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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埔军校【格桑花开】第一轮文风及轰雷帖(共搜集有32帖,此为第16帖)

(作者:小然;提交人:小晶;提交时间:2015/3/18 21:31:43)

狼埔军校第34期【格桑花开】第一轮奇葩队文风帖02:我是歌手【点名魔兽军团@寻】

想看春天的雪兔
  雪山中常年覆盖着冰雪,靠近山顶的雪窟里,住着雪兔三兄弟。
  白雪覆盖的群山美丽得像仙人的住所,可是洁白的雪下却到处隐藏着危险,于是兔爸爸和兔妈妈在一次出去觅食后再也没回来,留下年幼的三兄弟相依为命。好在兔大哥结实强壮,兔二哥灵活敏捷,上天赐予的礼物使他们得以在严酷的冬天里活下去。只有小弟弟没有这样的幸运——他只有三条腿,即使他拥有一颗聪明的头脑,也不能改变他无法外出觅食的命运。两个哥哥很爱他们的弟弟,即使自己饿着肚子,也会每天带回食物。
  当哥哥们出去觅食时,弟弟只能在山洞里担忧地等着他们归来。哥哥们不在的时间总是过得很慢很慢,弟弟试着把洞里的积雪雕成各种各样的动物,这样时间就会过得快一点了。可是他没有去过外面的世界,只能根据哥哥们的描述去雕。他雕了一只翅膀很长很长的老鹰,因为哥哥们说,那是一种飞得很快的很危险的鸟。他雕了一只狼,头有半个身子那么大,嘴长得大大的。因为哥哥们说那是一种很凶猛的动物,一张嘴就能把一整只兔子吞下去。山洞里稀奇古怪的动物越来越多,简直像一个奇妙的动物园,当然这里面最多的动物还是兔子,那是他唯一熟悉的样子了。
  三兄弟就这样相互偎依着度过了冬天。春天来的时候,雪山也露出了笑颜。即使山巅的积雪未化,雪下已经有蓬勃的生命在发芽。食物开始变得丰盛,而雪兔兄弟也在严冬的磨砺下变得更加矫健,只有小弟的生活没有什么变化。依然在山洞里雕着他的雪雕。现在山洞里已经像一个奇妙的动物园,装满了各种各样的生物。哥哥们也喜欢弟弟的作品,他们把这些雪雕搬到洞深处,这样当阳光从洞顶的裂缝中透过来时,就不会被融化。
  这些作品里弟弟最喜欢的是三只兔子,前两只和大哥二哥几乎一模一样,当他们站在一起时,几乎分辩不出哪只是真的,那只是雪做的。而最小的那只,是弟弟对着冰壁上自己的影子雕刻的,可是剩下的雪不够雕成一只完整的兔子,于是这只雪兔和弟弟一样只有三条腿,且没有耳朵。弟弟看着它,心里很难过,因为这只兔子和自己一样,是一只没有用的废物。
  晚上哥哥们回来的时候,带回了特别的礼物。哥哥们从遥远的山下采回两片绿叶,想把春天和弟弟分享。弟弟听哥哥们描述着春天的美丽景色,心里充满了羡慕。他想象着自己在绿色的山野中奔跑,在草地上打滚,对他来说,这两片叶子便是他的整个春天。他把这两片树叶插在了雪雕兔子的头上,做成了一对耳朵,心情也变得好了一点。他想,这只雪兔不再是一只废物了,它有了一对来自春天的耳朵,一定可以听见春天的声音。想着想着,弟弟笑了,却笑出了一滴眼泪,准确的滴落在雪雕的胸前,凝结成一颗心的形状。
  雪雕兔子有了一对来自春天的耳朵,又有了一颗充满热望的心,当一件物品同时拥有这两样东西时,他就拥有了灵魂——即使他只是雪做的。于是,在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当雪兔三兄弟睡着时,雪雕兔子醒了过来,用他的三条雪做的腿走出了山洞。他是一只可以听见春天声音的兔子,而现在,春天的声音在召唤着他,他要去看春天。
  雪兔在山中走啊走。他不认识路,而且只有三条腿,走得很慢。可是春天的声音指引着他,让他一路向山下的方向走去。离山洞不远的地方盘旋着一只山鹰,他在这里守候了很久,这里经常有两只兔子出没,可是那两只兔子强壮又狡猾,而且一身雪白,隐没在雪地中无影无踪,让他一直扑空。今天来的是一只没见过的兔子,又瘦又小,而且走路一瘸一拐,头上的两点绿色让他在雪白的背景下格外醒目。山鹰不费吹灰之力就把雪兔扑到在地,翅膀卷起来的风把雪兔身上的雪都吹掉了一层,让可怜的雪兔变得更加瘦弱了。山鹰用爪子按住雪兔,很不满意的打量着他。这只兔子实在太瘦小了,而且太冰冷了,身上简直闻不到一丝血肉的味道。山鹰试着在雪兔背上啄了一口,又凉又硬,味道简直和雪一模一样。他可一点也不好吃,山鹰失望地想,拍了拍翅膀,飞走了。
  雪兔从地上挣扎着爬起来,继续向山下走去。它是雪做的,不会感觉到疼痛。现在他变得轻了一点,走起路来更加快了。


