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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兰若/(共搜集有48帖,此为第76帖)

(作者:;提交人:夏沫沫;提交时间:2021/1/22 16:50:58)

五月吧第438届风云『斗罗大陆』第二轮控制系贴杀凤尾DL(A杀)(真身:纳兰若)

梁书女子——上官婉儿


我从没想到,有一天会有这样一道难题摆在我面前。当爱情和天下不可得兼,放弃了他,我知道,终我一生也不会再有片刻欢愉,可我,不悔。


1


我似乎和七这个数字特别有缘。

七岁遭逢家变,亲人都葬身于一场瘟疫,只有忠仆带着我逃难到了长孙伯伯家中。

十四岁惊闻噩耗,才知道祖父、父亲和母亲并不是死于瘟疫,而是被当朝女皇帝武则天所杀。

我这才明白,为什么长孙伯伯一定要我习武,还让泰哥和璧姐一直督促我。

长孙伯伯因为一场意外,迫不得已告诉我实情,最后叮嘱了我一句话,一定要我下山,去为亲人报仇。

在长孙伯伯眼里,武则天杀人不眨眼,更篡夺了李唐江山,是个十恶不赦的女魔头。

可那个将意外带来的郑温,却在临死前带来一封武则天写给废太子李贤的书信,那信纸上满溢而出的爱子之情,让我疑惑。

她当真如传言所说,毒杀了自己的儿子?看信中所述,她绝不是能下此毒手之人。尤其郑温死前,还惦记着不能完成武则天交代的任务,求长孙伯伯能出山相助,从他口中唤出的那一声声“天后”,自然而虔诚,没有一丝勉强。

这一份由心底散发出来的心悦诚服,让我更加困惑。

武则天,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


2


我离开剑阁,独自一人,踏上江湖路。

一路上,时时在我眼前浮现的,是这七年来在剑阁生活的点滴:长孙伯伯的关爱,泰哥和璧姐的陪伴,还有那些叫我心醉的诗集、典籍。他们想尽一切办法让我练武,我却把更多的时间用在读书作诗上。

想到作诗,我的脸突然红起来。

就在清晨,我又一次躲在一旁作诗,被泰哥和璧姐发现,非要我把做好的诗给他们看。璧姐看完调侃我,问我在思念洞庭湖畔哪一位少年郎,我慌忙用湘君和湘夫人的典故搪塞过去,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信了。

叶下洞庭初,思君万里余,我不觉轻声念出第一句来。

思君,思君,我的心中,的确思念着一个人。

他叫李逸,唐朝宗室后人,是我小时候的玩伴。

一别七年,他可还在宫中?此去刺杀武则天,可能见着他?

我思绪万千。


3


时值三月,莺飞草长,纤陌纵横,童子嬉戏,农夫把犁,采茶姑娘清婉的歌声在田间飞扬,一派太平盛世的光景。

我不由地与歇脚茶寮里的老伯闲聊,提及武则天,老伯就止不住话头。在他的眼里,武则天是个好得不能再好的皇帝,她杀贪官,让地里的收成越来越好。

这让我想起了郑温,他也是拥护武则天的,在他们的心中,武则天究竟好在哪里?而那些读书人,骂武则天荒淫残暴,有多少是真的,多少是文人们的虚构?

可就算武则天是个好人,她杀了我的亲人是事实,我又岂能放弃血海深仇?

不知不觉,三日过去,我虽然向着长安的方向去,心情却越来越沉重。


4


缘分是很奇妙的东西。佛经上说,人与人之间,只要有缘,不管隔了多远,都会在某一天再次相遇。

我正心情抑郁,却听道旁的树林传出苍凉的琴声,还有一个声音和琴高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我忍不住走进树林,想见一见,究竟是谁,和我一样伤心。

那是个少年书生,一身除了几本书和手中的琴,别无长物。他对我的到来恍若未闻,仍旧专心弹琴,调子越发苍凉。

换做平日,我绝不会这样冒失,向一个陌生男子搭讪。可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我心中有无限好奇,想知道,在他的心中,究竟藏着什么伤心事。

大地春回花似锦,问君何事独伤心?我问他。

花自飘零水自流,岂缘无赖强占愁?他这般回答我,琴音也随之一变,变得欢快起来。

他又唱了一首,我立刻听出,那是我祖父所作诗句。

我暗自惊诧,莫非他已知我的来历,故意来试探?

