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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炒牛河|可兰经/(共搜集有5帖,此为第1帖)

(作者:;提交人:午餐队;提交时间:2013/3/16 18:28:02)

时有英雄


新兵集训时,我是班里最瘦的一个。十五岁,我已长到一米六二,也就是说,从那以后居然再没长过个子。七十斤的体重、孤立无援的处境,这些都是我整天整天不吭声的原因。那一批兵,算上我共二十七个,虽然人少,可用教导员的话说算是“卧虎藏龙”了。

  一班长的擒拿手我们都见过,那天午饭后在操场上跟杨教官过招,一百三十多招才落败。杨教官就是擒拿手出身,足二十年的功夫。一班长当时十八岁,杨教官说她是娘胎里带出来的修行。另一个高手是我的副班长,山东济宁人,姓高,练的是史派八卦掌。副班长轻易不跟人动手,她为人我也瞧不上,偶尔瞄到她几招,我天天临睡前都要琢磨着,琢磨很久仍然觉得没法破解。

  那天早操收得早,还有半个小时才开早饭,我端着半盆脏衣服往外走,忽听风声飒然、一物直取背心。我本能的向右一侧身,盆在左手上跟着一送,一双军绿棉线袜稳稳飞入其中。高班副盘膝坐在床上大叫道:“对Q!”跟着伸手一指我,头也没抬,“顺便给搓搓。”

  我端着盆站在原地想了一会。帮她洗双袜子这实在是小事一桩,可是她飞袜子时手劲稍大,溅了几滴水在我的新军装上,这却让我怒不可遏。我伸出小手指,轻轻挑起一只袜子,丢在水泥地上。再一只,再丢。袜子吸了水,摔出啪啪两声响,高班副一听放下手里的牌,慢悠悠向我走来,嘿嘿笑道:“小妮儿有脾气啊!”

  这两步走得虽慢,但蛇步猫行,力道极匀。早知道史氏八卦门下一大半的谭腿高手,她这头一路叫出马一条鞭,拳找我面门,下面寸腿找我双膝。我左边是床,右边是桌,手上端着汤汤水水一盆衣服,如果跟她当面对打我还真有点不敢,着实难办。正踯躅时,坐在高班副对面的一班长也放下手里的牌,伸手握住高班副肩头,一捊到腕,稳稳把她送回原位,笑道:“跟小孩治气,你行啊!给我老实坐着,我这可是一手好牌,不让我赢可不中。”说完又指着地上的袜子对我说:“捡起来,洗了。”

  一班长脾气好,功夫也好,见人不笑不说话,又跟高班副是同年兵,她给她面子,我也得给她面子。弯腰把两团湿淋淋的墨绿色物事捡进盆里,我默默的出去了,恍惚听见一班长的声音“这小孩挺好,不声不响”,高班副的声音“死倔死倔”……

  在那之前,我虽然看不上高班副,她也看不上我,但毕竟没有岔头,也没有公开化。从那之后,一切就不同了。高班副再没找过我给她洗袜子,但我知道事情并没有过去,只是需要一个宣泄口而已。

  宣泄口来得很快。当时我们特警队跟卫生队共用一个食堂,那是一排青砖小房,82年的建筑,漏雨掉渣,正等着翻修。食堂里面有一排水龙头,本来就不多,还坏了少一半,留给护士姐姐们用。我们用外面那一排。

  十二月的济南,跟我东北老家比不算冷,却也开始些些微微的冒着寒气了。我把卷领毛衣的领子拉起来当口罩用,盖住下半张脸,边哈着热气边向水池边那层层叠叠的人丛中挤去。这时,最前面的人已经洗完了,叮叮咣咣的敲着饭缸子开始往外面挤,正是我老乡。老乡一眼看见我,抓住我就向最里面拉,中间还隔着两三个人,我觉得甚是不好意思,却也没仔细看一下这几个人都是谁。

  水凉得刺骨,从锈迹斑斑的龙头里砸下来,手皮砸得生疼。我刚想咒骂一句,忽然觉得后领子一紧,一股大力不由分说把我向外拖去。我心说“坏了”,双腿猛扒地面,但重心后倾,再想拿劲已经拿不上了。脑袋里没容多想,整个人已经扑哧一声坐在烂泥里。

  水池边本没有泥坑,但人人习惯把一口漱口水喷在这里,喷多了也就成了泥坑。

  “毛长齐了,都会上槽抢食了?”高班副背对着阳光站在我面前,阴暗而恐怖。

  泥水慢慢的浸透裤子,屁股上的皮肤瞬间泛起一层鸡皮疙瘩。人也开始聚了上来,以泥坑为圆心围了个圈。我慢慢的站起身,正琢磨着下一步该怎么办,就听见人圈最外层的人说“教导员您吃完了”,然后就自动闪开一条道。教导员并没走进来,只是站在圈外伸头向里面看了一眼,若无其事的招呼道:“小高,整队吧!磨蹭啥呢?”

  我垂头丧气晃里晃当的吊在队尾,泥水顺着裤脚向下滴嗒,把我整个心情染得灰暗无比。说不清怎么回事,但我知道,我要的生活绝不是这样子。教导员把我叫住,命令我跑步回宿舍换裤子。路上,我趁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掉了几滴眼泪。总的来说,我就以这种沮丧的方式开始了我的军旅生涯。

  几天后深夜,或是凌晨吧,我从梦中惊醒,从枕下摸出手表迎着窗口细瞄一阵,实在看不清,于是作罢。便独自跑去上厕所。当时我惟一的进境就是可以自己上厕所而不再害怕了。月光如水,倾泻在院子里,一地细石子被映得雪白雪白,平日里只能用来打羽毛球的小操场居然也显得开阔起来。

  我抑郁已久的心情忽然有些松动,忍不住左腿平裆踢出,右足尖点地,一路十字鬼扯钻踢了个痛快。

  谭腿讲究速度,快则易乱,却又违背了“节奏”这一宗旨,易学难精。我自问这一路腿法的节奏控制得还好,虽然进特警队几个月以来都没正经练过本门功夫,但在这个万籁俱寂的夜里,心思空明,自由自在,舒拳出腿,堂堂正正,十年所学不由自主的汇入这一路腿中,将近日以来所有不快一一踢飞。

