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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杀第三轮参评杀帖(共搜集有8帖,此为第1帖)

(作者:拼将一剑;提交人:拼将一剑;提交时间:2011/1/23 22:09:45)

1 太阳花开 ——精华
2 《八卦》初现
3 天下第一 ——精华
4 宿命
5 无爱纪
6 梦
7 终点


11杀第三轮参评杀帖(共搜集有8帖,此为第2帖)

(作者:拼将一剑;提交人:狼;提交时间:2011/1/30 15:33:38)

第三轮姑射战区杀帖 太阳花开 帖杀吕青 参评 Post By:2011-1-15 21:00:11


第三轮姑射战区杀帖 太阳花开 帖杀吕青 参评





太阳花开

  

  (一)

  我看到曾蓉的时候,她正坐在沁影阁的茶楼里喝茶。

  她有着一头深棕色飘逸的长发,穿一件高领白色毛衫,浅蓝色风衣,齐膝的黑色长靴,白净的脸上泛着浅浅的红晕。她侧着头,眼睛越过旁边楼房的屋脊,不知停留在什么地方,让人感觉到一种遥不可及的距离和陌生。  

  她该是适合深红或淡青等暗色系的,我略略皱了皱眉,或者至少该是紧衣短发,而不是打扮成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小资女人,如此怎能出入水深火热之地?  

  我转身准备离开。  

  “这位先生不是来找我的吗?”声音很轻很柔,却有一种奇异的力量,我说不清,但我没有回头。  

  “先生在怀疑我的能力?”那个轻柔的声音突然变得很冷很生硬。“主人既派我来,便由不得你我说不!”  

  “并且从现在开始,你必须得听我的……”她停了停,语气里有一种霸道,“你是主人赏金猎人,而我是主人派来的,所以现在,我就是你的主人!”  

  “猎人没有主人,只有赏金!你们给钱,我杀人。”我淡淡地说。  

  “但是,这次不是杀人,而是杀鬼。”她的声音里带着嘲弄。  

  “那你们找错人了!”我回过头,发现她婷婷玉立,正站在我的身后。“我只杀人,不杀鬼!”  

  “那是因为你只会杀人,不会杀鬼。”她深深看了我一眼,悠悠叹了口气,“如果这世上的鬼都杀掉了,你就不用杀人了。”  

  她这一眼,正好被我看进眼里,我突然觉得无话可说。

  

  (二)

  

  我从来不相信这世上有鬼。  

  我觉得曾蓉很可笑,一个如此气质明媚的女人居然和一个男人在这样一个清新淡雅的茶楼里说鬼,并且还说去捉鬼,真的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我觉得这个主顾也很可笑,要么他是个异想天开的臆症患者,要么就是个杞人忧天的抑郁病人;而更为可笑的是,我居然接受了这样一件荒唐的任务,并且还是和这样一个天真的女人一起。  

  我们去了阆中。  

  阆中只是个小镇,青石板铺成的小路,高低错落的吊脚楼,袅袅绕绕的炊烟,人声很稀,我们经过的地方,偶尔可以听见几声突兀的狗吠,时不时会从某个角落窜出一只猫来,嗖嗖擦过我们的裤脚边,“喵”地一声便不见了踪影。曾蓉说,到了阆中,每一人,每一物,每一景,甚至包括一棵草,一粒石头,你都要把它想象成敌人或者一种假象,因为它极可能就是一个妖,或者一个魔,不然,你可能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我不以为然,我说过,我不信鬼妖之说。我要杀的人就是我的敌人,所以我的目标只有一个,我不会浪费时间和精力在这些没有生命的东西上面。  

  “你如果这么固执,你就会成为你自己最大的敌人。”曾蓉语气笃定地说。  

  “我不喜欢看人死去的样子,所以你别死在我面前……”停留了一会,她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继续说。  

  她认真的样子很滑稽,好象她真的成了我的主人,可以保护我一样,我突然觉得这样很有趣,这是在我的猎人生涯中唯一一次集体行动,虽然集体行动的只有两个人,但我还是感受到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快乐,因为曾蓉让我觉得,我不是去杀人,而是去做一次奇异的一种堂吉诃德式的探险。据说曾蓉是个异能占卜师,可以预言一切,而我觉得,她更象是一个天真的孩子,在圆满一个她童话中的英雄梦。  

  “你这是在预言我的结局吗?伟大的占卜师。”我看着她,突然笑了,“那你说说,你会爱上我吗?或者说我会爱上你吗?”  

  曾蓉却没有笑,只是怔怔地看了我一下。  

  我也怔了一下,我从来不会想到自己会开这样的玩笑。  

  这就是一个玩笑而已。

  

  (三)

  

  我不相信这世上会有爱,就如我从来不相信世上有鬼一样。  

  我只是个猎人,传说中的冷血猎人,那些热乎乎的血只要触及我的刀尖就会瞬间冷凝成痂。有人说,没有感情的猎人才是最让人放心的猎人,所以我的生意一直不错,我的主顾只会对我提要杀的那个人的名字,却从来不会对我提要求,曾蓉是唯一的一个。  

  她对我提的要求一个接一个,而且一个比一个荒唐。  

  先是说要当我的主人,要我必须跟着她走。  

  现在我们走进了阆中最繁华的地段,站在一个名为“幻”酒吧的门前,她居然说:“走,我们去喝酒!”。  

  猎人必须在行动之前保持头脑的绝对清醒,她居然说要去喝酒。这让我很恼火,但是不容分说,她埋头走了进去。  

  我很难想象,在这样的一个偏远小镇,居然还会有如此富丽堂皇的酒吧,酒吧里的喧嚣和阆中小镇几近空巷的死寂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世界。我的神经迅速如在弦的箭一样紧张起来,曾蓉说,记住,不要相信自己的眼睛,要相信自己的感觉。她顿了顿说,所有你看到的可能都是假象。  

  她说得神乎其神,这一次我没有笑。猎人除了直觉,就是一双眼睛。  

  曾蓉和酒吧主人看起来很熟,我们刚到,就有服务生送上来两听免费的生啤。  

  曾蓉很能喝,她喝酒的样子一点都不象她喝茶那样浅尝则止,而是一杯接一杯,好象那是一种消渴的饮料。三杯下去,她开始斜眉斜眼地看我,显然已经有了三分醉意。  

  茶,酒,这个小资的女人是个麻烦。我不怕死,但我不想一个猎人的名声毁在一个女人手里。  

  我又一次想到离开。  

  “你想离开吗?”我的脑中刚闪过这个念头,曾蓉透过红色的玻璃杯看着我,淡淡地说。  

  “不,我只是觉得到了该出发的时候。”我漫不经心地说,“猎人不能停留,更不能停下来喝酒!”  

  “但是你今天必须得陪我喝酒!”说完,她拿起她没喝完的酒,递给我。  

  “我从来不喝酒!”  

  “我不管从前,今天我让你喝,你就必须得喝!”  