琴音既终,他推琴而起,仰天狂笑。那笑声,听得我心酸。

我问他为何如此,他道,欢乐的曲调只是应我的要求而弹罢了。

这竟是我的错了。我便直言不讳,告诉他,前一曲《登幽州台歌》,琴音凄绝,显然是人琴合一才能弹奏出来;而后一首宫体诗,虽然也美妙,却不大自然。

听得这话,他终于抬头看我,怔了许久,才说自己本不是欢愉之人,向来弹不出欢乐曲调。

我瞧着他的脸,只觉得沉在心底的记忆缓缓散开,他,好生面熟。

然而,我怎么也想不起来,他是谁。


5


他将琴递到我面前,请我弹奏一曲。

我拨动琴弦,受胸中复仇之念催动,奏了一曲《从军行》。

听完之后,他又是一阵狂笑,看我的眼神却多了几分猜忌,留下一句“言者无心,听者有意”,径直走了。

我不知怎地,就有了些脾气,顺势追上去,问他去哪。

他淡淡地回答我,得知我们同路也并不发出邀约,我越发有气,打定主意非跟着他不可。

这一路跟下去,他非但不与我说话,还不识我的好心,帮他打走盗匪,反将我一并骂作贼人。

第二天,他跟没事人似的,结过房钱就走,我自然跟上去。一来,我就想知道,他要什么时候才跟我说话;二来,我心中也有些担心——昨晚我发现他身怀十几颗夜明珠,颗颗价值连城——他会再遇上强盗。

果然,没走多久,我们就遇上了贼人。那群贼人先是很恭敬地称呼他公子,后来又说认错了人,立刻翻脸,就要抢他的夜明珠。

我双拳难敌四手,眼见不支,他却突然出手,刹那间将那群贼人全吓跑了。

打败敌人,他却没有一点欣喜之情,反哭起来。哭了一会儿,他又笑着望向我,一伸手撩开我覆额的头发。

我登时大惊,想要骂他轻薄无礼,无奈心头却犹如小鹿乱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果然不错,你是婉儿。他如是说。

那些镌刻在心底的记忆刹时鲜活,曾经的影子一下子清晰无比,是他,李逸哥哥!

他是我思念了七年的人。


6


我和李逸哥哥互诉离情,他说,要联合英雄豪杰起事,夺回李唐江山。我暗自心惊,这战火一起,百姓的太平日子也到头了。

想到这里,我心中如压巨石,沉重至极。

可是,久别重逢着实令人欢喜,很快我便放下其他念头,享受与他同行的时光。

我知道,他胸怀大志,这样的日子不会太长,可尽管清楚,当他留书而走,我还是惆怅。

短短几日相聚,如何能慰七年的相思!


7


我遵照李逸哥哥的留书,去见废太子李贤,告诉他千万不可与丘神勋见面。

就在那一夜,我听见老太监向李贤讲宫闱秘闻,才知道,天下广为流传武则天弑姐杀子的事,全是捕风捉影的捏造。

就在那一夜,我亲眼见到,左金吾大将军丘神勋派来使者,宣武则天令,要诛杀李贤。

一时,我分不清哪一个才是真的武则天,而就在这一恍神的刹那,来人已经杀了老太监。

我被老太监的惨叫惊醒,无暇思量,顺手扔出两把飞刀,人也向房内扑去,想要救下李贤。可我武功低微,非但没能救人,反而被闻声杀来的两个军官震落在地。

幸而,有个蒙面人赶来,一面叫着让我快走,一面与那两个军官缠斗。

可就在这时,害了长孙伯伯的仇人——毒观音和恶行者来了,我与蒙面人只能逃走。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在一处桃花林前,一个美艳绝伦的少女出现,轻轻松松击败了那两个恶人。

