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盼兰情/紫陌飘尘/兰小水/惜晚/(共搜集有22帖,此为第1帖)
(作者:;提交人:五月浅熏香;提交时间:2008/11/18 11:56:39)
绣女
又一季了,园中密密匝匝的桃屏已褪了它的红颜.窄院之墙,青青的藤蔓幽幽地生长,小草也漫过了竹篱.蜂媒蝶使,不再来轻叩窗棂.
推开窗,一股潮湿的气息扑面而来,我甩了甩酸疼的手.终于松了一口气,今天是到绣坊交绣品的日子了.听绣坊的老板说,最近宁王府的十三王爷带着他的爱妾来苏州游玩,那位得三千宠爱于一身的柳烟雪喜欢上了苏绣的罗裙,于是王爷命令罗绮绣坊要在五天之内为这个柳烟雪绣三十套衣服.
匆匆地收拾好针线,顾不得还末梳洗,就向罗绮绣坊赶去.到绣坊的那条青石板小巷,感觉特别长,但为了饭钱,我不得不提起裙子狂奔起来.当我气喘嘘嘘地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我看到了一对深邃的眼睛,正用揶揄的目光看着我.
他的旁边.站着一位面如桃花的女人,正对我纯玉般轻轻微笑,虽然她笑得很甜,但我明明看到了她眼中浅薄和犀利的光芒.
老板弯着腰一脸媚俗地说:十三王爷,您看看,这是我们绣坊最有名的绣女的作品了,您还满意吗?那十三王爷看了看说:不错不错,绣品不错,人更不错.
我不安的拢了一下汗湿在细白脖子上的头发,心中却朦胧地笑着,我知道,我这生唯一等待的男人到了.
三天后,我的花轿就进了宁王府,虽然只是从后花园的小门进的,但我的心中却是充满了欣喜.红鸾喜帕下,是我浅笑轻盈的脸.清清的月色是那么撩人,我对我醇醇的爱情充满了向望.
柳烟雪来了,掀开我的盖头,眼神不再浅薄和犀利,一脸的憔悴,她说:我也曾这么漂亮过.十三王爷也来了,他抬起我的下巴:远山眉黛长,细柳腰肢袅,妆罢立春风,一笑千金少.我会好好的爱你.
看着他气宇轩昂的脸,我明白,除非山无陵,天地合,才敢于君绝.
接下来日子,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月榭携手,露桥闻笛.轻罗小扇,笑扑流萤.青苔院中,落下了我多少快乐的笑声.
但那年的秋季似乎来得特别早,草在渐行渐寒的天气中,慢慢的枯黄.十三王爷已有一个月没有来看我了.我万般聊赖地站在院子中间.空气是那么的干,脆,心也仿佛脆得不堪一击,地上是随风奔走的树叶,到处传播着死亡的味道.
我很压抑,心灵的密语已成了一支迟缓的利箭,还没来得及完全出弓,火花已经熄灭,心中的余烬显得特别的苍凉.
听着他和新欢在厢房中暧昧的调笑声,我的心却在燃烧着,对他的爱已让我的心成了魔.不,我要告诉他,我是那么的爱他,他不可以丢下我.
于是我闯进了厢房,看到的是他们夷鄙的眼神.我呆在那儿,心仿佛给掏空了.直到新姨太对着我狠狠地啐了一口,口水在脸上,那是一只钉子,刺到肉中,无力再拔.我只感觉到口水留痕的地方在溃烂,蔓延,和恣意的焚烧.可是十三王爷只是冷冷的看着我,我没有脸了,我的脸已让口水烂掉了.
夜已深了,万赖俱死中,我只听到我的青丝变白的声音.一只白猫轻轻地走了进来,昏暗的房间里,隐隐闪动着白色的猫形.
我打开一只朱漆描金的小箱子,那是我唯一的陪嫁,那支绣花用的银针,在烛光下散发着妖异的白光.颤抖的手,举起来,在胸口刺了一个宁字.然后,就刺向了我的咽喉,血沽沽的流出,滴到我红红的裙子上,很红,象我成亲那天的喜帕,那个宁字,很快地将我的血吞噬.
一朵花无声无息地溅落在我的脚边,那是一朵风干的花.我把它抓起来,闻一闻,还残留着一些香味,把它别在了胸前的衣襟上,衬着红绸衣服,象个盛装赴宴的女子.
我慵懒地*在一颗桃树上,轻轻地笑着,真得是艳比桃李.拔下头上的银针,握在手中,却还是刺骨的冷和揪心的疼.
曾经几时,我用这根银针,绣了多少百年好合,多少花开富贵,可我自己始终没有能抓住什么.一个人在黑暗中趔趄行走, 迷茫和落魄.我还是给绝弃了.
