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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之恋』第一轮文风与轰雷贴(共搜集有17帖,此为第1帖)

(作者:楚小语;提交人:楚小语;提交时间:2013/3/9 0:27:39)

上半场代号:

01.白 若 兰——江山如画


02.姜 白 草——大江东去


03.扶 清 风——乱石穿空


04.行者张扬——故国神游


05.云 十 七——遥想当年


06.竹  音——羽扇纶巾


07.赫连少君——人生如梦


08.年  糕——惊涛拍岸


09.一生如寄——故垒西边


10.出  安——千古风流


11.慕容九儿——雄姿英发


12.林  耳——多少豪杰







【第一轮文风贴】



狼埔军校第11期『倾城之恋』第一轮文风贴01:大江东去  姜白草

狼埔军校第11期『倾城之恋』第一轮文风贴02:雄姿英发  慕容九儿

狼埔军校第11期『倾城之恋』第一轮文风贴03:遥想当年  云十七

狼埔军校第11期『倾城之恋』第一轮文风贴04:惊涛拍岸  年糕

狼埔军校第11期『倾城之恋』第一轮文风贴05:人生如梦  赫连少君

狼埔军校第11期『倾城之恋』第一轮文风贴06:乱石穿空  扶清风



【第一轮轰雷贴】



狼埔军校第11期『倾城之恋』第一轮轰雷贴01——倾城第一轰   

狼埔军校第11期『倾城之恋』第一轮轰雷贴02——我黑炭的外表下有颗火热的心

狼埔军校第11期『倾城之恋』第一轮轰雷贴03——默默来过

狼埔军校第11期『倾城之恋』第一轮轰雷贴04——三月,假爱之名,诉说一场倾城之恋

狼埔军校第11期『倾城之恋』第一轮轰雷贴05——着火了,本人来救水。

狼埔军校第11期『倾城之恋』第一轮轰雷贴06——忙坏了真真忙坏了

狼埔军校第11期『倾城之恋』第一轮轰雷贴07——先吓唬吓唬人

狼埔军校第11期『倾城之恋』第一轮轰雷贴08——不慌不忙

狼埔军校第11期『倾城之恋』第一轮轰雷贴09——焦头烂额轰倾城

狼埔军校第11期『倾城之恋』第一轮轰雷贴10——第一轰

狼埔军校第11期『倾城之恋』第一轮轰雷贴11——忙坏了真真忙坏了

狼埔军校第11期『倾城之恋』第一轮轰雷贴12——倾城一恋,尘世有真爱






『倾城之恋』第一轮文风与轰雷贴(共搜集有17帖,此为第2帖)

(作者:楚小语;提交人:楚小语;提交时间:2013/3/9 0:29:22)

