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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14杀“晚清风云1868”第一轮精华杀帖(共搜集有4帖,此为第1帖)

(作者:网易14杀;提交人:柳乱蝉;提交时间:2010/11/21 21:22:52)

绝世武功


同治六年,十一月初。
清晨,成兴镖局的队伍到达胶州几天了,正准备走的时候,就有生意上门。
高天叙正坐在院中喝酒,看到绿衫女郎搀着一白衣少年走进客栈。
“北京,五百白银。”女郎并不多话。
“好,保你平安。”小高也不是多话的人。
白衣少年脸色苍白,始终皱着眉头,不发一言。女郎一直望着他,发鬓上的珠钗坠子,微微晃动着,在阳光下闪着温润的光泽。
小高觉得这趟镖很划算,他在心里计算着他能得到的酬劳。

1

胶州城外,落叶纷纷。
小高策马跑在队前,时值匪患猖獗,他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秋风很冷,却没有他的刀锋冷。他的刀就在手里,刀柄已被他攥得滚烫。
他身后是四名趟子各执镖旗,“我武……成兴……”声音高亢洪亮。
镖旗以精丝织就,其蓝如海,上面龙飞凤舞绣了四个雪白大字:成兴镖局,迎风而动,宛如群龙飞舞,腾云欲飞。
成兴镖局名声在外,七分靠交情,三分靠本领,镖头手面宽,交情广,每次走出去都会顺顺利利。
趟子手身后是六名镖师、团团护送着一辆镖车。白衣少年和绿衫女子坐在车里,安静得仿佛根本就没有人。
出城二十里,有一处市集。人来人往,小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常。
那卖羊肠的回族老头,正用筷子从锅里夹出一段热气腾腾的羊肠子,然后切成一寸左右的小段,排到碗内,再洒些胡椒粉、盐、香菜等佐料,接着从锅里舀出一勺子热汤,浇在羊肠子上面,满脸笑容地递到顾客手里。
羊肠的香味飘过来,小高的肚子立即咕咕地叫起来。他喝了口酒,下马,来到卖羊肠车前。
“老丈,来碗羊肠。”
“好。”老头低着头,盛了一碗羊肠递过来,小高用手去接,老头手腕一抖,碗里的羊汤迎面洒来,同时切羊肠的杀猪刀,刺了过来。
紧接着,听到师伯刘仕龙大喝一声,“护镖!”
与此同时,旁边卖柴禾的抽出一杆铁枪,卖鱼的在鱼筐里抽出两把弯刀,卖小枣的快如闪电般扔出一把小枣,寒光暴闪。买菜买水果的纷纷抽出刀剑扑了过来,他们都是一个目标,镖车。

2

刀的速度很快,但小高的速度更快。酒袋不但挡住了滚烫的羊汤,还缠住了闪亮的刀锋。酒袋是水牛皮制作而成,刀锋再利,一时间也割不破,抢到这一瞬间的功夫就够了,小高的另一手已捏住了他的手腕。

那老头另一手从车底抽出一把利斧,向小高狠劈过来。小高反手向外一扭,只听到胳膊断裂的声音,老头跌了出去,撞翻了羊肠锅。落地后的老头一身汤水,一个鱼跃,持斧和身向他扑了过来,完全不顾小高亮出来长刀,竟是同归于尽的打法。
小高心底一寒,走镖这么多年,见过很多凶悍的劫镖人,却从来没见过如此不要命的人。
身后传来镖师的呐喊声以及刀枪相撞的声音,顾主就坐在马车里。小高没有回头,他并不担心镖车的安全,因为赶车的是王五。
王五,姓王,在师傅李凤岗门下排行老五,大家都叫他王五。他虽然是第一次走镖,但是,所有人都放心,因为他的刀法快得惊人。

酒袋里已没有酒,因为酒袋被割破了。没有酒喝的小高很难受,尤其是在杀过人之后。其实他并不想杀人,尤其是镖师最忌惮杀人,因为杀人会结下死仇,死仇会带来无尽的麻烦。
可是,当劫镖人拚了命要劫镖的时候,镖师也会拚了命来护镖。所以,小高出手了,因为他不想死。王五也是这么想的。
所以,十二个劫镖人很快就变成了死尸。有四五个镖师被暗器打中,三个趟子手挂了彩。
市集早没了人影,地上一片狼藉,秋风骤起,猛烈地刮起来,吹得镖旗猎猎风响。
转眼间厚重的云雾盘踞在天空,阳光被挡在云层之后,天空阴霾昏暗,远处传来隐隐的雷声,大雨即将来临。

3

傍晚十分,大雨终于倾盆而下,天地间白茫茫一片。
福兴客栈。
白衣少年神情忧郁,绿衫女郎搀着他,二人一言不发关在房里再也没有出来。
酒,在雨中喝酒才有情趣。
小高喜欢喝酒,喜欢酒在肚子里火辣辣的滋味。
王五他不喜欢喝酒,坐在一边擦试自己的刀,他跟师兄一样,刀不离手。

“王五。”小高忍不住问他,“你先看出来的是哪个?”
“卖柴禾的。”
“为什么?”
“因为一个真正卖柴禾的怎么会用一根圆棍做扁担,他的枪头就藏在柴禾里。”
“你很聪明。”
“师兄是怎么发现那个卖羊肠的?”
“因为我看出他并不是真正卖羊肠的。”
“怎么讲?”
“因为这是一个回族市集,试问一个不吃猪肉的回子,怎么会用杀猪刀切羊肠。”
“不错,所以你要去看个究竟。”
“是,凡是奇怪的事情,我都想弄个清楚。”
“但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很冒险。”
“我知道,所以我做了准备。”
“用你的酒袋?”
“是。”
“幸好我知道师兄动手前,都会先喝一口酒,所以我才先瞄上了那个卖柴禾的。”他一向都很佩服师兄。

“其实真正要命的是卖枣的。”刘仕龙出现在门口,皱着眉头。
“师伯。”两人站起身,神情都有些沮丧。
“老郑咽喉中了梅花钉,恐怕不行了。”
王五立即冲了出去,撞翻了两张椅子,一张桌子。
大雨来得快,去得疾,雨后的秋风从敞开的大门外猛吹进来,屋里更冷更寒。

“梅花钉是湖北丁家堡的绝技,使杀猪刀的是甘肃祁家。”刘仕龙若有所思,“使枪的是山西太原杨家,使弯刀的是山东刘家。”
“祁家刀法素以凶猛、步法快捷著称,但机变不足。刘家刀轻灵多变,却是凶猛不足。杨家枪虽然盛名已久,只是几百年来,人才凋零,渐已失传,不足为惧。”
“说得不错。”刘仕龙点点头,“你走镖这么多年,历练倒是不少。”
“弟子喜欢搜罗各门派的精招妙法。”
“但学武贵在精益求精,太杂反而分心。”
“是,弟子也知道太杂不好,可是每次看到或听到谁有绝招妙手,就忍不住心痒痒,想要探知一二。”
“无论如何,多学点总是不吃亏的。”他拍拍小高的肩膀,“成兴镖局的名号就等你发扬光大了。”

4
秋风再凉也没有王五的心凉。
王五很难过,“如果我的刀再快一点。”他一拳拳打在墙上,“再快一点点,就可以替他挡掉梅花钉了。”
小高理解他的心情。做镖师的就是在刀尖上讨生活,每一次走镖都会是最后一次。白天活着,晚上也许就死了。今天活着,也许明天就死了。

“王五,你学刀几年了。”
“三年。”
“我学了十年。”小高望着墙上被拳头打出的痕迹,上面已经有了血痕。
“我的目标是超过师兄。”王五停下拳头,抹了抹眼泪。

屋瓦“咯”的一声轻响,小高皱皱眉,“如果你能把房顶上的人砍下来,你就超过我了。”
话音未落,王五已冲了出去,随即,他又冲了进来,苦笑道,“恐怕我永远也超不过师兄了。”

“为什么?”小高忍着笑。
“因为,房顶上的人我不敢砍。”

王五不敢砍的人只有一个,小师姐刘桑紫。

银铃般的笑声自屋顶传来,“王五,你快点出来,我们大战三百回合。”
王五苦笑下,搓着双手,她不是跟师傅一起留在沧州吗,怎么跑来了。
小高笑笑,走出房门。一个披着蓑衣带着斗笠的少女旋风般从房顶落下来,迎面就是一刀,喝道,“王五接招。”
小高轻飘飘地闪到一边,“小师妹,王五在屋里。”
刘桑紫脸上一红,“大师兄。”急忙收刀。星光下,她俏生生地站在那里,蓑衣内露出一角紫色衣裙随风飞舞。
“王五,我给你看样好东西。”刘桑紫向王五眨眨眼睛。
小高看看她,又看看王五,觉得自己实在余,笑笑,走回自己的房里。

倚窗而立看深蓝的夜空,星斗遍布,如梦如幻。
“这么喜欢跟人打架,你是武痴罢?”
“痴谈不上,只是喜欢罢了。”
“那这本甘家的拳谱你一定想看了。”
“但求姑娘赐教。”
“有本事来拿。”
“在下愿用李家刀法来换。”
“呸,什么李家刀法,不过是花拳绣腿。”

也是这样安静的夜晚,也有这样美妙的星光。他长叹一声,接着,另一声长叹自他身后传来。小高的心猛然沉了下去。

5
转身,双手交叉放在胸前,但是眼前没有人。再转还是没有人。有呼吸自他身后传来,他不敢再动,这人竟能悄无声息地靠近他,如影随形,轻功实在高出他几筹。
“你怎么不转了。”声音轻柔,竟然是个女子。
小高放下心来,“因为我再转也看不到你。”

“也许,你再转一次就看到我了。”
“女人最喜欢骗男人。”
“你倒是很了解女人。”女人吃吃而笑,“你猜,我会不会骗你。”
“会。”
“你猜错了。”
一双柔滑的手从腋下攀过来,轻轻搂住他,“我一直在等你。”
“你不该来的。”小高叹了口气。
“你不想见到我?”
“不是。”小高顿了下,“你找我有什么事?”
“找你算一笔旧帐。”她呵气如兰,弄得他的耳朵痒痒的。
“好象算帐的应该是我。”
“一本破刀谱,还算什么帐。”
“但你连我的玉佩也偷了去。”
“你不也一样,偷了人家的拳谱。”
“可惜是假的。”
“原来一向聪明的小高也会上人家的当。”女人不由得笑出声,“这次我来是送真的拳谱给你。”
“白鹰说得的话,我向来都不信。”
“这次是真的。”
“交换条件?”
“唉。”白鹰叹口气,“干嘛这么直接。”
“因为我知道,你从来不做亏本的买卖。”
“替我杀个人。”
“谁?”
“你的顾主。”
“我有两个顾主。”
“男顾主。”

她的身体在背后贴紧了他,隔着衣服,小高感觉到她充满弹性的躯体,幽香阵阵传来。她柔软的手在他胸前摸索着,然后自他衣领间滑进。一股热气自他腹间升起。
“我现在只想吃你。”小高慢慢握住她的手。
“唉。”白鹰叹息着,“你觉得我香不香。”
“很香。”
“算你聪明。”
小高沉默良久。夜空乌云重聚,遮住了满天星斗,天地重归黑暗,风吹树叶,哗哗作响。
关窗,转身,抱住她。她竟然没有穿衣服,全身光滑如玉,象猫一样卷缩在他怀里。

6
小高醒过来的时候,很庆幸自己还活着。若不是被褥间还残留着余香,他简直要怀疑昨天晚上不过是做了一场春梦。
天微微亮,乌云已散,天边露出鱼白。
院子里传来刘桑紫的声音,“王五,你这招‘登高望四海’用得不对。”
“师傅就是这么教的。”
“师傅教得没错,但你用错了,你应该这样。”
推窗而立,只见刘桑紫与王五正在院中对阵。刘桑紫双刀在手,眉目含笑,宛如一只紫色蝴蝶翩翩起舞,让人眼花缭乱。
小高不禁微笑,师伯的这个宝贝女儿最喜欢欺负王五,明明对了,她偏偏说错了,错的地方,她却说对了,总之非得把王五的刀法搞得乱七八糟不可。
此时,“吱扭”一声,东厢房房门打开,绿衫女郎搀着白衣少年走出来,少年一边走一边抚胸而咳。
王五瞟了一眼,刘桑紫的刀法突然一变,喝道,“登高望四海,天地何漫漫。”风驰电闪,快似银龙。
“来得好,霜被群物秋,风飘大荒寒。”王五大喝,
只听当当两声,刘桑紫“啊哟”一声,手中双刀被磕飞。一把撞在墙上,弹落在地,另一把径直向白衣少年飞去。