  半晌收势立住,抬头一望,月挂中天,分外明朗,心境也仿佛换了一重。一阵凉风袭来,已有些汗湿的衬衫贴住脊背,感觉不太美妙,便急忙向宿舍奔回。

  掌风,忽地破门涌出。

  我心下大惊,一个侧翻向旁避开,饶是如此,那强劲的掌风竟仍卷扯得我的鬓发微微作痛!幸好刚刚一路鬼扯钻踢下来,筋骨活络,反应尚快,否则这一巴掌结结实实闷在面门上就够我喝上一壶了。

  这间宿舍住着六个人,朝夕相处,互有攻守,彼此了解,此等掌力非高班副不能所有。

  木门一开一阖间,闪出一人,修长清峻,正是高磊。

  我拭了拭额头上的汗珠,嘿嘿一笑:“八卦掌可讲究偷袭么?”

  高磊竟也不生气,回道:“要是不偷袭,你这滑头可不露真功夫。山东龙潭寺正宗,想不到还有你这么大点儿的小传人。”

  一说龙潭寺我就知道她看走了眼,不过我也没纠正。一是想试试她到底能不能看出究竟,二也是存着顽皮之心。我师门兄弟五个,我排幺末,心眼历来比其他师兄弟灵活,师傅叫我“鬼幺”。今天高磊说我滑头,我也就滑给她看看。

  “没想到,三年就过去了。”高磊自言自语着往操场中心走去,不知道为什么,我竟也一步步的跟了上去。在这样一个夜里,我没能怨恨高磊此前对我的所作所为,只觉得那是我人生的一段经历。即便不是她,换了旁人也一样。

  天已近破晓,风更冷硬起来,我摩娑着双臂看着高磊立在操场正中,竟隐隐透着一股挺拔傲岸。许久,她回头对我说:“我一直在等谭腿传人,一等就是三年,你终于没让我失望。”我微微一怔,不下四五种猜测顿时涌入脑袋。她好像立刻看穿了我的想法,笑道:“想什么呢,国仇家恨?不至于。我史氏八卦的先祖振邦先生幼时师从铁腿秦凤仪--那就是贵派的大宗师啦,后才拜在八卦董公门下,开创史氏一派。因此,自清同治后,史氏门人多习谭腿,其间颇出过几代好手。手是两扇门,全凭腿打人,我一直敬佩贵派这一门功夫,很希望得到高手的教诲。”

  我顿时张口结舌。高磊当时十九,是队里数一数二的人物,向来眼里放不下人,更放不下我这样的新兵蛋子。确实没想到她会对我说这样一番话。愣怔半晌才勉强回道:“史公门下杨先生、狄先生、洪先生,那都是腿功的大行家,家师每每提起来都是敬佩万分的。史氏八卦化腿功为步法,上下相合,内外相辅,这境界才当真称得上深不可测。”

  高磊微微一笑:“不讲虚的了,怎样,不能让我三年白等吧?”

  我低头微笑不语。老实说,已颇有些跃跃欲试。高磊当时是我们队树立的旗帜性人物,用现在的话讲叫偶像,她的功夫我心里有数。对她,我有五成胜算。八卦掌虽凶,可我十二路寸腿一旦踢开也不是吃素的。史氏八卦门下多谭腿高手,话虽这样说得客气,可我们谭腿正宗一向是不把他们放在眼里的,管中窥豹而已。我猜想高磊也正是因为这样才卯着劲的找谭腿正宗较量。

  后来我提了两个条件,一是无论输赢都不许秋后算帐,二是什么我都忘了,无非装腔作势罢了。现在想想是十分可笑的,十五岁的我,那样单纯直接,不知羞臊。条件高磊都答应了。

  那一架,此后我用了许多年的时间去反复思索。如果有一天,有人问我在这个行当里所遇到的对手,我第一个就要说高磊。

  就如同我所想象的,对付她的八卦掌我是相当吃力,但我相信她一定会更吃力。只是没想到她这路皮毛寸腿竟也踢得有条有理、丝毫不乱。八卦掌讲究灵活机变,通过不断改变敌我之间的距离和方向,伺机而攻,高磊又对我的步法了如指掌,这让我引以为傲的速度和节奏的优势黯淡了许多。

  那天晚上,高磊的状态一定不如我。我不急,她却显得很急,当时我并不知道她真正急的是什么。只知道她越急我就越稳,第七路、第八路接连踢完,一气呵成,毫无阻滞,她已经有两三手接不上了,退出十来步远。

  我心里很高兴,第九路正是擒龙夺玉带,我的看家本事。使到妙处,我右脚踏住高磊军带的扣环,借力飞身而起,踢、蹬、勾、打一串小招式行云流水般在空中使出。眼看着高磊就要坐倒,我正寻思着收势用一个侧空翻还是后空翻更帅,忽然右腿一紧,已被高磊叉手绞住。

  我心中一凛,擒拿手!

  一班长的擒拿手。

  此时我左腿已然落地,右腿被架在空中,重心前拖,出拳的距离已奈何不了高磊。

  高磊双手仍往前带,我忍不住低呼一声“输了”!就在那电光火石间,头颅仿佛挨了一棒,我在倒地前猛然再度腾身,左腿踢出,整个人从高处落下,力量全在左腿,劈向高磊的手架。

  当时我虽人小力薄,但这一劈自问还有一二百斤的力道,一旦劈上高磊的手架,那就得看是她的骨头硬还是我的骨头硬了。

  她最终撤了手,我翻身立定,两人都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

  她惊声问我:“这是什么?!”

  “劈挂。空手道里管它叫天刀。”

  “你不是龙潭寺正宗!”

