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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吧第24届群杀《乱世长歌》第三轮参评贴(共搜集有15帖,此为第16帖)

(作者:风流;提交人:苏词;提交时间:2017/4/25 0:54:30)

[24-03-16]第三轮中区:宁柔贴杀曹怀素 参评1区,

以下是引用[歌]萧琰在2017-4-24 21:29:41的发言:
宁柔


一、

“柳大管家,太原城那块市中心宅基地的事儿,还得请丞相他老人家帮帮忙。”

段朝歌此时正坐在徐华楼三楼的雅间内,陪着丞相府大管家柳员吃饭。一旁陪着的,是段朝歌心爱的两个歌姬,胭脂和梅红。此时,柳大管家已经有了几分醉意,他让两个姑娘坐在自己大腿上,两只手一个劲儿地上下乱摸,不亦乐乎。

段朝歌又给大管家倒了一杯酒。

“差不多了差不多了,段公子,今儿我不能喝太多,回到府上还有好多事儿呢。”大管家把酒杯一推,“本来今儿就是老爷让我替他来的,你也知道,皇上老爷子最近又下文件了,朝廷命官不得私自经商。这不嘛,相爷那边还有不少买卖得转让,我还得回去帮着打理。”

“这事儿闹的,可辛苦大管家了。”段朝歌陪着笑。

“辛苦不辛苦的,干的不就是这份差事么?另外,朝歌呀……”大管家压低了声音,“你也知道,最近朝廷和陈国之间,外交上有点分歧。相爷在两国边境走私的事儿……”

“没问题,这都不叫事儿。”段朝歌一拍胸脯,“陈国的寿州刺史风四爷跟我是把兄弟,保证这批货平平安安地送回到国内。”

“唉,你段大官人办事,相爷是放心的。只不过……最近风声可紧,你要格外小心。”

“大管家,最近朝廷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儿了?”

“咳,可不是。”大管家神秘兮兮,“知道晋王吧。”

“哪能不知道啊?晋王,当今皇叔,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老人家怎么了?”

“双规了!”

“啊?什么情况?”

“别提啦!顶风作案,不光是经商的问题,据说还卖官儿,大概三五个刺史,二十几个郡守,其他大小官员更是不计其数了。”

“哎哟,这事儿闹的!那晋王他老人家会不会人头落地啊?”

“不知道,反正王府是给查抄了。总归是皇族,皇上老爷子也打算低调处理。所以啊,最近相爷那头也很紧张,今天也就是你段大官人,换旁人,连我你都见不着。”

“是是是,我谢谢相爷和大管家。”

“得了,朝歌。事儿谈完了,这酒就喝到这儿吧”说着,大管家站起身,从怀里掏出块布,在脸上围了个三角形的头巾,“你看,这出门还得装麻风病。”

一旁的胭脂拽着大管家的胳膊,那一对大胸使劲往他身上蹭,娇滴滴地说:“大管家,再待会儿嘛。”

“哎哟,宝贝儿,我也想啊!”说着,大管家狠狠地在她胸前抓了一把,“改天,改天我好好拾掇拾掇你!今儿真得走了。”

就这么着,段朝歌把蒙着面的柳大管家送出徐华楼,望着三角头巾的背影,一直保持着微笑的表情。直到大管家拐过弯看不见身影,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唉,政治形势不好,经济就不景气,这买卖不好做啊。我特么还得把自己的妞儿给这孙子玩儿!”段朝歌自言自语,一转身,要回到楼上。可突然一抬头,看到二楼把角的一扇窗户开着,里面露出个女子的面孔来。那女子似乎有什么心事,对着楼外的风景呆呆发愣。

这一看,段朝歌迈不开步了。这姑娘可漂亮。按说胭脂和梅红这俩,算是徐华楼的头牌了。段朝歌家大业大,在京城里,虽说不是当官的,可一般二三品以下的官员,段大官人还不放在眼里。这是在多少达官贵人的竞争之中脱颖而出,花了不知多少金银,才把她俩包了下来。可她俩要是跟这姑娘比起来,段朝歌觉得自己的钱算是白花了。

“刘妈妈。”

“来啦来啦,大官人。”刘妈妈带着一股呛鼻子的香风飞到段朝歌跟前。

段朝歌一指二楼:“那间屋里的那位姑娘,是谁啊?以前没见过。”

刘妈妈抬头一看,顿了一下,说:“她呀,唉,乡下刚来的,还不懂什么规矩。段大官人您就别问了,一会儿,我让胭脂和梅红好好陪陪您,跟您来个双飞!”

“别忙!我不着急起飞。”段朝歌有些不高兴,“刘妈,有事儿瞒着我吧?这样的姑娘你居然不介绍给我认识,是看不起我么?”

“哪能啊,大官人。这丫头她……有人包下了。”

“谁呀?刘妈妈,你知道我段某人在京城什么分量吧?你要说是皇上包下了,我转身就走。除了皇上老爷子之外,还有谁包下的妞儿是我不能过问的?无非就是花钱嘛。”

“罪过啊,大官人。我哪敢扫了您的兴致啊,可这丫头,她……她是晋王的大公子,世子萧谷包下的。”

“哦,哈哈。”段朝歌笑了,“要是世子包下的,搁以前我确实不敢抢,可现在,他们家出事儿啦。那我还怕什么?”

“是,”刘妈妈说,“可这姑娘,死心眼儿,自打世子殿下不来了之后,她谁也不见,就是每天坐在窗台边上发呆。”

“嗯,还是个痴情的种子!好,我更喜欢了。”段朝歌从怀里掏出一锭金子,递给刘妈,“妈妈,帮个忙。今天段某人想见这位姑娘一面,你说说好话。要是这事儿成了,好处自然是大大的。”

刘妈妈面有难色,结果金子,说:“行,大官人,我试试。可要是不成,您别怪罪我。”

“行,我不怪你,去吧。”

刘妈和段朝歌一块儿进了门,刘妈上楼,段郎就在楼下找了把椅子坐下,在那里等候。正等着,胭脂和梅红过来了,往段郎腿上一坐。

“段葛格,走嘛,进屋啦。咱们一起起飞好不好嘛?”

“不起飞,今儿飞不起来。”从看了二楼那姑娘一眼开始,段朝歌对她俩就有些腻了,“我这有事儿,今儿放你们俩的假。要是你们俩闷得慌,我给钱,你们俩找鸭子去!”

好说歹说,把俩姑娘轰走了。然后段郎就在一楼等着,一直等了一个多时辰,才看见刘妈妈蹦着脚蹿到跟前。一张嘴,嗓子都哑了。

“不容易,大官人。姑娘答应见您啦!”

二、

“叫什么名字?”

“宁柔”

“好听。多大了?”

“问这个干嘛?”

“聊聊呗。加个微信?”

“没有。”

“手机号?”

“不加。”

“QQ号?”

“不玩儿。”

“你这人怪了,怎么问什么都没有呢?”

“你才怪呢,问这些干嘛?”

“你看,就不许没事联系联系么?”

“别问,问我也不告诉你。没事儿别瞎联系。”

“联系联系怎么了?沟通下感情呗。”

“沟通什么感情啊?沟通出感情下次你想免费是怎么着?”

“你别把人想这么低俗。沟通感情不是为了让咱们更亲近亲近,有点心灵的交流么?”

“用不着,你掏钱就行了,咱俩用不着交流什么,肉体心灵都用不着交流。”

段朝歌有点头疼,还真没见过这么油盐不进的姑娘呢。他一想,也对,之前跟着世子萧谷,眼界高,于是他换了个面孔,满面堆笑。

“既然是本公子花了钱,姑娘,你总得陪个笑脸啊?”

“呵呵。”姑娘冲他一咧嘴,把头扭向一边。

段朝歌觉得好没趣儿,他坐下来,看着眼前的一桌子菜,说:“倒个酒呗?”

宁柔姑娘还是连看都不看他:“乐意喝你就喝,自己倒,我没心情陪你。”

这太难了,段朝歌碰这么一鼻子灰还是头一次,没办法,自己倒酒自己喝,一边喝一边看着姑娘。姑娘也不说话,就是一动不动地斜着脸看窗外。

俩人沉默了半天,段朝歌问:“姑娘好漂亮啊,好像,没擦脂粉?素颜啊?天生丽质啊!”

姑娘点了点头,“还行吧,说得过去。”

段朝歌一咗牙花,“我说宁柔姑娘,你要是不乐意看我,你干脆就跟妈妈说不见就得了。我这也花了钱,连张笑脸都看不见,你说我冤不冤?你说你这算不算欺骗消费者?”

姑娘哼了一声,“你要是觉得冤,那就把钱退了走人。犯得哪门子贱啊?要走赶紧走,不走我喊人了。”

“别别别,得了,我今儿就犯回贱。姑娘你爱干嘛干嘛,你也别管我,我就在这屋呆着喝酒吃菜。能看着你这国色天香倾国倾城的美人,我这钱就没白花。”虽然是逼得没辙,可这话也算是段郎的肺腑之言。

段朝歌就那么坐着干喝,一边看着姑娘望向窗外的侧脸。俗话说,美酒配佳人。光看着,段朝歌就有点熏熏然了。就这么一直待到晚上,姑娘终于扭过脸来,问:“段大官人,不早了,您是不是该回家了?本姑娘可要安歇了。”

“啊,就不留我过夜啦?”

“这不废话么?今天您说要见我,也见了大半天了,您也该撤了。”

“好好好,那小生告退!”

段朝歌笑吟吟地,站起身来,行了个礼,转身出门,回家睡觉。

打今儿起,段朝歌算是中了病了。

连着七八天,每天一早晨起来,直奔徐华楼,到那儿就点宁柔姑娘。然后在屋里一呆就是一天,一个人自斟自饮,就是看着宁柔。宁柔姑娘呢,也不理他,该干嘛干嘛,饿了就吃点东西,然后对着窗外发呆,到了晚上就往外轰人。

刘妈妈则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她来问段朝歌。

“大官人,您把她睡啦?怎么听屋里没动静呢?”

“没有,人家都不理我。”

“啊?那她吃饭么?”

“反正她饿了也吃点,就是饭量不大。”

“那然后呢?”

“就看着窗户发呆。”

“也不理您?”

“不理,我一人自斟自饮。”

“我说大官人……您没病吧?”

“唉,你怎么说话呢?”

“不是……宁柔这样,那头胭脂和梅红对您那样。就说宁柔长得好看,可脸上也没长出花来啊?这两天,那姐俩天天上我这闹情绪,还哭鼻子,您对人家太冷落了。”

“咳,这样。明儿我让人送些好料子来,给刘妈妈您和那姐俩挑一挑,作几身好衣服。他们姐俩跟我好这么些年,我就算不去也亏不了她们。等多咱我看腻了宁柔,说不定一扭身儿就进她们屋了。”

“那我谢谢您大官人。可是……您到底怎么想的?”

“我呀,这么多年来,遇见过的女人千千万万,哪一个见了我都是毕恭毕敬,款款深情。可偏偏就是她,这么与众不同。我知道,从前她跟着世子萧谷,那是金枝玉叶国家栋梁,自然看不上我这等凡夫俗子。我知道,钱财打动不了她,那我就多下点功夫,用我的诚意来感动她。这回我当次diao丝,死缠烂打一把。妈妈您还多费心,平时吹吹风,狠狠夸夸我段某人。日后少不了您的好处。”

“那没说的,段大官人。”

三、

“来啦?”

“来了,姑娘,这么多天,你终于肯主动跟我说话了。”

“嗯,坐吧。”

“宁柔姑娘,你想通啦?愿意跟我好?”

“你想得美!”

“那你今儿这是什么意思?”

“没事儿,我闷得慌,让你陪我说说话。”

段朝歌心想我是有病,我花钱,人家闷得慌我还得陪着人家说话。不过倒也不错,这就算开了个头儿,早晚,我得把这姑娘弄到手。

“段朝歌……”

嗯,直呼其名,真不客气。

“正是小生。”

“你这些日子烦么?”

“不烦,每天有美酒佳肴,还有美人相伴。就算你宁柔姑娘是一张画儿,也够我再观赏个一年半载,绝对是乐此不彼。更何况您是活生生的一个闭月羞花的美人呢?您能赏光让我进这个屋门,就是小生莫大的荣幸了。”

“你看来是真喜欢我?”

“真喜欢!”

“嗯,我没看出来。”

“还没看出来?就这些日子,在您身上花的钱都扯了。”

“哼。”姑娘一声冷笑,“谁不知道您段大官人,家趁人值,富可敌国。这点小钱对您来讲,那不是毛毛雨吗?您有几房姨太太?别骗我啊,实话实说。”

“嗯,八房。别人问,我也许瞒着,姑娘问,一句瞎话也没有。”

“好,你还算老实。这么多姨太太,应付得过来么?”

“不用应付,她们贱着呢,我一回家玩儿命往我身上贴。”

“你看看,你们男人啊,就是这么朝三暮四,喜新厌旧。女人没追到手,你们就死缠烂打。一追到手,就成我们犯贱了,得倒往您身上贴。所以我呀,说什么也不能答应你!”

“唉那是她们,对姑娘您来说,犯贱的永远是我这边。”

“哼,你跟胭脂和梅红之前也是这么说的吧?”

“您跟她们俩也熟?”

“废话,我们同事这么多年了。”姑娘瞪了一眼段朝歌,“当初你跟她们俩说的那些甜言蜜语,比跟我说的还多吧?我可都听她们姐俩念叨过。”

“那都是逢场作戏。”

“跟我也是逢场作戏吧?”

“没有,哪能啊!”段朝歌一手指天,“我段朝歌对天盟誓,我要是……”

“行了别说了,我不愿意听这些牙疼咒。你们这群嫖客,不是我看不起你们,真没一个够一撇一捺的。”

“哎,姑娘,这话有点重了。没有我们,谁给你们送银钱来啊?我们这些嫖客拿着自己的钱来给你们送衣送饭,不说是衣食父母,好歹也是客户啊。客户就是上帝,您就跟上帝这么说话?”

“哟,你还觉得你挺高尚?”

“高尚谈不到,可也不下作啊。再说句难听的,要是看不起我们这些嫖客,您干嘛干这行啊?”

“哼,你以为我愿意干这个?要不是我从小无父无母,被人卖到这平康巷,难道我们不想找个好人家过日子么?”

“哎呀,您还是个苦命人?”

“你以为光我苦么?胭脂、梅红不也是一样么?好在我们有些姿色,能够陪着你们这些上等人。很多姿色平平的姐妹,都沦落到街边,做最下等的娼妓,让那些贩夫走卒亵渎,每天起早贪黑,只能混个温饱。像你们这些上流社会的贵人,如何能体会我们的艰辛?”

姑娘看了一眼段朝歌,接着说。

“即便是我,当初不肯接客的时候,每天不给饭吃,非打即骂,险些把命都丢了。你看刘妈妈现在百般殷勤,当初若不是世子殿下看上我,我怕是早被那老鸨婆活活打死了。”

“啊?还有这事儿!”段朝歌一拍桌子,“那我得找老乞婆算账去!”

“行了,少来!人家这些日子没少说你的好话。总之,干我们这一行的,都是被逼良为娼,若不是为了生计,谁肯出卖自己的色相呢?何况,我们都是被迫签了卖身契的,你不想卖也不成,没有人身自由。”

“那我立刻帮您赎身去!”

“哪儿跟哪儿啊就赎身?”姑娘一笑,“你倒是该帮胭脂和梅红赎身,她们俩对你一片痴心,你不能亏待了她们。”

“呃……不瞒姑娘,我都有了八房姨太太了。”

“怎么?不愿意?那你这辈子也甭想跟我好了!”

“嗯,要是我把她姐俩赎身,宁柔姑娘你就跟我好么?”

出乎意料,姑娘点了点头,“这是条件之一。”

“好!”段朝歌喜出望外,“明天我就找八抬大轿把胭脂和梅红明媒正娶接进家门,当我的九姨太和十姨太!”

“嗯,希望你是个重承诺的君子。虽说她们姐俩当你的小妾,可也比在这烟花柳巷好上百倍。以后,你要格外宠爱她们,锦衣玉食,不能亏待她们。不然,你休想再见我一面!你的大奶奶,为人如何?不会欺负她们么?”

“她人很好,放心。现在她们姐几个关系好极了,经常合起伙儿来对付我。”

宁柔一笑,“那就好。”

“姑娘,您刚才说条件之一,那其他条件呢?”

