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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沫沫/夏小沫/夏沫/苏筱苒/可/默画儿/沫沫/红尘十五/(共搜集有27帖,此为第16帖)

(作者:;提交人:遇。;提交时间:2017/7/15 22:57:29)

五月吧第340届书剑风云《哈利波特系列》第六轮复活石贴杀卢修斯MF 发帖心情 Post By:2017-7-11 21:11:35 [只看该作者]

“嗯。”还是这么简单,小小感觉真的很难过。转过头看见蒙蒙趴在她身后,就笑了笑说:“有人加我说带我玩,可是我不会。你会吗?”

“我才没你那么无聊玩游戏。有这时间吃吃睡睡多好。”蒙蒙伸手扯出几张纸巾擦擦手,然后把吃剩下的鸡爪骨头扔进垃圾桶。“姐要睡了,等下出去把垃圾帮忙处理了。”

小小乐了,还真有这种吃不胖睡不胖的可怕生物,也真叫人羡慕嫉妒恨。

此后,帆风上线就会带着小小去打怪升级,说是打怪,其实就是小小躲在帆风背后等着捡宝物,这样升级还挺快的,当然小小开心的不是升级,因为她根本不在乎游戏,而是在等一个人,小小一直就是认定帆风就是崔帆师兄。蒙蒙不仅一次提醒过她,醒醒吧姑娘,万一不是崔帆师兄,你怎么办?你会很难过的。小小依然坚持认定就是。

这天,帆风来了,并没有带小小去升级,也没有带小小去游戏里看风景,而是在对话框里说:“聊聊天吧。我今天有点不开心。”

小小的小心脏忽地紧了一下,师兄有点不开心,这可怎么办。“怎么了?”

良久,那边回复了一句:“我喜欢的那个女生她要出国了。”

小小的心瞬间跌到谷底,她感觉到自己的手好冷。她只看见了我喜欢的女生这几个字,师兄有喜欢的女生了,他居然有喜欢的女生,而我这是在做什么,我苦苦的等待真的就成了一个笑话。不过这样的心情很快就不见了,小小最难受的是师兄难过了。“你是崔帆师兄吗?”小心翼翼地,小小终于还是问了出来。

“你怎么知道?”对方这次回复很快。

“嘻嘻,我猜的呀。”这边的小小还是难过,但是发出去的话却很活泼:“这么简单的名字,我一看就知道是一帆风顺师兄哦。”

对方沉默。许久:“我们是一个学校的?”

“对的。师兄真的不会取名字哦,这么快就暴露了。”小小边打字边想我不知道才怪,我就是为了你才会来玩这种看都看不懂的游戏,可是你居然有心爱的女生了。

小小真的很难过,很难过。可是她依然陪着崔帆聊了很久。最起码,聊天的时候她们很开心,原来陪心爱的人一起难过也是一种幸福哦。小小很容易满足,她是一个可爱的好姑娘,大家都这么说。

蒙蒙进来的时候,小小正对着天花板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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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琳琅;提交时间:2018/11/7 18:03:01)

