看着他,他不时回过头来,看我。我们心照不宣,却又激动而羞涩。他出门的时候,我便跟出来。他一直走到草坪上,我跟过去。他慌乱地说,睡不着,来看月亮。我脸上发烫,低着头。那晚哪有月亮呀,但我没有点破他,却说,真巧,我也睡不着。于是我们就站在风里,站在夜色中矮树的阴影里,我手心里都已经激动得要流出汗来,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原来就算不说话,也可以这样幸福。”
我幻想着她和那男生狭路相逢的情形,“后来呢”,我急切地想要知道。她笑着摇了摇头,“后来,哎,后来又能怎样,毕业了,就各自散了。但分手之前,我们时常去看月亮,那时候我们都很矜持,谁都不会将心中的秘密说出口。”她拿出一个留言薄,翻开,翻到中间一页,说,这个就是他写给我的。我翻开来,上面是一行有力的钢笔行书——“心中有你,如鱼在水,如遇神明。”
“如鱼在水,如遇神明”。我轻轻念着这两句话,说不出地感动。突然想,我们毕业后,是不是也要和玲子老师一样,这么多朝夕相聚的人,转眼就风流云散,活在同一个地球上,却又活在一辈子相逢无期里去了。玲子老师轻轻地摸了摸布娃娃,低低地脸上有了红潮,喃喃道:“这布娃娃是有秘密的,你看——!”她轻轻地拉开布娃娃肚中的拉链,从布娃娃的肚中,取出了一颗布做的心。她将“心”打开,里面是一张卡片,上面写的是英文单词,“LOVE”,原来,爱始终在,在心里,没有说出口。
再也不用多说,我知道布娃娃是谁送的了,我突然放下布娃娃,转身就走,玲子老师吃惊地在后面喊道:“你怎么了。”我大声道:“我要去追求新的人生,我再也不会这样无声无息地活下去。”是的,生命中有那么多可爱的人,而我不知道。也一定会有那么多爱我的人,而我忽略了。从今天起,我不会再这样枯瑟地活着,我要苏醒,打开心间的爱,让它高飞,让它远走,“心中有你,如鱼在水,如遇神明”,我爱的人啊,我遇到你的那天,我一定要抱个大大的布娃娃,和你一起,看天看地看云看月亮。
狼埔军校第六期文轰游戏『挑灯看剑』第一轮贴05:万仞剑
一捧雪
*
午后的阳光里,月小懒和小夏天坐在靠窗的位置,两人身前桌上摆着的是铁观音——这么些年过去了,口味就没变过。随意的聊着很多年前就熟悉得这些人的八卦,桌中间的烟灰缸早已塞满了烟蒂。
有人推门进来,阳光见缝插针,从开着的门外扑进来,转眼又被挡了出去。阳光在那一刹那晃得正对着门口的月小懒眼花,突然就走神了。只见那人衣袂生风,点的是“千山暮雪”和青柠汁,竟也和当初的那个人一模一样。月小懒盯着看,一时间竟回不了神。小夏天正兴致勃勃地说着年糕等人的八卦,突然看月小懒目光呆滞地看着一个方向,于是也看过去了。只见一个高高大大的身影,短短的碎发,宽宽的肩膀,勾勒出一个很熟悉的背影。
月小懒抓住小夏天的肩膀使劲地摇:“你看,你看,像不像?”小夏天脸上有点恼怒,继而眼圈一红:“都已经这么多年了,早就让你把那些过去的过不去都扔到海里,你也早就说过不再想起的,你……”月小懒摸着小夏天那发红的眼角,这丫头也真是的,哭什么嘛,只是说长得像而已。嘴上却不再说什么,只是轻轻的来回摩挲着小夏天的脸颊以示安慰。
是啊,怎么一晃神之间,就这么多年过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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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小懒和小夏天刚踏入江湖的那年,正值青春年少。一入江湖便遭到江湖人士的追捧。这也难怪,月小懒亭亭玉立,乌黑如瀑的长发,垂于肩头,又时而挽一个简单的髻,风吹过便如黑色的缎带漂浮起来,肌肤胜雪,吹弹可破,一对乌黑的眼珠像两颗黑宝石,樱桃小嘴不点而赤;再看小夏天,也是如上等和田玉之细腻顺滑的肌肤,精致的五官搭配的恰到好处,两个浅浅的酒窝点缀着在脸颊两边,浅浅一笑间,眼角微微上扬,脸上升腾起两朵红霞,酒窝在脸颊若隐若现。当真是一对璧人。
而当时的江湖,正值乱世。江湖上出现一个神秘人物,自号曼珠沙华之妖,从没有人见过他,也没有人知道他是男是女,高矮胖瘦,只知道他出道以来短短两个月以内,江湖上有八人被杀。其中包括少林主持方丈枯叶神僧、达摩院院士如寄上人,还有武当掌门苏青衣道长等等,都是名动一方的人物。每一个被杀的人身上都会留下一株小草作为标记,尸体旁都写着四个斗大的血字,血债血偿,然后签上自己的大名:曼珠沙华之妖。更令人奇怪的时,每一个死者都很安详,仿佛寿终正寝,他们的身体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杀人名医赛华佗检查过死者的尸体之后,面如死灰。只轻轻说了一句话:绝迹近百年的一捧雪又出世了。在场年轻一辈的人都闻所未闻,老一辈武林中人则仿佛同时被暗器击中,纷纷摇摇欲坠。
从此江湖哗然,人人自危。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轮到自己头上。
月小懒和小夏天天性喜欢刺激,且正是准备有一番作为的时候,恰逢此事,两人一拍即和,便打算捉拿此人,扬名天下。
在武林誓师大会上,两人更是慷慨激昂,誓言要把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曼珠沙华之妖。完全没顾虑其他武林人士的欲言又止。
于是两人约好各自寻找自己的线索,以一个月为期限,看谁能先手刃曼珠沙华之妖。
一个月之后,小夏天一无所获,在约定的地方等了月小懒两个月,终于决定不再等了。而且在这两个月内,再也没有听说过曼珠沙华之妖,就像他的突然出现一样,他又突然蒸发了。只是一起蒸发的还有月小懒。她不知道这两个月集体失踪有什么关联。
她想,已经穿越得太久了。也是该回去了。
***
月小懒喝一口茶,仿佛在问小夏天,又仿佛在问自己,轻轻说道:你说人对一些刻骨铭心的事,真的会忘记吗?