一个年轻的书生,匆匆地走来,深邃的眼睛,也是那么气宇轩昂.我故意拉低了自己的衣服,只露出那个红红的宁字,远远看去,细白的皮肤上,象一颗朱砂痣.
走上前去,声音如黄莺出谷:请问大哥,到黄龙庄怎么走,我出来游春,迷路了.那书生赶紧作揖:小生可带姑娘一起,小生可带姑娘一起走.看着他流着馋涎的嘴,和失神的眼睛,我在心中阴阴的笑了起来.
清明时节,百紫千红正乱,已失春风一半.
很快到了黄龙庄,我笑吟吟地问他:可愿进来清茶一杯?暧昧的眼神,让空气也变得暧昧起来.
香囊暗解,罗带轻分,鸳鸯锦被,人成双对.他用颤抖的手抚着我胸前的那个宁字,快乐几乎让他魂飞魄散."你真是个妖精,你姓宁?"
"不,我姓鬼."
"呵呵你这丫头真是可爱,我爱死你了,你嫁给我吧,我愿意为你做所有的事情."
"如果我让你去死,你也愿意?"
"愿意,愿意,只要你肯嫁给我."
突然,他感觉到耳边有一阵阴嗖嗖的凉风,接着感觉脖子一阵刺疼.用手一摸,是黏乎乎的血,他惊恐地抬起头来,只看到一只闪着白光的银针又向着他的咽喉刺来.
半晌,我抬起头来,舔了舔嘴边的血迹.然后掏出一方白手绢,擦干净了手上的血.那血花,在白手绢上开了一朵妖艳的桃花.踱进房中,我轻轻地打开那只朱漆描金的小箱子,一股霉烂的气息如一条青蛇丝丝的钻进了我的鼻子,我拔下头上的锈花针,慢慢地在那方染血花的手绢上绣了一朵桃花.点了一点,已经有二百多块绣了桃花的手绢了,我关上了箱子,满足地叹了一口气.
箱子中绣花的白手绢在不断的增多,爱和恨彻底让我的心成了魔鬼,但我知道,该来的总会来.
当那个道士背着他的长剑出现在黄龙庄的时候,我一下子就无力的瘫倒地上.写着符咒的钱纸贴到了我的脸上,我感觉我快要燃烧起来了,疼痛使我满地打滚,身体一点点地在裂开.我拼命的睁大眼睛,却只看到道士不断在蠕动的嘴巴,耳边却万赖俱寂.紧紧的握着我的绣花针,直到针全刺到了手掌中.虽然疼,但我还是没有放手.因为它是我一生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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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夜我们不说再见。
我默默地转过身。脚步却似凝固了一般,寸步难移。胸口噎着,抬头,点点星空似摇摇欲堕的雨泪。
我们说好了,既然要分手,大家都一直向前看,不能回头,但我又如何能回头?当看着你决绝的目光时,我就知道,我应断了我一切的后路。
午夜的三点,有微凉的秋风,清凉的月光。你曾说过,见不到我时,你是那么的想我,思君如月,夜夜减清辉,如今明月犹在,情何在?
氤氲的月色,冷清的街道,我提着行李孤独而行,四面是令人窒息的寂静,脚踩在地下,只听到枯叶断裂的声音,恐惧,仿佛从另一个世界而来,无助和痛苦撕扯着我的心,几番彷徨,一滴泪终于流了下来,我这才知道,我已忘了来时的路。
夜以冰凉的手指划过我的脸庞,命运披着魔幻的衣服在嘲笑我。瑟瑟的风中,我是一只给剪去翅膀的凤蝶, 我不但不能飞翔,失去你的爱,我只能日渐憔悴,然后慢慢变得丑陋。最后死去,而你不会是那个埋我的人了。
在人生的长河中,我似一只茕茕孑立的水鸟,我站于曾经和未来的二岸,看着岁月如水流逝,我也曾努力地伸出我的手,想抓住这幸福,但指尖接确,却永远是虚无。
紫薇花盛开的季节,落英缤纷,芳草鲜美,我只是一棵空了心的老树,虬虬蟠蟠,痴立于旷无人烟的原野中,因还眷恋你深情的凝视,于是我任凭风在我身上留下齿印,雨在我身上留下泪痕。到如今,我只能看着你渐行渐远,而我却无能为力。
记得病中,我万念俱灰,我问你:“如果我死了,来年我的坟前,会不会还看到你送我的百合?”你满脸的憔悴,说道:“此生心中只有你,我们既然要在一起走了,我们就不能分开。”我醉了,醉倒在你的诺言中,醉到你坚定的目光中。江水东流,日月流逝,我只想在你的眼光中流浪一辈子。
然后,我们用最后的钱吃了一餐饭,你背着我瀛弱的身子,去看除夕夜最灿烂的一朵烟花。我以为,不管怎么样,如果在人生的路途中走累了,你也会背着我走完。那一夜,我又哭了,是幸福的眼泪,泪流进了你的脖子里,我听见有乐章在心中轻奏,轻奏着我们的爱恋。
夜以冷漠为背影,眼光如寒冰弥漫。
吾爱,为什么要放手?你的心底难道没有泪吗?
