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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年网事』第一轮贴子及文轰(共搜集有19帖,此为第16帖)

(作者:楚小语;提交人:小典;提交时间:2012/12/24 16:43:03)

狼埔军校第十期《经年网事》第一轮文风贴05:末春飞柳絮 Post By:2012-12-11 20:32:26

《相见欢》

寂寞只是一个人的旅行,一个人的旅行,如冰、如雪、。
叶欢一如既往的一个人行走在华灯初上的繁华大街上。流年如这一晚的霓虹灯,灿烂了这一晚,很快便会消逝而去。这世上有多少流年是在人们默默的感慨中消散的?其实流年并不是主动流走的,只是你不曾让她开花,她便伤心了。
凉风侵骨的冬季并没有给叶欢带来多杀的凄凉感,因为她早已习惯了在冬天里没有温暖。不知从何时起,她开始变得如此的伤感。恋情,不都说是可以失而复得的吗?她自己也相信是可以失而复得的。然而依旧是抗拒不了那如血液般涌动的忧郁。
街的尽头河滨的偏角处,有一家看上去并不大的酒吧。就那样一座孤立的小木屋,周围全是街道花园景致,让人一眼就能注意到这座很特别的小木屋。木屋的门上写着“前世今生”四个字。这名字到也别致。叶欢在街边的凳子上坐了很久之后,她终于提起了兴致踏进了这家酒吧。
走进去,依旧是如她想象般的地下室结构的房子,酒吧里有不少人,只是似乎没有她想象的那般喧哗沸腾。每个人都在喝酒,却喝得异常的安静。叶欢选了个安静的位置坐下来,她本来想接着酒吧里沸腾的气氛来驱赶一下自己内心的空虚,没想到这个酒吧却是如此的静默。她看见不远处的吧台上有一个似尚未成年的女学生模样的人,正端着一杯五颜六色的鸡尾酒,慢慢地品着,双目闭着似要睡去的模样。
“小姐请问需要点什么?”
吧台的服务生走过来问叶欢。叶欢也不知道该喝点什么,她对酒没什么研究,也不常来酒吧,想了想说道:“随便。”
服务生轻轻笑了笑:“我见小姐你面色忧郁,应该会适合这一款酒。”边说边已推来一杯酒,酒杯内盛着三种颜色的液体。
叶欢想也没想,端起酒杯闻了闻,是酒味,便轻啜了一口,“谢谢。”
服务生勾起一角嘴唇,轻笑了笑,“这种酒包含了爱,恨,以及背叛三种味道,但每一个味道的分量不同,最适合像小姐您这样刚刚失恋的人喝。人的爱情,都可以在前世找到相似的影子,在我们叫前世今生酒吧,便可以让您找到前世的影子,当您回到今生的时候,便不会那么痛苦了。”
叶欢觉得眼前有些朦胧,服务生美丽的唇角也渐渐开始模糊,耳边似乎开始响起一阵缓缓的琴声。叶欢噗嗤一笑:“服务员,你们店怎么放这么土的音乐?”
“如欢,如欢,如欢!”
“嗯?”顾如欢仿佛听见袁初见叫了自己很多声了,思维就像停滞了的风,定在那里不知所以然。
“如欢姐,你到底有没有听我在弹啊?”袁初见娇嗲的声音撒娇道。
顾如欢似如梦方醒般,回过神来,看着袁初见发了一下愣,然后俏笑着道:“呵呵,有啊,我听着呢?”
“那我刚刚弹的什么曲子?弹到哪一叠了?”
“嗯?”顾如欢又是一愣,刚刚,那是什么曲子?她似乎是真的不记得了,只仿佛悠悠扬扬,轻轻缓缓。她向袁初见微微一笑:“对不起,我刚走神了,你再弹一遍吧,这回我仔细听着。”
袁初见已向顾如欢学琴一年有余,自认琴技已日趋成熟,想急切的向顾如欢一展琴技,拂袖抬腕,指尖已泻如春水。“如欢姐,听听我学的新曲子。”
顾如欢一惊,看着优雅抚琴的袁初见,这曲子,她如何会的?
愿与君今世相见,携手同欢。
愿与君来世相见,不忘同欢。
愿与君生生世世相见,不负同欢。
一曲《相见欢》,是顾如欢作给莫相问的,袁初见却弹了出来,手法还如此娴熟。顾如欢很快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她最担心的问题最终还是发生了。她爱莫相问,爱他抚琴时寂寞的眉角,爱他舞剑时潇洒的步伐,总之,她已许诺此生非莫相问不嫁。
只是一年前袁初见来拜顾如欢学琴,面对袁初见如此有天赋的弟子,她这个天下第一的琴师,又如何拒绝得了呢?断琴阁里,顾如欢与袁初见,便如知音般日日高山流水,从此,在莫相问的眼里便多了一个人。面对芳华如春,年方二八袁初见,莫相问竟然可以移情。
这队顾如欢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她将袁初见赶出了断琴阁,从此,莫相问也没有出现在断琴阁。
一阁空对明月,一曲《相见欢》,却换不来一生的长相厮守,只换来了两行泪。
两个月后,听说洛州王府千金袁初见要出嫁了,断琴阁的小童给顾如欢递来一张请柬。顾如欢将请柬撕得粉碎。既然不能让你爱我了,那么就让你恨我吧。
顾如欢如约去了洛州王府,参加了袁初见的婚礼,她将一包毒药偷偷撒进了袁初见的合卺酒里。这毒药,也叫相见欢。
袁初见死了,她的新郎官也死了,只是,新郎并不是莫相问。顾如欢怔在原地,回了很久的神才逃之夭夭。
新郎竟然不是莫相问,那莫相问人呢?顾如欢将琴抚的很快,琴音震碎了案前的茶杯,震的断琴阁漫天飞花。好你个莫相问,既然不爱了,为何连恨的机会也不给,你来恨我,来恨我啊!“嘭”的一声,顾如欢将琴摔的粉碎。
琴断情亦断,顾如欢立在风中,任风沙拂去泪水。
小童又递来袁初见的信,顾如欢吃了一惊。小童说:“是袁小姐婚期那天差人送来的,但是嘱咐小的必须一个月后才能交给阁主您。”
顾如欢有些胆颤地打开信笺,里面却是莫相问的字迹。
顾卿一生真情,吾永生难忘,然吾一生之志远在沙场,唯愿马革裹尸还。吾与袁姑娘并无情愫。吾此生之憾唯不能与伊长相厮守。不忍别伊,故以此信作别耳。此去边疆,卿莫问,莫念。
顾如欢看毕,顿觉天旋地转,倒在风里。一纸诀别书,随风散去。
远处似乎又响起了一声声的缓缓的琴声,叶欢睁开眼来,思绪停留在那琴声中。“这曲子,这曲子好像梦里听过。”目光划过那三色的酒杯,叶欢浅浅一笑,“好酒,让人痴迷,让人沉醉,不知是梦里还是现实,它叫什么名字?”
服务生斯文奶气的声音道:“相见欢。”
叶欢一怔,惊愕地看着一脸诡秘的服务生,方才梦中的情景似一一再现,再醉眼朦胧地看看这杯三色的酒,“爱、恨、背叛?呵呵!好酒。”叶欢一饮而尽。
她想起前天,她和袁芳打了起来,她故意把袁芳推下了楼梯,害得袁芳流产。不过,袁芳肚子里怀的,并不是叶欢的男朋友的小孩。
“相见欢……呵呵,再来一杯。”