狼埔军校【格桑花开】第一轮文风及轰雷帖(共搜集有32帖,此为第17帖)

(作者:小然;提交人:小晶;提交时间:2015/3/18 21:32:41)

狼埔军校第34期【格桑花开】第一轮焦狼线队文风帖01:跑男来了【点名奇葩@尔】

离开樑市的时候,我刚十六岁。年少与无知,懵懂与莽撞,甚至混账与浑噩,都在我十六岁离开的那年一起埋葬。我怎么都没想到,过去无知与愚蠢的行为,会在我三十二岁回来的那天,一起跟着袭卷归来。
  把请帖随手甩在桌上,拉开领带,呷了口茶,把自己抛在沙发上,换了两个姿势,终于舒服地闭上眼。十几年的时间,足够让我从个毛头小子长成了社会的伪精英,天天穿成人模人样穿梭在一线城市里,面对着供货商们讨好的嘴脸,日渐让我忘记了曾几何时,我是个比他们还不如的小混混,终日打架泡妞无所事事,让正常人唾弃,嫌恶,一副天下我最牛的破鸟样,斜视着那些看不起我的人。
  “陈总,今天西区那批货又断供了,我们要不要换个供货商?柳城逸那孙子,仗着跟杨总那点龌蹉关系,根本没把我们片区当回事儿。”小刘的声音一下子把我从痞子混混样拉回了伪精英,随手拿过桌上的火机,点了支烟,吸了两口,弹了弹指上的烟灰,“毛毛躁躁,跟着我这些年,这一身痞气还没改了去?杨萧那女人什么德行你我都清楚,等她腻歪烦了,自然就把柳城逸给甩了。你急个什么劲儿?”小刘撇了嘴,没敢搭腔。这些年,他多少知道点陈万的脾气,陈总最瞧不上那种吃软饭的男人,有那个精力跟软脚虾拉扯,不如现在想了办法补上断供的货才是正经。
  我不耐烦地瞧了一眼若有所思的小刘,挥了挥手让他带上门出去。柳城逸那孙子也不是第一天拖欠我们管区的货物了,我懒得与他计较,他倒好,蹬鼻子上脸一点不把我们区当回事。这小子改天不好好治治他,他真以为公司里就杨萧那女人独大,他吃个软饭就能把软饭当成了长期饭票,能让他在我们区头上作威作福。
  扯了扯脖子上半挂着的领带,一把扯下丢在刚才被我甩在桌子上的请帖上。十几年没回樑市,范猫竟然也能找到我的地址,给我发请帖参加他的婚礼,这小子有点门道,看来混得还算不错。不然以他的个性,定然不会这样大张旗鼓广发请帖,请我这十几年没有在樑市路过脸的小混混。这叫什么,兄弟义气还是显摆能耐?怕是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去就去。虽然樑市有噬肤的记忆,但是这些年摸爬打滚早就把我从小混混,换皮换血换成了无利不图的都市伪精英。钢筋都穿不透的厚脸皮,还怕他们这些个小打小闹?与我有梁子的人,在我离开的时候,就被我父母摆得服服帖帖,不然我哪能混成现在这副没有顾虑的光鲜外表,早十几年就在少管所的号子里蹲个几年才能出来了。
  又拿起桌上的请帖看了一眼,摸出口袋里的电话,对着请帖上的号码拨了过去。
  “喂,我是范冒亮,你哪位?”一如既往的大嗓门,让我把贴在耳朵上的电话,拉开了点距离,“我是陈万,你小子要结婚了,哥们儿今天就回去,晚上开个场子叙叙旧。”
  电话那头声音立刻上升了八个分贝:“你个小子舍得回来了,把我们一票哥儿们甩在小县城,自己去大城市享福了,算你小子有点良心,我一请你,你就回来,要不然我就带着一票哥儿们杀去塘市,活捉你小子回来灌死。”
  “废话少说,等着今儿回来,好好聚聚,还不知道谁先撂倒谁。”果断挂了电话,再继续与这小子唠嗑下去,他准能废话大半个小时,从小他就是个话唠,这些年一点都没变。
  收了线,我交代了一下手上的工作,让小刘盯紧柳城逸那孙子,回家整了几件衣服,上车就往樑市方向驶去。这几年因为上级城市扶持,去樑市的高速都比十几年前来的平稳,道路上坑坑洼洼震动感已荡然无存。我的油门一踩到底,三个小时的路程,硬是被我两个小时不到全部开完。从我有了回去的心,我是半刻都不能等,恨不得这刻走下刻就能到樑市,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急切,这些年锻炼出来的稳重都在此刻一朝散尽。
  车至老宅停下。斑驳的墙面,墙角的杂草丛生,宅子外那颗半腰斩的杏子树,无一不在告诉路人,这是片荒宅,无人修葺,居住。我父母不是念旧的人,当他们打了带走我的心后,就一门心思想要我断绝与这里的所有联系。所以这些年,他们根本没回来过,也不愿意回来,宁可废弃自己土生土长的根,都要带我在塘市重新做人。
  关上车窗,转即离开。一片荒宅,对于我这种早练就了钢筋铁骨,狼心狗肺的人来说,翻不起什么良知与怀念。腾出手,拨了范猫的电话:“我已经到了武林路,往林苑那边去,今个儿住那里。”