  我有很多理由,或者我根本不需要理由,我就可以拒绝她。  

  可我居然没有拒绝。

  

  (四)

  

  我没有拒绝,因为我有许多话要问曾蓉。  

  我不爱说话,长时间一个人如影子般来去的孤单让我几近失声,所以我也不爱问。但这次我必须问,因为我到现在也不知道我要去杀的这个人是谁,长的什么模样。或者按曾蓉说的可能是个鬼。我是个目标性很强的人,这样毫无目的的行走让我觉得慌张。  

  曾蓉已经烂醉如泥。

  “主人,这次我们要去杀哪个鬼?”我星眼朦胧地看着她。  

  “那个鬼啊,大大的眼睛,浓浓的眉毛……”她歪着头,比划着我的脸,声音里带着一种醉意和俏皮。“个子大概一米七八,宽肩,长腿,头有点歪……眉心下有一颗痣……”  

  “好啊,那你现在就杀了我吧,然后我变成真正的鬼来找你……”  

  我可能也醉了,我不敢相信这种暧昧的带些挑逗的话竟然是我说的。我摆了摆头,觉得自己好象莫明其妙的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而我的身体里似有一个魔,正在象蚂蚁一样,一点一点的往我的毛细血管里钻。  

  那些酒吧里影影绰绰的人,如阴魅一样在我面前穿梭,他们的脸变得奇形怪状,没有轮廓。  

  “原来这里真的有好多鬼啊!”我说这话的时候,身子已经完全瘫软在吧台上。“你居然不怕鬼,真牛~”  

  我竖起大拇指,在曾蓉眼前晃来晃去。  

  “你也很牛,杀了这么多人,居然没一个人来杀你!如果是我,做了鬼也不能放过你,我会让你下十八层地狱。”她也对我竖着大拇指。  

  她的话刚说完,我就感觉到眼前一个人影飘了过来。  

  我眼前一黑。

  

  (五)

  

  我醒来时,我好象躺在一座寺庙里。  

  这座寺庙很高,很空旷。我的面前几个千姿百态的佛象,或坐或卧或立,表情哭不象哭,笑不象笑,很是怪异。空荡荡的大厅正对面有一尊佛象倒是正襟危坐,神色端庄,佛前只有气息微弱的一盏烛火,四周看不分明,甚是冷清。  

  难道我真的变成了鬼?这就是传说中的十八层地狱?  

  我正准备掐掐自己的大腿,却听见一个男人的声音:  

  “阿蓉,为何你还不动手?”  

  “他还要帮我杀一个人。”  

  “谁?”  

  “刺瞎小峰眼睛的那个人。”  

  “你找到了?”  

  “对。”  

  “在哪里?”  

  “在哪里?.”曾蓉突然大笑起来,她凄凉而哀怨的笑声象悲情的狼啸一样刺破了寂静的夜空。  

  紧跟着一道光闪过,我下意识地打了个颤。  

  等我定下神来,却发现原来空旷的大厅里,曾蓉正立于一个中年男子的身后,手里的刀尖对着他的后心。  

  这个男人我认识,他曾经是我的赏金主人。  

  薜虎,异门特工组组长,我替他杀过很多人。

  

  (六)

  

  四周安静了下来,是一种让人不安的安静。那些莫明其妙的佛象,堂前打着圈将熄未熄的烛火,还有从空气里隐约传来的气息,我感觉周围玄关四伏,危险重重。  

  “原来你已经猜到了。”薜虎有些惊讶。  

  “你想不到吧?”曾蓉的声音有一种刻骨的仇恨。  

  薜虎沉默良久,“你怎么知道我不是薜虎?”  

  “因为,我跟薜虎有一个秘密暗号,每一段时间,我们都会对下暗号,而你,从来没有跟我对过。”  

  “那也只能说明,我不是薜虎,怎么就是刺瞎小峰眼睛的人。”    

  “你单以为小峰的手镯是解开天书的钥匙,却不知道手镯会反射人的影子到眼睛里。”  

  “小峰的眼睛瞎了。”  

  “你忘了小峰六岁了,眼睛瞎了,嘴还在。”  

  “哑巴怎么会说话。”薜虎的声音里带着嘲弄。  

  “那是因为父亲从小就告诉他装哑巴,否则,他岂能保住小命。”  

  “他说什么了?”  

  “他说,叔叔把他的手镯拿走了,他相依为命的叔叔还刺瞎了他的眼睛。”  

  曾蓉一直保持着平静和镇定,好象在说一个无关痛痒的秘密,但是我分明感觉到她声音里的颤抖。  

  “李文博,你怎么忍心去刺瞎一个最信任你最依赖你的六岁孩子的眼睛,象你这样不惜以杀害亲人为代价,即使得到钥匙得到那本天书,你觉得你可以登达天界,永生不死吗?”  

  “我还是仁慈了一点,否则,你不会站在这里。”  

  “所以,我吸取你的教训,不会让你活命。”  

  “你真以为你能杀了我。”薜虎眼中带着嘲笑。  

  “我们两人可不可以杀你。”一个声音出现在门外。

  

  (七)

  

  薜虎的脸色突然变了。师从良!  

  门口出现的是“幻”酒吧的老板,师从良!  

  “他当然登不了天界,因为他只拿到了天书藏地的地图绢片和藏地的钥匙。”师从良不紧不慢地说。“却不知道绢片的秘密。”  

  “所以他可以死了。”曾蓉冷冷地说。  

  “正确。”师从良的手心里幻化出一把蓝色光剑,幽蓝的剑身散发着诡异的光芒。  

  薜虎死得很不甘心,他的眼睛睁得很大,不知道是后悔没杀了李小峰还是后悔其他什么。  

  “好了。”师从良微笑着,“现在该谈谈我们之间的事了。”  

  “我们之间买卖已经结束。”曾蓉冷冷地说。  

  “你以为我缺钱吗。”  

  “那你要什么?”  

  “绢片的秘密。”  

  “知道秘密的人已经死了。”  

  “不,还有一个人。”  

  “谁?”  

  “你!”  

  “师从良,你也是一个异想天开的疯子。”  

  “李家世代守护天书秘密,你是李家唯一还活着的人。”  

  “我姓曾,不姓李。”  

  “薜虎可以是李文博,曾蓉不可以是李蓉?”  

  “李文博之所以是薜虎,是因为你杀了薜虎,然后你运用你的超能力把他变成了薜虎。”  

  “你连这个也知道。”师从良有些惊讶。  

  “能改变容貌的除了你没有别人。”  

  “既然你什么都知道了,那就说出秘密吧,我可以放过你。”  

  “如果我说我不知道呢?”  