这茫茫尘世中,我只是一朵无蕊的花,花香幽幽散发,从此,我只让她开在阴影中。红消香断,花谢花飞,我一个人奔走,奔走在疏璃的边缘。我在寂寞的世界中沉默不语,但我知道我的心还会在岁月风尘中翘首回望。
我有找来时的路,我在找来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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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悠悠 人空瘦
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住春。
总在想你是一个伟岸如苍松的男子,怎么会有如此柔情似水的一面?如何想象你也会怜惜花褪残红?
那个曾经翩翩俊朗的少年,是否,在一个菱窗秋雨的夜晚,已成长为桀傲而疏狂的你,为了我而饮下一杯浊酒,而化作几滴相思的泪?
如我是那位江南采莲的女子,你就是我皓腕下无奈流过的清波,而我的生命之舟永远只能飘浮在你的心海之外。
如我是花,那我就是白驹流隙间你蹄下溅起的曾经开得最荼蘼的那朵。
如果你是一条流浪的船,那么我愿是那个守候的驿站,清水涟漪中,你踏歌而来。我为了你终日凝眸,翘首张望,透过朦朦的眼眸,我希望和你的眼眸纠缠,然后打上一个同心结。
曲折幽深的江南小巷中,霁霭霏微,你终于身披落霞向我走来,我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也把你善良而多情的目光牵引。
可是我还是没能拉住这一次错过,我还感觉你在渐行渐远,灯火黄昏时,望断高楼,总是最最伤情处,难道你终于还是不怜惜我的寸寸青丝成灰?
我象一条春蚕,泣血吐丝,把它绣成个完美的梦寄给了你。可是等到红叶黄花秋意晚,飞云过尽,归鸿依旧无书。
难道我们真的只能是彼此曾经的停靠?
相见争如不见,多情何似无情?
为谁青梅煮酒?为谁梅子雨冷?
佛说,几百年的修行才能有今生的回眸,所以我不要听那些错过了今生,还可以有还世的话,我不要!!我害怕无法预知的来生,虽然三生石也刻了我们的名字,但如果到那时你已不再记得我。难道还要让我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的在红尘中张望?
我也不要在今生等到我红颜老去时,帘儿低下,听人笑语。
所以,不要怪我的恣意放纵我的幽怨,我殷殷守望只为让我们千年的缘分最终能相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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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芳华
半夜从梦靥中乍醒,额头已是冷汗涔涔,披着衣服坐了起来,我知道今夜又无眠,寂静的黑夜,突兀出白天喧哗和浮躁燃尽的萧条,踱到窗前,苍白的月光如水倾泄,那种象死一样的苍白把我的灵魂紧锁,在这个时候,总是无所遁形。喷吐不出的压郁,揪得我胸口隐隐作疼。满溢的回忆,索引了所有的酸楚,氤氲的沧桑在那一刻暮然回首。 神魂飘渺间,嘶啃着我的心。
八年前,脱下了白衣黑裙,带着一脸的清涩和向望,我去了一个小公司,开始我人生的另一个起点,一切充满着新奇和兴奋,作为实习生,我分在了质保部。
第一天去上班,还是素面朝天。那天我见到了罗逸,他是质保部的部门经理,只比我大四岁多点,只记得他有一双大而明净的眼睛,真奇怪,一个快到三十岁的男人,在社会在滚爬了这么多年,那双眼睛却还能有一份明净,我不禁多看了他几眼,他笑着上来握手,那是除我在学校的男朋友之外,握另一个男人的手,有点冷,但很有力,“欢迎你,默子,很高兴你来加入我们的公司。”
那时快过年了,老总很大方,买了一些新年的礼物分到每个部门,女同事门一看到有礼物可拿,全都尖叫着一窝蜂的上前抢着,我自小就不喜欢和人抢东西,如是有一样东西有二个人喜欢了,我也会退出奉上,于是我坐在办公桌前微笑着感染着她们的快乐和兴奋。
“默子,你怎么不去拿礼物?”。我转过头,看到罗逸用惊诧的眼光打量着,我笑笑说:“没关系的,等她们挑完了,我随便拿一样就好了。”