狼埔军校第11期『倾城之恋』第一轮文风贴01:大江东去 Post By:2013-3-4 20:30:32


《倾城之恋》

  端午临近,突然接到飞哥的电话,说是阿非到A城出差,叫我们几个兄弟过去聚聚。原本端午放假,我是想回家一趟的,不过毕业后,就我和飞哥留在了A城,别的都回了家,兄弟几个也确实好多年没见了,难得大家能够聚在一起,就赶忙打车过去。
  地点就在当初学校分部附近,听说我们毕业一年后学生就都搬新校区了,如今早已是人去楼空,由于荒凉,校园里的树木越发的茂盛起来。这么多年再次回到这里,突然就想起当年我们肆意挥霍在烧烤摊上的青春。
  “铮哥,按当年规矩,迟到17分钟,罚酒四杯!”小斯装模作样的看看手表就一个劲的倒酒,我笑笑接过来,当年我的酒量最差,小斯还是不敢太当真,从接到电话半个小时总是有了吧。
  兄弟七八个都站起来和我打招呼,飞哥旁边有个女的,一直低着头,头发遮了半边脸,我笑道:“飞哥,嫂子啊,介绍一下啊!”
  飞哥连忙摆手:“不是不是, 安雯,碰巧遇上,就叫了一起来了。”我一怔,她正好抬起头来看我,还是那么腼腆的一笑。
  “啊,留长发了啊!”我讪讪的笑着,走过去坐在他们预留的座位上,正好在她的旁边。
  “铮哥,来,看看当了这几年官酒量有多少长进。”小斯一杯杯递过来,还好,是啤酒。在喧闹的欢呼声中,我三杯酒下肚,思绪却远远的飘了去。
  哲人说人不能总活在回忆之中,可是却没有人能够抛开回忆,即使是看破红尘的大师们也不例外。我总是会想起在校园里的生活,就像曾经我老是念念不忘高中的朋友和那些枯燥无比的日子。而如今,那些朋友和生活都已离我远去,只有在一个人独处时,才偶尔泛起。看到安雯的时候,我不禁又想起了那些风华正茂,恍惚间一回首,看见了当年的我,还有我们。
   我是个懒人,说这句话的人很多而且还会有很多人互相比懒,而最终结果往往是一句我都懒得和你比了。那么我懒成什么样呢?我可以间断的保持每天16个小时的睡眠。同学朋友们都很奇怪我为什么那么能睡,我告诉他们我那是在构思。因为我是一个比猪还能睡的人,于是大学四年我天天在迟到,而且怒发冲冠。这在最初的时候是一个笑话而后来变成了一个传奇。而因为我懒,我成为是班里唯一一个每节课都坐第一排的男生,这是需要很大勇气的。因为每次逃课老师都记得清清楚楚。
  很多节课都有一个女生坐在我身后,不对,应该是我坐在她前面(总有个先来后到),那个女孩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就叫安雯。安雯总是留着一头清爽的短发,人和名字一样,文文静静,上课认认真真的记笔记,一度让我这样的懒人十分疑惑是否老学究们讲授的内容真的有那么有吸引力么?我问飞哥,飞哥睡眼蒙松,一边打呵欠一边抓了抓像是鸟窝一样的头发,一分钟后才回答我:“这个我倒是不清楚,每次上课都是不到五分钟就睡着了,你在第一排听得肯定比我清楚。”
  是的,你猜对了,我们是一宿舍的懒人。飞哥是老大,按常理来说老大都有兄弟们无法企及的能力。飞哥这项特殊的才能就是睡觉。尽管我总爱说自己懒,在他面前,我还是得举双手双脚的佩服。阿非和小斯曾怀疑睡了一整天的老大是否还活着,战战兢兢的去试探是否还有呼吸,事实证明,我们确实多虑了。
  于是我去问比较不懒的阿非,阿飞是宿舍唯一一个不嗜睡的人,甚至可以说这家伙基本上不睡觉,每天玩手机到三四点,五六点就醒来继续玩手机,而且可以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晚上。除了上厕所和吃饭(不,有时候连吃饭都没下床)基本就不下床。阿非给了我一个鄙夷的眼神,说:“我睡着了,没怎么听。”于是我坚信,老学究讲的课是枯燥至极的东西,因为连阿非都睡着了。由此,我认为,安雯和我一样,看似非常认真的记笔记,其实是在草稿本上画小人。后来我才知道,安雯喜欢的不是上课画小人,而是一部养活了一大帮子人的 《红楼梦》。而负责我们的古代文学的老学究讲了整整一个学期的红楼梦。
  如果没有那个横空出世的协会,我想我会就这样顶着鸟窝在安雯的前座坐上四年,彼此甚至不说一句话,然后毕业,也许只有在看毕业照的时候才会偶尔忆起这个喜欢红楼梦到痴狂的女孩子。
  那年学院新生了一个协会,名字叫做红楼香榭。创始人是高年级的一个学姐,而安雯,是副会长。在一个课间,安雯邀请我加入红楼香榭,因为我是他们眼中的文学爱好者。是的,我是个文学爱好者,但是,不包括《红楼梦》。我翻来覆去的吧红楼香榭这个名字研究了四五遍,没有发现其中哪一点像是和《红楼梦》不相关,于是我本能的想要拒绝,我真不是那块料。然而,我最终是同意了。
  后来,每次别人问我为什么会加入红楼香榭,我都开玩笑的说是被安雯的真诚打动了之类。其实我只是在她的眼中看到了对《红楼梦》的热爱,像是热爱生命一样。就像我热爱《盗墓笔记》一样的热爱。其实我是个伪文学爱好者,金庸琼瑶我都无法提起兴趣,更不消说红楼三国那些文白相间拗口之际的文字。我爱好的仅仅是各大书站名列榜首的快餐文学,很多人嗤之以鼻的那类,尤其是老学究,他曾义愤填膺的指责网络小说,食指如刀指着我说你看的全都是些垃圾。然而我不认为。因为《盗墓笔记》我曾奔走于校园是要成立一个盗墓协会,而最终我牺牲了无数个睡觉的白天换来了无可奈何的失败。
  我只是不想看到她眼中的失落。如我。


