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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群杀[那些花儿]第三轮参评杀帖(共搜集有15帖,此为第16帖)

(作者:小蜗牛;提交人:wind;提交时间:2010/1/4 19:14:23)

[3-05]梅妻(帖杀:陈庆宾) [那]巩志强

巩志强的家后来搬到了梅园边上——或许那只能被称为名义上的梅园,或者是巩志强自己认为的梅园 —— 一棵棵了无生气的枯梅树,奇形怪状的就那么立在一个旧园子里,怎么看怎么有些阴森。

巩志强才四十多岁,看起来却老了许多。官场沉浮十余载,最终还是他艺术家的性子害了他。在门前鞍马稀的时候,他多年的妻子又实在忍受不了他更加古怪的脾气,跟他离了婚。过了大约不到半年,巩志强便在郊区买了个旧园子,自己不问世事的种起梅来。

哦,忘记说了,巩志强的妻子宋九月是省里都闻名的花卉专家,尤其爱梅。

哦,看我,又忘了这是不该提的事。。。这个是前妻。




这不,为了学会种那怎么种都死的梅,巩志强又想起了花卉专家和老同学宋九月(各位读者请注意,他想起的不是前妻宋九月),死皮赖脸的又拨通了她的电话。

“又是为了梅的事?不是和你说过了么,我现在有了我自己的生活,请你不要来打扰我。”

巩志强一如既往憨厚的笑声一如既往的在宋九月的耳边响起,“呵呵呵呵,你不是著名的花卉专家么,咱们又是老同学,我不找你又能找谁去。”

“我们真的已经结束了,我现在的生活很好,如果你还念着以前的情分,就拜托你放过我好不好!”

同样的对话重复了很多遍,巩志强却好像都不厌烦,“老宋。。。哦,不,宋专家,我现在真的真的不是在纠缠你,梅园里的梅子养了那么久都没起色,我真的真的就想找你看看梅而已啊。就算你不念这些,总还是要帮帮老同学吧, 难道老同学郝大志、陈庆宾他们来找你,你也不管么?”




。。。。。。。。。。。。。。。




“巩志强,算我求你了,拜托你放过我好不好?”宋九月最后的声音已经有了明显的哭腔。

“老宋,当初你要带着孩子走,我没纠缠你吧?虽然是你离开我的,分财产的时候也没太苛责你吧?我累了,就想养养梅子静静心,你又是专家里的专家,我不找你又能找谁?”

“真的只是看梅??”

“真的只是看梅!而且我保证,把我梅园里的梅子医好以后绝不在打扰你。”




迟疑在100次坚持之后逐渐变质。世事多是如此,我们的花卉专家宋九月也不例外。再加上昔日的情分多多少少地从泛黄的回忆里渗了出来,还有男人最后诚恳到死皮赖脸的承诺,一个周末的午后,花卉专家宋九月独自驱车前往处在郊区的梅园。




真的看到了所谓“梅园”中的那些枯掉的梅树,花卉专家宋九月终于把心放到了肚子里头,“呦,老巩,以前也没见你有这样的雅致啊,难不成真要学古人来个‘梅妻鹤子’呦。。”

能把著名的花卉专家请来为自己医梅,巩志强乐得嘴都合不拢,也没功夫去深琢磨这话里的棉花或是刺儿,“呵呵呵呵,哪里哪里,就是自己一个人寻思着找点寄托么不是。以前你最喜欢梅,我对这东西见多了也就亲切了。”




梅园里的梅树的排列很规整,每一片的土地都是不同的颜色,似乎这里的主人在一棵棵的种,然后梅花再一棵棵的死,最终只是一片荒芜。

只是宋九月注意到梅园不仅梅树不能活,连些花花草草也不能活,三四亩地,竟然只有几片枯叶,不可不称之为怪。




“造型很好,若是活了定是雅枝。”四处看过之后,宋九月是这样评价这个梅园中的大多数梅树的,“不过,你究竟怎么侍弄的?这里的土地就算不适宜种梅,也不至于这样。”

“偶尔施些肥,翻翻土。”巩志强蹙着眉想着,“已经足够妥帖周到了。或许,肥还是不够?”

宋九月挑剔的捻了些土放进嘴里,却呸的吐了出来:“不对不对,这地方不能种梅了,都是什么怪味道。这块地方放上七八年,或许能活些草。”

巩志强蹲着细细的抿着:“我觉得还好,为什么就是养不活呢?”

宋九月一脸惊异的望着他:“哪有你这样子的啊,梅和人一样都是有灵性的,你这样生生强求,小心上天怪罪。”

巩志强依然喃喃嘟囔着:“定是花肥的问题。”







忙了好久,宋九月在梅园的客舍里稍事休息打算返城。忽然一股浓烈的梅香自窗边四溢,其中混合着异样的味道。

宋九月惊起,作为痴梅之人的她,在这含着死亡气息的花香中,丝毫没有初见梅放时的欣喜,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人影默默推开门,默默走了进来,却连挣扎都没有了力气。

有时候能够忘记便是件足够幸福的事情。不过更多时候,恐怕连逃离都是一种奢望。

巩志强举起手中的尖刃,缓慢而坚定的扎了下去。




不久,梅园里多了一株小梅。

巩志强拿着花铲尤为小心的侍候着,举起小壶,对着树根慢慢浇了下去。马上地上便显出了一滩红里泛黑的古怪痕迹。

巩志强爱怜的抚了又抚新生的蓓蕾。

“我说的你总是不信我,我是真的淡了,真的想以梅为妻。”巩志强拍拍手站了起来,“而且你看,有了肥料这就好了吧。这样一来梅会开得更艳丽呢。”




(终)







本杀帖请[那]李漠吃一粒九转还魂丹

[那]巩志强贴杀[那]陈庆宾






第四届群杀[那些花儿]第三轮参评杀帖(共搜集有15帖,此为第17帖)

(作者:小蜗牛;提交人:wind;提交时间:2010/1/4 19:15:12)