宁柔叹了口气,神情变得十分凝重。

“我当初已经发过誓,生是世子的人,死是世子的鬼。如今,晋王府出事,世子夤夜出逃,至今杳无音讯,说实话,我早就想一死了之。”说罢,姑娘竟然扑簌簌地哭起来。

段朝歌一见,立刻慌了手脚,忙递上一方汗巾,让姑娘接过去擦泪。“姑娘先别悲伤,世子他文武双全,吉人自有天相,想必不会有事的!”

姑娘点点头,止住悲声,“要是如你所说就好了,这也正是我想请段大官人帮忙的地方。”

这么些日子除了“唉”就是“段朝歌”,“段大官人”几个字,段朝歌还是头一回听到,他一下子面红耳赤,竟不知如何回答了。

“啊,姑娘言重了。您有什么事儿需要段某帮忙,段某人一定竭尽全力,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那倒用不着。不过我听说,大官人您是京城首富,买卖铺户遍及天下,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这件事想必是难不倒您。”

宁柔不说,段朝歌也能猜个八九。

“我求求段大官人,帮我找寻世子的下落。”姑娘突然起身,盈盈下拜。“只要他活着,不管是作乞丐、作农夫、还是作强盗,我都跟着他,伺候他。我发过誓,今生若不能做萧谷之妻,宁愿披发入山去做道士。”

“这……”段朝歌为了难,找个人不难,可找到以后呢?宁柔姑娘还是不能跟自己好啊,那我废这么大劲干什么呀?帮人家找媳妇儿?我吃饱了撑的?

“大官人不必疑虑。若您帮我找到我家相公,您就是我宁柔的大恩人,到时,我自然会有一份报答。”

“报答倒是好说。”

段朝歌心想,无非就是上床,唉,宁柔姑娘,你真不知道段某的心,若是只为了求床笫之欢,我何必耽误这么些功夫?我是一心想娶你,奈何你心意已决,除了萧谷,不肯嫁给旁人。这可如何是好?

“姑娘,丑话说在前头。找到世子殿下自然好说,可要是找不到……比如说,万一,世子他已然死了呢?”

“愿从之于地下!”

“……”段朝歌这次是彻底无话可说了。

四、

没过三天,段朝歌真的派人来,把胭脂和梅红接进府。接人的时候,他还不忘到宁柔这儿来一趟。

“宁柔姑娘,段某的第一个承诺,兑现了。”段朝歌一本正经,丝毫不像刚来的时候那样轻薄跳脱,“以后对她俩,我一定视如掌上明珠,不让她们受委屈。姑娘你就放心吧。”

宁柔点点头,“宁柔多谢大官人了。另外,寻找我相公的事儿,还望大官人时时刻刻放在心上。”

“是,姑娘不必嘱托。”

嘴上虽然答应,可心里却是犯了难。

段朝歌回到府上,便把管家段二找来。对他吩咐,多派些人手,到各处州城府县码头关隘去探访,找之前晋王府的世子萧谷。

段二一听,先是一惊。

“老爷,世子萧谷,可是国家要犯。您找他干嘛?找到了他还要带到您身边么?”

“这个你们不用问,给我找就是了。一旦有了消息,不管此人是死是活,不用把他带过来,给我个消息就成。”

“是!”

这段日子,段朝歌也会出远门,除了做生意之外,也帮着亲自打听世子萧谷的消息。回到京城的时候,就时不时去看宁柔。宁柔对段朝歌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弯,会跟他像朋友一样聊天。当然,上床求欢这件事,段朝歌也不指望,宁柔更不会主动献身。两个人真的像知己一样,彼此敞开心扉,愉快的聊天。有时,段朝歌会带着胭脂和梅红一起去,四个人一起谈天说地,打打扑克,玩玩麻将,倒也乐在其中。刘妈妈那儿,拿了钱财,就对外人说,宁柔被段大官人包下了,倒也省了些登徒浪子上门搅扰。

这一晃就是半年,世子萧谷终于有消息了。据段二的消息说,萧谷身在南陈。

这消息,到底要不要告诉宁柔呢?

宁柔一旦知道萧谷的下落,就算不远万里,也一定会去找。那我怎么办?我这半年多来,花的钱虽然无所谓,但我的心思都在宁柔身上。我要是告诉她萧谷的消息,就无异于把心爱之人拱手送人。可若是瞒住她,我于心不忍。看着宁姑娘日夜思念情郎,以泪洗面,我心里实在不是个滋味。唉,段朝歌啊段朝歌,你平生风流倜傥,以为天下的女人遇到你都会束手就擒,如今,你算是明白了。这等重情重义的好姑娘,终究与你无缘!都说biao子无情戏子无义,如今看来,此言大谬!也罢,我段朝歌就做一回成人之美的好事,若是宁姑娘此生能陪伴心上人,幸福地过日子,我段朝歌也算了了一桩心愿。

想到此处,段朝歌立刻换了身衣服,起身直奔徐华楼。

“姑娘,世子他有消息了!”

“真的!”一听此言,宁柔立刻泪如涌泉,“谢天谢地,我宁柔终日祈祷上苍,总算是没白费心血。”

宁柔见段朝歌脸上阴晴不定,忙笑道。

“宁柔多谢段大官人相帮,您的大恩大德,宁柔没齿难忘。若是方便,今夜,便请大官人在此处歇息!”说罢,脸带绯红。

段朝歌摇了摇头,“不必了,宁柔姑娘,段某不是趁人之危的小人。这些日子,我感念姑娘你情比金坚,忠贞不渝,已将姑娘视为知己。求欢之事,我早已放在脑后。今日前来告知世子的下落,只是为了兑现当日承诺。从今以后,我也不指望姑娘什么报答,只要还能把我段朝歌当成朋友,不对我冷若冰霜,我也就知足了。”

停了一下,又问,“只是……既然知道世子的下落,姑娘你今后打算怎么办呢?”

“我现在就收拾行囊,带着盘缠去找他!”姑娘眼含热泪,显然已经下了决心。

“这可不行,想长安到陈国,不算万里,你一个弱女子,怎么能走这么远的路?再说,就算你到了陈国,那陈国万里疆域,你找一个人,也如同大海捞针啊。”

“大官人,您不用劝我,不论如何,就是飞,我也要飞到世子身边去。”

段朝歌想了想,说,“这样吧,姑娘你稍安勿躁。过几天,我有一批货,货主是当朝宰相柳不山,我找镖局的人帮我运到南陈。若是姑娘有意,我就和姑娘同行,一起走一趟陈国。通关的时候,因为我的结拜大哥,是陈国的寿州刺史,虽然两国关系不太好,却也能给我些通融。到时,我也正好问问世子殿下的消息。”

“若是如今,宁柔多谢大官人了。”说完又是一拜,段朝歌赶忙将她扶起。

宁柔姑娘对段朝歌拜过两拜,全是为了世子萧谷。段朝歌心里,五味杂陈,也心疼宁柔,也心疼自己。

五、

就这样,宁柔换了男装,跟着段朝歌的商队,一路上风餐露宿,直奔陈国边境重镇寿春而来。

路上,段朝歌格外照顾宁柔,对大家说,这是我贴身的小厮,你们都客气点。众人自然也对宁柔毕恭毕敬,有的人看她扭捏的样子不像个男人,暗地里寻思,或许是段大官人觉得路上无聊,带了个小妾也说不定,自然也就不敢多问。

到了晚上,段朝歌就和宁柔同住一间屋子,睡觉的时候,段朝歌就在地上铺张席子,合衣而眠,半点也不敢越雷池一步。

总算到了寿春,段朝歌把一行人安排在店房,带着段二来找寿春刺史风四爷风远通。二人多年的交情,自然要叙谈一番,另外,段朝歌少不了要上下打点,毕竟,自己还有不少买卖在陈国境内,需要找人照应。

到了晚间,段朝歌找了一家当地最豪华的妓院,请风四爷去喝花酒。酒席上,段朝歌又问起风四爷,知道不知道一个叫萧谷的人。

“萧谷?不是昔日大唐国的晋王世子么?我听说晋王被抄了家,身陷囹圄,那世子萧谷已然不知去向了。”

“是,不过我听我的人说,世子现在身在南陈。”

“你找他干嘛?”

“唉,从前,有买卖是和他合作的。晋王出事,他音信全无。可有些契据,还在他手上,价值几十万银子。所以,小弟一直想找他,把这事了结了。所以来问问四哥,要是四哥能帮忙,自然小弟会有一番重谢。”

“咱们兄弟,说谢就多余了。只不过,我在这边也没听过什么萧谷。唉,对了,我最近听说,我陈国当朝首相王中亭招了个女婿,叫做萧峰,是个北朝人。这一峰一谷,莫非是一个人?”

“哦,有可能有可能!”段朝歌若有所思。

知道了消息,酒就不能再喝了。段朝歌扯了个说辞,让段二接着陪风四爷喝酒,自己起身,直奔店房。

“打听到了,世子可能在陈国国都金陵。”

段朝歌可不敢对宁柔说萧谷成了陈国宰相的女婿,而且也确实只是听说。宁柔一听,自然是喜出望外,恨不得一步赶到金陵去。段朝歌连哄带劝,总算把宁柔平复了下来。

眼看离世子越来越近,真要是宁柔见到萧谷,不管是做妻做妾,非要留在萧谷身边,段朝歌自然也无可奈何。没办法,拖延时日吧。能让宁柔呆在自己身边,多一天是一天。

唉,果然,连知己也是奢望,段朝歌越来越觉得自己命苦了。

这边安抚着宁柔,那边要交货,谈生意,段朝歌每日早出晚归。好不容易,事情都办完了,段朝歌把镖局的人打发回去,另外拍派家人给柳丞相带信儿,货已安全送到,物流费打到某某钱庄。然后又有意无意的耽误了十多天。

宁柔有些不高兴了,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是一言一行有些冷漠,段朝歌看在眼里,心如明镜。没办法,启程吧。段朝歌带着宁柔、段二,还有几个得力的家人,又离开寿春,直奔金陵。

六、

金陵,陈国帝都。论繁华富庶,丝毫不亚于长安。

还是一样,段朝歌把宁柔安置在店房,自己带着段二到街上打探消息。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段朝歌遇上萧谷了。

那天,段朝歌在大街上看到一个人,骑在高头大马上,带着一众随从,在大街上行走。虽然几年不见,但段朝歌清楚地记得,这就是昔日长安城赫赫有名的晋王世子萧谷。

“萧大哥,别来无恙!”段朝歌装作很熟识的样子,上来招呼。

那个人一愣,仔细打量段朝歌,似乎一时之间想不起来,但也在马上回了礼。

“敢问这位兄台,你认得我么?”

段朝歌一指旁边小巷,“请萧大哥借一步讲话!”

这个人点点头,从马上跳下来,命从人在外等候,跟着段朝歌,走进小巷。而段二,就站在小巷口向外把风。

一到巷子里,段朝歌立刻跪倒,像萧谷行礼。

“长安段朝歌,与世子殿下见礼。”

“啊?!”萧谷吓得面无人色,忙向四外张望,见没有旁人,这才定了定心神,“你是……长安城的段朝歌段大官人?”

“正是小人,世子殿下一向可好?”

“好,好。”萧谷惊魂不定,“你来这儿干什么?咱们没交情啊?另外,你要知道,我现在就萧峰,不叫萧谷。你要是来要钱打秋风,我现在就给你拿。要是托我办事,对不住,我现在无能为力!”

段朝歌一听,心中不悦,这当初叱咤风云的世子萧谷,怎么现在如此的胆小怕事。心中不禁多了几分藐视,但表面上,还是毕恭毕敬。

“世子,我认识一个歌姬,叫做宁柔,您还记得么?”

“宁柔?”萧谷一怔,心有所思,隔了一会儿才说,“认识?怎么了?她让你来找我?”

段朝歌点点头。

“哎呀,段大官人,回去告诉她,我对她不过是逢场作戏,让她死心了吧。我萧谷,现在已经是陈国宰相的女婿,不能再回长安了。你让她安心在徐华楼度过残生也就罢了,要是耐不住寂寞,就嫁个人,好好过日子。不然,段大官人,你把她收了就是了。”

这话一出口,把段朝歌气得无名火气,恨不得当场给他两拳。可怜宁柔一片痴心,等到的,却是这么个没心没肺、胆小如鼠的家伙。他强压怒火,接着说。

“不瞒世子,宁柔他来金陵了。”

“啊?让她快走!让她快走!要是让陈国人知道了,我萧谷性命不保!”说罢,转身就要走。

段朝歌一把拉住他的袖子,对他怒目而视。

“你……你要干什么?”

“不干什么,世子。”段朝歌和颜悦色,“无论如何,您要见宁柔姑娘一面。我们不远万里来这么一趟,不容易。尤其是宁柔姑娘,女扮男装,抛头露面,全是为了您啊。您和她见一面,要是愿意把她留下来就留下来,不愿意,我立刻带她回长安。”

“也好也好!”萧谷擦了擦额头的汗,一转身,和段朝歌从巷子里走出来。对下人们说:“我遇到个旧日好友,要去找个酒楼叙叙旧,尔等拉着我的马回家去吧。”家人们诺诺而退。

就这样,三个人紧走几步,来到了宁柔落脚的店房。

段朝歌推门而进的时候,屋内的宁柔,目光越过段朝歌,直接看见了后面的萧谷。

“世子!”宁柔泪如涌泉,一下扑到了萧谷的怀里。

“柔柔!”萧谷也放声大哭。一旁的段二,赶忙把屋门关上。段朝歌在旁边,说不出是该哭还是该笑。

“世子,这几年来,你到哪里去了。想杀柔儿了。”只有在萧谷面前,宁柔才表现出她女性最温柔的一面。

“唉,一言难尽,一言难尽啊!”

“好了,”宁柔止住哭声,掏出绢帕,给萧谷擦眼泪,“今后咱们日子还长呢。从今以后,谁也不能将我二人分离。世子,宁柔就留在金陵陪着您!”

萧谷一听,立刻变了颜色,“使不得使不得!”说罢一个劲儿地摇头。

宁柔怔在那里,不知所措。“为什么?世子,你嫌弃柔儿么?”

“哎呀,柔柔你不知道,我现在已经是陈国宰相王中亭的女婿了。”

宁柔破涕为笑,“这又何妨,不管是妻还是妾,柔儿甘愿陪在你身边,毫无怨言。”

“不行不行!不行!我现在身份不同,那王中亭知道我的身份,替我隐瞒一切。可我要是把你带回来,恐怕会招来杀身之祸啊!”

“那这样,世子,你和我一起走,我们私奔,远走他乡,不管是去唐国还是陈国,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过神仙伴侣如何?世子,我有盘缠的,从前你送的那些珠宝首饰,我一直积攒着……”

萧谷一把把宁柔推开,“我说不行就是不行。宁柔,你快走吧!段大官人,你,快把她带走!”

“啪”的一声,段朝歌一拳就打在萧谷的脸上,把门牙都打掉了。

七、

终究,萧谷还是没有把宁柔留下。宁柔还是跟着段朝歌,一路返回了长安。

路上,宁柔始终面沉似水,不说一句话,段朝歌也不敢问。就这样一直回到长安,到了徐华楼,宁柔把段朝歌留了下来。

“段大官人,宁柔这次多谢大官人相帮。”语带惆怅,似乎已经心如死灰。

“姑娘你也不必难过,萧谷这个人,不值得你一片痴心地等他。”

宁柔笑了笑,“大官人你多虑了,我宁柔已经知道自己所托非人,对那个忘恩负义的小人,我已经不再挂怀了。”

“那就好,既然如此,段某告退。姑娘你早点歇息吧。”说罢,段朝歌叹了口气,转身就要走。

“等等。”宁柔一把拉住了段朝歌,“大官人,宁柔曾经说过,日后会有一份报答。今天就是相报之日。”

段朝歌脸一红,宁柔这么说,他自然明白内中深意。和柔姑娘做不可描述之事,也一直是段朝歌的夙愿,可今时今日,段朝歌无论如何,但不敢做出亵渎姑娘的事情,宁柔在他眼里,太过高大了。

“这这这,宁柔姑娘,报答之事,日后再说吧。”

话没说完,见宁柔姑娘已经退去罗衫,露出玲珑剔透,雪一般白皙的身体来。

段朝歌赶忙把眼闭上。“姑娘,使不得!段某已经把姑娘当做平生知己,实在是不敢亵渎!”