(未完待续)





『倾城之恋』第一轮文风与轰雷贴(共搜集有17帖,此为第3帖)

(作者:楚小语;提交人:楚小语;提交时间:2013/3/9 0:31:42)

狼埔军校第11期『倾城之恋』第一轮文风贴02:雄姿英发 Post By:2013-3-4 20:30:40  慕容九儿


《倾城之恋》
  
                  血染江山的画
                  怎敌你眉间一点朱砂
                  负了天下也罢
                  始终不过一场繁华
                          ——题记

  (一) 如果当初不相识
  
  “子遥,和我一起游侠江湖吧!”
  “子遥,你用刀,我使剑,我们刀剑合璧,看谁敢再来欺负我!”
  “子遥,我要去天山看冰川,要去琼州看海,还要去漠北看草原。”
  熟悉的声音,然而只听得到话语,却看不见人,四周无边无际,一片虚无。恍惚间有白色的影子向他跑来,他伸手去抓,却两手空空,白色的影子又渐渐跑远,他的心忽然揪起来的痛。
  
  “为什么要送我去睐宁,我不想去啊,我不想离开子遥。”
  “我们在一起不开心吗?子遥,为什么一定要我去睐宁?子遥,你不喜欢和我在一起吗?我们不是说好了一起游侠江湖,做一对雌雄大盗吗?”
  声音渐远渐弱,只一双水滴样的眸子,在他眼前晃动。他痛得弯下腰,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子遥,你不该,不该送我来睐宁。”
  “如果当初我们不相识多好。”
  如果当初我们不相识多好,他知道她说出的就是这句话,却听不到声音。他努力寻找,四周仍旧是没有边际的空茫。他下意识抬头,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从上面落下来。他皱着眉,努力想是什么东西。
  白色的影子穿破迷雾,落叶般飘下来。他下意识伸手去接,却抓了个空。只两手凉凉的,似是她眼角落下的泪。
  “宛儿!”他暴喝一声,白色的影子在半空中打了个突儿,再斜斜落下去。
  “如果当初我们不相识多好。”
  清晰的话语在他耳边回荡,那样真切。明明听不到任何声音,但他知道,她最后说的,就是这句话。如果当初我们不相识多好,柔弱的身躯落在地上,没激起一丝尘埃。
  “宛儿。”仿佛喉咙里有什么堵着,他艰难地张开嘴,却只吐出两个字。
  “王爷。”
  “子遥。”
  他被贴身内侍摇醒。
  “王爷又做噩梦了?”幕僚楚先生摇着羽扇问道。
  不过是打了个盹,就又梦到她。
  睐宁城,“三天之内拿下睐宁城,”他眉头紧皱,鬓角还微有汗渍,“不计任何代价!”
  楚先生的手顿了顿,又快速摇起来。
  这一次,怕是要血洗睐宁城了。
  