我看到罗逸的眼光中有着探索的询问。
公司的迎新舞会上,女同事门全部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看着满场飞舞的身影,听着舒展的音乐,我独自享受着,让一池的风光,轻重有致的按摩着我的心。
“默子,请你跳个舞?”,我看到罗逸在我面前伸出了手,眼中满是期待,我笑着站了起来,把手放到他的手心,只感觉到他温暖的掌心,已经汗湿。在莹绕而又朦胧的气氛中,我忽然感觉到他搂着我的腰的手居然在颤抖,舞步凌乱不堪,一连踩了我好几下,我有点惊愕的抬头看他,借着舞池的灯光,我看到他眼睛中有些尴尬但有温情的目光,是的,温情,那一刻,那种温情让一切气氛都变得暧昧起来,回到坐上,我摸着踩疼的脚骂他,无视他眼中闪过的受伤目光。嚣张是武装的思维混乱。
爱从何来,微笑不觉令心帘悸动,温柔而又锋利。
自此,他总是看我的目光变得不一样,我总是在躲避后不敢看他受伤的目光,因为我有男朋友,我很爱他,我们说好了要一起去打拼天下,而不敢面前事实的时候,我总是习惯的逃避。
日子就这么过着,转眼已到了夏天,我最怕过夏天了,天气的躁热使我不想吃任何东西,那天在办公室里,我无意中对女同事说了一声:“现在最好有冰冻百宝粥就好了,现在只想吃这个了。 ”
午餐的时间到了,超市的送货员送来了一整箱的百宝粥,其中有二罐是冰冻的,我签好了收条,四处搜索,看到罗逸在办公桌对面对我点头微笑。
我忽然很不自在,大叫:“姑娘们,快来分百宝粥了,老总真够体贴我们的!”我不知道我变得有这么残忍,但我不想给他任何幻想,因为我明白,有时候有种爱象倾于沙中的水,只有付出,快刀虽然疼点,但总比慢慢磨着疼要少得多。
他总是小心翼翼的在旁边守望着我,有一次我又无意中说起一直很喜欢读《读者》杂志。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他捧着一大堆《读者》来找我,很多期的,其中有些已经泛黄了,闻着那泛黄的味道,如一丝烟雾钻进我的脑袋中,纠缠着,旋转着,我的眼睛感动得有点盈湿。
《二》
转眼过了夏天,桂花飘香的季节,老总让我和他去业务公司去办事。 去搭车的路上,他大笑着说:“我给你打柄伞好嘛?我这个样子象年底出去收债的黄世仁呢。”我也哈哈大笑,一泓湖蓝的天空把心也衬得蓝蓝。
办完事出来,他提议请我吃饭:“默子,我知道过几天就是你生日了,我想到时我可能请不到你跟我吃饭,就当一个朋友提前帮你庆贺生日了。”
我点点头,我想我无法拒绝这种善意的邀请。和他并走在大街上,心中无由来的紧张。
找了好几家,总算找到一个他认为环境比较清幽的餐馆。菜一一上来,我发现他居然记得我最爱吃酱鸭舌头,银鱼羹,“你怎么知道我最爱吃这个菜?”“嘿嘿,我是密探,你在我时刻的监视范围之内。”我笑着推他一下:“得了吧,还特务呢,什么密探呀?”
“默子,今天生日蛋糕就没法准备了,但我想送你一件东西,希望你看完这件东西之后,听我说一些话。”
他从口袋中掏出一个小盒子:“默子,生日快乐!”
我迟疑的接过打开,却发现是一只手表,看样子还是只价值不菲的手表,里面放着一张小卡片写着:假如说我爱错了你,那么我还愿一错再错。
我的脑了中一片空白,一切都来不及准备,但我明白着,如有一个人那么在意你,我还可以欺身上前,无论你怎么做,他都愿意承受,只因为他爱你。
他的眼中流光烁烁:“默子,我想你一定不会喜欢戒指之类的东西,我猜你一定喜欢手表。我喜欢你,请接受我。”
我所有的武装在那一刻早已溃不成军,但传统的教育告诉我,我不能背叛我的感情,我的相恋三年的男友,我们有过誓言,他说过要和我相守一生。于是我缄默的把手表推到他面前:“对不起,罗逸,我不能接受你。”
我分明看到一个受伤的灵魂被我的自私和残忍击得灰气烟灭,而我还在心底冷笑着。
接下来的日子,我沉默着,而他日渐憔悴着。
那个深秋,落叶在风中寂寞的飞扬,我的男友来告诉我,他说他不爱我了,因为我谨小慎微,和含蓄感性的个性将来不适合和他一起创事业,象电影常放的老故事一样,他有了更好的选择。
我把自己锁得家里,不说话,不吃饭,也不想见人,所有一不甘和痛苦,夜夜嘶啃着我,我就是这么死心眼,总是在电影散场的落寞中不肯走出来,而躲避是最好的办法,我等时间稀疏我的痛苦。
电话响了起来: “喂,我是罗逸,默子你怎么啦?”