简单又小巧的背包,挟着一柄紫色阳纸伞。我好像是准备了许久,又好像是突然的冲动。踏上了旅途。
回首望生活了25年的小城,好像是想要记住什么,却又想不起什么,不再留恋。不记得谁曾经说起过,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谁离不开谁,只有谁不疼惜谁。
想到这儿我不禁苦笑了一下,到底是谁不疼惜谁。现在的我不知道,我也已经不想或也不曾知道,我只觉着累了。记得有个人他曾温柔地对我说过,我会为你打造一座属于你的城,草芦简舍,葡萄绕藤花架,小猫小狗承欢在我的膝下。惬意人生不过如此罢。
这座城终归不会再出现,哪怕是在梦里。是什么亲手埋葬了彼此的梦,满目疮痍遍地荒芜。
我清楚的记得,那时我们初相见,你用强烈而又肯定的语气对大家伙儿说。桐颜是个精灵。那时的你的眼里,或者心中,我便是你的精灵,任性又乖张。而那时的我,还只是一个青涩又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儿。呵,十八岁的年纪,的确有单纯的资本。我天真,甚至说又有点儿傻,我喜欢一切美好一切漂亮一切别人无法理解的想法,比方说我要用玉米叶饲养马匹,玉米叶是深秋的;比方说我定要骑着马儿浪迹天涯,马儿不是我养的;再比方说我要缠着你深山里养鱼,那鱼一定要是锦鲤。为什么是锦鲤?如果有一天可以穿越至盛唐,锦鲤陪嫁时我一定会是位主宫娘娘,万千宠爱于一身。你无法理解我所有描述的神采飞扬,你说偶像剧把我荼毒,你捏着我的脸颊,随口一声:傻瓜。那刻,温润的阳光,正艳。
抬头眺望天空,耀眼的阳光刺痛着我的双眸,顿觉酸涩,这感觉很不好。撑起纸伞躲避刺眼的阳光,一切又如常。你喜欢紫色,诗一般的气质谜一般的梦幻。本不喜紫色的我开始喜欢,其实我知道我只是爱上你,因为爱你所以爱你的周遭你的所有还有你的感受,因为这日子越发美好。
记起当时你匆匆赶来的模样,疲倦又不失优雅。金黄色的阳光描摹着你颀长的身影。我的骑士放弃了你的沈城,不远千里来我身边,换而言之我是最重要的,这就足够了。儿时的爱情呵,是青春的洒脱,是枯萎千年的老树开出芬芳的花儿。我扯着你的衣角带你去看鲁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高大的皂荚,给你讲过去的传说与故事,享受着你宠溺我的样子,又拽着你的衣角去百岁老人家中求证;于林间地头小溪边奔跑,心中甜蜜肆意宣泻,我想告诉全世界,哦,不,全宇宙我是最幸福的辣个人。
可时间总是偷偷地改变一些东西呵,阳光也有照射不到的地方,现世中每个个体心中都有红色玫瑰和白色玫瑰,我又是你眼里的白月光还是朱砂痣?我只知在你心中,我总不会是它们俩的合体罢,亦或许,世间没有一个人在另一个人的心中眼底是那样的结合体。你与我,都不会例外。
直到她面带尴尬笑容玉立在我面前时,我竟然没有太多感觉,甚至心中无一丝涟漪,是长大了么?没有讶异没有眼泪,只有些许的难过。是了,我长大了,哭泣是小女孩儿的事,撑住自己那一点点的骄傲,悲伤也并未将我打败,泪水终于没有落下来。
她娓娓地道来只属于你们的故事,我默默地听目光坦然,彼时的我,的确算得上优秀的倾听者,可我并未被你们的故事打动,我倔强地认为我们的故事才最动听。如果我愿意,如果你愿意,我愿意把只属于我们的故事告诉于你,你会否感动?那些呢喃的话语,你是否愿意如我这般倾听?
她问我恨不恨的时候我笑了,为什么要恨呢?爱恋本身就是彼此享受着的那份美好,你所经历的爱情不应该也必定是最美的吗?遇见是最美的一场邂逅,如果裹挟着恨,爱的初衷又被置于何地。何况你们的相识在我们之前。
她也笑了,看得出她同样很爱你,所以她是美丽的,只是这份美丽的背后藏着我淡淡的忧伤,那一瞬我突然想给她给彼此一个机会,迷惘的惊慌的我,始终还不明白,那座你许我的小城里住的到底是不是魔鬼。我们爱情,终究等不到花期便就凋零。于是,我想要离开,因为你们的故事叫旧情复燃。那晚你们重新在一起了,心痛地听着心里痉痕碎裂的声音,为什么告诉我的是她而不是你,或者说是离去。窗台落下了风吹落的皂荚叶,叶子不也曾是树的希望,如今皂荚树只剩干秃的枝桠,叶子的飘落不是风的追求,更不是树的不挽留,而是它的心枯萎了。如此想着,我觉察到自己的变化,那份淡定的从容,麻木着清醒,是见到她之前不曾彻底拥有的。我确实是要离开了,人的劣根性总是会给自己无数的理由,我该找个什么样的而又像样的理由离开呢,又或许,在她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已经该离开,如此迟迟疑疑中,我已经错失了离开最好的时机。
刺眼的阳光穿透窗户缝照射进我的眼底,酸涩的感觉一点一点地蔓延至我的血液,蜿蜒至我的肌骨,在你尴尬笑容的注视下我起身,告别。
简单又小巧的背包,挟着紫色的阳纸伞,继续踏上了,“迷途”。跋涉的时光总会让人渐渐淡然,刺眼的阳光渐离渐远,没有再回首望着她,恍惚间想要记起什么,却又想不起什么,不再留恋。不记得谁曾经说起过,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谁离不开谁,只有谁不疼惜谁。嘴角一抹浅笑,就让紫色的梦灵动跳跃着远去,挥手招来的士。

