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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群杀[那些花儿]第二轮评委评文(共搜集有7帖,此为第16帖)

(作者:小蜗牛;提交人:wind;提交时间:2010/1/4 14:53:43)

贪狼二轮评 [评]贪狼星君

首先说一句抱歉,第一轮没有过来评文,实在是抽不开身。明年就要毕业,一堆事情要处理,本来这轮也打算放弃,但是既然应承了就要尽职,何况还担着主席的头衔。不过,这次的评文可能会简单得多,大家多担待着。

01
文字稍微欠一点,最后点名那段没有必要。几个人物性格不明显,没有出彩的镜头。即使只是序章,如果不能瞬间抓住读者,便不能算成功。

打分:4.5

02
“如今已经灰飞烟灭在另一个世界里了”,逻辑。巩志强为什么不先在QQ上做一个确认而执意要去找鲁雅楠呢?中间两人的对话感染力不够,我感觉不到生死之恋。

打分:4.7

03
文字很优美。行文更像是散文,通篇不停用细节逐渐勾勒出整个故事。套用阿紫的故事则给结局定下了基调,以喜写悲,可谓匠心巧具。不过,情节的合理性上还需一笔交代。

打分:6.8

04
用双重视角写出了人的两面,生活正是在平淡中度过。还好没有越轨。

打分:6.4

05

用鞋作影子,贯穿了全文。结构上需要有所侧重。

打分:6.5

06
没怎么明白,最后的结尾是想说鬼怪?全文,铺陈过了点,中心还能凝练。

打分:6.1

07
很平的一篇文,没有什么起伏,建议作者在层次渲染上多加注意。

打分:4.9

08
写景文?全文似乎都只为了突出老妪这个形象,但我也看不出这个有什么特别之处。如果是想些永恒和短暂这样的中心,不如把最后的人名拉出来做一组对比,也不至于出现尴尬的点名了。

打分:4.5

09
我强烈反对用‘慰安妇’这个词进行打趣,作者请注意!总体来说,是个不错的小说,张驰得道。爱情和友情的对决,结尾一波三折。

打分:6.7


10
行文很流畅,朴实的文字下暗藏了婉转的感情。作者需要的是对新意的挖掘,而不是老套地写一个单恋的故事。

打分:5.7

11
很舒服的文章,看着不累。揭示了亲情和爱情,最后也留够了意味。不过,男主角的性格前后很不一致。

打分:6.7


12
人物关系有点复杂,可能是我没有读前文的关系吧?文章环环相扣,不过还是希望作者定下一个主旨,文章的某些次要部分次要人物就可以略写。

打分:5.9

13
哲理性很强的文章,但如果用小说要求来看,情节上略显单薄。锦衣在外,更需添一份内涵。

打分:5.5

14
文字平实偏淡,我没读懂云的补丁的意思。喝酒和果汁没看出作者的用意,是想说明为了情人的改变?

打分:5。1

15
作者何必要花大笔墨去写会议场景呢?如果想要表示今昔之别,也不用在旁支上插太多。

打分:5.9


16
最后我想拥抱好于握手。全文虽然定调在20年后,不过读着很像70年代的文章,样板戏文做足了,可我们更想看贴近现实的文章。

打分:5.0

17
一场看似完美的戏文,可人物的性格呢?怎么男女主角都是双重性格啊。女主角是太单纯了还是原来就对男主角有意思呢?

打分:4.7



第四届群杀[那些花儿]第二轮评委评文(共搜集有7帖,此为第17帖)

(作者:小蜗牛;提交人:wind;提交时间:2010/1/4 14:59:21)

[评]学士第二轮参评杀贴逐个评

序章(贴杀:刘冰冰)

北方的五月,正是春回大地、花草初绽的时节,位于黑龙江省南部,松花江南岸的宾县兴华中学傍依在一座小山的脚下,处处洋溢着春天的活力。

兴华中学建校时间不是很长,但因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山林掩映的幽雅环境而闻名遐迩,许多家长慕其严谨的治学风格和雄厚的师资力量而送子女就读,而学生们也因江湖盛传的(?)加入兴华,尽兴豪华的神秘氛围而吸引,纷至沓来的人们,满心欢喜地不顾及高额学费,(像)挤破门槛一样,希望成为这所学校的佼佼子(形容出类拔萃,不同一般。此处用不当,后面看进来不全是好学生。)。

报道、入学,面对两岸青山啼不住(“两岸青山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见于李白《朝发白帝城》,这是李白在流放途中遇赦而返所作,能表达内心欢喜的应该是“轻舟已过万重山”而不是前句,“啼”,猿悲鸣也,上下句有转折。所以用词句作“惬意”的定语不当。)的惬意与乐团演出的队列的惊叹,让所有新生在步入会场时都兴奋不已,热烈的红绸带,气宇轩昂的鼓手象陆战军(哪个陆战军的打扮像鼓手?哪个学校的鼓手像陆战军?)一样壮观,甚至所有学生连自己都是一名军人(病句),担负着神圣的使命了。

使命终于落到了每个人的头上。(什么使命?)学校毕竟是学校,等人们从开学仪式的热闹非凡清醒之后,面对的便是垛成小山一样的学习资料和繁重的作业了。

班长郝大志是老师钦点的,大概是看上他老实忠厚的面孔和诚恳奉从命令的态度吧。老师说:口号就是命令,能让学生们象统一了血脉一样顺从下来,并不单单是简单的做法,于是大志的口号就是全校喊的最响亮的。这不,上课铃一响,正在读日文的大志感觉到一个高大的黑影进了教室,就站起来(这处不是细节。),以高亢的声音喊:起立!老师好!可他没有听到同学们齐刷刷跟着起立的声音,更没有声声附和,又急又脑(恼)地向前一看(这个表情来得又急又快,不合逻辑。),原来是何志清站在讲台前,叉着双臂,憋不住地笑,等到大志醒悟过来,全般的笑声鸣鸦般(鸣鸦形容笑声很少见,太过诡异了吧?)哄堂而起。

这时李梅清脆的声音渗透到笑声中,让大家的情绪略微收了回来,只听到李梅带有不满地说,班长偶尔出点问题,看你们兴奋的找不到北了,今天的数学课改到明天上,这节课上自习。说着,眼睛瞄(瞄:眼睛迅速地注视,迅速地看。用在此处表达效果不好,建议用“瞥”或“横”)了下何志清,哀怨复杂,还有一些不屑。

讲台上的何志清清了清嗓子,故作镇定地说,谢谢李梅同学,你不提醒,我还忘记了正事,数学课最近已经欠下很多了,学校最近要给我们换个新老师来(这样的学校还叫师资力量雄厚?),你们猜猜是谁?

新老师是个男的,一定要个子很高的。夏柳尖细的声音总是直接冲入人们的耳膜。

嘿!夏柳,还想着组织舞会呢,您那1:75(?)的个头我们带不动,就开始遥盼新老师了,夏柳,下流……下流……夏柳,舞会之王啊!

文平,你,你才下流!你以为你每天架着个球天天东颠西跑就是运动健将了,你靠着家在这里,就顺风顺水地以为这学校就是你家的天下,随便你侮辱那个,告诉你,我从来就不怕恶人,想和我斗你就继续走着,我和你斗到底!

这时,教室里象惊了马(群)一样,排(拍)桌子的,(、)跺脚的声音震耳欲聋,朱磊提高了的声音在其中混杂着,斗啊,斗啊,斗成冻柿子不用咱捏才好吃!

更大的起哄声音散发开来,机器轰鸣一样,鼎沸的声音惹得旁边教室的人们纷纷跑出来看个究竟。

动静越闹越大发,等到文校长闻声跑过来,教室门口已经聚集了数白(百)人,想管的老师也挤不进去,想看热闹的学生却抢在第一线,抓新闻一样,猎物在,狗仔就兴奋(一看就知道是外行,比喻不恰当,所谓的狗仔队是专攻的八卦消息和小道的娱乐新闻记者。)。

文校长气得脸都成了紫色的(猪肝色更贴切,紫色意面广,还得继续解释。),才把人们轰散,挤进教室一看,学生们到安静下来,一个个爬(趴)在桌子上装成读书的模样,虔诚认真却留着一条缝等看下面的发作。

校长转了一圈,心有城府地什么人也没有问(看到“心有城府”作修饰语很不舒坦。):只对班长说:郝大志,点名,看你们看是否到齐,然后把学生名册送到我办公室里来。

班长(感到)莫名其妙(不能单独作谓语部分),到(倒)也没有违抗,逐一点起名来:

何志清、李梅、夏柳、

文平、朱磊、冷然然、魏明晓、孙立莉、黎彬

、席春秋、孟春、符阳平、李秀荣、何丽

、黄晨、章凡、鲁雅楠、段落落、宋九月

、丁昭成、宋清辉、巩志强、单鹏举、刘笑笑

、刘冰冰、原尘飞、王娜、远溪、田荣

、云静、马慧平、李漠、

聂红庆、佟佳佳

、侯春波、郑美美、陈庆宾、金洁、那娜雅

、张晓洁、徐灵飞、冯鸿雁、梁羽、申涛……(小说是文学艺术形式,该详略得当。)

[评]学士观点如下:

1、作者可能用的是拼音输入,以致出现一些错字,这些倒情有可原。但出现病句、形容词修饰不当等就不好解释了。

2、文不喜平。小说该是有经过、高潮的,这篇序章可能是连载的一部分,但也需要勾人眼球的内容存在,通篇平平淡淡,无关痛痒,所以作者没能很好地驾驭小说的结构,是失败的。

3、作为文学艺术的一种体裁,小说该是有一点内涵的。本评不反对题材反映一些边缘状态的人物命运,但是还需要一定的深度或者故事传奇性。

本评综合该文表现评分:5.2分。

命运与杀人(贴杀巩志强)

单鹏举,这个鲁雅楠曾经铭心刻骨爱过的男人。如今已经灰飞烟灭在(到)另一个世界里了。

也许世尘(生造词,有意延宕,写手是诗人?)会淡化那张(定语不当,能与“容颜”搭配?)曾经熟悉的(还是不当,尘世能有几张熟悉的脸庞?胡锦涛还是布什?)容颜,也许流年会模糊曾经明亮的双眸。但,也许鲁雅楠一生都走不出这个男人的影子。(主语呢?是男人,还是男人的影子?)丝丝溶入了她的血液,点点滴滴都进入她的肌肤。单鹏举让她从此失去了爱的能力(她对单鹏举的爱也是失去能力的?语言表达有问题。)。

她每天都在回忆他们在一起的一千两百多天的日日夜夜和点点滴滴。每天晚上她甚至重复着他们做爱的每个细节(语出惊人又语焉不详,莫名其妙。重复回忆?)。她似乎能听到他的喘息,她能感受到在他耳边说的甜言蜜语,她甚至依然能体验到他进入后让她痴迷的快感和高潮。她就这样依然在他爱的抚慰下入睡(不写还好,一写就显得太不专业了,以后写这类文字还是慎重出笔。)。

周日的中午,鲁雅楠才起来洗漱一番。单鹏举离开这个世界已经快一年了。朋友亲人的劝慰和关怀也没能让她从痛苦中走出来。她自己也觉得再这样下去,周围的人都会被她弄得发疯。于是,在朋友面前她假装逐渐开朗起来。可是回到家,她还是走不出他的世界。双休是她最难熬的日子了。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待人他在多远的未来,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我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这是单鹏举最爱唱得那首歌,只要在家的日子,鲁雅楠都会听。(这段孙姐姐的《遇见》有何重要的意义?)