王五大叫:“小心。”
白衣少年只管轻咳,宛如没有看到一样,绿衫女郎自腰间拔剑一挥,当地一声,长刀断为两截,然后还剑入鞘。刀尖转向,“哚”地一声,钉在树干上。刀柄去势不衰,继续向白衣少年飞去。少年右手捏成兰花指,轻轻弹在刀柄上,刀柄转向,跟着钉在同一树干上,刀柄颤动,嗡嗡作响。
绿衫女郎拔剑断刀还剑,一气呵成,端的是快如闪电。白衣少年只是轻轻挥手,宛如弹掉身上的落叶般轻松。
刘桑紫刚开始还吓得脸色发白,生怕那一刀砍到那少年,谁知转眼间就被他轻描淡写地弹开,不禁佩服得五体投地。此时,刘仕龙推门而出,她急忙跑过去,挽住父亲的胳膊,“爹!”拍拍胸口,惊魂未定。
刘仕龙早在屋里看到这一切,心中充满的疑虑,他这一弹,无论是力道还是准头,无一不拿捏得恰到好处,更重要的是这人年纪轻轻,内力却浑厚无比,当真诡异。
惩罚性地拍了下女儿的手,“以后别在淘气了,小心伤到人。”
王五的下巴差点掉到地上,这人的武功,就是十个镖师也不是对手,便算是罕逢对手的师兄也恐怕难敌一二。
绿衫女郎搀着白衣少年,在院中的石凳坐稳,少年脸色苍白,身子不住颤抖。

“少爷,再吃一剂药吧。”
“再忍忍罢,马上就到北京了。”
说罢,低头又一阵猛咳。绿衫女郎轻轻给他拍背,面带忧愁。
咳了阵,好不容易停歇,“走罢。”女郎搀扶着他径直走向马车,车帘垂下,安静无声。

天亮了,黑暗离去,但死亡却没有走开,它紧紧跟随着成兴镖局,因为,这一夜,死了一名镖师,被一柄飞刀钉死在床板上。镖师的生命向来都是短暂,只要一天不死,就会奔波一天,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
队伍一如既往向北而行,只不过多了两辆马车,马车上载着两具棺材。
“我武……成兴……”趟子手的声音完全没有底气。
王五的心很乱,乱到没有一丝头绪。
“这人的武功高不可及,恐怕,我们保的不是普通的镖。”他望着师兄。
小高沉默不语,良久才说道:“我从未听说江湖中有这样一号人物,不知是什么来路。但无论如何,我们都要保下去,这关系到镖局的名声。”

7

队伍行进得很慢,天还未黑,就早早安歇了。
这一夜,王五一夜未睡,他在等,等那个看不见的敌人。但是,他并没有等到。
天大亮了,到了该起程的时候,但,成兴镖局却不能启程。因为刘桑紫的父亲刘仕龙死了。
发现尸体的时候,已经冰凉了。他的心脏处插着一柄尖刀,直没刀柄。房里飘散着一股幽香,若有若无。

镖师们群情激愤,忐忑不安,因为这次死的是老镖师刘仕龙。最难过的是王五,几年来,他都是跟着师伯走镖,情同父子。
刘桑紫在院子里使劲转圈,最后冲到东厢房门前,喊道,“你们到底是什么来路?哪来这么多仇家,连我父亲都被杀死了。”
屋内寂静无声。
她猛踢门框,“不说清楚,镖就不走了。”
少顷,房门打开,绿衫女郎搀着少年出来。两人走到刘仕龙的灵前行了大礼,然后回身就走,始终不发一言。
“站住。”小高沉声道,“你们就这样走了,我师伯岂不是白死了。”
少年转过身来,神情郁郁,“我若不走,死得人会更多。”
“凡事都有因果是非,把事情说清楚,我们也可以找找解决的法子。”

少年惨淡一笑,“因果是非?好,我讲给你听。”绿衫女郎搀着他在椅子坐下。

“我叫陈士明,江苏淮安人,本是孤儿,到处流浪,十岁那年被太平军收留,后来,在鲁王的教导下练成了一身武功,14岁时任天长守将,陈国瑞总兵攻到的时候,我献城而出,然后他收我为义子,从那时起,我改名陈振邦。五年来,我跟随义父东征西讨,诱擒刘双印,计杀任化邦,重创赖文光。”他看看自己的手,“我这双手杀了不少太平军和捻匪。”
众镖师听他说到这里,不禁动容。因为他说的每个名字,莫不是当今天下闻名的英雄。刘双印是幅军首领,赖文光是太平天国遵王,任化邦更是鼎鼎大名,先是太平军的鲁王,太平军兵败后,又成为捻军首领。骁勇善战,有小项羽之称,官兵莫不闻风而逃。一个月前战死在赣榆城内,想不到竟然是死在这个文弱少年的手里。

“来刺杀你的人都是太平天国的人?”
“不错,他们都骂我是叛徒,人人都想要我死,可我就偏偏不死。”陈振邦神情激动,脸色更加苍白。
“忠臣不事二主。”王五大声道,“就算你不能为太平天国效力,也不该反过来残杀自己的兄弟。”
“兄弟?”陈振邦的嘴角现出一丝冷笑,“他们何尝把我当过兄弟。”
“同是太平天国人,怎么不是兄弟。”他对这些英雄仰慕已久,听他如此说话,不免气愤之极。
“我发过誓。”他秀美的目光煞气顿现,“要杀尽太平天国人。”
绿衫女郎握住他的手,“少爷。”
“霁盈,”陈振邦的情绪稍稍安静下来,“难为你这么久一直服侍我。”
霁盈脸一红,“奴婢愿意一生都服侍少爷。”
陈振邦的眼神忽地一下暗淡下去,“霁盈,我不值得你这样对我。”


“你为朝廷立了汗马功劳,不是总兵也是参将了罢。”王五大惑不解,“何以现在只身奔赴北京?”
“参将也好,总兵也罢,我只想灭了太平军。”陈振邦大笑,“几年来,太平军已死灰不可复燃,捻匪也被我们击得七零八落。一个月前,我们几路人马本已在苏北包围了捻匪残孽,准备一网打尽。当时,因我杀敌心切,擅自带队出跋,结果在赣榆城中了捻匪的空城计,若不是我紧急派遣潘贵升暗杀了任化邦,动摇了捻匪军心,只怕我队早已全军覆没。正因如此,包围线自我处被捻匪突破,遵王赖文光逃脱。朝廷因此责惩下来,将我扁为庶民,嘿嘿,没丢了脑袋已是万幸。”一口气说下来,有些喘不上气来,低头一阵猛咳。

歇了一会儿,他接着说道:“赣榆一战,我受了重伤,现在,我身无重任,去京城一来疗伤二来散心。”他环顾四周,“现在,事情说清楚了,贵镖局不想走这趟镖,在下也不勉强。”说完,站起身,拉着霁盈径直回了屋里。


8

夜深沉,寒风刺骨。

刘仕龙灵前的长明灯明明暗暗。他与师弟李凤岗一手创立了成兴镖局,闯过多少死亡的关口,他早已知道前路危险,却依然一往无前,最后,终于死在护镖的路上,这岂非正是他自己的追求。可能他唯一没想到的是,以刀法扬名的他到头来却是死在刀下。
一个镖师沉声说道,“这趟镖还要不要保,大家要想想清楚。”
另一个镖师接着说,“但我们已经接下来,怎么能够反悔。”
刘桑紫大叫,“我爹爹为他而死,我不要保他。”
王五心情很烦燥,他向来仰慕太平英雄,现在却要保一个太平军的叛徒,心情矛盾之极。
其他镖师沉默不语,全都望向小高。

过了良久,小高才说话,“成兴镖局的名声比性命还重要。”
没有人说话,这个时候敢站出来反对的,无疑就是胆小鬼,做镖师的没有胆小鬼。

刘桑紫大怒,踹门而出。王五跟着冲出去,他一直跟着她,知道她心情不好。
“王五你帮不帮我。”
“怎么帮?”
“我要杀了陈振邦。”
“不可以。”
“我偏要杀他。”
“做镖师的,每天都会有危险,随时都会送命,既然接下单子就一定要保到底,成兴镖局的名声比性命都重要。”
“但他是太平军的叛徒。”
“我答应你,等到了北京。我们就找机会杀他。”王五说得是真心话,到了北京,就杀他。虽然他知道杀陈振邦是件很难的事,但是,无论多难,他都要去做。

刘桑紫终于病倒了,不停地做恶梦,醒了就哭,哭累了又睡过去。
王五守在她身边,屋子里没有风,但他的心却如在寒风中,冷到发抖。他紧紧地握着他的刀,仿佛大刀可以给他温暖和力量。

只有小高知道,人是白鹰杀的,都是镖局的好手。只要陈振邦一天不死,镖局就会不断的死人,真到干净为止。
他已喝了一斤酒,酒能让人沉醉,也能让人兴奋。让这一切快点结束吧,他这么想着。然后,他就看到了王五。
看到王五并不奇怪,奇怪的是王五居然捧着一只酒坛,也在喝酒,向来滴酒不沾的人喝起酒来吓死人。
他一边喝一边说话,象个老太婆一样罗嗦。
“师兄,陈振邦的武功很厉害。”
“是。”小高不想说话,尤其是对着有点喝多的王五。
“他的侍女也很厉害。”
“是。”
“太平军的刺客也很厉害。”
“是。”
“那我们还留在这里做什么。”
“做应该做的事。”
“应该做的只有一件事。”王五的目光中带着痛苦,“就是等死。”

他喝尽最后一滴酒,终于滑到桌子下。

喝醉酒的王五被送回房间,倒头大睡,如果真的可以这么轻松地睡一觉该有多好。
窗户打开着,今夜没有风,王五却闻到了一丝丝香气,在黑暗中飘流涌动,若有若无,然后他听到刀锋划破空气的声音,细不可闻。
刚才还烂醉如泥的身子,“嗖”地一下,滑到了床里面,象一只壁虎紧紧地帖在墙壁上,醉眼惺松的眼睛突然睁开变得炯炯有神。
“哚”地一声,一柄尖刀狠钉在他的床板上,若不是他早有准备,被钉住的就是他的心脏。

9
“好狡猾的王五。”声音未落,人已远去。
王五仍然慢了一步,因为他并没有追上那个人,人影在屋脊之间飞跃纵跳,他一直追出镇子,眼看着她消失在密林深处。
月芽弯弯斜挂天际,王五在院子中坐到天亮,有许多事情都想不明白。
王五想不明白的事,小高也想不明白,白鹰就坐在他的屋里。

“别再动镖局的人。”小高气急败坏,事情完全不在他的控制之内。
“我白鹰出手从来都不会空手而归。”
“你不是要杀陈振邦么。”
“唉。”白鹰叹气,“我要是能杀得了他,就不会对付你们镖局了。”
“你本来就是准备杀我的?”
“你应该感谢我临时改变了主意。”
“太平军和捻军大势已去,你又何必替他们卖命。”
“甘家的拳谱你想了很多久了罢。”白鹰避而不答。

“就算你在栖霞山庄做总管,也未必可以得到甘家拳谱。”
“唉,”白鹰叹气,“你难道不知道庄主甘定方已经死了吗,现在的甘家都是我做主。”
“甘定方死了?”
“对。”
“你做的?”
“别什么事都往我身上安,他是病死的。”
“你说这么多,就是想告诉我拳谱是真的?”
“你很聪明。”
“恐怕让你失望了。”他徒然坐下,“陈振邦武功高我太多。”
“明天我会调更多的高手来,到时候你做内应。”
“论武功你当然杀不了他,他练过金钟罩,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他的罩门。”
“不如下毒?”
“下过了,陈振邦不知道是吃什么长大的,居然毒不死他。”
“那就多找几个高手来,跟他车轮战,不信他是金钢不败之身。”
“哪里有那么多高手,你以为个个都有绝世武功么。”
“那就打箭阵伏击。”
“捻军都被打散了。”
“唉。”小高叹气,摸了下她的脸,“那我建议你回家抱孩子去吧。”
“他必须死。”
“两天后,我们途经青州,进青州只有一条山路可走,只有这一次机会。”
“只能这样了,我尽量尽快招集人马。”她转身望着他,“到时候会很危险,你早早离开了罢。”

成兴镖局的队伍出发了,大家都想尽快离开这里,有两个趟子手在夜里悄悄溜掉了,谁喜欢去送死呢,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面对死亡。
生病的刘桑紫与陈振邦、霁盈一起坐在马车里,她卷缩在车厢一角,精神恍惚,脸色苍白,身子虚弱得厉害。

队伍里又多了一辆载着棺材的马车,没有风,成兴镖局的镖旗无精打采的飘垂着。
“我武……成兴……”趟子手的声音细不可闻。
小高仍旧在队伍的前面,两名趟子手和三名镖师,护着灵车,赶镖车的仍是王五,心事重重的王五。