『经年网事』第一轮贴子及文轰(共搜集有19帖,此为第17帖)

(作者:楚小语;提交人:小典;提交时间:2012/12/24 16:44:16)

狼埔军校第十期《经年网事》第一轮文风贴06:年华丽绮宫 Post By:2012-12-11 20:32:37

《相见欢》

  一个女人不是处女了,我或许会喜欢她,然绝无可能娶她。这话当是一个空洞的谎言,用之掩饰我爱无能的事实。
  然而,无人知晓的是,有些时候,谎言才是真相。
  ——叶锦瑟
  如果真能丢了心,是不是可以不悔?
  习惯了在黑夜埋葬清纯,也喜欢用白色埋葬生命。
  ——夏雪
  我与你,终似樱花与这个春天,美丽的相遇,凄艳的凋谢.
  ——路小珍
  那个一身穿满了高贵的女人,看我的眼神是居高临下的,那里面用鄙夷射出两个字:下贱!
  ——柒小婉
  那样土的女人,真不明白那些男人究竟看中了她哪一点?一群贱货!
  ——夏雨

  (一)叶锦瑟,鸳鸯瓦冷霜华重的后面,是永远都说不出的话
  夏雪临死前与我讲,人皆是时间长河里的水,虽因种种而分离,却总会相见——在海里。
  那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我本以为已将其忘了,连带忘了当初的一切。可是忽有那么一天,我便想起了全部的所有,那些悲伤,那些快乐,那些青春,那些天真,那些血,那些痛……
  那一天,路小珍打来电话,说学校课程马上结束了,想趁暑假去外面写生。我明白她的意思,她想要我带她出去走。
  我说明天来我这里吧,一起去,电话那头的路小珍欢呼雀跃的答应了。第二天清早,被电话吵醒,路小珍说在车上了,要我赶紧去迎接。
  挂掉电话,洗漱完毕,路小珍已经跑到楼下,要我去开门。我突然觉得很不满,质问,为什么不提前打个电话?
  破门而入的路小珍神色很无辜,道:“领导检查从来不提前通知的。”说着,将手中的核桃扔下,道:“看你这么笨,特地买来给你补脑子的!”
  只听声音,我已知道,袋子里照例有两罐蛋白粉,无论核桃还是蛋白粉,都是我这种人永远舍不得买的。可是我并不感激,相反,若路小珍不是那么有钱的话,或许我对她还会更好一些。
  我懒的多说,道:“你拿了画架什么的,赶紧走吧……”路小珍突然扭捏起来,不肯动作。反倒指点我这里卫生不好,那里也不好。我翻了个白眼,道:“这是我住的地方,不是你的。你嫌不好,自己动手拖地擦窗擦桌子啊……”
  “想得美,我又不是你的女人!”她道。
  我顺口就道:“你又不喜欢我。”
  “我喜欢,喜欢,喜欢,喜欢啊”她扯住我的手臂,摇晃着。
  这是我不愿意涉及的话题,所以我没有接着往下说,只是督促要她走,路小珍勉强挪了挪步子,却在画架前转了个圈,抓了个苹果要找刀削皮,我看她心思似乎也不在写生上,忍不住道:“吃苹果还削皮啊,娇生惯养,奢侈浪费。”
  路小珍神色忽然变的超级无辜,超级委屈,嘟嘟囔囔地不知道说些什么,最后突发奇想,要我把削下来的苹果皮都吃掉。
  我问,你到底有没有想去写生啊,她说去也成,不去也无谓的。
  “好吧,”我说,“去外面玩吧,我正好也没吃饭,别在这里闹了。”
  我与路小珍出去,一向是不乘她的车,她自己明白,也不敢来触我的晦气。这次  也是跟我老老实实去搭公交,间或陪着我走路。
  目的地在西林小园中的听琴小筑,那里是静物素描和风景油画的绝佳版面。路小珍一路嚷着饿,嘟嘟囔囔的买东西吃。我懒的动,懒得说,只听她絮絮叨叨地说。
  走着走着,我觉得累了,想休息,路小珍不让,扯着我的袖子继续走。路小珍一脸兴奋,忙不迭地拍照,还要与我合影自拍,我闪身躲开了。
  看她略微有些黯然,我心里略微有些不忍,然而另一种情绪却更加汹涌,如同潮水袭来,在心底蔓延成荒。
  那是悲伤!
  我怕泪水会不受控制的流下来,所以我随便在马路边上找了几块青石,不管不顾地靠了上去。一瞬间动也不动,像死了似的。
  路小珍见我这样子没有兴致,大失所望,拉拽了一阵子,拽不动我,一个人走了,身影渐渐在一片苍翠中消失不见。
  我坐在那里,阳光很好,周遭没有人影,只有树影,安静的很。忽然就想一个人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地老去。
  然后就想起了你,不是突然有点想你,是从来就未曾忘记。秋日的午后,江南小镇孤清静谧。一片绿叶从树上飘下来,被风吹到我面前。
  心中一阵莫名的痛,为何只剩下我在这里独自想你?
  茫然四顾,终究是茫然。
  愿共君一路并肩而不可得,自君别后,再无人值我痛爱。
  ……
  不知过了多久,路小珍折返回来,扔给我一罐从来没见过的饮料,道:“给你补充点能量。”
  “这是什么?”
  “你没喝过?”
  “从没见过!”
  “你out了,我上国小的时候,闲着没事就喝着补充能量!”
  “哦。”
  “好喝吗?”
  “嗯。”
  “你这人很没劲啊,我得教教你,陪女生逛街不是你这样的啊,等你以后想追女生了,一定要学着对她好,过马路要主动牵她的手,不管她饿不饿,都要买她喜欢的预备着……”
  ……
  我:“去吃饭吧,我想吃华莱士的加番茄酱的牛肉堡,再来一杯热牛奶……”
  “你就不能吃有质量的,垃圾食品,我很多年前就不吃了。”路小珍一幅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我忽然沉默,若是你还在,若是当年我也可以跟你说同样的话,想必你是无限欢喜的呢。
  我心里压抑的慌,我对路小珍说我要回去了。
  路小珍看我情绪不对,试着劝我,全无效果。我坚持要走,我知道这一次我要失信于路小珍了,可是我已经顾不得,有些事情,它就像女人的大姨妈,根本不会管你在做什么,也不管时间对不对,它想来的时候,就突然来了,将一切好心情都打乱,你还不得不小心伺候着它。
  路小珍问:“你知道路吗?”
  “鼻子底下长着嘴,我会问。”