一杯牛奶,几片面包就是她的早餐加午餐。坐在电脑前的鲁雅楠打开了一年未上线的QQ,QQ上有单鹏举的号,那是他们高中时期的爱情小屋(笑,早尝禁果。)。单鹏举就是在这里对她表达的爱。睹物思人,鲁雅楠的眼泪止不住又掉下来了。

突然,一个企鹅头像不停的跳动着,鹏鹏,是单鹏举的头像在跳动。鲁雅楠突然(假如是因为单鹏举的头像跳动而眩晕,就不突然了。)一阵眩晕,握鼠标的手不停地抖动。好不容易点开,一行紫色的小字映入眼帘:楠楠,我回来了。

是他,真的是他!鲁雅楠抑制不住的激动,手指下意识的将QQ界面放大到全屏状态。

她看着他的签名档:这一生为你在此画地为牢。

鹏鹏,你真是我的鹏鹏?(此处及以后,都缺乏必要的引语符号。)

楠楠,我没吓到你吧?

不会,不会,哪怕你来自地狱,我都不怕,只要你在,我不要你离开,不要,不要......

鲁雅楠的泪水汹涌而出,生怕转眼这个企鹅就成了灰色。

不会,楠楠,我不会离开你的。只要你想我了,你就来这里找我,这里依然是我们爱的小屋。我爱你,楠楠。

鲁雅楠发疯的(似的)拿起电话给同是同学的(语言不简洁)巩志强,志强,你快过来,单鹏举回来了,他回来了。

雅楠你冷静点,有话慢慢说,别紧张。(应该灵活运用标点助语气。)

巩志强听鲁雅楠哭哭啼啼的把话说完,雅楠你一定又是一晚上没睡好,出现幻觉了。我和孙立莉马上过来好吗?

不,不要,你不是也有鹏举的QQ吗?你马上上QQ,看看,他是不是在线。

巩志强说,我还是过来吧,雅楠,怎么可能呢?你等着,我马上过来。

鲁雅楠回到电脑前,看着鹏鹏的企鹅又在闪动。又出现一行紫色的字色(?),楠楠,你要开心,我的爱永远会陪伴你的。

她的心又开始被他的话浸泡的(得)酥软起来,鹏鹏,抱抱我,抱抱我......

对话框出现了一个鲜红的嘴唇和一个拥抱的小人。QQ慢慢的变成了灰色。

鹏鹏,你别走,你别走......

(当)巩志强破门而入的时候,鲁雅楠已经口吐白沫的倒在地上了(分成两个单句阅读会更舒服点。)。

电脑里楠楠和鹏鹏的对话框占满了整个屏,那个红唇似乎在低(滴)着血,巩志强惊呆了。

(未完待续)

[评]学士观点如下:

1、情节还是勾人眼球的——“做爱”、死而复生的悬念,一个满足人的阅读欲望,一个满足人的好奇心理。

2、在语言和细节上有待琢磨,离成功塑造一个相思成疾的爱情花痴还有段距离。

3、主题莫名其妙,未见文章中之所表达。

4、希望待续的章节能注意这些问题,本评期待离奇又在接受之中的故事。

本评综合该文表现评分:6.8分

爱你深过最深之水

她不知道为什么父亲要替她取这样的一个名字:宋九月。而她出生于宾县某个严寒凛冽的冬日,跟九月毫无瓜葛。

她常想,他是为纪念某件事或祭奠一生中最要紧的时光,再或者,只是不肯为生性凉薄的女儿浪费脑筋。

也许正如鲁雅楠讲过的:我们注定得不到人生中第一个男人的爱。既然如此,第二第三又如何?

1

除非有大变故,否则人生很像圆周率,明日复明日,差池几毫厘。

公司,人人都当宋九月身植无数小宇宙,噼啪噼啪一路,从客户到老总样样搞定,却不知回到家里,她只觉得满心落魄凄凉,巴不得牛鬼蛇神请回家,好过孤单守望天明。

来去匆忙的人充斥着这所钢筋城市,而这城市洪流里,她只看见一人,依旧瘦,下巴有隐约的青迹。一个人散漫到衣服上见了褶子,证明他没有被很好的照料,在被生活抽打的益渐麻木。那人在街对面停下来,左右张望,她拼尽气力想将身体靠前,头颈拔高。可是他只是四面看顾,点烟,然后从路中间的栅栏里穿了过去。

不过一瞬,不过三米远,不过咫尺天涯。她掌掴自己:醒来醒来,宋九月,自小母丧父走,天生地养,一样活的风生水起,你经的起任何。

面颊生疼,她笑一笑,走进游戏厅,玩转盘机,老虎狮子猴子,每盘押满,每局皆输。一旁人提醒:唉,你不能这样赌,怎可能放水到让你局局有狮子可抓?她充耳不闻,手按下去,键啪啪的响,心里却像有雨水声一齐啪啪下来敲落灯花。

她忽然很想喝水,很多的水,足够把自己溺毙在里面。

钱包空空,拿银行卡打手机查余额给老板听,她的外表足够诚实,老板继续上分,她继续玩。打电话找鲁雅楠,只为她送钱来赎她。鲁雅楠是她高中起的死党,自始至终不曾丢弃她的人,只她一个。

鲁雅楠怒目而视:宋九月,你这个疯子,总共多少?

老板代答:四千七。

鲁雅楠砸下钱拉她出门,走路如同旋风。她说宋九月,你居然干这种事,抽烟无妨,又添酗酒,现在倒好,打算当个烂赌鬼了是不是?

她笑:鲁雅楠小姐,感谢你今日为我赎身,我会当牛做马报答你恩惠。

鲁雅楠定定的看住她:出了什么事?

总是这样,轻易被看透。她学她叹气,学她撩头发,然后学她抿起嘴角笑:我看见他了,萧羽泰,已经老了。

忽然的,她控制不住四肢百骸,癫痫一样抽动起来,再忍不了,蹲下去,眼泪疯涌。

2

二十岁以前宋九月一直是乖戾的孩子。功课差,听力差,与周围人有沟通障碍。除了画画和沉默,她几乎可以被忽略。

人生中经历的重大事件,母亲难产,带着肚子里的男婴死掉,她被死去的母亲抛弃,父亲在母亲死去当日不知所踪,她被活着的人二度抛弃。祖母处长至十六岁,祖母病逝。她还是孑然。所以她开始认为,活着是件奢侈的事情。

如果活着是件奢侈的事,那么遇见,是不是浮生里唯一值得记住的。

往事总是纷沓而至。

那个下午她经过转角楼梯,迎面遇见他。

高,瘦,头埋的很低,下颚抵到锁骨,半长的发遮住眼。来不及让路,他直直撞过来,眼睛里的锐气和脸上的颓废只一下就钻进她心里。有片刻的恍惚,觉得不知道该把自己放到哪里才好。回头的时候刚好看到他的背影穿过灯光,进入到一片阴影里面。

很快她又看到他,就在美术课上。他滔滔不绝的讲,那张生动起来时时微笑的脸,让她想,是不是方才看到的那双眼睛和眼睛里深渊一样的黑暗,都只是她的错觉。

工笔和素描都是她的强项,一日课上,他讲油画技巧,她偷偷在下面画侍女图,少顷又翻金庸的天龙八部,信笔勾勒一女子出来,荆钗布衣,眼珠漆黑如点墨,手小脚小。冷不丁

抬头,对上他的眼,他瞥到书名问画的可是阿朱?

她摇头,在旁边注明阿紫二字。他踱到后面去,经过时再问:阿紫爱华服爱英雄,怎会做荆钗布衣打扮?

她再次提笔写:不容。

她是真的喜欢阿紫,而他,姓萧峰的萧。

他说每次看到她,都一如初见时的惊,那双眼水光潋滟,黑白分明的瞳孔中间有他可以得到的安宁和一尾鱼的幻影。他在她害怕一个人的时候,成功的引诱了她到他的世界中去。

她渐渐学会微笑,学会礼貌的示意,学会融入他周围的人群中去。那些人冷漠,偏执,骨子里有些恃才傲物的不羁。他们每天裹在颜色各异的衣服里素面行走,模糊不清的面孔和表情,像一群智力被开发到极限的小兽。

而后她成了他的尾巴,他在的场合她都在,微笑着,关注着,他的脸色好起来,忧伤的东西在缓缓褪去。

他会说:宋丫头你今天真是面目可憎,穿一身黑,布料是用来做棉衣的,你居然在夏末就穿出来。

或者:九月不要吃冰淇淋啦,你这么小,还边走路边啃,自己就像一只快要融化掉的冰淇淋,

她大笑着扑上他的背:你走掉吧,走掉好了。

遇见是最老土的情节,所以他们的爱情落入俗套。

3

他有处郊区的房子,在那里,有温暖的二米五宽的大床,淡菰红的窗帘和床罩,暗枣色的无漆柚木家具和窗外的一片青翠春光。打开门,就可以大口的呼吸。

没遇见他,她不能平静安好的过日子,遇见他,却也是在劫难逃。所以,她吸那些被天然树木过滤过的空气,也吸烟,吸毒一样的吸烟。

她有了变化,很多方面的,有时会专注的看不知是谁的故事,那样专注的坐着,脸上亦是极专注的神情。然后眼泪不易察觉的,就出来了。

他揽过她来,拿唇去亲那颗眼泪,一个冰凉,一个温热。她乖巧的倚着他,问:如果有一天我不见了,你会怎样?