  “河南谭家沟第二十六代传人,鬼幺姜夙。家师说天下武学殊途同归,龙潭寺和谭家沟也没什么分别。”

  谭腿起于山东龙潭寺,为昆仑大师所创,本作“潭腿”,共十路。明正德年间,少林寺相济禅师在龙潭寺讲经,并授以一套罗汉拳作为留念,昆仑大师的弟子跃空大师便以一套潭腿回报。此后,少林谭姓俗家弟子又将十路潭腿增至十二路。至清朝,这路腿法大盛于河南谭家沟,久之便更作“谭腿”。其招式小巧,讲究“腿下三寸,踢不过膝”,又叫寸腿。相比之下,河南谭腿更为灵活多变一些,这种寸腿里夹着劈挂炮锤的功夫大半出自河南。

  这一架虽没打败高磊,但我对自己的功夫已经有了个底。她出擒拿,我出天刀,实际上都用了别派招式,否则这位旗帜可能就是我的手下败将了。得意忘形处,忍不住将早已盘算好的名号连串报出,惹得高磊咯咯一阵轻笑。

  我觉得耳根发热,也跟着咧嘴笑了。那应该是我在济南的第一个笑容,高磊说我牙齿很白。很久之后,久到我已经不敢去思索沧海桑田这个词,久到劣质香烟熏黄了我满口牙齿,每每想到那个夜里的月光,仍然泪流满面。

  从那以后,我和高磊之间形成了一种很微妙的关系。我总觉得她挺照顾我,实际又说不上她哪件事照顾了我。十六七八的姑娘们,心思是很细密的,谁跟谁亲、谁不待见谁,立马能看出来,因为高磊的面子,我的人缘也好得多了。我主动把她的袜子收走去洗,她也没客气过,也没说过谢谢之类的话。只是偶尔给我一包三块五的将军--我从会抽烟那天起就得一天一包,津贴不够花--那是我最大的享受了。

  高磊问我为什么到这里来。我清清嗓子,说:“见识天下高手。”她就抿着嘴吃吃的笑。

  我反问她。她开始不答腔,后来狠狠的把小半截烟一吸到头,说:“赶上那么个时候,有那么条路,就走了。”说完食指曲回来一用劲,把烟头弹了出去。那烟头在石子铺的操场上跌跌撞撞的扑打着,划出一溜火星,滚出老远。

  日子于是就不咸不淡的过着。抽着廉价的烟,打着不带输赢的扑克,出操吃饭,周六晚上带着马扎在大操场上看看国产电影,正姿坐在马扎上两个小时纹丝不动,看电影完全成了一项任务。再就是给相干或不相干的人们写几封酸信,绝大多数战友都好这个,只有高磊好像从来不写。

  那年春节,我去了高磊家作客。她说,想见第一流的谭腿高手就跟她去,她知道我抗拒不了这个。去了我才知道后悔。那是泗水县城边一个破旧的筒子屋,院里除了一口井什么也没有,穷得比我家里还干净。门框有点歪了,被屋檐上垂下来的长长短短的茅草掩映着,生出莫名几许古朴来。那些天温度回升,滴滴嗒嗒的雪水顺着茅草往下淌,高磊用手遮住我头顶,向里面一努嘴,说:“进去吧!”

  堂屋里的墙壁黑黢黢的,靠墙放着的那张床也黑黢黢的,床上七缠八搅了一团被子样的黑黢黢的东西,连那个半躺着的人看上去也是黑黢黢的。

  高磊叫了声“爸”,声音不高不低,却很平板。

  那人动了动,从喉咙里咕噜出一种奇特而凉薄的声音来,算是答应了。

  我直登登的站在当地,很有些尴尬的感觉,顿时对此行萌生出莫大的悔意来。转头看了看高磊,她也看看我,又对那人说:“我战友来了。”

  床上七缠八搅的被子轰的一下被掀起,听见那人“嗯”了一声,电灯跟着突然就亮了,吓我一跳。等回过神来,正对上一双布满血丝的牛一样的眼睛,我不由退了一小步,高磊拉住我说:“那是我爸。”她爸的发型是很有特点的那一类,半长不短,似乎是好久没有修理过的板寸,东支起一块,西倒下一片,油乎乎的粘了一层灰尘。铁灰色一张脸给人一种极其坚硬的感觉,暗紫色的嘴唇剥起一块块白色的干皮。颓唐,却决不衰老,甚至连一条皱纹也没有。

  床褥间一股难以形容的味道席卷而来,我吸溜着鼻子,勉强挤出一个字:“伯……”

  “唔?唔唔……”他从某种思绪里急速牵回自己的注意力,手指向墙角,连连说:“到场院!到场院!”

  我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是一辆陈旧的木轮推车,轮子的边沿和扶手都磨得油光铮亮,座位上扔着一个露着棉絮的垫子,各种布头拼接而成,已辨不清颜色。偷偷瞄了瞄高伯的双腿,发现它们正各自朝向不可思议的方向扭曲着。

  高磊站在原地,既没去推木车,也没去扶她爸,半晌才说:“爸,才下车。”说着跺了跺胶鞋,泥屑肆无忌惮地溅到砖地上,我也跟着跺着。高伯愣了一下,马上“啊啊”两声,极不好意思地搓着两只大手,堆出满脸笑容殷勤地问我:“河南的?”我答道:“东北的。拜师在河南。”他猛点头。

  似乎我的到来比高磊的归来更让他兴奋,兴奋得多。一开始见到高伯我就有了这个认知。后来的事实告诉我,高磊的归来对他来说不只不兴奋,简直是折磨。

  阴历年下,白天短得很,老座钟敲过四下,天已经擦黑了。高磊的母亲骑着一辆吱嘎乱响的三轮车才回来,车斗里堆叠着老高老高的压扁的纸箱子、饮料瓶,还有两个塑料油桶。高磊跑出去帮忙卸车,我也慌忙跟着从高伯热切的目光中逃了出去。

  高磊当时差不多有一米七,她妈比她还高,瘦得像杆一样。我夹在这对高人一等的母女中间,东撞一头西撞一头,不仅帮不上忙,反而添了不少麻烦。她妈忍不住笑着说:“边上坐着去吧,马上收拾完了。”我看出她的笑容并不亲切,但那天的饭桌上有炒鸡蛋,还有猪油炖的土豆藕片,金黄色蜜一样的地瓜干,高磊说那都是给我预备的。