我见她武艺如此高强,就想请她助我去杀武则天,可她却毫不理睬,只顾着和蒙面人说话。

很快,我便发现那少女名叫武玄霜,竟是武则天的侄女。

我心惊不已,想着这一次恐怕难以脱逃,不想她却对我说,有急事要出去,我要是愿意,可以留在这里等她回来。

我自然不可能等她,她才一走,我立刻也离开了。

我转道去了峨嵋金顶。在得知武则天这么多的事后,我已经不知道该不该去刺杀她。此去金顶,我要找到李逸哥哥,询问他的意思。


8


金顶之巅,我看着李逸哥哥力挫群雄,夺得武林盟主之位。

可是,还没等他们商量起兵之事,武玄霜翩然而来,以一人之力,搅得武林大会纷乱而散。

我看准机会,从藏身之处跳出去,呼唤李逸哥哥。

料不到,有人误以为我是武玄霜带来的,一掌击来,把我震得昏了过去。

当我醒来,金顶除了我,再无别人。

武玄霜给我留了四句诗,我懂她的意思,她是希望我明白武则天是什么样的人后,能和她一心。

她哪里知道,我与武则天有血海深仇,即使所有的人都拥护她,我也要为亲人报仇。

这是我必须做的事。

我不禁一笑,一扫这些日子的彷徨。

想不到,最后竟是武玄霜的四句诗,让我下定决心,刺杀武则天。若是有幸,能一刀杀了她,李逸哥哥自然不用再起兵,天下百姓也能避得过一场浩劫。


9


后来,在我漫长的孤独岁月中,我不止一次想,那时候,若我选择去找李逸哥哥,而不是一个人去刺杀武则天,我和他的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也许,陪着他在天山隐居的人,不再是璧姐,而会是我。我不做那称量天下的才女,只做他的小妻子。

可那又怎样?

纵然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我不会忘记对武则天的仇恨,就如他不允许一个女人执掌天下,哪怕那个女人让天下太平、百姓称道。

总有一天,我还是会去刺杀武则天,了解她是怎样的一个人,进而折服在她的胸襟之下。

谁说不是注定好的。我出生时,我娘梦见天神送来玉尺和大秤,这就是老天爷的安排,要我衡量天下人才。


10


一切变得很简单。

真的如玄霜姐姐所言,我和她同心,成了武则天的左膀右臂,心甘情愿地称呼她为天后。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夜晚,李逸哥哥闯进宫来,分别数月,我终于又和他相见。

他知道我做了天后的女官,不肯听我说话,也不肯原谅我。

他说,他后悔与我重逢,从今以后,要我只当世上没有他这个人,而他也只当我死了。

我不想哭,也暗暗告诫自己,这时候不能哭。可我还是忍不住,在李逸哥哥说出“今生今世永不相见”时,“哇”地一声哭出来。

我知道,除非我跟着他一起走,否则,我和他的故事,就将戛然而止。

可我也知道,此时的我,已经不再是刚离开剑阁的那个婉儿,在天后身边,耳濡目染,我的心中,已经装了一个天下。

我不能走。

然而,当他走到看不见人影,我的心突然惶惶不安,这让我不顾一切追了出去。


11


我没有再见到他。

玄霜姐姐一脸沉痛,像是有什么事瞒着我,我怎么会猜不着,一定是他出了事。

他跳下了悬崖。

然,在崖底搜寻无果后,我的心,终究还是怀着最后的希望,他只是不愿见我罢了。

此后,我每每想他,便只有和玄霜姐姐说起。

再后来,我在玄霜姐姐面前也不再提他,就好像真的已经忘记。

我尽心尽力辅佐天后,听从天后的安排,认真地考虑和太子的婚事。

可是啊,他还刻在我心底,随着天后越来越迫切的眼神,我就越来越想再见他一面。

又是这么多年的别离,天后变了,我变了,要是他也有所改变,能留在宫中,辅佐太子,那么,我们未尝不能有好的结局。


12


当我的愿望终于成真,我才知道,有那样的想法真是可笑。

他是那般骄傲、那般固执,怎么可能因为岁月流逝,就改变原有的模样。

不可能的,他不可能留在宫中。

多年前的那个夜晚,我早已经和他告别。

我不是不知道,玄霜姐姐也喜欢他。

我也不是不高兴,他委婉表示,要和玄霜姐姐远离深宫,做一对自由自在的侠侣。

我只是为自己感到悲凉,以后漫长的一生,我再也不可能有片刻欢愉。

可我不悔,那一晚我不曾迈出的脚步,就已经是我今生唯一的选择。

只不过,如今,仅存的那点幻想也终究破灭。

红烛高烧、丝竹绕梁,我静默地坐在床前,暗自祝祷:

愿他和玄霜姐姐,白头偕老。




/纳兰若/(共搜集有48帖,此为第77帖)

(作者:;提交人:狼埔机器人;提交时间:2021/1/27 21:14:11)

狼埔军校第58届『中国传统色』第一轮B队山河锦绣小说01:姜黄[点名纳福@如意](真身纳兰若,小说)

江湖是什么样的?

有人说是喝最烈的酒,有人说是见最美的人。

但这都是曾经的江湖。

如今的江湖,是炼最毒的药。

药王庄崛起于二十年前,老庄主靠着一身无人能敌的炼毒本事,让大半个武林都为之俯首。

十五年前老庄主暴毙而亡,江湖流传起各种谣言,但所有的指向一点:少了老庄主的药王庄,肯定支撑不下去。

可事实却刚好相反,少庄主以弱冠之龄,让药王庄的名声比之前更甚。

少庄主炼毒的本事,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就连曾经不服气的那一小部分人,也一一拜倒。

八月十五,人月两圆。药王庄广发英雄帖,邀请武林豪杰前来为少庄主的夫人庆生。

乌云似的发髻插着碧玉的发簪,簪头高高翘起的凤凰展翅欲飞,一串温润的珠子被衔在凤口,随着少庄主夫人的脚步轻移而微微颤动。

少庄主夫人是纤弱的,一袭红衣穿在身上,仿佛要将她压垮。她的头压得很低,然而,当她抬起来头,眼波流转,所到之处便令见到的人深深沉醉。

那眼睛是一口深井,闪烁着奇异的魅力,似情人柔软的身体贴上来,在耳边呢喃,诉说着令人心跳的话语。

所有男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欣赏的、赞叹的,还有猥亵的。甚至有人完全沉溺在那样的诱惑中,完全忘记了少庄主的可怕,站起身来,直接扑了过去。

银光一闪,那扑上去的人在离她还有一步时倒下。

那人身上没有任何伤痕,脸色也如常人,就像是睡着一般,可满座宾客都知道,他已经死了。

少庄主从主座起身,迈着稳健的步伐走到庄主夫人面前,带着不可一世的俾倪目光扫过众人,才霸道地拉她入怀,紧紧地箍着她的腰,像是要将她嵌入自己的身体。

少庄主当着一众人,宣示一般把唇覆在庄主夫人的唇上,就像在说,她是他的。

浓烈的酒味冲入她的口鼻,庄主夫人如同往常——每一个肌肤相亲的夜晚——伸手拔了发簪。

如瀑的发丝散落下来,庄主夫人的手却并没有停下来,继续伸向衣服的系带。

满座宾客皆倒吸一口凉气,慌忙以袖遮眼。

方才那按捺不住色心的人,已然成为一具尸体,他们不想步上后尘。

少庄主心神一荡,不悦地皱眉,伸手按住庄主夫人的手。

就在这一刹那,庄主夫人手腕翻转,发簪直插少庄主的心脏。

血从少庄主的胸腔涌出,迅速染红了他的衣服。

那血乌黑,带着一股腥臭。

满座宾客被熏得移开袖子,便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

少庄主闻得血的味道,一丝哀伤浮上面庞。这是他炼制的毒,无药可解,他不明白,为什么她会用来杀他。

那些笑颜欢语、婉转温存都是假的吗?