他说:我也许会找你,到处找你。也许,会当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片刻之后,他又说:如果你走了,我心里再无爱情。

他这样说,她的心无端刮起一阵凉风。

她不再上课,他阻挡不了她堕落,就好象阻挡不了她的爱情一样。

隔一个白天,他过来一次,每次都捎她爱吃的零食。经常是她还在睡,她假寐,不耐烦的把后背给他对着,他轻笑一下,揶揄自己的笑,取根烟点上。

很少在家里掌灶,他过来的时候往往她还在做前期准备工作,一把菜要洗很久才能干净,切菜是细致活,她得用比别人三五倍的时间才能弄好。所以他每次来看见的都是她在很大力的剁那些鸡鸭或者鱼肉,似乎有深仇大恨。

他来了,她把眼睛眯成一条缝,说,你帮我把围裙解下来吧?他明知道她话里的暗语,却故意作糊涂状。

穿着吧,我去看电视了。她气死了高她两个头的他,踮起脚给他一记爆栗然后苦着脸蹂躏自己为数不多的头发。他笑到岔气,打横抱起她放到沙发上去,她踢他摇晃着两只油腻的手来摸他的头发:诶,不必打赭哩,酷到毙。

菜炒到一半,她会进到厨房来从背后搂住他,低声唤他的名字,声音百转千回语调缠绵甜蜜极尽温柔之能事。

他会带她去吃营养餐,她象征性的只吃一点,皱眉说饱了,他哄她,挑些精髓出来,说你吃完这些明天可以吃你喜欢的。

那我要明天要吃两个,不,三个汉堡。他素来排斥汉堡,毫无营养的垃圾食品,但拗她不过。她的眼睛立刻一亮,把盘子碗统统拉到面前埋头大嚼。他一边看她的吃相一边想她可真是个孩子。

他睁开眼,天色暧昧不明。

她的脸从他眼皮底下突然冒出来,鼻尖上几粒雀斑的颜色越来越淡,胚胎消失掉,它们也打算一同匿迹。

我们出去吃早饭?她讨好的,拿鼻头蹭他下巴的绒毛。

我想睡,你自己去。他闭起眼,数1。2。3。

数到3,她擎着潮红的小脸跳上来,滚倒在他身上。

她在他怀里轻如无物,双目紧闭。他忽然想起来她的画,演戏一般的说:这些刀头上酚命的勾当,我的确过得厌了。在塞外草原中驰马鹰,纵犬逐兔,从此无牵挂,当真开心得多。阿朱,我在塞外,你来瞧我不瞧?

她粉面如花,低声回他:你驰马打猎,我便放牛放羊。

她当了自己是阿紫,而他,不过是姓萧。

4

终于患得患失。

她每天问一次,爱不爱我。他从微笑,皱眉,挪开眼神,叹气,到走开。

入秋天气乍寒,她要看海。他冒着大雨陪她在海边兜来逛去,牺牲掉价格不菲的外套。

半夜,她说要喝啤酒,并且绝不去酒店喝,他跑去敲开商店的门丢下买一箱易拉罐的钱,只为拿走其中的八罐跟她坐在路边全数喝完。

他竟然肯这样,那么,他说爱她的罢?

慢慢的,她觉得他的好罄竹难书起来。而他为她做的事,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会逐一温习。可梦里她会泪流满面。只有在梦里,她才愿意承认,他已是别人的男人。

她从他那里搬出来,没有毕业证,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他本打算替她付房租,她翻白眼,扔回去,似乎这样,他们的关系就只是朋友而非别的什么。他可以来攻城掠地似的碰她的任何东西,砸她新买的杯子,睡她的床,跟她做爱,但绝对不会有房门的钥匙。她是叫他知道,无论如何,我都是自己的。

晚些时候,看到有人发的一番感慨:现在的女孩子,聪明的聪明得要死,蠢的又蠢得要命。共同点就是自我感觉好好。成批量的被男性玩弄,还自觉与众不同高人一等。好像在讲,你们被玩的是贪食蛇,我玩的可是斗智斗勇的扫雷哦。

她更加心慌气喘,外面偌大红尘,风猎猎,歌淫淫,管谙谙,一番繁华景色,不见得没人待见他,内里看似不闻时事的他的妻,稳坐钓鱼台。那么她,算什么?

她想,她这二十几载,无非都用来泡了一杯满茶,是好是赖,总需要有人喝上几口。茶冷了,人也就旧成一件镶了金线花团锦簇却磨起了细细毛边而后又蒙了尘的老式缎子棉袄了。人老袄旧的那天,他还会对她好么?这老,又到底是多少几年光景?

或者,他不过是拿有数的精力和付出换她这无限却又短暂的青春罢了。

5

他离开身边的几天,她不断打电话给他,说很多的话,很大声的笑,撒娇,逗他开心,要求他带使她惊奇的礼物回来送给她。

他果真带礼物回来的时候,却发现门怎样都敲不开,打她的电话,里面有个人一遍遍的重复着歉意:sorry,您所拨打的用户已欠费停机。他慌了,找了开锁匠来,门开了,她不在,带走的只有全部的杂志和几件他买给她的衣服。疯了一样的把电话打到她朋友处,一律是:她没来过电话,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他靠在门上,再发不出任何声音。她问过他;如果有一天我不见了,你会怎样?

彼时,她在另一个城市的旅馆里生了病,委顿着,一只接一只的抽烟,那些烟雾弥漫着,后面是他的脸。他给她衣食无忧的日子却又保全她的面子。他曾使得她在那个陌生的城市里愉快的生活,他说:如果你走了,我心里再无爱情。

有很多想要接近的渴望。

假设我们真的能触碰到彼此,我愿意,吻你的唇。爱你深过最深之水。

你推开我的时候,我会哭。

她将自己裹在旧的印花被面里,终于哭出声音。

[评]学士观点如下:

1、一个令本评徜徉其间的故事,文笔很美,有种张力,美的让本评愿意追逐九月去堕落。

2、爱情是个古老的话题,题材、情节重复是爱情话题的惯例,但这篇文字却不落窠臼,对爱情的评论不多,却能激发每个人都想拿自己爱情来比较的欲望。记得有篇类似的小说《给我一支烟》,堕落中又不失爱情的欲望,爱情如鸦片——是现代爱情的一种尴尬。

3、很好结构了一段故事,小说的要素具备,又能把平淡几乎可以遗忘的爱情表现得值得一观,可见作者驾驭文字和安排情节的能力。

本评综合该文表现评分:9.2分。

熊掌与鱼(帖杀:段落落)

熊掌与鱼

1、

李漠最近有点烦,她越来越觉得她的男人不可救要(药)。

一个厌倦了感情的女人的背后,往往是一个不成功的男人(这是什么逻辑?)。丁昭成,曾和李漠一个公司的小职员,大献殷勤千方百计辛苦追求李漠之后方才成的正果(修饰状语重复)。李漠开始只是考虑这个男人面嫩(恁)老实,会像鲜花一样的(再读读还是有问题的修饰)一辈子捧着她,她也不会受罪,不想七八年之后,却渐渐发觉自己当初的想法是错的。

昭成出身名校,和他一起毕业的许多朋友都已经住上大房子,开着跑车,只有他,五六十平的房子一直不换,天天挤公交地铁,穿梭在这个城市奔波劳碌(病句,要用标点隔开呀)。

每次看到昭成的朋友,李漠的心就会狠狠失重一次,跌得七昏(荤)八素的。

“没钱,没能耐,不会讨人欢心(不是见他一辈子捧着她才跟他好的?逻辑问题。),只会像头牛一样的过日子,只会省钱,住便宜房子,没意思透了,跟着他一点前途都没。”每次见到闺蜜段落落,李漠会像怨妇一样(这样的女人本来就是怨妇,何来和**一样?)诉苦。

“那你不离婚,跟着他干嘛?”段落落打趣。

“嘻嘻,不是没找到好的么,找到了马上换。”李漠也笑着打趣(她拿谁开玩笑?)。

“漠漠,要我说你,昭成这样的男人不错了,为人又诚实,人品又好,你们俩生活安定,又不缺吃少穿的,你最应该最安心才是,嘿嘿,做人不要贪心。”女友无奈得(修饰语还是有问题。)教训她。

李漠和昭成结婚已届七年(书面语句啊。要是一碗素米粥里发现一颗来历不明的肉粒,你觉得这粥怎么样?本评会觉得心里不舒服。)。貌似传说中的七年之痒正悄悄的爬上李漠的心头。(啥子是七年之痒哦,跟女人的例假一样,少不了的?笑!)

“婚姻一点激情都没有,像个黑洞,不断的吸着人的精气神,七年了,是不是到了痒的时候了?”李漠有时候常这样胡思乱想(知道自己是胡思乱想就别想了。貌似是作者灵机一动的评论语,不妙)。

2、

“昭成,穿那件白色的上装!”昭成出门,李漠看着昭成的背影大叫。

“哦。”昭成听见娇妻叫唤,木讷的(还是修饰语的问题)回来换衣服。一边换一边小声嘟哝,“总是让我穿白色上装。烦。”

李漠一直有个喜欢男人穿白色上装的怪癖。李漠一直没有对昭成说过,秘密的根源是黎彬,因为黎彬最喜欢穿白色。所以她也喜欢男人穿白色,穿上白色上装的昭成,有时候会被她想象成黎彬,她保持着一种半幻想的状态跟黎彬聊天,跟黎彬牵手,跟黎彬亲吻,跟黎彬上床(又是一个不成功的花痴)。

黎彬是李漠的高中同学,又潇洒又挺拔,那背影一直是李漠注视的对象,李漠觉得黎彬也喜欢自己,因为当一群男生在走廊聊天的时候,李漠常常觉到黎彬的视线跃过教室的门,偷偷注视坐在第一排的她。

临毕业那天,同班一群人偷偷找个空房间开了舞会,晚上回去的时候,宿舍的大门已经关闭,任怎么叫也没有人出来开。无奈大家只能从铁门上爬进去,李漠那天正好穿了紧身的短裙子。

一行人陆陆续续从门上爬了过去,只有李漠在对面发愁,她没法蹬铁栏杆,也没法蹬门栓(实在不是讲故事的高手,情节穿帮得厉害)。

“来,我来帮你。”

啊,是黎彬。李漠后面只剩下了一个黎彬。

就那天晚上,黎彬用肩膀扛着李漠,把他(她)从门上拖了上去,李漠把着门,费力的(地)片(这个体姿很费解,片烤鸭。)开腿,从那扇门上跨了过去,即使那样,状况也够糟糕:黎彬一直在她的下面(不是在上面拖么?),李漠觉得自己在黎彬的注视下,走光走了个正着。

从那天起,黎彬手的那种触感(没看到手摸的痕迹)就一直留在李漠的腿上,麻苏苏的感觉,像电流一样过遍全身,那种感觉李漠有时候做梦都会梦到。她觉得,她是打上黎彬的烙印了,所以她也要在每个她接触的男人身上,打上黎彬的烙印,这样她才会舒服(花痴得离谱了,不能接受。)。

“要是我能在人潮人海(又是米粥中的肉粒)中,有那么一天,一回头就看见黎彬,该有多好。”李漠知道,自己一直在想黎彬,那种想不止是见面那样简单,而是激情。激情就像一颗茁壮的大树一样,向外无限地延展着各种可能性的翠绿的枝条。

可是,当一个女人在渴望激情的时候,你就要小心了。

3、

“激情是什么样的呢?”