小夏天轻叹了一声,或许,忘不掉的终究忘不掉吧。
月小懒目光开始迷离起来。我现在在想,那时候我要他放弃二十年的杀父杀母之仇,跟我一起穿越到这里,到底是对的还是错的?
那些所谓的武林正道,觊觎他们家的一捧雪,竟然可以秘密联合杀了他们全家,那不共戴天之仇,他是真的放得下的吗?
小夏天悠悠地说:我也不知道。但他那时毕竟已经为了配置一捧雪之毒,自己已经身中剧毒,人之将死,或者想法真的会不一样吧。他不是也说过,跟你在一起那段日子,在下午的阳光里,来这里点上一份“千山暮雪”和一杯青柠汁,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吗。我看他那时的目光清澈,所以,他应该是放下了。
月小懒默许,也许吧。我初见他时,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一爱就是这么多年。也许很多东西都会随着时间改变吧。只是……
月小懒凄楚的笑。小夏天自然懂得她那没说完的话是什么内容。无奈的也陪着笑,满眼的疼惜。
月小懒感觉自己眼睛涨得发酸,她是真不愿在这个疼爱自己的人面前脆弱,因为她知道,她的心伤在小夏天那里也同样的感同身受。只好把头瞥向窗外。
窗外的阳光下,一朵奇异的花迎风绽放。那如同两个手掌和捧大的花盘上,伸展着千万晶莹如雪的花瓣,在阳光下白得耀眼,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没有人知道,那正是制作一百年前令江湖上闻风丧胆的毒药一捧雪的原材料。
那花,也叫一捧雪。
评:这贴扣给小寄,原因如下:
1,精神方面:一直处于很恍惚和走神状态;
2,行为方面:很喜欢摸脸,且脸上一定有红晕的;
3,比较脆弱:说着说着就有点想哭的味道;
4,仿佛前有词修饰;
5,用词比较轻柔,如淡淡和轻轻;
6,人物情绪比较激动:如激动,激昂;
7,双横括折号及省略号,以及引号突出重点的使用类似;
8,语气助词吧,于是,的使用;
9,地和的都用,像;
10,分手是永远的主题;
枯叶之蝶
我背不了你一辈子了......
最初,是一个朋友叫我听她翻唱的歌。却被这一句念白深深打动,于是搜了《枯叶之蝶》的广播剧,静静地听完了这一个凄婉的故事。《枯叶之蝶》是一首电影预告片式的歌曲,衬着踏古的音乐,以及歌声中一大段一大段的两人对话似的念白,眼前不自觉的闪现出无数画面饱经风沙的边塞城门、憔悴的女子、连绵不绝的雪山、大殿、搏杀、离别、焚书、守望......画面交织在脑中萦绕,似身临其境流连忘返。
第一次听的时候,还笑言朋友的歌声被原声的念白抢了风头,兴致勃勃的找了广播剧来听,剧中,名叫白马的女子慢慢讲述着自己的故事,声音在风里有股淡淡的哀伤。故事里身为夜郎国女将军的白马奉命讨伐洪荒四兽,从青龙的肚中救出一位少年,那就是在龙腹中活了三百年的枯叶,他们在雪山遇险,白马的眼睛被雪灼伤,枯叶发誓拼死将白马送回夜郎城。当他们到达夜郎城的时候,夜郎王从祭司口中得知枯叶拥有三百年的生命和法术,于是杀死洪荒四兽的女将军面对的是夜郎王调动的南锤众属的军队,领军的竟是她深爱了八年的月夜。他们要杀了那个忘却了过往三百年的少年。一面是深爱了多年的月夜,另一边是一个宁愿用生命来成全白马对月夜的爱的少年,白马喝光了腰间从来不碰的酒,要和深爱的人以命相搏。她要枯叶为他寻找雪天莲蕊做的胭脂无水为由让他远离危机重重的夜郎城。枯叶也借此骑马离去,先一步迎战夜郎大军。由此故事回到了最初,白马一直等待着那个由蝴蝶变成的少年。
故事很简单,甚至有些肤浅,如果是一部小说,这样的剧情丝毫不能引起我的兴趣。但是配着踏古的音乐,完美的配音,动情的歌声,丝丝扣动心弦。
枯叶:我在这条龙的肚子里活了三百年,可我不是妖怪.......我忘了自己叫什么了......肩膀上纹的是蝴蝶,不如你就叫我枯叶好了......
白马:月夜曾经送我一个名字“白马”...........杀洪荒四兽,不是为了国家....只是为了他
枯叶:那么我呢?
枯叶:你为什么从不喝腰中那壶酒?
白马:老人说雪天莲蕊能做成一种叫无水的胭脂?
枯叶:胸口是最贴近心脏的地方,你靠着我的胸口就不会冻了......
白马:雪山之后是另一座雪山,你能背我翻过多少座雪山......?
枯叶:背到我死……..一定把你送回他身边!
白马:如果我的眼睛没有被这场雪灼伤,我现在最想看到的....是你......
夜郎王:夜郎城绝对不会包容一个活了三百年的妖怪......我已经调动南锤众属.......月夜,这次我要你领兵.....
月夜:我想和她在一起......
夜郎王:你家族世代金戈铁马,功垂千秋,你要亲手毁了这一切......
月夜:杀了他,和我一起回去......
白马:这壶酒太烈了........
月夜:今晚…..你们都要死
白马:你还记得无水,帮我找回来,今夜就动身!......
枯叶:我背不了你一辈子了.....天莲蕊我一直缝在你的领角....天亮之后.....忘了我
我背不了你一辈子了......
我却爱上了枯叶之蝶,一辈子!
整栋风月楼鸦雀无声。虽然大家都是大风大浪经历过的人了,但还是被这个万里山河图震惊了。更有不少人眼冒金光的看着台上轻纱蒙面的草儿,暗自意淫着轻纱后面的草儿究竟是怎样的勾人,居然连山河图都吸引出来了…
眼看着没有人应声了。倩儿妈妈也就不吊人胃口了,颤巍巍的扭着小蛮腰迈到台**,作势清了清嗓子,正要宣布草儿最后的归宿,忽听得一句大喝,“慢着!”
众人俱惊。扭脸一看,竟原来是风月楼的另一个主牌岸儿。难不成这个岸儿眼红草儿的身价,要来搅局?
大家正自揣摩着,却只见岸儿走到台上草儿身边,柔情蜜意道,“草儿,我没有金银财宝给你,更没有万里山河图送你。可是,奈何桥上的老婆婆都卖上芬达了,你叫我怎么忘记你...”