  “那么休怪我无情。”  

  师从良的声音刚落,只见庙堂顶部白色的灯光如水银一般倾泄而下,中间突然出现了一个转动的巨大的霓虹灯,震耳的音乐也响了起来,一瞬间这个死寂般的庙堂魔法般变成了一个迷离梦幻的世界——原来我们一直在“幻”酒吧,从来没有离开。传说“幻”酒吧是个魔幻世界,“幻”酒吧的老板是个很诡异的老板,原来他竟然可以在瞬间改变一个世界,我的心紧紧揪了起来。  

  我记起曾蓉说过的话,到了阆中,所有的一切都可能是假象,你不要相信自己的眼睛,你要相信自己的感觉。  

  我突然明白了那些佛象不是佛象……  

“这次不是杀人,而是杀鬼。”  

  我想起她曾经说过的话,原来这些佛像都是鬼。我一跃而起。  

  “你犯了大忌。”师从良似笑非笑地看着我,“猎人不能动感情,可是你竟然想救这个要杀你的人。”  

  我感觉到了我背后冰冷的刀锋和从脚底升起的凉意。“我不管她杀不杀我,但我收了她的赏金,我就必须完成任务。”  

  “那你知道她要你去杀谁吗?”  

  “鬼。”  

  “这世上没有鬼。”  

  “世上本没有鬼,但如果做坏事多了,心里便有了鬼。”  

  “你做的坏事也不少。”  

  “所以今天做一次好事。”  

  我看向曾蓉,她的脸色如初,没有惊慌,也没有害怕,好象在静等一场盛大的祭礼。

  

  (八)

  曾蓉在幽蓝的光剑中穿梭,而我陷在一群鬼怪之中,脚步声、兵器的碰撞声、东西掉下来的哐当声、吼声……各种声音纷至沓来,而眼前光影纷乱,混成一片,让人看不清方向。  

  但我的眼睛一直盯着师从良,他飞身而出的时候,我的刀也迎了上去。然后在我的刀刺进他身体的一刹那,我看见了师从良脸上带着一种不可思议的惊讶表情,缓缓倒了下去:  

  “曾蓉,你竟然学会了幻心术……”  

  幻心术?  

  我第一次感到害怕。  

  “你现在是不是感到害怕了?”曾蓉站在那些横七竖八的尸体中间,浑身是血,她好象听到我心里的声音:“你看看这些人,他们全被我控制了心智,我只跟师从良说了一句话,我说薜虎偷到了绢片,他竟然就杀了他,哈哈哈~~”她笑得很疯狂,笑得喘不上气来。  

  我从不怕人,因为我有刀,我的刀从来没怕过人;我不怕死,因为猎人早已看惯生死;我也不怕鬼,因为我不信鬼。但我这次是真的害怕了。  

  “你怕我,因为我让你不能面对自己。”曾蓉一步一步走近我,一字一句地说。  

  是曾蓉!  

  从我跟她走的那一刻开始,我就一直心神恍惚——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跟她走,不知道为什么会跟她喝酒,不知道为什么会对她这样言听计从……  

  更关键的是,她好象永远知道我在想什么,而我却一直不知道那张清丽绝人的面孔到底是魔鬼还是天使。  

  “我只是一个女人。”她的声音细如耳蚊,却声声入重钟,敲击着我的耳膜,发出雷一般的轰鸣。“但是自从认识你,我就变成了一个复仇的魔鬼。”  

  我不记得她。我的脑子一团浆糊,我杀人无数,从不记名字,不记相貌,不记生辰死日。我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就象曾蓉说的,总有这么一天,我会下十八层地狱,这是猎人的宿命。  

  我闭上了眼。

  

  (六)

  我反而不再害怕了,静静等着刀划过我冰凉的脖颈。  

  我不怕死,我觉得那是一种解脱。本来我就以为自己已经死了,现在只不过再多让我死一次。只是我不明白,刚才为何不彻底结束了我?  

  “我只是想搞明白,你在杀人的时候有没有过后悔。”  

  这种感觉很奇异,我的想法她总能知道。  

  猎手没有后悔的余地,猎手从一生下来就是猎手,就必须杀人。  

  “现在你要死了,你也没有想过后悔?没有想过那些人你当不当杀?”  

  猎人只问名字,不问究竟。但是我突然想问个究竟,我看不清曾蓉的太多东西,并且,因为她,我变得看不清自己。这是第一次,我想问个明白。或者说,我是想死得明白。  

  “三年前,你杀了一个人,一个连蚂蚁都怕踩死的人,一个十六岁的孩子,那应该是你杀手生涯中最不费吹灰之力的一次。”曾蓉讥讽地说。  

  我记得。  

  我从来不记我杀过的人,但我不能忘了那一次,虽然我一直想努力忘掉。因为那一次成了我致命的弱点,在之后每一次出手的时候,我只要想到那个场面,我的手就会颤抖。那一次之后,我感觉我越来越厌倦,越来越无力;那一次之后,从不失手的我,几点差点死于别人的刀下。  

  我长长地舒了口气。  

  如果这就是答案,我不想再问。

  

  (七)

  

  那是一个清风徐徐的夏日早晨,在一片种满了太阳花的山坡。

  晨曦的第一抹阳光刚刚升起,那个向阳的山坡就象披上了一层美丽的轻纱,那个孩子就站在那一片浓烈温暖的金黄之中,闭着眼睛,脸上带着一种神秘的向往和沉醉的甜蜜。我记得当我的衣袖里的刀飞出的时候,我竟然想象了一下天堂的样子——那幅画面就象一幅镶在我脑子中的油画,让我久久不能释怀——我第一次想到天堂,我希望那就是天堂的样子……  

  “你知不知道?那是我为小峰种下的太阳花,我跟小峰说了,等到太阳花开的时候,他就可以看得见这个世界了。”曾蓉的声音哽咽。“他整整失明了十年,我好不容易治好了他的眼睛,但是那天,太阳花开了,他却没有机会看上一眼……”

  我的心似被千万只钢针扎了一样,我从生下来就孤独一人飘影江湖,从来不知道喜怒哀乐,没有悲欢离合。但现在我的心开始剧烈的疼痛,我甚至不敢睁眼看曾蓉。

但我能够想象她的样子,想象她被泪水打湿的脸,想象她被仇恨掠夺的记忆,和那些独自风霜的年华。

那一天,我记得,我记得我转身离开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女孩,白衣布裙,亭亭玉立,我看到她脸上飞扬的笑容象流星一样跌落在那个冰凉的清晨……

对不起,这是在我的猎人生涯中,我第一次对自己说,对不起!

那是后悔吗?