“哼。”姑娘冷笑一声,“大官人,怎么到了这个时候,你还不如我这女人?别让我看不起你!我宁柔有言在先,自然是言出必行。我虽是弱质女流,也是胳膊上能跑马的女中汉子。我敬你大官人是个正人君子,愿意以身相许。大官人你若不从我,我现在一头碰死在你跟前。”

“别别别!我从你还不行么?”段朝歌哭笑不得,只得抱起姑娘,共入罗帏。

那晚,段朝歌看着身下的宁柔,看着她眼角似乎带着泪痕,自己心里,柔肠寸断。

第二天,段朝歌去找柳丞相的大管家,把事情全交代完了,回家收拾了一下,又转身回到徐华楼。他已经打定主意,要把宁柔姑娘赎身出来,带回家中。

可等到了徐华楼,却是人去楼空。

刘妈妈端出一个箱子,还有一封信,说:“宁柔姑娘一早就给自己赎身了,她用当初世子萧谷馈赠的金银首饰,换得自己的自由之身。还有这个,让我转交大官人。”

段朝歌一下傻了眼,赶忙拆信观看。

“段郎,柔今生难忘段郎大恩大德。本欲兑现前言,侍奉段郎终身,奈何已是不洁之身,况心有所属,不敢伴在段郎身旁。且,已有言在先,若不能与那负心人长相厮守,情愿披发入山,不再过问世事。今得段郎相助,心愿已了,已无挂碍。故此一走了之,段郎勿念。小匣之中,乃是段郎旧日馈赠,柔已取出一半,交给刘妈妈,谢她照顾饮食起居。所剩一半,交还段郎。望段郎勿忘当初应允宁柔之事,善待胭脂、梅红姐妹,勿忘初心。段郎大恩,今生柔无以为报。来生愿为牛马,以报君恩!”

段朝歌看着这封信,眼泪抑制不住,夺眶而出,啪的一声把匣子扔到地上,那些珠宝、金银,洒落一地。

“宁柔姑娘,我的心意你还是不明白啊!”

回到家中,段朝歌突然把几房姨太太都召集了过来。对大家说:“你们都走吧,我就留下大奶奶、胭脂和梅红三个人,其余的人,你们都走吧!”

姨太太们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有哭的,有撒娇的,一时之间,屋子里乱成一团。

段朝歌叹了口气,“从前我对你们都不好,现在,你们自由了,我给你们每个人一笔安家费,你们各自回老家,置一份产业,找个男人过日子去吧。从今以后,愿意带着家人来京城看到,我段朝歌欢迎,管吃管住,还包路费。要是不愿意来看我,也没关系,你们下半辈子能有好日子过,我段某心满意足。就这么定了吧!”

总之,姨太太们虽然一万个不愿意,段朝歌也还是把她们都打发走了,每个人,还给了几千两的安家费,总之,足够她们后半生的生活就是了。

一切打理完之后,段朝歌坐在屋子里,无比惆怅。如果宁柔姑娘看到这一切,一定会很高兴,很赞赏我的。

大奶奶、胭脂和梅红走到跟前,说:“老爷,您这是怎么了?”

段朝歌揉了揉眼睛,说:“没事,想换个活法了。”

三位太太笑着说:“忙完了,该吃饭了吧?”

“嗯,”段朝歌点点头,“今儿咱吃点简单的,你们姐仨,给我下碗面条吧。切点黄瓜,炸点面酱。多了咱别做。你们姐仨亲自下厨,我想吃点你们的手艺。”

“哟,这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没酒没肉,您吃得下饭?”

“吃得下!怎么会吃不下呢?今天大老爷心情好得很,还能多吃几碗哪!”

八、

就这样,一晃几十年过去,段朝歌已经是个老头子了。

三位贤惠的妻子已然过世,活着的时候,她们对段朝歌百依百顺,温柔体贴。段朝歌对她们也是无微不至,而且自从宁柔离开之后,段朝歌再也不去逛妓院了。美中不足的是,她们仨谁也没能给段老爷生下个一男半女。

那一年,丞相柳不山出事了,被皇帝斩于市曹。因为平日和柳丞相走得太近,段朝歌也受到了牵连,被下了大狱。好在段二忠心耿耿,花钱上下打点,总算把段老爷救了出来。段朝歌得见天日,恍如隔世。

“段二,把家业都散了吧。”

“啊?老爷您……”

“我没儿没女,想必是年轻时作孽太深,受到的惩罚。”段朝歌叹道,“你不也是孤零零一个人么?咱们哥俩,留下点盘缠,上山,到山上去,找道士们去修道。在那清静无为的地方,了却残生也就是了。”

段二一听就哭了,“好,全听老爷的。我跟了您一辈子,今后还跟着您!”

就这样,老哥俩散尽家财,留了些盘缠,雇了一辆车,直奔苍梧山而来。

苍梧山在唐、周、陈三国边境,山上有一群道士清修。历来有不少道家的善男信女,不远万里前来进香,甚至也有想求仙得道之人,到山上来寻访仙人。

非只一日,段朝歌来到山下,谢过了车老板,和段二互相搀扶着,走到山上。

眼见得面前就是道观,突然有一位年轻道姑,来到二人的眼前。

“敢问施主,来此有何贵干?”

段朝歌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又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真怀疑自己还在梦中。

眼前的,正是多年来时常在梦中相会的宁柔。只不过,她的容颜,还和当年一般无二。

“宁柔姑娘,是我啊,我是……段朝歌啊!”段朝歌泣不成声,老泪纵横。

“是……段大官人?”宁柔也不敢相信,只好走到切近,仔细观看,依稀认得是段朝歌的模样,“几十年了,你老得我已经认不出了。”

说完,姑娘笑了。

“宁姑娘,你……怎么还是这般模样?与当年丝毫无二啊?”

“是啊,因为我拜了师,在山中修行啊。”

“那……”段朝歌也笑了,“能不能跟您师傅说说,把我们兄弟也留在这修行啊?”

“不行,师傅说了,他得留内心纯净的人在此修行。”

“唉?我怎么就内心不纯净了?”

“你呀,是嫖客,嫖客都是不干净的人!”

“不是……”段朝歌有点气,可也知道,这是宁柔在取笑他,“你师傅有点不讲理,他连你这妓女都留在山上了,怎么就不能留我这嫖客了?”

“师傅说了,妓女虽然深陷淤泥,却是为生计所迫,身不由己。不像你们这帮人,就知道男盗女娼,逼良为娼。所以啊,想留在山上,先在山门前给道爷我跪上个三天三夜,等道爷我心气儿顺了再留你。”

“你也自称道爷?你不应该是道奶奶吗?”段朝歌嘿嘿一笑,“行,宁柔姑娘让我跪,我就跪!






五月吧第24届群杀《乱世长歌》第三轮参评贴(共搜集有15帖,此为第17帖)

(作者:风流;提交人:苏词;提交时间:2017/4/25 0:55:14)

[24-03-15]第三轮东南区:守望之心(贴杀洛季玉)

以下是引用[歌]朝长衫在2017-4-24 21:29:39的发言:
守望之心
  
  “父亲,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母亲?”
  “等你母亲回来,你自然就可以见到她……”
  “父亲,那么母亲几时会回来呢?”
  “孩子,记住:你的母亲总会有一天会回来。”
  “父亲,总会有一天是哪一天呀?”
  “就是你依然充满信心,守望母亲回来的那一天……”
  
  第一章:母亲是女儿眼中的影子
  午后,天气正是一天中最炎热的时候,花园里的花花草草都在打着瞌睡,小溪的流水声也像极了梦中的呓语。
  这是一天中王中亭最清闲的时候,处理完朝政,可以自己在书房安静地练练书法,读读诗书,这已经是他二十多年的习惯,之前王后玉婷会在他的书桌前泡一杯绿茶,拿起侍女的折扇轻轻在他身后扇着风,只是如今,绿茶还在,扇扇之人也有,自己的玉婷却不在自己身边。
  窗户是开着的,王中亭走到窗前,就看到不远处的草丛中钻出一个人来,这个人头上有几根杂草,身上的裙子泥泞斑斑,但看起来衣服的料子却是好的,裙子的两只袖子卷了起来,故此露着两个胳膊,在她钻出草丛后很小心地用两只手捧着不知道什么东西,左瞧瞧,右看看,发现四下里没啥人,就朝王中亭的书房慢慢地走过来。
  王中亭苦笑了几声,这个邋邋遢遢的公主就是自己的女儿王希之,堂堂南陈国相,居然有这么一个女儿,常常让王中亭哭笑不得。
  
  王希之悄悄地走到书房的门口,两边站着的侍卫很自觉地把身子转了过去,背对着希之,强忍住笑容,国相府的每个人都很喜欢这位小公主,她很乖巧,很聪明,就是有点淘气,就喜欢每天到处玩,到处做点小女孩本不会做的事情,惹得国相常常气恼却又无可奈何。
  希之拿捧着东西的手推了推门,门没有动静,于是她侧了下身子拿肩膀稍微用力一撞,可就在这时候门被人从里面打开了,希之根本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斜着就摔倒在门里面,手里捧着的东西也摔在地上,好在她的右手还抓着地上的东西,原来是不知道从哪里采来的几朵蒲公英。
  起风了,风通过打开的门吹了过来,地上的希之看到右手的蒲公英在风中飘舞,快速地飞到了天空,转眼她的手中只剩下了光秃秃的几个枝丫。希之爬了起来,左手去抓飞到空中的蒲公英,可是蒲公英飞高了,她就跳起来抓,好像抓住了,可打开左手心一看,空空如也。
  “你们不要走嘛,你们回来,你们赶快回来!”希之还是跳着抓,一边跳还一边喊,喊声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哭声,什么都抓不到之后,希之坐到了地上,看着右手光秃秃的枝子哭出声来。
  王中亭走到她的面前,也坐在了地上,默默地看着她,一个优雅的父亲和一个邋遢的女儿就这样面对面地呆着。女儿还在哭,一边哭一边看了看自己的父亲。王中亭看到,女儿的脸黑一条白一条,极其不均匀地分布着。
  他爱怜地拍了拍希之的头,慈爱地说:“小脏鬼,哭什么啊?”
  “我辛辛苦苦采回来的蒲公英,可是还没有给到你,它们就飞走了,不理我了!”
  “这是蒲公英,它们不是飞走,而是离开母亲到别的地方生根去了……只有飞走了,它们才可以长出新的蒲公英啊!”
  “你骗人,都是母亲离开孩子,哪有孩子离开母亲的?”
  
  听到这句话王中亭愣住了,他突然发现自己回答不了女儿的问题。
  最终他还是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抱起希之,走到自己的椅子前坐下,把女儿放在膝上坐着。
  “希之,你已经七岁了,整天这样像男孩儿一样跑来跑去,很是不成体统,你要学习做一个女孩儿才对。”
  “父亲都没有时间陪我,还不准许我自己玩吗?我觉得自己这样挺好的!”
  “小脏鬼,这样子可不行,一点点公主的样子都没有,长大之后就不能成为母亲那样很多人喜欢和敬重的女子了。”
  “可是母亲又不在咱们身边……父亲,母亲小时候是什么样的,有我好吗?”
  王中亭忍不住抱了抱自己的女儿,微微闭眼,默了片刻,有点愧疚地说:“你母亲六岁的时候,就会背诵很多诗词,而且也开始习琴,是当时南陈为数不多的小才女呢!你跟母亲比,虽然都长得很美,但你脏了很多,也不太懂规矩啊!”说完,他捏了一下希之沾满泪水和灰尘的小脸蛋。
  希之听了这话,就从王中亭腿上跳了下来,“这有什么啊,女儿也会背诵诗词呢,父亲你听着——美人春睡去,寂寞盼未归;相思绕寒夜,江山无相对。怎么样,女儿背诵的如何。”
  听到这首诗,王中亭的脸色沉了下来,这首诗是他写的,写在妻子玉婷的画像上,女儿几时把它给背了下来的?
  
  看到王中亭的脸色,希之突然小声说,“父亲,这是你写给母亲的诗吗?”
  王中亭点点头,“你怎么会背这首诗呢?”
  “嬷嬷给我讲母亲故事的时候,给我看过父亲房间的画像,她告诉我这首诗是父亲写给母亲的,然后我就记下来了,麽麽说父亲曾经给母亲写了很多诗词,我常常求麽麽读给我听,我偷偷地就记牢了!”
  “五载春秋易,孤独深院难……”
  希之又开始背父亲写的诗,但没有背完,王中亭就把她揽在了怀里,眼睛泛红。希之哭了,很小声很小声地说,“我很想母亲早点回来。”
  王中亭用手抚摸着女儿的长发,“你要相信,母亲一定会回来,可是你希望母亲回来之后看到的你,是现在这个邋遢的样子吗?“
  希之的下巴在父亲肩膀上,头微微摇动了一下,“我希望母亲看到的我,是和母亲那样美丽的人。“
  “那就做一个像母亲一般优秀和完美的女孩吧,希之,你的名字是母亲给你起的,所以你要珍惜你的名字,更要珍惜你的美丽。“
  
  第二章:母亲啊,陪伴女儿的是你的勇气
  转眼间希之十四岁了,这七年里希之没有再像男孩子那般淘气,而是很用心地学习诗词歌赋和对弈,此外父亲还给她请了一位武艺高强之人教她武术。每当王中亭有时间的时候,便跟女儿聊起天下大事,所以希之很早就知道了南陈的历史,也知道了周国和唐国的存在。
  对父亲安排的一切,希之皆没有拒绝和排斥,她知道父亲这么安排必有他的原因,就好比每到七月初七的晚上,父亲总是会喝醉酒。她知道七月初七是母亲的生日,每到这一天晚上,她也会在自己的房间点上一根蜡烛,给母亲写上一封书信,然后工工整整地存放起来。
  十四岁,对希之来说过得并不容易,这一年有两个朋友离她而去。
  第一个要离开的朋友是沈雪芸。虽然雪芸大她四岁,但因为希之本就思想成熟,且两个人的父亲又同朝为政,自然而然地两个人便喜欢常呆在一起。希之喜欢跟她聊自己的母亲,雪芸也习惯了陪着希之笑陪着希之哭,并像姐姐一样把希之搂在怀里安慰她。
  在沈雪芸过完十八岁芳诞之后的几天,她都没有去风雅学宫上学,这让希之很奇怪。找了个借口,希之去了沈府。几日不见,雪芸明显憔悴了许多,在希之的逼问之下,雪芸说出了她的秘密,原来她不是父母的亲生女儿,而是养女。
  希之张大了嘴巴,看着落泪的雪芸手足无措。唯五能做的只是抓住雪芸的手,把头靠在雪芸的肩膀,试图用自己的体温给她一点温暖。
  “雪芸姐,你打算怎么办?”
  “我想好了,我要去寻找我的亲身父母。”
  “可是你知道他们在哪里吗?”
  雪芸摇摇头,“父亲,不,应该是养父告诉我,当时他看到我的父亲把我放在王府门口的时候,脸上有一道疤,手里拿着一把刀。”
  “可是这样的人有很多啊,你要怎么去找呢?”
  雪芸再次摇摇头,“我真的不知道,但是我还是要去找,或许有一天我就遇见了他呢,听养父说,我父亲的那把刀很奇怪,很容易就认得出来。”
  
  希之用双手紧紧抓住雪芸的手,想了想说,“教我武功的师父在江湖上据说很有名气,要不明天你去我家,我让父亲去请师父下山,给你讲讲江湖上擅长用刀的人都有哪些,尤其是比较特别的刀,这样你也有一个大概方向和目标。”
  雪芸想了想,点了点头。
  “另外,我叫几个同学过来,给你送行吧。”
  雪芸歪着头看了一眼希之,带着泪突然笑了一下,“请的同学里面,会不会有你的那位萧谷同学啊。”
  看到雪芸笑了,希之也笑了,轻轻地打了雪芸几拳,“讨厌你臭雪芸,萧谷跟我只是好朋友关系,你可不许乱讲话。”
  “可是我觉得萧谷喜欢你啊。”
  希之撇撇嘴,“那又怎么样?我将来的夫婿一定要母亲喜欢才可以,所以母亲没有回来之前,我什么人都不会喜欢的。”
  说完,希之莫名其妙地流出眼泪来,雪芸看到,也哭了,离愁别绪涌上心头,两个女孩子抱头痛哭起来。
  