  “你小子飞过来的吧,那么归心似箭,想着哥儿们呀,我们这些哥儿们早出动等着你了。”范猫那边人声鼎沸,看样子人不少。
  “哟,这些年不见,你会四字成语了?流氓变书生了呀,失敬失敬。”我一边打着方向盘,一边按着导航,许久不回,这些路确实有点陌生了。
  “少给哥儿们嘴贫,放好东西就给哥儿们滚过来,我们都在串串盘烧等着你。”范猫收了线,我继续跟着导航去林苑。进了酒店洗个澡,对着镜子捯饬着自己,十几年没见,怕是他们看见我这副德行也不敢相认了。褪去了青涩的戾气,换上了稳重的斯文,走在哪里都没人信,我过去是个会进少管所的小混混。父母在我身上费劲了心机,我总算没太让他们失望,变成了他们期待的模样,活得虚伪,麻木,变态。
  串串盘烧在樑市很些名,最起码在我青涩的混混年代很有名。那是小混混们的天堂,东西好吃还便宜,老板也算半个江湖人,每天都有人在他的摊子上,上演着打人与挨打。他眼睛都不会眨一下,放任着那些小混混们拍桌子,摔椅子。用他的话说,反正不值几个钱,在这里发泄光了,省得去大街上祸害更多的人。所以当时樑市的小混混们,都很给老板面子,大家都管他叫赵哥。
  看着宽敞亮堂的大门面,赵哥是做上道了。想想也是,都十几年了,以赵哥黑白通吃的手段,再做不来这个门面,也算是白混的。进门小弟递了块手巾,我一边擦一边问范某人定的包在哪个位置。小弟一路带着我穿过长廊,来到南越包。扫了一眼门外,我毅然地推开了包门。齐刷刷所有的眼睛,都往我身上瞄来,“好家伙,都在呢。今个儿是鸿门宴,专门接待我来了,我算是门清了。”一把抓起范猫身边的猴子,把他赶去边上,我不客气地朝主位坐了下来。
  才刚落定,一拨儿熟的半熟的人都炸开了锅。范猫更是夸张地抓着我的手就想撂倒我。开玩笑,我就算十几年没动过筋骨,可也有天天泡健身房,就他那小身板,小时候就不是我的对手,现在更是拿我没点法儿。我把他压在身下,“陈哥,陈哥,你绕了我吧,我错了,不该先动手。”得了他的话儿,我松开手,放他坐了下来。一票人二话不说,都举着手里的杯子,我知道逃不过这一轮就没推诿,一圈下来半口菜没吃,酒先喝了个半饱。
  “开半天车,让我吃几口菜,缓口气,今天谁跑,谁就孙子,就抽谁。”扣了下手中的杯子,我提了个小建议。大家开心都没意见。其实都老大不小了,年少的冲动,早在这社会上磨平。我虽然没回来,但也知道这里大多数人都托儿带口,身体就是革命的本钱,谁也不会拿自己的健康性命开玩笑。况且都是兄弟,今个儿谁也跑不了,持续战是需要体力的,不能一下子喝撂倒,那多没劲,他们还等着一轮轮地灌我,把这些年没一起喝的酒一块儿补上。
  塞了几口菜的功夫,范猫那小子就被猴子他们都灌个半醉。这些年他光长膘了,酒量还是那么次,我替他挡了两巡,拎着他出去透透气。我可不想一会儿被个会耍酒疯的醉猫,拉在大街口忆当年,谈人生。
  摸着兜里的火机,点了支烟递给他,顺势自己也点了根,跟他一起坐在串串盘烧的过道长廊里。这里不止隐蔽,风景真还不错。
  “赵哥这几年是真发了,你看看这店开在湖边公园里,没点**的门路,谁能批得下来?”范猫吐了一口烟。
  “赵哥在我们还是毛头小子的时候,就是个能人,你小子又不是才知道。他能发,我一点都不意外。”掐掉手中的烟,又给自己点了一支。这几年我的酒量与烟瘾跟我的年纪成了正比,年纪在长,它们也在长。
  范猫意味深长地瞅我一眼说道:“我接下来告诉你的事,你怕是不会知道。我今天选在串串盘烧,不是你我跟赵哥关系好,来光顾他的场子。”我被他看得心里发毛,推了他一下,“你小子要说快点说,卖什么关子?”
  “你还记得小清吗?那个二中的小清!”我的脑子因为范猫的这句话全部炸开,记忆如洪水猛兽一起朝我扑面而来。
  这些年我刻意模糊了一些过去的人事,由着我父母断绝了我在樑市的全部联系。以过去我的性子,却丝毫没有反抗他们的决定,其实是我自己,不想去记得少年时期的混账事,我甚至把这段与小清的记忆都屏蔽在我的脑海之外,没人提及,我压根儿就不会想起有那么个人。
  小清是我初恋,或则可以这么说,这辈子我怕都再没有办法那么纯粹地去爱一个人。小清是唯一一个,在我还不懂爱的年纪,爱上的第一个女孩子。