  “笨,我送你!”路小珍掏出电话要喊一辆车来,我却已经转身。在我看不见的背后,路小珍面色忽然惨白,她咬紧了唇,追上我,将什么东西塞在我衣兜,然后转身喊了一辆的士,疾驰而过。
  我呆呆地在站牌等车,随着人流上了车,一切全是意识的自然反应。我神思恍惚,一无所知。
  上车不久,我忽然出了一身汗,整个人软绵绵地想要倒下去,我从座位上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扶住栏杆,慢慢地滑下去,蹲在那里,有那么一阵子,我什么都看不见了。双眼发黑,又冷又热。
  我想,如果我就此休克,是不是会有好心人送我去医院?还是我就此远去……那样,我会不会在另一个世界与你相遇?那是,你是对我笑,还是对我哭?是冷眼不瞧我,还是温柔地为我而心疼?
  车上的人有没有注意到我的异样,我是真的不知道,勉强挣扎着支撑到下一站,我下了车。找了一家药店,对医师说:“我要苯丙地芬?”
  苯丙地芬,自从你走后,就时常伴我的药片,用来舒缓神经,镇定情绪。可以说,它是属于精神病人的专属药物,有着极其严格的用药规范。因而并不是常见的otc,而是rx。只不过在一些不正规的药店却照样可以买到。
  医师看了我一眼,目光中有了明显的警惕,却坚定地摇头。
  “有没有海尼多酸?罐装的即可。”我的声音有些隐约的变形,那是强自忍住呻吟带来的副作用。
  “没有。”医师的脸色严峻,看起来有些让人生气。
  “巴茛冬菪片?”
  医师摇头:“先生,我建议你去正规的医院察看一下,你现在的脸色不太好,如果滥用药的话,可能会形成不可遏止的严重后果。”
  虽然明知道这个医师是为我好,可我忽然忽然感觉到了悲哀,为自己,也为你。
  悲哀从心里生长出来,我可以听见它寸寸拔高的声音。我扭头转身,却发现双腿开始变软,几乎是用手扶着墙,我慢慢地走出了药店。
  我靠在店门口,这个时候,我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给路小珍打电话。原来,在我从来没有意识到的不知不觉间,这个黑发黑眸不打耳洞不戴任何饰品的小丫头竟成了我最后的依靠。
  然而在掏电话的时候,忽然触到衣兜里一个硬盒,我心中一动,忽然想起路小珍放入里面的东西,急忙取出衣兜的东西,赫然是:“巴茛冬菪片。”
  ……
  于是怔住,忽然想起当年曾经也有这么一个人,曾经对我做过同样的事。那一年冬天,还是没有手机的年代,听说我头疼,你就跨越了大半个郊区把药片送到了我的住处。
  那一年的冬天,我拖延了一个月的咳嗽终于转成了肺炎,是你陪我在老旧的诊所里打点滴,而每次出去,你也必然会问我,吃药没?
  那时我面色苍白的像女鬼,恨不得把心都咳出来。可是,只要有你在身边,我就有了脚踏实地的感觉。
  没有了你,我竟然始终学不会照顾自己。
  ……
  和路小珍分开,回到住处,忽然觉得安静,一个人的安静。你走了,我一个人,挺好的,不知道你是不是孤单,不过不要紧,许多年之后,我会去找你的。
  那一天夜里,风突然冷了,寒朔的北风沿着窗棱呼啸,凉意透过冰冷的门窗缝隙向里钻。
  冬天终于来了,我试着把自己藏进被子里,手脚紧紧地蜷缩在一起,如同一只猫依偎在火炉旁。
  然而我没有火炉,仅靠血液里的氧气无法让营养不良的手脚温度提升,我打着寒颤爬起来,套上衣服,在黄蒙蒙的灯光下看着墙角的画具。
  我知道,我的眼神涣散,没有焦距,那是巴茛冬菪片的后遗症。
我  走到墙角,支起画板,随手将一张200克的全开素描纸摊上,用力将图钉按入画板中。持铅笔的手腕挥动,如同阴柔的蛇,让冰冷阴暗的记忆从笔下流淌而出。
  铅笔一根根的跌换,从浓黑粗软的12B到硬而且淡的B,我信手涂鸦,不需要用眼睛去看,那熟悉的一切便全部从笔下勾画而出……
  抛下铅笔的刹那,我瘫倒在地上,陷入了无意识的黑暗。
  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洁白的被单床单上趴着一个娇小的身躯。
  路小珍的面庞被滑落的黑发遮住,如同一只柔顺的小猫靠在床边,背部随着呼吸而略微起伏。
  我想说些什么,可是感觉不到自己的嘴巴,我想伸出手抚摸路小珍美丽的黑发,可我感觉不到自己的手臂。
  我的神经背叛了我,让我感觉不到明明存在的躯干,也感觉不到明明存在的温暖和感情。
  路小珍就在我的身边,我的手和她的手,隔着一厘米的空间,无可跨越。路小珍的温暖就在那里,可我似乎永远无法触碰到。
  似乎就是当年,那个大雨磅礴的夜晚,你就在我的臂弯中,我却不能感觉到你的温度。
  几天之后,我慢慢地恢复了知觉,坚持走出了医院。路小珍陪着我,院长在后面点头哈腰地恭送,由此我知道,这医院也是路氏集团下属的产业之一。
  ……
  我的房间已经彻底被清洁过了,所有的物品都焕然一新,堆放的整整齐齐。那幅画也已被裱好放好。从装裱工艺上看,已经是匠师级的作品。
  “裱画的师傅说,这幅画放在外面拍卖,可能会引起轰动的!”路小珍低低的说,她的声音里有一种东西,说不出是欣喜还是叹息。
  “那是他没眼力!”我不快地道,“我随手乱涂的,你别听人乱说!”
  “他可是我们那里顶级的……”
  “好了,这件事不用提了!”我忽然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她们始终不明白,但凡和你有关的一切,我不允许有任何的铜臭味道来玷污。
  路小珍欲言又止,徐徐之后,才道:“画里的那个女孩,可以给我讲讲她的故事么?”
  女孩这个词让我一怔,路小珍比我小了一个年代,你和我同年。路小珍比你小了很多,而今用女孩来形容你,让我觉得有些时空交错的零乱。
  可是,我忽然就呆在了那里。原来,记忆中的你,始终定格在了十年前,不曾长大。而我始终不曾意识到这一点,或者说,虽然隐约意识到了,却不愿去触及事实的真相。我以为这些年你一直在某个地方静静地生长,和我一同变大,可是,你早已不在了。