[3-06]樱花乱(帖杀:马慧平) [那]郑美美

樱花乱


1
纤细娇嫩的双手沾满血污,原本白净的校服也染上了点点血红,而她却丝毫不在意,只是自顾自地笑着。
夕阳西下,伴着暖风,孩子们的嬉笑声在空中回响。落日余晖映出他们欢乐的背影,映出了顶楼平台上的郑美美和那个躺在她影子里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被切开的腹部血肉模糊,瘦弱的身体像断了线的人偶一样瘫软在地上,脸上满是惊恐的表情。
郑美美身侧的旅行箱里是一个男孩子千疮百孔的身体。虽然伤口已清洗干净,但从伤口翻出的皮肉仍然触目惊心。凝视着他苍白的脸颊,郑美美露出了满足的笑容,终于能够有个了解了。
风吹起她的裙角,吹乱她的发丝,伴着四月末盛开过的樱花从顶台一同坠落。
“来生不要再相聚了。”
好像,这只是一场梦。

2
“明晚你还会来吗?”绯樱梳理着凌乱的黑发,面色红润,白皙的脖颈上满是缠绵过后留下的绯红印记。男子健硕的双臂将她环抱,脸颊相依,在她的耳际轻吻。
橙色的烛光闪烁,空气里尽是湿润的气味。
这段时间以来,他每天都来摘绯樱的牌。他不同于普通的客人,不是只求一夜欢愉,而是使出浑身解数逗她开心,照顾她,关爱她,而她也开始每天等待着他的到来。青楼女子本不该用情,可是绯樱却执着的相信,这是爱。
还记得多年以前她和姐妹们在后院那棵樱花树前许愿的情景,待到樱花盛开的时候,就是她们离开樱楼的时候,到那时她们就能获得自由,寻找自己的幸福。然而多年以来非人的生活,和多次逃跑的失败让她渐渐绝望,离开对她们来说或许只能是梦。
“子希,你会带我离开这里吗?”绯樱小心翼翼地问。
“会的,等到樱花盛开的时候,我就带你离开。”
“那棵树百年来都未开出过一朵樱花,也许将来也……”绯樱眼中的神采渐渐黯淡下去,过往种种历历在目。她也曾期盼过,可是结果呢?
“会开的,只要你相信。”
他目光坚定而热烈,就像熊熊的火一样,绯樱觉得她的眸子都被点燃了。那不只是爱,那还有少女粉色的梦想和憧憬,还有少女整个世界里最纯洁的希冀。最重要的是,它们刚从冰封中醒来。
梦,终有一天会实现的,她想。

3
“跟你在一起,就好像是前世注定的。”郑美美笑着。
四月的樱花开得正旺,漫天的粉红,就好像这两个年轻人的爱情。
“傻瓜,我们本来就是命中注定要在一起的。”何志清轻抚她的脸颊,“今天去我家吧。”
红晕攀上郑美美的脸颊,她害羞地将头埋进何志清宽阔的胸膛。
“嘟~~嘟~~”
“我接个电话。”何志清拿起手机,“喂……我现在没空。”
“我知道,你和郑美美在一起吧!”马慧平靠着樱花树,不忍再将目光投向他们。
“你知道的。”他别过头去,避开郑美美注视着他的目光。
“呵,你现在该我跟在一起的。”
“我明天过去吧。”
“我……有话跟你说。”马慧平抚摸着自己的小腹。
“明天再说吧。”何志清匆忙挂断电话。
“是谁呀?”郑美美问。
“一个老同学,要问我拿点东西,我明天得去他那里一次。”说着将手揽上她的腰间。
“哦。”
郑美美早已察觉到远处的马慧平了,只是不想追究,又何必追究,毕竟现在在他身边的是自己而不是马慧平。


4
十六岁的她已是樱楼的花魁,京城名妓。翩然起舞时,那如玉的肌肤在绯色长衫下若隐若现,甚是妖娆,就连她的一颦一笑都能摄人心魂。
四月,又到了樱花盛开的季节。白天没客人的时候,绯樱就会趴在窗前细细打量那颗古老的樱花树,“何时才会开花?今年?明年?”
子希有段日子没来了。明明那些缠绵的夜晚真实的印在记忆里,明明那些甜言蜜语一直萦绕在耳畔,明明说过会带她离开这个地方,明明坚定地认为他和那些公子哥是不一样的,明明许诺了今生来世,那明明是爱。难道是樱花未开,是机缘未到?
四月末,京城骁骑营大将军来樱楼提亲,要娶绯樱为三姨太。能得到大将军的垂青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情,更何况是一个青楼女子,这怕是连想也不敢想的事情吧。
声势浩大的提亲在城里城外传得沸沸扬扬,谁都知道骁骑营大将军要娶樱楼当红名妓绯樱为妾。即使绯樱再怎么不情愿,碍于大将军的面子和快要到手的大把银子,老鸨也是绝不会让绯樱拒绝这门亲事的。
绯樱安静地等在他常去的酒馆门口,就算是诀别也想要带着初恋般甜美的微笑,绯樱这样想着,笑着。他来了,搀扶着身边的少妇,她的腹部微微隆起,已然有了几个月的身孕,这位想必就是他的妇人了。绯樱撩开帘幕,四目相对。他冲着绯樱微笑,如同初识,仿佛往日的一切从未发生。
生于青楼,本就不该有什么期待。绯樱笑了,带着几分无奈,几分自嘲。
如果真的是梦,或许就不会那么苦涩了。

5
“我……有了。”马慧平红着脸说。
见何志清没有回答,便拿了桌上的刀,削起苹果来。
“我们只是学生,没有能力抚养孩子。”何志清如是说。
小刀一顿,指肚瞬间映出一道血痕,马慧平没有理会。
“现在学习最重要了,马上就要高考了。”何志清继续劝说。
“你也知道学习?”她突然抬起头,目光凛冽,手里紧握着那把水果刀。
“我爱你。可是你想想,现在有孩子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我只是希望你能不再跟别的女孩子有来往。”马慧平噙着泪水目光决然。就算不能高考,就算被父母赶出家门也无怨无悔。
“你自己不吃药,能怪我吗?为什么别人都没事,就你那么多事?你自己看着办吧。”何志清拿起书包准备离开。他没有一丝留恋,好像只是扔掉了一个没用的布娃娃。
马慧平因为气愤而全身颤抖,手里的刀握得更紧了。她冲向正要开门的何志清,将没有防备的他推倒在地,一刀一刀又一刀地刺向何志清的身体,他甚至没有反抗。
或许是疯了吧,又或许是真的解脱了。

