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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梅横笛/冷轻旋/逸尘/又/矜/亦行/佛萼/莫晓/(共搜集有30帖,此为第46帖)

(作者:;提交人:色;提交时间:2008/12/22 9:16:09)

第112届『大唐双龙传』第三轮反攻帖——寇仲反攻炎阳神功为李秀宁HX

留白.那些

回家的某日,驱车近三个小时去拜见了一个哥哥。呵,离开扬州漂泊的几年,一直在节日有接到他的电话,我却一直拒绝见面。

是的,如朋友一样的哥哥,只因为,也是他的哥,所以只彼此含笑问候,我却无法放下心结,不愿意面对面的语言。对他的怀念里,总是他的那些微笑,以及那暖暖的关怀。是的,只是关怀,别无其他。

事实上,细细碎碎地剖析‘关怀’二字的时候,一些寂静的温暖总在心底懒懒荡漾。去的路上,思绪总在这两个字里迷离飘忽。陷入其中,揣摩思忖这次哥非要见面的缘由。也许,真跟不久前接到的他的电话有关系。

记不清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早已习惯了独自呆着。喜欢在生活的周遭,以及办公室的所有角落,布满那些绿色的植物。是哦,一茬儿一茬儿的种养。不经心也无定所的我,不管身或心流浪在哪里,却总保持着对花草的挚爱。常常,觉得自己就是其中的一株。每当离开一个城市的时候,满屋子的花草通常留给下一拨房客。呵,那些房客,通常极其自愿地陷进我布置的那些世界里。

一些时候,看着那些花草或妖娆或风骨的枝叶舒展着,总觉得有好多的满足与欣喜充盈着心房。子非花痴,焉知花痴之乐?呵,记得有段日子,我都很少回卧室去睡,喜欢蜷缩在被花草包围的落地窗前的那组沙发上,喝着清茶,就着音乐。那纯白色的薄被与抱枕,常常陪伴着我,悠悠然地睡去。

跑题了,继续回到原来的主题。

每年到年底,呵,听到的话语都是同一组。对于婚姻,想来,我真的不是恐惧,只是已经忘记。每年跟老妈重复问的就是,你女儿这么精彩,你老往门外推干嘛。都说女儿是老妈的贴心小棉袄,有我陪着你,你多美啊,还总埋怨我。家,也许是自己心底唯一的一个还牵挂的地方。小爱即暖,我很留恋老妈与我的那种亲情。

08奥运期间,老妈带着天若来天津住了段日子。即时,我也电话邀请了清宝贝带着两孩子也到了天津,呵,我老妈见了后,安心了好多,说,你终于不是一个人呆着了,真好。嘿嘿,后来再见到小肥鱼与小戒指,妈乐了,说,你还有这么多弟弟妹妹啊。笑~那种安心,已没了最初那几年天天电话追踪我的忧虑。清跟我说,亲,妈妈对你真好,这种好,连我这个旁观的都感动。是啊,老妈给的爱,怕是我这辈子也无法回报的了。

内心深处,其实,觉得自己跟这个世界的距离真的很遥远。常常在凌晨时分醒来,心被电击一般地惊醒。睁眼的那一瞬,常常会忘记自己在哪里。这种孤寂,常常被自己给轻轻地一笑搁浅。呃,很清楚自己,那些过往的疼痛一探清晰如镜,如那些碎玻璃,破碎的、带有凌厉的棱角和边锋、但永远保持它的透明和简洁。

上岛咖啡。周二的下午有点冷清。如七年前,他带我第一次约见他时,蓝山与碧螺春。
哥:真的不愿意再回我们家?
某:帮我问好嫂子与丫头。
哥:你们都没再婚,七年了。他虽然跟那女孩子还在一起,但应该早已反悔。
某:哥,蓝山再不喝都凉了。要不,我把茶给你,咱俩换。
哥:这么多年,你,就没遇见自己可以喜欢的异性?
某:哥,我有个很好很好的女朋友,在济南,大学英语老师,我们关系好铁哦。
哥:晓寒,看着你,总觉得心疼。
某:哥,你看我笑的灿烂不:)
哥:晓寒,我们家对不起你。
某:哥,你听,屋里放的音乐,是不是林海的《远方的寂静》。。。