  第二天午后,希之和五个同学去了沈府,接上雪芸来到了自己的家里。
  几个同学都是第一次来希之的家,作为南陈一国之权的实际掌控家族,希之的家的确很是不同凡响,惹得几个同学非要到处参观。
  希之的父亲亲自去苍南观接她的师父,估计傍晚才能赶回来。仆人们在花园里摆了很多东西来招待同学。
  萧谷同学没有跟其他同学一样胡闹,见到什么都好奇,毕竟他是唐国皇族,现任的皇帝就是他伯父的儿子,相比南陈,唐国更为强大,所以自己的王府自是比希之的家奢华许多。
  然而,希之的家更别致精巧一些,每个细节都有一种清贵儒雅的气质,很难想象这是国相府,不但没有国相王侯的压力,倒是有文人墨客的风骨,很是让人舒服。
  “萧谷同学,你一个人在想什么呢?”希之安静地走在他的身边,这个萧谷是希之极欣赏的人,在诗词方面很有建树,两人经常私下里交流,所以包括雪芸在内的好多同学觉得他俩有问题,只有希之知道,在她心目中,萧谷就是一个知己好友,可以在自己成长的过程中,一起在喜欢的事情上互相陪伴。很多时候,人有一个兴趣相投的朋友是件幸福的事,更何况这种幸福时光会很快地消失,所以希之很珍惜这段难得的友谊。
  “希之啊,我只是很好奇,令尊大人贵为一国之相,文韬武略都是世间奇人,本应有傲视天下的霸气,可是在你家里,我却一点都没有感觉到这种霸气,反而有一种风轻云淡,优雅天成的舒服感,所以很是享受。”
  希之笑了一下,“可能是父亲喜好读书,并不喜欢兵戈相向吧。“
  萧谷看了一眼希之,“听说令尊大人藏书及其丰富,而且也有自成一派的书法,不知道希之可否带我去令尊大人的书房欣赏一下。”
  希之点点头,跟雪芸打了声招呼,就陪着萧谷去了父亲王中亭的书房。
  
  王中亭的书房很大,小时候希之常常在这里玩耍,即便现在,希之也经常在这里和父亲讨论很多政务实事,有时候父亲还会给她看南陈的军事分布图,给她讲一些国防的事情,虽然希之大部分不懂,但还是会尽可能地记住父亲的教诲。
  萧谷也被书房里的陈设所吸引,高高的书架上摆满了很多稀缺的书籍,窗边的长案上还有刚刚写完的书法,萧谷信步走上前去,一边欣赏一边与希之讨论起来。
  时间不觉过了半个时辰,两个人都没有留意时间的流失,直到有人在门外敲门。侍卫低声轻唤:“小姐,雪芸小姐让您过去一趟,好像有什么事情。”
  希之如梦初醒般一怔,转瞬即恢复如初,一边答应着,一边准备往外走。
  “希之,我能不能再欣赏一会儿呢?”萧谷大约被父亲的书法吸引,有点恋恋不舍。
  希之点点头,“好吧,我去看看雪芸有什么事情,马上回来,不过我父亲的那些东西你可不许乱动”,说着她指了指父亲平常阅读奏折的书桌。
  还没等萧谷反应,希之已经小步地跑出书房。
  
  萧谷放下了手中的书,悄悄地打开了一点点窗户的缝隙,看希之正一路小跑而去。他慢慢关上窗户,快步走到希之父亲书桌旁,开始翻找起来。
  他小心翼翼的打开每一张纸,然后皱皱眉放回原处,直到看到一张羊皮卷,他露出了笑容,小心地打开这张羊皮卷,如果希之在,就会发现萧谷打开的居然是父亲给自己讲述的南陈军事战略图。
  图上面密密麻麻的标注着各种线,上面的文字居然是萧谷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一种文字,或者是一种符号,萧谷有点失望,但他还是平静了一下心情,准备先把图形给记住,那些符号都是一些地名和军事配置概念,回去再说吧。
  可这个时候,门砰的一声被推开了。
  希之和王中亭快步走了进来。
  王中亭不用近前已经看到萧谷手里拿的是什么,他两眼一瞪,冷冷地盯着萧谷。房内气氛骤冷,刚刚的风轻云淡此刻却如乌云压顶,如沐春风都凝固在空中成为浓浓的寒意,像一把把利剑对着自己。
  “萧世子,来我府上,是对我南陈军事战略很感兴趣吗?”
  萧谷手中的羊皮卷跌落在书桌上,他勉强挤出一点笑容,给王中亭鞠了一个躬,“伯父,小侄自幼就听家父对伯父的雄才大略很是赞赏,所以小侄就忍不住想学习学习伯父的一点点皮毛,还请伯父赎罪。”
  希之在旁边想说话,但还是闭上了嘴,只是看萧谷的眼神,颇为失望。
  “哼!”王中亭狠狠地盯着萧谷,沉声说道:“撒谎!从你接触小女希之开始,我就找人调查过你,你不过是想通过希之来盗取我南陈的军事机密,是也不是?”
  萧谷感觉到一股压力如大山压顶一般过来,他双腿一软,直接跪倒在王中亭的面前:“求伯父赎罪,无管如何,我也是唐国晋王之子,还请饶恕在下。”
  
  王中亭正要招呼侍卫进来,可是手刚抬起就被希之抱住了,他低头看了看希之,希之的眼睛里含着眼泪,可是倔强的她却还是忍住不让眼泪流下来,她摇了摇头,又摇了摇头,第三次摇了摇头。
  王中亭叹了口气,回头对萧谷说道:“限你两天内离开南陈,否则我可不管你是不是晋王之子,滚!”
  萧谷被侍卫带下去了,王中亭坐到椅子上,还是一脸怒容。希之默默地用目光追随着父亲,最后默默地走到父亲面前,跪了下去。
  王中亭叹了口气,“希之,快点起来,我又没有责怪你。”
  希之抬头看了一眼父亲,身体一侧,直接坐到了父亲的腿旁,把胳膊放在父亲腿上,头靠着自己的胳膊,若有所思地看着窗外。
  “你师父正在陪雪芸,他答应帮助雪芸,我相信雪芸这孩子应该不会有很大问题。”
  希之点点头,“父亲,你早知道萧谷接近我是利用我吗?为什么你不告诉我?”
  “因为他是你的朋友啊,而且我也没有证据,我相信以你的冰雪聪明,总有一天你会发现的。”
  “可是女儿很难过,我一直把萧谷当作好朋友,他却背叛了我;雪芸姐没有背叛我,可是也要离我而去了。”
  “其实萧谷也算不上背叛你,谁让你们出生在这样的家庭呢?雪芸也没有离开你,她只是需要过她的人生。女儿啊,这就是成长,你要学会的就是坚强的接受。”
  希之有所悟的点点头,“所以,我没有哭啊,女儿知道自己没有办法改变这一切。父亲,今晚你可否告诉我,母亲的下落,我想,我已经有能力来承受这一切了。”
  
  希之抬起头,很平静的看着王中亭,王中亭点点头,“你先坐起来,我告诉你你母亲的下落。”
  “南陈是小国,一直被旁边的大周欺凌,在你出生那年,我们被迫与大周签署停战协议,以求给南陈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可是大周要求南陈交出两位人质,指明要皇上的太子和我的女儿你,但是你母亲坚决不同意,经过交涉,她愿意代替你和太子去大周作人质十八年。”
  “还有五年,你母亲就可以回来了,这些年为父一直在与大周进行交涉,我只知道你母亲还活着,而且没有受苦,只是委屈你母亲和你不能相见,这是为父的错,可是为了咱们南陈百姓,也无可奈何啊。”
  天慢慢黑起来了,书房没有点灯,可是希之心里面的那盏守望的灯,却越来越明亮,还有五年母亲就可以回到自己身边了,这十四年,原来陪伴自己成长的不仅是对母亲的思念,还有母亲在遥远的地方传递给自己灵魂深处的勇气。
  母亲啊,母亲!
  
  第三章:母亲,女儿在这里
  时光荏苒,匆匆又是两季花开花落,希之已经二八年华,出落得亭亭玉立,半年前,希之就告别了风雅学宫,父亲特意请了几个高人来专心教授希之行军布阵等军事技巧,学宫也有几位老师住进了家里给她讲述大周和唐国的风土人情、政治现状和军事布局等。
  与此同时,大周开始不断向南陈挑衅,终于在这年春天,大周铁骑踏进了南陈的领土,战争全面爆发,大周领军正是大周北军统帅冼春秋,此人比父亲王中亭小上几岁,允文允武,实力不可小窥。
  最初三个月的战争,南陈节节败退,王中亭亲自率领陈军进行抵御才止住惨败,可是冼春秋兵分两路,想对王中亭合而围剿,左路大军直面王中亭,而右路大军,南陈并没有良将可以抗敌。
  就在这个时候,希之收到父亲的一封信,要求她整装,准备一个月后随军抵抗冼春秋右路大军的进攻。
  
  这一天终于到了,希之一直知道这一天会到来,无论早晚她早已经做好准备,她想起父亲出征前对她说的话,“我们不能够让任何人侵占南陈,侵占咱们的家,否则你母亲回来的时候,会找不到方向,找不到我们。”
  这句话是对她最大的鼓励,在父亲走的那天晚上,她亲自打扫了自己院子的卫生,每一个角落都打扫的干干净净,然后她把自己之前写的所有的诗词全部装在一个箱子里,将自己的每一本书都擦拭,摆放在书架,将自己喜欢的古琴和棋具全部收好。
  整理的最后,是她收拾好了自己所有的衣裙,吩咐丫鬟给自己订做几套军装。就这样,希之穿着一身利索的军装,用锁锁好了自己的院子,同时她让士兵端过一晚滚烫的锡水,她亲自用一勺子锡水浇铸在铁锁之上,看着铁锁四周成为银色,她的面容极其冷静,侍奉照顾她的嬷嬷私下里对丫鬟说,那时候小姐的表情像极了当年自愿去大周为人质的夫人临走时的表情。
  希之住进了父亲的书房中。
  还有十天就要随军出征了,之前二十天她不断的跟其他军队将领开会讨论,最初大家因为她是国相之女都很尊重她,慢慢的因为她的才华和洞察力逐渐赢得了大家真心的敬佩,可是她毕竟是一个女孩子,整天在一大帮大自己很多的男人当中,还是会感觉到拘谨和寂寞。
  每到夜里,她喜欢在父亲书房中静静地看着母亲的画像,不说话,安静的坐在地上,把身子靠在父亲常常坐的椅子上,就好像几年前,十几年前那个样子。
  
  敲门声打扰了希之,希之站了起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裳,说了声“请进”。
  一个士兵从门外推门而进,士兵的帽子有点大,遮住了大半张脸,走进门后,一抱拳,就不说话了。
  希之眉头一皱,“你是谁,有什么事情?”
  只听得“噗哧”一笑,面前的士兵抬起头来,两只手把军帽摘了下来,然后头一甩,一头漂亮的长发在空中舞动,原来是个女兵。希之再仔细一看,这个女兵,或者叫假冒士兵之人,正是两年前离开家的沈雪芸。
  希之高兴的跑了过去,两位久别重逢的好朋友抱在了一起。
  “雪芸姐,你怎么回来啦?”一阵拥抱之后,希之把雪芸拉到自己的行军床上问道。
  “我听说了大周入侵,所以就回来了,到家之后养父说你也要出征,所以我决定陪着你一起去打周军。”
  “那,你找到父母了吗?”希之小心翼翼的问道。
  雪芸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那你还是继续去找父母吧,这场战争一时半会不会结束,而且战场上刀枪无眼,我怕耽误了你。”
  雪芸看了看希之,突然两只手捏住了希之的脸蛋,往外一拉然后松开,笑着说,“我是觉得自己一个人找不到我父母,所以才回来陪你快点打完这场仗,然后让你陪着我一起去找我父母,你都不知道,这两年我一个人在外面漂荡,很没意思。”
  希之内心有些感动,她当然知道自己的好姐妹最真实的想法是陪着自己,她使劲点了点头,这个时候说太多是没有意义的。
  “对了,我还有一份礼物给你”,雪芸从床上站了起来,拉起希之的手往外走。雪芸拉开了门,带着希之走到门外,门外的院子里站着三十个人,有男有女,都是希之熟悉的,因为这些人都是希之在风雅学宫的同学。
  “我回来之后,去了一趟学宫,我们这帮同学决定一起保家卫国,抵抗大周,老师也叮嘱我们,你是一个人出征,怕与原来的将士沟通不畅,咱们这帮同学,大多数都是这些将领的家人或者亲戚,我们组成你的侍卫军,可以一起对外对内,让你没有后顾之忧。”雪芸说完,走到三十人面前,转身,面对希之,抽出腰间的大刀,刀尖碰触到地面,然后单腿跪地,双手抱拳放在刀柄之上,后面三十人同样整齐的单膝跪地向希之行礼。
  面对他们,希之向前走了三步,也是单膝跪地,双手抱拳,大声说道:“我们一起出征,讨伐周军,保护我们的家乡和土地。”
  
  所谓虎父无犬女,三个月七场战役,希之所在新生军所向披靡,居然未打一场败仗,不仅重新夺回三座城池,而且开始逼迫冼春秋右军向左军靠拢,希之军队也开始准备和父亲王中亭的总部会师。可就在这个时候,希之得到一个不好的消息,父亲王中亭在战前被冷箭击中,身受重伤。
  希之率军赶到父亲兵营时已经十天过去了,父亲的贴身侍卫告诉她父亲还是处于半昏迷状态。希之跳下马就要跑去父亲军帐,但是在帐门口被人拦下,这人是家里的李总管,李总管也是看着希之长大的,平日里都是叫她“希之小姐”,可今天他拦下希之的时候,却是恭恭敬敬的叫了一声“王将军”。
  希之没有在意李总管的称呼,而是着急问道:“李伯,你为什么要拦着我,我要去见父亲。”
  李总管摇了摇头,“王将军,相国有吩咐,不允许你入内,相国有几句话,让我转告王将军。”
  希之一愣,然后走到了李总管的面前,李总管声音很小,但中气十足,他在希之面前说道:“相国说,盼王将军奋勇杀敌,阻止大周于家园之前,若我侥幸不死当与将军共同杀敌于疆场,若我死去,请将军莫执著当年之事,先求自保,留待他日青山再来。”
  听完这些话,希之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军装,然后双膝跪倒在父亲的军帐面前,磕了三个响头,朗声说道:“十八载山河留旧梦,三人行春秋待重逢。”
  说完,希之起身,转身而去。刚刚她说的这两句诗,正是父亲在母亲离开之际所作,期盼一家三口可以重逢团聚。
  回到自己的营帐,希之开始召集自己部队将领开会,研究下一步的作战战略,这时,一个士兵进来报告,说敌军主帅冼春秋,指名道姓明天要与王希之在战前会面。
  希之皱了皱眉头,忙起身带领几个将领去到代替父亲执掌军队的副帅军帐,去商议对策,最后决定明日有希之的军队为先,在战场上与冼春秋会上一会,看对方有什么诡计阴谋。
  
  天快亮的时候,希之才强迫自己睡着,但似乎只打了一个瞌睡,外面的起床令就响了起来。希之快速的梳洗完毕,走出帐门,雪芸和几名侍卫军成员已经站在两侧等待她。希之对他们笑了一下,便走到父亲军帐前,李总管还是站在昨天的位置,似乎知道希之会过来,但还是歉然一笑,摇了摇头。
  希之没有任何表示,转身便回去吃早餐,视察军队备战状态。
  是该出发的时候了,希之上马,左侧是雪芸,右侧是父亲麾下的一员猛将子龙,后面一万军队,气势汹汹的离开南陈军营,飞驰向战场赶去。
  距离对方军营一公里之处,希之止住了军队。
  三百米之外,周军早已经布阵完毕,放眼望去,足有三万余人,为首之人正是冼春秋。冼春秋轻轻打了一下坐骑,向前走出百米,大声喊道:“对面可是希之侄女啊,可否上前说话。”
  希之摆脱了雪芸的拦阻也一跃而出,她离冼春秋也就几十米的距离,在马背上一抱拳,“两军阵前,请原谅我不能行晚辈之礼,见谅了。”
  “贤侄女见外了,虽然你我今天第一次见面,但你的大名我却熟悉的很啊,初上战场就让我损失了几员大将,看来你颇有令尊的谋略啊。”
  “只是不敢辜负父亲的盛名而已。”
  “哈哈,虎父无犬女,果然如此,不过以贤侄女的年龄,本应该无忧无虑,学习学习诗词歌赋就好了,又何必来沙场厮杀,做这等男儿之事啊。”
  “国破之际连蝼蚁都难以偷生,又何必论及男女呢,冼将军今日特意叫我前来,难道只是为了这样闲聊吗?”
  “当然不是,前些日子我不小心伤了令尊,不知道令尊伤势如何?”
  “父亲无恙了,感谢您手下留情,如果没有别的事情,咱们就此别过,或者直接真刀真枪做个了断也好。”
  冼春秋又大笑了几声,“今日让贤侄女到阵前,可不是为了打打杀杀,一方面我是希望你回去劝劝令尊,南陈已经被我大周和唐国视为己物,只有投降一方才能继续存在,与其南陈被唐国所灭,不如与大周联合。另一方面,今日我这边有一个人也想见见你。”
  “第一件事情,我现在就可以回绝你的好意,南陈虽小但并不弱,更无法做无骨气之族任人宰割,南陈必以每一个人的鲜血来应对你们的侵略,无论大周还是唐国都会付出惨重代价,至于螳螂,谁是黄雀,还请冼将军好好思量。第二件事情嘛,希之是南陈一名士兵,没有什么可看的,就此别过。”
  说完,希之一抱拳,就准备打马回军。
  “你若不看,会后悔的。”冼春秋平静的说道,然后右手到空中,挥舞了几下。
  