“昭成是温吞水,我和他之间从来就不会有激情!还是黎彬,哦,黎彬……”李漠在恨恨(作何解喽?)。

黎彬,高中毕业后,两人便去了不同的大学,那段暧昧没有发展成感情,李漠想,若黎彬不讲爱,她死也不会对他讲,因为怕拒绝,怕那份骄傲无处藏身(这个花痴不寻常。有逻辑问题。)。

“或许我这辈子都遇不上他了吧。”

“不,一辈子长着呢,一切皆有可能(李宁?笑!)。”

李漠时常这样矛盾。

4

“你好,我和黄总提前有预约。”

李漠从座位上起来倒水,觉得站在前台那个背影眼熟得紧。那背影多么像黎彬,看侧脸,更象,不会认错么?绝对不会,是他,就是他。

“李漠!”

“黎彬!”

两个人几乎同时叫了起来,黎彬绅士的对前台小姐笑了笑,然后站下来(这个体姿也难懂。)跟李漠说话。

“好久不见,好巧。”(笑,这是要摆开阵势聊天了,之前先招呼好前台小姐的情绪。)

“是啊,好巧!”

李漠有些激动,手脚甚至不知道放哪里好(脚自然是站在地上的,不是去倒水么?)。还好黎彬很快的就去了老总办公室。(阵势摆开了,冲突的,没有!)临去的时候要了她的联系方式,说随后跟她叙旧,为什么不可能轻易遇上的事,确让她碰上了,李漠笃定了认定(花痴病又上来了。),这是她和他的缘份。

5

咖啡馆有两层,黎彬贴心(?),选了靠窗的位置。李漠在柔软的长条沙发里把自己安顿(连家也搬来了?)下来。长沙发是布艺的,上面绣着大朵大朵的白茶花还放有厚厚的靠垫。看了一遍菜单,两个人最后要了乌龙茶。用来盛乌龙茶的杯子是小小透明的玻璃杯。李漠稍稍伏下身子,盯着绛红鲜艳的汤水看,一边看一边和黎彬说着话。

“真是巧,要不是最近和你们公司有业务往来,我还见不到你呢。”黎彬坐定了(这个体姿也是要质疑一下的,原来他干啥去了?)便笑着看李漠。

“自从高中毕业,我也一直没有见过你呢。”李漠也道(花痴突然冷漠了,一直幻想跟别人亲热的她现在咋成死人了?)。

从高中生活到毕业分配。李漠和黎彬你来我往,谈兴颇丰(浓)。时间就那么飞逝(?),当二人从咖啡馆里出来的时候,天色已尽黄昏,黎彬和李漠东张西望的过马路,一辆汽车在身边疾驰而过,“李漠!”黎彬猛然一把拽她,使她整个人都倒了过来一下栽到他怀里。

“看看,小心一些!”

“唔,多亏你!”李漠突然绯红(啊,啊,啊)了脸,看也不敢看黎彬,她又想起当初黎彬托着她的腿爬大门那一幕,那种接触即刺激又危险。黎彬的怀里磁性温暖,李漠觉得和昭成比起来不知道要好多少。

“那,我走了。”李漠转身,觉得夕阳刺目(黄昏啦!)。

“李漠!”

“什么?”李漠回头,用亮晶晶的眼睛看他。

“哦,没什么,再见。”黎彬欲言又止。

6

“嘟。。。。。。”

正在办公室,黎彬的短信铃声突兀的(地)响起。他拿起手机,一条短信从显示屏上蹦出来,“黎彬,今天晚上能不能陪我去喝酒,过去年代,不见不散。”黎彬看完短信,把手机放在桌子上,皱了皱眉头(何解?)。

那个酒吧的名字叫“过去年代”。李漠常常觉得那酒吧有种旧上海的气息(上海大世界?旧上海是什么样的?),霓虹灯闪烁,光线昏暗,里面的空气暧昧嘈杂,茶色玻璃茶几放置在两个长条沙发间。茶几上放着蜡烛,还有色子。台上有男女歌手陶醉的唱歌,疯狂舞蹈,女子身上的银色亮片在暗夜里熠熠闪光。一众客人里,喝酒的喝酒,掷色子的掷色子(这暧昧啥?跟破城隍庙的烂赌摊一样。)。

黎彬进来的时候,李漠正坐在角落里喝酒。看到黎彬只远远的招手,示意他过去(多余了。)。黎彬看到李漠,有些呆。她换了一身黑色紧身衣,和上次的端庄样子判若两人(本评不禁地想,这次要作荡妇了。笑!)。黎彬坐在她旁边,看她一个人喝酒,桌子上摆着林立的酒瓶子。

“黎彬,来,喝酒!”李漠把刚开封的酒瓶往黎彬身边推。

“李漠,你不能再喝了,你看你喝了这么多。”

“黎彬,你说你当年是不是喜欢我?”李漠不答话,却冒出来这么一句。

“呵呵,李漠,你喝多了吧,怎么想起当年的事来了?”黎彬用手扶着李漠肩膀,关切道。

“不,我没醉!你知道,当年我也喜欢你阿。”李漠说完,就趁着酒意,用手搂着黎彬的脖子,把脸凑上去,贴着黎彬的脸。

黎彬有一分钟没敢动,心里狂跳着。听到一个女人这么意乱情迷的说话,他甚至也想出手拥抱她,可是,最后,他还是没有动。

“李漠,时间不早了,咱们回吧!”(刚来就走呀?)听到一个女人这么意乱情迷的说话,他甚至也想出手拥抱她,可是,最后,他还是没有动。(重复。)

黎彬将李漠送上出租,叮嘱司机把她送回家,想着李漠,心生烦闷,烦闷倒不是因为后悔,过了这许多年,他早已不是小孩子,因他嗅到了李漠那种危险的情绪,他理当自控。

7

“李漠,这周末有空么,去我家吃晚饭吧,我老婆烧菜很赞的。”第二天,黎彬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给李漠打电话。

“老婆?他已经有了老婆!”李漠觉得自己丢人丢大了,看见这个人以后便只顾着想这个人,而且趁着酒意胡言乱语,完全没有想过他是否结婚了,是否有了家庭。

“恩,当然好啊,到时候一定去。”李漠想还好黎彬没有面对面的邀请,否则自己面子上如何过的去。

8

黎彬的房子是新起的楼层,7楼。李漠按响门铃之后,一个女子出来应门。长和黑的头发,安静、清爽、笑容亲和。李漠觉得那女子笑的时候,她身后的整个屋子就笼罩在一片光芒之中(观音现身了。不评了,再标红就忒显刻薄了。)。一室的灯光温暖宁馨,在柔和的灯光下,桌子上已经摆满了丰盛的菜肴。

“李漠,我这临时赶工,你们先吃。那就是你嫂子夏柳,你们认识认识。”黎彬没有出来,却隔着一扇门冲着李漠大声的喊了那么多。

“呵,这个人是工作狂,习惯没法改。工作做不完没不会先吃饭,咱们先吃。”黎彬的妻子夏柳道很热情的将李漠按到了餐桌旁。

菜是素淡的菜,鱼是清汤的鱼,因为李漠口味较重,虽然整座菜清淡可口,但李漠看来却稍显无味。

“唉,他这个人胃不好吃不了油腻的东西也不能多放盐。你这第一次来,真是有些抱歉了。”夏柳似乎察觉到李漠的口味不同,开口向她解释。

两个女人在一起总是更容易找到话题。没吃完一顿饭便好像已经熟稔的差不多了。两人就坐在桌旁边吃边聊,一起等着黎彬。夏柳边聊天边把吃剩的鱼小心地拣出来,一根一根的挑刺。李漠在边上瞪大眼睛看着,夏柳看她好奇,便道,“呵呵,鱼是黎彬最爱吃的,几乎每天都做。不过鱼刺需要一点点剔出来他才会吃。”

夏柳有一搭没一搭的讲着她的丈夫,李漠便听着。从夏柳的话里李漠听到许多另一个样子的黎彬:这个男人从来没有下过厨房,口味却挑剔的紧;从来不洗衣服却要求衣服笔挺如新;从来不会理财,总是连自己钱包里有多少钱都不太清楚,并且工作烦闷时还老爱无故发脾气。。。。在另一个妻子的讲述里,以前那个带着光环的黎彬一点点地坠落下来,砸到人间,她一下子才意识到她从没有真切的看过这个男人,也从没了解过他。在这个称职的妻子的口中,她看到了那个男人优秀外表下的平凡的真实。

“既然他有这样多毛病,你还对他这样好,可不能那么惯男人。。。”李漠笑着开玩笑。

“呵,妹妹说玩笑话呢,我从来没想过这些。过日子就是琐碎的事情,凡事不能苛求。哪有十全十美的男人。你看我这样说他,其实不见外地说,他爱我,不管有多少毛病,他人还是能干的,这就行了。“

“你又和李漠说我坏话呢?“黎彬从工作室里钻出头来,笑着向他的妻子道。

“没有啊,我只是跟你的老同学揭露你最真实的底啊。”夏柳看着黎彬吃饭,俏皮的笑。

吃完饭,黎彬和夏柳送李漠出来,替李漠在巷口拦了一台出租。李漠钻进车子,摇下车窗跟他们夫妇告别,“黎彬、夏柳,谢谢你们晚上的款待。”

她轻轻的摇着手,像是在告别另一个世界。

9

“婚姻是鱼,激情是熊掌。鱼可以天天吃,熊掌却不能。”这是李漠后来经常用来教育闺密段落落的话。

“行啊漠漠,你现在能耐了啊,反过来开始教育我了,说话还跟老和尚似地。”段落落瞪她。

李漠常常在想,如果熊掌和鱼不能兼得的时候,或者聪明的女子都能选择鱼。熊掌是幻梦,而鱼是生活。

“要是天天吃熊掌,那会怎么样?”段落落追着问。

“呃。。。那肯定你的小荷包瘦的跟非洲难民一样,最终连救济都得找不到了呗。”李漠眼睛亮晶晶地开着玩笑,段落落听了哈哈大笑。

李漠把昭成的白色上装悄悄收起了一部分,换上了深色系的西装。李漠想,啊,昭成在公司做个部门经理,他那肤色还是穿深色的衣服更干练,更能压人。

有时候李漠也会想起昭成的好处来。

比如昭成会在打雷的夜里整夜搂着她睡,比如昭成会在夜里起来给她盖被子,比如除了她昭成从没喜欢过旁的女子,比如当她哭的时候昭成会温柔拍她的肩,让她静静的在他怀里哭个够。

[评]学士观点如下:

1、看得出作者极力想讲好一个故事,解释自己的爱情观。但主题和文章表达有点不匹配,鱼和熊掌都是孟子笔下至美的,而丁君和黎君都是有这样那样的缺陷。

2、大量歧义的病句、不够严谨的修饰语、松散有失逻辑的情节、傻瓜式的心里刻画等都是这篇文字的硬伤,

本评综合该文表现评分:5.8分。

火来,我在灰烬中等你(贴杀徐灵飞)