人生,时而飘渺,时而繁华,时而寂寥,时而清谧,只要我们遐思魂往其中的一些宁静的支点,已足矣。

。。。


/落梅横笛/冷轻旋/逸尘/又/矜/亦行/佛萼/莫晓/(共搜集有30帖,此为第47帖)

(作者:;提交人:五月浅熏香;提交时间:2008/12/27 23:09:06)

第113届风云游戏【左手的狂欢】第三轮剑帖:笑如春山怀沐泽
  
  矜持着距离,依稀看见你孤傲却单薄的身子晃晃悠悠着,却是一脚踩在零八年十二月的末尾上。(矜)
  十二月的天空总是蒙着一层或深或浅的灰,像可有可无的漂浮着的一些记忆。触手可及的寂寞无声的哽咽着,好想伸出手,擦拭掉你深黑的眸子里那些将落的泪。(无)
  越是相处,越是熟悉,可概念里关于你的面孔却愈发模糊。某一瞬间,真记不起究竟发生了什么。由着你怜悯地揉着我的长发,由着你轻叹着拥我入怀。心底若柳丝般,早织满了关于你的太多的故事。窗外,雨又零星飘了起来,(怜)
  昨天看书,读到一处诗词:落花如梦凄迷,麝烟微,又是夕阳潜下小楼西。思及,愁无限,消瘦尽,但有了你知我懂我陪我守着我,即便此处为足够冰冷足够纯粹的边缘极寒之地,有了这份轻微的温暖相拥,已足够美得令人窒息。灯熄了,歌起了,这已是一个作息习惯。(诗)
  十二月,刚刚还飘雨的天空,洋洋洒洒地落起鹅毛般的大雪,瞬息间洁白了这个世界。轻衫不染尘,只希望从此到彼的岁月起终里,我能洁白着来洁白着去。断没想到,或快乐或悲伤的独自的世界里,你会懒懒地出现在我的身旁。(断)
  偶尔于城市的边缘处凝视着这个城市的繁华。那些姹紫嫣红的朝霞,那轮圆满朝气的红日,那些笑语稚言的欢乐,那些甜蜜微笑牵手而过的身影,那些彼此搀扶散步在落日下的老人,未名却真挚的祝福总是荡漾在胸口而后由衷地送出。某年某月我们梦中醒来,含笑的我仅仅是飘零而过的落花,偶尔投影在你的心池里默念着遇见时的对白,眷念着一份残红却精致的相拥。我们,总是对红尘里的一份空中楼阁过于偏信而漠视寻梦的心帘。(城)
  这个清晨,推开窗户的瞬间,冰冽的寒风飘进一缕,打了个寒颤的我速度关起窗户。一些心绪恍如梦一般遥远而无绪。开到茶靡花事了,我们都可以去等待,时间,只有时间能让我们看清一切。所有的纠葛所有的是是非非所有的无绪都会在时间里沉淀,清晰。如今,真真再无那种小女儿情怀,写不出亦浪漫亦理性的句子来。说不尽的只有随时感怀的心情,只有理不清理还乱的那些关于某某某某的是非曲直。(冽)
  温情,痛苦。说过的话,忘记的承诺。为什么,总能触摸到关于你们失去理性后的那些灰色的无意识情绪?岁末了,真的想将自己缓缓的没落在烟尘里,远远地看着你们的圆满,消逝在含笑祝福的彼岸。可在启程的那一刻,在瞟你的最后一眼里,我又呆住了。(圆)
  你就那么可怜兮兮的直直地站在那里,烟火一样旋转着落寞,薄薄的笑容里,满是小心翼翼的受伤的惊恐。我忽然觉得,率真,不懂事,原来真的也是一种生性的天生武器,让人无法防备。唉,轻轻一刹,复杂的情绪里洞察到天真的无殇。到底什么是对什么又是错呢?没有准则没有异议没有答案。勉强是勉强不来的,权且把天真留给雪的世界吧,说不定哪一天,你们都会记得回头去寻找。犹如来时一样。浑然不觉一个人执拗地走在左岸的零度空间里,是否,你真能够手持属于自己独自的狂欢,而不顾那些一层层的隔在此刻与过往之间几乎透明的帷幕?(左手的狂欢)
  