  第二天清晨,我起得并不算晚,高伯已经清清爽爽的坐在场院里,高磊给他剪着指甲。见我出门,父女两个都带着腼腆而谄媚的笑容打量我,我直觉得要遭暗算。--高磊只是要我把十二路寸腿踢一遍,我很痛快地答应了。

  场院很平,细细的黄土踩得实实的,不像部队操场那么硌脚,踢得顺溜极了。

  开始时,高伯一声连一声的叫好,我心中得意,越踢越上劲。在家时,师傅常说我是“人来疯”,越想露脸越要露脸,禁得住夸。高伯一叫好,我就露个绝活,踢到后来,各路花活一个劲的往里加。劈挂炮锤,裆腿,教门十八路……高伯却渐渐没了声响。

  一十二路踢完,日头已经爬上门口大枣树的枝头。我收势立住,回头一看,竟只剩高磊一个人站在那里。我边擦汗边走过去问道:“人呢?”高磊低声笑道:“老爷子教你给踢哭了。”我一伸舌头,只是不信。她轻轻把屋门推开一条小缝示意我往里看--我发誓,我这一生从没见过男人那样子的哭。

  一张脸,扭曲成无数夸张奇怪的纹路,眼泪纵横交错着往下流,汹涌得似乎要把脸皮冲掉一层。那声音就像是被蒙住嘴的野兽在悲嗥,压抑着许许多多的困苦、屈辱,终于破困而出,变成一声声长号,回荡在破旧狭小的院落里。

  我隐隐感觉到,高磊说的谭腿高手就是她的爸爸。她带我来,不是想让我见高手,而是想让高手见我。中间的事情我却什么也不知道了,也不好意思问。

  大概住了十天左右。高磊有时跟她妈一起出去收破烂,我坐在院门口把她们收回来的塑料瓶子罐子洗干净,然后能卖到附近的加工厂。邻居一个老太太也常在正午的时候坐在门口晒太阳,老得老眼昏花,居然还特别横,经常命令我去把她那只讨厌的大白猫从墙洞柴堆里掏出来,一点也不客气。我统统照做。慢慢也就混得熟了,我向老太太打听高磊一家的事情,她就颠三倒四的给我讲,有些片段反反覆覆讲个没完,有些片段我反覆追问也问不出个所以然。

  幸好老太太积极性很高,我料想也是很久没人这么爱听她讲话了。

  听得多了,熟了,后来又搜集过不少资料,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整理了个大概。

  七十年代的越南战场上,有一支曾让越南特种兵闻风丧胆的中国部队。其主要任务是渗透到越军后方数百里定点清除越高级指挥所,一分钟之内用无声武器击毙所有对手,收缴文件,实施爆破。曾经有两名大队护卫的越南高官在视察前线的途中,被该部队无声无息的格毙,一时间震动越南,高层官员将领们一提到前线考察,畏如赴死。

  高伯就是这支精英部队中的一员,立过三等功。他自幼父母双亡,由一个光棍堂叔抚养长大,谭腿功夫也是这位叔叔亲传的。从越南回来之后,高伯回泗水探亲,转车时遇上了一个奇异的女孩。女孩年轻,漂亮,一手史派八卦掌打得有模有样。高伯看见她的时候,她正跟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在火车站广场上打得热火朝天。高伯就伸手帮了忙,三腿两腿,几个大汉统统翻倒了,为首一个恼羞成怒拔出短刀就要拼命,那女孩拉起高伯就跑,绕了半天才把对方甩掉。

  后来我读《红楼梦》记住一句,各人有各人的缘法,各人有各人的造化。遇上这个女孩也许就是高伯的缘法,在此后的一生中,无论他情愿与否,无论他经过怎样的困顿和抉择,始终没办法跟这女孩分开。

  女孩说,看见那几条大汉欺负一个外地人,气不平,就出了手,要不是高伯帮忙还真的很麻烦。女孩一说话,右边脸蛋上就若隐若现着一个小梨涡,盛着满满的笑意。高伯笑笑没在意,那天晚上还要上火车,也没有跟女孩多叙,匆匆分别了。

  下午五点多钟,高伯在站前一个小吃店要了几张馅饼,正吃着,轰隆隆进来二十多个人,提刀拿棍。一进门就咋呼:“没事的赶紧滚蛋,当兵的别动。”白天在广场上踢倒的几个人都在其中,高伯就明白怎么回事了,边把最后半张饼塞进嘴里嚼着,边把小桌往一旁拖了拖,踩桩拿劲,站在当地,静静地看着那一群人。

  人丛中走出一个其貌不扬的驼子,又矮又瘦,看年纪已有四十开外,太监似的声音透着股阴毒:“听我兄弟说,是个当兵的,我有点犯怵。可小婊子卷走我几样好东西,实在不能不追回来。兄弟要是赏脸就给指指明路,咱们俩好凑一好,我给兄弟饯行,保你齐齐整整离开这地界。”

  高伯站着不动。他发现自己陷入一件摸不到边沿的事情中,毫无头绪,毫不知情。他只能站着不动。

  大概等了有一分钟左右,四个人,从驼子身后闪出,攻向高伯。其中两个走直路,另两个飞身跃上最近的两张桌子,速度都是相当可以。高伯往后一甩行李的工夫,两个直拳、两个飞踹,几乎同时到了面前。

  嘭、嘭、嘭、嘭,四声响,没人看清怎么回事,四个人已躺在高伯周围两米的地上哼哼唧唧。

  “谭腿。好把式!”驼子一挑眉毛,竖了竖大拇指。

  剩下十几个人就要一拥而上,驼子一挥手,说一句“你们不行”,就没人敢动了。二十啷当的小伙子,决不是听一句“你们不行”就甘心罢手的,那确实是对驼子言听计从。地上躺着的四个是驼子的头号打手,都是在这块地面上多少年没挨过打的人物了,年纪比其他人略长,功夫也要纯正得多,在高伯面前一招都没过去,驼子既不想丢脸,也没必要让剩下的人白受皮肉之苦。