  (二)重楼深深,锁住她的身,也锁住他的心
  
  与外面的混乱相反,睐宁王宫重楼阁内一片安然。
  烛火映在窗上,透出温暖的黄晕。
  金丝楠木棺原是给自己准备的,如今却摆在正堂。堂前是她的灵位,后面壁上还挂着幅画。
  仿佛听不到外面的杀声阵天,睐宁王赵瑜安然看着画中的她:明眸,皓齿,眉眼弯弯,仿佛还是那年初相遇,她歪着头好奇地问:“你就是睐宁王?”
  他有点尴尬地制止了侍卫的喝斥,饶有兴致地看着眼前的小女孩。十五岁,对他来说只能算是小女孩。虽然他喜欢她,可从没想过让她进他的王宫。宫里的宫女、妃嫔,多得连他自己都数不清。他记不清她们的样子,只记得她们的封号。他不想她在他眼里,最后也成为一个封号。
  可是三年后,她就那样无知无畏地闯进他的世界。
  明知她不是沈家女,沈子遥送她来是存着歹意,可是他仍然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只为再见她时,心底那丝窃喜。
  她终于进了他的王宫。压下所有人的反对,他把她留在身边,宠她,护她,爱她,直到有一天,她的剑对准他的胸膛。
  
  如果那一剑刺准了,这一切是不是就不会发生?如果那一剑刺得准,是不是这时候她正过着她想要的生活?
  哪怕那个与她携手游侠江湖的人不是他。
  沈子遥,他的心头重重划过这个名字。最后那一刻,她说,如果她不认识他们,该有多好。
  如果她不认识他们,她依然是江湖里一尾自由自在的游鱼。朝看日出暮望日落,她会活得更快乐也更自在。江湖,她向往也是他神往的地方,她本来可以继续做她的江湖游鱼,可她偏偏被搅进这混乱的时局。
  可恨沈子遥,更可恨的是他。如果没有他,此时她还会是那尾快活的江湖游鱼;如果他不是睐宁王,也许他会和她一起,做一对快活的游鱼。
  
  宛秋,他心里千百次默念着这个名字。
  为他,她来睐宁;这一次却是为了他,永远留在睐宁。
  他还记得她从睐宁城头飞身跃下时说的这句话,很轻,他却听得清清楚楚。在他短短的三十几年里,她只轻声细语对他说了这一句情话。
  “可是你知道吗,我宁可你没有留在睐宁。”他心里默默念道。刺杀不成,身受重伤的他却瞒着母后,要放她离开。她不语,却没有离开,自此幽闭于重楼阁。五年,寸步不出。
  重楼深深,锁住她的身,也锁住他的心。
  五年了,五年来幽闭于重楼阁的她对他不理不睬,有如陌生人。直到今天,在睐宁城头,她对他说出那句情话。
  “为他,我来睐宁;这一次却是为了你,我会永远留在睐宁。”
  白色的衣衫被风猎猎鼓起,白莲花般盛开。他伸手去抓,却被她轻轻避开。她并没有使用她名动江湖的轻功,身体只如落叶,自睐宁城头飘飘而下,自此化为尘埃。
  “你终于和我在一起了。”他喝尽最后一盏茶。
  
  (三)终于只剩下我和你
  
  睐宁城破,沈子遥终于闯进传说中的重楼。
  他的宛秋,就在这重楼阁内被幽禁达五年之久。这五年里,他派死士营救,却都如石沉大海,有去无回。他费尽心机招揽贤士兵马,五年后终于一路势如破竹,打到睐宁城下。
  可是宛儿,他心里反复呈现的都是宛儿落下城头的那一幕,他的心揪痛着。憋着这口气,他不惜血的代价,一举攻破睐宁城。
  也许,还能见到宛儿。
  宛儿从睐宁城头飞身跃下时,他心里还有丝窃喜。毕竟江湖游鱼的名号在外,她的轻功,他都不如。他以为她可以轻轻松松落到地面,然后向他奔来,就如同十年之后。可她却如一片枯叶,落在睐宁城下,再也没起来。
  城门洞开,城头上万弩齐发,阻住他纵起的马蹄。终究宛儿还是被那个怯懦的睐宁王抱回睐宁城。
  城门再次闭合的瞬间,一口血,喷在尘土飞扬的战场。
  