“……,虽然从不相信所谓天高水长,人生苦短何必念念不忘,……”

涉世渐深,人醒人散,一抹凄凉作底,任纷扰繁华皆转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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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琳琅;提交时间:2019/6/1 22:25:31)

杏花一吻

一座城,一条路,一家酒肆,一面旗。
一个人,一把剑。

天微黑,城郊却已安静下来,只路边的酒肆并不安静。
酒肆外面旗杆上挂着的那两盏早已褪色的红灯笼,发着幽暗的光,随着天上云遮月印的痕迹,忽明忽暗,泛着幽怨的颜色。
不远处的路上,偶尔有几个行人也是行色匆匆,想要在夜晚来临的时候走进城里。
只是一个人除外。

青色衣衫,黑色斗篷,不破但是很旧的斗笠,斗笠下的脸几乎看不见,看不见神色,也看不见容貌。
只是趁着钻出云后的月光,隐约看见是一个男人。
一把剑,一把紧紧握在手里的剑,斗笠下微乱的头发,还有那沉重的脚步,剑客?
无人注意到他的装束、神情,以及那把剑。
江湖上,最不缺就是剑客。

酒肆老板有一双极小的深邃的让人看不透的眼睛,眼珠子一直在酒肆里几张有人的桌子上瞟,满满都是贪婪和精明。
一旁有一个浅黄色衣裙的姑娘,大约十五六岁。梳着不太整齐的双髻,懒懒地靠坐在柜台的一角。双手无聊地轻声敲打着桌面,毫无旋律。

青衣剑客走进了酒肆。

脚步依然沉重,目光盯着前方,只盯着前面的路。
他走到靠墙最角落的一张桌子前,砰一声把剑放在桌上,声音很大,引得周围有人回头看了看,也仅仅是看了一眼,剑客见多了,也就没人会关心这些。
他脱下身上的斗篷,抖落了一地的杏花。
风吹进来,淡淡的杏花香。

“酒。”低沉略带沙哑的声音,但很好听。
“杏花醉。”

精明的掌柜早就看见了青衫剑客,从他刚迈进门的那时就看见了。
听到他说杏花醉,急忙推推神游天外的黄裙女子:“杏儿,快,杏花醉。”伸手拿过一坛酒放在柜台,又陪笑着:“客官您识货,杏花醉可是本店的招牌。”

杏花把那坛酒放下,轻声问:“请问您要点什么菜?”
“随便。”
“好。”

一碟牛肉,一条鱼,一盘花生米,一碗豆花,一壶茶。
“赶路累了,直接喝酒不好,先喝杯茶暖暖。”杏花低声说。
“不用。”依旧生硬的话语,只是抬头看了一眼杏花。
这姑娘,真的有杏花的味道。微醺。

天越来越黑,夜晚,酒肆的人越来越多。
杏花忙碌着送酒,端菜,泡茶,眼睛却不时地瞥向靠墙那个桌子,那个人。

自斟自饮。
一杯接着一杯,依然不看任何人,任何地方,只盯着前方。
剑,在桌角上。
一坛酒,喝完了,酒坛空了,接着又一坛。第三坛酒。
杏花抱着酒坛子没有直接放下,她怯生生地看了青衫剑客一眼,迅速低下了头,用几不可闻的声音挤出来一句:“你已经喝很多了,杏花醉上头。”然后头也不敢抬,把酒放在桌角上,转身跑了。
远远望着,他还是拆开了酒,杏花心里不知什么滋味,淡淡的,酸酸的。

第二天,临近晌午,青衫剑客走缓缓从楼上客房走出。
还是那张桌子,还是那些菜,唯一变了的是一坛酒。只有一坛酒。
这次是掌柜的亲自招呼。满脸堆笑,掌柜的打开酒坛,给青衫剑客倒满一杯酒:“客观,今日只一坛酒够了吗?”
“赶路。”看见对方毫无搭理自己的意思,掌柜的讪讪地走了。
杏花没有出现在前厅。