  (二)路小珍,我渴望在阳光下尽情地欢笑,与你一同静静地成长
  或许有些东西,冥冥中注定错过,却又被无意的一个细节唤醒。我一直以为不会  遭遇爱情这件事情,直到遇见了叶锦瑟。
  生于豪门的我本该是千金万金之体,却先天性心肌衰弱并发心室发育缺陷。
  医生说,我这样的身体,或许稍微激动的情绪就会要了命。不论是刺激,还是惊吓,或者狂喜。所以,我一直是被包裹在温室中的,不与外界接触,直到我17岁那年。
  与叶锦瑟相遇,是一件非常偶然的事情。17岁那年,禁不住我的哀求,父亲同意我外出在公园里装模作样地画风景。
  教我学画的是表姐,她是美院的学生,专攻中国山水,我却喜欢西洋油画,所以她也只能点拨几下,任我自己乱涂鬼画。其实家里对我无所求,只希望我能快乐地活着,所以见我对画画乐在其中,便不太监管,只是叮嘱那些看护多盯着我。
  我不喜欢每次出门都跟了一堆人在后面,总幻想一个人安静地画画,所以到了公园我便找了个由子,趁她们不注意,偷偷溜到南湖中的风柳堤岸上支起了画架。
  当然,这个时间是非常短暂的,她们不可能放任我乱跑而不管的。但就是这短暂的十多分钟,让我遇见了叶锦瑟。
  “这样是不成的,你的手腕太僵硬了,手腕要打开,要活一些,线条才能自如流畅!”
  说这句话的就是叶锦瑟。
  当时我正在将一堆调料混合,往画布上涂抹。兴许是看不过被我浪费的那些色彩,恰好经过的叶锦瑟就开口了。
  我没有和陌生人交谈的经验,当时脸色一红,甚至忘了责怪他不懂礼貌的乱说话。
  虽然家族里的画师很多,父亲却不允许我与这些人来往。我也从来不知道自己画的好不好,也不知道手腕死与活的区别。于是我就红了脸,低了头,不敢看那个阳光中的大男孩。
  我鼓了很久的勇气,终于抬起头,用我略带娇蛮的声音道:“你给我示范下!”
  他没有推辞,信手挥笔,将繁复的色彩慢慢调匀,从浓重里淡出了一幅庄园田景来。
  “用色并不是越重越好,也不能一味地杂乱无章,有时候要有层次,有时候要用晕染……至于画的内容,要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烙印在骨血中,用灵魂去画出其中的情绪。你还是初学,不要走错了路子,没有自己情感灵魂的画,是不会有自己的生命的!”
  他说的话让我有些晕,但不否认,我被这些东西吸引住了。兴许是命中注定,我编说我虽然喜欢画画,但家里条件不好,上不起艺术班,只好一个人摸索。
  这是我从肥皂剧中学来的话,没想到他信了。许久之后,我才知道,不是他不聪明,只是我的话触动了他心底的一根弦,引起了他的情感轰鸣。
  “我可以帮你,帮你得到掌控自己命运的力量,从而改变自己的人生!”他的话掷地有声,让我从此沦陷。