  小清是二中尖子班的高材生,我是二中垃圾班的低能生。作为一个小混混,自己低能不表示不会欣赏那些比我们读书好的女生。范猫当时就喜欢上了别的班的一个女生,当然他那副挫样,是没泡上人家的,人家后来跟一个同样是好学生的男孩子好上了,并且在大学毕业后,就双双喜结连理,奉子成婚了。我会知道这些事,是一个偶然。世界有的时候往往就是那么的小,明明想避开某些人事,偏偏却一个偶尔就会遇见。
  我追小清大多数都是小混混们的烂手法。会把她脚踏车气门芯给拔了,然后假装再给人家打气送一个;也会勾结像我这样的小混混,跟在她的后面,胡说乱喊,逼她就范,只能选择搭理我;还能学雨天送伞,那种电影情节的破手段。当然那个时候的我,是不会觉得自己愚蠢,反而觉得很浪漫。这是我第一次懂得浪漫,也是我最后一次用浪漫这样的手段。除了小清之外,再没有一个女孩子,让我煞费苦心,耍什么帅气献什么浪漫。在我成年后,女人于我,一向就是合则来,不合则散,愿意就好,不愿意就作罢,没什么精力去哄她们,更没时间心情去谈个正经的恋爱。
  小清当时就是被我这样的死缠烂打给泡上的。与她好后,她曾一度幻想着跟我考同一个大学,然后毕业,规划着我们的未来。看我当时的成绩,这无疑是痴人做梦。她觉得没关系,认为我可以复读一年,她先在大学里等我。当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是真的觉得这个女孩子就是将来我的一生,我愿意为她去复读,去努力。
  可在我准备好要复读,人生的一个阴错阳差,就可以让那个年纪的我们再没了选择的余地。
  我想做好学生,我想跟小清有她说的未来。可惜我的混混生涯并不是我说能抹去就能抹去的,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当别校的学生,勾结一群社会里的人,来找我与范猫茬的时候,年少不知道轻重的我们,把其中一个人打了个半身不遂。我们两家父母为了这个事,求了好多人,好多关系,好在那家人怕范猫家里那点势力,愿意收钱了事,赔了一大笔钱后,我们才逃脱了法律制裁。
  我父母担心夜长梦多,了结事情一个星期后,就带着我离开了他们住了几十年,世代都生长的家乡,拗断了他们在樑市的全部人脉,搬到塘市,重新开始。而我因为这件事情冲击太大,一夜之间痛定思痛决意活个人样,不再让父母担惊受怕,连带也把樑市的人与事一起遗忘。
  抽了好几支烟,我才把神拉回来,“你说吧,到底什么事,让你这样神神叨叨。”
  “你走了,小清家却翻天了,你肯定不知道吧。你小子当初做了个破事,甩甩屁股就走了。你知道小清怀孕了吗?”范猫丢下这句话,直视着我。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猛吸一口烟,“我不知道!我能知道?”
  范猫把手里的烟头朝我丢来,“你自己做过什么,你不知道,你小子是人不,人家清清白白的姑娘,跟你做了什么,你不知道?你不知道,你父母知道。你出事后,小清也出事,因为找不到你的人,急傻了眼,在你还没离开樑市前,去了你家。你父母知道后竟然要带着人姑娘去医院,好说歹说,说什么不能毁了你们两人一辈子的废话!小清不愿意,要见你人,你父母硬是不让,第二天,你们全家就在樑市消失了!”
  我被范猫的一席话,给彻底打闷。这些年我总觉得小清能过得不错,看她的聪明劲考个名牌大学根本不是问题。那么好的姑娘,肯定有许多人喜欢。可我怎么也没想到过,会出了这档子事。
  “你不知道的还多呢,那个倔姑娘,找不到你后,就跟她父母摊了牌。她父母与你父母一样,要带她去医院,她不肯,说什么都要生下来,十六岁的女孩子,比你父母更有担当。恭喜你十六岁就当了爸爸。”
  “小清人呢?现在在哪里。”抓着范猫的衣襟,范猫一把甩开我的手,“我告诉你这些是因为等下小清要带着小姑娘来这里看看你,毕竟你才是孩子亲爸。但是我告诉你,你小子别有什么想法了,小清带着孩子嫁给了赵哥,赵哥现在才是孩子她爸,赵哥这些年,对他们很好,人一家子很幸福。这就是今天我为什么带你来这里的原因。”
  老天就是爱跟人开不大不小的玩笑,我有了孩子却不能去相认,我心底藏着一个人却不再是我的人。这些年我混成了人模人样,可我却再也找不回十六年前的单纯,快乐。
  范猫灭了手上的烟,拖着震惊的我,推开南越包厢的门,门在开启当刻,里面传来了少女独有的清脆明朗嬉笑声。
  十六年前我用自私埋葬了我的无知,让一个少女跟着我的记忆一起殉葬。时间一个轮回,老天从来都很公平。十六年后,我该用多少时间来懊恼我当初的愚蠢与懦弱,生命中全部的美好,在十六年后的今天重蹈覆辙,被我亲手断送。