酒足饭饱,青衫剑客走出前厅,来到后院准备牵马。
后院,满满的杏树。树上有做杏花醉的杏花。
忽然好像想到了什么,他摘下斗笠四处张望了一番。没发现什么的时候,人怔了一下,只是一刹那,又恢复了原有的模样。他牵着马慢慢地走出马厩。
明晃晃的鹅黄。
杏花站在院子里,还是那身鹅黄色的衣裙,只是头发梳得很整齐。

起风了,杏花随着风轻轻地飘落,洒满了杏花的衣裙,也洒在青衫剑客的黑色斗篷上。
杏花捧着一袋水。
“给你,路上喝。”依旧是怯生生的声音,只两个人的距离可以听得见。
不敢抬头,感觉到水袋被人接了过去,转身想跑回去时,一股极大的力气把她带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有着杏花醉味道的怀抱。
来不及想,一个深深的吻落在杏花的唇上,缠绵,湿润,温柔,天地一片空白,大脑一片空白,来不及感受,来不及思想,甚至来不及看,就这样,静静地,所有的一切都融化在这个带着杏花味道的吻里。

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久到杏花都忘记自己身在何处。待到两人分开后,杏花依然没有回过神来,这是怎么了?
“叶寒。”一个低沉的声音穿过清冷的日光,刺入杏花的耳膜。
“嗯?”杏花怔怔地看着,不由自主跟着说:“叶寒。”
“我会回来的。”牵着马,转身走出后院,没有停顿,更没有回头。只有那清冷低沉的余音伴随着马蹄的哒哒声,消失在空旷的茶马古道上。


人,早已不见。
那杏花味道的怀抱,那杏花味的吻,梦境?叶寒,那个低沉而清冷的声音在杏花的耳畔回响,经久不散。
杏花继续飘落,杏花身上又是满满的杏花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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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琳琅;提交时间:2019/6/1 22:32:27)

红楼梦中人之探春

纵观《红楼梦》全书,书里的人物在曹公的笔下栩栩如生,就像生活在当时的有血有肉的人。而那些主要人物各具特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不论是被大家熟悉的金陵十二钗,或者是副钗、又副钗,甚至于那些边缘人物,小厮丫鬟婆子,也都是各有各的模样,让读者读了以后会有很深刻的记忆。比如说那不让须眉的巾帼探春。

探春,她就是荣国府一个最特殊的存在。荣国府三小姐,贾政的妾室赵姨娘所生,贾宝玉的异母妹妹,贾环的亲姐姐。赵姨娘可以算是《红楼梦》中最不讨喜的角色了,她唯利是图,言语粗俗喜欢搬弄是非。然而探春不仅不像她的母亲讨人嫌,还被大家都喜欢着。

探春活的精彩而高傲。每个人的出生都是无法选择的,但是怎样活着却是可以选择的。探春无法选择自己的投胎,但是她依然高傲地活着。那个年代,庶出是很不被重视的,何况又是一个女儿,荣国府当时已经有出类拔萃的元春了,一个庶女确实是不值得一提的。可是她没有自暴自弃,更没有胆小懦弱,她坚强,努力,让自己在贾母和王夫人面前存在着,并且被逐渐地接受。邢夫人曾经说过迎春,说你的母亲比赵姨娘高贵的多,为什么你就比不过一个三丫头。这就是无法选择生,但可以选择活的区别。

探春有抱负有远见。探春是个敢说敢为,办事练达,颇具男儿之风的女子。元妃省亲后,宝玉和姑娘们住进了大观园,探春提出创办诗社,因此大观园第一个诗社——海棠诗社成立了。探春是有远见的,她有自己的判断力。她是第一个感觉到贾府这个封建大家庭的颓势,她努力地想要用兴利除弊的微小改革来挽救,但最终却还是无济于事。曹公笔下的女子,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注定了探春的远嫁。看电视和看书时,探春远嫁的场面,都让我由泪流满面到泣不成声。

探春刚强决断,不畏世俗。抄检大观园时,探春令丫鬟们秉烛开门,严阵以待,就连王熙凤都甘愿低声下气地给她陪笑说话。对于不识时务的王善保家的,更是直接一巴掌扇了过去。探春的这等威严靠的是她的个性和才智。但是她毕竟是一女子,也有自己的无力和无奈,她哭着说,自然有你们被抄的时候,个个跟乌眼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这是多么惨痛又无奈的一番话。探春决断,当她得知自己将要远嫁的时候,她默默地吩咐侍书带走自己的诗稿,敢于面对现实,对于自己无法改变的事情,她坦然接受。只是出发的那一刻,她还是哭了,看着养大自己的祖母,母亲,还有自己那可恨又可怜的亲娘,探春泣不成声,毕竟她还是一个小姑娘,她的承受力已经爆棚了。