我从小到大,所梦想的,无非便是改变自己的命运,像一个正常人那样的活着。不必有太多的钱,只要能够活的充实。家人说普通人过的很苦,可是苦一点也没关系,因为我梦想着能够正常地上学,与同学一起游玩嬉戏,有几个亲密的朋友一起成长,一起烦恼,一起快乐……
  只是我从来不需要上学,有最好的老师可以请到我的家里,所以,我始终是一个人。
  叶锦瑟的话触动了我的心,我抢在那些看护赶过来之前,要了叶锦瑟的联系方式。
  之后,我就找机会溜出去和叶锦瑟做些有趣的事情。其实单单和一个男子单独在一起这件事就是非常有趣的。每次出行的艰难,反倒增加了我见他的渴望。
  父亲知道了这件事,异常的愤怒,要限制我的活动。然而,我坚持不肯妥协,最后甚至心跳骤停而休克,父亲终于妥协。
  面对我,他始终没有任何办法。管不得,骂不得,只能顺着我的心。若我乖乖听话,他还放心。若我做出出格的事情,他便只有暗地里焦心,还要对我欢颜。
  我发现,叶锦瑟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若不是我说自己是穷苦人家的女儿,他未必能有帮我改变命运的行动,虽然可能会同我联系,但未必会真心为我而悲伤。
  事后回想,好在那一天的画具和颜料都是我坚持让人从公园地摊里买的,而我的衣服上也没有什么牌子的标志,没给叶锦瑟看出什么。
  我能感觉到叶锦瑟的悲悯,那是对我的,也是对他自己的。他为我安排详细的训练课程和时间表,列出了一系列的书籍,并带我一起去书店蹭书看,企图用严格的训练来快速提升我的境界。
  然而,我并不是一个能够吃苦的人。由于家境的原因,所以我想如果没有叶锦瑟,我永远不可能理解那些没钱人家的孩子为什么会如此的用功,心甘情愿地用如此沉重的作业来折磨自己。
  叶锦瑟告诉我,因为那是他们改变命运的出路,不是唯一一条,却是唯一能够稍微看得见效果和保障的出路。
  只是,我可能永远吃不了那样的苦。我也不愿意让叶锦瑟过着一种我所不能理解的生活,所以我忍不住要给他带一些东西。好的东西我不敢给他,只能给他那些一般  人家也见到的物事。然而即使如此,也让他觉察了。
  叶锦瑟是一个聪明的人,即使没有那些事情,单凭日常的交流,他就能发现我偶尔不小心露出的狐狸尾巴。
  他似乎很失望,却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不再督促我学画,而是任我胡闹。
  我对叶锦瑟的过去很好奇,但他从来不说。我却已经离开不他,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爱上了这个谜一般的男子。但是无可否认的是,和他在一起,我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心跳,如果一天不见他,不听到他的声音,不知道他的讯息,我便焦急的如同丢了心。
  我在家里休克了几次,医生对父亲说,必须要改变我的心情,否则,就会有很大的几率发生不测。可是父亲对我却无能为力,他不能强行关我禁闭,那无异于让我送死。
  所以,我可以继续缠着叶锦瑟。我所求的,只是不要在他面前晕倒,不要让他注意到我的体质。
  幸运的是,与他在一起,我几乎不会感觉到那种突然的绞痛和窒息感。然而,那一天,当他执意转身离去时,我却开始恐慌,我甚至等不到附近的车来接我,直接进入了一个的士中,不让叶锦瑟看到我的惨白的脸。
  叶锦瑟也有一种奇怪的病,他总是随身携带一种叫做苯丙地芬的药。我不知道那是做什么的,却也偷偷地在某个药店买了一瓶,随身带着。跟他一起走,便会掏他的衣兜,若发现他没带药,便放入其中。
  第二天,我不顾家人的阻拦,照例来到了叶锦瑟的住处,却敲不开门,电话也无人接。
  叶锦瑟从来都不是故意不接电话的人,那一刻,我的心莫名地慌乱,叫人开了锁,闯了进去。
  叶锦瑟就躺在地上,身体冰凉,只有心口还有余温。
  可是进去的人第一眼全部被房间里的一幅画摄住了魂魄,我自己也呆在那幅画前数秒钟才想起来昏迷不醒的叶锦瑟。
  常年跟随我的看护医师立即上前,却检查不出任何病因。我想起那苯丙地芬,将药拿给医师看。医师面色凝重,急忙让送医院。
  检查的结论让我几乎昏过去,叶锦瑟得的是一种奇怪的神经病,却常年服用精神病人才用的药物勉强压制自己,生命力早已透支的七七八八。
  医师说,他能活到现在已经是个奇迹了。
  至于病症,需要了解叶锦瑟的过去才能试着找出病因,从根本上进行治疗。
  可是,他的过去,始终是个谜。他宁愿放弃生命,也不肯诉说从前的事情。
  直觉告诉我,所有的一切都和那幅画的女孩有关。
  那是一副素描画,他只用素描铅笔,灰色的世界,灰色的人物,了无生机。第一眼望去,一股朽坏的意象扑面而来,世界都被冰冻,让人无法呼吸,那是我从来不从想象过的沉重。
  整幅画了无生机,让人看了也生机全灭,而裱画的师傅却说,那是真正具有了自己生命的绝版。
  我相信裱画师傅的话,不仅仅因为他可以绘出那些价值百万的画,而是他说那些话时的叹息。
  “只有死人才能做出这样的画,尚存世的人,无论如何绝望,也营造不出出这样的死气来。若我所料不错,这当是将死之人的最后的绝笔,画成的那刻,作画者的灵魂也当断绝了。”
  ……
  我并不敢仔细看那画上的女孩,画中的死气太过逼真,看久了对身体无益。这是众多裱画师的叮嘱,也是看过画的人的切身感受。
  那时,我从未想过很久之后的某一天,我会亲眼见到那个画中的女孩。