  希之勒住了缰绳,再次转身,就看到从大周军队中,有四名士兵抬出一架轿子,在距离希之两百米距离处,轿子停下,士兵小心的落了轿,其中一个士兵掀起了轿帘,里面露出一个女人的身影。鹅黄色的长裙,头上戴着一支长簪,如果仔细看会发现是凤凰造型,她面容清秀,两眼有神,只是眼角处有泪痕没有擦干。轻轻的,她走出轿门,站到了两军中间,后面四个士兵抽出长刀,站在她的两侧。
  风吹起来了,希之愣愣的看着眼前的妇人,她的衣着,她的打扮,她的相貌,她的神情,她的气质,都和父亲书房母亲的画像那般相似。
  她的大脑有点空白,风吹过,战场上青草也沙沙作响,眼前妇人的脚下,有些白色的绒毛飞了起来,原来是一簇簇蒲公英,又到了远行的时节。
  希之握着长剑的手有些发抖,座下的马也开始踱步。
  眼前的妇人,样子越来越清晰,然后,希之清晰的看到,这位妇人笑了。
  那一笑,仿佛一阵春风吹进了希之的心里,好暖,好暖……
  母亲?
  母亲!
  母亲……
  
  希之双腿一用力,马的两只前蹄跃到空中,她一拉缰绳,白马迅速转了一个身,她偷偷的擦掉了眼角的泪水,一打马身,白马带着她驶向了自己的军营。
  她不敢回头,可是她记住了刚才那个瞬间,那个微笑,她知道,那个微笑是多么的美。
  风迎向她的脸,在空中,好多蒲公英向四外飞去……
  
  “孩子,你要记住:你的母亲总会有一天会回来。”
  “父亲,总会有一天是哪一天?”
  “就是你依然充满信心,守望母亲回来的那一天……”




五月吧第24届群杀《乱世长歌》第三轮参评贴(共搜集有15帖,此为第18帖)

(作者:风流;提交人:苏词;提交时间:2017/4/25 0:55:59)

[24-03-18]第三轮西区:蜗争(贴杀王希之,挂宝交杯酒,请王希之喝交杯酒,挖3)

以下是引用[歌]萧靖在2017-4-24 21:29:50的发言:

《蜗争》


“有国于蜗之左角者,曰触氏,有国于蜗之右角者,曰蛮氏,时相与争地而战,伏尸数万。”——《庄子·则阳》


许一刀今年三十一岁,唐王朝也已立国三十一年,其间两次改元,见证他降生以来的两场磨难。


唐,是许一刀体内细胞结构的总称,新陈代谢依赖葡萄糖滋养,故而得名。周、苍,是无孔不入的微生物,医家或称之为细菌、病毒。周、苍需要繁衍的土壤,它们觊觎大唐的锦绣江山,三国征战不断,兵祸连绵。


许一刀八岁时,淋巴细胞大破北苍水痘军团,将其逐入背根神经节,改年号为武德。二十八岁时,下肢交感神经征服早泄,普天同庆,又改元贞关。


贞关三年四月二十二,许一刀与可兰经彻夜语聊,买来一盒鱼香肉丝,不洗手便据案大嚼,一阵腹痛,竟晕倒茅房。大周铁骑长驱直入,兵锋直逼十二指肠。


懦弱的红血球畏惧战争,它们醉心建设,不愿让经营多年的家园毁于一旦。勇武的白细胞仰望战云,凹凸不平的面庞难掩兴奋。胡骑将至,年轻的士兵渴望树立功勋。





许一刀体内血管全长十万公里。鲜血从心脏喷薄而出,注入各大动脉。澎湃波涛跋涉万里,早消磨掉锐气,蜿蜒至小动脉时,已化为涓涓细流。血脉渐游渐窄,到毛细血管末端的一线天,宽度仅容红血球单排鱼贯而行。


朝河兰是镇守在一线天的树突状细胞,躯干陷在微血管内壁里,几道柔软的枝条弯曲垂挂,不停地掬起一捧血水,将红细胞揉搓成自己满意的形状,再投入血流中。红血球突遭猥亵,悻悻地丢下氧气瓶,肥硕的身躯满载哨兵呼出的浊气,慢慢离开。


从有记忆起,朝河兰便与同伴驻扎在这处偏僻的哨所,过着索然乏味的日子。队长反复告诫它们保持警惕,督促操练,因为或许某一天,这片荒原将成为战场。那时它们当中一个将负载敌人的基因,进化蜕变,向遥远的云台赍书求援。


每逢此时,操场上便爆发出一派豪言壮语,惟有朝河兰始终缄默。长此以往,同伴皆谓其怯弱。


队长不喜朝河兰。兰兰瘦小,不耐风寒。演习间,当它从碉塔摔落,水淋淋爬出溪涧时,队长都会大声呵责:你是连队的耻辱,我对你的能力不抱任何希望。只愿你良知尚存,不做贪生怕死的懦夫。


战友哄笑,投来鄙夷的目光。朝河兰默不作声,它已习惯被世人误解,晶莹脆弱的胞衣下,镶嵌着一颗倔强的心。


普天之下,只有朝长衫懂它。


朝长衫是一只志向远大的单核细胞,亦是朝河兰最贴心的朋友。


兰兰喜欢偎在长衫身旁,摇曳长尾,凝视逶迤的血浆。长衫是可以倾诉的对象,它爱呆呆搔首,憨憨地笑,温言劝它不要懊恼,更不必把恶言放在心上。


它们不了解你的胸怀,朝长衫安慰道。我从未怀疑过你的胆气,但搏杀不是你的强项。如果战争真的来临,我会变身巨噬细胞,一展身手保卫家乡,让敌人片甲无还。


朝河兰眼波流转,薄膜润如朝露,长衫的英雄气概,永远让它心迷。


朝长衫不住叮咛:你和我不一样。树突状细胞寿元极长,可只要被激活,便只余下几天的生命。呈递抗原后,细胞也会随之逝去。我们宿命不同,我将在战争中不断成长,而你面临的抉择,却注定是死亡。


朝河兰低头不语,枝条荡在殷红的溪水里,冉冉浮动。


朝长衫的内心也在交战。独处时它渴望战争,想去证明自己的实力,驰骋疆场,喋血蛮荒。可当它迎上朝河兰明媚的目光时,一腔热血冷去,化作沁骨清凉。它更不想让伙伴受到伤害。和平本身不值得留恋,最难割舍的,是垂枝下的倒影,静谧的荒原。


四月二十二,周军扣关。一线天防线岌岌可危。


朝河兰再遇长衫,委实吃了一惊。一夜间,朝长衫已完成巨噬细胞的转变,胞膜下,云涛溶溶涌动,核叶小梁布满天青色的颗粒,浑身弥漫着辛辣的味道。


朝长衫微微一笑,粒线体浮起一片棘突。它柔声道,敌骑攻势甚猛,你好好照顾自己,切莫逞强。


朝河兰点点头。


连天烽火将低垂的云层染成暗红。长风卷浪,凄厉尖锐的号角声在原野回荡,巨噬细胞倾巢而出,从四面八方集结。


●●


巨噬迎敌,首战不利。


胡骑嚣张,竟在一线天角下寨,埋锅造饭,呕出粘稠的分泌物。大块血浆被蚕食,红血球哭喊着,丧身菌吻。菌群一望无际,改造爪下的土壤。它们用排泄的残渣堆砌碉堡,挖出纵横交错的战壕。


白细胞首领见疮痍满目,怒不可遏,不等中性粒细胞集结完毕,便发动攻击。


巨噬细胞结成一个个锥形阵,匕首般插入敌营。战士掷出标枪,遮天蔽日,密若飞蝗。标枪末端是两条抗体重链,一与敌人捆绑,就会黏附在细菌表面,令其无法动弹。


敌菌浑然不惧,标枪奄至,菌膜蓦然间幻起一层乳白色的光圈。标枪去势顿缓,歪歪斜斜栽落一旁。巨噬细胞惊骇不已,威力无匹的标枪竟不能伤害敌人分毫。


细菌趁机暴起反攻,两翼伸展,迂回包抄。敌人鞭毛挥舞,顿时有数十名巨噬细胞脉断筋折。菌群喷出毒瘴,首当其冲者口吐白沫,痉挛不已,细胞质于瞬间被榨干水分,干瘪的胞膜茫茫飘落。


中性粒细胞号称精锐,甲坚肉厚,不被毒气伤损。它们甫达战场,便发起叠浪式的冲锋。巨噬细胞士气大振,紧随身后,殊死拼杀。


中性粒细胞的长矛仍不够锋利,往往攒刺三枪,仅有一枪能穿破敌手的护体荚膜。


但这已足够。


蹄声杂沓,敌骑横冲直撞,鞭毛卷起无数道黑芒。朝长衫身被重铠,奋战在最前沿,左枪右剑,矫若游龙。它接连戳倒七八名骑士,还寻隙投出标枪,敌人无不应声落马。敌菌惮它骁勇,由四面扑来,铁壁合围。此举正合心意,朝长衫张开血盆大口,干净利落地吃掉三粒细菌。


朝长衫的同伴大声喝彩,模仿它的身法,避过砍来的刀剑,将骑手倒拽下马,囫囵吞下。一人未及消化,忽然露出痛苦的神情,全身液化,竟炸裂开来,爆起一蓬血雾。胶体状物质斑斑点点,其色玄黄。被吞噬的细菌饱尝鲜血,生龙活虎地跳出尸骸,漫天刀影卷向朝长衫。


朝长衫微一错愕,敌菌已袭至身前。幸亏侧翼一名中性粒细胞眼明手快,扛盾硬接一剑。盾牌粉碎,朝长衫的长枪也贯入仇雠的胸腔。


中性粒细胞向它眨眨眼,朝长衫方欲抱拳致谢,陡觉五内中烧,定睛一看,体中溶酶体无法分解咽下的细菌,细菌薄膜挺出芒刺,剧烈颤动,须臾迸开豁口,露出参差不齐的獠牙,似要破体而出。


生死关头,朝长衫气凝胞囊,身躯登时臌胀,释放出全部次氯酸和氢氧自由基。氯酸即漂白剂,此二物均为杀菌利器,剧毒无比,只是补充不易。朝长衫不惜血本,保命为先,虽暂时丧失战力,休息后应可复原。


细菌腾起丝丝白烟,发出刺耳的凄鸣,跌跌撞撞,竭力挣扎,顷刻间溶为数滩血水。朝长衫的战友见状,渐渐围拢,数人肤刻如画,全身缀满刀痕。朝长衫迅速传授它们释放毒液的法门,化去体中异物。众将运气有顷,神情方见舒缓。


敌军锐不可当,英勇的巨噬细胞成群倒下,中性粒重步兵护着战友,且战且退。细胞首领目眦俱裂,却知败局已定。自己意气用事,不明对方根底便贸然迎战,胶着越久,形势越危急。它叹了口气,不甘地下令后撤,后卫交叉掩护,次第退入长壕。


朝长衫小腹滚烫,在伙伴簇拥下退向毛细血管。不出半天,军团已阵亡泰半,伤兵无助地扭摆,被菌群残忍地挖掉真核,曝尸荒野。大地温度持续升高,莽原四处响起可怖的毕剥声,赤焰腾空,尸骸焚为焦土。


敌阵中,部分细菌的细胞核已散成纤细的纺锤丝,井然有序地复制基因,以几何基数分裂滋衍。


巨噬军团退却之际,中性粒卫士正朝树突细胞丛飞奔。


山溪鏖战急,伏尸千里。卫士搜检遗骸,终于在一具尸身里找到了未被消化的完整表面抗原。


队长当仁不让,举轻若重地接过莹润的抗原结晶,一咬牙,猛地插入自己的受体,异变陡生!


抗原链具有顽强的生命力,进入细胞当即复苏,抽枝发芽,挂满密密麻麻的血丝。队长真核幽明不辨,细胞质忽尔滚沸,吐出点点泡沫,竟开始在队长体内裂变。队长猝不及防,身受重伤。中性粒卫士大惊失色,刀劈斧砍,飞快切割被侵润的组织。队长醒来时,躯体已被削去大半,脓水臭不可闻。


队长蜷在血泊中,气息奄奄,游目环顾,艰难地说,好厉害的细菌!我已残废,你们谁愿代我远赴云海,呈递抗原?


中性粒卫士全不顾队长安危,只是清除覆盖抗原链的坏死组织,频向众人招手,催逼道,谁再来试?


平素昂扬的树状细胞一扫豪壮,如遭雷击,畏畏缩缩地贴在内壁上,微弱地抽搦颤抖,不敢面对队长搜寻的目光。


我愿意。角落里一个细小声音答道,在死寂的丛林中格外响亮。


朝河兰大步向前,搀扶队长坐了起来,慨然允诺:我愿去投书,且以性命担保,援兵必到。中性粒细胞大喜,拭净抗原,推到兰兰胸前。


队长愣住了,问:你可知此行的代价?朝河兰点头,无比坚定:我知道后果,并坦然面对死亡。


朝河兰指指队长,对卫士说:请全力救治。中性粒卫兵毕恭毕敬,拍胸脯担保说:他伤势虽重,尚存一线生机,性命包在我们身上。朝河兰不复多言,细心的队长却感受到强烈的杀意。队长心下恍然,当前狼烟四起,军需罄尽,根本没有能力救护伤员。为避免沦入敌手,中性粒细胞多半会把自己分解吃掉。


队长嘴角牵出一丝苦笑,毕生许国,枕戈待旦,最后没倒在敌人屠刀下,却要被战友杀害。优胜劣汰,大自然法则就是这般冷酷无情。


朝河兰接过抗原,晶体上仍残留着队长的津液,小心翼翼将它喂入体腔,顿时发出撕心裂肺的呐喊。众人惊惧地围绕身旁,只见它半透明的核糖体倏地精芒暴闪,食泡巧妙裹住突击的针棘,压住病原。藤蔓舒张,弯曲的腰肢变得挺拔,原本柔滑似锦的胞膜结满密密匝匝的颗粒,吐出无数道钩藤。


朝河兰与抗原的脂多糖结合后,基因突变,开启尘封已久的记忆。千百代细胞株的武魂在它体内徜徉,凝集力量。它不再是弱不胜衣的朝河萝莉,而是钢铁斗士武藤兰!


武藤兰没入血浆中,周身氤氲着淡红色的霞光。军情紧急,它已无暇与诸人一一话别,只挥挥手,辨明星沉云台的方向,更不回顾,游向远方,飒飒英姿,难以用文字描摹。


队长眸中噙满泪花。袍泽窃窃私语,仿佛第一次认识这位寡言少语的同伴。


平生不识武藤兰,阅尽胞腔也枉然。


ΘΘΘ


人体动脉赤红如火,汹涌浑浊,淋巴管水势却甚是平缓,清莹秀澈。淋巴液泛起阵阵涟漪,如碎银闪烁。高峻的瓣膜高不可测,插向青天。


大河苍茫,武藤兰瞪大双眼,游过危崖远滩。一波倦意袭来,它阖上眼,在滔滔逝水中沉入梦乡。梦境里,小伙伴在林中招手致意,又梦到火光中,队长架着双拐,焦灼地等待。它依稀看到朝长衫的背影,长刀挥舞,脚下尸体堆积如山。


对不起,长衫。武藤兰在梦中呓语:我们都挣脱不了命运的羁绊。


武藤兰在巨大的嗡鸣声中骤然惊醒。淋巴结遥遥在望。它游向码头,被巡弋的卫兵捞起。回首望去,粼粼波光中,不断有树突状细胞被掣出水面。


星沉云台矗立在髓质顶端。髓窦逦迤,起伏如山。高耸入云的城垣依山而建,雉堞上灯火灿若繁星。武藤兰沿羊肠小径盘桓而上,左边是嶙峋绝壁,右侧是万丈深渊,空谷幽深,云悬身底,不禁目眩神摇。


台阶被岁月磨平,光可鉴人,武藤兰伸出须茎,附紧石梁,蠕动着盘上天梯,穿过拱门。云台**是幽暗的拱廊,两翼是大大小小的拱形壁龛,壁上一扇狭长的窗口,裂隙里透出几缕微弱的星光。


殿内黑影幢幢,似有无数只眼注视着它。武藤兰停住脚步,身下一轻,不由自主地悬浮前倾,飘向龛间。


你是谁,来自何方?心底传来一个声音,冷峻、威严。


武藤兰、一线天。它默默答道。


二人心灵相通,用电波交换讯息。武藤兰简洁地说明来意。阴影中蓦地闪出一颗巨大的头颅,长满斑白的须发,身躯却隐藏在漆黑夜色里。它是星沉云台台主,记忆B细胞的领袖,沈默言。


沈默言略一沉吟,探出布满尖刺的触须,缠定武藤兰的腰肢。触须虬曲枯槁,饱历风霜。


触须割破武藤兰的皮肤,镶入核糖体内的抗原,微微绞动,抗原被溶解成一条条粘稠的细线。沈默言如饮蜜浆,将抗原一一嘬出。武藤兰遽感眩晕,在虚空中飘荡。


沈默言触器一拨,稳住武藤兰,目光炯炯,细品菌群基因,沉思半晌道,这伙敌人果然与众不同,但你无需忧虑。待我改良抗体重链,便可破敌。


武藤兰稍感欣慰,问道:何时发兵?