10

队伍向北而行,不到两日就进了青州境界。翻过前面这座山,就可以进城了。

夕阳如血,木叶萧萧,远山峰峦连绵,隐隐传来林涛阵阵,若有若无。

队伍没有进山,因为天快黑了。

祥云客栈。孤零零座落在山脚,前后是一片开阔地带。

客栈不大,只有前后两座院楼,十余间房。老板是个中年人,白白净净,留着两撇小胡子。两个年青的伙计很勤快,端茶倒水,跑前跑后。

月半弯,孤零零挂在天际。
院中那棵枣树上的叶子已经掉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枝丫。
没有人说话,大家都在默默地吃饭。
王五有些郁闷有些无聊,东张西望地到处看,最后把目光放在了师兄身上。
小高就坐在树下擦试他的刀,刀锋已经很亮了,但他仍然觉得不够锋利。然后他突然觉得异样,抬头,看到王五正一步步走来。
寒光一闪,王五终于出手了。只不过,他要砍的人是客栈的伙计。这个伙计正端着一杯茶水,站在小高的身旁。
伙计茶杯向王五一掷,身子疾退如风,退到院墙边。
“好机灵的王五”声音娇柔,竟是女人的声音,完全不是先前男人的声音。
“好狡猾的女人。”王五的大刀将茶杯击得粉碎。
伙计并不恋战,只想窜出墙头,但王五一刀刀紧逼着她,却始终差了半步,砍不到她。她伏高窜低,躲着他。王五砍不到她,她也逃不出院墙。
百忙之中,她从怀里掏出一支烟火,嗤的一声响,射到高处,炸了开来,火花四溅,原来是个彩色缤纷的烟花。

“你们就等着受死罢。”她闪过王五一记快刀,突然窜到树后。这一步,她算了很久,只消再踏出一步,就可以逃出客栈,只是,她千算万算,还是露算了一步。她没把陈振邦算进去。
白影一闪,陈振邦已挡在她前面。此时,陈振邦已不是前几日的病怏怏的样子,身手敏捷,目光凌利。
“白鹰?”
白鹰心中暗惊,表面却若无其事,“是又如何。”
“你不在栖霞山庄做你的总管,干嘛跑到这里来趟浑水。”
“浑水?鲁王是我的弟弟,你说我该管不该管。”白鹰把脸一抹,撕下一张人皮面具,原本平淡无奇的一张脸不见了,露出一张成熟妩媚的脸来,她抚了一下鬓角,“陈总兵的武功果然深不可测,那本倒行逆施你练得炉火纯青了罢。”
“你知道?”
“我当然知道,那本内经心法是我送给鲁王的,几百人当中,只有你一人练成了绝世神功,嘿,怪不得鲁王说你天纵奇才。”
陈振邦心底开始颤抖,记忆被瞬间拉到回到那一千多个难以煎熬的日日夜夜,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痛楚,临死同伴们的哀嚎,仿佛一下子回到眼前。
“原来始作俑者是你。”他的目光煞气顿现,“那你就受死罢。”

白鹰向后疾退,同时飞刀出手,不求能杀了他,但求挡一挡他的脚步,但是,她还是算错了一招,她没有把小高算进去。
小高拉住了她的手,紧紧地拉住。
白鹰脸色一变,恍然大悟,向小高怒目而视,“你竟然出卖我。”
小高冷冷地道,“你利用我,我当然也可以利用你。”

陈振邦的食指已经弹出,凌厉的指风刺在她的咽喉,速度很快,快得连血都没有渗出。
她不可思议地望着陈振邦,咽喉发出一阵咯咯声响,然后栽倒在地。啪地一声,一块玉佩自她袖中掉落,摔成两瓣。小高呆了一下,说不出话来。
陈振邦纵身上前,指风发疯般在白鹰的身上乱戳,尸体被戳了无数个血洞,血光四溅。霁盈立即抢上前住拉住他,“少爷!”


11


正在此时,突然传来马蹄声声,如疾如骤雨般由远而近,静夜之中,蹄声异常清晰。
陈振邦猛然惊醒,“捻匪来了。”

老板跑出客栈,只见数百名骑兵飞奔而来,后面黑压压一片,也看不清楚有多少人马,人未到,羽箭已飞蝗般射来,“哚哚哚”数十只利箭钉在院墙上大门上。老板掉头就往内室跑,“大家快跟我撤!”另一个小伙计大喊:“快快。”
众人纷纷跟着老板跑进内堂,原来老板的卧室之内,居然有个隐秘的暗窖。地方很大,一人多高,十几个人钻进去,居然还很宽敞。
嗤地一声,老板点着了蜡烛,暗窖里亮了许多。
“属下参见陈总兵。”老板与小伙计向陈振邦行礼。
“不必多礼。”陈振邦皱皱眉,强忍痛楚。
“是。”老板毕恭毕敬,“那女人装扮成小林的样子,其实我们都已经察觉了,一直没敢惊动。”
“你做得很好。”

只听得头顶上方,人声嘈杂,马嘶阵阵,数百骑兵围绕着客栈往返奔跑不绝,整个客栈似乎已经被包围了。
“放火放火,烧死他们。”
“准备放箭,出来一个杀一个,一个也别放走了。”

少顷,柴草被点着的噼啪声音传入,热浪自地面传来,暗窖里越来越热,接着就是房梁倒塌的声音,砰砰声不绝于耳,整个客栈都陷入了火海。
众人沉默不语,若不是刚才跑得快,只怕性命也没了,也不知捻匪会不会找到这里来。

此时,只听得远处雷声滚滚,大地都在颤动,似乎是人数更多的骑兵潮水般从四面八方飞奔而至。
老板惊喜道,“铭将军的人马赶到了。”
只听外面,人喊马嘶响成一片,一时间杀声震天,不绝于耳。

杀得一阵,喊声渐小,马蹄声奔跑不绝,似乎是一队人马跑,另一队人马在紧追不舍,越追越远,声渐不闻。

过了良久,外面没有声音了,只听着木头燃烧的声音已经轻了很多。

没有人说话,都被刚才惊天动地的声音震住了,那些骑兵攸忽而至,转瞬即去,好象做了一场恶梦。
王五冲到暗窖门处,听了听,外面没有声音,只剩下余火发出噼啪的声音。推推门,门被外面的残梁断木封死了,怎么推也推不动。
两个趟子手两个镖师冲过去,大家一起推,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暗窖门推开,众人鱼贯而出。
夜幕下,客栈已经完全看不出原来的样子,硝烟弥漫,黑碳焦瓦,一片狼藉,三具棺材也被烧得黑幽幽的面目全非,而断檐残壁外更是惊心,旗帜死马、刀枪盔甲、还有横七竖八数不清的尸体,惨状就如人间地狱。
寒风吹过,空气中飘散着血腥的味道,大家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到底是怎么回事?”王五扶着刘桑紫,盯着陈振邦,这句话他憋了很久,终于说出来。
“刚才那些人是捻匪余孽,”陈振邦巡视着战场:“他们是来追杀我的,却陷入了我们的圈套。”
“你们的圈套?”
“不错,他们一心想杀我,所以,我借机布了这个局,引他们上勾。”
“你让我们陪着你做诱饵?”王五很生气,“你知不知道我们死了很多人。”
“捻匪很狡猾。”陈振邦沉声说,“前几次都被他们逃脱了,所以,这次就麻烦贵镖局。”
“多死几个人就更象逃亡了,是不是。”王五恨恨地望着他。
“没办法,为了消灭捻匪余孽,我不得不这样做。”
“没办法?”王五大声说,“你说他们不是人,你还不是一样草菅人命。”
“我宁可他们杀了我。”陈振邦脸色苍白,“也不要受这无边无尽的苦楚。”
“你还不是活得好好的,也没见你去死。”他越说越激动,恨不得扑上去掐死他。
“活着又能怎样,还不是生不如死。”
“你怎么生不如死了。”王五冷笑。
陈振邦笑了笑,笑得很凄凉,转头向霁盈说道:“霁盈,有件事我要告诉你。”他脸上充满了痛苦之色,慢慢的接着道:“这几年来,你对我的心,我怎能不知,只是,我不能娶你,因为我早就是个废人,根本不能做别人的丈夫,更不能做父亲!”

霁盈脸色苍白,慢慢握住他的手,“奴婢不在乎,只要可以跟随你,我什么都不在乎。”
陈振邦惨淡一笑,“可我在乎。”
霁盈珠泪欲滴,咬住双唇,转过头去不再说话,双手却更用力地握着他的手。

12

“那是你的事。”王五大声说道,“你不该把成兴镖局拖进来。”
“消灭捻匪是朝廷要事,村团佃户,商贾镖局等一应百姓俱皆听从调令。”陈振邦闭上眼睛,不再理他。
“陈总兵。”王五冷笑,“您真是当得好将军那,果然杀人如麻。”
“信不信我杀了你。”陈振邦大喝,一掌拍断了旁边一根断梁。
“信。”王五握紧了刀,“你已经杀了我们镖局很多人。”
“镖局的人不是我杀的。”
“跟你下手有什么分别。”
“只怪他们学艺不精。”
“学艺不精?”王五冷冷地看着他,“总有一天,我会连本带利向你全部讨回来。”
“我等你。”

“不用等。”刘桑紫冷冷地说。
她手里凭空多了一支火枪,“砰”地一声,火枪发出巨大的声音。
但是,火枪并没有打中陈振邦,因为,霁盈在一瞬间挡在了他的前面,火枪打在她的前胸,血肉横飞。
变故突起,谁也没有想到,都呆住了。
白影一闪,砰地一下,刘桑紫被陈振邦一腿踢飞,王五纵身一跃,半空中接住她,只见她狂吐鲜血,气息微弱,眼见活不成了。这支火枪本是师傅李凤岗意外得来的,送给她做防身之用,所以,她千里迢迢巴巴地赶来,只为向他炫耀一下她的洋武器。这几天来,一直贴身带着,想不到竟派上了用场。
老板和伙计立即抽出刀,护在陈振邦前面。两名趟子手和三名镖师则团团护在王五身前。
“不要杀她。”霁盈弱弱地喊道。
陈振邦反身抱住她,只见她胸前一片血肉模糊。
“少爷。”霁盈疼得身子缩成一团,“她父亲因我们而死,你别怪她。”说完意识开始模糊,终于昏迷过去。
“好,我答应你。”陈振邦横抱起她,看也不看众人,大踏步走出客栈。老板和伙计急忙跟了过去。
“等下。”小高沉声说道。
陈振邦站住,转过身来,“我忘了有事要交待,你过来。”
小高慢慢走过去,手心里攒出了汗。陈振邦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然后扬长而去。小高站着那里,脸红一阵白一阵,冷汗流了下来。
“师兄,你为什么出卖大家?”王五冷冷地问。
“你胡说什么。”
“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你对陈振邦的武功没有一点兴趣,为什么你的房间里有女人的香气,为什么对太平军的刺客听之任之。后来我想明白了,你早就认识陈振邦的,对不对?”
小高沉默不语。
“你早就知道这是一个圈套,早就知道成兴镖局也成了诱饵,也知道师伯和其他的兄弟是那个女人杀的,对不对?”
“我没想到会变成这样。”
“你没想到?你垂涎的是陈振邦的绝世武功,两人一拍即合,那里还顾得上别人的性命。”
“绝世武功?”一想到陈振邦说的那几句话,小高的心里就开始发冷,“绝世武功岂是人人都可以练的。”
“如果我没猜错,这个圈套还是你奉献的罢。你为了自己的私欲,不惜牺牲别人的性命。陈振邦是这样,太平军是这样,你也是这样。”王五的眼泪已经流了下来,为师伯为小师姐为成兴镖局。
他抹了一把眼泪,“你自己回去向师傅交待罢。”抱着刘桑紫,再也不看他一眼,大踏步走了出去。
余下众人,纷纷侧目跟着离开了客栈,只留下小高独自站在废墟之中。
“绝世武功!”废墟里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喊。
夜风呼啸而过,把这声音吹散到空中,不停地盘旋回荡。
风更冷,夜更寒。


白鹰 贴杀 高天叙


网易14杀“晚清风云1868”第一轮精华杀帖(共搜集有4帖,此为第2帖)

(作者:网易14杀;提交人:柳乱蝉;提交时间:2010/11/21 21:23:53)

棋子

1
又是一年清明,雨正纷纷。亭台楼阁都掩映在一片朦朦烟雨中。
每年清明,金慕莲都会带着姐妹们去土地庙烧纸上香,那些在小雨中撒出来的纸钱,象秋天的落叶般无精打采地飘来飘去。
我不喜欢这一天,因为在这一天,我会更加想念母亲。
母亲是在一次船难中溺水而亡的,连尸体都找不到。那天正是清明节,船上一共二十多人,生还的只有我和父亲。
为躲避大将军的追杀,父亲带着我不远万里投奔大伯,可大伯家却是人去楼空。然后我们千里迢迢来到京城,那时,我只有八岁,只会说家乡话,一路走来,总是被人笑话。到了京城后,我就不再说话,无论别人问我什么,我都一问三摇头,大家都叫我小哑巴。
父亲常常望着我叹气,每天晚上临睡前都会把我搂在怀里讲故事,我喜欢他的怀抱,温暖宽厚,但我仍然不肯说话。
直到有一天,父亲的茶馆关闭了,他要去找大伯,但,不能带着我走,他要拿我去顶债。他说不用等太久,就会来接我。那天晚上,他跟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对不起。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清明节,窗外飘着小雨,淅淅沥沥,黑暗中传来桃花的清香,家乡的花也应该开了吧。
我一直没有说话,直到第二天被送到莳花馆,眼泪终于流了下来。我知道自己再也不是清清白白的女孩儿,而是胡同里的姑娘。
那年我十岁。