“。。。。。。。。,我没事,我很好,我没事。”我咽哽着语无论次,然后挂断电话。
电话又响起来:“默子,你怎么不来上班,你到底怎么啦,告诉我!”
“我真的没事,我只是有点感冒,过几天我就来上班。”我又匆匆挂断电话,我的眼泪已湿了眼睛,一个负了我的男人让我流泪,我不想让一个爱我的男人来承载这一切的脆弱。
电话第三次响起,我没有接,电话一直响,半个小时,一切都静默下来。外面响起了敲门声,趿着鞋皮和开门,我看到了罗逸那双明净的眼睛中全是疼惜和焦急。
他一把拽住我的手:“蓬头垢面,快去换衣服,带你出去走走。”
被他半拖半拉地来到公园后的小山后,小径上,枯黄和衰败的落叶随着风不停的在地上翻滚,发出沙沙的响声,我木然的瞧着这一切,我也象这无奈的落叶,在这尘世中无奈的奔走,奔走在疏离的边缘。
他从我的后背静静的抱住了我,下巴紧紧的贴在我的肩膀上,耳边感受到他轻轻的呼吸声,他吻上了我的耳垂,我的心狂跳不已,续尔,他的嘴唇开始探索我的嘴唇。我惊慌的别开脸,恨自己会心跳,我固执的认为这只是我最脆弱的时候,我怎么可以随便确定我的感情?
我推开他:“罗逸,我不需要同情,在这个时候我无法确定我对你的感情,我想你也不想要一份趁虚而入的感情。”又一次,我冷漠的把他拒之门外,独自舔着伤口执拗的离开。
《三》
又到了冬天,我象一朵寂寞的花,幽幽花香弥漫散放,但我选择让她开在明媚的阴影中。
在公司的聚餐会上,我看到罗逸,面对餐桌上的肉类,皱着眉头,脸色是那么的灰黄,本来很明净的眼睛也变得灰黄,不种不详的预感由心中爬起。
我走上前去:“罗逸,你没事吧,看样子是不是身体不舒服?”我很心疼,是的,一种猝不及防的心疼。
“是的,看到肉类,我就想吐,下半天我到医院去检查。”
提心吊胆的等到第二天上班,却发现他没有来上班,同事悄悄的告诉我:“罗逸等了肝癌,而且是后期的,没救了。”
我只觉得我象失聪的聋子一般,四周的世界一片万赖寂静。我只看到同事们说话时嘴巴在蠕动,只觉浑身象给滚汤的溶浆浇遍,也不及我那时的疼楚。
在传染病区再看到他时,他已越来越瘦,眼睛不现明净,只有萧瑟和暗黄。
见到我,他的眼中流出一丝激动和悲哀,续尔是深深的无奈。
我默默的在他床边坐下来,灵魂沸腾,心如刀割,看到他象一只被剪去了翅膀的大雁,不但已飞不动,而且日渐丑陋下去。疼楚也开始疯狂的撕裂我的心。
是的,我为什么没有同情,更多是只有疼惜和伤心,他没有机会成为我旧时的人了,他要飞走,无法回头,他只能成为我生命中的另一个凄怆。
抬头忍泪,骇然看见一只灰色的蜘蛛在墙角肆无忌惮在织着它的网,灰色的网,我的心也在这网中万劫不复。大家相对无言,恐惧浸蚀了我们。
我强笑着对他说:“我会好好的爱你。”他的眼中有泪光闪烁,但他只是对我笑了笑:忘了我,一切从头再来。”
我知道我说的好好爱你,在那一刻却是那么的苍白无力,时间不对,地点不对,一切还是要错过,一切还是要消失不见。
一个月后的,下午,才四点多,天却很暗了,天和地仿佛要溶合在一起,一切都给这沉重笼罩着,我几乎看到了所有的人在中间挣扎,却无能为力。
罗逸家打来电话,他已于三点钟去世。
一个人漫无目的的游荡在街上,深秋的冷风肆虐着我的肌肤,也剐割着我的心,我从一家家的店中无意识的进去,出来,出来,再进去。然后我看到了一个酒巴,我想我需要卖醉。疯狂的尖叫,光怪陆离的灯光,颓废的红男绿女。我叫了瓶红酒,喝下去,灼烫着我的喉咙然后滋烤着我的胃,神智恍惚中,颤抖的手跌碎了酒杯,酒洒了一地,红色的,象我心中流出来的血。
生命是那么的脆弱和无常,刹那芳华,最美好的感情和最不想让它消逝的东西,总是过早的无疾而终。
流年悠悠流逝,我在我寂寞的世界中沉默不语,孤独的站在苍凉的岁月风尘中翘首回望,我知道,如今我只能一个人在尘世中奔走了,一切不可能重来,就在转眼之间。而我想,他一定在冥冥中遥遥的凝视着我,关注着我,祝福着我,并还可能承载我的一切脆弱。