言罢,竟已是泣不成声。
一语既出,台下众人俱惊,顿感天雷轰轰,不知今夕何夕…
而作为主角的草儿,却是一个激灵猛抬头,狂喜般看着面前的岸儿,“你,你,你说的是真的???你为何不早说?奈何桥上的老婆婆都卖上芬达了,你叫我怎么忘记你...——多少年前我就告诉过你这句话,你却丝毫不予理会。为何现在才说?”
说着,竟是泣不成声,梨花带雨。
岸儿也是双目含情,“不是我不懂,不是我不想说。只是只是舍不得你为我而困于这风月楼。可如今,再不说就来不及了。草儿,请让我郑重的对你说一遍,——奈何桥上的老婆婆都卖上芬达了,你叫我怎么忘记你...草儿,忘不了了!”
倩儿妈妈已然看懵了。台下众人却是叫好的有,摇头的有,艳羡的有,叹气的有,招呼倩儿妈妈收拾残局的也有。
欲知后事如何,欢迎到花生围观。
阿郎。
轻轻的呼唤一声阿郎,才忽然发现,我们的缘分竟是早已种下!
最初的最初,你是我的刀,我是你的月,缘定三生的戏言承诺了年少的心。或许那不过是一场玩笑中的玩笑,但却使得我们的缘分深陷。茫茫人海中,就那么无言的一眼,从此,我相信了你,你保护了我!
现在的现在,你是我的阿郎,我是你的小懒。不同的风云场,不同的马甲,不同的身份,却总是有着相同的缘分。总不能忘记动画片中,每一次阿郎都可以用无穷无尽的办法抓到小懒,每次却都又是被这样那样的原因而错过。这样的两个人,真的是天生的冤家一对儿!
而现在,这里,阿郎,——请允许我第一次,可能也是最后一次这般叫你,——我们依旧缘聚于此!
还记得游戏尚未开始时,你便言道,你护着我。当时只以为是一句戏言。而如今想来,你却应是从未儿戏。在你们面前,我从未能够藏得住过马甲。即便此次已经很小心的想藏起来,——在这满版人群中,你却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我。小懒,一声呼唤,我不由的驻足回眸!
熟悉的笑容,熟悉的话语,熟悉的气息,——你给予我的,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我回首,再拭目,看到的还是你开心的笑容。阿郎,你当想不到慵懒如我,在那一刻却是多么的开心,和幸福。满版满目的陌生人中,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就这样忽然看到你,满心的激动和幸福无法抑制,只想要浅浅的问一句,哦,原来你也在这里…
那样的感觉,一直都是想而不得,望而不知的。当我又一次从版面的蛛丝马迹中确认你的时候,当其他人怀疑你的时候,当他们要我去掐你的时候,——我知道我不舍得。只因为那是你,便足以成为我割舍不下的缘由!当有人怀疑你的时候,当我自己也深陷漩涡的时候,只因为那是你,我便有了莫名的相信。一如相信当初的圆圆!
可是,可是你终是无法想象当我来到杀群却果然没有见到你的时候,我是多么多么的失望和伤心。我总以为我终于有机会可以和你关在同一个小黑屋了,我总以为我们终于可以并肩作战了,——可是现实却给我开了这么大一个玩笑。你我竟成了黑白对峙的双方。而更不幸的是,你抗剑,我拿刺!
阿郎,其实我早应该知道。聪慧如你,怎么会想不到我的身份。张扬如我,这次的低调又怎会逃得了你的眼睛。即便确实是忙的不可开交,也不应是如此模样。——只因为你说你护着我,便这般紧紧的抱紧了我。只因为你说你护着我,我便这样在你们的眼中过了一轮又一轮。——可是阿郎,你会相信我的对不对?即便你我白黑两道,我却始终还是那个我,一如往常,没有改变,更没有撒谎瞒骗于你!
阿郎,我是这般的不舍得你。可是,却还是不得不放下。想来你也抱我抱的好生辛苦,我看也看的好生心疼。——那么就这样吧!阿郎,就这样吧,就让我用这般最心底的话语,让我用这最朴实的语言,合葬你我,追婚彼此吧!
以后,我还是你的月,你还是我的刀!
评:这贴扣落落,原因如下:
1,都是善写长句结构的;
2,省略号的用法:时而高(在字的当中);时而低(在字的底侧);有的时候用三个点,有时候用6个点,或其他不规则点,这是刀贴与试杀最符合的地方;
3,惊叹号用于文章最后结尾;
4,从题目:枯叶之蝶来看,幽怨的程度肯定是落落大于小寄了。
狼埔军校第六期文轰游戏『挑灯看剑』第四轮轮04贴:赤冶刀 Post By:2012-3-29 20:30:23
给我一盏茶的时间
静下心来写一些草色青青炊烟袅袅的不知愁为何物的心情文字,品一段光阴荏苒岁月如梭的不懂情为何物的青葱岁月。笔尖蠕动成蚯蚓爬行状,无声控诉时间这个漫长的不知今夕何夕的百无聊赖的生物体,光和影带着跨越的长度和宽度在平淡如水的生活中打下了明明晃晃的涟漪。
2012年的头顶的天空澄蓝澄蓝的映出了世界末日万物消亡的前奏,白的发白的光闪亮的照着行色匆匆的白领蓝领黑领,红色黄色蓝色绿色如往昔般忙碌的在这个路牌那个路牌分割的路上来回往复,不明品种的乌鸦在碧浪洗衣粉染的颜色的飘着五颜六色的天空上嘶哑的叫着,过路的人都茫然的画着不着边际的浮屠。纵横交错的沥青路上的车在时间的夹缝中艰难的像背着重壳的蜗牛一样趴在炙热的阳光烤的发烫的沥青路上,羞嗒嗒的汗水吧嗒吧嗒的在炭黑色的粗制皮鞋上敲打出震撼人心的响声,活不过一个夏天的老的没有力气飞的知了爬在书上声嘶力竭的嚷,扰乱着太阳烘烤下的沸沸扬扬的飞尘,时间寸步不离的从脚底爬到山头。