2
莳花馆里栽满了各种花卉,楼台歌榭,楼梯转角,都摆满了精致花盆,每个季节都有鲜花应景,后花园里更是繁花似锦,美不胜收。可是,这些花如何比得上我家乡的花开得灿若云霞。只是当年那一场亡命天涯叫我知道,怕是永远也回不去了。

莳花馆的鸨母金慕莲给我起名叫做珊瑚。我不喜欢这个名字,因为会让我想起大海和那场船难。但我没有选择的余地,就象我没办法选择不做胡同里的姑娘。
金慕莲对我很好,请人教我琴棋书画。她跟我父亲一样,喜欢叹气,她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珊瑚,我会培养你成为八大胡同最出色的姑娘。

我从未想过去当最出色的姑娘,我只想回到父亲身边,连做梦都梦到他来接我。
十二岁那年,父亲给我来了一封信,他说他找到了大伯,要我再等两年,就会接我回去。我听他的话,就在这里等着,这一等就是十年。
春去春回,花开花落,十年过去了,我已是莳花馆的头牌姑娘,说得一口流利的京片子,琴棋书画样样能。

四年前的立冬那天,金慕莲把我的初夜卖给了一位年青的王爷。他的鸟笼就放在我的梳妆台上,虎皮鹦鹉在笼里跳来跳去,细声细气地喊着:王爷吉祥。我觉得这只鹦鹉的叫声很不吉祥,果然,过了半年之后,这位王爷被罢免了职务。
接着腊八那天,我接待的是一位更年轻的王爷,这位王爷的运气比较好,因为过了一个月后,他的嫡福晋给他生了个小贝勒。
后来,我又认识了一个王公大臣,这位大臣更有运气,因为他的儿子刚刚被太后跟前最得宠的荣寿公主指定为额驸。这位大臣面带喜色,花了大把的银子在莳花馆。

我记得,荣寿公主大婚的那天,天下大赦,举城欢庆。莳花馆寂静无人,所有的姑娘都跑去看热闹,而我站在梳妆镜前,紫缎面的裙子,薄施脂粉,一汪秋水,回眸间,顾盼生姿,这样的一副容貌,却流落风尘。同样是女人,怎就有着云泥般的区别,老天何其不公。
那天,我把镜子砸碎了,但很快就有人送了一面新的菱花镜来,来人居然是个太监,他叫安德海。
那年我二十二岁。

3
据说安公公很想娶个女人回家,据说他正在挑选,我是其中之一。
太监都是变态的,他除了把香烛油滴在姑娘们的胳膊上、腿上,还会想出其他匪夷所思的花样折磨姑娘,并以此为乐。姑娘们都惶恐不安,避之不及。
但没有人敢得罪安公公,因为他权倾朝野,门庭若市,众鸨母极力巴结,谁会放过这个好机会。选来选去,他最后相中的竟然是“春华班”的当家昆旦沈全珍,一个男人。我看过他唱的“牡丹亭”,悠扬婉转的唱腔和行云流水般的身段,那扮相真是说不出的妩媚,道不尽的风流。
据说沈全珍宁死不从,后来,“春华班”当家武生陈润官奉懿旨入宫,结果就再也没有回来。春华班的老板逼着沈全珍去求安公公,然后也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没有人知道事件的内幕到底是怎样的,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这种事情还是少打听为妙,知道得越少,麻烦就越少。京城内依旧歌舞升平,杨柳依依的八大胡同依旧纸醉金迷。
每当想到这件事,我都禁若寒禅,说不定哪天,若被安德海或是其他太监相中,那可真是生不如死。于是,我开始计划逃走。莳花馆的龟奴很多,说是看家护院,实际是谨防姑娘们逃走。
我筹划了很久,清明节那天,金慕莲领着众姐妹去了土地庙,只留下少部分打手和几个丫环在家,正是防范力量最薄弱的时候。因金慕莲对我大力栽培,为了能套取到最有用的信息,她连摄心术也传授给了我,虽然只是皮毛,对付这几个下人已绰绰有余。

那天清早,莳花馆里静悄悄,我收拾好细软,换上一身素净衣裳,下了楼,立即施展摄心术。眼波流转,巧笑嫣然,凡是与我目光相对的人,七魂三魄都被勾走了,几个打手和丫环都傻笑着看我离开莳花馆。
三月的风还有些冷,细雨飘零,后巷那颗桃树还没有开花,树叶被细雨洗得格外青翠。别了,莳花馆,我再也不回来了。朦朦烟雨中,我仿佛看到父亲站在树下对着我微笑。摇摇头,不是幻觉,父亲真的站在那里。我狂喜万分,心中竟然有些后怕,如果我早走了一步,或是他晚来一步,那么,两人岂不是错过了。
飞奔到父亲面前,喜极而泣。然而,父亲说出的一翻话,令我心如坠冰窖,他不是来接我的,而是要我留在莳花馆。
这次他没有跟我说对不起,他说,这次是为国家做事,是天大的荣幸,我们做臣民的应该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就这样,我又被逼回了莳花馆,当天晚上,我就病倒了。丫环去请医生,却空手而归,南城所有的医生都不见了。

4
金慕莲说,额驸病重,医生都被请进额驸府看病。她说,如果看不好,这些人都得丢了小命。
同治七年的春天特别寒冷,莳花馆也因为额驸的病情而显得冷冷清清。荣寿公主是慈禧太后身边最得宠,也是唯一敢跟太后直言不讳的人,举手投足之间就可以左右他人的命运,没有人敢在这个时候还跑到莳花馆寻欢作乐。

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景小田。
“我叫景小田,风景的景,大小的小,田地的田。”

我至今还记得他第一次跟我说的话,他喜欢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我猜测他是哪家府邸的小公子或是小贝勒,每次问他,他都笑笑不答。我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只看到他游手好闲,无所事事。
他喜欢在莳花馆喝酒,然后拉着我唱歌,拿着筷子敲打着碟子,叮叮当当的非常好听。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与尔同销万古愁!酒真是好东西,醉酒之后,就什么都不用愁了。我拉着景小田的手,一边喝一边笑一边唱。
那天,我喝醉了,梦到我跌落到波浪涛天的大海里,喘不上气来,拚命挣扎。然后,一只手把我举到一块浮板上,四周漆黑一片,只有汹涌的海浪不断地挤压冲刷着我,一波又一波。我拚命抓住浮板,全身浸泡在冰凉的海水中,冷到发抖,我不敢哭,只是死命地抓住浮板。

醒来时,我正倦缩在景小田的怀里,紧紧地抓着他的胳膊,不肯撒手。

5
从那天开始,我跟他的关系又进了一步。原来他跟金慕莲一样为神机营做事,正在调查醇亲王的小贝勒夭折之事,非常头痛。
“小贝勒夭折,谁最得益?”我问他。
“当然是恭亲王。”
恭亲王在太后掌朝以后,被封为“议政王”,大权总揽。虽然三年前被弹劾,免去议政王和其他一切职务。但是,过了几日,太后又允许他在内廷行走,并管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虽然没有实权,但势力仍在。恭亲王目前两子一女,女儿就是在太后面前得宠的荣寿公主,长子载澄十岁,是皇帝的伴读,次子尚幼,两子都不被太后所喜。

朝廷之中,除了恭亲王,就是他弟弟醇亲王跟太后走得近。

醇亲王掌管神机营,被寄予“步武祖宗神勇、重振八旗雄风”的重任,势力渐起,隐有取代恭亲王之势,重要的是太后希望神机营可以抑制风头正劲的湘军首领左宗棠。太后是绝不会让任何一派势力独占鳌头,她懂得如何去平衡和抑制各方面的势力,只有这样,她的宝座才会安然无恙。

年青的醇亲王只生得一个宝贝儿子,刚刚两岁,生得伶俐可爱,太后很是喜欢,招人妒嫉是难免的。何况,弹劾恭亲王的蔡寿祺跟醇亲王走得很近,这其中的奥妙不言而喻。

这些事不说破,景小田也是明白的,这也正是他头痛的地方。朝廷各大势力之间的倾扎,背后的内幕,岂是他一个小小的侍卫所能查明的。
转眼两年过去了,他依旧没有查出眉目来。最近,他往莳花馆跑得很勤,喝酒猜拳唱歌,似是他的看家本领。
“唉。”景小田喝口酒,笑笑,“今朝有酒今朝醉,休管明日忧与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我笑着给他倒酒。

只有跟他在一起时,我才会很痛快地喝酒。我喜欢他的笑容,看他洁白的牙齿,看他满不在乎地样子敲打碟子,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清脆悦耳。
金慕莲则捧着一盏茶懒洋洋地坐在窗前晒太阳,偶尔,她的目光会扫过来,带着不易察觉的冷笑。
我的心咯噔一下,想起昨天晚上,她对我说,你最好老实一点,否则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菱花镜中,她的样子变得狰狞可怕。但我并不怕她,因为,我掌握了她所有的秘密,而她却不清楚我的底细。

6
因为景小田,金慕莲开始冷落我。首先,她开始着手捧其他的姑娘,不再把王公贵族领到我房间,而是让我接待外地人。那些南腔北调的各路官员,都带着白花花的银子来莳花馆打探门路。我在莳花馆的地位一落千丈,我明白她的意图,她是想让我知道,我只是她手里的一颗棋子,想放哪里就放哪里,捏碎了踩扁了,也无可奈何。

我第一个接待的是个山东参将,他身上那股大葱味差点没把我薰得晕过去,我立即把他撵了出去。金慕莲冷言几句,也没强迫我。第二人是一个广州知府,叫做叶书庭,长得斯斯文文的,但干出来的事却让人不耻。因为他旁敲侧击,却是想找机会把他的女儿嫁到京城,言外之意做小妾也不要紧。在他眼里,女儿只是他手里的一颗棋子,可以为他铺平仕途。
那一晚,我哭了一夜,因为我觉得我不但是金慕莲的棋子,也是父亲手里的棋子。

春天刚刚过去,额驸就死了。
新婚半年的公主成了寡妇,太后震怒,全城的医生都被拉出去斩首,下令彻查此事,一时间人心慌慌,人人自危。

这消息让景小田的牙也开始痛了,因为额驸的死,有可能是醇亲王的手笔。

踯躅一钱,草乌头二钱半。为末,化蜡丸豆大。绵包一丸,咬之,追涎。

这是天桥专门给穷人看病的游医给他开的方子。景小田很赞赏这个游医,因为他是个日本人,叫做竹内俊彦。
竹内俊彦是个沉默寡言的青年,待人彬彬有礼。他的屋子很干净整洁,窗前的花瓶里插了一支不知何处采来的樱花,暗香浮动,花香满屋。
我们呆的时间并不久,因为竹内俊彦还要出诊。离开时,他送了我一罐蜂蜜,说是有美容养颜之功效。他的目光中包涵着千言万语,我觉得他跟我一样可怜,转过头去,心里难过之极。

天桥有很多杂耍艺人,当然,也有乞丐,他们分坐于街头巷尾。其实我很羡慕这些人,虽然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至少他们很自由,不象我被人控制在手里。坐在墙角的灰衣乞丐,他懒洋洋地坐着,捧着一只酒葫芦,不停地喝着。见到我们,习惯性地伸出了手。
我身上并没有带闲散银子,抱歉地笑笑。他的手依然伸着,并没有收回的意思。我侧身而过,猛觉得怀里一空,蜜罐居然被他抢了去,还在我胸前重重地摸了一把。他撒腿就跑,景小田急忙追了过去,但那乞丐跑得极快,转过街角就不见了。

7
我的心顿时空落落的,独自站在街角,愣愣出神,所有的委屈涌上心头,然后我慢慢蹲下来,捂着脸痛哭失声。
那天晚上,我不能入睡,为即将到来的风暴而烦躁不安。
第二天,景小田笑嘻嘻地把蜂蜜罐拿回来了,但我清楚地记得,这并不是竹内俊彦送给我的那一罐。
蜂蜜我没有要,叫景小田送给了金慕莲,她一向热衷于美容养颜,虽然四十几岁了,却依然雪肌藕腕,风姿绰约。
但隔了几天,金慕莲死了。她穿着她最喜欢的绿地白花裙子,脸上还带着笑容,仿佛死得极其舒服。
官差很快就来了,金慕莲是中毒死的,那罐蜂蜜是有毒的。
蜂罐最后经手人是景小田,我只能这么对官差大人说,因为我说的是事实。
更重要的是在额驸府邸居然找到了同样的毒蜂蜜,这下所有人都长出了一口气,案子可以了结了。
景小田不见了,官差开始张榜通缉。