于是,我泪湿满心,泪湿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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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树一菩提
清晨七点,邻居那个胖女人的叫骂声又开始响起,大致又是骂他老公昨天打麻将晚啦,儿子吃早餐磨蹭啦。我翻了一个身,没有睁开眼睛,向身边探索过去,冬情已不知去向,她是个北方城市过来的女孩子,平时在公司很沉默,如果不是她太冷漠,或许我会追她。但我又是个自由懒散的人,我喜欢随意淡泊的生活,也害怕对一个女人负终身的责任。
直到有一天,那是个情人节的晚上,我还是和旧友阿伟在酒吧胡侃一通,每年的情人节是阿伟失恋的日子,其实也谈不上失恋,只不过是阿伟送的花每年都会给女孩子退回来,然后我就听着他抱怨现在女孩子太现实。太爱虚荣。午夜的一点,我把醉酒的阿伟送回家后,走到家门口,树影幢幢中,我看到一个人蹲在那里,然后我看到她站了起来,大大的眼睛中满是泪水,她就这么看着我,慢慢地向我走来,紧紧地拽着我的手臂,失声痛哭。我犹豫了一下,把她搂在了怀里,隔着薄薄着的衣衫,淡淡的香味莹绕着我,她裸露的肩膀不停地抽动着。或许男人骨子里都有救风尘的英雄气慨,那一刻,我的心中有更多的怜惜和不舍,我抱着她,然后用嘴轻轻地掠过她的唇,她似乎是给点燃的火种,柔软的双唇如玫瑰一样吐着醉人的芳香,她只在我耳边轻轻地说:“带我走。”
那一刻,我如给盅惑一般,意识中一片混乱。我感觉,这是我人生中最美妙的一晚,心中满溢着幸福的震颤。
站在露台上看夜空,很高,很黑,只有几点繁星如钻石一般点缀了冰冷的夜空。我从她身后轻轻地抱住了她,下颔抵着她的头发。告诉她:“如果此时你想要天上的星星,你也会给你摘下来。”
她轻轻一笑:“只是此刻而已,而任何事物也只是暂时有感应,星星可以永恒,但爱情不会。所以你不必有负疚感,今夜,我只是需要温暖,而你是个能带给我温暧和依赖的人。过了明天,你还是你,我还是我。”
我一阵错愕,她钻进我怀里:“再抱我一下。然后我就要走了。”我被动地抱着她,如此美妙的胴体中,却已装着一颗枯死的心灵。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保持着一种非情人,又非朋友的关系,偶尔她会带着从菜市场买来的菜,和我一起钻进小厨房做饭,象一对小夫妻一样,然后疯狂地做爱。但她不充许我公开我们之间的事,换她的话说:“此生我不会有爱情了,所以你不必白费力气。”
象往常一样,我半咪着眼,趿着鞋皮煮早餐,然后咬着半片没有吃完的面包去赶公车。我是一名报社的记者,职业的敏感使得我喜欢在路上观察一些人,想象着他们身上或许有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
就比如,此刻坐我身边的女人,香奈儿的套装,飘逸的长发,精致的五官,但眼睛中全是落漠。我瞟了她一眼,然后把眼光放在窗外。看着林立的广告牌在不停地后退,我不禁有点茫然。
铃铃铃,手机不停地在响,我把眼光从车窗外收回来,看到那女人只把手机拿出来看了一下,然后按掉。前坐是个妇女,抱着个小孩子,那小孩子冲着我直笑,我低下头,干脆和他挤眉弄眼起来。
铃铃铃,手机又响了起来,我有点不耐烦了,想提醒一下这个女人。看到有一滴眼睛落在了她按健的手背上。我刚张的嘴又闭上了,我想到了冬情,这或许也是个有满腹心事的女人。
“有什么要帮忙吗?”
她转过头来,装着笑说:“没事,你没有用象看猴子一样的眼光看我,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
只是陌生人,我不方便多问,于是接着和前坐的小孩子挤眉弄眼。听到她扑哧地笑声:“你这人蛮有趣的,小孩子真是可爱。刚才也是我儿子打电话过来。”
我侧过身子很惊讶地问:“那你为什么不接?”