  (三)^^^^^^^^^(四)中间删掉一万字

  (五)柒小婉,我是婊子我自豪,我贱我土我漂亮
  一直相信,要想有所收获,定要有所付出。就像飞蛾扑火,在得到光明的同时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我从来没想过还会有一天能再见到叶飘零。
  可是,这个世界上如果还有一个人让我为之不顾一切焚火自燃,那就是他了。
  很多年之后,我手里一直藏着四张画,其中两张是叶锦瑟的,曾有人出价千万要买掉它们。然而,即使在我为了生活的逼迫而做了小姐的时候,我也从来没有动过将它们卖掉的念头。
  很多不理解,我想他们永远不会理解,世界上有些东西,并不是拿来卖的,也不是所谓的金钱可以衡量的。
  命运实在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我们会相见,会分离,也会再相遇。
  我再次见到叶锦瑟,是第一次分离十年之后了,那个时候,他身边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叫做路小珍。
  我想,若不是那个叫夏雨的女人,叶锦瑟和路小珍或许还在快乐的活着,而我或许也会快乐地活着。当然,我现在就活的很快乐。
只是,有些时候,快乐和快乐也是不一样的。就像,活着和活着,也总是不尽相同的。
  所以,活的快乐和活的快乐,也可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在很多人的眼里,夏雨尚算是一个高贵的女子,海外留学,上流名媛,随随便便一件衣服也足够普通人家过一辈子了。
  在这样的女人面前,我想很多人都会自卑的。可是其实没有必要,富人和富人是不一样的,穷人和穷人也是不一样的。有些穷人很可恶,可也有些很温暖。有些富人不过是黄金包裹的一团大便,有些则很可爱。
  所以评判一个人是否是人,不要看他的衣着,也不要看他的外表,看他在做什么。
  路小珍很可爱,家族企业庞大,但我喜欢她。叶锦瑟很节俭,让我觉得他是个疯子,可我依然喜欢他,就算他不帅,不可爱,就算他骂我婊子无情戏子无义,我也喜欢他。
  夏雨长的很美,穿的很好,可我不会喜欢她。这与她的外表无关,十年前,我和叶锦瑟都曾经爱过一个与夏雨有着同样面容的女子。也与她的家世无关。十年后,我和叶锦瑟都很喜欢一个比她家世更煊赫的小女孩。
  我只是看不起她自以为是的看不起人而已。其实我知道,她也看不起我。
那就斗上一场好了,我不是那种只吃亏不还手的主。尤其是,当她伤害了叶锦瑟和路小珍之后。
  约了她来水晶馆见面,她如约而至。
  我看着她,她看着我:“你约我谈话,可知道普罗旺斯的薰衣草?”
  我摇头
  “巴黎的左岸咖啡?”
  摇头。
  “北海道的滑冰场?”
  摇头。
  “那你与我有什么好谈的!”她十分鄙夷地吐出了一句话。然后她便微笑着不说话,不过那微笑也是带了一种漠视,一种居高临下的俯瞰。
  我起身,轻轻地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瞬间,她的脸色就变了,而我大笑出门,高跟鞋踩在光滑的不知道什么鬼石头做的地板上,发出硬而且脆的声音。
  后来,夏雨带人堵上我的门,她一身穿满了高贵,看我的眼神是居高临下的,那里面用鄙夷射出两个字:下贱!
  而我的反应就简单的多,我冲上去,狠狠地给了她一个耳光,君子动口不动手,可我不是君子,我是婊子也是妓女。自古最毒妇人心,我若不能将你夏雨此生折腾的死去活来,我便对不起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
  那一次,夏雨带了三个男人,全被我打到吐血。除了叶锦瑟和夏雪,谁又知道我在做婊子之前练了十年散打和拳击呢。
  然而,这没有完,侮辱了叶锦瑟的代价不是你一个小小的夏雨能承受的,我要让你知道,我柒小婉不但是一个漂亮到过份的狐媚子,也是蛇蝎心肠的小人。
  后来,我设法勾引了夏雨的老爹,成功地做了她的娘。
  很快,我就要成为夏雨老爹的老婆了。
  我可以想象到夏雨的脸色,或许并不比在水晶馆的脸色好看。我永远记得那天我离席时说的一句话:“是的,亲爱地小姐,你说的这些我都不知道。不过,我知道一件你这一辈子永远都不可能知道的事情——你老爹的小弟弟的尺寸和颜色。哈哈哈哈……”
  夏雨,咱们来日方长。
  ……


  前情回放:

  叶锦瑟手中只有铅笔,铅笔只有灰色,灰色在纸上晕染出无边无际的天地,只在心脏部位生长出一片如雪的洁白。
  白色慢慢地变化了形状,幻化出了一个精灵状的女孩,一勾一勒之间,白色的容颜带着让人窒息的绝望以最美的形态显现在了这个宇宙之间。
  忽然间,如箭的雨滴从天而落,与地面轰然相撞,四散迸溅,若盛开的花团锦簇。空气中的温度骤降,地面开始冰冷,积水也变的浑浊。
  一辆辆汽车呼啸而过,车轮带起的泥水在车灯的照射下迎向形色匆匆的伞下人……
  灰色的世界,灰色的冷雨,灰色的风掀起灰色的雨衣,唯有中间的女孩依然洁白……
  洁白仍炽烈如白雪,或许雪也在做最后地挣扎,但它是赢不了灰黑的泥土,谁都赢不了命中注定。
  而生命,是注定无法赢过死亡的。
  突兀地,叶锦瑟开始剧咳,他咳出的不是别的,而是殷红的血!
  血不可遏止的从肺部涌出,从喉咙里喷出,散落在画纸上白衣少女的腹部,变成了一个血红的婴儿。
  有了鲜血的供应,画意指日上升,红色,血红色,婴儿,雪白的少女……触目惊心。然而,叶锦瑟苦心孤诣营造的生机全在瞬间被毁,不仅仅是画的生机,还有生命的生机。
  叶锦瑟忽然想到了夏雪的话:“这一生啊,我和你都是时间长河里的水分子,岩石险滩会让我们分开,可是最后我们总会再次相见。那就是百川入海,大雨落海的时候。”
  叶锦瑟忽然明白了,人生是一场旅程。我们相遇,我们又分离,可是我们总归会在同一个目的地重逢。
  那个目的地,可以称之为海,也可以称之为死亡的国度。
  不论如何,我们终归是要重逢的,到时,即可载歌载舞,相见欢。
  从此,天地寂寞荒。



『经年网事』第一轮贴子及文轰(共搜集有19帖,此为第18帖)

(作者:楚小语;提交人:小典;提交时间:2012/12/24 16:45:14)

以下是引用菜花在2012-12-11 20:30:36的发言:



轻轻地我来了----

俺滴名字叫菜花,是一种蔬菜,又名花菜、椰花菜、甘蓝花、洋花菜、球花甘蓝。在《时代》杂志推荐的十大健康食品中名列第四。 啊啊,其实其实其实就是想说俺很环保很健康很可口很那啥。。。。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你们都要好好爱菜花。



第一次参与狼扑学校,据说这里有很多成绩优秀滴学长,比如扶清风小狼同学,据说经常被轰成黑炭滴某某同学(具体是谁,俺也知不道,只知道每次开学都有几个黑如包公的同学蒙面来上课,小典教官每次开班会都会发三包白得快洗面奶的福利给他们。)哎哎,那位同学,你别急,这次据说福利又涨了,改发五包了!

书归正传,俺这次纯粹抱着重在掺和,乐于捣乱的心态来参加这次轰文。临来之前,俺很认真地把所有试杀贴都看了一遍,看完一遍还觉得苏无涯的文是苏无涯的,苏青衣的是苏青衣的,貌似头脑还清醒点。可是俺的迷糊症状从昨晚九点以后开始越来越严重了,自从六篇文字出来,俺是看这篇也想沈兰兰的,那篇也像沈兰兰的,早上醒来再看,这篇像丁路远的,那篇更像丁路远的。再一看,又像云落落的了。呀,这可怎么好?这可怎么好,于是,俺决定与其在斟酌中失去方向,不如在瞎蒙中找到赶脚。好了,开蒙。

俺给自己的目标就是,蒙对一个就让菜刀请我吃大餐!~





01:急雪舞回风---

一个满脸横肉、横眉冷目的家伙,骑在一头瘦骨嶙峋眼看一压就死的秃毛驴身上,风一样的掠过,一边喊到:菜花,我给你找到了传说中的花菜啦……

啊啊,这是哪个对俺暗送花菜的筒子,传说中的花菜原来就是天山雪莲啊,咳咳,很好很强大,本花花笑纳了。。

你说你这是模仿菜刀呢还是模仿菜刀呢,连行头都跟他用一样的,据说打劫队队长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吖。

这样调侃的语气虽然有些无厘头,不过整体透露着作者平和实在的生活态度,苏青衣你领了去吧。
02:寒空动烟雪

这一篇显然是女生笔法,喜欢用题记做开头,并且中间的对话语气还有省略号用法非常像顾乱爱的。小爱,你就认了吧。反正我要蒙你没商量。
03:冰泉煮石茶

这篇红楼之作,可以从以下几个人中蒙:比如兰兰啊,小爱啊,甚至看着看着我竟然觉得男生也说不定会写,出安古文功底很深厚,模仿女生写这个应该也不成问题。就蒙出安吧。之所以不蒙苏青衣,是因为若是他写还会再长点。
04:山寒少有春

描写都市爱情,稍微有点纠结,但是结尾的转折第一感觉像是沈兰兰的,某些形容词和的字的使用也很像兰兰的试杀贴特点。另一个可以蒙云落落。先照自己的第一印象:沈婉诗。
05:末春飞柳絮

从这里感觉到是苏末的,她对音乐的敏感还有这里面人物性格的描述,非常符合我对她的印象。但是读第二遍的时候又感觉像云落落的了,天哪,我觉得还是蒙烟雨平生客吧。
06:年华丽绮宫

最后一篇模仿男性语气,但是字里行间是女子的感觉,里面有几句反问的句子让我感觉很像咕嘟的,再继续看,里面医学词语以及最后一句注脚虽有些悲情却又透着乐观的情绪,我又看着像苏青衣了。晕乎乎,扣咕嘟好了。



01:急雪舞回风--苏青衣
02:寒空动烟雪--顾乱爱
03:冰泉煮石茶--出安
04:山寒少有春--沈婉诗
05:末春飞柳絮--苏末
06:年华丽绮宫--咕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12-12 14:06:42编辑过]


『经年网事』第一轮贴子及文轰(共搜集有19帖,此为第19帖)