后来,马慧平怀孕的消息便在校园里传播开来,何志清再也没有去过学校。再后来有人看到她们俩一起从学校教学楼的主楼顶台殉情。只是同时在顶楼发现了郑美美的尸体却让人不明所以,众说纷纭。再再后来,警方介入了这件事。再再再后来,随着高考的临近,这件事慢慢地被众人遗忘了。

6
一抹绯红从悬崖坠落,“今生无缘,来生再续。”
五月,樱花凋零,好像在哀悼京城一代名妓的陨落。
这一生,好像只是一场梦。

第二年,樱楼后院的樱花开了,绯樱是真的自由了吧。

[那]郑美美帖杀[那]马慧平



第四届群杀[那些花儿]第三轮参评杀帖(共搜集有15帖,此为第18帖)

(作者:小蜗牛;提交人:wind;提交时间:2010/1/4 19:16:03)

[3-07]我种我的苹果(贴杀:徐灵飞) [那]宋九月

我种我的苹果

a。徐灵飞

我有友,叫徐灵飞。这样写的时候我就已经笑了,她的一些事我并不上心,然而昨夜在QQ遇到,她的一句天寒加衣却让我感怀了。徐灵飞一向不会对我说这话,除非心气低落了才想起与我在一起时的百般好处。

我发:)过去,说徐灵飞来吧来吧,今朝有酒明朝醉,我们午夜出游去。

徐灵飞的头像哆嗦了半天,半天打来一行字:问世间男人为何物?一滩稀泥。

之后再无消息。


徐灵飞心性烂漫,那些故事里的男人无一不是骄傲英挺而又沉默寡言,他们陪徐灵飞在不同时间的同一个海滩散步,然后突然的就从发稍后面流露出张惶的目光,垂下头和黑的发亮的眼睛,紧接着吻就覆盖上来……这是徐灵飞的描述,我不喜欢这样的节奏,快,而且有些预谋良久的意味。

但我不否认,措手不及的爱会让人神经高度绷紧甜蜜到窒息,我没经历过,我更愿意在心里盘算出他的下一步而后做及时相当的反应,那样我就会笑的格外乖张,瞧,一切还在掌握之中。

宋九月,我们嗜好不同。徐灵飞开玩笑的说。

的确,我是只做其想象而已,而徐灵飞敢于实践。实践的次数一多自然也偶尔有中枪的时候,某次一个很绅士的男人请她吃饭,吃过三五口之后绅士突然站起对服务员语音极嘹亮的来了一句:小姐,给些卫生纸,我要擦嘴用。徐灵飞同学当场喷饭。

徐灵飞有头茂盛的长发,散下来时便遮住有些突起的额头和一只桃花眼,看上去风情万种。有那样额头的人大都聪明至极,徐灵飞不想让所有人都知道她妖精一样的心思,所以见男人的时候盖住它,见我的时候则裸露着让它吸取日月精华。

徐灵飞的逻辑是:优秀的男人都希望你爱他但要笨到除了爱他什么也不会做的境界要用无比的柔情包围着他要让他以为你别无出路,就像自然界的规律就是以轴为中心一个道理。徐灵飞的小鸟依人和呢喃细语让男友的脸上时时放着光,自我感觉愈加良好。事实上无论是工作工资还是为人品质徐灵飞都略胜他一筹。

掩盖智慧是徐灵飞生活的一部分。而今的语气显然是对男友失了望。

我曾问徐灵飞究竟想过怎样的生活。徐灵飞愣了一会儿说:也许是要新鲜快乐的吧。

现在我突然也想质问自己:你究竟想过怎样的生活?二十几年浑然虚度,只道一恍眼的功夫我便从稚气小儿长成为小气女子。偶尔滋生的微弱幸福堪比肥皂泡。天生人,必早夭。替我掐字的老先生在我把名字改的朽味十足之后,如是说。

b。她

她的脸上流下那么大的泪滴

那么大的,很快就冷了

从她倾斜的脸颊慢慢

滑进刚梳好的发根,就冷了。

这些话让我记起一个人,一个在我身边出现了很多年,让我极爱又莫名的横生出恨意的女人。她生我在新年后的第三天,因为胎位不正流了大量的血,几乎死去,所以此后她常常以这个来恶声的骂:早知今天,还不如那时我就亲手……知道是说说而已的话,想起却如梗在喉。那时很多人都以为这孩子要么夭折要么畸形,可惜没有,这孩子不幸的有了正常的身体,但同样不幸的是--有颗畸形的心。

我一直以为自己当初的倒立姿势是因为子宫中的温暖让我抗拒着踏进人世间,所以潜意识里厌烦着这个不认可的世界。而我那可亲可爱的母亲,也并没有领略到缺少文化的妇女在育儿期言语行为的重要性,她的精力完全耗在跟父亲三日一吵五日一架上面,草率的应付着可有可无的日子和她的女儿,而那时,我已经如杂草一样生出无数倾斜的细枝末节。

养一只瞎眼的猫,看它为寻路四处碰壁:捧着刚刚出生的幼鼠放到唇边,亲吻它们嫩红色尚未生出绒毛的身体;把活着的壁虎订到纸板上晒太阳,以为它可以像脱掉尾巴一样脱掉躯体的各部分;土葬掉死去的鱼,在坟头插一棵蒲公英草,等那鱼儿可以在风里飘起白色的絮。我的美丽的童年无辜的被我在记忆里丢了十年,取出它是在十年之后,我开始向往六一,向往属于我的节日里,天空飞出带着彩色的气球。地上是为我而开盛到极研的花。

