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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青年/年糕/盗姨诱盗/喝可乐的猫妞/嗯啦/蓝,天蓝/苎/一剪瞳心/(共搜集有62帖,此为第151帖)

(作者:;提交人:夏沫沫;提交时间:2015/4/14 12:38:22)

五月吧第277届风云温字场《将军剑》第四轮三指弹天贴杀归山上人ZX(B)

追魂白不采:等一个人回来,与他共老


在前世三千年零落的雨水里。
在今生最后一个渡前。
哥哥,我突然就想你了。



――――――――――要长胖要长胖要长胖要长胖要长胖――――――――――



这想念,在我的骨中,缠绵了七万万年。
庐边雪结,我的丝青了,又青。
窗边月明,我的心动了,又动。
哥哥,我一定会在你前方,你后方,你唇上,你齿间,你前生,你今生,你光与光影与影时光最汹涌的交汇里,温柔而又无辜地跟来。
得得,七年。
七年,一生。



――――――――――要长胖要长胖要长胖要长胖要长胖――――――――――



没什么可以治愈了,以这样最毒的相思,以这样最沧远的遥想,在这样最泱水肆涌的一生里。
我爱你,我的爱人。


总是,在新月如钩的晚上,思念纷来。
在吴江的花前,遍遍唤着你的名字。
多想,在一匹马的背上,和你飞奔去一个又一个世界。
或者,在宋唐的雨里,吟一串珠肌雪玉。
相拥在那些总是来不及命名的云朵之上。


我的爱人,我的孩子,如果思念如此孤独,我甘愿一生持灯,为你决绝独行在一个接一个的蛮荒与暗黑里。



――――――――――要长胖要长胖要长胖要长胖要长胖――――――――――



这一辈子,给你的每个爱都欢喜安静。
像一颗糖,落入水中就悄悄化开。
像一件衫,披在你肩头就默默抱紧。
这一辈子,给你的每个爱都这样安静和欢喜,像一棵水草,温柔地沉于水底,鱼群游来的时候,激动而招摇,鱼群离去的时候,相望但是缄默。


亲爱,我就是你衫上的扣,手心的纹,和,眼中的黑。
我永远都在。
却,从不,撒泼打滚闹。



――――――――――要长胖要长胖要长胖要长胖要长胖――――――――――



如果相爱,就执手到老;如果错过,就护你安好。
这样的意境,我也是愿意的呀。


我愿意,在时光呼啸而去,黄土都已变老,世界上最后一人的时候,我们还能讲最后一篇故事,唱最后一支歌谣,做最后一对双飞的蝶。
我愿意,你的伞一撑开,我就是那及时的雨。
你踏出的每一步路,都穿着我新绣的鞋,鞋上的鸳鸯啊,陪你爬山,陪你过河,陪着我一生的针针线线,左走是恩,右走是爱,回头一望的时候,满湖的波啊,在我的双眼中荡漾着期待。


在一座城里终老,怎及得上在一个人的怀里共度光阴。
哥哥,你是不是天上的星月,给了我黑色的眼睛白色的光明?
我踏过了一程又一程山水,你一定在前方在今生在我梦起的地方衫角飞扬微笑相候。
如果不能与你众生里相见,我一定会念着你的名字终老在天涯。
爱是我一个人的事。
不悔也是我一个人的事。
哥哥,等我,天大地大,我都会裙裳轻挽,三生七梦,含笑跟来。




/新青年/年糕/盗姨诱盗/喝可乐的猫妞/嗯啦/蓝,天蓝/苎/一剪瞳心/(共搜集有62帖,此为第152帖)

(作者:;提交人:槿;提交时间:2015/5/19 1:33:41)

五月吧第280届11周年庆【一生一世在一起】第四轮真牵手紫薇大帝(独刺) Post By:2015-5-13 21:45:37

电影和人生太相似,你认为电影里的不幸离你很遥远,现实里的不幸少吗。你不幸的时候,就羡慕电影里那些幸福,殊不知你一样幸福。很多人抱怨真爱难寻,不再相信爱情了,更不会相信电影里那些炫美的爱情镜头,觉得太假,实际上,不少电影里的爱情,都有着很深的生活基础,比如《说狐》里的那些爱情,看起来光怪陆离,可谁又敢说没有生活的影子呢。你也不能完全扎进电影里去,把爱情想得太神秘,希望能够上演现实版《说狐》,那是钻牛角尖。我们要借鉴电影里那些相爱中的人,能够互相照顾,互相勉励,互相支持。不是说爱情就非得轰轰烈烈,也可以平平凡凡。轰轰烈烈的东西来得快,去得也快。王菲有首歌叫《红豆》,里面歌词就写得好,等到细水长流把风景都看透,那是真懂了爱情。《说狐》里的很多故事,都能在坊间市井流传,直到今天都有好多人在看,为里面的爱情落泪,说明我们心中都一样的,都对美好的事物抱着幻想,对真诚的爱情诚心祝愿。