  “呵呵,算算有年头没动过手了,兄弟跟我是有缘人啊!南拳北腿,今儿我豁出一把老骨头给兄弟垫垫鞋底子吧!呵呵呵呵……”

  极难听刺耳的怪笑声中,两个斗大的拳头疾风迅雷般攻了出来。

  虎拳!湖北洪门的顶门拳,讲究一个刚猛,老百姓都知道“洪门一头牛,打死不回头”。这驼子又弱又残,竟练的是这套拳法!高伯也不由吃了一惊。力沉下盘,鸳鸯腿踢出,硬碰硬一接,只觉得两个脚心阵阵发麻。

  想出这个门,有点难了。

  驼子三十年洪拳使出,龙虎狮象,连绵不绝,气催力动,刚猛无俦。

  用高伯的话说,见过打拳的,没见过打得这么好的。那一架用了高伯一辈子的功力,还是没打赢,可也没打输。三百招,高伯有好几次已经感觉自己支持不下去了,拳影如雨点般笼住周身,无法破,无力破,全凭一口气提腿猛踢,死也不肯放松。这口气接不上,立刻落败。

  就在高伯感到再也接不上的时候,忽然周身迫力全消,一个趔趄差点跌倒,勉强站住。驼子退到一边吭吭地咳嗽起来,咳了老半天,嘿嘿笑道:“老了,老了!认输,兄弟请吧!”二十号人默默的闪开一条路,脸上都带着那么一点崇敬。那个年代,上学、招工都是不容易摊上的好事,也没有电脑,年轻人大部分都在街上混着。一是当兵的,二是有功夫的,走到哪里都让人高看几眼。

  高伯动了动嘴唇,想说什么,却发现自己什么也不知道,说什么?提了背包往出走,两脚如同踩在棉花上一样。一步步走到门口,看见外面的日头,心里刚刚略松了松,就感到几股劲风忽地就到了身后!高伯心一沉,再无法可想,抡起背包往后一甩,死马当作活马医。

  膝上剧痛,几乎听得见骨骼碎裂的声音。高伯低头一看,一缕红缨正在膝盖上微微颤动,三寸小刀透骨而过,另外两柄都打在背包上。

  “袁家小刀,你……”

  “都学过一点,呵呵,”驼子额头上仍然汗浸浸地,慢慢踱了上来,“哥哥我活不了几年了,就打算消消停停的,舒舒坦坦的,你说我半夜一梦到你这双腿,我舒坦得了么我?看样子你也是让小婊子给懵了,对不住啦!人这一辈子就这么回事,倒霉要是催上你,你就得认,你说对不?”

  高伯送到医院的时候,医生问这腿是被什么给碾了,粉碎粉碎的,没有一块好骨头。

  驼子犯的事不是一件两件,听说立案了,听说又拖了很久,听说后来动用了军队才铲平。那些事其实高伯一点也不想听,一点也不想知道。他只能躺在阴暗的堂屋里,数着门口枣树的叶子,看着堂叔的头发一天比一天白。

  那年冬天,也是阴历年前后,有个女的跑来找高伯。裹着一件破军大衣,腰身像水桶,原本有些清秀的脸也浮肿得不像人样。堂叔问不出来她是谁,就让她进屋了。哪知道已经几个月不说不笑的高伯一见这女的,眼睛差点滴出血来,手边能抓到的东西全抛出来了,直把女的打出屋门。

  高伯嗬嗬号叫,说不出话,最后竟放声大哭。哭声直响了一天一夜,那女的在院子里跪了一天一夜,头上赫然一个血洞,是高伯用手电筒砸的。

  后来哭声低了下去,呜呜咽咽的持续着,间杂着高一声低一声的叫骂。“你他妈的谁呀”,“你他妈的坑我干嘛呀”……

  女的东倒西歪的爬到高伯床前,右手缩在衣袖里,左手伸到右口袋里掏,掏了半天,掏出两根已经干瘪的手指,哑着嗓子说:“我对不住大哥,我发誓再也不偷了……大哥要是愿意给我留条命,我当牛做马,我侍侯大哥……”说着开始在砖地上咚咚磕头,堂叔怎么拉也拉不住,磕了十多个,身子忽然像水缸一样滚倒了。

  当天晚上,女的就在高伯堂叔的土炕上生了个女婴。十九年,孩子的爸从没来看过。开始,有好事妇女问那女的,孩儿爸在哪呀,那女的就跟人拼命,后来没人敢问了。

  十九年无话。

  大年初二,我离开那个穷得只剩井的院子。高磊她妈把一布袋地瓜干塞进我的手里,我直愣愣的盯着她的右手,那缺着两根手指的地方就像开了个门洞,深不见底。高磊沉默地站在我身边。当时,我很有一种冲动,想把高伯推到院子里,再给他踢一趟谭腿。可最终没有,我从内心深处不愿相信这将是高伯一生中所看到的最后一趟谭腿,我说服自己,还有机会。

  无话,无话。

  一切好像又回到了起始,可我知道,一切都回不去了。我说来这里要见识天下各路高手,可是,当天下绝技一一陈铺在我眼前,几乎已经司空见惯的时候,我变得很麻木,很茫然。为什么而来?为什么而去?一概不知道。便浑浑噩噩的生活。

  那年,高磊复员。帮她收拾行李时,她不知从哪里抠出一条将军烟,竟是五块五一盒的那种!她想了想,撕开包装掏出一盒扔给我。我眼巴巴的继续看,她想了想,又掏出一盒扔给我,有点不好意思的说:“我爸也爱抽。”半晌,又说:“能戒就戒了呗,费钱。”我点点头。

  当时真是太小,什么也不想,竟也没问问她以后的打算,总以为一切都刚开始,有的是机会。还是她主动告诉我,要去河南,我也没问她去河南干什么。

  高磊牺牲的消息是教导员站在阶梯教室的讲台上告诉我们的。哦,她复员了,也许不应该叫牺牲,叫死讯。在开往河南的列车上,两个刚刚十多岁的小扒手被高磊抓了个现形,情急与恐惧下,两个小家伙竟亮了匕首,当时火车正钻进一条六七百米的隧道,人们听见一些奇怪的声音,当重见天日的时候,高磊已经躺在狭窄的过道里,鲜血浸透了刚刚卸下肩章的迷彩。两个小孩呆滞地坐在旁边。