(作者:楚小语;提交人:小典;提交时间:2012/12/24 16:45:57)

以下是引用沈婉诗在2012-12-11 20:37:21的发言:

  
  01:急雪舞回风——扶清风
  02:寒空动烟雪——绿檀
  03:冰泉煮石茶——苏青衣
  04:山寒少有春——烟雨平生客
  05:末春飞柳絮——咕嘟
  06:年华丽绮宫——苏末
  
  
  01:急雪舞回风
  一句话,小狼啊,非你莫属了。
  
  02:寒空动烟雪
  拼音输入法,有错别字,语言功底很扎实,叙述故事娓娓道来,是个经常写故事的人。写了个未完待续的故事,好像狼埔历来的学员都知道是写的完整的故事,所以,扣给新人绿檀无疑了。
  
  03:冰泉煮石茶
  红楼梦体,作者语言功底扎实,文字优美,不是红楼场,却写红楼,是想隐藏文风吧,这么独特的思维,是苏青衣具备的,这个青衣常常喜欢做一些与众不同的事,而且红楼梦那场他刚开始是准备下,后来又没有下的,说不定那会儿都准备了帖子的。先看看第六篇再说。
  
  04:山寒少有春
  这是个略带忧伤的爱情故事,少阳这种痴情而又努力的男子,是我所喜欢的,这荡漾在文字里的淡淡的忧伤,是顾小爱可以具备的,是云落落可以具备的,看文章开头的文笔,本来第一感觉得像绿檀,看到后面觉得特像云落落,我就想落落大概开头是想藏文风来着,后面大概是写着写着就藏不住了,又露出落落味了。我在犹豫,我在犹豫,啊————————!!!要是轰绿檀,放过了落落怎么办?要是轰落落,放过了绿檀怎么办?又想改小爱,哎!!!
  
  05:末春飞柳絮
  这是个关于爱与恨的故事,爱恨交织的主人公,面对爱情,敢爱敢做,很有性格。故事并不复杂,叙述方式从现代转到古代,看得出有明显的转变,大概是在边写边隐藏文风吧。叙述方式初看像咕嘟,再看时,又有点流年的影子,印象中这种抽象感比较重的以前似乎见过,一时又想不起来了,还是咕嘟吧。
  
  06:年华丽绮宫
  这篇的文字是带有点跳跃性的,必须要认真看才能看的懂。这篇的文字也涉及到很多因素,比如那个什么病要吃什么药,那些药名我是完全没有听说过的。所以说,作者不是经历丰富,就是阅历丰富,平常看的东西多,所以了解的东西也多,从这一点上看,苏青衣和苏末都是具备的。而文字里透露的感伤感,顾小爱也可以具备。
  为了把红楼的扣给苏青衣,决定把这个改扣给苏末。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12-12 19:45:36编辑过]


『经年网事』第一轮贴子及文轰(共搜集有19帖,此为第20帖)

(作者:楚小语;提交人:小典;提交时间:2012/12/24 16:46:58)

以下是引用绿檀在2012-12-11 20:38:59的发言:

正如那谁所言,熟人间扣文风比较容易。对于我这个既不熟大家,本轮时间又不充分的人来说,只能连抄带蒙了。

还需要交五百字的文风分析,我只能东拉西扯拼命来凑了。神啦,救救我吧。


01:急雪舞回风

这贴很长,字里行间诙谐搞怪、调侃之类的皆信手拈来,看见有人说是 苏青衣,苏无涯、菜刀等人,不熟悉这几人,没时间细看。灵光一现, 就蒙吧。这些人里面,我初步看过试杀,这三人功底都不错,估计都能码出来吧。可是写这么搞怪、欢乐的贴子,肯定也有同样幽默的性子,那么就是菜刀了。另外扶清风、顾乱爱候补。没理由,感觉。



02:寒空动烟雪 沈婉诗,云落落、顾乱爱
这篇贴子讲述的是龙族同人的故事,我对其中出现在文中的人物名字较感兴趣。灵光一闪,我来蒙了,排掉沈婉诗,云落落PK顾乱爱,胡乱一指,顾乱爱胜出。



03:冰泉煮石茶 红楼故事,苏青衣,竹音,扶清风
这贴又梦回红楼了吧。遣词造句皆出手不凡,连标点也用得极精准。甚至有些字我还不认识。仅凭这几点是可以排掉许多人的。可不可以不分析理由啊,我这作业本来就是抄的,我在别人所扣的人中倾向于苏青衣,但许多人扣了第六贴给他,那我改成扶清风好了。

04:山寒少有春 咕嘟 、烟雨平生客 、沈婉诗 苏无涯
这篇文写了关于梦想与爱情的故事。显然很赶,有些对话的末尾标点都掉了。我在大家所轰的人选中,蒙了一个,就烟雨平生客吧。后来看看丁路远的试杀末尾标点都掉了,那就扣给他好了,终极扣丁路远。


05:末春飞柳絮 苏末,咕嘟
一曲相见欢,人间爱恨仇。我啥也不说了,直接轰苏末PK咕嘟。后面翻了翻试杀,决定蒙给咕嘟了。



06:年华丽绮宫 苏青衣和顾乱爱 苏末

很长很长的贴,我扣给谁呢扣给谁呢,来不及细看,这三个被轰的人之中,前面两个已经被我扣了,那么,只能蒙给苏末了。好吧好吧,这个我再改掉,听从多数人的意见,改苏青衣





01:急雪舞回风----------------菜刀
02:寒空动烟雪----------------顾乱爱
03:冰泉煮石茶-----------------扶清风
04:山寒少有春-----------------丁路远
05:末春飞柳絮-----------------咕嘟
06:年华丽绮宫-----------------苏青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12-12 20:17:0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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