少庄主看到,她的眼睛不再是令他沉溺的深井,那井中的水渐渐干涸。

枯井之中,不再有魅惑,只有仇恨。

“父债子还。”

庄主夫人恍若换了一个人,不是那个媚态横生的尤物,而是一个飘忽的幽灵。

父债子还吗?少庄主的意识开始模糊,可他还记得,自己的父亲曾经做过什么。

死在他父亲手下的人,不计其数。她只是比较幸运,或者应该说是不幸,生不如死地活了下来。

那炼狱一般的景象,他只是看过便噩梦连连,何况她还亲身经历。

他看着她痛苦挣扎,心也一点点陷落。

少庄主苦笑不已。其实他和他的父亲何尝不一样?对于自己执着的东西,一样专横跋扈,不容许外人觊觎。

只是,他的父亲渴望的是在江湖一呼百应的权力,而他,痴迷于她。

是他,为救她出苦海,不惜与父亲对抗,而失手杀了父亲,从此背上沉重的枷锁。

是他,炼出了天下无解的毒,治好父亲留在她体内的宿疾,让她可以如正常人一般生活。

可这毒,却成为了他的催命符。

“你可知道,这毒的由来?”

少庄主拼尽最后的力气,问出这一句。她什么都不知道,这样死去,他不甘心。

“不知,亦不想知。”

庄主夫人连头也不回,决然向外走去。

这就是她想要的结局。无数个夜晚,她都有机会下手杀了他,可她偏不。她要在他最风光的时候,当着天下英雄的面杀了他,这样才能消了她的恨。

少庄主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含笑倒下。

这样也好,她了断得无牵无挂。

他这一生,命都是她的,受这么一点委屈,又有何妨。



/纳兰若/(共搜集有48帖,此为第78帖)

(作者:;提交人:狼埔机器人;提交时间:2021/1/27 21:14:11)

狼埔军校第58届『中国传统色』第二轮B队山河锦绣散文01:绿沈[点名花驴@傻蛋](真身纳兰若,散文)

历史上有许多声名远播的女子,她们的故事至今都还在流传,而历朝历代的文人墨客总喜欢用花来喻人,我倒是想别出蹊径,用颜色来比喻这些流传千古的美人。

虞姬——石榴红

我以为她的故事流传最广,这大概归功于一出叫《霸王别姬》的戏文,到现代又被艺术家们演绎成了惊世绝唱的电影《霸王别姬》。

虞姬的美在于她对霸王的情和义。

当楚军四面楚歌之际,霸王已经没了别的路,可她却还有选择。

乱世美人,只要她肯向当权者献媚,不是不可以活着。

她没有!

拔剑自刎的一刻,她的生命虽然终止,精神却留存在世人心中。

她的血流入泥中,孕育出无比灿烂的鲜花。这花是“繁中能薄艳中闲”的石榴花,娇而不弱;而这花的颜色,石榴红,当真是艳而不俗。

虞姬足可以当得起。

卓文君——赤金

我以为卓文君的悲剧源自于她的不能识人。当她听到司马相如弹起那首著名的琴曲《凤求凰》,便一头栽入爱情的漩涡。

不顾一切跟着司马相如私奔,从一个千金大小姐,沦落成为当垆卖酒的村妇,尝尽了生活的艰辛。

司马相如要是有良心,怎么忍心辜负这样一个为爱痴狂的女子。然而现实却是,司马相如一朝得势,便有了纳妾的想法。

卓文君最终能避免许多女子的结局,在年华老去时被丈夫抛弃,很大程度上是靠了自己无双的才华。

那一首《白头吟》,风骨傲然,没有卑微到尘埃里的乞求,只有掷地有声的骄傲:“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至坚者玉,至纯者金,卓文君对于爱情的真和纯,让她整个人都闪烁着金子一般的光芒。

李清照——竹青

我以为这是历史上女诗人中最璀璨的一颗明珠。少女时代的娇俏、婉约,以及老来的沉郁与雄浑,都到了令人仰望的高度。

如果不是那一场令宋王朝蒙羞的“靖康之变”,李清照应该和丈夫赵明诚终老于青州乡下,继续过着成为后世“赌书消得泼茶香”典故的神仙眷侣生活。

可惜这一切都不过是想象。当金兵的铁骑踏过北宋积弱的王朝,李清照于颠沛流离中失去了挚爱的丈夫。

不仅如此,她和丈夫共同搜集的金石文物也丢失大半。

这是他们夫妇的心血,在她心中,失去这些的痛苦,不亚于丧夫之痛。

不难想象,一个弱女子在国破家亡之际,是多么彷徨无助,可李清照偏在这样孤苦无依的情况下,一改往日词风,写下“江山留与后人愁”的绝唱之句,并且完成了《金石录后序》的写作。