何丽喜欢绣花鞋,她像古时画上的仕女,纤足上总是不断变换着不同颜色不同花式软底平跟的绣花鞋。她并不抵制时装,但她只选棉布和丝绸的,而鞋子,她只穿绣花鞋。下巴尖削的脸庞再配一双或浓艳或素雅的绣花鞋倒是很相衬。在心里,她从来不认同街上那些追逐潮流的女子有着怎样的花容月貌。

何丽自小跟外公长大,外公曾是宾县有名的鞋匠,尤其擅长做绣花鞋。他自己都算不清为多少达官显贵家的女子量身(脚,做鞋量别人家小姐的身干吗?)定做过鞋子。那便意味着,他那双做鞋的手曾经握过无数或长或短或肥或纤弱的秀足。这些不同的女子穿着出自一人手艺的绣花鞋,演译(演绎)着属于自己的千姿百态。可是,他自己的女儿,何丽的母亲,那个最喜欢穿着不同绣花鞋的曾经是宾县绝色的女子,却在何丽刚出生的那一刻就去世了,她是怀着爱与不甘走的,与她相恋的男人——何丽从未谋面的父亲,背着外公(,)和母亲进行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之后,莫明其妙地失踪了。

母亲把何丽留给了外公。何丽对母亲没有印象也没有感情(还是有感情地。)。小时候,她最经常看到的只是外公时常整理母亲的东西,尤其是那一双又一双的绣花鞋。这些千姿百态的绣花鞋便构成了何丽对母亲唯一的念想。有时候,它们似乎可以代替母亲这个名词。

那是因为,何丽也喜欢绣花鞋。她时常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溜进外公收藏母亲东西的那个大房间,一次又一次地把自己雪白的脚伸进那些鞋子,那些鞋子里的脚慢慢从儿童长成少女(病句),月光之下,这双脚纤细饱满而又成熟,飞进一朵一朵不同颜色的鞋子里,它们暗暗为她收藏着一个个成长的秘密。此刻,她屏(摒)住呼吸,生怕惊扰了那个从未谋面的与她有着血缘之亲的旧鞋主人。她相信,绣花鞋是有灵魂的。

小时候,何丽一直很喜欢外公的手艺,也喜欢躲在布帘子后看人们试穿那些鞋子时露出的心满意足的笑容。高中毕业后,尽管她的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学习也很拼命,但她没有象丁朝阳、李梅、夏柳那样考进人人羡慕的最高学府,或象马慧平这类粗线条的女孩子那样急于找一份工作糊口。何丽象她的母亲,尽管家境不是很优裕,却也养尊处优。她才不屑上那个大学呢,当然,更不屑和一些粗蠢的气味(?病句加病态心理)合着为争一口饭而头破血流。她早就想好了,那便是央求外公教给她做绣花鞋的手艺。外公看着这个相依为命的宝贝外孙女,仿如看到当年也是如此娇艳的女儿,他没有理由拒绝。临了,仿如不经意的,他提醒何丽绣花鞋自古阴气太盛,而喜欢穿绣花鞋的女子向来福浅命薄。何丽说她不信邪。

可是,外公却在何丽刚要接手鞋店的时候猝不及防地去世了,留下这百年的鞋店给何丽。店铺在外公在世前生意已每况愈下,现在的年轻人谁还穿这过时得掉牙的绣花鞋呢?门庭若市的场面再也不会出现。

何丽全然不管这些,她穿着母亲的一双绣着白蝴蝶的绣花鞋送走了外公,整理店铺,重新开张了这间鞋店。

她象是不明白似的,(评也不明白)那些外公留下的、母亲的那些绣花鞋,它们老了,甚至比外公还老,因为母亲的早逝,它们便随了母亲的离去而失去了魂灵,如今,连活生生的外公也走了。它们真的不能不比外公更旧更老,仿如隔世一般。可是,夜深人静之时,何丽还是喜欢如从前那样,偷偷溜进(外公都挂了,现在悄悄为哪般?)母亲的房间,把脚伸进那一双双母亲的鞋子里。只有伸进这些鞋子里,她才能排却内心里刻骨的孤独。鞋子套进之后,一瞬间仿如有了生命,它们的魂灵重新回到这个房子里,此刻,她仿佛开始认识这些鞋子的旧主人——她的母亲,她散发着那种栽种在深宅大院名门闺阁里幽兰似的暗香,赋在这些鞋子上,缓缓地给自己的女儿讲述着陈年旧章节里的故事。

哀婉,忧怨。

何丽就这样穿着母亲的绣花鞋打理她的鞋店,不管生意好不好。她请了乡间几个妇人帮她纳鞋底,自己则负责整个鞋子样式的设计和鞋面布料的挑选,而鞋面的绣工却从不假手于人。有时候,她会放那几个纳鞋工在店里看店,她们中有位是她中学同学徐灵飞,徐灵飞性格明朗,是她唯一一位最亲近的中学同学。尽管,徐灵飞会经常在她面前谈论以前的哪位同学现在怎么样了。但她从来不搭话,任由她说下去。这却不妨碍她对她的信任。她要出门的时候就把店交给她。那时候,她穿上绸衣布裤,将脚套进母亲那双大红缎面的绣花鞋,游走在天南海北的山水间,象一朵世外的妖花一样,妩媚出尘。她跟她们说她是出门去选布料。事实上,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何要离家出门,仿如一尾沉在水底太久的鱼,因为厌倦水底无氧的生活要露出水面喘气似的。

也许,骨子里,她也有着如她父亲那般放浪天涯的底色罢。又或者,潜意识中,她希望哪里可以找到她的身世也未可知呢。

每一次回来,她倒是真的带回一些布料(?怎么让评的思路衔接?)。那一块一块的布料经过她的精心挑选,倒也象倾进了她的灵气,没有市面上普通布料的奢华,却有股令人无法说出的意象。而这些用她挑选的布料做出的鞋子,鞋面上精致的绣样,全都带着一股妖气,森冷阴郁,美艳无比(这样的鞋子谁穿?)。

这样,她的生意居然慢慢好了起来。

这不是一个怀旧的时代,而何丽的绣花鞋,却把小小的宾县的怀旧之风推上顶峰。那些追逐怀旧时尚的女子全都象一只只花蝴蝶似的,穿梭在她的店铺里,为每一双鞋的艳美折服婉叹。

巩志强就是在这个时候迈进她的店铺的。

挎着他的手臂的,居然是段落落,而不是楚嫣然。

他们一起要为新娘挑选一双绣花鞋。也就是说,段落落,连这位中学里嗓门最大最不淑女的女人,也开始要穿她亲手制作的绣花鞋了。可是,为什么她的新郎会是巩志强?

她向他俩要了天价,为了一双鞋。但是,巩志强却毫不犹豫地把定金放下。他付钱的样子让何丽在夜里仔细地回味咀嚼。他把脸朝着段落落,却把眼光给何丽,准确地说,是给何丽的脚,和她脚上那双母亲的绣花鞋。他的眼中有太多的话。为什么这双隐居在城市之隅的脚,直到今日才被自己注意?为什么同样是一双绣花鞋,却只有这个女人,这个曾经应该是离自己最近的女人,才穿得出那份妖凛,那份娇羞,那份妩媚,那份犹怜。他递钱的样子有点心不在焉,钱放在何丽的手心,手却迟迟没有离开。那一瞬间,何丽也恍惚。(逻辑问题,乱了。)

段落落似乎有点不乐意,气哼哼地走到门外板着脸。巩志强随即离去。

夜里,她拿出巩志强随钱塞入她手心的一张纸。那是一双鞋样设计图,鞋面是两只交颈鸳鸯藏在一片荷叶下。画面雅致雍容,尤其是那两只鸳鸯,就象即将游出水面(鸳鸯在水底?)。

重新相逢(?),巩志强几乎天天来看他订做的鞋子。每次都随身携带一支笔,在他的图纸上涂涂画画。因此,他的这双鞋就显得特别难于完工。每一次修改都有一份惊喜,每一份惊喜都让两双眼睛相视而笑,每一次笑容都印在对方的心里打转回旋千万般的念想。

他笑着说,这两只鸳鸯是不是太顽皮了些,加点水痕吧,比较有情绪。她点头不语,双手却在绣棚上飞针走线;红色的滚边太俗了罢,换了同色系的粉绿兴许好些,马上拆线穿线,当真惊世骇俗起来了。

两个人的头离得越来越近,近得差点象那两只交颈鸳鸯了(脖子还够长)。你知道吗,古代这绣花鞋为何要叫弓鞋呢?他们有时候全然不管这双鞋何时完工了,开始谈起鞋的历史来。何丽含笑看着巩志强,似是鼓励他说下去。于是他便得意地在她面前侃侃而谈起来。其实弓鞋又称蹻底弓鞋,清代流行于西安、兰州、山西一带,鞋跟很高,鞋尖常饰上鸡嘴凤头状,样子好看但行走时极不方便,远没有你做的好看舒服罢。他看着何丽的脚调侃,狡猾的样子,是何丽喜欢的。尽管他从没有握过她的脚,但她知道,从重逢开始,他的眼光就没有稍离过她的脚,男人脸女人脚,很神圣的。她知道。

取鞋的时候,还是巩志强独自来的。他端详着自己设计的、何丽亲手绣出的绣花鞋,蹲在何丽面前,第一次握住她的脚把鞋套上去,微笑着,看着她的脚不语,叹气。何丽没有任何扎挣,不是吗?鞋子是那么合脚,就象是为她订做、为她设计的。这双精致的鞋,它的尺寸,怎么可能配得上他的新娘、段落落那双大脚呢?