她笑了笑,接着车到站了,她优雅地起身,说了声再见。
到了报社,冬情早已在上班,她公式化地给我一个微笑。不知怎么,我的心情开始怅然起来。
吃中餐的时间,我把这些小花絮告诉了冬情,她扒完了最后一口饭,转身离去时说:“每个人都在这世上挣扎,没什么奇怪的。”
那一刻,她冷如冰霜,和昨晚的热情判如二人。我真想跳起来抓住她,大声地问她:“你呢,你对我的心有没有一丝地挣扎过?”但她只留给我一个冷漠的背影。
下班了,冬情匆匆地走了,我一个人在小餐馆内吃着索然无味的东西,突然很想吃和冬情一起做的饭,虽然大家水平都不高,但温馨而充实。
我的眼光给一个女人吸引了,具体说是给一个场景震住了,一个衣着很考究的男人把一杯水泼在了一个女人的脸上,一脸的狂怒,那个女人很平静地擦着她的脸,更多的是无声的泪水。一个小男孩子惊惶失措地看着他的父母。我站了起来,又坐了下去。
第二天,很意外,我又遇到了那个女人,一脸的憔悴,我知道她昨天也看到我了,但我感觉很尴尬,不知怎么开口。“你没事吧?”我还是忍不住问。
“我很好,谢谢。”
“有什么要帮忙的吗?”我再问。
“呵呵,你那么乐于助人?”她微笑着说:“我真没事,昨天你都看到了?”虽然她假装平静,但我分明看到一颗泪在她的内心深处开始泛滥。
我觉得我一下子失语了,目睹着她下车,消失。
回到办公室,我对冬情说了这个女人,她的脸有些苍白,一声不响地走开了。整整一天,我给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绪因扰着,人象要爆炸一般。
星期五,来了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来发寻人启事,情绪很激动,几乎歇斯底里,他对着接待他的冬情说:“不管什么样的代价,我都要把她给找回来。”
我走过去,这个男人有点面熟。他喃喃自语:“她真走了,只带了张身份证,她什么也不要。但我真的很爱她。”
冬情给他倒了杯水,然后递过来一张相片:“这是他老婆,离家了,不知生死。”
我有几秒钟说不出话来,那个女人,飘逸的长发,精致的五官。
我不想坐车,也不想吃饭,只在路上慢慢地走着,城市的街头,还是象往常一样,喧闹,世人世事一片纷杂。世上的人,明明有爱,为何要分离,世事已经太艰难,何苦要彼此伤害。
暮色渐渐苍茫,那份灰色在我心中冻洁。
家门口的那棵树下,冬情蹲在那里,象情人节那个晚上,只是她身后多了一个行李箱,她看到我,扔掉了手中那些装着菜的塑料袋,奔我而来。我有点心酸,张开了手臂紧紧地抱着她。
她泣不成声:“我以为你永远不回来了,我买了菜,想永远做饭给你吃,你还愿意收留一个一无是处,在外面流浪的女人嘛。”
我吸了吸鼻子:“你买了什么菜,我现在最想吃炸酱面,我饿死啦。“
那一晚,我才是真正幸福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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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
柔丝只是一个农家的女孩子,但她非常漂亮,脸上的水色是桃红的,辫子是又黑又亮,胸部是饱满的,笑起来有二个迷人的小酒窝。
柔丝,是她爹给她取的名字,因为她爹是个裁缝,第一次抱着自己的女儿时,他就觉得这个女孩儿,真是如水做一般,皮肤滑如丝绸,于是柔丝成了他心中最贴心的衣料。
柔丝她爹为别人做了半辈子的衣裳,那把尺子也不知留下了多少人的影子。把一个黄口稚儿量成了一个七尺男儿,多少如花女子在他的尺下慢慢韶华流逝。岁月也如一件衣裳,从新到旧,从生到死。
天还刚刚亮,柔丝就轻手轻脚地起了床,然后又轻轻地带上门。她喜欢在清早的时候,到外面去割点草,来喂她养的二只小兔子。等兔毛长长了,剪下来,可以拿到集上去给爹换点酒喝。
当她站在院中时,柔丝的心中突然痛了一下,昨天满树绯红的杏花,今天就成了一地的落红。她慢慢地蹲下,捡了一片起来,心中湿湿的感觉又涌了上来,而且渗着点点的红。抬头看了一眼天,第一缕阳光正从树缝间投射过来,柔丝忽然恍惚起来,或许本来就是这样,起风了,下雨了,花就会落,她也如那杏花而已。
村后的小溪边,柔丝把脚放在了溪水中,有点凉凉的,偶尔有小鱼游过来,嘬着柔丝细白的小腿。麻麻的。清爽的风吹了过来,拂起了四周草丛中星星点点的紫云英。柔丝叹了口气,把腿从水中抬了出来。突然听得一阵叫声:“你别动!!”