远山如墨,墨青色的高高的山上是墨绿色的看不真切的烟雾缭绕。太阳毫不留情的射在那一簇墨色的山上,成为一个吞噬着生机勃勃的精力旺盛的生命的没有上好的发条。白灰色的瘦瘪的电线杆在太阳的关照下漠不关心的挺立在山峦起伏的山里,撑起一条一条黑色的富有流动感的液体,顺着阳光将太阳下的腌臜倒在山里流着白色塑料袋和黑色塑料袋的长满浮萍的臭水沟里,一两个秃鹫长居在这里饮水。腌臜在看不见的边边角角蚕食着无人注意的清洁,一盏茶变成黄黑色的泥土泼在明亮的发白的黄土地上。烟囱里冒的烟带着黄色的像是毒气像是眼镜蛇身上的花纹的颜色,飞快的踏着吹上天的风想要和蓝的深蓝的天空汇合。
静不下心写青春的阳光明媚的美丽的诗篇,草色青青烟雨蒙蒙芳草若邻在伐倒榕树看到年轮的宽窄后丢弃在纸篓里,黑色的山峦和天空在黑色的碳素笔和白色的草纸上炸裂开花,秃鹫扑腾着翅膀想飞飞不起来。青春没有了明亮的眸子和拉拉小手就脸红的羞涩,蜗居让蜗牛的爬行速度再创世界吉尼斯纪录,世界末日冰雪消融的站不到冰块上的庞大的动物开始自相残杀,刚咬到脖子的牙齿在冰块破裂中被黑的发臭的泥水淹死了。电视上的新闻联播上还是大美女温柔的笑。
评:这是林夕儿的帖子,原因如下:
1,整篇文章读下来一种颓废的都市心情;
2,色彩丰富,很多都是色彩的再细分色彩,偏向于专业绘画;
3,文字出现画以及能让写的东西保存长久的碳素笔;
4,文中的颜色几个墨色,与林夕儿另一个马甲触墨碰撞上了;
5,出现蓝蓝的天空,这个基本是她所有帖子的特色,为什么喜欢蓝色写蓝色天空,估计和安妮宝贝有关,安妮说过:蓝色是天空的疾病;当一个女子在看天空的时候,她并不想寻找什么。她只是寂寞。
6,通篇都是的;
7,她像和象不规则使用,我估计也是安妮宝贝带来的影响。
看画舫尽入西泠,闲却半湖春色。
谁开湖寺西南路,草绿裙腰一道斜。
曾经,我像一只海鸥,在幻想憧憬着一个人,他会给我一片天。它是要多晴有多晴。就像海天没有变,就像海天般的笑脸……
……
很多年前的一个夏天,我喜欢在午睡醒来后一个人坐在院子中的石榴树下读书,石榴树的叶子是绿色的,花儿是红色的。绿荫下,风吹动了屋檐下的五颜六色的帘子,哗啦啦地响。
除此之外,万籁俱静。院子中没有其他人,只是偶尔传来邻居家的流水声,这使我心安。
曾经,我是那样的喜欢文字,可是,我再也没有时间安静的读书,也再也写不出一个字了。
燕子和呆子是两个打工妹,我遇见她们的时候,她们都很小。
燕子说,她是那样的喜欢音乐,可是她再也写不了歌了,也唱不了歌了。
2000年的狮子座流星雨,燕子和呆子在阳台上吼了一夜的歌,喝了一箱啤酒,醉了、流泪了,为那个时候的青春,还有年少时分的梦想。
可是这个世界,它容不得人永远年轻。它也不允许人活在梦想之中。
婚姻,多么可怕的分界线,它逼迫的你不得不现实,不得不按照这社会的规则来行走在这人世间。
世界上的多数人都以结婚生子为己任,并且想要把这个责任传递给那些未曾结婚的人。
对于这样的人,我向来是不怎么喜欢的。
燕子最喜欢的事情就是买唱片,就像我曾经最喜欢的事情就是买书一样。现在,我却再也不没有买书的心思了。
我已经不是我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已经不是当初的我了。
有些时候,我常常看着天空发呆,我不知道,曾经的那个喜欢读书,喜欢微笑,喜欢落寞和忧伤的女孩子,她去了哪里呢?
生命并不如人们想象的那样短促,一年有那么多天,一生有那么多年,漫长的岁月中,是什么让你远离了自己。
我再也不能笑的像个傻瓜一样。
当日色偏西的时候,一天中最可贵的时候已经过去,风只有越来越冷,阳光也只有越来越黯淡。
当你接近三十的时候,你就不再是你。
生命是美丽的,春天的花草,秋天的艳阳,风儿在林间轻吟、雨珠在芭蕉上起舞……
可是如果没有人跟你分享这些美丽,它就只会让你更寂寞,更痛苦!
当一切都已经看淡,生命还有什么值得留恋?
春天的花已经盛开,很快就要落了。生命中的春天也已逝去,剩下的还有什么?
甜蜜与忧伤,笑容与泪水,恋人间的切切私语,在河边柳林风声中,在山坡草丛起伏中氤氲开,然后渐渐地变淡,渐渐地消散,如同蓝天白云下的流水,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多么想念当初的那些什么都不懂的时光啊。
那么,今夜,就让一切在记忆中重现吧。
某年某月某日,冬天的一个早晨,世间多了一个我。
一年后,我被送到了外婆家。
三岁的夏天,我喜欢在水洼面前出神,外婆担心我会掉进去,一次次的抱我回家,我却固执地再次跑回去……
四岁,回家,带着弟弟在田野陇上柳树下玩……有时候会哭,不知道为什么,两个人会一起哭……
然而,受责骂的永远只有一个。
四岁,学会了睡觉要关门……
五岁,去幼儿园,与弟弟一起去幽林听蝉鸣,十天后,不喜欢幼儿园,爬墙回家……
五岁,妈妈给爸爸做了煎蛋,我抢过来就跑,结果掉落地下,碗摔碎了,被打,痛,哭了……两天后,中午在太阳下,与妈妈和好,我记得那时给她看我身上的淤青,她只是在笑,我也在笑,可是在心里,我对自己说,我是没人喜欢的孩子。
五岁,一天,在集市上,我捡了铁匠的掉落的一个锤头,在墙上敲着玩,墙内有人出来,我就藏到了玉米垛内。
那人找到我家,我听见家人说要弄死我……我说过的,我原不是讨人喜的孩子。
六岁,被小朋友叫去学习自行车,推着老式自行车走了一上午,郁闷地发现车子比我要高,果断地放弃,不学了。
六岁学会了烧水,学会了看钟表。
六岁的一个集市,看中了一个布偶娃娃,想要,家里不给买,哭,挨打……从此之后,学会了收敛,知道有些东西是你永远得不到的……
于是明白,有些事情,别人会有,但你不会有,比如玩具。
七岁的夏天,上学了。第一天,第一节课,老师让写自己的名字。
于是怯生生地地举手,低头问老师,我叫什么名字?