可是,段落落真的是他的未婚妻了,不是吗?他们即将成婚。

何丽哽咽。早在蒙昧(这个形容词用的有问题)的年龄就相识了,为什么直到今日方可再次重逢?直到今日他才把眼光给她?才把那十只如蝶般在琴键上翻飞的手指放进她温软的手心?何丽抱住自己的脚,那双穿着他亲自设计的他们花了很多心血精心缝制的绣花鞋的脚,它才是一只急欲逃走的蝶。她开始迫切思念她的母亲,从来没有人告诉她,爱一个人的感觉是怎么样的?当初母亲为什么会因为爱一个人而甘受世人遗弃之苦?包括父亲的爱。她为她的爱情丢掉了生命。此刻,她是多么羡慕她的母亲又是多么理解她的母亲。即便可能失去生命,母亲终究有过一场真切的、轰轰烈烈的爱情,那个男人,她的父亲,他曾经真正属于过她的母亲。哪怕,只是生命中一段短暂时光。

他开始不间断地来到她的店铺,在深夜,在没有人的时候。他紧紧抱着她的脚,神情落寞地亲吻着她的绣花鞋。而她,想到他即将成为别人的新郎,就泪流满面,就心痛不已。

天气越来越闷热,而巩志强来得越来越少了,即便来了也很少言语。

何丽是个聪慧的女子。心里即使有着千般苦万般痛也是决不说出口的。兴许他腻了,何不做一个放生他的女人呢?只是,她开始对她的顾客挑刺起来。此前,她对她的顾客从来不挑剔,胖也好瘦也罢,从来与她无关。可是现在,她开始挑剔。那些稍微有点肉感的脚在她眼中全都象极了段落落的肥脚,这是她不能容忍的。她是一个隐忍的女子,她对顾客的挑剔从不表现在脸上,却在夜深人静之时,呆呆地看着她亲手缝制设计的绣花鞋心疼不已。她心里,一直把这些精美绝伦的鞋子,看成是她的女儿一样,如今她开始为它们即将被一些粗蠢的脚糟蹋而哀伤。

七夕,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巩志强选在这个日子和段落落完婚。婚礼非常豪华,几乎是宾县近几年来最盛大隆重的一场婚礼了。新娘并没有穿绣花鞋,她要求巩志强动用全城999辆三轮自行车披红挂彩,车上一一放着聘礼,一辆锃亮的宝马载着新郎新娘领头游城一圈以示庆贺。直到一场大火阻挡了队伍的前进,那是一场有史以来宾县最大的火,火光中,巩志强似乎看到一名年轻的女子,身着大红的旗袍大红的绣花鞋含笑站在火中,很快被烈火吞蚀。

数日之后,徐灵飞约巩志强出来,交给他一双绣花鞋。除了这双鞋,何丽和她的那些鞋子统统化为灰烬。

[评]学士观点如下:

1、语言是比较讲究的,故事情节也是够离奇地。

2、语言上的细节问题有待改进,还有一些奇怪地句子让评有点头昏。评问作者。巩志强咋了?为什么不跟心爱的何丽好,这是啥子年代?解释不清楚,严重逻辑问题让文章失色。

本评综合该文表现评分:6.4分。

暗香之莫离(贴杀[那]何丽)

暗香之莫离

列车穿山越岭,一路南下。

窗外绿意渐浓。视线里越发多的是连绵起伏的青山。山脚下层叠的,仿佛是初学作画的孩童,由于笔力不稳,行至中间力道不继,又加纸质不平,突地像两旁滑去,造就了依势而筑的梯田。几户人家伶仃地点缀于其中。幸好不远处支出几杈虬枝,零星的粉红带来了稀稀疏疏的暖意。

不知为何,何丽此时突然想到了人面桃花。

从收到那封奇怪的伊妹儿的时候,何丽的心突然就像有只小虫子在上面啃咬。起先不觉得怎么样,只是窸窸窣窣的酸麻,后来好比有人拉了锯子,来回不断地磨,一钝一钝的,这才感觉密密匝匝的痛沁了上来。

这么多年了,原来该记住的从来没有被忘记过。

小镇,在夕阳的笼罩下,宛如一阕瘦瘦的婉约词,每一点温暖都在那些雕刻有木花的老屋中跳腾着。半掩的窗户旁,仿佛还站着等待归人的痴人。

曾从三楼的阁楼往外看,整个小镇尽收眼底。此时只有一弯明月挂在暗蓝的天空,连丝丝风声都清楚入耳。点点明灭的灯光从各家小屋里透出,让人感到如此贴近的温暖。

小镇依势而建,像个口往东置的葫芦。西边地势开阔,渐渐聚集幢幢的屋栋,尤其显眼的是间杂期中(其中)的祖屋,土木结构,虽然几百年的历史斑驳了上面的雕梁画栋,剥落的木屑、残留的刻痕,无处不是在向人喃喃低语着。低语着,旧时的月色,独立小径的荒凉。可是,站在门前坑洼不平,颜色泛黄的石级上,才感觉到许多东西,喧嚣着,叫嚷着,要从那两扇气势开阔的门缝里拥挤出来。

它的生命从来没有寂灭。

甚至等待着更汹涌的卷土重来。

“这小镇有几百年的历史呢。丽丽,你会很喜欢这里的。”身边的男生高出何丽一个头。那晚风并不大,只是能吹动他额前细碎的头发。他的头发天生的好啊,黑亮润泽,绵密柔顺。让人忍不住想到一望无际的草原。据说有这样发质的人内敛情长……其实他不算英俊。只是……只是很耐看。特别是他笑起来的时候,总是嘴角先扯出一个漫不经心的弧度,眼睛里却难有笑意,反倒让人看到碎了一地的清清冷冷的月光。

是什么时候溺毙在这月光中的呢?这样想着,心底一软,终究没有反驳出口。

只依稀记得那一晚的空气中浮着淡淡的玉兰花的清香,窗子是镂空的,颇具古意。屋里简单的几样屋什,都被他的奶奶擦洗得纤尘不染,发出闪亮的光泽来。

街道的宽窄依然和十八年前差不多,只是两旁多了青砖红瓦的建筑,一个个铺面整洁亮堂,竟为这个古朴的小镇带来了现代商业气息。

昔日来的时候是正午。街上拥挤着各色小摊,有吆喝各种小吃的,有卖绣花鞋垫绣花衣服的、有陈列出琳琅满目银质饰品的……即使不买,也可以看个够。当时同来的同学们都惊讶了,这简直就是一个世外桃源嘛!

这是他的老家啊。何丽慢慢的走着,心里百味杂成。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两旁屋里射出的灯光,暖暖得渲染出来一方空间。城里的灯光,只会让自己有置身孤岛之感,即使照到的地方比这里大。

没想到十八年后自己会再次回来。是的,回来!原来,这早就是心里的家了,只是没来得及说出口而已。

恍惚梦中。东坡十年一梦,看着小轩窗里对镜梳妆的容颜,只有泪千行。好在自己还找得到他的家,不用面对梦醒来后,明月夜、短松冈的怅惘与疼痛。千山暮雪,从此只影的痛,说不出,却能横亘整个时空。

何丽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喜欢诗啊词的,那时全班喜欢的都是小虎队或是各色明星。也不是不喜欢热播的武侠剧,也觉得机灵狡黠的黄蓉的良人就应该是敦厚侠义的靖哥哥,甚至里面的主题歌也可以和同学们熟练的疯唱。可是,更多的时候喜欢一个人躲起来看这些书。有时候也不看什么,只是喜欢拿着那些让自己感动过的,翻过无数遍、记得丝毫不爽的细节,一边晒着太阳,一边深深的痴迷着。

可是他的突然闯入,不仅破解了她的秘密,还打破了她长久以来的习惯。

他懂得很多东西。他悄悄陪她看诗词小说,在疲倦时硬要她听他弹吉他,没想到平时沉默寡言的他竟可以把《光辉岁月》弹得那么好。

他是高二时才插班进来的。听说老家在僻远的小镇。可是他的舅舅家很有钱,把他接来如自己儿子一样养……关于他的消息,之前总会零零碎碎通过各种渠道传到何丽的耳中。特别是有同学看到过他拿着个袖珍型古鼎后。

和他走近后,才知道原来很多都不是表面上的那样……

也许,只有这样的小镇才能还原事物本来的面貌吧。

其实当时是有想过在这儿过一辈子的。

坐在转角处的食馆里。

名字还是原来的那个。老板也没变,只是微微发福了,本来就是个圆脸,不显老,可行动处还是留下岁月的痕迹。铺面扩了不少,看得出这几年的生活应该不错。

老板还是很热情,何丽突然很感动,顺便就和老板拉拉杂杂的谈了起来。老板是个快人快语的人,从小镇的发展说到了自家的家事,其中自然扯到隔壁邻舍某家某人怎么样,停下来的时候难免一番感叹。

原来,真的物是人非。

记得高三的最后几周,空气都是烦闷压抑的。

何丽正被面前的题烦着,突然觉得面颊上传来凉凉的触感。眼角处飞快的闪过一丝光亮,就像流星隐于天际时那长长的、淡淡的尾巴。

就是那天晚上,何丽见到了“传说”中的玉鼎。小巧精致,几朵灵动的祥云上盘着两条龙,龙身极尽腾跃之态,云遮雾掩,栩栩如生。那玉鼎通共不过一个男生的拳头大小,而带给何丽的震撼绝对比当初看《核舟记》时来得大。整个小鼎在月光下莹莹发出温润的光泽,不免想起古书上说的良玉生烟来。虽然不知道它具体的价值,心里隐约知道必是倾国倾城的了。

就是在那样的震撼下,才刨根问底,问出了小镇。才答应和他一起回小镇领略风土人情、奇闻异事的。为了掩饰羞怯,又约上佟佳佳、黄晨、侯春波和云静等几个人同行。

老板是个能说会道的人,每件事情都能讲得很细致。有时还参点自己或别人的议论进去。这样也不觉得无聊,时间倒显走得快了。

何丽静静地听着,觉得自己一生似乎都没有此刻般悠闲过。从断绝来,后,只字不曾收到,除了前几天出现在伊妹儿中的那几句话。

十八年的岁月在刻意忽视中走得悄无声息,即使保持得再好,身材也不可避免的走样了。

有什么办法呢,自己的一生是被设计好的。上大学,工作,结婚,育子……过上安逸富贵的生活,而且至少要在父母看得到的时间与范围内。太多的变故与未知会让亲人们恐惧,这是他们所坚决不容许发生的。

可是,真正的原因是自己的无知与胆怯。

也有少年的心性,那种游戏的心性多多少少是带了一点在里面的。

认识到这一点后,何丽无时无刻不在痛恨自己。自己也是那种自私虚伪的人,可笑的是之前还一直以为自己和别人是有所不同的。

当初那个受伤的背影,总像噩梦一样纠缠着自己。仿佛一只狼,骄傲被心碎打败。茫茫的雪地上,那个蜷缩的背影毅然走远,只剩下一行孤独的脚印,在雪地里,历历在目。

“姑娘这么晚了不找个旅社住一晚?”好心的老板提醒道。

“我有个朋友呆会要去见一见。只是……他有事,可能要十二点左右才回来吧。”何丽又想起那封伊妹儿和那伊妹儿上的那句话。

“陪君醉笑三千场。”是自己说的,是在他用手在她肩上丈量许久后心疼的说“丽,你的肩膀好窄.”之后,自己说的。

一晃眼已十多年了。街道虽然还是原来的布局,可是更加斑驳深刻,苍老枯瘦。青石板堆砌的巷道更显得惨白冷寂,连穹音都飘渺。所以一部分已改换柏油路了。

“不计离殇”。在她冲口而出的片刻后,他深深地笑着说道。

不计离殇!