  肝破裂致死,已经没人知道当时到底发生过什么了。

  那天晚上的月亮,跟很久前的一个晚上一样亮。第十二路鸳鸯巧连环踢完,我收腿站住,回头一望,大赵、大脚、肉肉、小妞整齐地站在营房门口,高的高,矮的矮,胖的胖,瘦的瘦,其貌不扬一排极品。她们轻轻叫我一声:“猴。”我默默地走回她们中间,始终没哭。

  2004年盛夏,是我复员的第六个年头。六年来混迹济南攒下的几千块钱,在那个夏天全部赔光。我很想师傅,想回家,为了赚足车票钱,我开始在超市里推销一种叫做“营养快线”的饮料,当时它刚刚上市。

  记得是有一天快要下班的时候,别的厂家的促销员顺口问我:“战果如何?”我说:“四百来瓶吧!”那女孩有点羡慕的说:“行啊!四十块到手了。”

  然后,那细长得像杆一样的身影就晃进我的视线,我愣住。她浅浅地笑着说:“我带你伯来看病,我听说有个医院能看。”

  我还是愣着。

  她指着码好地堆的饮料箱说:“给我拿一瓶吧,我听说它好喝。”

  我没动手。

  她等了一会儿,终于自己伸手拿了一瓶放进购物车里,里面还有一瓶酱油和两大包特价菜叶。“那行,我先走了,有事来找我和你伯,我们现在住……”脑袋里嗡嗡响成一团,她说的什么,一句也没听见。

  下班的时候,厂家业务员兴冲冲的捏着四十块钱向我走来,猛拍我肩膀,好像我做了什么顶天立地的事业。“行!小姜,今天咱卖得最好,行啊!401瓶,哥占你一毛钱便宜,明天加油啊!”我说:“不行。”

  “嗯?”他没听明白。

  我笑嘻嘻的说:“我说不行!一毛钱拿来,那是我妈给咱做的贡献,知道不?”旁边的几个促销员和我笑成一团。

  我始终记得,几年前在特警队的操场上,高磊说:“赶上那么个时候,有那么条路,就走了。”多数时候,我和我的伙伴们并不知道为什么而生,为什么而死,只知道用力地活在这个世界上,用力地做着手上的事。只是,到我们离开时,我们信仰过的东西能够不以我们为耻,就足够了。

  今天,我走在路上,炽热的阳光兜头洒下,我的手在裤袋里紧紧攥住那粘粘的一毛钱硬币。街边的音箱里,破破落落传出一个声音:“如果对于明天没有要求,牵牵手就像旅游,成千上万个门口,总有一个要先走。”

  终于,泪如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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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柳乱蝉;提交时间:2015/6/18 15:19:53)



/干炒牛河|可兰经/(共搜集有5帖,此为第3帖)

(作者:;提交人:扶清风;提交时间:2015/6/20 22:07:33)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小评杀帖《解杏》 发贴心情 Post By:2015-6-9 14:25:43

  爱群杀,除了那些延续多年牵三挂四欲罢不能的情感之外,就是爱那些千奇百怪的脑洞。
  
  创作是一个消耗的过程,有朝一日当你写完一部满意的小说之后,你会有一种整个人被挖空了的感觉,你长期的积累会消耗完,或许又要经过很长很长时间的积累之后才能写出第二部,又或者终生不再有第二部。这就是三叔打算一本小说吃一生的道理,也是起点“公式文”横行的道理。在这个星球上,在文艺创作这个行业里,我能想起的如长青树一般坚挺地存在着的人物大致有两个,一个是英国的阿加沙,一个是日本的黑泽明,中国可能还没有。

  要知道,陈凯歌也曾经是拍出过“霸王别姬”的人!后来他拍了一部伏线千里的悬疑大片,叫“无极”……

  而创作生涯是一个很矛盾的过程。当你还图样图森破的时候,你想象力很丰富,有很多好的想法,但你没有足够的能力去表现,这是群杀帖的普遍特征之一。但没有关系,请珍惜你的脑洞,妥善收藏它们。因为有一天它们会离你远去,即使那时你有更强的能力,更好的表达办法。

  《解杏》这篇文,情感内敛不轻浮,笔触细腻,很多细节都做得非常不错。但细节终归只是细节,眉毛长得好不算美女,眼睛长得好也不算美女。就像文中那沾衣欲湿的杏花雨,空有一树好花,并无枝可栖。有一部老电影叫“94独臂刀”,我迷恋姜大卫时反复看过很多遍,这片子气氛营造很对味,镜头给得很到位,可惜故事太薄,不算上品。

  从写作技法上讲,单一视角所交待的内容很有限,写起来容易,写得好非常困难。如果把观尘镜之类的辅助道具直接提到头上来,可能对文章表现力上有帮助,但难度提升将不是一点半点。另,本届群杀的关键词之一是“抄袭”,这观尘镜什么的算不算抄袭啊?我很认真的提出疑问哦,有砖欢迎来拍,不忿可以咬我呦~~~~

  仍拿美女做比喻,一个普通美女蒙上面纱之后可能会晋级为绝世美女,但一定要建立在掀开面纱有料可看的基础之上。本文枝桠的清晰度还是不够,朦胧感会使得文章更加面目模糊,譬如凤麟洲的死劫之行,譬如“我”为何入魔、如何解脱,都有需要再完善的地方。我评群杀帖的第一标准是完整,完整有很多种,可以是一个小段子,也可以长篇累牍把我看得屁滚尿流,总之撇开背景仍然成文才算得上完整。另外,地仙飞升貌似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牛闪闪的人都死光了,一个命中带煞的孩子一抹脸儿在天宫中闲庭信步,仿佛不是轻飘飘一个“百年后”交待得了的,再适当找补几句为好。

  综上,这是一个很好的小脑洞,值得珍惜,希望有一天你用得上它。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5-6-9 14:27:12编辑过]


/干炒牛河|可兰经/(共搜集有5帖,此为第4帖)