竹经风霜而愈劲,竹青这种颜色却是最清幽的。

李清照当之无愧。

唐婉——藕荷

我以为唐婉是幸运的,能在那样一个年代,能和真心相爱的人成亲是非常难得的事。

可这样的幸运,又是加倍痛苦的。且不说在那个年代,就在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婆媳问题仍然是夫妻矛盾最主要导火索。

她何其不幸,遇到了一个不喜欢她的婆婆。

我想,唐婉不是没有隐忍,不是没有讨好,可无论她做什么说什么,在婆婆眼里都是错的。

骆宾王写下流传千古的讨武檄文,其中有一句“狐媚偏能惑主”,在陆游母亲看来,唐婉对于她的儿子,就是这样一个存在。

唐婉是她的眼中钉肉中刺,终于,当有一天她逼着陆游写下休书,一直横亘在她心中的大石才落了地。

被休回家的唐婉又再嫁了。

如果唐婉能忘记陆游,她和赵士程也能风平浪静度过后半生。

可有些事,有些人就是忘不掉。当沈园再度重复,旧日情仇刹时涌起,柔弱的唐婉怎能承受。

香消玉殒便是最终的结局。

就是这样一种温温润润的色泽,不张扬,却一见难忘。

唐婉如是。



/纳兰若/(共搜集有48帖,此为第79帖)

(作者:;提交人:狼埔机器人;提交时间:2021/1/27 21:14:12)

狼埔军校第58届『中国传统色』第四轮B队山河锦绣散文02:藕色[点名余@苇绡](真身纳兰若,散文)


武则天——石榴红

历史留下了太多关于武则天的史料,无论正史还是野史,无一不指向这个女人是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一个。

在数不清的争议中登基称帝,又在死后只留下一块无字碑,任由后世评述。

她是铁血的女皇,也是闺中的娇娥。

我们记住了她驯狮子骢时的自信与冷酷,也忘不掉她在争权夺利的路途中的算计与牺牲。

如果要给她一种颜色,很多人可能会觉得以牡丹入色更贴切。

“姚黄”贵为牡丹花王,而“魏紫”独魁牡丹花后,紫者更兼帝王色,更能衬托一代女皇的气质。

可我总觉紫太过霸烈,少了些女人的柔媚。

而石榴色不同,“一朵花开千叶红”足以喻其贵,“开时又不藉春风”可以明其志,而“日烘丽萼红萦火,雨过柔条绿喷烟”又能生动地表达出石榴花花红叶绿的美。

再者武则天一首《如意娘》:看朱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不信比来长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这似乎也在隐约证明点什么。