  “你无耻!让女人挡在你前面!”如果不是睐宁王把宛儿带上城头,试图以宛儿的性命换取睐宁的安危,宛儿也不会自堕城头。他恨不得剐了赵瑜,可终究换不回他的宛儿。
  “你也没好到哪去,”把自己心爱的人送给自己的敌人,只为这大好江山吗?如今都给你,这睐宁城,这睐宁国,赵瑜讥讽地笑笑。
  “你知道吗,这些年我并没有幽禁宛秋,她的功夫也一直都在,”虽然功夫还在,可是纵身那一跃,却没有使出任何功夫。
  沈子遥吃惊地张大眼睛。
  “她说过,你不会因为她停下攻打睐宁的脚步,睐宁城迟早要破。她只是想告诉你,为了你,她来到睐宁,”赵瑜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如今,她要永远留在睐宁,却是为了我,”他抬头看着宛秋的画像,“所以安平王,你来晚一步,睐宁,永远只属于我和宛秋。”
  一缕黑血自唇角溢出,手中火折子扔到泼了油的桌幔上,火苗子冲天而起。
  “快救火!”沈子遥后退了几步,指挥身边士兵救火。可是来不及了,重楼阁的木质结构,再加上已经泼了大量的菜油,火势迅速蔓延开。
  “宛秋,终于只剩下我和你了,我和你一起留在这里。”赵瑜轻抚楠木棺,仿佛伊人光洁的面颊。
  
  重楼阁外,沈子遥看着熊熊大火吞没了睐宁王,也吞没了重重楼阁,还有他的宛儿。
  昔日繁华的睐宁城,如今满目疮痍。
  “为什么会这样呢?那一跳,明明可以无恙,从此离开睐宁。”
  沈子遥不想再想下去,他只知道,他的宛儿,那个心心念念只想和他游侠江湖的宛儿,永远留在睐宁城。
  




『倾城之恋』第一轮文风与轰雷贴(共搜集有17帖,此为第4帖)

(作者:楚小语;提交人:楚小语;提交时间:2013/3/9 0:32:53)

狼埔军校第11期『倾城之恋』第一轮文风贴03:遥想当年 Post By:2013-3-4 20:30:48 云十七


《倾城之恋》
  
  张爱玲在《倾城之恋》的结局里写道:“传奇里的倾城倾国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呀呀拉着,在万盏灯火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
  这本小说算是张爱玲唯一一部结局圆满的小说罢。
  我这里说的倒不是白流苏跟柳原,没有三十年代香港的战火,更没有旧上海那苍凉的故事,只不过城市里的平凡人平凡事。
  凤英对着服装店的玻璃窗扯扯衣襟,理理头发。她的脸是标准的鹅蛋脸,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长发齐肩,身材消瘦均匀。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皮肤粗糙了些,虽不算黑,却也不似江南姑娘那种白生生水灵灵的吹弹可破。
  在这城里转悠了几天,最后临近郊区的地方找了一份书店的工作——书店管理员兼营业员。这工作工资虽不高,却也落得清闲。来书店的,多半是老人或是半大的孩子,都莫不是来看书的,舍得买书的少的可怜。班上无聊闲暇的时光,凤英全靠看书打发了。
  凤英并不是生长在江南,骨子却有江南姑娘的那股柔情细腻。书里的那些故事,凤英总觉得不可思议,不知那些作者是如何写出来的。有些感人至深,回头想想,只得叹息一声。哎!故事就是故事,现实里只怕没有一个相似的。
  上个月下了场大雨,凤英回家的路上被淋了个透。回到家就发烧了,打电话给老板请了三天的假。老板倒还好,一个劲的嘱咐凤英一定好了再来上班,按时吃药什么的。凤英心里略微些许感动。
  这病让凤英在家休息了五六天,总算好了。
  老板劝凤英搬到书店附近住,一来上班可以免去骑那么久的自行车,二来书店这边的环境也不似城里那般吵。房东是老板的一个朋友,一个四十多岁的妇人,可能是在郊区住惯了,没有城市里人那种市井气。妇人的丈夫很早就去世了,家里只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儿子。
  房子是三层,房客也不多,大多是夫妻两个或是三口之家。也还算安静。凤英的房间在二楼,房东家住在一楼,除却房东家,一楼还有两户人家。三楼有两户,一户是一对夫妻,另一户是两个还在念大学的女孩子。
  房东太太和蔼可亲,面上总是带着笑。房东的儿子在一间广告公司上班,腼腆文静,看起来也还算清秀,似乎是个好丈夫的坯子。凤英搬来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跟房东还有房客都很熟悉,大家也都很照顾凤英。毕竟一个女孩子出门在外,和街坊邻居搞好关系总是有个照应。
  老板有次说想将房东太太的儿子介绍给凤英,凤英委婉拒绝了。每个姑娘总希望自己能等来一场浪漫的爱情,无论结果是悲抑或喜,经历过就好。
  