  沐风而行,喜欢这四个字的。借此帖给寿星贺寿,祝生日快乐,永远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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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笑如春山贴杀:怀


/落梅横笛/冷轻旋/逸尘/又/矜/亦行/佛萼/莫晓/(共搜集有30帖,此为第48帖)

(作者:;提交人:五月浅熏香;提交时间:2008/12/27 23:11:28)

第113届风云游戏【左手的狂欢】第四轮剑帖:笑如春山云天醉
  
  流年
  情动之时,已是流年。
  沉舟侧畔千帆匆匆而过,病树前头万木却未成春。
  独立飘零,从一个路途踏上另一番征程,只是江湖如此遥不可及,身在江湖,心却落入俗世,割舍不下那炊烟袅袅盼良人晚归,柴门犬吠也都是那般熟悉。
  长相思处,红唇被清泪染得满地黄花堆积,不说憔悴,心在沧海沉浮,未老,只是成了彼岸的礁石,等三生之后重新雕刻名姓,来约下一次的邂逅与相遇。
  其实,何时曾相遇,在心头烟雨迷蒙,驿路多愁,羡慕候鸟的守望,人却成为落雁,举目而望,唯有心声阵阵,如同抚琴,没有高山流水,那知音也在梦断之都,遥望。
  会不觉一笑,拂袖长江水而去,谁的独饮不如长醉,计较便成为一种寂寞的沉默,无声。
  无声的悄然行路,在夜最深的雪夜,看寒江的老翁,一身潇洒,一身落寞。
  何时我们能一笑而过,看云淡风轻,然后洒脱的走向夕阳深处,忘红尘老去,无所牵挂,所有寂寞都可以深沉的化为杯中之物,看着日落西山,看着春去冬来,看着雪又一次覆盖脚下本就沧桑的田野,将容颜面向天空,让寒风吹面,一些寒,一些冷。
  都可以过去吧,比如生活,比如经历,比如逝去的年华。
  心动之时,已是流年。
  多感动这砰然心动的感觉,然后流下眼泪,看着外面的红尘乱世,仔细猜测这世界沉浮不同的故事,有哪一种结局是自己愿意付出所有去皈依,去相信,去信守。
  终于过去,当安静重新成为内心唯一的方式,聪明的人却信仰难得糊涂,糊涂的人却总是自作聪明,而这样的一种擦肩而过,却注定了某种失败。
  无他,一个台面一场让人感动的剧情。
  等着,等我们老去的时候,我们会相信曾经千山万水独行,原来都只是百转千回的宿命,开始和结局在某个情节之下恰到好处的重合,没有痕迹,没有落差,只有无痕的平静,像水,一泻如注,千里之外,可是君不在。
  总想让自己用守望的姿势成为你茵梦湖畔那绽放的睡莲,可是当你悄然入梦我却才浑浑噩噩的绽放,纵然风情万种,你若不在我便自我凋零吧。
  也是西风,风情不解。
  如此而已。
  心安静之后,已是流年。
  坦然一笑吧,聪明的,我们有自己的路和梦还在坚守,当月色不再,我们依然可以在黑夜之中独舞,独自流泪,谁说哭泣不是一种孤独的幸福。
  如果,我们信守内心最深处的脆弱,将年华的纹皱,看做是一种幸福的孤独。
  而孤独也好,幸福也罢,在三千白发寂寞了红尘踱步,光阴与日子就纠缠一起,阡陌纵横,好像儿时玩耍的迷宫,走进去,便沉浸其中,久久不愿意自己苏醒。怕只是怕,醒来之后黄粱一梦。其实我们都拥有婴儿的脆弱,只是江湖老了,老了白发,也老了驿路之心。
  怀念那灰色的古道,那灰色的枫桥寒钟,那灰色的平仄,都会融入水晶之杯,看着马上之人,遥感敬意,一切过去,那样从容。
  而我们依然是流年之后的凝眸,凝望着,欣慰着,为这个午后的暖微笑。
  爱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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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笑如春山贴杀:天