石榴花既艳且媚,又不与群芳争春,别出一格。

唯有武则天才能配得上石榴的红。

文成公主——赤金

许多走上和亲道路的女子,都是出于国家较弱,只好靠着女性的牺牲去换取十数年的短暂和平。

可唐太宗的这位公主不同,彼时唐王朝正处于强盛时期,前来求亲的松赞干布是败军之将,无论唐太宗出于什么目的下嫁文成公主,他的目的和那些战败的帝王提出和亲是不同的。

这样的目的文成公主一定知道。

山高水远,从此她阔别家乡,历经险阻到达吐蕃。

她和松赞干布婚后生活无疑是幸福的。

可这幸福也不过短短九年时光。

松赞干布去世以后,尽管吐蕃人民给了她无比尊崇的地位,可她没有子嗣,一个人在异乡生活有多孤单可以想象。

她并没有因此回国。

也许是唐太宗暗中下的密令,也许是九年藏地生活让她感受到了藏民的淳朴,她独自在吐蕃生活了三十年。

我们已经无从知晓让她坚持下去的信念是什么,可她就在吐蕃,致力于中原和吐蕃的友好关系,以及经济文化交流。

“一半胡风似汉家”这一句诗充分赞扬了文成公主的功绩。

我想,能数十年如一日做一件事,是有大胸怀和大信念的人,这样的人通常都有一颗赤子之心。

这样的心如金子般珍贵,文成公主也散发着金色的光芒。

谢道韫——竹青

“未若柳絮因风起”这句家人之间的闲谈之语,给谢道韫带来了才女的称号。

在那样一个风流的魏晋时代,我却觉得谢道韫更让人心折的地方,是在她嫁给王凝之后,那一场会稽之乱。

一个男人,本该是家里的顶梁柱,可王凝之在叛军来时,还在笃信五斗米教,信誓旦旦告诉谢道韫,他已经请来了鬼兵相助。

谢道韫只能自己训练士兵,加固城防。

可叛军还是攻进城了。

她的丈夫和儿女都在叛乱中丧生,只有她带着三岁的外孙突围。

然而,敌军太多,她和外孙终于被俘。敌人要杀了她的外孙,唯有她昂首说道:“事在王门,何关他族!必其如此,宁先见杀!”

因为她的凛然,她和外孙活了下来。

她的心必然坚定,性情也极其有韧劲,才能在危难之际,提刀杀人,保全性命。

像极了竹子,经风而不折。

竹青之色,谢道韫当之无愧。

陈圆圆——藕荷

有很多的女子在历史的洪流中留下抹不去的哀伤,她们的命运身不由己,许是天灾,更多的是人祸。

这其中,最惨的莫过于留下了千古骂名的那些。

如褒姒,妲己,杨玉环。

这些女子如飘萍飞絮,找不到可以依靠的肩膀。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男人们犯了错,总会有一个“红颜祸水”去背负骂名。

当吴伟业写下“冲冠一怒为红颜”,就已经将清兵入主中原的罪名加在了陈圆圆身上。

一介弱质女流,她即便想要反抗,又能做什么呢?

在风雨飘摇的乱世,因为她,酿成了无可挽回的悲剧。

被掳进京,献给吴三桂;复被刘宗敏所夺,吴三桂引清兵入关报复,皆是因她太过美丽。

我们总是说,她的美丽就是最大的错误。

可是,这一切都是她愿意的吗?

如果可以,她想要的,不过是一方宁静天地,一桌一椅,清茶淡饭,过宁和的日子。

不争,不抢,于僻静的角落悠然自得。

光阴荏苒,当美貌褪去,她这一生,终于归于寂静。

青灯古佛洗尽尘埃,她那逼人的美丽也渐渐温润,不再张扬。

这时的陈圆圆,没有比藕荷更适合她的颜色。



/纳兰若/(共搜集有48帖,此为第80帖)

(作者:;提交人:夏沫沫;提交时间:2021/3/5 15:37:39)

五月吧第442届风云『山海经』第二轮涿光山贴杀夫诸SH(B组杀)(真身:纳兰若)

进入大学以来,那个篮球场是苏眉最喜欢去的地方,只要不上课,不管是烈日还是细雨,篮球场上那个矫健的身影在,她都会站在一旁,与周围热烈欢呼气氛不相称地安静观看。

她不太懂篮球,更不认识那个打篮球的男孩,只是在每一天的默默注视中,记住了男孩的特点:他很高,大约有一米八五以上;腿也很长,奔跑起来的步伐能顶她的两步;剪得很精神的寸头,经常会被汗水浸湿,在太阳照射下,可以看到汗珠闪着晶莹的光芒;最特别的是他投篮的方式,整个人高高跃起,左手轻轻一扬,球就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完美落入篮框。

她喜欢这样的时光,安安静静,淹没在人潮中不被任何人注意,才敢把目光停在耀眼的他身上。


大学的宿舍,无论男女,一天之中最热闹的时候,莫过于熄灯后的卧谈。

有了黑暗的掩护,平时不好意思说的话题,都可以畅谈无阻。

苏眉不是健谈的人,在听了几次卧谈后,也逐渐融入了室友的话题。

一群花一样的女孩子,谈得最多的,自然是男孩们。通常说起这个,苏眉都选择闭口不言,但在某一天的深夜,也许是外面的月色旖旎动人,清亮的光正巧温柔地洒在她散开的发梢;也许是室友用手机放着的音乐,正好放到一首悲伤的情歌,她的话匣子突然就打开了。

她顺着室友的问题,详细描述了他打篮球的样子,最后,郑重加上一句:“这就是我喜欢的男孩类型。”

女孩们热烈地讨论,忽然有人问起:“苏眉,你说得这么细,该不会真有这么一个人吧?”