  
  书店的柜台是侧着对着门的,而门是向南的,太阳照进来会很刺眼。所以凤英那天并没有看清那个男人的脸,最多模模糊糊看清了脸型的轮廓。
  那天的太阳很烈,并不像初秋的阳光,反而跟夏天的正午有些相似。
  好像在书里的故事里,这样反常的天气里总会有不平常的事情发生。凤英眯着眼睛靠在椅子上,想着。
  上午店里并没有客人,凤英靠在椅子上迷迷瞪瞪的都有些睡着了。
  “当、当、”有人敲了两下柜台。
  凤英睁开眼看过去,男人个子很高,很瘦。他虽然将门外的阳光挡去很多,阳光却从他身体两侧照进来了。凤英一侧脸,只模模糊糊看到了这个男人脸型的轮廓。国字脸,鼻梁很高,头发有些乱,眼睛盯着凤英的脸。
  凤英有些迷糊,嘴巴张开了一时竟忘了答话,只顾得想将这人的脸看清楚。
  这人的声音低沉且有吸引力:“请问,这里可以租书吗?”凤英脸颊有些发烫,恍然道:“哦,可以租的。先生你要租书吗?”话一出口,凤英才想到自己真是笨。不来租书问什么有没有书租。
  这人走到柜台正前,凤英这才看清楚这人的脸。不到三十的样子,眼睛大大的,眉毛很重,唇上微微有些胡子。
  这人打量了一下凤英,凤英只觉得心跳得很快。好像真的是书里写的那般一见钟情一样。
  这人微微笑道:“我想要租《红与黑》,是法国作家的。不知道你们这里有没有?”
  凤英道:“哦,好像是有的。我帮你找找看。”
  国外的一些名著并不是太受大众的欢迎,在里面的书架里,而且在最上面的那一层。想要取下来很不容易。凤英从柜台那边搬了椅子来,站在椅子上,还是有些够不着。
  那人靠在柜台上,随手拿起凤英平时看的几本书,大多是《飘》、《简爱》之类的爱情小说,翻了几下,他好像对《简爱》很感兴趣。
  “唉!小姐。红与黑你不用拿了,我租这本吧。那个下次再租。”那人将书拿在手里扬了扬。
  凤英又从椅子上下来,捋了捋耳边的头发,她指尖划过面颊,竟还觉得有些微微发烫。“好吧,那么请你登记一下。”
  凤英走到柜台里面,又去找登记册。
  “押金三十,一天一块钱,十天之内请归还。先生,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林子辛。”
  
  那以后子辛倒是隔五六天来一次,渐渐地也就熟了。凤英虽然是农村姑娘,但是也大大咧咧,不似一些没见过世面的女孩子。林先生是一间工厂的工人,并没有什么知识,最近迷上了国外的小说。
  有一天子辛问了:“贵姓?”凤英道:“我姓柴。”
  “真是不好意思,老是来麻烦你。”凤英笑着摇摇头:“这有什么?这是我的工作啊。”
  子辛搓搓手道:“真是,让你这样忙。”凤英只是笑着摇头,不说话。
  两个人沉寂了好一会。子辛好似下了很大的决心,问道:“你这几点关门?”凤英道:“六点。”
  “你下班我请你看话剧吧?简爱。你看,总是麻烦你忙来忙去的。”凤英的心跳得很快,道:“这……不好吧。”
  凤英还是跟子辛一起去了,两个人一起看话剧,原本应该是有说有笑的。从剧场里出来,两人却一言不发,似有些尴尬。想开口,却又不知如何开口。
  凤英来这里也看过几次话剧,多是与邻居,抑或自己一人。总觉得少些什么,好像话剧就该是一男一女一起来看的。
  子辛送凤英回到家之后才说了一句今天的话剧还不错。而凤英却根本没在意话剧演的怎么样,只得点点头附和说不错。
  话剧错不错并没所谓,有所谓的是身边的人。
  凤英觉得自己像是书里的人,遇到的尽是书里的事。
  那天子辛送凤英回家以后就离开了,走的时候什么也没有说。再也没有来租过书,也没有来找过凤英。也许子辛只不过想找个人一起看一场话剧。
  