也许,我不太懂感情。在我的生命字典里,没有感情这个词。

现在,我明白了,我想对曾蓉说,我后悔了。

但是一切都来不及了。



  

  (八)

  

  “吕青,我也是一个猎人,只是我的目标只有你一个,我一直在找你。”曾蓉在我耳边的声音越来越低。“可是我找到你了,却来不及杀你。”  

  我睁开眼睛,看见曾蓉的嘴角不断地流出鲜血,身体一截一截矮了下去,她脸上的笑容却如太阳花一样徐徐乍开:  

  “不过我知道,如果这世上的鬼都杀掉了,你就再也不会杀人了……”




11杀第三轮参评杀帖(共搜集有8帖,此为第3帖)

(作者:拼将一剑;提交人:狼;提交时间:2011/1/30 15:35:39)

第三轮昆仑战区《八卦》初现帖杀申屠烈 参评 Post By:2011-1-15 21:20:31



阆中中学,古色古香的建筑。

夕阳下,更是诗情画意般伫立在阆中小镇西部。

阆中在平静的外表下,已经风起云涌。最近失踪了很多人,整个阆中在依旧谈笑风生的日子里,人心惶惶。

学校刚刚下了通知,放学后,不允许学生私自留校。

李小峰和马德开出来的时候,校园里已经人迹稀少。

马德开一边走一边抱怨,什么鬼通知,狗屁。

李小峰不说话,只是闷闷的走着。他有种不祥的预感,今后,阆中不会太平了。

很多的传闻,铺天盖地,有声有色。比如天书比如血族。其实,他比谁都清楚,这些事迟早都要发生的。

学校不断有陌生人进进出出。李小峰不担心别的,他唯一在乎的是那个左侧脸颊有酒窝的女孩。她的快乐和幸福是他未来一生都要努力的目标。

现在,他很迫切的想要见到她。

李小峰有点焦灼的抬起头,四下看了看。

终于,在学校大门口,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他飞快朝门口跑去,身后的马德开骂道,靠,就知道在找她。

李小峰跑到女孩身边,很关切的问道,刘菲菲,一起走吗?

女孩转过头,一双眸子清澈透底。

没别的事,一起走吧。李小峰期待的看着女孩。

刘菲菲的酒窝显现,她笑着说,你先回去吧,一会有人来接我。

李小峰的眼神一下子黯淡下来,与刚才的神采飞扬判若两人。

那你多加小心,最近挺乱的。说完,他也不管马德开在身后追喊,自顾走了。

十六岁说爱似乎很幼稚,可是李小峰从第一次见到刘菲菲那双眼睛开始,就确定这辈子是要与她一起走的。



清晨,又是淅沥沥的雨。

今天是刘菲菲的生日。

她要在极点歌城开生日派对,说有朋友介绍李小峰认识。

王香君微笑着看着眼前的少年,高高大大,帅气时尚。脸上还带着一些未消退的稚气,却开口要定99朵玫瑰。

这个男孩半个月前来过。应该说他是与众不同的,所以,王香君从他第一次进门就记住了他。

火红鲜艳的玫瑰,紫色的花纸。李小峰出现在房间的时候,引起一片此起彼伏的尖叫声。

刘菲菲跑过来接过花,看得出她很开心。她对身边的一个男子说,这是李小峰,我同学。然后转向李小峰说,这是申屠烈,我爸爸朋友的儿子,来阆中度假。又指着男子身边一个小女孩说,这是申屠琪,烈的妹妹。

李晓峰礼貌的点了点头。眼前的申屠烈比自己看起来成熟干练,而申屠琪像个洋娃娃,一直盯着他看,满眼的欢喜。

李小峰很敏感的感觉到,申屠烈看刘菲菲的眼神充满了溺爱。

这是什么花儿?刘菲菲发现了夹在玫瑰中一朵奇异的花儿,低低的惊呼了一声。

是花店老板赠送的,叫曼陀罗。李小峰漫不经心的扫了一眼申屠烈,看到他眼里闪过一丝光芒,瞬间消失。

派对开始了半个小时,马德开才急匆匆赶过来。他满怀歉意的对刘菲菲道了歉,然后对李小峰低低的骂道,他NND,来的路上堵车。一个来阆中旅游的老头被杀了,说是有什么蛇妖专喝人血。警察那帮孙子,别的事不会干就会吓唬人。估计以后,谁也不敢晚上上街了。
派对期间,申屠烈出去了三次。每次都会在刘菲菲耳边低语几句。这让李小峰心里很不舒服。

原来刘菲菲想让他认识的人就是这个叫申屠烈的男人。李小峰不知道刘菲菲为什么要把申屠烈介绍给他,但他看得出,刘菲菲和申屠烈很熟悉。熟悉到一种令人嫉妒的地步。



刘菲菲是在生日的第三天失踪的。

李小峰发疯似得找遍了他怀疑的每一个地方,刘菲菲却象一杯被泼出去的白开水瞬间在阆中蒸发了。

傍晚,李小峰疲倦的回到家,刚推开门,就看见姚白白从二楼走下来。这个脸色略显苍白的女人,除了刚来的时候见过,几乎没怎么和她照过面。

姚白白看见李晓峰,笑了笑说,我出去吃饭,你刚回来?

李小峰有点不自然的问了句,我叔叔在吗?问完后,突然觉得这个问题很突兀。他叔叔在不在与姚白白何干?

不知道,你去他房间看看吧。姚白白拉开门头也不回的出去了。

李小峰走进自己的房间,这几天为了寻找刘菲菲,他已经筋疲力尽。但一想起马德开那晚的话,他冷汗直流。

一张纸条随着他脱下的外套落下来。纸条上赫然写着:刘菲菲被穷奇掠走,血族今晚抢夺刘菲菲。

李小峰很奇怪,是谁给他留的字条?今天一天几乎没接触外人,知道刘菲菲失踪的只有他、马德开还有申屠烈兄妹。而他们几个是不会用这样的方式告诉他刘菲菲的下落的。

但李小峰知道,该来的都来了。

两年前,爷爷去世。临终前,爷爷说,全靠你了,保护自己保护天书。

从那时起,李小峰就知道自己与别人不同,他要守护的是一个惊天秘密。

他知道对那个秘密的守护必须象爱刘菲菲那样执着。



李小峰知道这样很危险,天书的秘密只有自己知道,他的生命不是自己的,可他已经顾不得许多,刘菲菲在恶魔手里,凶多吉少。

他决定今晚去中天楼,他还想找申屠烈一起去。因为他很强烈的感觉到,申屠烈很喜欢刘菲菲,自己和马德开终是力量单薄,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这个时候,唯一能做的就是救出刘菲菲,其他的恩怨已经不重要。

李文博还没有回来,他最近出去频繁,这与他平时的作息习惯很不相符。

李小峰看了看李文博的房间,突然很想再看看那晚被他无意发现的黄绢。

起风了,似有一场大雨要来。

整个阆中在此时已经进入了睡眠状态。

中天楼是一栋古罗马式的建筑,位于阆中中心最高处,在阆中久负盛名。站在中天楼可以看到阆中的全貌。来这里的游客,是必须要来中天楼一观的。

此时的中天楼被定格在黑夜里,阴森恐怖。它象一个饥饿的怪兽,等着饱餐。

申屠烈在十分钟内迅速赶到,脸上平静的看不出丝毫异样。后面跟着他的妹妹申屠琪。李小峰看见申屠烈的瞬间,有点怀疑自己当初是不是看错了。难道申屠烈真的不担心刘菲菲吗?为什么那么平静,象来帮一个外人。

申屠烈看着李小峰,知道他对自己有怀疑,便对李晓峰说,现在也没必要瞒你了,有件事必须告诉你,我和屠琪都是国安局特工,而刘菲菲目前也是我们国安局一名临时特工,协助国安局寻找保护天书,我们准备把隐藏在背后的邪恶力量一网打尽。一个星期前,刘菲菲给我打电话,说她发现了中天楼有一个地下秘密通道。本来我们想过几天就去看看,结果刘菲菲出事了。我们已经断定,天书《八卦》一定藏在中天楼某一个地下密室里。目前,刘菲菲可能并无生命危险,他们只是想把你引出来而已。

李小峰不相信的看着申屠烈,刘菲菲,特工?

