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兰若衣/(共搜集有2帖,此为第1帖)
(作者:;提交人:五月浅熏香;提交时间:2008/11/16 13:19:25)
[灌水]为已故的刺客追魂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古语有云: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嘿!说对了,我身上这衣,不是老婆买的情人送的儿子孝敬的,是我八十岁老母亲一阵一线缝的,总共连针带线加布料成本不足三十元,却是我最喜爱的。喜之故常穿之。
我,一个不折不扣的游子,曾走过江南水乡的温柔,上得五岳群山的巍峨,遍览长江黄河的壮阔。任你在祖国的何方,你都能很轻易地认出我。其实我属于群体,我并非个人。
不要惊讶!也不要绞尽脑汁去猜测!我并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伟大!伟大的是我的祖先,你们一定认得这俩厮:乔峰、洪七公!哦卖糕的!金老爷子,我心中,你最重!
那个谁!你干嘛一脸鄙夷?你有啥资格一脸鄙夷!不要以为你衣冠楚楚宝马代步美女簇拥就可以鼻孔朝天嘴角下弯,那样子不好看!咱都是人生父母养的,都只拿一个碗吃饭,只洗一个浴盆,只蹲一个马桶,都只有唯一的爸爸妈妈!
如果理解称得上万岁的话。我最希望大家理解的就是我真的是个乞丐。我是真的我没装哭没耍赖没拉你裤管,我衣服十分褴褛但相对干净我说话十分罗嗦但全无假话我吃像十分贪婪但不长肚子我眼神十分渴望但绝对真诚!只是天不予我,让我家穷天灾人祸得病!我是和平年代的弃子,你们吃喝玩乐与时俱进,而我还活在上个世纪。如果你们能理解我,那我也能理解你们,你们的心里有很多良善,但你们被不是我的我欺骗了太多太多。
在我的理论里,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不体现在物质上,而体现在精神上。六十年代,人们会觉得有白米饭吃很幸福,玉米属粗粮没人吃;21cn,人们对白米饭腻了,反而觉得吃玉米很是香甜。哎呀,甭提肯德鸡的香甜粟米棒多受孩子欢迎了,嘿,还5元钱一个呢!因此,人改变的,并非自己的肠胃,吃的还是那些东西,只不过吃的思维变了,穿也一样。对于我们这群人来说,我们的幸福就是有温暖的衣服穿,有干净的饭菜吃。我们不计较菜肴的时令,而在乎它的可口;我们不追求衣服的时尚,而钟意它的合衬。我属于我们这个群体的x%,x代表幸福。为啥?为我有一件合衬的衣服,它不是老婆买的情人送的儿子孝敬的,而是我八十岁老母亲一针一线缝的,虽然它总共连针带线加布料不过三十元。
我是个游子,我身上的衣服是我妈缝的。我不算一个了不起的人,我不过是个没用的人,但我却是个最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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