母亲带着我常住祖母家,所以七岁才得以念幼儿班,孩子欺生,课堂里经常被大我三岁的男孩故意抽去凳子摔到四脚朝天,爬起来擦擦眼睛继续坐回去,回家的路上,倒退着为同龄小孩讲故事,没有嘴巴的鬼会在夜晚来吃掉我,他的一只眼睛吊在额头晃晃悠悠,他有一只手,跟我的一样,小的白的,骨头酥软的可以闻见香味,但几秒钟之后他会把我整个的握在手心里,然后扔进放了葱花和卷心菜的锅里……那你为什么还在这里?还能说故事?他们聒噪的追问着,我便得意扬扬的笑,感受着其他孩子惊慕的眼光,身后偶尔就有车直直的开过来,骂一句:不要命了?你这小孩子。

你这小孩子。现在依然有人这么叫,我的孩子气那么容易的就带出来(许是童年时期的内分泌失调到现在还在身体里滞留:)胡思乱想的东西在她们眼里视而不见。我就躲在影子后呲牙裂嘴的笑。

我习惯很坏的想一个人或一件事,也会毫不犹豫的说出它将怎样要怎样最终怎样。结果是,它顷刻间黯淡下来,犹如晴朗的天色在玻璃上面突然下了好大一蓬霜花,梦里的时候,我便牢牢的拥住那一窗的七角花,再不肯撒开手脚,怕梦飞去。梦里我是个快乐无忧而且很好很好的孩子,我发誓。

害怕夜晚是在走过太多次的夜路之后,母亲在每次争执结束回娘家,我必须要跟,否则是那句:早知这样,不如我当初。。。。我怎能让母亲后悔当初生我呢,多么的不孝。可是我拖啊拖的细碎步子抵不上奶奶在堂屋里哀哀的一声抽泣。终于有天我想叛离母亲背后的那条路,逃回到父亲身边,我在房外转悠了半个夜没人来接我,父亲并不知道我会那样做,小孩子区分好坏的标准无非是哪个亲来哪个是亲生,我是他的也是她的,儿是娘的棉衣可没人说儿是爹的皮袄。

孩提时代心若是硬如磐石,估计长大了也便再无半点温情,但这逻辑似乎并未运用在我的爱情上面。这是后话。

如果我的母亲看到我就是用这样的口吻和文字对待她,会不会再度扬手让我清醒的明白疼痛其实简单的来自一个重力,它远离地心却从不曾远离我。而现在她只是用呆滞和浑浊的眼神看我,我的成长在她过早衰老笨拙的身体里留下了沥青一样暗色泽的印记。

我渴望她的怀抱犹如当年眷恋她的子宫,但在她的有生之年,我绝不会提起。我总是这样刻意忽略着抹杀着她的好,似乎她的存在由始至终带给我的都是懊丧和屈辱。

我相信我的母亲精神完全健康。我祈祷她的有生之年健康。

c。爱谁谁

一早就被那个叫爱谁就谁的人感动的人仰马翻,此种感动倒不是来自额头以下鼻子以上的部位,那几个地方是我的软区,遇见大事小情的先出状况的肯定是那里。我想我是感动于她的不矫情不做作什么话都敢说鸟事都敢做。

记的在聊天室里曾经跟一位男士提到过她的签名----苏菲我所爱也娇爽亦我所爱也两者不可共用唯有择护舒宝尔。他问是这里哪位美眉的,我停了三分之一秒回答绝不是这里人的,这里的姐姐都纯洁的跟什么什么一样(当时用的比喻现在忘了),哪个会说这样的话。

外边天阴的厉害,灯线晦暗手指流连往返在字里行间,闭上眼睛居然喜欢上手指触碰键盘的声音,似乎它能证明我这一刻终究是有事可做,这一刻没有虚度,但做了什么吗?我什么都没有看到。

爱谁就谁很多次说到生活的时候下意识的把镜头拉近,近到三点,不是唯一的一对健康的男女在床上和沙发间探讨遗失在法老墓的爱情,探讨的方式自然是回亚当和夏娃的苹果园里犯禁。我想我愿意见到那条口吐人话的蛇。

啊啊啊我爱的那人,看到之后请不要花枝乱颤,无论是笑还是生气。

心仪她的另一个原因是她屡屡提到小黑:雌性,属类人科。嘿,根本就是个女人,只是有别于我的男小黑所以任她委曲求全的当一回四脚动物。

想想四脚动物也不错,习练从爬做起,到两肢前伸直立行走,再到大脑极端发育学会拥抱亲吻繁殖后代,看吧,我替人类文明又进化了一个女英雄。

女小黑被卷回原始沉沦不醒的同时男小黑打来电话说:你这个鸟人。

我乐的摇头摆尾,说亲亲我吧眼睛开始四处寻觅那条会吐人话的蛇。

d。什么划过天空,不遗痕迹

其实早先拟好的题目是《当时的月亮》。

乍想起这名字的时候心里一派优雅,托住腮,徒然的回忆着:当时的我在月亮地下做着什么,当时有没有谁相携左右,当时的我们是快乐还是恍惚,当时的月亮是圆而痴嗔的挂着,可无论当是现在还是以后,我的人生都不及它的半分具可观赏性。

所以徒然就是徒然,徒然放弃。

坐的地方,有扇临街的窗,外面是来来往往的人,他们中很多跟我一样,二十几岁,有着逼人的青春;他们意态昂扬的走,专注的挽着身边人的胳膊,一路不间断的笑或者回头---看有没有把快乐遗失给路人。

草坪上有人在张望,眼睛里都是风,虽然看不到,但我感觉到了。

我的羸弱的肩迅速的委顿下去,开始一本正经的发呆。

老板娘低声告诉我今早有一阵以为自己尿床了,应该是梦里在找卫生间之类的找到之后便急于解决,我说结果怎样?她说结果没有,醒了,不过二十岁那年真有过一次地图经历。然后说:你信不信?在梦里被尿意憋醒跟睡一觉惊醒才发现半夜男人走了一个滋味。

我们同时大笑出声,十几双眼睛为之侧目。

其实我笑的是这真是个绝妙的比喻对于爱情。不登大雅之堂却更象那么回事。

但我不该以此来污蔑爱情,瞧,我尤其不该在淑女和绅士们面前表露出我的豪无家教的样子。这让我明白人是不能轻易就有诸多感想的,小说里的易生在电光火石之际发现生命真的是个玩笑,劣质荒谬的玩笑。可是有人却爱上这样的玩笑,并致力于制造这种玩笑。