夜已深,新月如钩,淡淡的照在窗前。
往常这个时候应该是莳花馆最热闹的时辰,灯红酒绿,莺声燕语。如今却因出了命案而变得寂静无声。姑娘们早早关门就寝,只有夜风肆无忌惮穿堂而过,吹得柳枝摇摆不停。
金慕莲的门窗帖着封条,她做梦也没有想到景小田送来的蜂蜜里会有毒。
她一直都是那么聪明机警,这么多年来,她周旋于王公大臣之间,利用姐妹们的肉体来为她打探出最新的朝廷内幕,提供最有用的人际关系。白花花的银子进了她的口袋,而我们面对这些达官显贵时,总要处处留心,小心应对,生怕不留神就得罪了这些人而丢了性命。
她万万没有想到,把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的她,有朝一日会死在我的手里罢。她把我当做棋子,那我也同样可以把她当棋子,而且我让她走的还是死棋。也许这就是命运吧,每个人都有弱点,景小田就是她的弱点。
回到房间,坐在菱花镜前,却发现镜子里不仅仅有我,还有景小田!
这次,他的脸上没有笑容,这是我认识他以来,第一次看到他严肃的样子。

8
“你为什么要陷害我?”他这样问我。
我悲哀地看着他,仿佛在看一个即将死去的人。
“陷害你的不是我。”
“是谁?”
“是你自己。”
“我自己?”
“蜂蜜是你拿来的。”
“但那是你的。”
“我的那瓶被乞丐抢走了。”
“我送你的是在平安堂买来的。”
“听说,今天下午,平安堂失了火,所有人和东西都烧成了灰烬。”
“也就是说死无对证?”
“好象是的。”
“但我好象没有杀金慕莲的动机,更没有杀额驸的动机。”
“你有。”一个声音在屏风后响起,一人慢慢从走了出来。
“纳穆!”景小田很意外。
“景小田,经查,父肃顺,为八大顾臣,因罪于辛酉年被斩首于菜市场,对同是顾命大臣的富察景寿怀恨在心,故对其子额驸富察志瑞下毒谋杀。”
“我为什么要恨富察景寿?”景小田觉得很好笑。
“因为同是辅政大臣,其他七位大臣,死的死,流放的流放,只有富察景寿安然无事,不但官越做越大,儿子还做了额驸,所以,你怀疑是他出卖了七位辅政大臣。”

“那我为什么又要杀金慕莲呢?”
“因为你们是同谋,你是她的入幕之宾,我们已经查到她头上来了,所以你要杀她灭口。”

对于纳穆的这一翻言词,景小田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纳穆,你不过是神机营马队总兵,怎么查起案来。”
“因为我要给上面一个交待。”
“我猜得没错,这事果然是醇亲王做的,所以,他需要找个人来平息这件事。”
“你很聪明。”
“我就是那只替罪羊?”
纳穆沉默不语。
“为什么选中我?”景小田笑得很苦。
“因为你没有背景!”
通常,替罪羊都是没有背景的,因为处理起来不会拖泥带水,景小田当然也明白这一点。
“可惜了金慕莲。”
“她的位置,以后由珊瑚姑娘掌管。”
“我早该知道,金慕莲手下最红的姑娘怎么可能是外人。”他叹口气,“恭喜珊瑚姑娘。”

9
何必要恭喜,我根本就不想做这个位置,只因不想再做别人的棋子,我别无选择。
我狠下心来,然后对着景小田嫣然一笑,眼波流转,“小田,做就做了,男人大丈夫,何必推三阻四,你就认了罢。”
景小田呆了一下,精神有些恍惚,喃喃地说,“认了罢。”
“很好很好,你做得很对。”我继续施展摄心术,“这是供词,你签字画押就没事了。”
纳穆递上案状,景小田呆呆地走上前,纳穆拿起他的手按上红泥。
此时,景小田突然出手,把纳穆的手腕抓住,把他的两臂背到身后,同时身子疾退如风,带着他退到墙角,接着一柄雪亮的匕首架在他的咽喉。这一连串的动作如电光火石般,纳穆被他拿住命脉,完全没有反抗的余地,惊得话也说不出来。
“原来珊瑚姑娘也会摄心术!”景小田冷笑,“可惜,你忘了我跟金慕莲是朋友。”
我咳了一下,收回摄心术,额头有些冒汗。
“我是为神机营做事,难道你们没有想过,诬陷我害死了额驸,一样会连累醇王爷。”
“据我所知,神机营的名册上好象没有你的名字。”
一个冰冷的声音从门外传来,然后一个人慢慢从黑暗中走进来,鹰样锐利的眼神,比直的肩背,令他的身体象铁般坚硬,如冰般寒冷。更为可怕的是,他的右臂齐肘断去,袖子高高挽起,露出一截黝黑的铁管。
他走得很慢,一步一步走近,身上那种逼人的杀气,压得人透不过气来。

10
“向英树!”景小田吃惊地望着他,身子立即动了动,把自己完全隐藏在纳穆的身后。紧紧地盯着他的断臂,因为那截铁筒里装着的机簧,能发射火药,而他的左手刀法凌厉,辛辣狠绝,是神机营的顶尖高手。
“你该知道我并没有说谎。”向英树说出来的声音也冰凉如铁。他是神机营的管带军,对名册上的名字了如指掌。
“名册上虽然没有我的名字,但是,我有人证。”
“谁?”
“荣总兵。”
我知道他说的是荣禄,是他的顶头上司,为神机营左翼总兵。父亲说荣禄暗中扶植了一股秘密力量,景小田和金慕莲都是隶属荣禄的优秀间谍,而向英树和纳穆则是醇王爷的心腹。两派系一直明争暗斗,波涛暗涌。

“好,只要荣总兵出面为你做证,我就可以放过你。”向英树的表情很诡异。
景小田微一沉吟,就明白了其中的奥妙,“原来,你们的目标是荣总兵。”
“他死你生。”向英树说话简单明了,一针见血。
“如果我不同意呢。”
“我会有办法让你同意。”他一字一顿,带着寒意,象来自地狱的声音。
他杀人的时候,袖子总要高高挽起,是因为所有人见到他断臂上的铁筒时,都会不寒而栗,先就怯了三分,震慑力惊人。景小田也不例外,他现在只想逃。
“未必。”
说罢身子倒纵而起,连带着纳穆,向窗外快速掠去,速度快得惊人。
“找死!”向英树脸色一沉,右臂抬起,“砰”地一声,火光陡现,纳穆一声惨叫,前胸已炸开一个大洞,血光喷溅而出。
景小田一直拿纳穆做掩体,以为向英树投鼠忌器,没想到他竟然丝毫不理会纳穆的死活,没有犹豫地开火。巨大的冲击力把两人一起贯砸到地上,他胸口一阵巨痛,一口血喷了出来。
向英树纵身向前,左手刀光闪现,景小田身体一缩,举起纳穆的尸体一挡,刀锋砍在纳穆的肩膀上,深嵌入骨。向英树欲拔刀再挥,突觉后心一凉,心口巨痛,一低头,一段刀尖自胸口露出来,上面还滴着血滴,那是他自己的血。

11
黑衣人是什么时候进来的,我都没有看到,就象一阵风,从黑暗中呼啸而入,他一招得手,立即远远跳开。
向英树回过头来,吃惊地望着突然出现的黑衣人,“你是谁?”
“向大人,荣总兵要我跟你问好。”黑衣人淡淡地说。
向英树低吼一声,和身扑了过来,却终于气遏,从半空中掉到地上,扭了几下,就此不动了。

景小田推开纳穆的尸体,咳了几下,惊魂未定,“端大哥,你再不来我就死翘翘了。”
端大哥走过去扶起他,“你没事罢。”
景小田笑着说,“我还好。”猛然心口一凉,低头看时,一柄匕首插入前胸,深没刀柄。
他的笑容固定在脸上,不可思议地望着眼前人,“为什么。”
“通缉令已经发出去了,额驸的死总要有人出来顶罪。”
被最信任的人抛弃,景小田脸上的悲哀就象我走进莳花馆一样无法形容。拿来作诱饵的鱼,猫死了,鱼剩下的也只是一堆白骨,这个圈套从一开始他就是输家。
他艰难地望着我,吐出最后两个字,“小心。”然后倒了下去。
月光照进来,他的眼睛睁得很大,象是要看清人心的诡异。我走过去,慢慢合上他的眼睛。

“我叫景小田,风景的景,大小的小,田地的田。”他笑着对我说。
我再也看不到那个爱笑爱唱爱喝酒的景小田了,心中一阵疼痛,他到死时还在为我着想,而我早已经预见了他的结局,却无动于衷,就象他知道金慕莲的结局一样。
地上躺着三具尸体,他们死得都很突然很意外。纳穆没想到会被景小田控制,更没想到向英树会向他开火,而向英树设局是为了除掉景小田和荣禄,却没想到陷入别人的圈套,死得最冤的是景小田,他没想到会死在自己人的手里。转眼之间,就死了三个,下一个死的会不会是我。
我躲在一边看端大哥拔出两柄匕首,轻轻擦拭上面的血迹。突然发现,他就是那天在天桥抢走蜂蜜的人。在这个圈套里打转的人都已经死了,只剩下我们两人。

12
他把刀揣好,抬头,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珊瑚姑娘胆子很大。”
其实我早已吓破了胆子,只是强自镇定而已,今天晚上看到的死人比这辈子看到的都多。

风冷夜寒,偶尔有一颗流星划过,转眼就吞没在黑暗的天际。
“明天官差来的时候,你知道该怎么说罢。”他的目光扫过我的胸前。
“是。”我低眉晗首,“通缉犯景小田想要对我不利,幸好向大人和纳大人及时赶到,三人一场血战,最后同归于尽。”
“这次能成功除掉向英树,你的功劳最大。”
他的话冷冷的,好象功劳愈大死罪就愈多,心中不免胆战心惊,暗自镇定一下,嫣然一笑,
“若非端大人掌握大局,一切都功亏一篑。”眼波流转,抛了个媚眼给他。
“收起你的摄心术。”他皱起眉头,“只有纳穆这样的蠢货才会陷入你的摄心大法。”
我急忙低头,不敢再看他。
“其实大家都是为朝廷办事,这一点你要记得。”他退到门口,月光照在他背后,他的脸隐藏在黑暗之中。

“是。”我小心翼翼回答,“愿为朝廷效犬马之劳。”
“我会再来找你的。”他的语气带着无法形容的诡异,猜不透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的身影消失在无边的夜色中,留下一屋子的尸体和鲜血,空气中散发着血腥的味道,挥之不去。
窗外喧哗声渐起,已经有人推窗开门,探头探脑,察看发生了什么事。

夜风吹来,这时才发觉衣服已经湿透了,冰冷一片,双膝一软,坐在地上,把头深深地埋在膝盖处。

他说,大家都是为朝廷办事。我说,愿为朝廷效犬马之劳。
只是他说的朝廷与我说的朝廷根本就不是一个,因为我姓竹内,真名叫做竹内英子。

父亲叫竹内信也,竹内俊彦是我堂弟,我们都是为明治天皇效命。
十二年前,那一场亡命天涯的奔逃,致使母亲丧生在滔天的大海中,而十二年后,德川将军已经倒台,
明治天皇颁布“王政复古”诏书,号召日本浪人为国效力。我父亲,一个到处流浪不甘寂寞的人,终于找到了用武之地。这一石二鸟之计也是父亲想出来的,即除掉了醇亲王的两个心腹,又打进了荣禄的情报网。
前面的路还很长,却不是回乡之路。初夏时节,家乡的樱花早已谢了,而我,是再也看不到了。

景小田 帖杀 叶书庭、沈全珍


网易14杀“晚清风云1868”第一轮精华杀帖(共搜集有4帖,此为第3帖)

(作者:网易14杀;提交人:柳乱蝉;提交时间:2010/11/21 21:25:03)

临镜点梅妆

文/临镜点梅妆




从故纸堆中抬起头来时,天色已晚了。我深深叹了口气,郁闷!现在是一天三章的更新速度,存稿快用完了,却怎么也找不着感觉继续写下去。唉,该死的清穿小说!

这清代的风土民情虽然翻了不少,可下笔总觉得少了些什么。隔了一百多年回望,那些渐行渐远的陈年往事,都似洇于宣纸,墨痕凝固之处,早已失去当日的鲜活,变成风干的故事。便似一朵鲜花,风干后怎么也不复当日的活色生香。纵泡于香茗以水勾兑出那段过往,沉淀之后,记取的也不过是茶汤的余味而己。

自我的书火了以后,编辑天天催着后续章节,可前期是史实,正史加野史一股脑儿编排了上去,后续可怎么办?

我一边翻书一边思忖着,在我笔下,左宗棠与曾国藩割袍断义了,霁盈为陈国瑞殉情了,向英树与红渠相遇了,展卿眉逃婚嫁给甘定方了,陈铁志也洗心革面,与其他众虎一同抵抗外侮,成为“广东十虎”之一了,下面我再写啥?