点轰:奇葩@尔


狼埔军校【格桑花开】第一轮文风及轰雷帖(共搜集有32帖,此为第18帖)

(作者:小然;提交人:小晶;提交时间:2015/3/18 21:33:26)

狼埔军校第34期【格桑花开】第一轮焦狼线队文风帖02:我是歌手【点名奇葩@猫】

 阿慧下班回家时,捡回来一只小狗。是在路边垃圾桶捡到的,第一眼看到它时,只觉着又脏又臭,它个头小小的,全身黑不溜秋的,眼睛是闭着的,阿慧猜想应该是出生没几天吧。也许是狗的主人嫌它长的丑,所以将它丢在了垃圾桶。
  阿慧微薄的工资只能维持简单的开销,若再多一只小狗,于她来说实在是个麻烦,可她又不忍心丢下这条小黑狗不管。难道让它就这样死去吗?她伸手摸摸小狗的头,怜惜的叹了一口气,还是将小狗抱了起来,又巡视了周遭一番。她希望可以看到狗的主人回来将它带走,但是四周空荡荡的,只有几只路灯杆子孤寂的倒影,在这午夜时分显得更是凄凉。这条街有点偏僻,便是白天也是人流量也并不多,更何况此刻已是凌晨十二点。
  一阵风吹得她忍不住抖了一下,此时虽不是冬天,风也并不十分的寒,只是不晓得为何她仍是瑟瑟发抖了。她心里想着这只小狗恐怕是个真正的孤儿了吧,这夜色里宁静而孤零,唯有风声和小狗咕咕的无助声在空气中飘荡着,也不知为何阿慧没来由的一阵鼻酸,她直接将小狗抱着带回了家。
  回到家后,阿慧第一件事就是烧水给小狗洗澡。阿慧是铜管工厂的工人,每天回家自己都累得跟条狗似得,常常一边烧水,一边就躺在椅子上睡着了。等到再醒过来,水已经滚烫了。有好几次水都差点烧干了。
  阿慧每次都提醒自己下次要小心,下次小心点。可是身体的疲倦却总是让她一次又一次犯下同样的错误。
  自从这条小狗抱回家后,阿慧再也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由于没有钱买奶粉,因此每次下班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小狗煲稀饭。
  