……
老师拿起我的作业本,说上面的就是你的名字。我照着描了起来,老师就告诉我,你的名字太复杂,可以去掉一个偏旁。
去掉一个偏旁,还是一个读音相同的字……
于是,我写名字一直少了一个偏旁,而我并不知道,这有什么不同……
有一天,不想去上学,被父母打……哭了,于是去上学……
一年级,和女生一起把身子翻转过来,将腰反折成二百九十度……
当时有个四年级的学长会鲤鱼打挺,感觉好崇拜……
一年级下学期,开始借来二年级学长的语文课本,读里面的故事,在南墙下,读的津津有味,印象最深刻的是一篇《小铁锤》。
那时学校里栽种了一片蓖麻,我时常挑一根粗壮的蓖麻树杈,在上面靠着。
学校附近有个老头,栽种了很多月季花,那时候很羡慕他的孙子,能够认识月季……
七岁的冬天,开始读小说,第一本小说是评书,刘兰芳的《杨家将》古典章回体……
二年级,代表学校去外面考试,忘了学校的名字。监考老师说,你照旁边的同学的学校写,于是照办!那是另外一个学校的学生……
八岁的夏天,开始看《三国演义》,的确是半文言的原著,不要问我怎么看懂的……反正那是一个阳光的午后,我坐在枯死的树干上……
八岁看过的书:《水浒转》《说岳全传》《前(后)汉演义》、《封神演义》、《双钩行动》(曾经带去学校,在课堂上看……)
九岁看过的书:《*****》,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那个时候的晚上家里常常是我一个人,我怕黑,常常在夜晚八九点钟一个人在灯下读这本书。《第二次握手》,常常为书中的男女主角惋惜、《鲁迅选集》、《彷徨》、《聊斋志异选》纯文言,竖行排版,从右往左,繁体字……记得有一个《贾奉雉》,倒过来竖过去,结果还是看不懂……
于是研究高中语文课本,看到屈原的国殇,用了五分钟背熟,然后用了大约一个星期忘记。看白居易的《琵琶行》,看了开头的那个题记,记得有秋天,有马,有江水,再往下就觉得这文章奇怪,居然每行的字数都一样……
印象比较深的是看了一本小说选集,里面有隋唐演义的节选,很喜欢罗成的那个力大无穷,只有九岁的弟弟,可惜被飞刀斩成了肉酱,很是抑郁了一阵。还有我的父亲袁世凯,学到了几个词,树倒猢狲散,象牙筷子,鸭皮……当时里面写的勾心斗角,现在想起来才能领悟……记得里面有一个节气歌,最后一句是兔走乌飞又一年!
记得里面有蝴蝶夫人,蝴蝶夫人的丈夫死了还是怎么,苦苦等着有人来救她,就记得她的命运挺悲惨的,替她难过……
十岁,在课堂穿梭,打碎了一个女生的啤酒瓶子,被要求赔偿。回到家,没有找到瓶子来赔偿,被对方姐妹三人围堵。
因为理亏,只能沉默。
过往的行人都一边走一边议论,指点着我说:这个小孩好老实,好柔弱!但没有人停下来劝解。
于是明白,这个世界上,只有自己才会关心自己。
于是明白,有些事情,别人会有,但你不会有,比如空啤酒瓶!
某一天中午,一个人走过一片墓地,看见林林总总的墓碑和上面刻的字,忘记了当初有没有害怕。反正是迷路了,问了路边的一个妇女。
她很惊讶,你这么小就一个人从这个村走到那个村啊,当时感觉还是蛮自豪的,想要跟人炫耀下。可是回到家都没人理我,感觉很沮丧。
十岁,开始借书,开始抄书,是的,抄书……抄了很多故事,印象最深的是金鹰历险记。那是一个星期六,抄了一下午……很喜欢里面的金鹰,甚至因此篡改了结局。
后来读了一本杂志,大概属于现在火车站兜售的一类娱乐刊物。上面有一篇飞龙探长身死之谜。讲述了一个地龙探长破案的故事,当时,我在里面学到了一种密码的记录方式,可以用来记录不想让别人看到的想法。
在里面很佩服地龙探长的两件事,一个是空手夺白刃,一个是可以大吼一声,从二楼直接跳下。
当时读的比较高雅的一本书是宋词一百首,带插图的。记忆最深的是一幅图,上面画了一条小船,下面附了一行字:玉鉴琼田三万顷,着我扁舟一叶。还有范仲淹的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插图是一人一马一矛,在一城门下……
十一岁:开始读《燕山夜话》、搞到了《白话聊斋》,看的废寝忘食,结果一天就看完了,不过瘾。开始学习画画,可惜不被支持,想写毛笔字,没钱买笔,没钱买纸,没钱买墨水……
后来忘了从哪里翻出来一支秃笔,沾了水,在砖瓦上写……写了不到一个月,笔不见了……于是放弃……
那时我最珍贵的是一只白色的圆珠笔,外婆买给我的,可惜让猪给咬断了,哭了好久,以后再也没有得到那样的一支白色的笔。
有些事情是注定不能得到的。
于是明白,有些事情,别人会有,但你不会有,比如笔墨纸!
家里有很多书,可惜大人从来不支持我看书。那个时候,经常被骂。
印象深刻的是正在读《说岳全传》,读到岳雷挂帅出阵,施全破火鸦阵,父亲冲了进来,劈手夺过,骂道:“不去做饭,看这种垃圾!”
从此之后,但凡听见脚步声,总是将书藏起来,假装无所事事状……
你看,其实我的虚伪都是被逼的。
五年级的时候,看了人生第一本武侠,梁羽生的《萍踪侠影录》上,没有下……
后来去了大城市,找到了下,却已经没有心情读了。
于是明白,有些遗憾,是注定无法弥补的。
上了六年级,据说学习 任务重了,学校 要求上晚自习,上了两天之后,发现没有老师去,学生集体罢课,于是不了了之。
在六年级的暑假,老师说要免费补课。可惜暑假的时候,家里要我去农忙……
那个时候,最大的感触,就是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房间,可以安静的看书,安静的发呆,安静的幻想……
可惜,一切只是幻想。那时,下学后要扫地、烧水做饭、喂牛、喂鸡、喂鸭、喂鹅,放暑假要农忙,在太阳下让汗水流进眼里,火辣辣的疼……
生活让我明白,有些事情是你注定不能拥有的,比如时间和空间。
上了初一开始住校,一周回家一次,开始吃苦,早上:馒头,没有菜;中午馒头,没有菜;晚上馒头没有菜;
于是明白,有些东西是注定不能拥有的,比如菜!