何丽无意识地看着眼前袅袅升起的雾气。

是刚换来的杯子,一闻就是上好的碧螺春。之前那还没来得及好好品尝的是茉莉花茶,打翻后老板反倒解释说那是孙女买的,刚好只剩最后一袋了。

这老板真是个好人。

何丽用手按了按它,感觉它还在。也许只有这样的地方,这样的人,才有那些只存在故事里的美好。

他那所谓的舅舅是否会想到,他机关算尽,玉鼎却早就被他给了她。那玉鼎上记载的故事都被他细细说与她听过。有的地方太奇太玄,自己当时也只是一笑了之。

可是七年前的一个黄昏,却由不得自己不信。原来岁月、贪婪、自私并没有把那些传说信仰、灵性给侵吞。它们只不过以另一种形态活了下来。

那个黄昏,老公照旧没回来吃饭。趁孩子由他奶奶接去玩,何丽难得的翻起曾经的老照片。正在感伤时心底突然传来一阵闷痛,有如一波一波的海浪,之后是空空的,尤如在那里放了很久的东西,一瞬间不在了。可是因为在的时间太长了,已经和皮肉站在一起,甚至充当了内脏的功能,这样反倒像心脏那个位置空空的了。

那晚,玉鼎红了整整一夜。

有什么东西,是永远的失去了。

所以,刚刚老板的话,不过是再次验证而已。清楚的不会再迷惑,骗自己的不过是等待今天。

不见不散……不见不散。

“……骨灰……早就不在了……”

那一晚,老板后来回忆,那姑娘一看就是有心事的人。

“……镇里的人信奉许多事和物,可能就有点像你们说的宗教吧。可又不单是哪一种,也不是佛教。比如陈家吧,就是沿前面小道走几步左拐不远的那家。他家的屋子很有历史了,听说祖先是还有皇帝时的大户人家,后来不知道什么缘故来了这里,和当地一家摆夷族的人家接了姻亲。那摆夷族的忌讳可多了。可惜到他这一代,父母早早就去了,只剩他和奶奶相依为命。他也是争气的孩子,肯用功学习,高中时被他远房亲戚接去,听说是去大城市里念书呢。本以为是个有造化的。几年前也听说在城市里发达了……可惜啊可惜啊……三年前他奶奶去了后不久,一只坛子就回来了,听人说那是他的骨灰……”

老板清晰的记得,说到这里时一直淡淡的姑娘突然打破了水杯。脸色在灯影下白得厉害,可慢慢的脸上竟然奇异的泛出笑容来,带了那么一丝了然和痛苦。

那时老板自己也没多想,以为只是城里姑娘不知道乡下人的一些习俗而已,特别小镇这地方每家都有自己祖传的的习惯和做法。

“那坛子现在就放在他家祖屋里呢,也不让埋。听说早在他奶奶前就不在了,估计那孩子是怕他奶奶白头人送黑头人,身体挺不住吧……”

快十二点时,应该是十二点差十分时,姑娘起身告辞了。出了门后又转回头来,带着看不懂的笑容,顿了会,没说什么就走了。

当时老板看她走的方向,还有点话想说没敢说。

那陈家这几天到夜里就奇怪。本来没人了,可是到了晚上屋子却隐约透出灯光来,有人还听到里面传出音乐声。

第二天看着倒塌的屋子。

全镇的人讶异了。

陈家三层楼的建筑虽然有些年月了,可也不至于一晚上就倒平了啊。

不过小镇对这样的事已是心照不宣了。

这个小镇是有自己的生命的。

只是可怜了那位姑娘。

[评]学士观点如下:

1、看此文很慢,看到最后就忘了去推敲字句,因为看的很吃力。隐然能懂,又不太懂。哈哈……假装不懂一回。

2、语言很美,化用了多首诗词却不显刻意。印象最深的是苏东坡《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和元好问的《迈陂塘问世间情为何物》,把学文出身评的距离突然拉得很近。评是个很主观的人,决定给高分了。

3、情节上延宕起伏,犹如《越狱》,得绷紧眼睛看,不然就接不上了。唯一的遗憾就是关于爱情的深渲染得不够,雾里看花却也妖艳。

本评综合该文表现:9.2分

静玉之香(帖杀张晓洁)

“人生为什么不能多些余地,要置于死地,有谁后生,而谁又将死去?”(评写新闻时,不惯直接引语开头。这里不禁多留言两眼,才发现没看明白,印象分没有了,呵——)。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毫无焦距(知道嘛是焦距不?乱用)地看着远方,任谁看了心都会为之一痛。这不象高中生,花样的年纪,却象是历尽沧桑。

他笑她多愁善感,棋盘上的话不必认真。她抿了唇,浅浅地笑,再无言语。他有那么一刻地怔忪(怔忪:惊惧。词用地不好。)出神。

他和她是同班同学,三年高中生活算是私交较好的。说起缘由,恐怕也是因为都喜爱下棋。同学们私下猜测他们已经是一双一对,谣言随之传开:她,性格孤僻,恃才傲物,多愁善感,恐怕情深不寿;他,性格刚烈,倔强,恐怕难以化做绕指柔。(这样的性格如何让他们的爱情展开?)他们听了也只是笑笑,既不澄清,也无任何表示。

“晓洁,我们下棋去,有时间吗?”。

四下里静了静,有多少窥视的眼,窥听的耳。

“操场后的大柳树下等我吧。”,她每次都如是回答。

“你每次都那么大声,怕别人听不到吗?”,她细细地说,无嗔怪,也无薄怒。

“如果你怕,下次我小声叫你”,他促狭她。

她不动眉眼,也无喜怒,摆着棋盘。他总觉得讨了没趣,尴尬地席地而坐。

“地上脏”她说。

“就你事多”

她咬咬唇便落了子。

他和她既下象棋,也下围棋,他棋艺高她许多,每每占尽威风,她谨慎谋划,步步为营。

还记得第一次交锋。依然是现在的大柳树下,她携棋而来,白衫白裙,眉眼清淡,眼中清澈却让人觉得她是那样忧郁。

好精致的围棋,他觉得自己这几年算是草莽的下了,也为自己带的象棋触摸的字迹模糊、简陋不堪而有些局促。

“没说今天下什么棋,所以就随便拿了,你选吧。”

“围棋吧。”她似乎很吝啬,不多言不多语。

或许她的棋艺足以令她自负,但是遇见他,任她如何努力谋划,也保不住半壁江山(象棋)。最后一局,中盘已无子可落(围棋),她咬了咬牙,投子而去。他觉得心中好难过,没有完胜的喜悦,默默地收拾零落的棋,颗颗冰凉,刚刚还有她的温度。他怅然若失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托人送回了她的棋。

不曾想,之后不久,她却主动约他,令他欣喜若狂。渐渐熟了,便近了。

他觉得她不是同学口中清寒高傲的人,她只是一个安静、纤细的人。

他说:“那次,我以为你生气了,再也不会理我了。”

她说:“你小人,就这样看我”,歪歪头又说:“我就是生气了,所以要找你讨回来,所以……”。

他看着她笑,她也就笑了。

他开局总是开她玩笑,这次要杀得你尸骨无存,这次要杀得你片甲不留……,她扁扁嘴,狠狠地落子。

“晓洁,你知道你为什么常常输给我吗?你缺少我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胆略”。

“人生为什么不能多些余地,要置于死地,有谁后生,而谁又将死去?”。她说这话时仿佛阅尽人间,他看着她无语,心中有莫明的情素涌动。

这样的日子,日复日,月复月,年复年,三年仿佛三世,世世都有她相伴。

渐渐进入五月,高考在即。每个人心上都笼罩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焦虑、惆怅、伤感、憧憬、期待……。

“晓洁,有时间吗?我们再下一盘,以后还不知道有没有时间。”

“现在我正在状态中,功课还没做好,午饭后竹林里见吧”,她头也不抬的说。

他家和她家离得很近,屋后不远就有一片不小的竹林,那也是他们常去下棋的地方。

每次他从竹林出来,进门都会看到母亲冷着一张脸,象和谁打架似的打毛衣,年复年的总也打不完。

“李寡妇家的女娃,那个叫张晓洁的,穿一身白,见不到一丝笑容,好象戴重孝。谁不说,那孩子和她妈一个命,将来不是克夫,就是短命。你日日和她混在一起,你不怕街坊四邻的闲言碎语,我怕。”

他觉得母亲不应该这样说她和她的母亲,但也没辩解。

午饭未做好,爸爸的工友风风火火的来报信说,爸爸在工厂受了点伤,已经送医院了。母亲放下未做好的饭随着先去了,嘱咐他收拾好,随后再去。他不曾吃饭,也随后骑了车出了门。路过她家门口时,他觉得应该告诉她,不能赴约了。便锁了车,上前敲门。

门虚掩着,窄窄的,漆成橙黄色,黑色的隶书写了他不懂的对子。他曾问过她,你家门上“杏林橘井”是什么意思。她掩了嘴咯咯地笑,笑弯了腰,笑弯了眉眼,象极了夜色中天的新月,她笑骂他是笨蛋。他从没见过她那样开心的,他想:她母亲是唱戏的,父亲家是祖传的中医世家,或许是高深的学问。便也随着她笑,不再追问。现在他依然不知道是不是“杏林橘井”,或许是也不知道意思。

推门而入,迎面是一堵影壁墙,人家的影壁都画“松鹤延年”,她家画得却是淡月修竹,看了就觉得凄清。绕过影壁便见小小的四合院古香古色、紧凑有致。青砖青瓦的北屋,东西厢房,配了淡绿的窗棂和竹编的帘拢,说不出的雅致。院中有限的露地种了花花草草,影壁后是一架紫藤,不到开花的时候,却也是枝枝蔓蔓。正午阳光有些刺眼,摇曳间漏下的却如碎金,撒了一地的班驳,有哗啦哗啦的水声,细寻,原来是藤蔓遮掩处,她在洗头发。

小小的木架支着一盆水,水气氤氲,她垂了头发,俯着身,他只看见她浸了水的长发越发的黝黑漆亮,露出的一段后颈细致白嫩,阳光照射,仿佛能看见细小得不能再细小的绒发,他忽然觉得心象被什么重击了一下,没来由的紧了紧。

有感应一样,她停了撩水的手,拧了拧长发,扬头,甩发,划出了一道优美的弧度。他捕捉到了那一瞬,多少年之后,她在他的记忆中都是那扬头甩发的姿势,一张小脸微微扬起,眼睛微闭,甚至睫毛上还挂着一滴水,嘴角轻轻上扬,阳光为她的精致镀上了一圈光晕,他觉得她是那样圣洁。空气中弥散着洗发液和莫明香气的混合香,淡淡的,似有若无。他也悄悄地闭了眼,深深地吸了吸,那脉香气就这样铭刻在他的记忆深处。多少年之后,他结交女朋友,都会有意或者无意的寻找这脉香气。睁开眼,看到她也怔怔的看着他,白衫的领口微微敞着,因为着了水,湿湿地贴在身上,在这样静静的午间,他第一次脸红了,心突突的跳,甚至额上渗出了细细密密的汗。她侧了身,低头弄发掩饰着。

北屋正房的帘拢挑了道缝,隐隐的露出半张妇人的脸,同样的精致细腻。他偷偷的瞟了眼,看到妇人冷冷的看他,眼中盛满了人世的悲哀,他觉得自己很好笑,未曾涉世,谈什么人世悲哀,但是他就这样觉得。他忽然觉得心中害怕,怕她和她妈妈真如外人所言,是相同的命运,甚至不如。

“妈,这是我同学席春秋”她扬声说。

帘拢无声放下,再无动静。

“你来找我,有事吗?”