/落梅横笛/冷轻旋/逸尘/又/矜/亦行/佛萼/莫晓/(共搜集有30帖,此为第49帖)

(作者:;提交人:望穿秋水;提交时间:2009/1/22 23:02:07)

『114届倩女幽魂』第三轮金佛蝶血金光来(剑)

读书心得

读书习文,假以时日,点滴心得,一吐为快。

先谈谈读书,读书的目的是什么?古人有曰:获取功名,上可光宗耀祖,下可奉孝高堂,不枉为人一场。某以为,读书,为的是通世明理,如一捧书本就想做官、赚钱,起首就走错了道,即便用心良苦也未必有好结果;

须知,书读好了,功名自会来就,此时更要记得圣人修齐平治的教诲。即使功名不来,学问在己,也不是折本买卖。

知道为何而读书,就该思索如何读书。

古诗圣人杜工部有诗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常以为,能多读一些,更好,只是书太少。。。。。。

其实,未必如此:

人生有限,书海无涯,如何得尽览?若不加选择,开卷既读,以过目不忘,合页成诵为能,其实不过眼中了了,心下匆匆,应接不暇如看场中美色,一眼而过,有何益处?
故而,读书贵不在多而在精。
四书五经,二十四史,句句都读,便是呆子;
汉魏六朝,三唐两宋,家家都学,便是蠢才。

“文选烂,秀才半”之说,是指好书中要再精选细读,不可无所不诵;例如一部《史记》,一百三十篇,面面俱到则为书痴。
窃以为《项羽本纪》为最佳;而其中又以《钜鹿之战》、《鸿门宴》、《垓下之会》为最妙。反复诵读,可欣可泣,在此数段。
夫子读《周易》,不知翻阅几千遍,苏轼读《阿房宫赋》至四鼓而不倦,皆为典范耳。

精义,书不厌精,微言精义,愈探愈出,愈研愈入,愈往而不知道其所穷。读书讲究学问,即学和问,如果单是有学无问,读书万卷也不过一书虫。

有自己的见地,特解;俗话说:“尽信书,不如无书。”须知书中有书,书外有书。不能依样画瓢,生搬硬套,为书本、古人所束缚,而失去自己的主张,应知乎情理,做到心空明而理圆湛。

谈完读书再说说习文,亦分四点分享:

文章要以实义为重。自古好文章,无非即景即情,得事得理;因此,文,要切于实用;义,必出于己意,倘若处处引经论典,断章取义,尽拾他人余唾,则堕为不入流的旁道。

写文,作诗,贵在命题,也就是为文章立意。

题高则诗文高,杜诗、韩文,为何高绝千古?其命题,即高踞百尺楼上,有伤亡国之《哀江头》、《哀王孙》;前后出寨诸篇:《新婚别》、《无家别》、《垂老别》乃悲戍役,《新安吏》、《潼关吏》、《石壕吏》三吏为忧民苦;
《北征》、《洗兵马》《喜复国》,望太平也。忧国忧民,悲喜之情跃然纸上;题如此,其诗自然痛入心骨!故其诗,信当时、传后世;千人传唱,视为瑰壁。

当然,柳词婉约,苏词豪放,或英伟俊拔、或春融淡泊,或笔下无尘埃气的清澈,人各有思,亦各有所爱。

精研字句。欲写好诗文,需惜文怜字,爱之如子,文章是改出来的,为文须千斟万酌,以求一是,再三更改,无伤。又如谱写音律,需用心编排,方可赏心悦目;故,可以终岁不作,也不可一字漫写苟吟。

文章要有真情独见,风骨雅致,要自树旗帜。为文则直撸血性、作诗则自写性情、不拘一格,不为古人所锢,不为今人所绊,不人云亦云,不听令嘱于商官。作主子文章不书奴才文字。