我希望有天我能邂逅到的人,不需要多能讲,不需要太多甜言蜜语哄我开心,他的长相一定不是我排在最前面的条件,我只希望他细心,知心体贴。我觉得什么东西都靠缘分,缘分没有到来的时候不要强求。我自己不是强人,我也不希望找个强人。我非常看《花木兰》和《穆桂英挂帅》,可我不想成为她们。我愿意成为《聊斋》里的人物,虽然那些都是狐,可狐妖们一样追求真爱,敢爱敢恨,现实中我们还比不上她们呢。你看好多为了利益驱使的人,当初海誓山盟要在一起,后面什么原因也没有,就分开了。很多分开的人,不是因为工作不顺心,遇到了棘手的事,也不是穷得活不下去,什么原因都没有,就分了。


我很喜欢《人间四月天》这部片子,里面徐志摩和陆小曼的爱情不论真假,我都感动了好多回。因为这部片子,我知道了徐志摩,后来才发现,有一首诗,就是徐志摩的,就是那首《再别康桥》,我就是从那喜欢上的。人间四月天演得唯美了点,结局很凄凉,徐志摩的一生,都为了爱情活着,最后死在了爱情里。感动我的,是围绕着他发生在民国的那一幕又一幕的爱情,我觉得那爱情太炫了点,如果我生在民国,我会欣赏徐志摩,但一定不会爱上他,不是他不优秀,是觉得他象插画,不真实,只适合在电影里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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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泛小酸;提交时间:2015/6/5 15:11:55)