我把书抛到一边,沮丧地以手撑头,发了一会儿呆。只觉得搜肠刮肚,心里一点底子都没有,勉强写出来也定是言语晦涩,词不达意,这样的东西索性不写也罢。人都说写作品要深入生活要体验生活,写出来的东西才会有鲜活的生命力,可这一百多年前的生活,让我到哪儿体验去!

一边给自己找着理由拖稿子,一边迷迷糊糊就睡了过去。

夜风真大,吹得头痛。可能睡觉时没关上窗户。我缩了缩身子,实在是懒得睁开眼睛。

可是风越来越大,手脚都冻得麻木了,我不得不在冻僵之前醒了过来。

这一睁眼,我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我的那个神!这是什么地方?

触目满眼荒芜,我所处之地居然是荒山野岭!我使劲揉了揉眼睛,又掐了自己一把,确实这不是在做梦。难道我梦游了?从我那蜗居里梦游到这不知什么地儿了?

没容我回过神来,便听着的答的马蹄声渐行渐近,竟是一支规模巨大的马队正满载货物小心翼翼地前行,眼见着离我容身之处近了,我顾不得思考身在何处,忙一骨碌爬起来向后退去,生怕那马蹄子不长眼睛踢我一下子。

这时却只听得后面一声唿哨,从山坳里冲出一群黑衣蒙面,手持武器的人,向这边的马队冲了过来。

马队的领队大喊一声:“有劫道的,抄家伙!”

这时马队的众人也抽出了武器,却原来这些人是有备而来。顿时两方混战成一团。

一时之间我还以为身处电视剧拍摄现场,不知死活地想上前凑个热闹。却不料一只马受惊了,一声长嘶,蹄子直向我踢了过来。眼睁睁看着马蹄子到了眼前,我还未反应过来,只觉得眼前一花,一个黑衣人回身一把揽住我,反身骑上那匹马,喊道:“弟兄们,风紧,扯乎!”他一掌击在马身上,马吃痛向前狂奔而去。

那人一手揽着我,另一手抓着缰绳驾马向前飞奔。猎猎寒风吹散了我的长发,冻得我的脸生痛。 而他怀里却是暖暖的,揽住我的手大而有力。

转了一个弯,后面的喊杀声越来越远,他渐渐放慢了速度,在背风处的一棵树下停下,从马上跳了下来,拍了拍马背示意我下马。我惊魂稍定,这才顾得上理了一下思绪,许多疑问一古脑儿涌了上来:我这是在哪里?好端端地在家睡觉,怎么一睁眼到了这么个鬼地方?这两队厮杀的人是怎么回事?救我这个人又是谁?

没容我发问,那人倒是先动问了:“姑娘是哪位?半夜三更到这里干什么?”

我狠狠白了他一眼。鬼才知道我半夜三更到这里来干什么呢,他问我,我却问谁去?

见我不答,他俯下身下,蒙面黑巾下露出一双深邃的双眼盯着我,道:“莫非你是成兴镖局的探子?”

“什么成兴镖局,什么探子!本姑娘不知道你说的什么是什么!”我低头发现一只鞋不知什么时候跑掉了,赤着一只脚,披头散发立在那里,自知模样儿肯定没得瞧,索性也不要什么淑女风范了。将马鞍扯了下来放在树下,我一屁股坐了上去,定了定神,对那人道:“咱们把状况搞搞清楚。你先告诉我这是什么鬼地方再说。姑娘我电脑还没关就睡着了,醒来就到这里了。看你们对打我还以为是拍电视剧呢。”

“什么叫拍电视剧?电脑又是什么东西?”

啥?我像看精神病一样看着他,这年头还有人问什么叫电视剧什么叫电脑?再偏远的地儿也该知道啊。我愣了半天,这该不会~~我脑子里灵光一闪,我该不会是穿越了吧?

“这位大哥,”想到有可能是穿越了,我精神一振,情绪也好了许多,赶紧上前套近乎,“你说现在是什么年代?”

这回轮到他像看精神病一样看我了,肯定也在想这年头怎么有人不知道是啥年代。端详半天,大约看着这姑娘除了狼狈点儿,看上去也像精神正常的样子,他开了金口:“同治七年,十月二十六。”

我以稔熟的清史知识在心里飞快地算了算,大清同治七年,应该是公元1868年,距今142年前了。穿越真的出现在我身上了!

那么眼前这个人会是谁?









仔细一端详,方知不只我一个人狼狈,他也如是。他的黑衣被刀划开,露出里面白色长衣,这一路奔波,衣衫染了些许的灰尘。他自己也发现了,嫌恶地皱了皱眉,仔细地将灰尘掸了去。不经意间,我见到他白衣上隐约绣了只鹰。

“白鹰!”我脱口而出。

他怔了一下,盯着我问道:“你是谁?怎么认得我的?”

我张口结舌,这话实在是不好回答。我总不能告诉他,我是自一百四十多年以后穿越来的,正在研究清史写清穿小说?那不给他一刀劈了才怪呢!

可是回不回答结果一样,他的刀已经逼在我脖子上:“说!”

好,为了保命,那就编吧。反正咱就靠编故事为生。

然后我就开始编,我自西洋留学归来(我这身打扮怎么看也不是清朝人,为免麻烦先行把谎编圆才是。)回来后听说许多关于白鹰的英雄事迹,不胜心向往之(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今见这位英雄衣衫上绣了只白鹰,身手又如此之好,像是传说中的白鹰,所以才冒昧喊出,只是还听说白鹰有多个替身,以至于人们对其真正面目都不清楚。我也只是猜测,请英雄勿怪云云。

白鹰脸色稍见缓和,但刀并未收回去:“既如此,姑娘当是个千金小姐,怎么会深更半夜孤身一人来到此处?”

又一个棘手的问题。我只好接着编,说我在西洋崇尚自由惯了,听闻家人要将我嫁出去,嫁给个素未见面的陌生人,于是逃婚,不料半夜三更迷路至此。

编这个谎,是想起看过一本野史上说,白鹰其人原本是江南大侠甘凤池后代,栖霞山庄庄主甘定方的结拜兄弟,而甘定方的妻子展卿眉便是逃婚嫁给甘定方的,编这个谎应该对他更有说服力一点。

果见他失笑摇了摇头,道:“现如今的姑娘们怎么流行逃婚,那也罢了,你连个贴身丫环也不带?随身连个包袱都没有?”

“我自西洋回来不久,身边的丫头们还不很熟,哪有什么贴身丫环!包袱在路上丢了。”我越来越佩服自己,简直是说谎的天才。

“这样,”他低头看了看我的脚,“难怪一个人逃出来,原来你没有缠足。那么你准备到何处去?”

“我也不知道,逃到哪儿算哪儿吧。”风吹乱我的长发,我紧了紧身上的衣服,双手抱肩,低下头看着自己的一只赤脚,颇有点落魄天涯的感慨。

“要不然,”他犹豫了一下,眼光中多了些许怜惜,“你就在这里别动,我马上回来。”

我还未及说话,他已将黑衣脱下来扔给我,转身而去,眼看一道白影在险峰间跳跃挪移,顷刻不见踪迹。

“这人真是,骑马不是跑得更快些么。”我嘟哝着拿起带着他体温的黑衣裹在身上,顿时觉得暖和了许多。

他真的是很快就回来了,那闪电般的白影,简直比马跑得还快。他手里拎着个包裹递给我:“给你的,风大,穿上吧。”

我抖开包袱,里面是一件银色狐裘,一双棉鞋,几个银锭子,居然还有一面铜镜及一枝金簪,钗头是梅花形,花瓣是五颗红宝石,甚是精致。

我趿上鞋,披上狐裘,这金簪却是怎么也摆弄不好了。说来惭愧,平时我的长发也就是扎个马尾,再就是清汤挂面地披着,几曾会绾这金簪来着?太高难度了。我干脆地将金簪别在胸前,倒像枝别致的胸花一般。

他在旁边看我磨蹭这半天,道:“天色已快亮了,姑娘骑着这马一直向南,三十里以后便到了城里,可以雇车了。”他取下蒙面黑巾,原是个丰神俊朗的男子。他抱了抱拳道:“后会有期了。”

“等等,你等等!”我穿越后两眼一抹黑,他走了我可咋办?“我,我不会骑马。”

他低头瞅了瞅我,眼光有些许无奈,道:“那我送姑娘一程吧。请问姑娘贵姓?要送你到何处去?”

“谢谢,谢谢!”我忙不迭地往马背上爬:“我名字太长不好记,我姓梅,你可以叫我梅儿。至于到哪儿,先离开这里再说吧。”

这一次缓缓行来,耳边是他的呼吸,后背感觉着他的体温,我总觉得有点脸上发烧。幸好天尚未全亮,看不出来。

大约我的头发实在是太乱了,在一棵梅花树下,他停了下来:“把金簪拿来,我帮你把头发绾上好吗?挡着我视线了。”

他三两下给我把头发挽了起来。我拿出铜镜照了照,却与他的眼光正好碰在一起。我忙低了头,垂下眼帘。耳边只听得他轻轻说道:“临镜点梅妆。”

我一惊,冲口说道:“你看过我写的小说?”说完想起不对,142年后我的小说才面世,他怎么看得到。只是他说这句话恰好应景,居然误打误撞便是我的网名。

“什么?”

“没什么,你看这梅花快要开了。”

梅树下,花已含苞,嫣然如梦。天已拂晓,与子同骑,秀发轻轻挽,临镜点梅妆。只觉得这场景像一幅画。在许久之后,我的梦里经常会出现这一幕。

那时候只觉得脸烧得更厉害,我伸手摸了摸额头,只觉得滚烫。心想别是着凉了罢,穿越一回不容易,怎么也别在这时候病了,那大清风情可领略不来了。

眼见得前面有街巷时,天已大亮了。他找了家饭店停下来,道:“梅姑娘,下来打个尖吧,这里能雇上车了。”

我应了一声下马,只觉得头重脚轻,险些便跌倒在地。他急忙扶住我,伸手摸了摸我的额头,道:“你受风寒了?”

我昏昏沉沉应了一声,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等到我醒来时,只听得耳边有个女孩子清脆的声音道:“醒了,梅姑娘终于醒了!”

我努力睁开眼睛,只见我竟处于一所精舍,珠帘低垂,窗台上是两盆腊梅,都已半开,满屋俱是清幽的暗香。一个小巧秀气的小丫头穿着银红色的斜襟盘扣小棉袄,扎着两条辫子,在旁边拿着毛巾正敷着我的额头。

我又闭上眼睛,心想这是怎么个状况?我这是到了哪里?这小姑娘又是谁?摇了摇头,努力想了又想,终于想起来姑娘我穿越了!可穿越以后呢,记得白鹰说要送我出去,把我弄哪儿了?我还没来得及领略大清风情呢。

“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到了这里?”我问那小姑娘,只听得自己声音低微嘶哑。

小姑娘福了一福,道:“这里是江宁栖霞山庄,婢子叫庆雪。是欧阳少爷带姑娘回来的,姑娘已经昏睡一整天了,要不要吃点什么?厨下我熬着小米粥呢。”庆雪说话叽叽呱呱甚是清脆悦耳。

我扶着头想了又想,江宁,栖霞山庄,欧阳少爷,半天没理出个头绪到底谁是谁。索性不去想了,先填肚子要紧。

“那就烦劳庆雪姑娘给我盛碗粥来吧。”

“梅姑娘叫我庆雪就好,我这就盛粥去。欧阳少爷来看过姑娘好几遍,刚刚又去熬药了,要知道姑娘醒了该高兴了。”

庆雪刚刚出去,只见一个白衣身影踱了进来,俯身看着我:“梅儿,你醒了?”

那张俊朗的脸一下子唤回我的记忆:“白鹰。。。”

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在这里叫我欧阳樵。”

我会意地点了点头,从脑子里把书上关于江宁栖霞山庄的历史都翻了出来,想了又想,问:“你怎么把我带到这里来的?”