我想说一辈子太长,太寂寞,而且不能担保我们会永远的相爱。

于是我说了。但愿不会惹你生气。

贪心的孩子巴巴的等一只棉花糖的时间,已过去了十年。

时光里你和颜悦色的牵我的手,已是经年旧事。

时间又不早了,今天的时间,2008的时间,都不早了。

这时候有人操办大事,有人关注大新闻,有人撰写大部头,有人撒大谎准备过大年。旁人是高山流水状,眼光放大嘴巴张大事业壮大爱情博大,我们是细水常流式,说到底是逃不出爱情的掌心,自以为严肃的探讨些你你我我的问题,爱这玩意儿就这么油腻腻的被翻来覆去的搅在锅底儿加热,再过二十分钟我保证安静的闭上眼睛,而你,还欠我一个一千里的吻和拥抱。

本杀帖请[那]宋九月喝一碗千年人参汤
[那]宋九月贴杀[那]徐灵飞




第四届群杀[那些花儿]第三轮参评杀帖(共搜集有15帖,此为第19帖)

(作者:小蜗牛;提交人:wind;提交时间:2010/1/4 19:17:07)

[3-08]迷途(贴杀郑美美) [那]金洁---------精华

接到楚永军电话于我是场意外。那时我刚挂完电话,是女朋友打来的,她在电话那头说要分手,我本来就心情不好,公司最近遇到了强大的对手,我正忙得焦头烂额的,所以也没什么好语气,说分就分吧,随你了。我正要挂电话,她却哭了起来,说难道你就没有想过要挽留一下吗,我就真的那么让你难以忍受吗?我最烦女人哭了,粗暴地把电话给挂了。

这鬼天气热得要命,接完这通电话更是让我大汗淋漓。然后就又听见电话响,本以为又是她打过来的,一看却是一陌生号码。接起来粗声粗气地“喂”了一声。一个男人的声音说,你是陈庆宾吧?我有点不耐烦,你谁啊?他问:你听不出来吗?我特烦这种要猜的电话了,一边擦汗一边没好气地说,你他妈到底谁啊。他有点失望,可能是怕我挂电话,说:我是楚永军啊。我突然间觉得汗全止了。

楚永军是我高中同学,自高中毕业就没见过。到现在已经20年了。说起楚永军,当时跟我关系并不好——说实话,我跟谁关系都不算很好,但也都还不算太差。而楚永军是个例外,跟他不是不好,应该说当时的我有点恨他,而更多的是怕,因为他欺负过我。他当时和班上朱磊、魏明晓整天跟那些社会上的小混混混在一起,耀武扬威的样子。有一天,他就无缘无故地打过我一顿。我到现在都搞不清他为什么打我,我跟他的生活没有交集。自从那以后,我看见他就躲着走。后来他却来找我聊过几次天,也是莫名其妙的,我战战兢兢的有问必答。这场梦魇直到毕业才算结束。

我去车站接楚永军。我不明白为什么在事隔20年之后,他对我还具备震慑作用。莫非他当年留给我的恐惧,到今天都没能根除?

在车站,我一眼就认出他来了,他还是没什么大的变化,除了身体更加壮硕以外。我朝他挥手,他小跑了过来。

他第一句话就说,混得不错啊,都开上车了。我想这生活的好与坏似乎从物质上是反映不出来的,有很多外表光鲜体面的人,心底里黑暗谁知道呢。在车上他用很羡慕的语气对我的车问这问那。我把他带到家里,他张口就说,他妈的你真混得可以啊,都住这么大的房子。然后问,你老婆呢?我回答说,离了。他哦了一声,有孩子没?我说在他奶奶家呢。

我很奇怪,这么些年没见的我们,似乎熟络起来了,都能唠家常了。我打开冰箱拿啤酒给他,他脱了上衣站在空调前对着吹。

他说都两年没回来了。——他不是这个城市的人,读高中时是寄居在他亲戚家的。

我问他,你现在做什么呢?

他说:混着呢,出来后觉得跟社会脱节了,都找不到我能做的事了。

我问:出来?

他说:从牢里出来。我被关了10年。

很快,地上已经横七竖八躺了几十只啤酒瓶了。

我记得我跟他喝过一次酒,是他打了我以后的一天。他冲我勾了勾手指,说一起喝酒去吧?我以为他是没钱了,向我要钱喝酒。我于是掏钱给他。他说,是我请你喝酒。

那时候,这还是一座较为落后的北方城市,发展起来也就最近四五年来的事了。那时候还没有酒吧,我们坐在路边摊上喝那劣质的白酒,味道辛辣而刺鼻。

我坐在他对面,他向我举杯我就喝。很快,他就喝得满身都是酒气了。他问我,你是不是喜欢金洁?

金洁是我们班的一个女生。朝鲜族的女孩。我觉得她有一种说不来的美,不是我们班校花林诗那样美得很大众化让人一看就觉得很漂亮的那种漂亮,也不是郑美美那种让人不敢接近的美,而是一种非常有个性的美,不仅仅是容貌上的,我想可能是她们朝鲜族特有的那种味道吧。有一种能蛊惑人的魅力。

我是很喜欢她的,甚至可以说是迷恋。当时的我还是那个情窦初开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又很内向的小孩,并且她的身边永远有一群人围着,除了本班的以外,还有高年级同学追她,众星捧月的样子。我就这么普普通通的一个男孩子,在光芒四射的她面前简直显得灰头土脸,我知道自己的分量。所以也只敢在人群中偷偷的多看一眼远远地关注罢了。

他这突然问起来,让我觉得很诧异。我连忙否认,没有啊,我没有喜欢她。

他红着眼睛看我,那,如果她喜欢你呢?

