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总结]万人丛中一握手,使我衣袖香三年。--给兰兰[坑已填](共搜集有1帖,此为第1帖)
(作者:幽若LL——扶 清 风;提交人:龙德云;提交时间:2012/5/3 16:46:14)
万人丛中一握手,使我衣袖香三年。
自那晚在群里猜到兰兰即将婚嫁,欢喜又激动。见证了好几对网络的朋友修成正果、好几个网络朋友的喜事,在我尚年轻意气的年代。后来,各自纷纷成家之后,我们便也摞开了网络,从网络走下来,每年五月份天南地北聚一处玩几天。
可以这么说吧,偶然来到五月吧,是我重又混迹论坛的一个初始。
俗话说:当事情没有好结局的时候,它就不是结局。当记不清前因的时候,我们便说是偶遇。我偶遇于五月群杀,于群杀中偶遇兰兰。 以至于事隔多年,我又恍然如昨,相识境况历历如初。
那一届,你是小岸的金牌写手,你在队群的Q名叫做按徵听蘭。你初来五月,即以笔从戎。我是哨子,远远地看着,因关注的各项太多,若没有后来的事情,我将只会一直默默地记住一个名字,而不会想要去接近名字背后的人和物。
说到这里,我又不得不说一句感谢小岸的话。小丫头为了我的哨事,一个猛扎到群杀。而且带来了可爱的兰兰还有娃娃妹,小镜等。而后来,她则和我说最感谢你,我捂嘴偷笑。她与我是很有些相似相惜的,于是才有了一次我和你说,狠不相逢未杀时。哈。
我并不是在讲故旧,而是在努力地想表达出当年与你一握手的来龙去脉。
那一天是晴天吧,必定是晴天,溽暑午后,我在哨台注视着场上来往人群,当中就有淡蓝色衣衫的你。我悄悄和身边某人说,那个女孩子真不错,很智慧,有慧根。她真心附和。
嘻嘻,这么说你还是猜不出什么事吧。只能说我的记性太好。那个当时我聊天的人Q里应该存着记录。
当一个人能让他人将某些事都淡忘而只记住她,那就是她的魅力。兰兰啊,你就是这样的人。那是一件使我当时不太开心的事,但是后来看到那淡蓝衣裳的你时,我转忧为喜。还有什么事情能比得上天将这么一个可人儿送到我跟前更让人欢喜的呢。
于是,我找到了你。于是,有了后来,有了今日,必定、一定还会有未来。
亲爱的,祝福你:一定要幸福、快乐!用你的智慧与才华拥抱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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