(作者:;提交人:狼埔机器人;提交时间:2020/12/1 21:18:22)

狼埔军校第57届『诺伊兰的明天』第一轮A队坠落星辰小说01:天空[点名流星语@郁非](真身可兰经,小说)

唐纳退役后,成了一名孤独的星际旅行者。


他驾驶着第十舰队劫后仅存的一艘双人小机甲,穿越在浩渺星空中,每一个临时落脚的星球都是下一段旅程的起点。薇薇博士曾经说过,宇宙中存在着许多平行时空,由于时间流速不同、空间的翻转折叠,你可能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奇遇,比如说失去的人,遗憾的事,什么的。只要你有耐心,运气好。


唐纳虽然运气不太好,但他很有耐心,反正也想不到其他可做的事。


旅行,不如旅行。跳舞不如旅行。


他到达的第一颗星球是虫族星球。


恶心的虫子,无脑的虫子,邪恶的虫子!它们没有丝毫思考能力,短暂一生的唯一使命即是啃啮触目所及的一切生物。虫后蠕动在石洞中心的平台上,八肢退化到近乎失能,早已无力撑起她过于肥大的恶心身躯。她一刻不停地产卵,一颗颗硕大的白蛋蛋从她身体里滚落到石台上,挤满,再挤落到地面上,要不了多久就会有一只孱弱飞虫脱去蛋壳加入到啃啮大军中去。


唐纳恶心得要吐了!上帝知道他一生最怕虫子!他立刻冲进石洞杀死虫后,把噩梦结束在这一刻。但是杀完他又后悔了,因为他军校毕业时有一门课程的考试内容就是与战友一起被扔到虫族星球上协同作战,过程凶险,勉强及格。


莱西受了伤,从此尖巧的下巴上留了一道疤。唐纳伸出手在虚空中一划,仿佛还触得到。


唐纳在荒芜的虫族星球上等了好久,没有人来。又等了好久,还是没有人来。于是他就走了。


他到达的第二颗星球是仙侠世界。


这里的原住人们很欢迎唐纳,他们对他的机甲和镭射枪很感兴趣。唐纳说:“我是科幻世界的人类,我们对非科学因素的反重力行为非常反感。再见了,绅士们。”然后他驾驶机甲飞速离开那里。心中充满着对爱因斯坦博士和霍金博士的景仰。


他到达的第三颗星球很不错,气候宜人,氧含量充沛,非常适合种植。


唐纳在那里种了好大一片植物,冬瓜长成了有越野车轮胎那么大个儿,青椒和西红柿也清甜爽口,比营养剂美味万倍。


种植真的是一件上瘾的事,唐纳在那里滞留最久,甚至还孵出了一条幼龙。唐纳希望它是条翼龙,可是狗屁,它不长翅膀。它前爪短短的样子有些像霸王龙,可是后爪像前爪一样短,于是也排除了霸王龙的可能。唐纳怕它饿死,于是之后的旅程中一直带着它。


他到达的第四颗星球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婚礼。


恶毒美丽的王后总是与邻国王子有那么多可疑的渊源。


老国王被毒死在幔帐里,而无知的公主还在幻想着与心上人成婚后过上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唐纳心累地坐在宫殿房顶,望着黑压压的异国大军从极远处蜿蜒而来,先头数十个兽人战士已逼近城下。


在后来的王国传说中,那天夜里降下漫天星火,于一瞬间击溃异国部队,一位驾着神龙的金发勇士制裁了坏人,保卫了他们的王国和公主,也即是后来的女王陛下。王城中心广场上树起了勇士与龙的雕像,英俊得乱七八糟。唐纳望着自己肩头上四肢短短的蠢龙,觉得有很多话不知从何说起。


老实说,当时唐纳很怕公主对他提出什么非分要求,毕竟公主与勇士什么的……直到公主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这江山,兄弟与你共享!”他可以安心地走人了。


他到达的第五个星球是abo世界。


一个五大三粗的omega战友在大战紧要关头,暴!走!了!去他@@*~#¥%&*!崩溃了的唐纳有一万句脏话无师自通,但是战友要求他在自己后颈腺体处咬上一口,以求临时标记。虽然唐纳也不知道咬一口跟那啥啥究竟有什么关系,可是他不得不咬。他咬了,他颤抖着牙齿咬了下去。充斥鼻端的根本不是什么omega信息素的甜香,而是战友熟悉的馊汗味。


不,这一定是骗人的。唐纳流着泪想。我脏了,莱西一定再也不要见到我。


大战结束后,战友的未婚夫气到想杀了唐纳。而唐纳毫无斗志,事实上他下了战场之后就一直蜷缩在墙角哭泣,哭到手脚抽搐,不能自已。那一行行眼泪,表达着他对世界观崩塌的绝望。


后来,omega战友还是跟未婚夫顺利结婚了,唐纳一直等到他们的孩子出生才离开。软软的,香香的,暖暖的小宝宝。蠢龙瞪着圆溜溜的眼睛,伸出短手去戳他。唐纳避开他的双亲,偷偷吻了吻他稀疏的胎毛,然后不辞而别。


唐纳流浪了一万个星球。


他帮一位留守老人找回了儿子的遗骸,他帮一位贫穷小伙子迎娶到心爱的姑娘,他帮一位官员修筑了一道大坝,他帮一位帝王光复了河山,他甚至一不留神缔造了一个文明。


可他就是找不到莱西。


直到有一天他路过一道星云要塞,曾经战斗过的地方,寂静了万万年之久的通讯器中突然传来了电流声,一刹那间唐纳的心脏仿佛被一只大手提出喉咙,他失去了所有主观能力,只能屏息凝神去聆听。


“……四号舰已陷入敌围,左机翼被毁,失去突围能力。第四舰全体战士已选择好此战归宿。祝愿战友们早日平安回归我们的家园。”安静数秒之后,莱西终于说出了那句话,“还有,队长,唐纳,你知道的,我一直爱你。”