我笑了起来,怎么可能,我有哪点值得她看上的。

那天我当然不敢问他为什么问我那个问题,也不可能去反问他是不是喜欢她。但从那个时候起,我就知道其实楚永军是喜欢金洁的。

没想到,我跟他毫无瓜葛,却有相同的审美观念。

他大概也想起我们那次喝酒的事了。他说,其实你当时是喜欢金洁的吧,你小子没跟我讲实话。

都恍如隔世了。如果不是楚永军的到来,我怕我连金洁的名字都想不起来了。

那段岁月在我的记忆里已经模糊了。我想这跟当时自己的性格有关。对什么都漠不关系,对什么都置身事外。只是那段已经模糊了的岁月,却在现在的我的脑海里顽固的盘旋,挥之不去。

我一直在想,如果真有如果,人生能重来一回,我会不会变成今天这个跟过去面目全非的我。

印象中她很会唱歌跳舞,可能少数民族的人都比较擅长这方面吧。每次我们班搞活动,她跟另外一个苗族女孩,叫什么来着,好像是叫那娜雅的,她们两的表演永远都是重头戏。

我记得我曾经用几近痴迷的疯狂在整个作业本上写下她的名字。从她抽屉里找出来的一张小小的照片更成了我的宝贝,把它贴在床头每晚必定看着它入睡。

他又说,其实,她喜欢的是你。

我笑,怎么可能。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总共也没跟她说过几句话。

他说,是啊,我也不信。我偷看过她的日记本,上面每篇每篇写的都是你。

我突然觉得好笑,原来我的懦弱和愚蠢,让我跟我当初梦寐以求的爱情失之交臂。

你知道我为什么打你了吧,我是怕你把她抢走。

楚永军说,这次回来,想再去看看她。

我满脸惊讶:她也在这里?

他说:是啊,我前年都来过,她还是不肯跟我好。她只说她欠我的,给钱可以,她不会跟我在一起。

这个城市大得让人害怕。我们都是海洋里的鱼,在同一片区域里各自沉浮,却始终碰不到对方。

在这个人口几百万的城市里,要遇见另一个人,你需要足够多的运气——你的遇见需要上帝的指引。

也许,失去了缘分的人,就算是在同一个城市里,也不容易遇见。

那么现在的我迫切地想知道,当初那个笑魇如花,身材曼妙,像精灵一样女孩,她在这个城市里做什么?舞蹈家?还是老师,在教那些如同当年的我们一样的学生跳舞?或者,她当老板了?还是……

她现在做“鸡头”。楚永军说。

在去找她的路上。楚永军告诉我,他们两高中毕业后就都没读了。你也知道,像我们这样混日子的,能读完高中已经很不错了。哪像现在这样遍地都是大学生。

毕业后金洁就南下打工了。楚永军也跟个牛皮糖一样跟去了。终于,还是经不起他死缠烂打吧,两年后他们结婚。

本来以为生活会好起来的。你知道吗,快结婚了我翻看她日记,上面记载的还是你,那倒也罢了。可是结婚了我才知道她不是处女。我操。楚永军喷了一口酒气,又把手里我刚买的白酒灌了一口。

我是有处女情结的。你也有吧,那个时候过来的人,没有哪个是没有的。我逼问了一个晚上,她才说她毕业后被别人强奸过。酒瓶被他狠狠地摔在路上。

我记得当初是有高年级男生在追求她,她没接受那男人的追求。只是没想到,那人能卑劣到这个地步。

我把那男人给杀了。他目露凶光。已经有点醉了,毕竟先喝了那么多啤酒,然后又搞白酒。

10年啊,我被关了整整10年。

楚永军虽然已经醉醺醺了,路却没有指错。很快我们就抵达了一家洗浴中心。门口一排排小轿车摆着。

我吩咐服务员去找老板。很快,一个女人朝我们走来。后面是两个戴墨镜穿黑色西装的壮汉。

她比以前更具风韵了,只是,岁月不饶人,她的眼角已经有细微的皱纹。头发盘起来,穿着旗袍状的衣服,身材还没走样,保养得也很好。

她看到我,身体有点晃。你……你是陈庆宾?

我突然又生出那种自惭形秽的感觉来了,20年后她风韵犹存,而我,却早已大腹便便,脸上也已经皱纹横生。

我笑,是啊,是我。

她看到了我扶着的楚永军。脸色有点冷,你是来当他的说客?

我觉得尴尬。这个我年轻的时候苦苦恋着的女孩,20年后我站在她的面前,却是撮合她跟别人。

她说:不必了。我们早就不可能了。

她挥手让她身后两团黑炭走开,把我们带到旁边包厢。然后她低声跟服务员吩咐什么,服务员走了,然后就进来一个女人毕恭毕敬的站在她面前。

金洁向那女人说,给你介绍个故人。你不是自称功夫了得吗,你把他给我伺候好了。

那女人扶起沙发上的早人事不省的楚永军向门外走去,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她转头朝我看了看。

我突然觉得,这人怎么好像在哪见过。

金洁很快就替我解开了谜团。

她是于朝阳。

我觉得冷。我想是不是包厢里的空调开得太大了。我没来由地打冷战。

金洁又说话了,当初我就是被她哥哥给糟蹋的。他追我,我不答应。他就强暴我了。

她熟练地吐着烟圈,她递烟给我,我摆摆手。她说,这也是他罪有应得。你不要用那种眼光看我,他人都已经死了,我也没必要报复在他妹妹身上。她天生就是做*子的,她有这个天分。不是我逼她的,是她自己图钱来得快。

我记得当时的于朝阳是人见人爱的。

我觉得浑身发抖。她于是把空调温度调高了点。

我跟楚永军没有可能了。我压根就没喜欢过他。只是他穷追不舍,我想就将就一下了。他太暴力了,结婚后我身上被他打得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每天晚上做完就打,还打断过我一条腿。

她的表情永远淡淡的。仿佛说的是别人的事。

她频频向我举杯。我觉得我还没醉,可是,怎么一切都跟做梦一样的了。

她有点醉了。说,真没想到,那时候喜欢一个人会喜欢那么久。你知道吗,我跟楚永军结婚了我想着的还是你。

那时候真的爱得苦啊。有几次我都想把日记给你看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自己配不上你,又怕被你拒绝。真不知道当时要给你看了会怎样呢?她说。她的眼里明显的有泪光。我想我可能也醉了。