  等稀饭煮好,再用小调羹一口一口的喂,就像是照顾自己的孩子。虽然比以前更累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反而比以前更精神了。每天都能够闹钟一响就及时爬起来,而每次下班的时候,她总好像心里有什么牵挂似得,急忙的往家里赶。
  几天过去了,小狗可以四处爬了,眼睛也终于睁开了。可是阿慧却发现了一个问题,这条狗不但长的丑,还是一个瘸子。
  刚开始的时候,阿慧并没有注意,以为狗狗还小,走路不稳是正常的。可是到后来,她终于意识到小狗确实有问题。
  它总是不停的用嘴去咬那只直立不起来的小腿。后来不仅毛都被咬光了,还咬的鲜血淋淋。
  阿慧觉得可能是它痒,有皮肤病。就天天给她敷药,可是没见到任何好转。后来听朋友说,可能是由于从小没喝母乳,导致缺钙。于是阿慧又买来小儿钙片加在稀饭里。
  可是,小狗的腿到底还是没有好起来,阿慧也不得不无奈的接受了这个事实。丑就丑点吧,可能自己以后给它找新主人会更麻烦一点。
  可是因为这个缺陷还是影响了阿慧的心情,一直以来想给小狗取个名字。可是由于自己文化有限,想来想去也没想到什么合适的名字。现在连取名字的心情都没有了,就这样凑合着吧。
  小狗的丑可以忍,但是有一件事,阿慧怎么也忍不了。就是小狗喜欢随地大小便。阿慧租的是平房,前面有一个小小的院子。可是小狗却不知道跑到院子里去方便,每次阿慧拖着疲倦的身体下班回家,却发现不是厨房就是卧室有小狗遗留下来的屎和尿。她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心情。
  因此,小狗免不了要遭到一顿暴喝,有时还夹杂着肉体的痛苦。每当这个时候,小狗就躲在屋子里的角落里瑟瑟发抖。
  生气归生气,阿慧毕竟还是软心肠。看到小狗这么可怜,鼻子一酸。于是又去煮稀饭,拖地,冲凉。
  日子就这样一天又一天过去了。小狗却几乎每怎么长大过。永远是那么骨瘦如柴,阿慧也总是没有给它找到新主人。算了,反正自己已经习惯了。
  后来,小狗竟然做母亲了,生了四个小宝宝,看上去都十分健康。那一天,阿慧笑的很开心。后来,四个小宝宝都如愿找到了新主人。又只剩下了阿慧和小狗了。
  一个假日的午后,阿慧躺在院子里的竹椅上。小狗安静的躺在阿慧的身边。阿慧低下头去,抚摸着小狗的头。小狗则伸出舌头来舔着她的手。
  “小狗啊,小狗啊。你说假如你有思想,在你眼里,我又是什么样子呢?”
  阿慧突然想到这个问题。自己在别人眼里会不会就像自己看小狗一样。长的丑,还跛着脚。走路一瘸一拐,在同事和老板面前夹着尾巴做人。
  稍微有一点危险,自己就吓的手足无措,不会有任何人来保护自己。想到这里,阿慧眼睛里掉下了两行泪,泪水滴在小狗的身上。
  后来阿慧遇到了他,一个没有嫌弃她丑的人。他也上班很忙,很辛苦。但是他就像当初她照顾小狗一样。
  后来阿慧有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如她所愿,孩子都非常健康。
  
点轰:奇葩@猫


狼埔军校【格桑花开】第一轮文风及轰雷帖(共搜集有32帖,此为第19帖)

(作者:小然;提交人:小晶;提交时间:2015/3/18 21:34:21)

狼埔军校第34期【格桑花开】第一轮魔兽军团队文风帖01:跑男来了【点名乱花@休】 发贴心情 Post By:2015-3-12 20:02:53

“岁月是把杀猪刀,刀刀催人老。”这是姐姐的某位同学说的。
  
  当时看了只觉得好笑,而今,我却笑不出来。
  
  那天,和姐姐打扫房间时,姐姐说,感觉上次打扫这房间还是昨天,不想,已是一年。
  
  是的,已是一年。日子太窄,又是一季春夏还复来。
  
  江宁这小镇,实是小的可以。
  
  放假回家第二天,和洋逛街,因是年关,一路摩肩接踵,各种拥挤不堪,心情是有点儿烦躁的。
  
  洋却笑笑说:“我们要珍惜这般拥挤的日子,毕竟一年才一次。”我也笑开了。
  
  回家的时间少,能体会江宁的拥挤确实不易,而站在熙来攘往的街头,看着人潮涌动,会有一种安心的归属感,那是家乡的气息。
  
  人流拥挤,从来没有讨人欢喜,可如今和洋回到江宁所体验的,却让我们甚感欢喜了。
  
  2014,这一年发生了太多,但让我惊讶与不解的是,大叔和勇哥都自动退学,去了广东。
  
  这次回来过年,也遇见过,可出去的大半年,他们都改变许多,我也差点认不出,而后来再见面时,大叔和勇哥都问过我一个相同的问题——那天你是不是把我当成了色狼?
  