柔丝疑惑地转过头去,她看到了一个青年男子,正拿着镜头对着她。那男人在石头上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对着柔丝露出了洁白的牙齿:“你好,我是摄影爱好者,刚才抓了你几个镜头,你真是很漂亮。”
柔丝用手指指了指他的摄影机,又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然后红着脸笑了。
“我是T市C公司工作的,我叫李志高,平时喜欢摄形,这次趁着假期到乡村拍点照片,刚才看见你坐在石头上,真是很美,就忍不住拍了下来。希望你不要介意。”李志高在她的旁边坐了下来,然后在口袋中掏出了一张名片给她。
柔丝羞怯地挪了挪身子,笑着说:“那我就进了你的机子了?”李志高楞了一楞,哈哈大笑起来:“是的,你进了我的机子了,跑不了了。”说完立即顿了口。因为他看到了柔丝更红的脸,感觉自己过于唐突了。也不自然的搔了搔头。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李志高问。 “柔丝。”柔丝低着头说,声音轻如蚊子。 “柔丝?好名字,象你的人。”李志高赞赏地看着她:“今天可不可以请你当我的模特,你象一块未经雕刻的美玉。”看着她疑惑的眼神,李志高忙不迭的加了一句:“我可以给你酬金的。”
柔丝看着他期待的眼神,竟神使鬼差的说了一句:“你爱照就照吧,不过,我要回家跟我爹说一声。”
柔丝爹看着女儿领回来的青年男子,忙招呼,坐坐。他今天才发现女儿和往日有所不同,但他却说不上来。李志高也礼貌地欠身,老伯好。并向他说明了来意。
柔丝爹的话在咽喉间滚了几滚,还是咽了下去。他看着女儿变得亮晶的眼睛,他就什么反对的意见也说不出来了,就点了点头。
柔丝看到她爹点头,赶紧扭身对着李志高说:“哎,李......同志,你等一下我,我绞一下刘海成嘛?好象太长了。”
李志高笑着说:“好好!”
一会柔丝进房间拿了一面小圆镜和剪刀出来,然后坐在桌边,剪了一剪刀,然后咪着眼睛问:“爹,这样好看了吗?”柔丝爹说:“柔丝总是漂亮的。”
柔丝放下剪刀,张开眼睛不依不饶的样子说:“爹就会乱哄人。”说罢,又咪起了眼睛,拿起了剪刀,她透过头发缝看了一眼李志高,脸又红了。
小溪边,李志高一边帮她拍照,一边啧啧称赞她,说她可以上画报,柔丝的心中模糊地笑着,她好象看到了,自己的画报,连村子中也家家挂上了。
晚上的时候,李志高要告别了。柔丝的心中好象涨着一条甜蜜而欢快的大河,她的眼睛中也充满了期待。她指了指摄影机:“我都在里面了?”李志高也笑了起来:“是的,你都在里面了。待这些照片洗出来,我一定先寄一些给你看。”
柔丝又抿嘴笑了,慢慢地把李志高的笑脸关上门上。
接下来的日子,是期盼的日子,柔丝常站在那颗杏树下伸头张望,可是更多的是失落。她的寂寞就在这旷无人烟的世界中疯长,然后花开花落,从浓郁到萧黄,果子一颗颗的掉下来,如她心中的泪。
有时,她还是会提着竹篮子到小溪边割草。但更多的时候是坐在溪边发呆,那些鱼儿也好象知道了她的心事,只是围着她细白的腿转,不再来嘬她,柔丝总会叹叹气,然后提着一个空篮子,赤着脚回家。
柔丝爹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一天他笑咪咪地把柔丝叫到房中。给她一个包袄,柔丝打开一看,是一件绸缎的嫁衣,大红的,上面绣着龙凤。柔丝爹抚着那花纹,手有点粗,把丝都扎起来了。他笑着对柔丝说:“丫头,这是我花了十几天时间为你做的一件嫁衣,回头村上的张婶会带个小伙子给你瞧瞧,人家可也是文化人,高小毕业呢,如你看中了,你们再谈谈,你真要是穿上这件衣服的话,你会是村上最美的姑娘。”
柔丝接过衣服,默默地转身,把衣服放在了箱子里。
又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柔丝还是象往常一样,到溪边去洗脚,去割草。她爹也还是日复一日的帮别人做着衣裳,量来量去,高矮胖瘦,岁月是新衣裳,岁月是旧衣裳。
村里还是静静的,每天在雾霭中伸起炊烟来,在星星伸起时,响起狗吠来。
又一个春天,雨沙沙地轻扣着窗棂。柔丝的心又痛了一下,她好象清醒过来了。原来以前的胡思乱想,是多么的可笑呀。推开窗,院中的杏花还是一树绯红,她不禁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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