我该如何告诉她,那时的她是我全部的信仰,是我的女神,光芒万丈,让我不敢仰视的神。

高中毕业我平静地读完大学,然后进入单位工作,后来终于心一横,就自己出来单干了,现在不说事业有成,也算小有成就了。

我的生活一直很平静,按部就班,没什么大的波澜起伏。我已经习惯这样安逸的生活了。可是这安逸却让我越来越不认识自己了。

眼前的这个女人,20年前的我在心里暗暗发誓,会一辈子爱的女人,可是在几年后就被我抛到了脑后。在以后的这些年里,我又跟不同的女人轰轰烈烈地谈过好多场有始无终的恋爱。却都已经找不到当初的悸动了,也没有了那份冲动。爱情成了一场交易,双方都在控制着投入,谁也不舍得投入有飞蛾扑火的决绝了。

终于还是年龄大了,在父母的逼迫下,找个合适的人结婚了,也生子了,可是却又觉得这生活怎么与想象中的相去甚远。我们把对方的毛病都用放大镜来观察,用显微镜来审视,越来越不能容忍了。终于还是无法继续,于是分开。分开之后又勤快地更换女人,然后又无法维系,如此反复。

我想知道,那个把爱当作信仰的我到哪里去了。

我的生活平静得像一滩死水,他们的生活却都过得高潮迭起。可是,我不敢说,我的生活就比他们过得好。我看到了楚永军的潦倒,金洁的风光背后的孤独,还有于朝阳失神的眼睛。可是,他们看不到我的夜深人静的孤独,看不到我疲于奔命的心力憔悴。

我想,我们究竟该怎么渡过这一生才会觉得不枉此生呢?

人生像一个巨大迷宫,我们都被困在里面。

尽管迷失,可我们还是要向前走,越走越找不到来时的路了。

我们各自都把生活过成了一个人的战场,自己跟自己打仗,自己跟自己撕扯。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个人,死去,又活过来。

这人生啊,别看它表面光鲜体面的,其实剥开了看里面全是蛆虫。

她说:我想通了,这人生啊,就是这样了,你高尚给谁看呢。

金洁又说话了,她问,你会想念读书那会吗?

我以前很少想起过去了。也许我本身就是绝情的人。不大留恋过去。可是,随着岁月渐老,往事却凸显出来,显示它应有的分量。

她醉眼朦胧地说,你们这些好学生大概是不会想起了。你信吗?我却一直想着过去。想念那段校园里的时光。当时的苦也好甜也罢,耻辱也好,辛苦也罢,现在回过头去看都很温馨。

我一直在想,如果过去的时间重来一回,我们还会不会走到现在这样混沌的局面呢?

这时,楚永军和于朝阳进来了,金洁醉醺醺地冲他们叫,你们两来得正好,我们一起上课吧。

来,我们都坐成一排,我们来上课。

本杀贴请[那]金洁喝一碗千年人参汤

[那]金洁贴杀[那]郑美美




第四届群杀[那些花儿]第三轮参评杀帖(共搜集有15帖,此为第20帖)

(作者:小蜗牛;提交人:wind;提交时间:2010/1/4 19:18:28)