“不带这里怎么办,你病得厉害,我请了大夫,又雇了辆车,两天才到山庄。还好你总算醒了,感觉好点没?”他用手轻轻搭了下我的额头,“不那么热了。想吃什么让庆雪给你做。大哥送大嫂回娘家了,这里没什么人,很清静的。你好好养养身体。”

他的手从我额头滑过头发,“这两天,你都瘦了。”

正说着,庆雪端着粥走了进来。欧阳樵将碗端过去尝了尝:“温度正好,你喂梅姑娘喝点粥,回头把药喝了。”

他走出去后,庆雪一边喂我喝粥,一边抿着嘴笑道:“梅姑娘,欧阳少爷对你可真好,他以前都不怎么和人说话的。”

我喝了两口粥,转开话题:“这两盆梅花开得真好。”

“那是欧阳少爷特意为梅姑娘买来的呢。从来没见他对人这么上心过。”

只听外面咳嗽一声,欧阳樵端了药进来。庆雪放下粥碗,伸手欲接,欧阳樵道:“不用了,我来喂她吧。”

庆雪应了一声,端起粥碗走了出去,临到门口回头冲我掩口一笑。我不禁脸微微红了。

欧阳樵却不管这些,只管轻轻吹了药,定定看着我,眼神里满是怜惜,道:“看你眼窝都陷下去了,这几天让你受苦了。”

我被他看得有点不好意思,准备坐起来自己吃药。

“你别动,我来就好,你现在弱着呢。”他轻轻地揽过我,一手端着碗,一手拿着汤勺慢慢地喂我吃药,“我尝过了,不怎么苦的。”

想起传说的白鹰,怒江西畔高黎贡山中最著名的土匪头目,工于心计,擅长轻功。再想起翻故纸堆资料里的欧阳樵,有洁癖,孤高自负,看看眼前这个温柔体贴的男子,真没法联系在一起。不由人不感动。

病中那段日子过得真快,有他陪我消磨,倒也不觉得病痛如何难受了。病中像个蓬头鬼似的,庆雪要为我梳辫子,欧阳不让,他总会轻轻用梅花簪为我绾起头发,看着我在铜镜里笑。很多时候,有阳光泻满一室,两个人脉脉对坐,梅花斜簪云鬓,一室梅花的幽香,说不出的旖旎。









等到我终于痊愈的时候,欧阳又要出去了。临行,他深深地看着我,像是要把我刻于脑海:“梅儿,等着我,等我回来好么?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他要回复白鹰的身份了。我知道。不该问的,我不会去问,只是轻轻垂了头,道:“出去多保重身体,我等你。”

他扶着我的肩,低声道:“真想带你一起去,只是你的身体刚刚好,我不舍得你跟我去奔波。”他拿起那枝梅花簪,“梅儿,来我再给你把头发绾起来。”

清晨帘幕卷轻霜,呵手试梅妆。都缘自有离恨,故画作远山长。

两个人在镜中对望,半晌无语。空气里满是离愁的味道。

等到他离开之后,我才惊觉这许多天来,他于我已是不可或缺。吃饭时想到他一口一口地喂我药,梳头时想到他轻轻为我绾青丝,哪儿哪儿都满是他的影子,我这才发觉,自己居然穿越后爱上一百多年前的一个男子。爱便爱了,管他是栖霞山庄的管家欧阳樵,还是杀人无数的滇南匪徒白鹰,管他是历史中的人物,还是现实里的男子。横下一条心,我等他,等他回来,等他说爱,等他为我临镜点梅妆,等他到生生世世地老天荒。









有许多变故都让人猝不及防,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会遇到生命中的那个转弯。

那天清晨和平常一样,庆雪正帮我梳头,我拿的梅花簪不小心掉在地上,我去捡起来的时候,只觉得头一阵晕,我下意识地握紧梅花簪,接着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居然在自己的电脑前,手里还紧紧握着梅花簪。

命运总会给人开玩笑,在没有准备的时候,我穿越了;在爱上一个人后,我居然又回来了。

我试过好多种方式要回到清朝,那里有个人在等我。我费尽心机,包括灵媒,巫师全找过了,可是折腾了半年多,却毫无结果。

翻故纸查找他的消息,书上说,他终生未娶,有洁癖,喜梅花,孤高自负,似有郁结多年之心事。

在那个夜晚,我看着梅花簪流泪了。我想我是回不去了。没有人体会得到我的悲哀,那种悲哀深入骨髓,却无从排遣。只能于深夜自己体会那种噬心的相思。

有谁说,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在你身边,而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我想,这是不准确的,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和死,也不是爱不知,而是,明知相爱,明知他在哪里,我却回不去。翻开书页,他在书里,我与他,隔着一张纸,却是永远无法逾越的距离。









日子总要一天天往下过的,编辑又催稿子了。我决定把我和他之间的故事写下来。窗外正下着雨,敲着窗户,似一声声叹息。稿子还差一个结尾,我轻轻叹了口气,填了阙词,作个结尾:

临江仙

点滴敲诗敲落泪,深秋夜雨微凉。为谁临镜点梅妆?红笺小字,书到指尖霜。

檐角风铃惊醒夜,落花拂过幽窗。前尘后世两茫茫,怆然独我,于梦外沧桑。

[完]


杀手 临镜点梅妆

击杀 陈铁志


网易14杀“晚清风云1868”第一轮精华杀帖(共搜集有4帖,此为第4帖)

(作者:网易14杀;提交人:柳乱蝉;提交时间:2010/11/21 21:26:15)

[第一轮(沧州)区杀帖]潘老汉的前五十年

一九五一年,我被下派到基层参加土改工作。
第一次见到潘老汉是在麦子要熟的季节,树上的叶子开始枯黄,地里的麦穗也才褪青泛黄,我走访一个下属村到的时候已经中午,却发现村里没有一个成年人在家,问家里的孩子,都说大人下地抢收麦子了。麦子还有几天才能熟呢,我奇怪。过几天要有大暴雨,不早收麦子就完了。你们怎么知道的?我问。潘老汉说的,孩子们都这样回答。
来之前区里的同志专门给我介绍过这个村的情况,专门提起过潘老汉这个人,说这个村有个近百岁的一生未娶的潘姓孤寡老汉,现在仍精神矍铄,思维口齿清晰,还说老年人都说潘老汉从前有一身不俗的武功,当年有个叫亚历山大古瑟夫的俄罗斯拳师来到中国找高手过招,打过好几个省竟无一败,在这个城市立擂的时候潘老汉这个外乡人正好路过,看见这城里数名打擂人都在台上为亚历山大生生踢断双足,怒不可竭,以五十岁高龄上台,一个照面便将亚历山大打到吐血而亡。
气候是瞬间万变的,潘老汉怎么能断定明天一定会有水祸?!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敌特反动分子时刻准备卷土重来,我们党员要时刻绷紧阶级斗争这根弦,会不会是有人专门放出谣言企图破坏农业生产?我想。何况,据跟我介绍情况的区领导说,潘老汉是五十岁才来这里定居的,他五十岁前的经历,这里没有人能知晓。于是,我就留宿在那个村,静观事态发展。
第二天雨真的下了,又急又猛,半天工夫就一下将要熟的麦地全淹了。真的灵啊!我感叹着登门拜访潘老汉。没什么,五十年前走过的地方多,见的也多,所以就知道了,潘老汉淡然回答。你是怎么断定一定会有水祸的呢?我这辈子,一共见过两次那么大规模的蚂蚁搬家,第一次见到让我离家流浪,第二次见到。我们近十万人差点没了,昨天,我又见到了第三次。蚂蚁上树,天要下雨?我问,那么,能不能说说你前两次见到的情景呢?
寂寞的老人总喜欢向人讲述他曾经的过往,这个老人也不例外,于是,在这个暴雨连绵的天气里,对于我这个衷心的听众,他开始向我倒述自己过往的经历。

我还记得,老人说:
第二次见,是太平天国丙寅十六年夏,是年我在东捻任化邦部当兵。是时,我们驻军近淮河的凹地平罗山、常家镇,外围高地是清军,他们定计以每里造六、七垒,按段掘壕,以七十五垒连缀十多里将我们包围,他们的工程已近完成,我们却一点也不慌,因为我们早已扎好木伐,预备第二日就渡淮河。
黄昏时候,我突然发现蚂蚁成结队不断把家搬上树,我赶紧向任化邦报告大雷雨就要到来,任将军不信,说你怎么知道,我说,我愿下军令状,明日无雨,你斩我人头!于是,任将军立刻取消渡河决定,传令各营即刻拔营,二更,我们从敌人没有填扎的缺口出险,这时,大雷雨已经到了。
大雨倾盆一下就是三天,雨歇后,任将军遥望沿淮波光万顷,抚胸感叹:稍一徘徊,几万大军即将淹没大水重蹈三国于禁七军尽没之悲剧。后来,他专门叫我过去问,你怎么知道一定会有大雨的?我告诉他——
第一次见到蚂蚁搬家,那年,我刚刚十四岁。
稻穗压满梢头的季节是村子里最热闹的时候,村里人都不停的走动着互相估摸各家地里的收成并都说:今年得感谢老天爷给咱风调雨顺了一季。无聊赖的我一个人跑到田野里去耍,却发现,田野里出现了一个奇异的景象:无数蚂蚁从土里纷纷冒出爬上树,每一株树都爬得黑压压的,却仍还有许多争先恐后往上爬。我奇怪,跑回家问爹,这是怎么回事?
爹没有回答,脸却突然沉了下来,我被他吓着了,又跑去问别人,他们的脸都突然黑了下去。没有人回答我这个问题,只是,原本很热闹的村里突然变得凄静。
很快我就知道答案了。
当晚天气就突然变幻下起了暴雨,暴雨疯狂整整肆虐几天几夜。几日后,雨停了,我看见,地里的水高得能漫到我的胸口。连续几个大热天后,水终于退了。只是,地里的稻子全烂了,腐烂的臭气随风飘进村子里的时候,大人们都哭了,都说:这可让人怎么活啊。

没参加革命前我在北大学习历史,虽因响应党的号召早早结束学业参加革命,但对从前的专业仍还有浓厚的兴趣,老师跟我说过:太平天国事迹许多人熟悉,而捻军起义的历史却少有人去研究。今天遇见这个属于活化石级的老人,我怎能不继续了解下去?那么后来呢?我问,再给我说说你在捻军里的事情吧。老人沉默了,唯有眼里,夹杂着许多复杂的情绪,老人的神情,仿佛一直沉浸在当年的回忆。是矛盾?是悲哀?还是歉疚?我就不知道了。
大雨象没个尽,于是我决定,就在老人家住下来。对于这个经历丰富的老人,我充满好奇,想从他嘴里再多了解点几十年前的现在已不被任所熟悉的历史遗事。
我是学历史的,知道的故事多,老人五十年前走过的地方多,也很健谈,所以杂闻逸事我们聊起来都能没个尽。比如谈起武功中传说的飞檐走壁,我说我在滇南生活过的老师说滇南曾经一个叫白鹰的土匪头子就能,当年朝廷曾专门派兵围捕,却眼看一道白影在险峰间跳跃挪移,顷刻不见踪迹。人们总会把某些自己没见过的事情传成神乎其神,老人呵呵的笑,白鹰我认识,轻功是一定没有的,不过他的功夫倒真的高强,我亲眼大刀王五的师兄李凤岗死在他刀下;我告诉他我的老家在江苏赣榆,老人面色突然黯淡,喃喃叹道,东捻大部就是没与此地啊,接着,便是沉默,不论我怎么问他也不再跟我说他在捻军里的那些事儿。
几天后,雨终于停了。我是带着满腹疑惑上路的。临走前见老人家实在太乱,我主动想帮老人收拾房间,在床下看见一个破旧腐烂的木箱里露出一个泛黄的信纸,上面,是两个褪了红色的手印痕迹,字迹却已模糊不清。这是什么?我拿去问老人。见信的老人突然暴怒,出去,你给我出去!以于他年龄不相符合的敏捷一跃而起,将我一把出门外,阖门任我怎么叫喊也是不理。
后来我又去过老人家几次,却依然还是吃了闭门羹。以后的日子里我一直忙于工作,渐渐的,想见老人的心便淡了。再见到老人是在一年后,当时老人村子里来人上县里找我,说老人快不行了,临走前说有心愿未了,想找我去诉说。
我知道,你很想知道一年前我给你讲的那些故事的结局,我也知道,你对捻军的历史很感兴趣。在老人家里,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早已没有了一年头的精神气,絮絮叨叨的又跟我继续讲着一年前的故事。