不管你相不相信,事实就是这样。申屠琪说。



进入通道,李小峰有一时的眩晕。一股强烈的霉味扑过来。

申屠烈打开一只微型手电筒说,每一条通道旁边的墙壁上都可能是一间密室。我们必须仔细听。

脚下不时蹿过一只只脏兮兮的野猫。他们谁也没有在意。

走了有半个多时辰,申屠琪突然站住,轻轻对申屠烈说,哥哥,我感觉到里面有人。而且不止一个,应该就是这里了。

怎么打开?李小峰已经迫不及待了。

申屠烈让他们往后退了退,然后把两只手按在墙上。不一会他的脸上布满了细细的汗珠,墙壁竟然缓缓开了一条缝隙。四个人鱼贯而入。

进入密室又拐了几个弯,眼前突然开阔起来。一个一百平米的大厅呈现在眼前。

一根柱子上捆着失踪三天的刘菲菲,正如申屠琪所言,刘菲菲并无伤痕,看来他们的目的确实不是刘菲菲而是李小峰。

巨大的石桌后面坐了一个戴面具的人,他的怀里抱着一只通体雪白的猫,李小峰估计他就是穷奇。而他再看左右两个人,一时让他目瞪口呆。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一身黑衣,竟然是他楼下网吧的老板阮玉珠。而另一个二十七八的男子就是经常在网吧胡混的高达,他曾经还因为一件小事和这个高达有过一次冲突。

申屠烈悄声问申屠琪,你觉得咱们两个对付这三个人有把握吗?

申屠琪闭着眼睛象在思考问题,一会她睁开眼睛说,只是这三个人问题不大,那个面具人很难对付。但是,血族的人马上就到了,我们必须在他们到来前离开,否则,不但救不出菲菲姐,恐怕我们三个也走不了了。

申屠烈点了点头,对李小峰说,我和屠琪缠住那三个人,你和马德开去救菲菲。记住,不管什么情况都不要停止。明白吗?

李小峰重重的点了点头。

一声冷冷的声音突然响起,你们终于来了,我等候多时了。



面具人缓缓起身,怀里的猫“喵”的一声躲到了石桌下面。而左右两边的一男一女也站起来,准备应战。

面具人向阮玉珠和高达迅速使了一个眼色,两人分辨扑向了申屠烈和申屠琪。他则向着李小峰和马德开急冲而来。申屠烈知道李小峰和马德开不会功夫,急忙抽身挡住了面具人。

李小峰和马德开飞快的跑到刘菲菲身边,可是捆住刘菲菲的根本不是普通的绳子,任他俩用尽全身力气也无法解开那个死结。

面具人不想与申屠烈纠缠,他躲开申屠烈一掌拍向了李小峰。眼看李小峰就要被击中。千钧一发之际,一股带着血腥味的白光闪电般出现,重似千钧的掌力被轻轻吸进光线里,而刘菲菲身上的绳索随着白光尾部的一甩,瞬间断开了。

李小峰拉起刘菲菲就跑。白光渐渐显出了原型,申屠烈和申屠琪不由得吸了一口冷气,竟然是一条一丈多的白蛇。

白蛇吐着血红的信子,拦住了面具人和阮玉珠高达。申屠烈和申屠琪借机跟着朝外跑去。谁也没有注意到,随着一声凄厉的猫叫,一团雪白的影子冲着刘菲菲急射过去。

申屠烈和李小峰同时扑到了刘菲菲身后,体型巨大的白猫那双锋利的带着弯钩的爪子,深深的插进了申屠烈的后背。申屠烈闷哼一声,但他还是用身上的磁场,把葡在他背后的白猫远远的震了出去。

一声幽幽的声音不知道从什么方向传来,快点走,血族的人马上到了。

大厅里突然间狂风大作,李小峰紧紧抱住刘菲菲,他感觉他们两个被卷了起来,夹杂着通道里怪异的味道,一直向外冲去。



阆中预报今夜大到暴雨。

醒来时,李晓峰看到自己躺在远离中天楼五百米的马路上,身边的刘菲菲和申屠琪还有马德开也在大雨的浇淋下悠悠醒来。他们除了身上有些摔伤和擦伤,几乎没大碍。而倒在离他们几米远的申屠烈却依然在昏迷中,身边的雨水被染成了红色。

申屠琪喊了一声,哥哥。大雨把她的哭声冲刷的若有若无。

刘菲菲跪在申屠烈身边,轻轻抱起浑身是血的他,已经分不清她的脸上是雨还是泪:申屠烈,你醒醒,你醒醒。

申屠烈终于慢慢挣开了眼睛,看到抱着他痛哭的刘菲菲,笑了笑,吃力的抬起左手拂了拂刘菲菲额前的湿发说,别哭,是我疏忽了,我忘记了那只猫。那只猫的爪子上有毒,我怕不行了。东西你拿到了是吗?

刘菲菲解开绑在头发上已经湿透的黄色缎带,上面竟然画满了符号和箭头。

申屠烈已经气若游丝,他裂了裂嘴说,你真聪明,菲菲。

他看向申屠琪,把手放在她的脸上抚摸着,爱怜的说,妹妹,哥哥不能保护你了,以后的路自己走了,一定多加小心。

最后,他把刘菲菲的手轻轻放进李小峰的手里,对李小峰说,好好疼她,她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

雨越下越大,申屠烈终于安详的闭上了眼睛。

一声幽幽的声音从雨雾中传来,爱,是不会离开的。

李小峰看着申屠烈平静的脸,无语,他突然明白了,有一种爱,原来是可以一直放在心里的。

李小峰看着暴雨中的中天楼,那声似乎很熟悉的悠悠的叹息声,已经渐行渐远……




11杀第三轮参评杀帖(共搜集有8帖,此为第4帖)

(作者:拼将一剑;提交人:狼;提交时间:2011/1/30 15:37:06)

第三轮昆仑战区杀贴:天下第一 (帖杀姚白白 参评) Post By:2011-1-15 21:28:22

天府之国,阆中福地。
  
  阆中汇聚了天下最好的厨师,最有风味的小吃,最精美的大餐,最浓烈的滋味,和最传奇的厨界传说。生在阆中,从此就和厨艺纠葛一生,而每个阆中人更是将厨艺的追求作为毕生的目标。
  