[3-09]归位(帖杀刘冰冰) [那]章凡

当我再次站在这片废墟上时,依然热泪盈眶。
烟尘已经散去,大的残垣断壁也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也许不久,这里将会清理一空挪作那用,一切都像从未发生一样。
但当每次我这样想的时候,心底却痛得愈加厉害。
一切又怎能没发生过呢?这里还有我的六个学生,这里还有我的两个同事,这里遗留着我几乎全部的青春记忆,这里还有他,再也不能离开。
都江堰宾县兴华中学,那是我的母校,我的初中高中都是在这里度过的。高三那年,我也加入了高考移民的行列,去了广西姑姑家读书。后来我听说,在我走后班上剩下五十四个人,喜好打牌的丁昭然灵机一动,就用扑克的五十四个花色命名了这五十四个同学。那副扑克牌里没有我…..
为了这件事我在广西大哭一场,专门写信让刘冰冰他们替我大骂一顿丁昭然。可是一付扑克不可能多出第五十五张。那副扑克牌里依然没有我。我第一次忽然觉的母校离我那么遥远,我的那些儿时的伙伴离我那么遥远。五十四张扑克里,我是被抛弃的那一张。渐渐的,我和旧时同学的联系越来越少,而新同学还没有熟识,高考已经来临。我上了广西师范,一切都平平淡淡。每当深夜,中学同学的音容忽然潮水般涌上心头时,我都告诉自己,你是被抛弃的那一个,没人记得你。曾经的母校,曾经的伙伴,就像是一场落幕的烟花,流光四散,再也没有了影踪。
大学生活,转眼即逝,既没有预期的意气风发,也没有一场风花雪月的故事,而日益临近的就业问题明明白白摆在眼前。看着密密麻麻的招聘意向,我有点无所适从,漫无目标的一一浏览着,忽然一则信息让我眼前一滞,我忙回头寻找:宾县兴华中学,招聘英语老师一名。尘封多年的思念再也抑制不住,泪水夺眶而出,肆意流淌,一瞬间,我决定了,回宾县,回母校。
父母对我回县城虽略有微词,但毕竟能常伴膝下,便也默许了,到后来对我的归来甚至有点儿欣然了。又重新步入阔别经年的母校,看着旧时红砖粉墙,我忽然有一种冲动,想对着学校大喊三声:“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本来我是带高一英语的,可是学校高三补习班还缺一个英文老师,我便也答应下来了。虽然辛苦,却也是一种锻炼。毕竟早点接触毕业班对自己是有好处的。
我的职业生涯伴随着自己第一节高一英文课完美的拉开了序幕,一切都很顺利。怀着一份欣喜,我迈入了高三补习班的课堂。照例的自我介绍,然后点名,忽然一个名字文平跳入眼帘,我想仔细思考点什么,可是名字已经脱口喊了出来。没有应答,一些学生在朝后排看,后排那个高高帅帅的男生,文平,有点讪讪的点着头,似乎那声“到”被硬生生噎在了喉咙里。我几乎是有点惊呆,那正是文平!我的初恋!我的高中同学!这样的相遇恐怕是我们都没有想到的吧!潦草的结束了这堂英文课,我有些狼狈的逃出了教室,不知是自己怕见到文平尴尬,还是怕文平会难堪。
机械的在办公室捱到下班,回宿舍拎了饭盒去食堂打饭,正看着饭菜发呆,一个人在对面坐了下来,抬头看去,是脸上有着一抹红晕的文平。我一下愣住了,送到嘴边的饭菜也忘了吞进去,傻傻的举着不知所措。文平看着我的傻样儿,展颜一笑,低声说:“就用这种形象见老同学啊?”我一下醒过神来,连忙把饭送进去,却太着急,一下噎住,瞬间脸红脖子粗,涕泪横流,靠着文平递过来的一杯温水,才度过了危机。这番意外却化解了我们两人的尴尬,相对哈哈大笑,之前的拘谨和陌生感一扫而空。
文平说他早听他的校长父亲说了我分配来学校的事,本想提前见见,可张不开嘴,就这样拖到了开学,才有了前面上课的一幕。文平第一年原本考上了一个二本,可是他父亲要求颇高,在文平考大学以前就夸下海口,说自己的儿子非北大清华不上。所以,就补习了一年,结果第二年还不如第一年,如此反复,这已经是文平补习的第五年了。看着眼前依然帅气逼人的文平,高高大大,清清爽爽,少了当年的儿戏浪荡,脸上多了一些忧郁,我的心微微一疼,不由自主握住了文平的双手,想要给他一点安慰。一丝微凉从文平的双手传来,他的手微微一抖,却并没有试图挣开,倒是我不好意思起来,假装梳理鬓边的头发拿开了双手。文平微微一笑,眼睛里有一丝狡黠,很让人有海扁的冲动。而那双眸子依然清澈如当初,高中对他的迷恋又一丝一丝,沉渣泛起。我赶紧定定神,散漫的问着文平的打算。文平说他现在是有点骑虎难下,走个一般的学校,这几年辛苦都白费了,若是就这样拖延下去结局终是难定。今年是他的最后一年,无论如何都要离开了,再让我教他一年他就要疯了。他说,若是早知道我要来学校,他怎么都不肯多读这一年了。我开着玩笑,你就这么不待见我啊?难怪我是那多出来的五十五。文平一愣,问我什么意思,我微微笑着没有答他。是呀,也许别人早忘记了五十四张扑克的排列,只有我还在这里耿耿于怀。
从文平那里我知道了郝大志去了日本,知道了魏明晓和人打架被砍了左手,知道了章凡找人给魏明晓报仇进了监狱。那些当初鲜活的面孔一个个又重新明晰起来。
我和文平也渐渐熟悉了彼此课堂做师生,课下同学兼朋友的关系。偶尔看着文平在课堂奋笔疾书的样子,我会恍惚觉的自己似乎也正坐在下面,一切都和四年前一样。文平那双眼睛依然会让我偶尔迷失,在半夜里看着天花板,回想四年前我们的一幕幕。如果那时没有分手,又会怎样呢?我没有问他楚嫣然的消息,他也默契的从未提起,想来早已是事过境迁了吧。
转眼我在母校已经执教八个月,到了第二年的五月,毕业班的师生们更显紧张,而文平倒是异常沉着。
这天下午天气异常闷热,踏着上课铃声我走进了高三三班,又开始了高考前的突击复习。课讲了大半,忽然觉得脚下一颤,接着整个身体都开始打颤,几乎站不稳身体。我急忙扶住讲桌,惊慌的四下观看,不知所措,不由自主望向文平。文平也是一愣,忽然像是意识到什么,站起来大声喊着:“地震了!大家别慌!从排头一个一个按次序赶快向外跑!”其余的学生听到文平的喊声迅速从慌乱中反应过来,开始按次序迅速向外逃。我们的教室在二楼,跑的快还是可以出去的。我极力克制着自己要逃的冲动,组织着学生逃生。文平看到大喊到:“林诗,你别管,这里有我,你也快跑!”我知道自己作为教师的职责,没理文平。终于教室里就剩我和文平,我松了一口气,正想也向外逃,却腿下一软坐到了地上。正向外走的文平赶紧反身拉我,就在这时就听的天崩地裂的喀喇一声,楼体坍塌了。文平迅速拉着我坐到了墙角,用身体死死的护着我。眼前哗啦一下一片漆黑,耳边是地动山摇,我恐惧的想要大喊,却什么都喊不出来,只是不断地流泪,紧紧抱着护住自己的文平,不知道是自己在抖还是大地在颤,我浑身软的一塌糊涂,只是拼命的抓着文平,不敢松开一点儿。
终于大地停止了震颤,文平和我所幸都没有受伤,但是我们却被困在了一个狭小的三角空间里了。文平轻轻的抱着我,不断地安慰我,告诉我很快就有人来救我们。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四周却始终一片寂静,只有文平在不断讲述着我们高中时候的事情。封闭的空间,相守的两人,也许再也没有生还的希望,可是他不放弃,还是在讲着讲着。渐渐的我也不再害怕,我告诉他,我是那被抛弃的第五十五张扑克,他搂了搂我,告诉我,全班的人都在想我,我是那五十四张共同的记忆。我觉得很饿,慢慢的又觉得很困,可是他不让我睡觉。不管我发脾气还是哭泣,他都不让我睡,说睡着了就可能没机会了。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又是一阵地动山摇,可怕的余震发生了,就听的头顶一声尖锐的断裂声,文平将我扑倒在地,接着就听到一声闷哼,我的脸上手上凭空多了许多温热粘稠的液体!我大声哭喊着,文平,文平,你要挺住啊文平!我使劲的晃着身体,想要把文平从身上移下来,起码帮他止止血。可是我挪不动,我无奈的晃着身体,眼泪磅礴而出。这时就听的文平一丝微弱的声音;“林诗,我走了你就顶替我的位置吧。记住,以后你就是黑桃A……”
如今,我站在已经沦为废墟的母校的旧址上,眼泪又肆意飘飞。是的,现在我们班依然是54张扑克,再也没有多出的那一张了,而我,将是永远的黑桃A。
此贴救[那]冷然然并帖杀[那]刘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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