我以为,我能永远不胖,其实那三年是功不可没的。
我以为我本是过目不忘的天才,是吃了三年干馒头让变成了普通人……
但父亲并不这样认为,他认为我本来就很笨,认为弟弟比我聪明的多。
这让我很伤心、很难过……我不知道为什么。可是,他真的不喜欢我……而他并不掩饰这一点……
初中的时候,比较没有学习概念,天天就是玩,看到同学们早起去上早自习,感觉非常纳闷。看到有人在自己预习,我就会非常不理解。
那个时候,最常听到的话,就是同学说我上课一直发呆,成绩还很好,绝对聪明,肯定能上重点高中……
但是,我从来不曾在家里听到这句话……
那个时候,我想学跳舞,单没人支持我……
那个时候,老师们都很喜欢我。
有一次,学校的校长,教导主任、神马的要去听课,当时老师很大度地表示让我去台上讲一节课……
我居然就去了,在上面比划了一节课,生平第一次讲课经历,那个时候,我觉得长大了做个老师也不错……
不过,臆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不是吗?
初中学会了一项谋生本领:以水代饭,也可以充饥。
这件事唯一给我带来的好处,就是我永远不会担心自己会长胖。
初中在校长室看了第一部也是唯一的一部电影:开心鬼……
初中遇见了一个会写诗的王子,一手漂亮的现代诗,一手漂亮的书法,以及永远第一的学习成绩,让我始终只能自惭形愧。
那时的我,土的像一只小笨鸡,永远只能自卑。
记忆中有一个星球六的中午,阳光明媚,我遇见了那个会写诗的男孩,他刚从商店出来,他对我笑,分我半袋巧克力豆,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巧克力的味道,丝丝滑滑的。初秋的阳光照在身上很温暖,可是我想哭……
因为,那是我在学校的最后一天了,明天我就要辍学了……
家里已经跟邻居家的一个男孩联系好了,要我跟他出去打工……
我没有跟任何人讲,就那么离开了那个学校,然后跟着村里的一个男的出去打工了。
五年之后,我和那个男的结婚了……
02、龙渊剑——紫箫
单枪匹马与天下为敌
风烈烈地吹过来,从沙漠的那一边吹过来的风带着一股干燥的闷热,可是杭天在乎不了那么多了,杭天看着铁一样黑的军队密密麻麻地开过来,四面八方地围拢过来,心里一阵一阵地发凉。他看了看身边所剩无几的兄弟,一个个都已伤痕累累,杭天握抢的手紧了紧,漫天的箭雨已飞蝗般射过来。
“啊——”杭天怒吼着舞动长枪,将身后的人护住,怒吼声一声压过一声。
“你们输了!”血红的斩马刀扫开如雨的长箭,重重地劈在杭天的长枪上,紧接着狂风一般横扫过去。杭天单手持枪,枪尖点在斩马刀刀身上,来人全身一震,斩马刀重重地砸在火热的黄沙上。
“哈哈哈哈......”来人哈哈大笑:“你的人一个都没有了,你这也还叫一个队伍吗?你杭天不是狂言只要几百人破我铁军吗,我们将军都还没出手,你就已输得一败涂地了!”杭天猛地一回头,双膝跪地抱头惨嚎起来,那剩下的十几个弟兄已被一阵箭雨钉在了沙漠之上,鲜血渗进黄沙,一大片一大片的暗红。
杭天连爬带滚的扑在渐渐冷却的尸体上,一行鲜血从左眼眶中缓缓流下。十几支长箭陆续扎进杭天的身体。
“停!”一个沙哑的声音轻飘飘的穿过数万铁军,箭雨立即停了下来。“你是个英雄,本将军是个重英雄的人,只要你归顺本帅,我不杀你,军中军衔任你挑选!”
杭天就这样看着遍地的尸身,不言不动,只有做眼中流出了那一行鲜血,一滴一滴渗进沙漠。许久之后,杭天握枪的手狠狠旳紧了一下。
手握斩马刀的副将一声轻笑:“小子,将军绕你不死,还不谢恩!”
杭天拄着枪站起身来,反手将身上的长箭拔出来,轻轻地丢在沙漠黄沙之上,嘴角轻轻地咧了一下,似乎是笑了一下:“我要你们、为我的兄弟,偿命!”手中长枪闪电般刺出,那副将还未来得及将斩马刀提起,黑沉沉的铁枪已穿喉而过。
副将的身体重重地砸下,数万的军阵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杭天一声怒啸,迎着千军万马冲过去。
......
......
......
那一战,是枪神杭天的成名一战,那一年,二十三岁的杭天名动天下,可是谁都没有看过枪神一笑。那时他还不是枪神,也不叫杭天,他只是侠义古龙驿站的一文不名的小将。
“当今天下众人之中,百步之外,箭神称霸;百步之内,枪神无敌!”
“那龙神你呢?”
“我,我是神!”
“黄阳月,你有必要这么拽吗?再过七年,我也可以像你这样的!”
“我是十神之首,你说呢?呵呵......”二十六岁的黄阳月像教训小孩一样对乜亨说,说完又脸色一正:“其实,十年前杭天那一战,换了你是不可能活着回来的,我,也一样。十神中任意一个都是那样!”
行刺天下
题记:不管前世今生,你们都是我的朋友!我的愿望很小很小,就算是在这样的乱世,就算不能过得多好,我只想你们都活着!为此,哪怕与天下为敌!一易水萧萧,白幡蔽日。燕太子丹嘴角挂着一丝冷冷的笑,笑意刺痛了荆轲的心。高渐离琴音一颤,荆轲略一迟疑,毅然上船。异声突起,弦断,音绝。燕姬掩面,高渐离吐血,燕太子丹面带喜色,荆轲乘舟而去。
二荆轲刺秦那天是坐船去的,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见过他。自从那天琴弦断了,高渐离就再也没有弹过天魔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三易水水寒,盖聂看着碧波微荡的易水河,错过这一次,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吧!“燕-----丹------”狂风怒吼,剑指苍天!