  过了几年,有人说凤英嫁给了房东太太的儿子,不过也只是有人说起而已。子辛这个人好像从来不曾在凤英的生活出现过。
  凤英过了几年也许就不记得这个人了。
  相遇相识相离,都像是话剧一般,演完一出又一出,却终究是戏,散场也就罢


『倾城之恋』第一轮文风与轰雷贴(共搜集有17帖,此为第5帖)

(作者:楚小语;提交人:楚小语;提交时间:2013/3/9 0:33:48)

狼埔军校第11期『倾城之恋』第一轮文风贴04:惊涛拍岸 Post By:2013-3-4 20:30:55 年糕

《倾城之恋》

1、
我一直不知道,描眼线会如此复杂,但我必须描,因为,我就要成为王的女人。
我被麻醉的那天,大将军不在身边。
他说,他要去取一座城。
他说得随意,我也听得漫不经心。那时我们彼此都不知道,这座城,包容的,将是我们的一生。

负责给我麻醉的,是中原最有名的医生,叫雀也。
他给我喝了一大碗药汤。那汤极苦,极涩,却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润”。
雀也说:“这汤不是用来麻醉的,是用来滋润你的眉目的,喝完这汤,你的双眉之间的皮肤将充满水份,吹弹得破,肌肤在瞬间增加一倍以上的活力。这样,做完描眉手术后,复原和感染的机会大大减少,你将比现在至少要美丽十倍,保证将军见了会喜不自胜。”
我本对描眉了无兴趣,我甚至害怕那些闪着光的银针,但,为了将军,我必须美丽,只是描眉啊,我想,就算要我的性命,为了大将军,我也愿意。

手术正式进行。
我的原有的眉毛全被刮去,锋利冰凉的刀锋在我的双瞳之上轻轻游走,我能听见眉毛一寸一寸掉落。我躺在那里,麻醉已起了作用,我无法动弹,但意识清醒,我感觉到刀的锋芒近在咫尺,我忍不住要坐起,偏又分毫力气用不出。
雀也的确是名医。当他将那又狭又细的银刀割破我的眼皮时,我居然没有感觉到痛。
我看见一串蓝色的液体被埋入我的双眉之间割开的皮肤里。
然后,缝起。

“恭喜你,小姐,手术圆满成功。”
我依稀听到雀也这句话的时候,居然睡着了。


2、
就在我手术的时候,大将军正在攻城。
那城不大,我只知道它位于徐州的西北部,大将军说,顶多一柱香功夫,那城就可以破了。
我一点都不担心,因为大将军从未败过。
三十二岁的他,已经攻陷了七十二座城池,天下人提到他的名字,无不闻风丧胆,所以,这样一座小城,他没放在心上,我亦没放在心上。
他说,城攻陷的时候,就回来娶我。

城很快就攻陷了,甚至不到一柱香。
我以为城破之日他就回来,不料他只是派了一个使者来给我传口信。
使者说,大将军遇了一点麻烦,需处理上三五日,完事后就回来接我。
我隐隐有点不安。
他这一生,第一次攻城掠地后没有趁胜归来。

我的担心变为了现实。
别说三五天,半个月都过去了,大将军不但没有归来,连使者都再未派遣,我开始站在窗前,目不转睛,盯着院前的大道,祝愿他平安归来。
十天后,大将军还是没有来,来了他的车队。
车队的队长我认识,是大将军最信任的部下程寿。他说:“将军让我接你入城完婚。”
我无比兴奋,他终是没有负我,终是要娶我。我记起他的话:“城陷之日,我就回来娶你。”
如今城陷了,他真的派人来迎娶我了。