  李文博,阆中人氏,机缘巧合之下从古墓中得到一册天书残卷,其上记载了一道世间极品美味的制作过程。
  
  一时之间,传闻四起,这册记载菜谱的天书残卷成为整个厨界觊觎的宝物。据说能根据菜谱制作出这道菜品的人,必会成为厨界永远的厨神,名言四海,后世敬仰。更有可能直上青云梯,肉身成仙,不坠轮回。
  
  大佛寺
  
  广慧:“师父,天书残卷上的神品真的比佛界至尊,佛跳墙,还要让人回味吗?”
  弘净:“唉,佛跳墙雄踞佛界第一菜品一千年,也许如今真的到了该让位的时候了吧。乱象已生,杀孽四起,阿弥陀佛。”
  
  开往阆中的旅游大巴,两个女子窃窃私语
  
  白飘飘:“姐姐,咱们为了天书残卷千里迢迢从盘丝洞来这里,不会到最后是一个谎言吧。”
  阮玉珠:“宁可信其有。据说这道菜品更胜狐界的麻辣手撕鸡。真是难以想象做出来会是怎样的滋味?”
  
  极点歌城
  
  杜飞:“大哥,一切都安排好了。一旦有异动,咱们的人立刻行动。手雷,阻击枪都分发到位了。”
  任二白:“干得好。你们盯紧了李文博家周围。至于那些国安局的人和四处的妖魔鬼怪我另有安排,告诉下面的小弟别动他们。”
  杜飞:“大哥放心!”
  苗露在任二白怀里扭着身子:“唔,我最讨厌你们男人打打杀杀了。亲爱的,抢到菜谱一定要让我帮你做哦。”
  
  影碟店
  
  杏女:“废物!安毅你就是个废物!全天下的人都在忙着抢天书,就你窝在这个破店里不出门。影碟!影碟!看影碟能把天书看到手?当初怎么会找你做男朋友,早知道就答应任二白了!窝囊废!”
  安毅卧在一堆影碟中胡乱的翻找着。长长的头发盖住了半边脸庞,丢在一边的烟蒂还冒着丝丝的青烟:“菜品是让人欢愉,不是带来杀戮的。沾染着贪婪气息的菜品,不要也罢。”
  杏女:“好!你就腐烂在这里吧。咱们正式分手了!再见!不,永不再见!”
  
  阆中中学
  
  马德开:“小峰,听说你叔叔从外面带回来一册天书残卷,是不是真的?那上面记载的菜谱真的比宫保鸡丁还好吃?”
  李小峰:“啊......我也不知道。好像也没见什么天书。不说这个,我要回家去刷牙了。”
  
  李小峰偷偷摸摸的溜回家,一路上看到各色的眼光盯着自己。或羡慕,或愤恨,或贪婪,或漠然,每一种眼光都让李小峰害怕,似乎每一种眼光都要逼问自己关于天书的下落。
  
  急急的跑回家,李小峰赶紧关上大门,奔进叔叔房里:“叔叔,我害怕!咱们别要那个天书了吧!我看到好多眼睛都在看着咱们家,就像要随时冲进来的样子。我怕!”
  
  李文博拍了拍李小峰的肩膀:“叔叔也没想到会这样。可咱们是黄帝祭师的后人,好不容易有机会见证天下第一菜品的问世,岂能白白错过,愧对祖宗!”
  
  李小峰抬着头:“可咱们的祖宗一定更不愿意看见咱们为了天书送命的!”
  
  李文博还没说话,忽然门铃叮叮咚咚的响起。叔侄两人都变了脸色。他们知道自己如今还能活着,全靠城中各方势力的制衡,莫非现在有人准备动手了?
  
  李文博轻手轻脚的打开监视器看了一下,舒了口气,原来是槐老来了。
  
  打开门,李文博亲热的让进了槐老,笑呵呵地说:“您老刚才吓死我们了!”
  
  槐老进了屋子面色一整道:“今天是我,一会儿可说不准就是谁了。”
  
  李文博叔侄二人对望一眼,一脸忧色。李文博轻声问道:“槐老可有什么好主意?”
  
  槐老点点头:“如今的阆中风起云涌,奇人异士蜂拥而至。不要说你们叔侄,到时就是咱们整个阆中城怕也难保了!名人不说暗话,这阆中的大劫根源就在你手里的天书残卷。你不必瞒我,地耳天听我虽没有,打听几分消息我还是有把握的。今日我来这里,就是代表阆中的父老乡亲来求你们叔侄二人的。”
  
  李文博连忙站起,摆着手:“槐老言重了。不知槐老的意思是什么?”
  
  槐老清清嗓子:“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神品菜谱私藏身边,秘不示人,终归是个祸害。我们阆中一十三老私下替你们叔侄谋划了一下,贤侄莫怪。我们一十三老的意思是,菜品再神,终归是给人吃的。一份菜谱不能变成一道美味,无异于明珠暗投。所以我们想,贤侄就亲自作出这道神品,然后咱们阆中集体宴请四方豪杰,宴会上老弟便将这菜谱公示天下。这天下第一神品的第一创始人自然非贤侄莫属,厨神的称号也无愧于黄帝祭师后人的身份。”
  
  李文博一脸苦涩:“我何尝不想如此。可是这菜谱却是个残卷,槐老请随我来。”
  
  李文博领着槐老转过一道暗门,进了一间斗室,指着桌上的黄绢道:“我刚才还在研究,却始终一筹莫展。”
  
  槐老拿起残卷,看到好几处被虫子咬成了大窟窿,这些窟窿的地方恰好是写有这道菜品主食材的所在。
  
  槐老皱了皱眉头:“怎么会这样?”
  
  李文博指着桌上一条活物道:“我发现这道黄绢的时候,这个家伙正在黄绢上细嚼慢咽呢。”
  
  槐老凝目望去,桌上一条大白青虫正得意洋洋的摇头晃脑,轻蔑的看着槐老,背上隐隐几个大字:姚白白。
  
  槐老目瞪口呆:“你是说漏掉的部分在姚白白的肚子里?”
  
  李文博苦笑道:“可能早已消化排泄掉了。”
  
  槐老拿着残卷看了半天,也看不出所以然,长叹一声道:“那贤侄有何打算?”
  
