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大家过于放大了三观不正(共搜集有1帖,此为第1帖)
(作者:[评]嘉鑫;提交人:安宁;提交时间:2016/10/27 15:00:52)
总结】大家过于放大了三观不正 Post By:2016-10-26 13:25:50
本不欲写什么总结,然而有些话却如鲠在喉。那么就总个结吧。
先哲说“不要陷入论辩的渊薮和言辞的冲突”。我知道我无法说服你,你们也无法改变我的看法,我有我的标准和立场。在此我只是想表达下我的观点。
其实我能理解你们掐我的原因,因为在下提及三观不正,好像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如洪荒猛兽一样。其实并非如此,而是你们过于放大了三观不正。三观不正真有那么严重吗?我们从小被灌输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然而这些就是正确的吗?我看未必吧。
然而《一尺阳光》这篇文章,它的确是要不得的。有人提出缺失论,暗黑法。其实都是你们错误的理解了缺失论和黑暗法。这其实说起来挺复杂,就用某围观群众举得例子来解释,《白毛女》。此剧其实是黑暗吧,以致于主演险被当场枪杀。为什么是因他作品本身传达的信息,让人产生了这样的情绪。但是你在仔细思考一下,战士持枪杀人他是对的吗?这肯定是错误的。因为没有任何人有权利去决定别人的生死。
这就涉及到我的核心观点了,“人性至上”。我们不讲什么人人生而平等这些乌托邦的东西,但是尊重生命这是最起码得原则。纵观历史,没有什么典籍描写说一屋子的孩子眉头不皱说烧就烧了。也许德国纳粹日本法西斯有这样的恶行,但是那是战争机器,已经脱离了人性。
我也识图解释过,僵尸吃人与人吃人的区别。意外失水和故意纵火的问题。那有些人说作者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这是文字的自由啊。没错作者的确有自身的自由,这么写不代表本身就这么想。我要说就算作者本身真的这么想,其实也并没什么关系。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只要不真的去纵火烧人。但是要这么写却是不行。因为一部作品,它要面对的是读者观众。如果小说想怎么写,电视电影想怎么拍就怎么拍,那么还需要广电总局监管吗?
虎兕出于柙,谁的过错。文字出了问题,作为评委,我自然要指出来。至于有人说我装13,说我为了拉风,这些说就说吧。
当然在这里我要解释清楚,我完全是对文不对人。
好了,到这里我准备歪楼了。
没想到这次风四这群老怪物跑出来了。这可是真正的虎兕出于柙啊。看起来这是风流的过错。一想到我这四轮冒冒失失,误打误撞评了这诸多大神的文章,就汗涔涔如雨下。紫陌那篇《青山无恙》也没看明白。每次一想到你们,我就倍感才疏学浅,自惭形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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