可第二天早晨,我刚一起床,就发现一切都变了,车队队长程寿的头颅,已被一刀砍落,血淋淋丢在地上。


3、
程寿是被灌夫杀死的。
灌夫也是大将军的部下。
灌夫说:“程寿叛变了大将军,更没有奉大将军之命来接你,他是想将你劫为人质。”
我惊出了一身冷汗。
我抓着灌夫的手,问:“我现在怎么办?”
灌夫说:“我带你去找将军。”

我终于见到了将军,但,不是我要见的那个将军,而是一个陌生人。
这个陌生的将军姓刘,他逼我说出大将军的住处。
我凄然摇头,说,我也正在找他呢。
姓刘的不信,抓起一把刀,作势要杀我。
灌夫突然出现,说,“放了她吧,看她样子,真的不知道。”
那姓刘的将军盯了我许久,吼道:“滚!”

我被灌夫送了出来。
一路上,灌夫试图和我说话,我咬紧牙关。
最后,灌夫突然摸到我的双眼之上,叫道:“你纹眉了?你怎么纹成这样了,看是好看,却不天然了。”
一直娇怯的我,突然一巴掌打在他脸上,我发了疯地吼道:“这眉是专替将军纹的,除了将军,谁都不许碰!”
灌夫怎么都没想到我会变得如此凶猛,怔了怔,拿开了手,说,“不碰就不碰。”
但他又压沉了嗓音,低喝道:“不过,你要告诉我,将军究竟藏到哪里去了!”
我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只轻轻地说了两个字,“叛徒!”


4、
灌夫放了我。
他将我丢在官道上,一句话都不说,只是盯着我的身子左看右看。我怕他突起不轨之心,撒腿就跑。
他居然没有追来,任我跑了。
我怎么都不会想到,这是一个陷阱。
他们找不到将军,就以我为饵,故意放走我,因为他们知道,将军一定会来找我。
他们赌对了,我刚跑出不远,就遇到了子昂,将军的又一个部下。
子昂说:“将军正准备营救你,没想到你自己脱险了,我们快去见将军。”
我有些犹豫。
子昂说,“放心吧,我不是叛徒,我真的是大将军派来的,我这里有将军手谕。”
他果真有将军的手谕。
我再不疑心,扑在他肩头痛哭,我问道:“将军怎么了?”
他说,见了就知道了。

我终于见到了将军,他早就在等我,那时正当秋季,他衣衫单薄,站在一条萧瑟的江边,而不是城里。
他说:“我没骗你,那城,我攻下来了。”
我说,我信。
他说:“我说过,城陷之日,就回来娶你。”
我说,我信。
他颓然低头,说,“只是我没想到,那姓刘的突然反了,将城池夺走,杀害了我的守城士兵,我只好逃到这里。”
他拉起我的手,说,我一定要杀回去,将城夺回来,我答应过你,要在那城中娶你。
我说,不用了,只要你愿意娶我,何必非要在城里,哪里都行。
我看着那条江,说,这里就好。

就在这时候,一支箭射来,子昂一声惨叫,中箭倒地,鲜血一下子染红了江岸。他只来得及说一句,“你的眉真好看”,便气绝身亡。


5、
那姓刘的将军,早就和灌夫一道,跟踪我和子昂,一路追到这里,并悄悄设伏,将我们四面围住。
灌夫骑在马上,扬刀大叫,“投降吧!”
大将军看也不看他们,惨笑道:“今生,我怕再没机会迎你入城了。”
我抱着他,说,“我早说过,城在心里,不在世上。你心中有我,哪里都可娶我。”
我看着那条江,说,“此江水甚清,甚合我意,就以此江为证,你喊我一声妻子吧。”
他含泪喊道:“妻!”
我热泪相迎,答道:“夫!”
我们大笑,敌人正在围上,我们却似乎没看见,笑得那样开怀,我说,“将军,我要入城了。”
将军奇道,“城在哪?”
我说,“在心里,在爱里,在永远里。”说完,我轻轻一跃,跳入了江中。

那条江就是乌江,那个将军不是别人,正是英雄盖世的项羽项大将军。
心中有爱即是城,将军,虞姬去了,妆眉新画,等你来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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