“我爸爸在厂子受伤了,去了医院,我也要去了,所以来告诉你一声”

“严重吗?你快去吧,不要耽误了。我们还有时间”

“那我去了”

她点点头。

他觉得自己还想说些什么,却再也说不出什么,便转身寻了门去。脸上微微的痒,顺手摸了摸,是风吹过的一截断发,他想这是她的头发,便忽然觉得又闻到了那脉香气。手刚及门,又好象想起什么,他又折回身问:“你准备报考哪里?”,她说,北大中文。

没想到父亲的摔伤不重,却检查出晚期肝癌。手术后没拖没多久就去世了。

陪床、复习、办理父亲的丧事、陪伴伤心过度的母亲,他和她再也没单独见过面,没有下过一局棋。终于迎来了高考。他和她不在同一考场,却在进考场前不期而遇。她微扬着头看他,眼中浸满了水气,嘴唇抿的紧紧的,苍白着。他想过去对她说,给我个笑容,给我点鼓励,或者说几句鼓励她的话,却转身进了考场。

三天就这样过去了,本以为应该是惊心动魄的,也不着痕迹的过去了。她来找他。她说我们再下一次吧,下一局,权当我们人生中的绝唱。他说:“你又胡说,下棋就是下棋,以后人生还长着呢,说不定我们又遇到了,到时候我看看你棋艺是否有长进”。

她依然中盘投子,这次却死死盯着棋局不放。他说:“晓洁,你怎么了,是不是我应该让你几子?”,她抬头幽幽地说:“我只是想记住这棋局,也许有一天我可以破了你的局,走出这困境,寻得自己的生天。我一直都不曾对你说过,你的棋杀气重重,总是逼迫我陷于一种难以救赎的境地,根本就找不到生的方向。”他说:“只是儿戏呀。”

收拾了最后一粒棋子,她捧于他的面前:“留个纪念吧。”

他一时不知道收还是不收,她却已经松了手。四散了一地,黑白分明。

各自俯身拣子,在拣到最后一颗黑子时抵首相碰,她拣起了最后一颗子,他握住了她的手,紧紧的握住了她的手。她没有抬头看他,他也没有看她,他只是看着自己手中握的小手。他想握一生握一世,却渐渐感到无力,无力到慢慢地松手。她的手渐渐地由他手中滑脱,由手掌相抵的温暖,到手指相搭,到指尖那一点点的碰触,到最后的分离。他觉得他似乎要永远失去她。甚至是这个世界永远失去她。

她说:“祝你幸福。”

他说:“你也要幸福。”

然后,转身,踏上各自未知的生命轨迹。

偶尔他会想起她,想起她说人生沧桑的茫然模样,想起他扬头甩发的瞬间,不知道她现在还好吗?

十年间,他已娶妻生子。曾经四散的人一朝又各自寻找着聚拢在一起,他也在寻找,满怀期待的寻找。却不动声色沉静地坐在沙发上。当初谁和谁好,依旧是谁找谁,俨然是同学少年时。回忆着校园的美好,曾经的意气风发,也感叹着人生,间杂说些人前人后事。他吸着烟,一颗心漂浮着荡来荡去。“你知道吗?张晓洁,就是那个下棋很好的,考上北大中文的才女,已经没了,据说是自杀……”

“已经没了,据说是得了忧郁症”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在他心里轰然爆炸,炸得心四散落地,甚至失去了疼痛。

“人生为什么不能多些余地,要置于死地,有谁后生,而谁又将死去?”,你为什么不给自己一片生天呢?人生有什么局,你无法破,依然找不到生的方向。

烟烧到了手,他才觉得痛,看看同学已经说到了其他话题,一个个笑逐言开。

他告诉自己刚刚是一个错觉。

[评]学士观点如下:

1、先声明下:评早上五点就起床看贴了,现在有些疲倦,想偷下懒,不一一标红了,再此对各位说声抱歉。评保证每天都会看得很细。

2、一段流星一般凄美的爱情诉说,作者用心地用棋语来表达对爱情和生命的看法,虽然不尽如评意,但评还是给予敬佩。

3、开头略显突兀,结尾还是不错的,悲剧的气氛能贯穿始终,让评隐约看到那个自负和忧郁的女孩。不过中间的情节还是有些松散,太懵懂了,不是十年后重新审视的感觉。

本评综合该文表现评分:7.4分。

[2-01]那年那月

[评]学士观点如下:

1、开篇寥寥不多的字能描摹出精彩的水乡景色,很唯美,在这种景致只能够发生的故事也该是美的。

2、不过评要得是小说,是故事,整个头面光鲜的摹景小赋作啥子?不要说最后一段有小说的影子哦,一看就生气。没有这段,评还决定给个好分数,而这段是狗尾续貂。

本评综合该文表现评分:6.8分。

[2-09]请你一定比我幸福

[评]学士观点如下:

1、作者是哪里人?声母“f”和“h”不分,首段“相扶依赖”就是例子。“四面楚歌”成语用的不当,

2、很直白地说,这不是评喜欢的文。评也一向以搞笑为乐,尤爱刘震云的文字,但当严肃的时候是绝对严肃。作为参评的文字,码了这么长还是能体现出诚意的,但前面写得太随意了些,即使后面的文风有点变化,还是不能补救。

3、前部没有很好地拿捏搞乐的分寸,语言过度戏谑,有点疯也有点癫,语病屡见不鲜。

本评综合该文表现评分:6.5分。

[2-10]那年,那人……(贴杀:[那]云静)

[评]学士观点如下:

1、很青涩单纯的初恋故事,幽幽道来很值得评去回味。评的初恋也发生在高中,也是失败的,嘿……

2、引文太过无力,看到一群女生为篮球男生助威就引出自己长篇累牍的爱情故事,这座桥搭得很“花痴”了些。

3、5段在评看来应该尽力去写,一段失败的初恋会给一个女孩带来什么心情?会不会改变今后的生活?作者的匆匆做束语显然是个蛇尾。

4、评习惯是修饰谓语的状语辅助助词用“地”,作者用“的”。

本评综合该文表现评分:7.8分。

[2-11]爱,可以包容一切(帖杀:[那]佟佳佳)

[评]学士观点如下:

1、该文语言四平八稳,不见败笔,也不见华丽,评认为人物的语言该再个性点,人物形象就更丰满了。

2、“佟佳佳要离婚了!”

这已经是她第二次面临婚姻失败了,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恨恨的(地)骂了一句:“该!再结婚,还得离!”

说实话,开头不是评喜欢的,评一直都希望以前的女友都要比评幸福,从不说诅咒。看到后来,能看出文中的“我”有个前后落差变化,由恨转为愧疚,能较好地映衬主题:爱,可以包容一切。

3、文中的很多桥段很有趣,佟佳佳的老爹的趴门缝是最精彩的,让评想起同学的一句话:“自古以来,婆媳、翁婿关系是最难处的,老丈人护起女儿来,比任何母亲都夸张。”这不能说是疯,是一种父辈小心的爱,作者也能用情节把这份爱提出来,眼光还是够宽的。

4、爱,可以包容一切。评加一句话:爱,需要懂得付出和牺牲。

本评综合该文表现评分:9.2分。

[2-12]好贱人(帖杀[那]孟春)

[评]学士观点如下:

1、一篇江湖味道很重的小说,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很快意爽直。

2、情节安排有点不合逻辑。

清辉?”

当宋清辉从经理室出来,走出银行大厅的时候,一张熟悉的笑脸迎了上来。

“你是,草花六?丁昭成?!丁哥,好几年没有听见你的消息了,现在在做什么?”

“还能做什么,瞎混混呗,混俩饭钱。听说你当律师了,行啊。当年不是说还要回去教学生的嘛?对了,你和灵丫头怎么样了?”

这是老朋友见面么?太紧促甚至跳跃了,不近情理。

爱情和友情之间如何抉择?这是困扰很多人的话题,作者本人想怎么抉择都与评无关。但是文字产生后就不由作者的意愿了,丁昭成的抉择似乎跟好贱人无关,也不太符合他一个商人的理性,倒像是个疯子。

3、评有点看不懂这篇文字,一个律师咋就这样被鱼肉了?

本评综合该文表现评分:7.2分。

[2-13]罂粟花开(贴杀:[那]朱磊)

[评]学士观点如下:

1、我宁愿相信这是一篇小说,一篇写法很妖、近似散文的小说,只差一点就不是小说了。

2、文章以一个精神空虚的情人的视角来展开,情节不是很多,片段式章节的把三个人的形象抽象出来,加以定格,在诸文中属于独特的。

3、情节和对话都是过度散文化的,假如再立体点,效果相信更不错。

本评综合该文表现评分:8.9分。

[2-14]云的补丁(贴杀[那]那娜雅)

[评]学士观点如下:

1、在一个被划定的圈子里,众杀都能展开想象,叙述一个个不同格调的故事,不论故事讲的如何,这本身就是令评叹为观止的。这篇又是与以前不一样的爱情故事——,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因为自卑错过了花开的季节。

2、看到这篇文字的时候,评有点矛盾了。因为看到太多有关爱情的故事,阅读上渐渐疲劳,情绪也开始稍稍倦怠。评害怕这种自身的原因会影响评文的公正,所以看这文时又比以前多看了一遍。该文是很平实的,似在讲述在真实发生在现实里的,主角或许是自己,也或许是周围亲近的人,太真实了,所以不需情节的太离奇,真实本身就是一种美。

3、从阅读习惯上说,读者需要刺激,就像经常吃咸的人后来会口味越来越偏重一样。假如评打的分不能令你们满意,实在说抱歉。

本评综合该文表现评分:8.2分。

[2-15]如果(帖杀宋清辉)

[评]学士观点如下:

1、文字够老练,看得出作者阅历丰富,对官场是有一定见识的,轻车驾熟,比起以前写纯写爱情的,档次升了一层,触及人间百态。

2、不知道为什么用“如果”来假设,假如抛开这些假设,把更多的文字和精力投入到写实中,效果很更好。人人处处藏暗机,这些心得留给读者去总结吧。

本评综合该文表现评分:8.7分。

[2-16]天上人间(贴杀:李漠/金洁)

[评]学士观点如下:

1、看到开头,想起余华的《兄弟》中的李光头,不过李光头的印象让我更觉得深刻。“大棚内,新翻的泥土松散而平整”,哈哈,这是啥子宾县农业科技示范场航天育种基地,还有泥土?

2、一个未来的故事,立点挺新,不过情节实在没什么意思,或者是评的水平差了。

本评综合该文表现评分:7.0分。

[2-17]小混混的甜蜜爱情(贴杀孙立莉)

评累了,终于耐心地看了最后一贴,实在评不出什么精彩。中庸下: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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