四寒梅绽,雪花纷落。天地同寿。满地银妆映着燕姬倾国倾城的容颜。“我盖聂,荆轲,高渐离今日结为异姓兄弟,有难同当,有福同享......铮铮誓言惊落宿学无数。
五宝殿之上,一缕苍华划破青明,燕太子丹脸色苍白无血,惶恐地道:“是,荆轲,自,己要去,的......"盖聂手一抖,长空剑脱手,坠地,锵然有声。一群黑压压的甲兵,手持长戈铁戟涌上殿来。
六荆轲扑到高渐离身前,一支长箭从肩头贯穿,箭头在高渐离胸前闪着寒光。“高渐离,快走!”如虎似狼的秦兵涌来,漫山遍野。荆轲身形一晃,高渐离连忙扶住荆轲,天魔琴音起,冲过来的几名秦兵倒下。“高渐离,走啊!”荆轲一声大吼,厌天剑带着血光飞起,一排秦兵倒下。高渐离脸色沉毅,疾弹天魔琴。
七“燕丹叫你去做什么?”“刺杀秦王!”天魔琴音不经意一抖。“杀得了,回不来?!”厌天剑也似在哀鸣。“无论成败,有去无回!”高渐离语音带有一丝哀愁,琴韵也抖了一抖。“你也可以不去?”荆轲试着活动了一下受伤的左臂,似乎好得差不多了。“可我答应了他!”荆轲一震,抬头道:“你......"高渐离神色一黯:“照顾好燕姬!”荆轲无语,起身,背上厌天剑。琴音缭绕,天地见无尽哀愁。“该叫聂政回来了吧!”高渐离叹气。“不必!”荆轲掀开门帘,走出去。八燕太子丹看着血染长袍的侠客,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弥漫。“要退秦国军马救荆轲,除非......"“除非什么!?”急切的声音让燕太子丹忍不住放声大笑。
九烛光昏暗,燕太子丹伏案而书。“你要高渐离去刺杀秦王的目的是什么?”荆轲踏上宝殿,厌天剑的杀气使燕丹的脸色瞬间惨白。“这......秦国,如今,如今兵力强,盛,发兵攻打我燕国时已不远,唯,唯有刺杀了秦王赢政,方可保我燕国百姓平安。”“既然如此,为何还要冒着触怒秦国之险而救荆轲?”厌天剑杀气稍减,燕丹缓过一口气来:“荆卿侠名远播天下,小王仰慕已久,故此出兵相救。”“那庆,岂非成了燕国的罪人?”“只要高大侠刺杀秦王成功,秦国无主,必生内乱,短时间内就无法出兵攻打我燕国。”
十龙吟声起,厌天剑出,寒芒耀眼,杀气迫体。燕丹大惊,想叫“护驾”又喊不出来。烛火明暗不定,厌天剑刺穿甲胄,一声闷哼,有剑坠地。“什么人?”荆轲低叱。“盛名之下果无虚士。田光领教了!”田光血染盔甲,直视荆轲,毫无惧色。“田将军......"燕丹面无人色,惊恐地看着两人。“田将军?”荆轲收回剑,“得罪了!”
十一风微扬,柳絮轻飞,落红无数。荆轲从容弃剑。“我输了。”一向好强的荆轲笑着对高渐离说。高渐离一战成名,一时风头无两,除了剑神盖聂。盖聂曾淡淡的说:“荆轲是故意输的!”只是没有人信。
十二“我替高渐离去刺杀秦王!”荆轲平静地说。“你?”燕太子丹疑惑。“要败厌天,舍长空无二。”“除非你当我面击败高渐离。“
十三“荆轲刺秦,聂速至蓟。离字”盖聂看着这寥寥数字,心急如焚,翻身上马,朝燕国急急赶去。
十四天魔琴音中厌天剑出鞘,苍华耀眼。高渐离在心中默默地道:“盖聂,他真的是故意输的,但他这次却不再让着我了!”
十五荆轲淡淡一笑:“高渐离,你输了!”笑意盎然,一如那个飞扬跋扈的荆轲。天魔琴音绝,荆轲左肩的箭伤又溢出鲜血,高渐离惨淡一笑,帮他止住鲜血。高渐离叹了口气:“燕丹是因为我答应刺杀秦王,才出兵击退秦军的。你又何苦和我争。”荆轲一楞,继而仰天大笑,直透云霄。“高渐离啊,我只想要你活着!”“为你和燕姬,值得!照顾好燕姬!”厌天剑轻吟,杀气陡胜,燕太子丹脸色瞬间煞白,禁不住向后退了几步。
十六韩,赵,魏,楚以相继为秦所灭,出兵燕国已是迟早之事,燕国军臣齐集宝殿,商议对策。燕王眉头紧锁,低头深思,太子说的那句“秦国军马,胜我十倍”早已搅得他心头大乱,已有消息传出,明年开春,秦将蒙恬将率兵三十万,攻打燕国。大燕,就要在自己手上完了吗?“父王,儿臣有一计!”燕丹洪亮的声音穿透宝殿,压住了翁翁的议论声。燕王抬头催促道:“快说!”燕丹呈上奏本,燕王看罢,凝重地问到:“这能行吗?”“能行!”燕太子丹一脸自信。“那样高傲的侠客,怎么会为我们去当刺客呢?”“父王放心,儿臣自会安排!”
十七上将军府被燕兵重重围困,樊於期杀出重围,见燕太子丹,讶然:“殿下,这是何故?”燕丹干咳了几声,道:“为了燕国百姓......"“为了燕国百姓,兵围上将军府?”燕丹语塞。田光扬声道:“荆先生需借将军之头刺杀秦王!”荆轲蓦然抬首:怎么倒变成我要杀樊於期了?
十八“太子殿下,今秦强我弱,为救荆轲而与秦国结仇,后患无穷啊!”燕丹冷冷一笑:“今秦强若此,即便不与其结仇,秦过又安能容我燕国。我大燕仅有此一个机会,高渐离若刺杀成功,秦国无主,必生内乱,我燕过才可高枕无忧。再说,我们辛苦了那么长时间,才使得王翦带大军追杀高渐离和荆轲,怎么能不救呢!”