五月吧第281届三国风云第四轮笑里藏刀贴杀【魏】张春华(吴国虎将贴) Post By:2015-6-1 21:35:50

话说这古人,对“以德服人”这四字那是相当重视。远的不说,单说这曹孟德,手下有一员大将,名唤许褚,你可知道许褚是何人么?
这许褚在当时,那可是个大哥,用今天的话,就是黑老大。曹操初时并不将他放在心上,后来要借道大凉山,这才与许褚照上了。那凉山正是许褚的大本营,不仅人多,更占了天险。曹操与他交锋第一合,便折了大将马光儿。曹操这一怒非小,第二天亲率兵马,聚于凉山脚下,派上将军司马超斩杀许褚。这司马超在当时,那绝对是曹操心目中的大红人,文武双全,是立过无数战功的。曹操拿起自己的头盔,擂在大鼓上,说,三通鼓毕,你给我将许褚人头取来!
司马超说,三通鼓时间太久了,一鼓即可。
诸位,你可能对古时军营中的击鼓不太了解。所谓一通鼓,并不是敲一下两下,而是要敲满“一漏”。“漏”是古人的计数方式,将沙子放在瓦罐中,罐口朝下,用布扎住。待曹操鼓声一响,立即有人用利刃在那布带上一划,划出一道口子,装在罐中的沙子便顺着切口流下,什么时候流完,便是“一漏”。今有学者估算过,古人“一漏”的耗时,约相当于今人的十分钟。所以三鼓就是三漏,是今人的半个时辰。对司马超这等超级杀手来说,半个时辰可以打一场小规模的战争了,杀个山野流寇,哪需这么大排场啊。所以呀,他才说要于一鼓之内斩杀许褚。
在今人看来,这是夸了多大的海口啊,可在当时,没人觉得不妥,甚至大家都觉得,一鼓都长了,半鼓许褚就死定了。当时曹操拿头盔击鼓,而不是用鼓棒,其实并不是偷懒。曹孟德得天下,你以为真是天天躺在床上偷懒睡来的。曹操一点也不懒,相反,勤奋得你不能想像。他之所以没用鼓棒,是因为他心中同样轻视了许褚,认为派司马超这样的大将杀许褚,便和杀只小鸡小鹅没两样,手到擒来的事,就没必要弄得那么正式了。
现在,我们都已经知道,曹操当时是犯了多大的错呀,司马超一条老命,差点就让许褚给报废了。那天天气挺不错,烈日当空,视野开阔,特别适合厮杀。司马超骑着那匹跟了他五年的追风马,倒提烂银枪,威风凛凛,立在许褚面前。他是北方人,高大威猛,许褚虽也骑在马上,看上去比司马超矮了一大截。古人征战,一半比武艺,一半比气势。首先,司马超这气势上已经震慑了敌人,观战的三军顿时采声雷动。曹操手提头盔,坐在遮阳伞下,一边享受着随军美女给他扇动的凉风,一边半眯着眼,看司马超擒拿流寇。
这世上很多错误,发生往往就在一瞬间。
司马超不想多费时间,连对方姓名也懒得问了,举枪就刺。
众人只见他枪尖颤动,枪上红缨飘荡如血,许褚刹那困在枪雨里,曹操含笑举起头盔,就要在鼓上击下,三军将士也鼓足了劲,只待许褚人头一落地,便要例行欢呼,可他们做梦也没想到,他们心目中的神,无敌于天下的大将军司马超,突然一声大叫,竟被许褚空手入白刃,右掌一伸,抢入枪雨里,连着那红缨,一把握住了枪尖,趁着司马超一愣的当儿,左手又已握在了枪杆上,跟着一声大喝,竟连枪带人,将司马超从马上提了起来,半空中一抡,再一松手,将司马超笔直掷了出去。
所幸司马超命大,这一掷,虽让他骨头断了三处,倒无性命之忧。曹操这一惊非小,当下酒醒了一半,喊来大将夏侯淳,命他务必活捉许褚。可他做梦也没想到,夏侯淳也败给了许褚。直到这时,曹操才知遇上高手了。
不过,曹操之所以成为曹操,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就在众将慌作一片时,他一把推开遮阳伞,分开服侍的美女,鞋都没穿,衣衫上腰带也未束好,便向许褚跑了过去。这一下,三军失色,无不大叫,待惊醒过来,欲要护主,已经迟了,曹操早已跑到许褚身边。许褚素闻曹操之名,但从未听说曹操会武功,见曹操亲自上阵,倒是呆了一呆。他屏住呼吸,握紧手中旋风斧,直待曹操一有异动,便要先发制人,将他碎尸万段。不料曹操竟似瞧不见他手中明晃晃凶残残的利器,扑上去,一把将许褚抱住,哭道,弟弟呀,我的亲弟弟呀,哥哥可算是找到你了。一边哭,一边摸摸许褚的头发,又摸摸他的肩膀,将许褚衣服上的皱纹抚平,那样子比亲哥哥还要恳切。许褚倒被弄得不好意思了,说曹公你这是怎么了,有话好好说呀。
我们的曹公等的还不就是这句话?
所以他真的好好说了,至少说了四漏五漏的。
这一说的结果,就是许褚扑通一声跪下,奔曹了!



/新青年/年糕/盗姨诱盗/喝可乐的猫妞/嗯啦/蓝,天蓝/苎/一剪瞳心/(共搜集有62帖,此为第154帖)

(作者:;提交人:花飞蝶舞;提交时间:2015/7/14 22:36:15)

五月吧第284届风云美剧场《冰与火之歌》第五轮鲳鱼贴杀布兰IF(刺)

黄龄。
这个人,我心中神级的存在,第一眼,便给我的心弦以扑灭级震撼。
她唱过一首歌,《痒》。
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正走过一段黄土路。
在无边的寂寞与无聊里,那孤零的小镇的路边的小店里,突然便飘出了这首歌。
我心神荡漾。

歌,竟可以这样唱。
像突然冒出的清泉,在岁月无边的伤忧里,给你一瓢疗伤而忘忧的甜。
这妩媚已经可以灭世了。
那一天的黄土路上烟尘飞扬,孤独的我在歌声中茫然而神伤,烈日在我的衣衫上大把投影,人生路条条漫长。
我轻声唱和着歌词,直到它在我的骨中永恒记下,那一曲的,痒。


吴莫愁。
最起先的时候,我并没有在意她。
直到那一天,她居然也唱了《痒》。
这一唱,就是我满心的惊叹。

那绝对是逆天而颠覆的世外之音!
以那样的狂野与绝世绽放,击打我心,惊叹我魂。
好一个妖娆娇娃!