我十四岁那年的暴雨后几个大热天过后的那天中午,看着碗里那几片仿佛是破棉絮的碎野菜叶,我跟爹说,我不想在村子里呆了。你想怎样?爹问。我要出去,我要当兵,我想吃军粮。边上,娘哭了,这兵荒马乱的年,当兵危险着呢。我手指着黑黑的菜汤说,我不要吃这个,我手指着徒穷的四壁说,我不要这样活。他们都沉默了,只是一声一声的叹。
离家后,我一直朝南走,跟遇见的每一支军马都说,我要参军,他们都只是笑,指着我长期饮食不良而瘦小的身躯说,等你胎毛退的再来吧。直到有一天,我遇见了一队人马,领头的,便是白鹰。第一次遇见我,他也只是在笑。我不服气的说,我已经十四了。他又笑,扔下一把沉沉的关刀,你能抡得起么?我能,我回答,但,我得先有一顿饱饭才能有力气。
我们那个村,据老年人讲,从战国开始,就有练武之习。村子里每家都会几个把式。我很小就开始随他们站桩遛腿舞刀弄剑了。我几个把式下来,那领头的喜坏了,不迭声得叫好,说,你这小弟,我收了。
加入了才知道,原来,那队人马根本不是什么官军,而是怒江西畔高黎贡山中最著名的土匪。但是开始,我根本就没有去想,因为,在遇他前,我已三天没讨到饭了,我不想被饿死,我得活下去。
从此,白鹰天天督我骑马练武,带我四下掳掠,只是,当我看见那些普通庄稼人在我们的马蹄下刀剑里哭泣、哀号,心里就想起如他们一样我从前村子里的那些庄稼人,所以跟着他的两年,我都只骑马跟随,却从不忍心亲自出手用刀剑去伤害那些普通人。
只是,做匪哪能不出手呢?
那是一场硬仗。我们伏击的是滇南最大的马帮,那一次,马帮不仅仅是他们的女首领温琬亲出马,还从沧州请来了著名的镖师高天叙一路跟随。向有冲锋,我总缩在队伍阵尾,我天真的以为这样便可以躲着不用亲自出手。那次却没能躲过。我们冲锋过去,他们不见惊慌,反过来也来了一个冲锋,领头之人凤眼长眉,身姿曼妙,却是说不出的狠,从我们前阵一路杀到阵尾,然后,两队人马便混在一起,捉对厮杀。阵尾的我霉字当头,正好对上她——马帮女首领温琬。
我根本不是她的对手。看她招似闪电,我只及退、退、退,挡、挡、挡,可还是逃不刀她的刀气笼罩。“镗”的一声,又一次兵刃交结,虎口一麻,我握不住手中兵刃了,兵刃飞了出去。
惊慌失措!脑子里一片空白,我忘记了要躲,只是傻傻的立在马上,等着急速袭来的刀光。那时,沉甸甸的恐惧感压得我窒息,我开口,喊:娘,娘啊!
刀光突然拐弯向上,从头皮掠过。凛冽的刀寒突然让我清醒——我还没有死!为什么不杀我?我问。她没理我,自个拨马转身,只是风里,我还是听见了她自言自语的感叹:这还是个只会叫娘的孩子啊。
厮杀声响了整整一个下午,她们终究还是败了。我们蓄势已久,他们只是仓促应战。那日黄昏,残阳似血,映着一地的尸体,高天叙死了,对上白鹰,他压根儿就没胜算,马队的人马都死了,除了温琬,只是,她身上也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她已伤重,无力再战。边上,白鹰狰狞的叫我:贵升,你过来。什么事?我跑着过去。白鹰手指温琬,跟我一年了你手还没沾过血,这次把个鼎鼎大名给你做便宜,来,给我把这婆娘送上西天。不,不要。我心慌意乱,急着后退,却不小心脚下的尸体,一交摔倒。你敢不干?白鹰瞪眼,把手搭上腰间,我身后,我的那些同伴们也手握兵刃围拢过来。
我踯躅着,缓缓上前,心里却在喊,我不能杀她,我不能!只是,不杀,白鹰定会先杀我后杀她,杀她,我还能活下去。罢了,我闭上眼睛,举起兵刃。
我最终还是没能亲手杀了温琬。不是我不愿,当我决定下手的时候满山遍野的杀声突然响起来了,无数的人呐喊着冲向我们。白鹰死了,他武功再高,也不能冲出几千人的包围,我的同伴们也全都死与乱刀之中,惟有我还在。那是因为温琬的一句话,她说,是他刚才不愿杀我才耽误到能等到你们来救。
只是,几天后,温琬还是死了,她的伤还是太重了。孤单的我五处可去,只有跟着后来的那批人马,后来我知道,他们原是民间的一个秘密组织捻党,响应太平天国号召发动大规模起义,专门找滇南臭名昭著白鹰首战祭旗。就这样,跟着他们,几年里,从滇南一直杀倒淮河,最后,我们聚集在任化邦的帐下。

喘了口气,老人又继续叙述。
那年我们跳离清军包围后,任化邦专门找说,说,你冒死直谏拯救全军,其功甚伟,但你就不怕我不相信当场以扰乱军心治你重罪么?我想:拯救全军我没想过,我只是想拯救自己罢,大水来了我一定死,冒死直谏成功了我便不会死,但是,我嘴巴上却没有说。那年我已十八,不仅长的身长体壮,多年征战也让我武功大成,所以,任化邦很是赏识,调我到他手下做了亲兵队长。我很开心,做一军之主的亲兵,便意味着跟随主帅远离战场与危险距几里之外,不必冒箭石冲锋在前。可是,后来的事实却不是如我所想。
那时,由于清军重兵重兵阻截,我们连番恶战下全军疲惫,缺衣少粮,是故,我们东捻军上安邱、潍县一带补充粮草,欲暂作歇息。哪知清军刘铭传恐我闻风潜遁,督促所部于四更拔队,以快马攻我不备。那一夜,敌陈振邦率所属马队大呼杀入将我军截成三段,一时兵找不到将,将寻不到兵,危险万分。
只见任化邦一跃上马,招呼我们亲兵:随我来,杀!杀!杀!杀出他娘的一片生天地!那一战天昏地暗啊,我不停的挥刀挥刀再挥刀,都已忆不起砍过多少人,只记得那夜我浑身浴血光刀就换了三把。我们左突右冲,终于,混乱的军队被我们聚了起来,抗住敌人的偷袭。只是敌军的后援又来了,黑压压的一大片,是步兵。我身边是任化邦,他急促下令,马军排成方阵冲垮他们。然后我看见几千匹马在一起聚集,随着一声号角,舍身望死的冲了上去。凭我们的马军要冲垮敌人的步军,一般都是亲而易举。可是,我们没有想到——
“砰砰砰”,我看见,面前敌人一排整齐的跪下,举枪,一片火光迸发,然后从两侧跑向后队,第二排再整齐跪下,举枪。一转眼工夫,我们进攻的方阵中间居然给敌人打出一个十几丈的大空荡,空荡里,全是倒下人马的痛苦呻吟。进攻的马队开始混乱了,哭喊着两侧拨马溃退下来!不能退啊!任将军放声疾呼:跟我上,舞刃欲冲,不等他动作,身畔亲兵们便已纵马冲上!
“砰砰砰”的枪声里,身畔身前不停的有人掉落马下,空中,痛苦嘶喊。我不闻不问,低头驽马奋力前冲!只是,身体却是一个劲的在抖,其实,我不是真的勇敢,我真的很怕死,但我知道,现在,想活,只能去拼,用自己的命去拼掉别人的命!
我真的很幸运,我冲到敌阵的时候身前身侧都没有人了,他们都中枪倒下,惟我毛发无损,我还可以听见,身后的任将军高声为我喝彩:潘贵升,好样的。
可是,对面的敌人太过密集,我的战马又冲的太猛,不及调均步伐直接冲进敌阵,撞倒一片敌军后淅沥一声倒下!摔落马下的我挥刀砍翻身侧数名敌军,却发现,无数个枪托向我袭来,然后,眼前一黑。
我醒来的时候已是天光大亮,我发现,我的双臂是被死死绑着的,身前身后,全是跟我一样被绑的人。清军在一个一个翻转我们面目认人:这个是张斯,捻党大将。几名清兵如狼似虎的扑上来将其摁住带走,这个是杨三洼,行军参谋,带走!最后,到我面前了,随着一声潘贵升任化邦亲兵队长的喊着里我也被拉走了,身后,一个清将的高声随风飘入我耳膜:剩下的都是没用的人,全部给我杀了。一时,濒死惨呼声一片,我猛的咬牙眼闭头低。
清军大帐里,一名清将在讯问:张斯,你愿意弃暗投明归降我军么?呸的一声回应。给我乱棍打死!砰砰砰大棍砸在人身上那令人齿酸的声音听得我心悸。半晌,没了动静。那清将又问:杨三洼,你愿意弃暗投明归降我军么?老子绝不向鞑子投降!我一个坚决的回答声后那清将又喝道:好,好汉,给我剐了!一时,浓郁的血腥味在营帐内外弥漫。
到我了,我听见,清将又问:潘贵升,你愿意弃暗投明归降我军么?我沉默。身后,一名清兵跑进大帐,高声禀报:门外捻子已为我等全部斩首,共得人头九百六十四具!我听完,恐惧至抖。清将看我不回答,不耐烦道:这个也是死硬份子,杀了罢。
我真的要死了么?莫名恐惧涌上心头,我放声嘶嚎:不!我不要死!同时,一个声音跟着叫起来了,表舅!是我村里远房表侄唐铭的声音。接着,我听到那清将的询问:汝能为我杀任柱乎?

说到这里,老人突然剧烈的咳了起来,不知是身体难受,还是心里难过,几滴浑浊的泪水大滴大滴的滴落。
跟着表侄出了清军营帐,头脑一片浑浊,方才的一幕仿佛是一个梦。只是,双手,红色印泥忧鲜,眼前,大片大片血红里几行字迹还在眼前旋来旋去——我潘贵升愿投诚,望赦。耳畔,也有一个如一只永不飞走的苍蝇声缠绕:此去若成功而返,赏三品銜花翎,白金二万两,怀里,还有一只马隧烙得我心痛,那是他们给我杀任化邦的工具。还是表侄的声音将我拉回了现实,他说,舅,这去你要不想杀任化邦就千万不要再跟着捻军走了,我可是拿性命担保你不会再跟朝廷对抗的啊。
我认识的人都在捻军,我会的只有打仗,继续过食不裹腹的生活临着被饿死的危险是我本能意识里所不愿的,只是,叫我去杀任化邦,那也是我所不愿的,一路晕头晕脑的想,我竟又追上了捻军大队。
见我回来的任化邦只是亲热的拍拍我肩膀我就继续忙自己的事情了,他太忙了,潍县以后,我们接连败仗,清军的骑兵就尾随我们身后一天的路程。终于,逃到海洲,任化邦掷鞭断喝,我们不逃了,决死一战,就在这里!
突然想起清军中以性命为我担保的表侄了,我趁化邦不备,落于军尾,在一颗树上刻下了:唐铭,有伏。
可是,清军还是跟过来了。化邦想搏,清军也想打一场大仗一劳永逸,清军只缩整了一天就跟进来了。我们用马队击溃了敌军的先头部队,可是敌人的火枪队又跟上来了。化邦大喝,生死存亡,在此一役。我们的马步军又不畏生死的悍然冲上。敌排枪虽让我捻军将士成排倒下,但只要冲进敌阵,便能杀得他们连连后退,所以我们仍然前仆后继,顽强冲杀。
不停歇的厮杀整整三天三夜,死去的人成为永远,活着的人还得继续拼命。终于,我看见我表侄了。一次我带着人闷着头又冲进敌阵的时候我竟不停顿的一口气杀进敌军大营,我对对面的清兵一刀劈下,却听见一个惊惶的声音:表舅!——我的刀下,竟是唐铭!收刀,抬首,又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是那是放我出营的清将,他先是惊慌,后是愤怒,手望怀中掏出一张信笺向我挥舞!我离他很近,隐约,我还能看见当时我捺下的那个鲜红手印!怎么办?杀了表侄继续冲上去杀他?退下去我又怎么向任化邦解释?这时,任化邦的高声身后响起来了:潘贵生,你在发什么楞,你对面就是清军统领刘铭传,杀了他,清军必败!
风乍起!仿佛老天也不愿意看见我们在浴血,卷起灰沙铺天盖地,一时,战场上烟雾弥漫,对面看不见对面。可是,还有声音,对面,表侄在大声哭嚎:表舅表舅,我还能听见刘铭传愤怒的喊叫:潘贵生,火枪,火枪!身畔,还有任化邦焦急的声音,潘贵生,火枪!糟了,任化邦知道了我的事情要上来杀我了,我想,不,我不要死我要活!
摸出怀中火燧,朝着任化邦的声音方向——砰!
风歇沙静,又可以看见身边的景色了,我看见任化邦倒在马下,鲜血不停从腰腹流出,他的嘴还絷然在动,他说:贵生,小心清兵要用火枪打你了。
痛澈心扉的伤心,我跳下马,抱住化邦,打声号啕:将军将军,可是,将军已不能回答我了。
任化邦死了!任化邦死了!对面阵营里,清军的欢呼声惊天动地的响起来了。

那个老人讲述完自己的故事后,放声痛哭,仿佛要将一辈子的泪水哭尽。我没有安慰,面无表情着离开。有些事,无论错对,再多的后悔也是再来不及。
第二天,有人告诉我,那个老人哭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没了动静,等邻居们进屋查看才发现,他已经死了。他们问我老人的身份和他临死前究竟跟我说了些什么。我没有回答,我知道,当时的政治环境是不允许我告诉别人我跟一个历史上的叛徒有什么关联的。
今天,我也九十多了,一个人站在第一人民医院的梧桐树下,低头想着从前的事情。却发现,地上,一只黑蚂蚁和一只黄蚂蚁同时发现了一只死去的昆虫,都去拖,却又同时发现对方,触角一碰各自跑开,又一会工夫,它们回来了,各自身后,是大批的蚂蚁军队,成千上万只蚂蚁遇在一起,相互叮咬撕杀,越来越多的黄黑蚂蚁也跟着赶来了,一拨又一拨。
我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一个路过的孩子也发现了铺在地上的大群大群蚂蚁,他问,爷爷、爷爷,这么多的蚂蚁聚在一起它们是在干什么呀?
它们是分两帮的,我告诉他,他们两帮聚集在这里只是因为害怕要死很久,所以它们各自想想活的很长,只是,它们这一生,永远,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任化邦 贴杀 高天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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