  我只是笑,因为他们都知道答案了。
  
  事实上,这也不能怪我。毕竟勇哥打招呼的方式太特别,不是叫我名字,反用脚招呼我椅子。而大叔呢,在中心校的球场上,他走过来,也只定定看我,期望我会认出他,要知道,我已有些近视了,再加上我在打球,哪有空理会....
  
  见面聊天中,也曾问过他们为何要退学,但话一出口,我就知道我问了个愚蠢的问题。
  
  读书不是唯一的出路,我从来就知道,且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志不在此,这是他们的选择,他们要走的路,与我无关。既然做了选择,就不能后悔,又何必再追究原因。
  
  除夕那晚,在冰美人里,和洋、勇哥聚在了一块儿,我们谈起了高三,都在努力着。
  
  洋说,她每天差不多只睡六七小时,勇哥问她为何这般搏命。洋笑着说,她不搏命,家人就要搏她的命。
  
  这自然是句玩笑话,可我却是懂她言外之意的,因为我们都怀惴着梦想,期待奔赴远方,于我们而言,捷径便是考大学,因为已坚持到了高三。
  
  所以,那晚在电话里,果果问我,有没有想过,如果考不上大学该怎么办。而我的回答是没有。
  
  是的,从没有想过,若没有考上该怎么办,也因为不敢想。站在如今这样一个青黄不接的尴尬路口,失去的是招摇撞骗的痛快诉说,未曾获得的是笔走天涯的洗练淡定,而我现在能做的唯一便是倾尽所有,努力考上,不让这个如果变成现实。
  
  回家的这几天,看了七堇年的《被窝是青春的坟墓》,里面提到这样一句话:“之行,如果有天,我们淹没在人潮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活得丰盛。”
  
  我被触动了。
  
  如果我们庸碌一生,只是因为没有努力活得丰盛。
  
  在我脚踏的这片狭小天地,经历的,不过是寻常的青春,看到的,不过是平凡的世界。照管自己的生活,打理那些千头万绪的杂念,睡自己铺好的被窝,写自己的作业,考自己的试,做自己的梦。
  
  世界的悲伤与灾难太多,我活在平静遥远的角落,无力怜悯,惟有守护自己的天地,努力活得丰盛。
  
  容若曾说:“我是人间惆怅客,知君何事泪纵横,断肠声里忆平生。”
  
  他的父亲纳兰明珠亦是不懂他的儿子为何这般不快乐,但看了容若的饮水词,大概我是懂得了一些些。
  
  也因此想起了曾看过的一篇美国作家的散文,他说:“杰斐逊总统在<独立宣言>里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但很多人把这句话读成——每个人都有幸福的权利。”读到那,我为这样一个美国式的小聪明笑了起来。
  
  这篇散文不过讲述了一个古老的真理,即幸福本身就是虚妄,它只存在于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在所谓的终点,你是看不到幸福的,因为它不存在。
  
  但是终于,我渐渐承认,活着的价值,在于要有一个饱满的人生。
  
  隐忍平凡的外壳下,要像果实般有着汁甜水蜜的肉脯,以及一颗坚硬闪亮的内核,这样的种子才能在人间深处发芽,把一段富有情致的人生传奇流传下去。
  
  因知道若干年之后的人世,再也不会有人惦记我们的存在,因此这段饱满的生命,是我们以生之为人而骄傲的唯一见证。
  
  还有三天就要去学校了。
  
  收拾收拾心情,奔赴那场未完盛宴,埋头做着功课做着世间的荣辱,就算是洪荒滔天,也总有他人去担当。还如琰所说的,今年我们一起上大学。


狼埔军校【格桑花开】第一轮文风及轰雷帖(共搜集有32帖,此为第20帖)

(作者:小然;提交人:小晶;提交时间:2015/3/18 21:34:59)