  李文博默默地将残卷交到槐老手中:“槐老说的对。文博不能为了一己之私累及全城。更不能像小峰说的为了残卷丢了我们叔侄的性命,让李家绝后。残卷就交给槐老,公示天下,大家一同来参详这天书残卷的奥义,使天下神品早日问世。”
  
  第二天中午,安毅拨拉着杂乱的头发从影碟店出来买早点,惊奇的看到满大街都在售卖天书残卷。还分简装精装和限量版。简装就是一张纸,一块钱一张。精装有个封面,李文博大大的头像印在上面。限量版除了天书残卷的内容,还详细记载了残卷发现的过程和内幕,封面上是一只得意洋洋的大青虫。安毅顾不得吃东西,胡乱买了一张简装版跑回影碟店看了起来。
  
  1选XX,改刀切成2cm见方的小块,放在盆中,加入沸水,加精盐3克浸泡15分钟,然后沥干水份备用;
  2牛肉洗净,剁成碎末,豆豉、郫县豆瓣酱捣碎,小葱洗净切成细粒,备用;
  3锅置火上,倒入少许花生油,油热后放入牛肉碎快速煸炒,同时烹入料酒,然后盛出沥油;
  4在锅中继续加入少许花生油,烧热,下郫县豆瓣酱、豆豉、辣椒粉煸炒至油红后加入鲜汤、精盐,酱油、XX、牛肉碎,烧开后用湿淀粉勾芡.
  5淋入50克红油,转动锅子,用汤勺轻轻推几下,撒上花椒粉,改小火将XX烧透入味,调入鸡精即可出锅装盘上席。
  关键:烫XX丁的水要开,XX勾好芡要淋熟油,装盘后不会出水。
  
  下面还有注释:XX都为被姚白白咬坏之处,请购买者自行参详。
  
  安毅正在研究,自家的电视忽然一闪,自动开始播放新闻公告。讲的是这次售卖天书残卷的因由过程。最后,槐老还邀请天下豪杰一起到中天酒楼研究这道神品,并宣告,有能作出这道神品的人,天下将共尊其为“厨神”。
  
  安毅赶紧收拾了一下,出门直奔中天酒楼而去。
  
  厨艺本是安毅最大的嗜好,但是看着世人逐渐将饮食变成了逐利的所在。苏丹红,毒大米,地沟油,层出不穷,这次的天书残卷更成了杀戮的诱因。这一切都让安毅痛心疾首,很多时候只好让自己沉迷在影像的世界中借以逃避。可是现在,天下第一神品的公示,让安毅又重新开始兴奋!谁不想亲手做出这道天下极品的菜肴呢?谁又不想亲自品尝一下这天下第一的美味呢?安毅的心在跳,热血又重新回到了他的体内。他快步的奔向中天楼。
  
  中天楼内人声鼎沸。
  
  任二白拉着槐老:“槐老,高!实在是高!这手玩儿的真漂亮。任某本以为这残卷是囊中之物,绝世珍品,结果满大街都能捡到了。槐老心胸宽广,深谋远虑,任某甘拜下风。”
  
  广慧拉着弘净:“师父,这主料一定是鱼翅海参!咱们佛跳墙的主料就因为用的鱼翅海参,才那么厚味的。”
  
  
  白飘飘对着阮玉珠悄声道:“姐姐,这主料不会是狐狸肉吧!那我就惨了,以后大家要做这神品,都要抓我下锅了。”
  
  杏女坐在苗露旁边尖声建议着:“我看可以用猫肉试试。这阆中的野猫越来越多了,说不定就是为这神品准备的!”
  
  楼中还有几个神父也挤在里面大声嚷着:“神品里怎么没有黄油,怎么没用烤箱?”
  
  路西法低声笑道:“是啊,怎么辅料没有人类的血液。”
  
  正在议论纷纷的当口,忽然一个人高声道:“我知道了!我知道遗失的主料是什么了!是泡菜!一定是我们棒子国的泡菜!”
  
  哐当,全楼的人集体雷倒!
  
  安毅来的时候正是中天楼最纷乱的时候。看着倒了一地的人,安毅不禁哑然失笑。这中天楼的议论隔着几条街就听到了。
  
  用海鲜是不可能的。海鲜讲究一个鲜字,而天书残卷中的神品菜肴用的多是味道很浓的调味品,这和海鲜是不相配的。
  
  用狐狸肉,猫肉也不可能。两种肉都有强烈的腥味,而残卷中基本没有用到除腥的手法。
  
  泡菜?这简直是无稽之谈!
  
  安毅在中天楼混了一天,一无所获。
  第二天又去中天楼,第三天又去,第四天......
  
  这么过了一周,很多食材都被各路豪杰尝试过,却始终没有结果。安毅和大家讨论了很多,也是不得头绪。一个人在家拿着各种食材一遍遍下锅,最后的成品都惨不忍睹。
  
  这天,安毅没去中天楼,一个人坐在影碟出租店,呆呆的想着神品的事情。麻婆婆来到店里举着一张影碟要租。安毅顺手接过麻婆婆的一百元,随意的瞟了一眼影碟,忽然被影碟的名字吸引住了!
  
  是它!没错,神品的主料一定是它!
  
  安毅唰的站了起来,劈手抢过影碟,紧紧的搂在怀里,拔腿就往外跑!
  
  “强盗啊!抢钱了!我的一百块!”麻婆婆慢慢的在后面挪动着脚步紧追不舍,呼救的声音越来越远。
  
  安毅一路狂奔进中天楼,举着影碟,大声的喊着:“我找到了!神品的主料我找到了!”
  
  很多人循声望去,看到影碟上四个大字:豆腐郎君。
  
  “没错!神品的主料就是豆腐!热水焯过的豆腐软嫩无味,和浓烈的辅料正是天作之合!”
  
  热火腾起,香味四溢,当第一盘神品出锅的时候,那浓烈鲜香的味道传遍了阆中的每个角落。红艳的色泽,麻辣的口味,十足的掉人胃口。
  
  每一个分到一口神品的人在那一刻都感受到了强烈的幸福和感动!就是这个味道,就是这个味道!这才是神品的味道,热汗淋漓,飘飘欲仙,美!爽!
  
  槐老忍着激动,向安毅翘着大拇指:“天下第一!天下第一!这是天下第一的神品!厨神,安毅你是当之无愧的厨神!神品的命名权归属于你,给这道神品起个名字吧!”
  
  安毅正想说“安毅豆腐!”,忽然看到麻婆婆慢慢的蹭进中天楼,还上气不接下气的念叨着:“抢钱,强盗,强盗,抢钱......”
  
  然后,就在麻婆婆一只脚刚刚踏进中天楼的一刻,身影停顿了几个微秒,忽然身若蛟龙,势如奔雷,迅猛无比的扑向了安毅。
  
  安毅失声叫道:“麻婆......”
  
  “好!”槐老大声宣布道:“这道神品就叫麻婆豆腐!”中天楼一片沸腾,欢呼声波涛般四面涌去:“麻婆豆腐!麻婆豆腐!”
  