沈默言不答,便要抽出须茎。武藤兰眼前一黑,劈手拦住,追问道:何时发兵?


你核糖体已破,不久即死,又何苦劳心?沈默言冷冷道,朝廷自有安排。


武藤兰心中愈疑,钳紧触须,茎尖深嵌,寸步难行。生命在流逝,它模糊地知道,死神正在召唤,但自己还不能走,它要用所有的力量来反抗,说服沈默言。沈默言讶然,白须飘动,它从未见过如此执著倔强的少年。


冰冷的声音又一次响起:昨夜许一刀自渎,元阳尽泄。营养供应阴囊,朝廷府库空虚。眼下肠壁多处告急,一线天并非锁钥,不宜相援。


追求最大效益,不带任何情感。


武藤兰急火攻心,心中闪念,想也不想道:你必须出兵,否则我就割掉你的须茎,让你做一辈子太监!它自感身体僵硬,眼前漾起一团雾气,已没有太多时间纠缠,倒转枝条,结蔓成刀,作势欲挥。


沈默言弹开藤条,不怒反笑:你敢威胁我?


成败在此一举。武藤兰奋起最后一丝力量,组织语言:一线天于你,不过是渺小的一点,但那是我生命的全部。临行前,我曾向战友许诺,援军必至。也请你答应我,星夜驰援。


说完,武藤兰一阵抽搐,痛苦地摇摆着,双手毫不放松。沈默言怔怔出神,电波紊乱,纠结的信号中五味杂陈,起初充斥着恼怒,渐渐变为无奈,又萌生几分欣赏和赞佩。


武藤兰恳挚的话语,对家乡的热恋,戳中它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很久以前,髓质深处的森林里,它也曾无忧无虑的玩耍。小叶亭亭如盖,枝杈无风曼舞,莽莽苍苍,向远山无限铺展。树荫下,幼稚天真的细胞群促膝谈笑,细数华年。


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髓心杨柳陌,少别已经年。


沈默言沉默良久,终于答允,缓缓俯身。武藤兰在夜幕中摸索,抚上沈默言胞膜表面受体,吃力地插入钩藤。抗原抗体基因簇水乳交融,融汇贯通,归于和谐。沈默言须发尽张,质膜内外流溢着金色的光辉。


它轻轻挽起武藤兰,拔出触须。武藤兰气若游丝,瘫倒在沈默言怀中。廊外卫兵听到召唤,为兰兰披上云纱,神情肃穆,抱它离开。沈默言负手而立,直到众人身影消失在长廊尽处,才收回目光,发出一串串命令。


淋巴滤泡的熔炉腾起熊熊烈火,锤锻声日夜不息。记忆细胞巧匠铸出一柄柄降魔利刃,郑重呈到远征的战士手中。


输出淋巴管内,援军列阵完毕,迈着雄壮的步伐,踏入激流。大泽中刀光剑影,管腔中的细胞冲击铠甲,发出铿锵的声响。战马泅水,不住嘶鸣。


武藤兰安静地死去,它已完成大自然赋予的光荣使命,无愧此生。


@@@@


一线天在燃烧。


结缔组织寸寸龟裂,地缝中昼夜喷出烈焰,痛苦地呻吟。


白细胞首领中毒身亡,临死前擢升朝长衫为队长,统驭残师。一线天十万劲旅仅余三千人;细菌无尽繁殖,猬集原上,已逾百万,且持续增长。三千对百万,纵战神附体,也难扭转乾坤。


幸存的白细胞钉子般扎在河岸,寸步不让。它们退无可退,倘一线天失守,敌人就能越陌度阡,攻打下游沿岸。人在阵地在,标枪投尽,就用牙咬。牙齿折尽,就生吞活剥。待胞膜臌胀,再吞不下细菌时,竟自毁溶酶体,爆起一团酸雨,当者立碎,同归于尽。敌骑跳荡,踏过同类的尸体,居高临下冲杀。中性粒细胞拉住鞭毛,敌兵刚倒撞下马,便一把捺住,挥刀斩为肉酱……


一线天毒气弥漫。守军身后,被毒毙的红血球顺流而下,壅滞淋巴管。朝长衫率部死战,细菌每一步前进,都要付出极其沉痛的代价。细菌为补充给养,纵兵吞食双方尸体,攫取尸骸中的乳铁蛋白。巨噬细胞发疯似地抢夺烈士遗体,释放氯酸就地焚烧。浓浓黑烟抹去天地界限,原野被愁云惨雾笼罩,黑幔中传来恶心的咀嚼声。


空中弥漫着刺鼻的气味,菌群再次释放毒素,筹备最后的攻坚,此番决计把守军杀戮殆尽,再疏浚河道,蚕食周围的组织。


朝长衫面沉如水。它身上不知沾满多少细菌的粘液,细胞质被啖掉三分之一,囊中水解酶消耗殆尽,干瘪的高尔基像被搅碎的丝带,凌乱地挂在细胞架上。


它蹒跚着,挣扎着,登上用烈士尸骸构筑的壁垒,眯起双眼,抬手眺望。


它忽然想起兰兰。如它完成任务,则已辞世。若未能抵达,自己将看不见明天的朝阳。不论哪个结果,都是天人永隔。


其实我还有很多话,没来得及对你说。


我要死了,朝长衫又想。这是一个完美的结局。马革裹尸方为勇者的归宿,在战火中陪伴生死与共的兄弟,度过最后的时光。


多少年后,谁还知道这场战争?山河是否将铭记我们的姓名?也许,这些都不重要。


朝长衫挺直腰板,神威凛凛,胞膜在晦暗的烟雾里迸出璀璨的光芒。它拾起遗落尸丛的战鼓,傲视苍穹,似要刺穿这无垠的黑幕。墙下,菌群影影绰绰,厉声咆哮,竞相攀援。


这时,莽原起风了,吹散雾霭,卷尽硝烟。


天际响起激昂的号角,在一线天上空久久回荡,恣肆汪洋。天地间浮出一道白线,由远及近,有如闪电划破长空。援军终于到来!淋巴骑士跃马横刀,银色盔缨像浩瀚无际的海,刀锋闪烁着森森寒芒。隆隆蹄声愈来愈近,愈来愈响。


T淋巴军团呼啸着卷入敌阵,若决江河,所向披靡。重铸的连环抗体大显神威,只浅浅一抹,便绽出深深血痕。骑兵耀武扬威,冲溃菌群两翼。少数细菌负隅顽抗,不到片刻尽皆横尸马前。武士三路夹击,攻防立时逆转。一轮劈砍后,菌群已被截为两段,自相冲撞践踏,乱成一团。随后,重步兵方阵徐徐推进,撕裂细菌的荚膜,分食它们的肉体。铁骑往来疾驰,大将扬刀呼喝:休让一人生还!


在战场的另一端,朝长衫擂起战鼓,声震长空。


疲惫的巨噬细胞肃然起身。


一鼓毕,目光不复涣散。


二鼓毕,如山屹立,握紧钢拳。


三鼓毕,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


为死难的同胞、牺牲的战友,前进!前进!敌人爪下,是我们的家园!


⊕⊕⊕⊕⊕


许一刀悠悠醒来,昏乱地冲了一杯热水,仍感困乏,爬上床沉沉睡去。翌日腹疾尽愈,上线点开这篇杀贴,读罢唇角逸出一丝不屑,回复:楼主傻×。


可兰经连忙跟帖:贤弟,听说你生病了。


许一刀眉毛一挑,哂道:不碍事!哥体壮如牛,腹泻算个球!


……


生命之潮浩浩荡荡,川流不息,每天有十亿粒细胞诞生,复有十亿粒细胞死亡。


白细胞日日夜夜戍守着辽阔的边疆。人的一生中,数以兆计的战士前赴后继,牺牲在无名的沙场。


朝长衫、沈默云,不过是人体的匆匆过客,生命长河的一线微澜。多少年后,许一刀是否仍记得:


奔涌翻腾的血浪里,你是哪一朵?凌烟高阁的画卷中,你是哪一个?




五月吧第24届群杀《乱世长歌》第三轮参评贴(共搜集有15帖,此为第19帖)

(作者:风流;提交人:苏词;提交时间:2017/4/25 0:56:43)

[24-03-11]第三轮中区:新唐旧事(贴杀荀嘉)

以下是引用[歌]沈默云在2017-4-24 21:29:09的发言:

一、先帝令牌

戌时刚过,晚风轻拂,消停片刻的长安城在夜色中又缓缓张开了它喧闹的一面,京城的王公贵胄,富甲豪绅开始他们的夜生活,熙熙攘攘流连忘返各繁华之地。无数酒肆之内猜拳行令能持续到天明,临河的翠红楼早已大红灯笼高高挂起,姑娘们莺莺燕燕的靡靡之声,与小畔河上花船中偶尔传出来的冷冷清唱一起一伏,彻夜不眠。大唐此时已历二世,五年前太子萧靖登基之后,励精图治,广纳贤才,天下虽未一统,然而大唐却是前所未有的强大繁荣。

晋王府坐落在皇宫的西南一侧,夜色中冷冷清清的反而有些另类,不过,京城的人们早已习惯,不是重要的日子,晋王府从来就是这般低调冷清。与此同时,养心殿里却是灯火通明,年青的唐朝皇帝身着一身明黄色便装,虽然忙碌了一天,但仍旧精力旺盛,神采飞扬。此时正微笑着问话:

“朝将军,你这个封疆大吏,深夜进宫,可是成心不让朕歇息?”

朝长衫跪地奏道:“皇上,臣有机密要务,事关来晋王,不得不急。”

唐皇闻言,神情严肃的正襟危坐,端起案上的茶微抿了一口才开口:“又是皇叔的事,他可真让朕不省心,都说朕和皇叔相貌相似,又说朕是皇叔的影子……朕倒觉得他是朕心头的一根刺。你说吧。”

“皇上,微臣所奏,乃皇室秘闻,然事关重大,不得不奏,臣先请皇上恕罪。近日里朝野之间流言斐声不断,皆传陛下要削晋王藩,微臣冒死启奏,此事万万不可!”

皇帝心中不快,冷冷一笑,“有何不可?”

朝长衫连连磕头,颤声奏道:“陛下,罪臣此次本是报了必死之心而来,请陛下暂熄雷霆之怒,待臣说完不迟。陛下请看此物……”

朝长衫说着,从袖口里取出一支二指宽的小令牌,似玉非玉,令牌正面刻着一个栩栩如生的飞龙,背面刻着几个古篆体字。

“先帝令牌?”皇帝一惊,慌忙走上前来,先微微一躬身行了个礼,这才小心翼翼的接过来,拿在手里认真仔细的观看。

“先帝起兵草莽,逐鹿天下,尚未建国时,凡立不世之功劳者,才会赐这令牌。这令牌背后刻着“如我亲临”四个大字。朝长衫,你从那里得来的这令牌?”

“陛下,持此令牌者,正在宫外等候,臣请陛下宣他进殿。”

“快宣!”



片刻之后,太监领着一个人走进殿内,那人年约五十,头发略有花白,青衣布袍,见了皇帝后不慌不忙,撩衣跪地行礼。

“山野草民曹怀素,见过大唐皇帝陛下。”

“快快请起。”皇帝紧走上前几步扶起了曹怀素,喜声问道:“可是首阳山人称书圣的曹怀素?”

“草民有愧,实不敢当“书圣”二字。”曹怀素一路赶来,略显疲惫,抬起头时,却有些近乎无礼打量着皇帝。但不知为何,唐皇一见此人清亮如水与世无争的双眼,心中便生出一股亲近之意,倒是没有责怪。

“久仰先生大名了。”唐皇感叹,“先生行书楷书,天下一绝。朕也慕名已久,数次派人相邀,今日一见,朕……朕十分欢喜。来人,给先生赐坐。”

朝长衫见皇帝高兴,这才松了一口气,又为自己想此妙着而暗暗有些得意,今日无论如何,也要说服皇帝保下晋王。

朝长衫开口笑道:“陛下,臣斗胆说,今日曹先生来此,与陛下邀请无关。”

皇帝略一疑惑,又恍然大悟,“对……朝将军说的对,朕差点忘了正事,长衫,皇叔与曹先生,有何关系?这曹先生又怎么会有先帝令牌?这其中到底是怎么会事?”

曹怀素撩起长袍坐在椅子上,虽身着粗布青衣与这煌煌大殿似乎有些格格不入,但他看着这位正值青春年华的年青皇帝,他矍铄的脸上似乎有无限的怀念,他轻轻的开口,“陛下,这个故事,很长。”

“先生不急,事关先帝,朕有的是时间听讲,------长衫,你也坐下罢。”

二、初见晋王

“故事要从二十五年前说起,”曹怀素缓缓开口讲来。

“那年,我十八岁,记得十分清楚。正好是天下大乱的开始,中原到处有揭竿起义者,如同星火燎原,天下混战,生灵涂炭。我虽自幼读书,却生性喜好清净,更不愿掺和官场政事。听闻东南有风雅学宫,天下闻名,读书人莫不向往,便有点心动,想着一路上,也看看这天下大势。读书人,总不能只窝在家里啃书咀字。便掩罢南窗,投南而去。”

“一路上逶迤南行,只见山河破碎战乱不停,趁乱而起有人是为一已私利,有人是为天下公心。其时最有名的几路义军中,便有晋王兄弟------哦陛下,草民有罪。”

唐皇大度的微微一笑,“先帝布衣出身天下皆知,先生何罪,直言无妨。”

“大概一月的行程,我就已经进了大唐义军的地界,穿过之后便是风雅学宫了。那一日晌午时分,正在赶路途中,却运气不好,被几个路过的山贼盯上,我一个穷书生,身上能有几两银子?那帮山贼着实可恶,图财之后又要害命,光天华日官道边上,就有这些无法无天的行凶贼寇,我见势不妙,高呼救命。”

“当时那一行山贼有五个人,官道地处比较荒芜,我高喊救命,却惹的那些人哈哈大笑,其中一人狂笑道“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地方你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救你!”

说来真巧,他话未落音,远处却也传来一个男人的哈哈大笑,那人边笑边说,“你这话不新鲜,你们怎么知道他喊破喉咙也没人来救呢?”

我闻言狂喜,转身看去,只见道路一旁,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两人,一男一女,男的俊,女的俏,男人一袭白衣,腰悬长剑,像个书生,女的紫裙绿坎,英姿勃勃。

那帮贼子着实胆大包天,不仅没有住手,反而见色起意,其中一个嬉皮笑脸的说,这小娘们长的真俊,抓回去送给头领肯定领赏不少。

那男子闻言大怒,脚下一动,已经到了那帮山贼面前,手里不知何时抽出一把长剑,刷刷刺出了好几剑,动作流畅,说不出的好看,一霎时间,那帮山贼已有四人倒在他的剑下。

那绿裙少妇急忙喊道:“住手!”,白衣男子气道:“如此贼子无赖,难道也不能杀?”

此时我才看清,那女子腹部高高鼓起,肯定是有孕在身,她柔声说道: “……能不杀人就不要杀嘛,少点杀孽,为我们的孩子积积福。夫君,你看看那位小兄弟如何了。”

我并无大碍,那帮人只是拿走了银两还没动手。连忙站起来拱了拱手说:“我没事,我没事,救命大恩,无以为报,请问大侠姓名?”