十九燕丹计划周详,荆轲不住冷笑。燕丹略显尴尬,又补充道:“为了取信于秦王,荆可带樊於期的人头和燕国的兵力部署图去见秦王。”“樊於期?”“樊於期原是秦人,是秦王赢政悬赏重金缉拿的要犯,现为燕国上将军。”田光解释道。
二十“要我项上人头,何需如此!”樊於期冷笑,横剑自刎。荆轲黯然,耳中听得燕太子丹镇定得近乎无情的声音:“所有上将军府的人,一个不留,全部格杀勿论!”荆轲抬首,一双眼中满含怒火。
二十一厌天剑紫芒暴射,荆轲身形如电,金铁之声不绝,长枪,大刀散落一地。“都住手!”荆轲大喝。燕太子丹一楞,望向荆轲。“你可以暂时关押上将军府的人,等刺秦之后,再予释放,为何偏要赶尽杀绝!”荆轲长剑横扫,又是几件兵刃落地。燕丹沉吟片刻,冷然道:“如你所愿!田光,囚禁上将军府所有人等,如有抵抗,格杀勿论!”荆轲望着燕丹转身,一声苦笑回荡。
二十二“失败了?怎么可能?”燕太子丹有些失魂落魄。不是刺客之剑,十步必杀吗?“如今,可怎么办?”燕王语音有些颤抖。“豪杰之剑,盖聂!”燕丹咬着牙说。
二十三剑气如龙,鲜血飞溅。两百铁卫顷刻死伤过半。盖聂白衣胜雪,长空剑映得天地尽皆失色。嬴政惊慌失措,蒙恬,白起拔刀剑护上前来。只得两合,蒙恬失剑,白起重伤,长空剑已抵在了赢政咽喉。“我不要别的,我只要荆轲!”盖聂低吼。万余军马瞬间围拢。秋阳高照,寒光闪烁。“我只要荆轲,听见没!?”盖聂稍一用力,长空剑在赢政脖子上划出了浅浅的血痕。
二十四图穷匕现,赢政大惊。荆轲脑中晃过高渐离,盖聂,还有燕姬的影子,失神之下竟没拔出匕首。寒光乍现,利刃挟风而至。赢政躲过要害,肩头有血涓涓流出。
二十五“盖聂,放下兵刃,熟手就擒吧!”军队像被一柄利刃划开,赢政坐在车上,轻蔑地冷笑。里外三层秦国巨弩对准聂政。盖聂一声吼,朝赢政扑去。血光乍现,假赢政身首异处。万箭齐发!赢政冷笑:”不自量力!“
二十六赢政急退。蒙恬,白起带领数十卫士围向荆轲,荆轲夺剑,剑光如虹。二十七长空剑光再现,赢政大骇。盖聂血染白袍,长空剑架上了赢政的脖子。“我问你!”聂政嘶吼,“荆轲......荆轲是不是......”声音渐渐小了下去,几不可闻。赢政脸色有些发白,蒙恬,白起慢慢地靠过来,上万士兵将他们围在中间。“是不是?”盖聂嗓子有些沙哑。赢政木然点头。一阵钻心的痛侵袭而来,一失神,长空剑跌落。赢政退,蒙恬,白起刀剑齐举,从盖聂身后砍来。
二十八宝殿之下一片混乱,金铁之声不绝。秦武阳冲出重围,双肩溢血,飞身上殿。
二十九刀剑划破衣衫和皮肤,鲜血溅出来,红得刺眼。盖聂抄起尚未落地的长空剑。蒙恬吐血而退,长剑高高飞上天空。长空剑急转,撞上白起胸前护心境。随着镜面寸寸碎裂,白起眼前一黑,晕倒下去。“庆!”盖聂低呼,长空剑再次贴上赢政的咽喉。赢政一呆,全身肌肉僵硬起来。豪杰之剑!
三十七招败蒙恬,五招退白起,十三招尽诛数十卫士,青铜长剑上缺口隐现。刺客之剑?赢政惊慌失措,冷汗泠泠而下。荆轲长剑再挥,突然身后有人撞了过来。长剑倒转,一击必杀!“是我!”荆轲急忙收剑,秦武阳撞上后背,白起,蒙恬追过来,一干武将也前来护驾。“我拦住他们!”秦武阳冷喝,长剑出手。“好!”荆轲点头,挥剑刺向秦王。
三十一“盖聂,你放了寡人,寡人可以饶你不死!”盖聂惨然一笑。“盖聂,你不会怕死,那你就不想赶回燕国救高渐离?”一句话就使盖聂呆了半晌。“怎么会......”“燕丹忖你必死,怕高渐离迁怒于他,必然要先下手为强......"“赢政,我饶你不死,你放我走!”“好!”
三十二秦武阳长剑倒转,荆轲胸前露出厌天剑的剑尖,血淌了一地,全身的力量也随鲜血流走。青铜长剑划破秦王脖子,却并不至命。“秦武阳......”荆轲有些失望——竟然失败了!
三十三“这人武功太高,留下迟早是祸患。”蒙恬疑惑地看着赢政,不是说过让他做的吗?“杀!”赢政冷喝,如雨长箭朝盖聂蜂涌而去。
三十四厌天剑一旋拔出,长空血乱!秦武阳斩下荆轲头颅,单膝跪下。“秦武阳愿为大王效命!”
三十五“赢政,言而无信的小人!”盖聂护住全身,依然中了数箭。盖聂运剑如飞,踉跄着退出巨弩的射程。
三十六“秦武阳?"赢政手捂伤口,几名御医已赶了过来。“杀了!”“大王......”秦武阳急呼,厌天剑挡住蒙恬。白起雪亮的刀光划过,秦武阳人头落地。
三十七看着盖聂远去那落泊的身影,赢政怒气冲天。“刺客之剑,豪杰之剑!好你个燕丹,我赢政,就要以天子之剑,灭你燕国!”长剑出鞘,划过大漠黄沙,沙尘飞扬,杀气满天!
三十八..........................................................................
三十九易水萧萧,白幡蔽日。“荆卿,该动身了!”燕太子丹催道。厌天剑一声长鸣,燕丹吓得连退数步,脸色惨白,两根断戟落在燕太子丹面前,护上前来的燕兵心中陡然一寒。“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高渐离,保重!”荆轲看着燕姬,终于还是什么也没说,长叹一声:“秦武阳,该上路了!”燕太子丹嘴角挂着一丝冷冷的笑,笑意刺痛了荆轲的心。高渐离琴音一颤,荆轲略一迟疑,毅然上船。异声突起,弦断,音绝。燕姬掩面,高渐离吐血,燕太子丹面带喜色,荆轲乘舟而去田光一声大喊:“荆轲,田光为你送行!”利剑破喉,鲜血喷涌。荆轲回头,看见星星点点的血洒落下来。
四十公元前227年,一个叫赢政的人忙着统一天下,而另一个叫燕丹的人,忙着去挡住历史。于是,公元前227年,一个叫樊於期的人忙着去死,还有个叫荆轲的人忙着去送死。公元前227年,天下大乱,诸侯争霸。一个天下无人不忙的年代。公元前227年,一只大鸟飞苍穹,把天空划破了。
评:扣紫箫,无他,就是两点原因:
1,十几年的学题记的事情,他至今记忆犹新,正好他有限的2贴里面有一篇有题记的;
2,这个原因说出来也许大家会为之一笑,因为他太能吼,所以也作为细节给扣了;
综上:这贴扣给紫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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