苏眉的脸唰地一下红透了,但她把脸隐藏在黑暗中,没人可以看到她的表情。只要她说一句否定的话,便不会有人再追问,可她鬼使神差地“嗯”了一声。

女孩们都激动起来,纷纷追问那个男孩知不知道,并自顾自地说下去,如果男孩不知道,就要勇敢向他表白。

苏眉觉得,她的心都要从胸腔跳出来了,向他表白,这是多么勇敢、自信的人才可以做到的事,她这般胆小,就连多看他一眼,也只敢躲在人群之中,这种事她绝对做不到。


苏眉手中紧紧地握着一瓶矿泉水,只觉里面的水都要被自己掌心的温度烧热了。这些日子,在室友们不断鼓励下,她终于听从建议,去便利店买了一瓶水,准备送给篮球场上的他。

在场边站了很久,从球赛开始,到现在球赛已经快要结束,苏眉仍然不敢趁他休息时,把水递过去。

当她在纠结中耗尽积蓄的勇气,她甚至不敢留下看完整场比赛,转身就走。

一阵惊呼从身后传来,苏眉愕然转头,就见一个篮球正急速向她的头砸过来。

她呆住了,只傻傻地看着球。

突然,篮球后面伸出一只手,在球落到苏眉头上之前,把它勾回场内。而那手的主人,却因为跑的太快刹不住,重重摔在地上。

是他。回过神来的苏眉吃惊得差点跳起来,手中的那瓶水不受控制掉落,正好落在他的脸上。

“对不起……”苏眉语无伦次地道歉,“水……你喝吧……”

“一瓶水怎么够,起码应该请顿饭。”一个同样高个子的男孩走过来,伸手拉起地上的他,眼睛直直地看着苏眉。

苏眉不由自主点点头。

后来的男孩在比赛结束的哨音里介绍自己:“顾诚,他是我室友,何远。你呢?”

“苏眉……”苏眉低垂着头说了名字。她不敢把目光看过去,如果这时候她能抬起头,就会发现何远也和她一样,低垂着头。

顾诚无奈地摇了摇头说:“正好比赛结束了,我们现在就去吃饭。”


那是一间很小的饭馆,因不是饭点,除了他们三个并没有其他人。

苏眉和何远没有说话,只有顾诚一个人侃侃而谈。

随着顾诚的话,苏眉的眼睛越来越亮。她有些不敢相信,那些话是真的。

何远欲言又止,忽地拿起桌上的杯子,灌了一杯酒说:“没错,我早就注意到了你。在我打球的时候,只有你是静静地看着,在熙攘的人潮中,是那么特别。我暗暗想,如果你能一直来看我打球,到一百次时,就在中场休息时冲到你身边,向你表白。可是……”

“可是这哥们没胆,今天正好是一百次了,我暗示他好多次,他还是准备眼睁睁看你离开。于是,我终于忍不住出手,对准你的头甩出篮球。嘿嘿嘿……”顾诚抢着说,到最后不禁得意地笑起来。他一边笑着,一边悄悄离开小饭馆。


当红娘的感觉真好,顾诚抬头看看天,今天要是没有他那精准一击,就凭这两人磨叽的样子,说不定这缘分就错过了。

正想着,一个篮球从天而降,顾诚敏捷地躲闪,完美避开。没想到,那篮球因此打在前方大树的树干上,瞬间弹回,不偏不倚正中他的脑门。

“同学,真不好意思,你没事吧?”

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顾诚看到一个高挑的女孩子正站在篮球场上看着他。

顾诚原本升起的怒火,这一刻也不好发泄,只能故作潇洒地甩甩头,以极其标准的三分投篮方式,将篮球扔了回去。

“姿势挺标准,要不要一起来比一比?”女孩冲着顾诚招招手,定定地看着他。

“比就比!”顾诚哪里禁得住这样的挑衅,话音未落就冲向球场。

澄蓝的天空下,两个身影奔跑追逐,又一段动人的缘分正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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