关于探春,也有很多争议,比如有人说探春不帮自己的亲娘,就是不孝,我不否认看见探春说自己舅舅那段话很不舒服,但是在当时的情境下,情急也是有的,且不说赵姨娘找自己女儿的时机不对,就是当时社会的地位也不对,探春还是一个小姑娘,她能怎么办,多少眼睛盯着她呢。所以说曹公的《红楼梦》里面的人物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人并非都是完美的。


/夏沫沫/夏小沫/夏沫/苏筱苒/可/默画儿/沫沫/红尘十五/(共搜集有27帖,此为第20帖)

(作者:;提交人:wind;提交时间:2020/1/21 15:03:36)

狼埔军校第53届『感恩相遇』第二轮I队落雪听禅散文02:叩玉钗[点名他方@少顷](真身夏小沫,散文)

一直很喜欢白落梅的文字,给人一种清清爽爽的感觉,很唯美很舒服的样子。尤其是喜欢她那句“这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因为我始终坚信,人世间每一次相遇,每一次邂逅都是一场美好的久别重逢。

我们行走在路上,每天都在相遇一些人,相逢一些事。这些相遇的人群中,有些人我们只是偶然的擦肩而过,最多也只是擦肩时不经意间的回首一笑。淡淡的。这种相遇就是我们所说的缘浅,茫茫人海中,这种缘浅的相遇每天都在无数次地上演,最终的结果是,我们谁都不记得彼此。这就是浅淡的缘。还有一种相遇就是那种深刻的,刻进骨子里浓得化不开的那样子,偶然地邂逅,然后成了我们身边再也不可缺少的那份深情。这样的感情很多,有爱情也有友情。邂逅一个人,爱上一座城,因为爱,所以爱,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知己和伴侣。

人生中的第一次相遇是亲情。我们的第一声啼哭将我们带到这个世界上,看见的第一个人那是母亲,接下来一直在一起的还有父亲。这种浓浓的情感叫做亲情。牙牙学语,蹒跚学步,带我们认识认知这个世界的是父母,我们的第一位老师也是父母,他们倾其心血的努力,只是想让我们生活的更好一点,每个父母都是这样的想法,他们也都这么做了,无怨无悔的那种。记得有人说过,父爱母爱, 这种爱的爆发力的足够大的,有时候甚至超出了我们的想象。电视里报纸上经常有父爱母亲超常发挥的那种事例,有些就是真真实实地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亲情是我们第一场最美的相遇。

人生中再一次的相遇是友情。孩童时期,少年时候,甚至青年之时,都会遇到一些相知的好友,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可以聊得来的哥们和闺蜜。就是可以无话不说的那种。有人说真正的朋友不是每天腻在一起的,而是当你有事的时候,第一个冲锋出来的那样子。我很赞同,确实如此,不能说好朋友不是每天腻在一起,但是经常不在一起,当你有需要时挺身而出的也是真朋友。有福不一定同享,但是有难一定同当的那种。就像是桃园三结义的刘关张一样。这种的友情是最美的相遇。

爱情是我们一生当中不可缺少的相遇。红尘路上,那个可以陪着你一辈子走的人,就是你生命中的真命王子或公主。他们或早或晚的出现在你的生命里,这都不影响他们在你的生命中扮演的角色,那个角色都是最重要的,终其一生,我们最终是要和伴侣一起走完的。待到我们白发苍苍,容颜迟暮,依然会坚信,伴我身边的你最美。友情可以不时刻待在一起,爱情,我觉得同样可以。秦少游那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不就是最好的写照吗?只要两个人的心在一起,现在又有好多方便的交通工具,距离根本不是问题,前提是必须有情。有情的人很美丽,有人的情很美好。世间最美的相遇,应该就是爱情。

因为缘分,我们相遇,因为相遇,让这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这世间最暖的相遇是亲情,最纯的相遇是友情,最美的相遇是爱情。感恩每一场相遇,感恩与我相遇的你们,感恩每一场邂逅,感恩每一次相知,感恩这个世界所有的美,感恩我所遇见的和还未遇见的。

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余生很短,相遇很贵,愿你我都珍惜每一场遇见,珍惜余生,相约在每一个红尘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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