如果黄龄的歌声温存如一只小猫,在你的心头轻轻一挠,痒啊。
那吴莫愁就绝对是顶绝逆袭,像一条蛇,流光溢彩,倾绝四方,从你的心头穿过。
从此,那心头的小孔里,满满的,都是痒。


《莾荒纪》。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心中只有一声叹息,和满满的绝望。
我突然发觉自己如此无力:武不能定国安邦,文不能采倾天下。
写字的愿望,我有。
玫瑰,我也嗅过。
所有人生中最美好的愿望,我都愿意倾尽心血来描述和表达。
唯独。
我缺少的,是那份魄力。
那份,深入灵魂深处,写我己心,写我己想,无关红尘,四方狼烟,功名如粪土,天下唯我的那份笔力和胆识。
所以,别人有《莾荒纪》,我有茫荒季。


论坛。
无论网络有多大,我呆在这一个论坛就够了。
无需再有星光,我就是星光。
无需再有明月,我眼中就是明月。
如果没有论坛可以满足我,那再寻下去,无非失望连着失望。如果已经可以满足,那再寻下去,无非还是满足。
与其患得患失,不如静守已有。

或许,我一帆激浪,笑谈三座。
或许,三缄其口,温坐如莲花。
但,你始终是我兄,我弟,我姐,我妹。
只要论坛在,这就是家。
家人,无需喧闹,在了,就好。


白兰兰。
写得一手好字,裁得一手巧衣。
而惊艳于我的,竟是有一副好歌喉。

扶清风。
身为女子,比大多数男儿都要心阔襟广。

长天一线。
动我心者,非他之才,而是他才之后的,情。
有才情者,才能论品格。
他是大才情。

狐。
其实,他是男儿身,女儿心。
所以他把自己活得那样含蓄而温柔,铅华洗净,朴素天成。

鹿,佟掌柜。
她们其实是一样的人,倔犟。

魅厘。
患难留给自己,微笑一定留给他人,心善为家。

花飞蝶舞。
你的签名图曾一度让我发呆。
“去者已去,此情未绝,为君一舞,化作蝴蝶”,绝。


玄幻。
我会去无穷的苍空,练一门功法,遇一位佳人。
我会脚踩祥云。
在终极的世界,约战大能,刺斩八荒。
最终极的武功,不在剑,不在刀,不在气,不在人。
在乎心。

除非你让我心死,否则,我必挥手间屠灭三界,睁眼闭眼,血洗众生,让世间开满鲜血的红。
当世上仅剩我们二人的时候,我们,婚吧幸福吧。


/新青年/年糕/盗姨诱盗/喝可乐的猫妞/嗯啦/蓝,天蓝/苎/一剪瞳心/(共搜集有62帖,此为第155帖)

(作者:;提交人:夏沫微凉;提交时间:2015/9/8 21:55:34)

五月吧第288届风云《真身PK赛》第三轮仁心救白小奇(女巫)

她只有十六岁,却已去过西藏,并在西藏最有名的酒楼做领班。我见到她的时候,她的神色说不出的憔悴,她给我讲述了她在西藏的故事,和那一场无处安放的青春。

到西藏的时候,她是有个姐妹的。那姐妹的姨家就在西藏,并介绍她们到酒楼里做服务员。这里和南方城市相比,更容易就业,服务员的要求并不算高,基本条件都符合后,就上岗了。她们年纪都很小,有被招收童工的嫌疑,不过她们去的,都是普通的酒家,没人会管到这里,她们的生活就这样被固定了。

传说中的西藏人,都是不易沟通的。而且她们对治安有着疑虑。可是到酒楼工作后,她们的顾虑渐渐被打消了,来这里消费的人,居然是外地人居多。西藏本地的人,是吃不惯他们的餐饮的,除了换下口味,日常是极少来。而那些外地人,来自无湖四海,下餐馆酒楼是司空见惯的事,所以酒楼中生意虽不算太好,利润还是有的。

她以为日子就要这样过下去,和她一起来的姐妹率先打破了这平静。姐妹说,你听说过K宾馆吗,他们正在招聘服务员。她虽然对西藏不是太了解,但K酒楼是知道的,那在当地是招牌一样的存在,乃至在整个西藏都是很有名的。也正因为这样,她认为自己肯定不够格,肯定进不了那家酒楼。她的姐妹却不这样认为,说,我们不试试,怎么知道呢。就这样,她们参加了K宾馆的应聘。