瞬时间浓云自八方涌出,翻翻滚滚,很快充塞满整个空间,又开始充塞人的意识。唐纳发现自已真的不能移动了,不能发声,也不能思考,眼前混沌一片。而通讯器里的杂音越来越响,最后形成了一道极高频率的尖鸣,仿佛要刺穿人的耳膜。唐纳不肯放弃,凝聚起最后的意识去分辨莱西的声音,然而终究什么也辨不出来了。


尖鸣声到达最顶点之后,一切归于寂静,唐纳彻底陷入虚空。


“唐纳中校的体征正趋于临界点,有苏醒迹象,请主治医师马上过来!”护士小姐放下通话器,立即去做再一次唤醒急救的准备,这是他们五年来第无数次的努力,也许也是最有可能成功的一次。生命舱、病房乃至走廊里的红绿灯闪成一片,急促的脚步声向这边快速移来。


唐纳睁开眼睛,这次真的见到了莱西。


他伸手去触碰莱西下巴上的伤疤,虽然隔了一道生命舱的玻璃,虽然他不知道这是什么星球,但他确定这次是真的见到了莱西。


“唐纳。”莱西的声音通过仪器传进小小的舱里,很真实。


“莱西,我一直在找你,”唐纳虚弱地说,“我找到一个abo星球,我们去生孩子吧!”


“……”莱西沉默一会,终于答应,“好啊,我们去生孩子。”








/干炒牛河|可兰经/(共搜集有5帖,此为第5帖)

(作者:;提交人:狼埔机器人;提交时间:2020/12/1 21:18:23)

狼埔军校第57届『诺伊兰的明天』第二轮A队坠落星辰散文02:破军[点名秋游@雁回声](真身可兰经,散文)

某年的秋天,休完暑假,返校的列车上。车停唐山站时已是深夜一点,上来一个拖着黑色行李箱的人,得意地看着我笑。

我惊叫:“你什么情况?!”

她说:“你以为我问你车次车厢做什么?”

是的,列车从我家乡出发,驶往我们的学校,中间正好经过她的家乡。

凌晨一点,她的父母陪她在唐山站守候,为了跟她的同学凑一堆。她父母在灯光下的月台上笑着冲我招手,仿佛为这挤挤压压一辆列车上有一个女儿的熟人感到万分欣慰。

年轻时候真没素质,我俩叽叽嘎嘎聊了一整晚。

你看了什么书,我看了什么书。

你看了什么剧,我看了什么剧。

你见了什么人,我见了什么人。

之类无聊的事情。

凌晨一点,大半车厢的人都在睡觉,间或有人抬起头不耐烦地瞪我们一眼。

年轻皮厚,浑不在意。

在那之前,我们并没有特别的好。在那之后,我们就好得形影不离了。

其实我们的性格截然不同。

她平时很闷,对喜欢的人却格外勇敢;我花心,却对谁都不喜欢搞得太肉麻。她细致,前五百年后五百年的事安排得明明白白;我粗糙,连中午吃过什么都记不住。她喜欢《白马啸西风》,我却喜欢《大唐双龙传》。

大四时候我谈过一个恋爱,对象是个酷似年轻版姜大卫的文艺小哥。

她问过我:“你们毕业之后打算怎么办?”

我着实愣了一愣。我连中午吃过什么都不知道,你问我这个??别以为我没发现我谈了恋爱之后你对我不阴不阳的。

后来我好像说的是:“我只是单纯不想在大学最后一年放过他。”

这没有骗她。

我与文艺小哥离开学校后再也没见过面,留的电话号码一次也没有拨过。小哥唱歌不错,还会弹吉他,我想过会不会在中国好声音上看见他,可惜他不争气。

分手本身没什么得失,唯一的收获是我的好朋友又跟我恢复了邦交正常化。

毕业后我与她在北京厮混了小半年。

我去电脑城装了一台大P股机,开始打游戏,混论坛,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撸那年头粗制滥造的搞笑动漫。她做饭我就吃,她不做饭我饿着。觉得这么肮脏的日子我过一辈子也过不腻。

而她当时好像上班了,不过工作单位在哪里,做哪一行的,我都不知道。

北京的秋天很躁,她更躁。

我不知道她在躁什么,懒得问,也懒得看她的寡妇脸,于是大概用了0.5小时决定了离开北京。

那天我特意早起了一会儿,下楼逛了逛,帮她补充一下冰箱。

住了N久的地方,什么街、什么路、什么公交车,我一概不知道。只记得那年头的北京没有雾霾,空气状况良好,大片大片的叶子落在地上时还柔软湿润着。

我是真的不爱北京。

也不爱自然,不爱人文,不爱行走,不爱思考,不爱喜怒,也不爱人。

那天早上有了这个觉悟是我一生最大的收获。

其实我没告诉她我那天要走,但是她在班上突然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是不是今天走,我说是。

她还是赶到了火车站给我送行,还送了我一件黑色菱格面薄棉衣。

那件棉衣我没穿过,她没来过我的家乡,不知道那件棉衣在我家乡的冬天根本不实用。

但也没扔,每次搬家都带着。

穿了,我觉得对不起她。

当时没觉得这是永别,四小时的车程,我随时可以回来看她。如果能穿越回那一刻,我也想问问她有没有想过这就是永别。

偶尔还是通通电话,聊些琐碎事,但是频率逐年降低。

最后一次是我在QQ上给她留了言,她没回复,再之后就彻底断了联系。

那段留言说了些什么我早已忘了,不过应该还在我的QQ记录上,我发誓再也不会点开来看,都是黑历史。

我真的常常会去北京,跟其他的朋友们彻夜笙歌,喝得晃晃悠悠之后出了酒吧,夜风凛冽之时天已青白,想起还有个朋友不知身在这座城市的哪个角落,心里会泛酸,但是也一样高高兴兴的。

像她那样的人,无论怎样,都会活得很好。

秋天是个很短暂的季节,在我的家乡,甚至没有秋天。

繁花似锦热热闹闹的昨夜,瞬间变成寂冷的今晨,薄棉衣派不上用场。

青春也是个很短暂的季节,你以为一辈子也过不腻的日子,你会用0.5小时决定结束,我们都一去不再回头。

与那些深恶痛绝的往事,告别都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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