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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吧第435届风云『唐朝那些事儿』报道楼(共搜集有54帖,此为第16帖)

(作者:叙白;提交人:夏沫沫;提交时间:2021/1/9 13:05:35)

骆宾王ZX报道
先水个报道。踩马甲时已经没剩下几个了,这样黑的可能性是不是大了许多?嘿嘿,我的运气还真不错。听说这场不能退身份,我是捏着一把汗的,好运自然来。选了骆宾王,实在是因为这个马甲藏黑可能性比其他马甲要低,自我感觉是这样的,果然一如所愿。一篇讨武檄文,足以令他在文学史占有一席之地,就连武则天也不由感慨,此人太过有才。骆宾王出身寒微,但早教却没有耽误,看他的名字取自易经的‘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就知道其父母非凡品。事实也是,骆宾王的父亲本是县令,可惜命薄,过早离世。在初唐四杰中,骆宾王诗作最多,并有不少佳作,他最擅长的是骈文,其实武则天时代已经很开明,若能看透时事,懂得忍耐,拼个好前程的可能性还是有的,只可惜,他站到了另一个队伍。讨武失败后,徐敬业被杀,骆宾王下落不明,我记得是这样,不知道如此,他的终寝之年怎样推算出来的。字数够了吧。


五月吧第435届风云『唐朝那些事儿』报道楼(共搜集有54帖,此为第17帖)

(作者:叙白;提交人:夏沫沫;提交时间:2021/1/9 13:05:35)

裴旻ZX报道
没想过去抢个好马甲,上来的的时候有心的比较好的都没了,幸而还有裴旻,这个马甲我是十分喜爱的。 唐代有三绝,李白的诗歌,我的剑术,张旭的狂草。三者都是肆意洒脱。据说李白曾随我学剑,他也是位快意恩仇,佩剑行侠仗义的。 古人有云,兵器都是不祥之物。这也得看在谁的手中,我的剑,只斩邪枉,为民除害。这样才不愧是一剑在手,搅动风云,斩尽不良之辈。 都说用刀的洒脱,用剑的优雅,我的剑术二者皆有。只为世间太平,不计较个人得失。 据说场子里还有个用剑的公孙大娘,杜甫老夫子还专门为她写过诗。然而舞剑而已,观赏还行,要行走江湖,还是差那么一点的。 公孙大娘好像还有个弟子也擅长舞剑。男子舞剑,气势逼人,英气十足。女子舞剑是什么样的,我还不知道。 有幸遇上,不妨切磋一下。


五月吧第435届风云『唐朝那些事儿』报道楼(共搜集有54帖,此为第18帖)

(作者:叙白;提交人:夏沫沫;提交时间:2021/1/9 13:05:35)

长孙无忌ZX报道
白天还一直提醒自己今晚抢马甲了,一定要记得早早抢马甲啊,即使不能准时八点抢,最起码八点五分进去抢马甲啊,可是,谁知道我一忙起来就把抢马甲这事忘了,只到白天和我说话的那个人来敲我的小窗,让我帮他完成一件事的时候,我才知道抢马甲时间早已过去了,等我进去的时候,好像只剩五六个马甲了,我这心呀,一下子拔凉拔凉的,你说我这干的什么事啊,怎么能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了呢。看了剩下来的几个马甲,我随手点开一个,就退了出来。然后去签到版面签了到,还不错,签了一棵绿豆,本来想等明天抽空把报道写了的,但是想想明天可能也会很忙,还是今晚抽空先把报道写了吧,打开电脑,坐在没有暖气的小房间里,一个字一个字的开始敲报道,南方的冬天真的是除了床以外的地方都是天涯,有时候很羡慕北方,虽然冷,但是有暖气。好像字数够了,收工。我是长孙无忌,我来了。


五月吧第435届风云『唐朝那些事儿』报道楼(共搜集有54帖,此为第19帖)

(作者:叙白;提交人:夏沫沫;提交时间:2021/1/9 13:05:35)

薛仁贵ZX报道
  说一下,我为什么会抢薛仁贵这个马甲呢?因为我对薛仁贵这个马甲实在是太熟悉了。三两孩童值千金,大唐龙门薛仁贵,唐太宗晚年时期的应梦贤臣啊,就如同北宋末年南宋初期岳飞岳鹏举一样,都是统帅级别的存在,并且武艺十分超群。薛礼字仁贵,李靖秦琼之后的又一个大唐军神,为大唐立下了汗马功劳,单骑救太宗,三箭定天山……  话说,隋朝末年,青龙星君转世为二贤庄庄主单雄信,白虎星君投胎为小罗成,都是雄霸一方的存在。青龙白虎一相见,明争暗斗见生死,最后,战场上,罗成枪挑单雄信,结下了死仇。青龙星君不服,转世为盖苏文,霍乱大唐,又引出白虎星君转世的薛仁贵横空出世,继续厮杀于战场之上。  可惜二者还未分出胜负,却被自己的亲生儿子薛丁山一箭还一箭,给射死了,真可谓是因因果果,有果就有因,有因必有果啊。


五月吧第435届风云『唐朝那些事儿』报道楼(共搜集有54帖,此为第20帖)

(作者:叙白;提交人:夏沫沫;提交时间:2021/1/9 13:05:35)

王玄策ZX报道
看到背景帖里有王玄策的时候激动了半天,就想无论剑蛋杀刺都要踩这个马甲。去找勺子订马甲的魄力是没有的,看看天帝的教训就知道。为什么独爱王玄策呢,这货实在是纯爷们一枚。参照旧唐书等资料的说法,贞观年的时候,王玄策第二次出使印度,初衷是表达一下天朝上国的问候之情。当时的印度并不统一,分为五个部分,名为东西南北中天竺。实力比较强大的中天竺统治者戒日王刚刚去世,国内十分混乱。新君主还是权臣(有争议)就派了一千多人去抓王玄策这个使团,趁火打劫。老王手里一共有三十多个人,人是少了点,但是打架气势上必须不能输。结果“力不敌,悉数被擒”。老王是个有本事的人,说动了前任国王的姐妹偷偷放走了他。虽然人脱险了,我大唐朝的使臣就这样灰溜溜逃回家就里子面子都丢没了。然后老王就做了个牛气的决定,自己北上去找吐蕃借兵。那时候吐蕃的主人是谁呢,大家也不陌生,就是松赞干布。松赞干布一看,这文成公主的面子要给的哦,真打下来自己多少也能捞点好处。大大方方给了老王多精锐骑兵。老王又凭着三寸不烂之舌,从尼泊尔搞到了借兵。带着这多人浩浩荡荡杀回中天竺。凭着他行军打仗的天赋,“斩首三千余级,赴水溺死者且万人,虏男女万二千人,牛马三万余头匹。”直接平定了印度。这就是传说的“一人灭一国”。就算当时印度很菜,而我们是以强势文化去对阵弱势文化,赢得比较容易吧。但老王是条有血性的汉子这是不争的事实,在西藏发现的壁画遗迹也印证了这一段历史的存在。下场发现很多人并不知道老王的故事,这一场我为老王带盐。那个公孙美人,蒙你错爱,不如借我宝剑一用,让我带你去开疆拓土,扬我盛唐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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