那男的晒然一笑,“举手之劳何足挂齿。”说罢凑上去拉着那美妇的手,一边轻轻抚摸一边说笑:“梓儿别生气,我保证不杀了成不?你临盆在即,我这不是怕惊了胎气嘛。”

那梓儿噗嗤一笑,抚摸着肚子满脸的幸福,幽幽叹息道:“你杀心太重,杀人太多,我是真怕……真怕会折了孩子寿。”那男的安慰一会儿,才转过身来对我说:“让小兄弟见笑了。”

我连忙恭声回答:“不敢不敢,多谢大侠相救。”

“我叫萧乾山,这是我夫人梓兰……””



“皇叔?”唐皇惊讶的问。

“正是晋王,陛下,晋王对草民的救命之恩难忘……”

“等等,那名女子,叫梓……梓兰?莫非是皇叔府内那个画像中的神秘女子?”

“正是她,陛下。”



“我当时也十分惊讶,先帝与晋王当时雄居一方,算是义军之中赫赫有名的一支,尤其是那晋王,威名远扬,据传是兵法奇才,有诸葛武候之谋,战无不胜,算无遗策。我只是没想到晋王如此年轻。

我急忙又拱手行礼:“久仰将军大名,果然名不虚传。”

晋王只是对我微笑着点点头,梓兰却恼道:“名不虚传?杀人屠戮,有什么久仰的……”晋王不耐烦打断问我“小兄弟要去那里?兵荒马乱命如草芥,你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独身一人可十分危险。”

我见这晋王平易近人,心里不由也多了几份亲近,“读书人出来走走,看看世道民情,在下曹怀素。此番正欲去风雅学宫见识见识。”

“哦?风雅学宫呀,那我们刚好同路一段,前面不远有个镇子,我们晚上在那里歇脚吧。”

我急忙答谢,便和晋王夫妇二人结伴而行。



一路交谈,我与晋王相谈甚欢,倒有些相见恨晚的感觉。当时晋王随先帝起兵不久,先帝一向神秘,晋王却是声名大炽。他本想联合天下英雄一起推翻腐朽的旧陈,但事与愿违,其它各路义军响应,只是有名无实,各自攻掠地盘,人心不齐,反而天下百姓,既受旧陈苛政之苦,还受各路义军攻伐战乱。梓兰天性善良,屡劝晋王少些杀戮,可晋王并无退意。梓兰身怀六甲之后愈发愁眉不展,晋王爱妻心切,便请示先帝要回南方成州防守,成州其时便是他们后方的大本营,战事不多,先帝家眷也在成州。先帝初始不允,禁不住晋王哀求应了他们。

晋王为人不拘小节,性格洒脱不羁,又武艺高强,一兵一卒未带,两人两骑便赶赴成州而来。“我夫君自幼习武,性格火爆,我又实着不想看他杀人,人的生命宝贵,死而不能复生,所以这些年我们也是吵闹不断。”梓兰瞟了一眼晋王,对我笑着说。

晋王缓缓开口说道:“不是我喜爱杀人,这天下战乱,你不杀人,别人会便杀你,曹先生,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我看了一眼梓兰,心中暗赞,接着说道:“杀人难,救人更难,有人杀人诛心,有人普渡众生,箫夫人心地善良,有仁民爱物之心,怀素佩服。”

梓兰没有说话,她认真的听完,走了半响才低声说道:“如果一定要靠杀人来成大事的话,我宁可夫君他一生平凡。”

我尚未答话,晋王却叹了口气,挽着梓兰的胳膊轻轻说:“不杀人,不杀人,我听你的,好么。”



当夜我们一行三人,投宿在成州城不远处的镇子上的一间客栈里,我身无盘缠,晋王豪迈大方,用罢晚饭后,我二人便在客栈大厅又摆上几碟小菜,要了一壶老陈酒,晋王文武双全,据说起义前也是书生一个,极为健谈。一边喝酒,一边谈天说地,我们二人倒是有些相见恨晚了。

“怀素兄,据说那风雅学宫,都是名流大儒,你帮我问问,这世上,这天下,除了以杀止杀,到底还有没有其它的办法?我亦不想杀人,但……我自幼父母双亡,大哥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家出走谋生,长年寄资助我学文习武,我是我们村的百家饭养活的,乡亲们淳朴善良。可是,战火一起,村子还是被屠戮殆尽。”说到此,晋王双眼微泛泪光,“我逃脱之后,发誓复仇,三年前大哥突然回来,说天下兴旺,匹夫有责,王候将相,宁有种乎?便与我一起举兵,当年屠村的官兵早被我们杀了个片甲不留,然后就是不断的杀戮,杀戮……””

说到这里时,朝长衫抬头看了一眼皇帝,漫不经心的插嘴说话:“陛下,先帝起兵之前确实有些神秘……”

“朝长衫!”大唐皇帝斥道:“有你这样妄议先帝的?”

朝长衫看了一眼曹怀素,低头不再说话。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曹怀素面色一片平静,继续娓娓道来:“我当时想起这一路上的见闻,饿殍遍野,人头如草,也不禁感慨一句。

“说的好!”晋王爷一拍桌子,猛的喝了一杯酒。

“兰儿马上临盆,成州又无战事,又有五千兵马镇守,就先等着生下孩子再说吧。”

“萧兄,只是这成州城,在义军地盘的边缘,另一边是大周的军队,可是随时会攻过来,你可万万要当心啊。”我提醒道。

“无妨,大周与我们暗有协议,在灭陈之前,互为倚角,更何况……”晋王说到这里,突然高声说道:“要不是兰儿实在不愿我杀人,我岂会怕他叶提义?”

我被晋王气势感染,一时热血上涌,正要替他叫好,却不想此时,异变陡起……”



三、成州之变



唐皇此时正听的入神,闻言这里打断询问:“叶提义来了?成州之变,朕知道的。”

“正是,陛下。” 曹怀素虽然尽量控制着自己,但仍旧控不住的悲愤,“叶提义背信弃义,起兵十万,出兵成州。成州失陷,这是我朝皆知的事情,但当时客栈之中的突变,并不是叶提义。”

“哦?那是?”唐皇疑惑问道。

“袭击客栈的,是那帮山贼。”

“什么?”

“啊?!”

唐皇与朝长衫,情不自禁的发出一声惊叹。

“他们的首领,叫阴---千---绝!”

曹怀素一字一顿的咬牙说道:“阴千绝是叶提义的走狗,聚齐了一帮周朝的士兵化为山贼,一直隐在成州不远处的山上啸聚为贼,晋王与先帝,都失算了他这一着。”

“那夜里,正是叶提义与阴千绝暗中约定的起兵时间,阴千绝此人呲牙必报,因为梓兰杀了他们的四个人,所以一到晚上,就带兵包围了那个小镇。”

唐皇半晌不语,突然疑惑问道:“此事竟如此巧合了?”

朝长衫小心翼翼的说:“陛下,阴千绝此人武艺高强,极为难缠,但后来被萧谷世子诛杀,也算恶有恶报了。不过,此事的确另有蹊跷!”

唐皇点了点头,“先生,你继续说,似乎,还没说完?”

“陛下,这才开始。”

“那一夜的流血,草民终生难忘……”

“火,到处是火,还有叫喝声漫骂声,惨叫的声音,弓箭开弦射击的声音……”

“外面无数的声音大喊道:

“成州失陷啦……..”

“莫放走了萧乾山……..”

“杀喊声响起的时候,无数的弓箭穿过客栈的窗户激射而进,晋王反应最快,一脚踢起桌子挡住了如雨的弓箭,一手迅速拎着我的腰,几个起落就到了客栈的二楼,然后推开房门进去。梓兰在房间内,挺着大肚子,听到了外面的声音,面色更加发白,见晋王进来,连忙发问。

“成州失陷了!”晋王说。

“不过真假难辩,我必须要迅速赶往成州城去看看,我嫂嫂还在那边,可能九死一生,梓儿你必须返回庐州。”骤逢大变,晋王冷静说道。

“不行,这太危险了!”梓兰决然道。

“不,我们肯定被识破了行踪,他们的目标是我…….”

梓兰双眼含泪,只是摇头,晋王也万分痛苦,他努力挤出一丝笑容,走近梓兰,拥她在怀里,轻声说:“我们说好生死与共,我怎么会…..”

说未说完,他就一指疾速的点向梓兰腰间,梓兰一动,就昏倒在地。

“曹兄,我有大事相托。”晋王不再犹豫,他突然从怀里掏出一个令牌模样的东西塞进我怀里,又将昏倒的梓兰扶到床上,“我点了她的昏睡穴,我必须回成州城看看状况------我嫂嫂还在那里,我出屋会先吸引他们-----不要担心我-----他们追赶我一定会离开这里,你迅速带着梓兰返回庐州城-------我兄长便在那里------放心,我会追上你们的。”

我早已方寸大乱不知所措,结结巴巴的问,“你……你怎么能一人去成州城?”

“没有办法------叶提义没有那么快完成合围,成州易守难攻,还有机会 ------你放心。这个令牌你拿着,即使我有意外,你们到了庐州城,就告诉我兄长一切。事不宜迟-------曹兄,你我虽相识较短却也义气相投,我……便生死相托了!”

说完,晋王便拜倒在地。

我霎时热血上涌,大声说道:“将军放心,怀素必生死相报!”晋王点了点头,又凝视着床上昏迷的梓兰片刻,拍了拍我的肩膀,一咬牙,穿窗而去,在外面一声大喝:“萧乾山在此!”

我侧耳凝听,外面的声音越来越少,渐渐已经听不到了,这才连忙背起昏迷在床上的梓兰,出了客栈。在夜色中摸索胡乱寻了一辆马车,急急向着庐州城没命的赶去…….”

曹怀素说到这里,突然停了下来,轻叹一声,喝了一口茶,不再说话,唐皇沉思片刻才缓缓开口:“皇叔从未给朕讲过这些……父皇也没讲。朕知道皇叔为了我大唐立下了汗马功劳。”

“陛下”曹怀素喝了口茶,语调无比萧条“后面的事情,草民想请朝将军来讲。”

唐皇无比惊讶,他看着朝长衫惴惴不安的样子颇有兴趣,“喔,没错,朕想起来了,当年成州之变,朝衫还有救驾之功。既然这其中还有朕不为知晓的故事,朝衫,你讲讲罢。”

朝长衫站了起来,伏地跪倒:“陛下,此事牵扯我朝讳忌之题,皇宫秘闻,为臣本不该妄议,然而此时此刻,臣却不得不说……”

唐皇怒道:“朝长衫,今夜你进宫来就一反常态,又是讳忌又是秘闻,支支吾吾语焉未祥,岂不闻侍君以性情,事君以真情。朕不是三岁幼童,自然有辨别能力,你只管实情奏之,朕赦你无罪。”

朝长衫跪地奏道:“遵命,陛下。臣将所奏之事,绝无虚假。”

四、天下奇闻

“臣自先帝起兵时,便一直从驾征战,先帝英武,皇叔善战,不几年,就初具规模,根基已成。然先帝行止,一向行踪较为神秘,即便是为臣,也只是远远见过几次,主持大局的一般都是皇叔,因此,皇叔在军中一向威望颇高。”

“直到成州之变前几日,皇叔突然要携夫人去成州驻守,先帝才不得不出面调度军务,臣记得很清楚,先帝说话的声音比较尖细,当时只是说染了风寒,诸将便都无所疑惑,突然有一天夜里,先帝急召军事会议,说收报密报,成州有危,让臣迅速整顿军兵,救援成州,御驾亲征。”

“臣与先帝,带五万精兵,日夜兼程赶成州救援,在距离成州约五十里的地方,我们就遇到了曹先生与晋王妃---当时还未封作王妃,王妃因为有孕在身,再加上几日里逃亡,身体本来就无比孱弱,我们从曹先生的口中得知,晋王孤身一人深入成州城,成州是否失陷尚未得知,晋王一向谋而后动算无遗策。实际上叶提义已经围城没命攻打,我们的援军必须兵贵神速争分夺秒,但在出兵的前一夜,先帝却突然延缓了……”

“先帝这样做,是正确的。”唐皇此时也陷入了沉思,“据记载来看,当时叶提义实际已经拿下了成州,并且设好了陷阱就等着我们大唐入毂。”

“正是如此,陛下,但在当夜,也发生了一件事情,就是晋王妃她要临盆了。”朝长衫不徐不急的应道。

唐皇调笑道:“喔,箫谷出生的,还真是时候啊。”

朝长衫看了一眼曹怀素,低头沉默不语。

“长衫,你继续讲,后来怎么样了?”

“是,陛下。”朝长衫不安的咳嗽一声,继续开口讲话。

“王妃临盆产子,晋王世子出世,先帝实着喜欢世子,整日逗玩,喜欢的似乎……似乎有些忘记了还有成州一事。而在次夜里,又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暴动,周提义夜袭大营,未能成功。但王妃她……她却在重危中被乱军杀死。”

“什么??”唐皇似乎有些不信,猛的抬起头来,看了一眼曹怀素,曹怀素悲痛的点了点头。

“周兵袭营,疑点太多,有三不符。”见曹怀素开口,朝长衫短暂的歇息一下,从袖筒里抽出手帕擦了擦汗。

“其一时机不符,叶提义当时既然在成州城设下圈套,所以没必要袭营而打草惊蛇。”

“其二数量不符,袭营的大约有一百多人,虽然全部被诛,但一百多人袭营?一百多人袭击三万人的营地?”

“其三地点不符,袭击的小队绕过了斥候与前锋,直接在中军大营------中军大营在正中间,是整个营地最中心最安全的位置,而且还偏偏得手,乱中杀死了王妃。”

听罢曹怀素的三不符,年轻的唐皇神色凝重,点了点头,右手轻轻的敲打着桌面,似乎也在沉思中。

“三日后,晋王带着几十个残存的成州守卫,血浆裹身狼狈不堪回到了大军,见了先帝便哭倒在地说“弟不才,丢了成州城。”

先帝好生安抚,才令晋王等人去歇息,并传令全军,晋王无恙,即日从庐州调兵增援,夺回成州。”

“这些朕也知道,成州之变,的确不怪皇叔,他能在五千军中逃脱,还救下了朕……朕愧对皇叔啊。”唐皇叹息说道。

朝长衫脸色变了又变,又敢不答话。

“王爷在当夜,就紧急召见了我。”曹怀素不紧不慢的接过话,“在王爷营帐之中,我详细给王爷述说了事情的经过,并也说明了三不符的推理观点。

王爷悲伤万分,但并无责怪于我,他悲痛的哭道:“兰儿,我害了,我害了你啊!果然是我杀人造的孽啊,兰儿…..”

我哭劝说,王爷节哀,生死有命……

晋王爷却怒目圆睁,疾声说道:“生死有命?生死有命?哈哈哈……你以为兰儿真死于周军之手?”

我惶恐不安,却不知道如何回答。这时,朝将军进帐宣王爷见驾。”



“陛下,因为那夜先帝连夜急召王爷,我才知晓了诸多秘闻。”朝长衫似乎不再害怕,他缓缓接过话头开口:“陛下可知,晋王爷一行杀出成州,回来时臣仔细观察过,一行人中只有士兵,并无婴儿!”

“什么??”唐皇大惊失色,龙颜大怒,猛的站起身来,脸色惨白,再没有之前那从容平静的神态,他嘶吼道:“朝长衫,成州之变,皇叔有救驾之功,这是煌煌史书中有记载的,你……你好大的胆子,安敢欺君?”

朝长衫噗通哭倒在地,“陛下,臣不敢欺君,臣所述如有半点虚假,请陛下砍了臣的脑袋……还有臣的全家老小。但请陛下先让臣讲完。”

唐皇冷哼一声,重重的坐了下来,点了点了头,示意他继续说。

“那夜先帝急召晋王,遣散了一干所有护卫,臣因为担心周军夜袭,所以一直距离龙帐最近,初始臣只是听闻先帝与晋王争吵,后来觉得不对,臣担心有变,但稍稍走近些防卫,臣隐隐听到晋王在哭诉……”

“大哥,可是你为什么要杀了兰儿,你为什么要杀了兰儿啊!”

臣心中大惊,王妃之死果然另有阴谋,这时先帝那阴柔细长的声音也开口:“二弟,叶提义出兵成州,十万贼寇,你有通天本领,也守不住。弟妹临盆,又是男子,二弟啊,我们打下这诺大的基业,总要有人继承啊!””