狼埔军校第34期【格桑花开】第一轮魔兽军团队文风帖02:我是歌手【点名乱花@闲】 发贴心情 Post By:2015-3-12 20:03:03

小然以前和瓜子脸是一对,激情浓浓。
  
  他们是一见钟情的,说来很多人不信。
  
  那是在一个酒会上,小然刚被女友爆揍了一顿,心情极度不好,就多喝了两杯。瓜子脸那天却和往常一样喝红了脸。两个人,你看我,我看你,突然嘴就碰到了一起。
  
  这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
  
  突然,小然一觉醒来,觉得日子不能这么过,毕竟中国同性恋是不合法的。而他又不敢和金星一样爷们儿的变性,然后光明正大的嫁给瓜子脸。
  
  也不愿意穿着花幺裤,偷偷摸摸过日子,于是他再不愿意捡肥皂了。
  
  他将家里所有的肥皂都丢了,改成沐浴露。而且一定要超能沐浴露,说是甄嬛娘娘情节。最开始超能只做肥皂,可难为小然洗了那么久的肥皂。
  
  时间久了,他觉得用沐浴露也挺好,每次搓背时他都渴望一双温柔手,不自不觉哼起了《女人花》。
  
  不想这首歌在五月吧十周年YY晚会上一举打动杀无赦的心,他俩就默默勾搭在一处。不管白天、黑夜,他都默默央求杀无赦唱这首歌给他听,听着听着他就哭了,哭自己的不勇敢,哭那个瓜子脸。
  
  慢慢地,小然开始沉浸在对异性的新奇里,只觉得杀无赦才是世上最好的。
  
  经常忘了瓜子脸,瓜子脸一生气就离开五月吧,去别的地方。自打他被小然伤害了后,一个月男,一个女,只爱自己。
  
  他走的时候,一步一回头,想等小然的挽留。可那时候小然只记得杀无赦的《女人花》和乐事薯片。
  
  后来,小然才发现,自己迷恋杀无赦,是因为杀无赦吃薯片时经常舔嘴唇,很是性感。
  
  但是,杀无赦是个标准醋坛子,再不许小然跟其他异性和同性好,这让小然很难堪和难过。小然所有的电子产品里都装好了监视产品,一有任何动态,杀无赦总是第一个知道。她对自己会唱《女人花》、爱吃乐事薯片、能监视好一个男人颇为得意。
  
  有一次,小然在外面玩得太high当众吹嘘:以前天线追过他,但是他没答应。
  
  不料,杀无赦就在附近,冲上去挠花了小然的脸,又去质问天线。
  
  天线哈哈大笑:这事我记得,上次小然还是叫蓝**歌的时候,到处对男士献殷勤,把我惹急了,我提了一块板砖去追他,他确实没答应,溜到千里之外,被一个叫瓜子脸的男生收留了。
  
  不说瓜子脸还好,一说瓜子脸,杀无赦就开始挠头。虽然小然在杀无赦和瓜子脸之间最终还是选了杀无赦,但瓜子脸却是杀无赦心中永远的痛。她一直坚信一句话:男人永远认为得不到的才最好。
  
  所以,世人都知道小然让杀无赦一遍遍高唱《女人花》,却不太知道杀无赦一次次追问小然究竟爱她多还是瓜子脸多。
  
  都说女人心思你别猜,杀无赦经过长期和心里的自己和心里的瓜子脸做斗争,反而斗出了天地,斗出了经验,然后出了一本书《那些年我们的爱情》。书里当然讲述的是小然和自己那些细碎的爱情,喜怒哀乐尽在书中,尽在字里行间。杀无赦突然就美了,瓜子脸要跟我斗,你还嫩了点,现在全世界包括你都收到了这本我免费印刷的书,小然只能是我一个人的。你躲墙角根哭去吧。
  
  瓜子脸真的哭了,在看到书扉页那张照片的时候。照片上,杀无赦和小然相拥在洗手间,旁边那瓶超能沐浴露让瓜子脸泪如雨下:小然,我们的超能肥皂再也回不去了……
  
  杀无赦当然不知道瓜子脸哭了,只是发现小然对自己越来越冷漠,而自己却因为这本书红了。粉丝越来越多,监督小然的时间越来越不够,除了开签名送书发布会,还列了个提纲,决定开下一本书《瓜子脸的那些年》。
  
  也就在这个空档,瓜子脸回来了。
  
  据说是从遥远的外蒙古回来的,回来的时候,更瘦了,更黑了,也更美了。
  
  因为,她成了一个女人。
  
  为了魅小然,她成了一个完完整整确确实实的女人。
  
  小然再次和她一见钟情。
  
  瓜子脸没有告诉小然自己是谁,她给自己选了一个新名字:末攻。
  
  末了,为了攻下所有城池。瓜子脸在心底这样注解着。
  
  小然和杀无赦分手的消息不胫而走,而原本的那些粉丝也在一夜之间纷纷离开。粉丝们坦言:守不好自己的城堡,不配为自己的城堡代言。
  
  杀无赦这时候才回头看小然,当然,她轻而易举的在某某宾馆找到了两人。因为监视软件,还在。
  
  选我,还是选她?
  
  欲知小然最终的选择,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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