  安毅瞠目结舌看向槐老,又赶紧去看麻婆婆。
  
  只见麻婆婆扑到了安毅面前,快速拿起一个勺子,舀了一口豆腐放进嘴里,一股幸福和感动涌上脸庞!随即,开始一勺一勺的豆腐迅速被送进了自己的嘴巴里。
  
  阴谋,这一定是阴谋!槐老和麻婆婆肯定有奸情!安毅一面腹诽着,一面哀嚎道“我的麻婆豆腐!我的!给我留点儿!”。
  
  悠悠九霄之上
  
  “那是什么?一群人喊着麻婆豆腐?”元始天尊一把扔下了手里的棋子站了起来,朝向下界的东方阆中城看去。
  一片红光笼罩在阆中城上,随即一股异香直上九宵而来。
  “好香!一定是下界出了神级的菜肴!”紧随而来的上帝惊呼道。
  
  元始天尊迅速扔给上帝一个桃子:“不下了,不下了!算我输!蟠桃给你,我要去下界赶紧尝尝这麻婆豆腐的滋味!”头也不回的直奔下界而去。
  上帝一转手把蟠桃递给耶稣:“亲爱的圣子,蟠桃就赐给你吧!”紧随其后也消失无踪。
  
  耶稣眼泪汪汪的拿着蟠桃嘀咕道:“有了麻婆豆腐,谁还稀罕吃蟠桃啊!”
  随即口占一绝,专表麻婆豆腐的好:
  
  巴蜀好地方,
  麻辣天下闻。
  若论好味道,
  麻婆豆腐!





11杀第三轮参评杀帖(共搜集有8帖,此为第5帖)

(作者:拼将一剑;提交人:狼;提交时间:2011/1/30 15:38:37)

第三轮昆仑战区杀贴:宿命(贴杀薛虎)参评 Post By:2011-1-15 21:28:51

我像平常一样坐在吧台里,望着窗外,点燃一支烟。
  对于我来说,这一天并不平凡。姚白白死了,我终于得到了“天书”,终于知道了关于天书的秘密。
  春三十娘早已被世人所遗忘,所以没人知道“天书”对于阮玉珠的意义,更没人知道“天书”对于春三十娘的意义。
  
  
  有这样一个男人,他的事迹被一个叫吴承恩的人虚虚实实的编写在《西游记》里,是的,他就是猪八戒、猪悟能、净坛使者,可是我还是习惯叫他天篷。
  我不只一次的问过自己,我为什么会是一只蜘蛛?为什么要像过街老鼠一样躲避着那些所谓的神仙?为什么妖怪不能堂堂正正的活着?
  我不甘心成为那些所谓神仙炫耀的战利品,可又无能为力。
  那些所谓的神仙一直追杀我,他们最常说的一句话是:“妖孽,你往哪里跑”?
  可是每一次我都会逃脱,而他们下一次见到我还是说:“妖孽,你往哪里跑”?
  直到天篷的出现,他让我无处可逃。
  我恶狠狠的看着他,我问他,为什么妖怪就一定要死?神仙总是假惺惺的说要渡化一切生灵,为什么总是不分青红皂白的屠杀妖类……
  他很无奈,他放了我,他相信我的善良。
  他告诉我“天书”的存在,他说只要能得到“天书”我就能成仙,就能摆脱这种生活。
  我感激他,发自内心的感激。如果说那时的神仙心里还有正义存在的话,那么所谓的正义,在天篷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他因我而被贬下凡间,变成了一头猪。
  他变得好吃懒做,胆小怕事,他拥有猪所拥有的一切坏习惯。他不让我去需找“天书”,他说他情愿生生世世这样度过,也不愿在天上多呆一天。
  我们还是相爱了,我不在乎他的转变,无论如何,他都是天篷。
  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做过街老鼠又何妨?
  没过多长时间,我们有了爱的结晶。是个男孩,天篷给他娶了个名字叫三藏。
  三藏三个月大的时候,我和天篷一起把他送去了净土寺,我们希望他能凭自己的能力摆脱宿命,而不是像他的父母一样,生生世世只能像老鼠一样活着。
  二十年过去了,南海观世音菩萨找到我们,她要天篷护送一个叫“唐三藏”的法师去西天取经。天篷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我们欣喜若狂,因为三藏就是我们的儿子。
  
  
  取经的路上很苦,虽然天篷每天都要把自己的儿子换做师傅,但是他很满足,他说他以有这样的儿子而骄傲。
  那段日子里,我最幸福的事莫过于给三藏洗衣服,为三藏做斋饭。
  有的时候,抱着三藏的衣服不禁落下泪来。那个了不起的法师是我的儿子,蜘蛛精的儿子啊。我的孩子终于摆脱了宿命。
  天篷常常跟我说,儿子对他很好,很亲。他常常说儿子早餐吃了多少东西,喝了多少水。儿子把我做的斋饭全部吃光,还满口说好吃,好吃。
  
  
  苍天不负有心人,三藏终于完成了取经大任,并被如来佛祖收为坐下弟子。天篷因为护驾有功,被封为净坛使者。而我,还是一只蜘蛛精。即使儿子和丈夫都已经成佛,我还是摆脱不了妖精的命运。
  我再次想到了“天书”,只有“天书”才能助我成仙,我们一家三口才能团聚。
  
  
  我来到阆中,这个传说中“天书”的所在地。历经千年沧桑,终于在姚白白的手里得到了三本“天书”,也终于在锦帛上知晓了“天书”秘密。
  而所谓“天书”的钥匙,就是李家最年轻子孙的血,也就是李小峰的血,只要将如同白纸的“天书”浸泡在李小峰的鲜血里,“天书”便会显现出文字。
  
  
  午夜。
  我来到李小峰床边,他是个可怜的孩子,父母早逝,唯一的叔叔李文博也不经常回家。好在小峰一直很独立,我一直很喜欢这个孩子,总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我也有儿子,我的儿子已经成佛,他会原谅我这个母亲吗?我的丈夫,他是那么善良,他能忍受自己的妻子伤害无辜吗……
  不,只有他死我们一家才能团聚。全家团聚,是我活着的唯一目标,所以他必须死……
  我终于伸出手……
  
  
  一种无形的力量将我拉走,转眼间我到了阆中城外。
  站在我面前的,竟然是我的丈夫,天篷。
  “施主,放弃‘天书’吧”。
  “为什么?难道你不想团聚了吗”?
  “时也,命也!难道你还不明白?是你的终究是你的,不是你的又何必强求”?
  “我不会放弃的,我好不容易得到了‘天书’,好不容易知道了‘天书’的秘密,眼看我们一家三口就就要团聚了,你叫我放弃?你可以不要我,但是你没有权利让我放弃我的儿子”!
  “没有儿子了,他为了要渡化人类的贪婪,他早已经转世为人。”
  “什么?是谁”?
  “李小峰”!
  
  
  时也!命也!说的没错。
  小峰并没有被昨天晚上的事所惊扰,他还是习惯性的早上六点起床,洗漱完毕,赶去学校,并没有吃早饭。
  这一天我的网吧莫名的着火,不但烧光了我的所有电脑,就连“天书”也一并化为灰烬。
  至此阆中里再也没有阮玉珠,只不过又多了一个春娘,在李小峰家楼下开了个早餐店。而李晓峰也成了这家店的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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