上天果然是眷顾着她们的,两个人同时被K宾馆选中了,进入了客房部。她们在酒楼工作的时候,以为那家酒楼够得上档次了,可是进入K宾馆后,才知道当初的酒楼,和如今的宾馆比起来,气派上没法比了。这是高档消费场所,据说出入这宾馆的,不少都是极有名望的人,更重要的是,不少影视明星出席活动时,入住的酒店几乎都指定在这家。她们能为进入这样的工作场所而无比骄傲。来这里之前,她们都出身贫苦之家,生活条件极其艰苦,连城区都极少去,和明星见面,那是做梦一样的事。如今,梦就在身边,触手可及,就要成真了,青春期的她们,如何不兴奋不雀跃。若不是宾馆有规定,不允许随便拍照聊天,她们恨不得将宾馆里的每一天都记录下来,传给家人看。

好运远不止此。由于她工作出众,两个月后,被破格提升为领班。
在这样的大宾馆里做领班,真的不是全凭运气,她高兴得忘乎所以。两天后,她被客房部经理召见了。那是一个知性女子,穿着黑色的礼服,剪着短发,精明,干练,脸上永远带着迷人的笑。经理告诉她,马上动员客房部所有人员,全力以赴,迎接一批特殊的客人。她毕竟年轻,忍不住插嘴问道,什么客人呀,这么隆重。客房经理深深注视了她一眼,叹了口气,说,以后做好份内的事就行,不要多问多管。但是,客房经理还是将客人的身份透露给她了,原来,即将入住酒店的,全是当下红得要发紫的大明星!那些大明星,以前只是电视上见过,现在,竟真的要入住K宾馆了!她有点发呆,觉得手足无措,客房经理盯了她一样,出去了。

果然,两天后,那批明星准时入住了。
这可是货真价实的明星。
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偶像级存在。某某,是当代功夫巨星,某某,是情感杀手。某某,是宅男心中的神,某某,红得就差没吐血了。没有一个不是实力派,偶像派,天皇巨星级啊。她是真的快懵了。更让她惊呼的,是这批明星中,有一位女巨星,竟是她一直追了无数年的偶像!只是,见到真人后,感觉比电视镜头里更胖了点,也没电视上严肃。她管不着了,她终于见到偶像了,这是一辈子都值得回忆的事了。

那天晚上,明星们集体出去了,根据客房部通告,要在十二点才回房歇息。
她让客房部的人全体戒备,随时迎接明星们的凯旋。
她还小小动用了一下手中的权力,将她的姐妹叫来了,换了她们客房部的工作服。她的姐妹是属于另一个领班管辖的,所以并不在她的客房部。现下两个年轻的女孩聚在一起,那份青春的火热心肠,你想想就能知道的。她们无比热烈而兴奋地等着心中的神们归来。


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不久,明星们果然归来了,只是,她和姐妹做梦也没有想到,明星们一个个喝得醉熏熏的,这和她们心目中的明星们一下子就有了差距。那些明星们,东倒西歪,被客房部的人搀扶着,向各自的房间走去。有两个明星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她闻到了冲天的酒气,不禁微微皱眉。等把明星们都送回房后,她发现数目不对,还少一个明星,这个明星,就是她追了这么多年的那位天皇女星!后来,她们在车里找到了她,原来她早就醉了,不省人事,胡乱睡倒在车上。酒店指挥大家将她从车上抬下,女巨星不停呕吐,而且身子格外沉重。她说,若不是你亲自去搬抬她,你永远不知道她有那么重。她看着那女星被人半搀半架着,一步步走向客房,一路走,一路呕吐,酒气弥漫着整个K宾馆,她说不出话来,只感觉心中有什么在坍塌,轰隆作响。她的人生,她的青春,她的骄傲,她十六年的追求,在这一刻,轰然碎裂。她突然发现,她崇拜了十六年的神们,走下神坛后,竟如此普通而又平凡,甚至比普通人平凡人更不讨人喜欢。她只想哭,只想找个地方,尽情地哭。


她终于离开了K宾馆,离开了这个无数人想要进入的地方。她怕她再多呆一天,她的青春就彻底沦陷,她想给自己保留点什么,无论那些保留有多虚假有多艰难,她都要离着,她要她的记忆里,永远有一个神,她用青春去祭拜。她不想呆在这里,随着时间见长,心中的美好幻象就跟着一点点流失。为了青春,为了人生,她去过了,如今回来了。

她轻轻理了一理额前的发,又缓缓甩了下,平淡,倔犟,像极了她的青春,匆忙来过,无处安放,她就只有护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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