言致此处忽显词穷,深感自身浅见陋识,却愚钝癫狂,不如就此搁笔吧。


/落梅横笛/冷轻旋/逸尘/又/矜/亦行/佛萼/莫晓/(共搜集有30帖,此为第50帖)

(作者:;提交人:望穿秋水;提交时间:2009/1/22 23:09:20)

『114届倩女幽魂』第四轮变刺司马三娘蹋春归(刺)

落基山脉,群山连绵,一到冬天就被冰雪所覆盖,肆虐的寒风在山谷中呼啸,生灵植被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所有动物都深藏洞穴,保存着它们微弱的体温。
一群顽强的生命却依然出没于这片山地,它们用更为尖厉的啸叫撕裂寒风,刺破苍穹,声音回荡在山谷和小镇上,让人听了不寒而栗。
落基山苍狼,已经在这群山脉中生存了数百年,它们对抗着恶劣的气候,团结在一起,形成一个庞大的群体,在这里繁衍生存了下来。
每一只雄性苍狼都在恶劣的环境锤炼下,成长为体形高大健壮,齿爪锋利如刀的猛兽,它们能轻易的撕开猎物的咽喉,嚼碎猎物的头骨,坚硬的厚皮使它们能在荆棘中飞奔而过却毫发无伤,甚至连丛林虎一类大型猫科动物都会被落基山苍狼群捕杀。
镇上的教堂,主楼高高的尖顶带着明显的哥特式建筑风格,教堂内外被两层院子所包裹,外面大院很宽敞,环绕着教堂主楼,只有两米高的院墙,前后开两扇大铁门;内院在 人们一进入教堂外院,仰头观望即可感受到神明的仁慈和光芒。
在小镇上,孩子们都是从大人嘴里听说过山里的狼如何凶残,留在幼小心灵最初的恐惧仅仅是偶尔能在冬天的夜晚,坐在暖和的炉子旁听到那些长长的嚎叫声。
狼来了!”自从十岁的克扎从父亲嘴里听到这个词以后,他就有个任务,看好四岁的妹妹,不让她到处跑,妈妈告诉他,现在小镇上经常有狼出没,已经有好几家人的孩子被狼叼走了。
狼群象是有意报复,频繁的袭击着小镇,叼走鸡鸭,咬死猪狗,对人也疯狂进攻。
男人们怒不可遏,纷纷带上猎犬和刀枪,上山去寻找,但是一无所获。
一次,镇上一个最英勇的猎人带着他心爱的猎犬,进山里去了整整一天一夜,回来时候满身鲜血,奄奄一息,它的爱犬却没有回来,原来他们被一头身形巨大,凶猛无比的公狼所袭击,猎犬被咬死了,他侥幸拣了条命回来,而那匹成年公狼只被他砍断了一条尾巴。
从大人们紧皱的眉头和严肃的神情看来,克扎感到一定有很严重的事情发生。
这之后六年当中,镇上猎人们和它遭遇过很多次,领教了它的凶猛和狡猾,猎人们的猎犬被它咬死无数,而它每次都能全身而退。有关秃尾巴狼王的故事越来越多了,几乎家喻户晓。
一天,猎人们终于将它堵在一个山崖处,和它在一起的还有十余只公狼和一只母狼,猎人们把它们逼到断崖上,这十几只狼最后疯狂的想突围,但是都被猎人的利箭长刀所杀,而这头公狼和那只母狼一起跳下了悬崖。
虽然没有看见狼尸,猎人们还是以为它死了,事后小镇里也安静了两年。看来,果然是群狼无首了。
两年后一个寒冷的冬夜,人们正在睡梦中,突然,一阵熟悉的嚎叫声让镇上的猎人们惊醒过来。
老弱妇孺则留在家里,门窗紧闭,默默祈祷。
“ 狼王复活了。”有人说,“它根本就没死!”另外一个猎人断然道。所有的人知道,最后的决战快要来临了,为了今后的生存,人类和狼类要作最后的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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