唐皇此时,神色又变,面部惨白,却出奇的没有打断,只是紧紧的捏着手心,倾耳聆听。

“皇叔呜咽着哭道,“大哥,但这与兰儿无关……你可以等我回来一起商量……你为什么要杀了她啊!她是无辜的…..大哥,我也不知道,这几十年,你离家出走之后,一直寄资助我学文习武……大哥,我也不知道,原来你过的这么苦哇…..我的大哥!”

先皇悲声叹息,“我猜你见到你嫂嫂之后便会知晓一切…..只有她才知道我所有的秘密。我们初具基业,眼见越来越大,此事又事关重大,知晓此事的人必须一个不留!二弟……我也是没有办法啊。就像当年,我也是走投无路,才……才入的宫啊!”

晋王也安静下来,开口说:“没有大哥的帮助,弟弟或许早就饿死在路边了。既然大哥已经决定,我也再不多言,只是……只是大哥,天下一定,我便退了,我答应了兰儿,不再杀戮!”

臣闻此大事,不敢过多停留,急忙走开。第二日先帝昭告全军,说晋王在成州成功突围,并救回了……了先帝的骨肉。””

唐皇久久不语,脸色依旧一片惨白,他转身看着曹怀素,颇有些狰狞,问道:

“那么,如此秘闻,先生又是如何得知?”

曹怀素不慌不忙答道:“回陛下,一线谷之战大捷后,朝将军斩了叶提义,大唐力鼎一方,王爷召我和朝将军进宫,命我画了一幅王妃的画像,终日留在他身边,并告诉了我们全部的实情,当时王爷说…..”

曹怀素顿了一顿,又说:“王爷说,我们二人,有知道实情的权利。”

“陛下,臣近日听闻,陛下疑晋王势大,恐有不臣之心,才赶紧找到曹先生,冒死进谏,陛下实乃……实乃晋王爷的骨肉啊!”朝长衫跪伏在地,不断磕头。

年轻的唐朝新皇,骤逢大变,久久不语,缓缓走到养心殿的门口,望着沉沉的夜色叹道:“你们,这是死罪啊……”又迅速的转过身来看着二人,良久才开口,“朕是杀了你们,还是不杀呢?”





五月吧第24届群杀《乱世长歌》第三轮参评贴(共搜集有15帖,此为第20帖)

(作者:风流;提交人:苏词;提交时间:2017/4/25 0:57:37)

[24-03-08]第三轮中区:飘零(贴杀萧靖,挖5)

以下是引用[歌]宁柔在2017-4-24 21:28:59的发言:


1、

苍穹无声地笼罩着无尽的大地,繁星的闪烁未曾为这片草原带来一丝光明,狼嚎声偶尔传入耳中。老者步履蹒跚,衣衫褴褛,不停地问自己,少年时的梦想都在流水中远去,年过半百,是否悔过当初。

倒在草地上,泥水溅了他一身,他试图站起来,一阵刺痛从腿上传来,已经没有力气了,连动一动都觉得奢侈,他抬起头,繁星依旧闪烁,却再也不能照亮他前行的路。收回远眺的目光,温暖的火苗印入视线,不知是泪模糊了双眼,还是身体的力气已经流逝殆尽,灯火越来越模糊,他张了张嘴,努力抬起的手指终于落下。

“阿姐,我们应该向南边走。”

那是两个身形十分单薄的孩童,每人肩上都背着一张长弓,前面的孩子举着一只火把,使这个荒凉的夜不再寒冷。

走在前面的是个女孩,她停在老人身前,咬着干裂的嘴唇,望着老人勉强睁开的双眼。

“阿姐,他死了吗?”女孩取下捆在后面的水壶,男孩有点害怕,紧紧地抓着她的衣袖:“他是不是死了?”

老者赶紧眨眨眼,坚毅的目光望向女孩。

女孩把水壶递到老人的唇边:“他还活着!”又从腰袋里取出一把草药放入嘴中嚼烂,敷在老者腿部的伤口上。

一股冰凉入肤,老人缓过神来便急忙向二人道谢,未了问道:“你们两个孩子是要去哪里?家里的大人呢?”

“老丈不是北苍人?”

老人才查觉到女孩的语气中带着一股淡淡的汉人腔调:“你也不是?”

“我父亲是唐人。”女孩伸手扶起老人:“老丈可是遇着马匪了?我们也是遇马匪,无地可去了。”

老人爱怜地摸摸两个孩子的头:“不哭,爷爷会照顾你们的。”他不知自己为何会许下这样的承诺,自顾不睱的人又怎能照顾他人?然而光阴似箭,一晃十年,他们相互扶持,挣扎在各种困境里,究竟是谁在照顾谁,反而不再那么重要了。

老者抬起头望向一旁的火炉,角落里,女子放下物什,拨了拨屋中的炭炉:“阿爷,趁热把药喝了。”

老人接过女子递来的药碗,眉头紧皱,人越来越老了,所以才会屡次三番地忆起与他们初时的情景。

“缺了百年的人参,药效是否是差了一点?我寻个空,再回吉古道换些回来!”

眼见女子就要关门出去,他方从沉思中抬起头来:“阿原何时回来?”

女子抿了抿了唇:“据说昨儿就已经到了,去了洛姑娘的府中。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

随着一声“吱嘎”老人闭目养神,良久,他才慢慢下了床,依在木椅上艰难地移到窗口,院中花草已经枯萎,失去了那唯一点缀生活的绿意,满目尽是荒凉。

听见老人推开窗,女子放下手中缝补的破衣:“阿爷,要出来吗?”

老人摇摇头:“阿青呀,我们终归会散的。”这一场生命,就是不停地相遇,然后别离,他想叮嘱一些事情,却不知从何说起,就像这秋风吹乱了浮沙,弥漫在天空遮避了人们的双眼。

阿青微微一愣,双目含泪,老人身体愈发虚弱,已是多日未出小院,多年相依,早已胜似亲人:“到那一日再说吧。”

老人未料阿青如此回复,不过瞬间便又释怀,这才是他一直欣赏,并努力教导的阿青——万事皆过眼云烟,便随遇而安。他慢慢地移回屋中,从床下拉出一口木箱,取出一个蓝底白花的包袱,摩挲着,思虑着。



2、



阿原回家已经是他回到北仓望津城的第五日,还未进屋就听到他高昂的声音:“阿姐,阿姐,我回来了!”不再是曾经那个莽撞的少年,他高大的身躯像一颗树,稳稳地立在院中。

阿青从厨房探出头,脸上堆满笑意,阿原接过待卫递上的礼品:“这是北苍王赏下来的物什,这套华服,是今年王宫里娘娘们最爱的款式,这块玉佩,是洛小姐送给阿姐的,还有这些手饰,是唐国最流行的式样。”

阿青看着阿原将这些物什摆满小小的木桌,知道这些珍宝有多珍贵,她觉得自己应该满足于现状,可心就像飘在天空的云,无处安身。

“阿姐,我一共杀了一百三十七名敌人,如果不是北苍王召我回京,我还会杀的更多。”看着从侧屋出来的老人,阿原似乎有一丝尴尬,不过片刻,他便大声说道:“阿爷,这些是百年老参,给您调养身子。”一把抓起老参,塞进阿青的手中:“阿姐,吃完了只管与我说,我好寻来!”

一切看上去都那么理所当然,可日子再也不能回到过去的安然,老人这样想着,目光却望向院外等候的女子——当初带走阿原的人,是否已经将阿原调教成她所希望的模样。

“阿爷,还记得洛小姐吗?”

老人微微地点点头,这洛家依附北苍王四子力量,短短几年成为望津城最富盛名的望族。那年,因为阿青杀了人,他们不得不离开生活了三年的吉古道,途中多亏洛九九相救,而使他们免于奔波。

洛九九掩去心中的不屑,慢慢地走进院中:“老爷子身体可好。”也不待老人回话,便四处打量,“唉呀,你们过的是什么日子?!”

阿原急忙讨好:“能有一个安身之所已是幸事了。”

洛九九转身看到阿青,心中却是一片诧然。初见阿青时,他们正与马匪缠斗,浑身是血的她紧紧地护着眼前这位老人,她欣赏她的狠,但她需要的是一个很听话的奴才,而不是一个太有主见的人。她选择了阿原,让余下的二人进望津城等候阿原,今日一瞧,却觉自己当初走了眼,怎会放弃这人。洛九九眉眼露笑,望着阿青眉角的泪痣:“还未成亲吧?”

阿青有一张带着唐人温婉笑意的脸,还有着北苍人的大气与随和,也许正是这样的荣辱不惊,才引得洛九九侧目。

阿原挠挠头,喜上眉梢:“洛小姐要做媒人?”

洛九九似笑非笑,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

老人在阿青的搀扶下坐在院中唯一的一张木椅上:“阿青身份卑微,还不敢劳烦洛姑娘!”洛九九望向老人犀利的目光,不知为何,心中莫名的慌张使她想快些离开此地。

阿青没有留客,将阿原送出了院门,手指摩梭在葡萄藤枯黄的叶子上,几声鸣叫惊醒她的沉思,一群候鸟正朝南方飞去。



3、



草原的秋,是一片昏黄,北上的牧群也渐渐向南,各家藏好整年的收成,迎接又一个寒冬。

阿青把腌好的咸菜收进屋中,替半依在窗前的老人掖好被角,便提起水桶去街中引水。门才打开,一个穿着狼皮的汉子一脸奸笑地堵在门口。

这汉子是吉古道集市的一个小无赖,自己不劳作,以敲诈来此安居的牧人、商人维持基本的生计。

阿青皱皱眉,回屋取了几块铜钱,似有不舍,余光却扫见不悦地坐在院中的无赖,狠狠地咬着下唇,出了屋:“等我有了银子再补上!”

北苍地广人稀以经牧业为主,特别是铁器之类的物什都是靠着商队从唐国或是周国换来,民众交易多半还以物易物。而这铜钱,是二十年前的夏国货币,很多商人宁愿狼皮易物也不愿收取。

“你可以去问问这巷子所有住户,是不是你家交的最少?”无赖欺身上前,将阿青逼到墙角,伸手滑过阿青的脸颊:“趁着年轻,不多挣点多,怎么养那个病糟糟的老头和那个暴脾气的弟弟?”

阿青将头侧向一处,躲开无赖越靠越近的脸。

“或者,嫁个有钱人,保你衣食无忧,可你偏偏选了那个做苦力的穷小子。浪费了这么好的一副身子。”汉子猥琐的言词使阿青心生反感,推开他,朝身侧空档移了移。

无赖未料到平时里看似弱小的阿青居然有这样的力气,当时觉得惊讶,只稍片刻便回神,伸手搂住她的腰枝:“呵呵,还真是唐国女人的烈性!“说罢,便要去剥阿青的衣衫。

阿青绕过无赖:“不想死,就滚!”

在北苍一直流传着这样的话语:唐国的女人除了贞烈,再也没有别的本事。所以,阿青的警告在他的眼中更像是哀求,他上前一步,试图再一次将阿青置于怀中。而这一次,阿青没有躲藏,只是顺势地向下微蹲,藏在袖中的匕首滑进手中,向前刺去。

这无赖自幼就混迹集市,没有一些闪躲的功夫,怎么能够活到现在?他看了眼被划破的狼皮,眼露凶光。

后来怎么样了?老人紧皱的眉头突然展开,他以为自己已经忘记这件事情,此时才发现,有一些故事怎么也无法抹杀。他从怀中取出一只玉坠,在手中摩梭良久:“阿青。”

“阿爷,怎么了?”

老人摊开手掌,一片碧玉闪入阿青的眼睑:这是老人视为珍宝的玉坠,一直贴身收藏,阿原多次想用它换回一些必需品,都被老人严厉拒绝,阿青疑惑地望着老人。

“这是四十七年前,与兄长分别之时,他赠予我的物什。”

“原来这样珍贵。阿爷莫与阿原计较。”

老人凛冽的目光直视阿青:“你替我送回宋都。”

宋都?那是周国的都城,在遥远的南方。难道阿爷是周国人?

阿青正要拒绝,老人却不顾一切地把玉坠塞进她的手中:“到了宋都,找一个叫叶白桂的女子,她会拿走玉坠。”叶家现在如何了?想起往昔,老人心中一片唏嘘。

阿青不知如何拒绝,只见老人的目光变的凄凉,玉坠在手中便像一根针,扎得她生疼生疼的。

“唉,人老了,便让人生厌了。”老人作势要收回玉坠。

阿青只得应道:“好,我去雇辆马车,带阿爷一起回去。”若别离是无可避免的存在,她愿意收拾行囊踏上未知的旅途。

老人将蓝底白花的包袱交到她的手中:“你跟着我学医这么多年,应该知道,我早已病入膏肓,能活到现在,已是奢侈。”他从包袱中取出一张发黄的羊皮:“还记得我教过你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阿青以为是一张冶疗老人旧疾的药方,有些药材是周国特有,所以,才此时拿出。接过一看,才知是一套武器的式样,流水的刀刃配上小巧的手柄,让人一瞧,便喜欢上了它。

老人再次叮嘱道:“你此行不论发生什么事情,或听见什么传闻,都不可以回来。”

这是一句多么可怕的叮咛,阿青摇着头:“阿青早就把您当成我的亲爷爷,怎么可以弃您不顾?”

老人拍拍她的手:“傻丫头,人生一世,有舍才有得,若能明白此中道理,才不枉此生。我年轻时,曾誓要踏破天下,最后也不过了此残生。你此去凶险万分,记住,不争朝夕,一定要平安到达宋都,这才是我唯一的心愿。”人们总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而他一直相信,成事也在于人。他的一生就要结束,而阿青的路还很长很长,更想留给阿青一个充满阳光的未来,可这条路,必须让她自己去走。




4、



深秋的天虽是万里晴空,却开始刮起从北方来的寒风。阿原朝家中急行而去,洛九九剥丝抽茧地与他分析,他似乎明白,在阿爷的心中,阿青更重要一些,那珍贵的玉坠也许也交给了阿青,让她带回周国。他思索着要如何开口,才能引诱出自己想要的答案。看似狭长的巷子还是走到了尽头。他推门而入,老人依旧在院中享受着秋日的阳光,他提了一张凳坐在老人身边,按着老人的伤腿,漫不经心地说道:“阿爷呀,我沿着循河追到了吉古道也未见着阿姐的踪影,马上就要入冬了,别出什么事才好。”

老人睁开微闭的双目,嘴角带着一丝嘲讽:“阿青会照顾好自己的。”自阿青走后,洛府就派人过来照顾老人的起居,这两日,阿原也搬回来小院居住,总是不停地与他讲话,打探阿青的下落,有时半夜还在屋中各种翻腾。

阿原双眉轻皱,似是所有的耐心都被耗尽:“在阿爷的心中,我们北苍人始终不如唐人?”

老人暗自摇头,往昔的岁月里,他征战边界,见识过北苍人的彪悍,他认为收服北苍的唯一途径就只有在战场上赢过他们。自从来到北苍,他才明白,这些牧民和他故国的民众是一样的,他们也渴望安宁的生活,却被生活所迫拿起刀枪保护自己的家乡。

老人不由笑道:“我来北苍十四载,这里便是我的家乡。”

洛九九笑着进入院子:“阿爷,好久不见了!”

该走的已经走了,该来的应该来了,老人望着眼前洛九九在光辉里投下的暗影,坦然面对着既将发生的一切。

洛九九坐在一旁,从桌上拿下一枚干果:“想来阿爷非常人,我不过才来一回,便知我心中的计划。”洛九九将干果里的核去掉再递给老人:“三年前我在七宝妙会上见识过周国贾公子的文采,便被读书人的风姿折服。而我北苍,正缺这样的栋梁。您若首肯,洛家愿为您的阵前卒,共创盛世太平。”

闻言,老人心中一份释然,这世界总是新人辈出,微笑着望向洛九九:“十年前,北苍王从唐国掳回一位姑娘,对她恩庞有加,可惜月余之前,那姑娘离了人世,北苍王至今都悲痛不已。洛姑娘的心思,只须稍加留意便能查觉。”

见老者避重轻,洛九九手指微颤,竭力掩饰着自己心中的欢喜:阿原没有骗她!一个女人算什么,若能得这老者相助,任何事物都将手到擒来:“既然阿爷不喜阿青进王宫,我便寻一方让阿爷满意的婚事,可好?”

“洛姑娘此话严重了,阿青替我买药,九日路程走了十五日,只怕是已弃我而去,我又何必为她安排人生大事?”

洛九九稳住已经慌乱的气息:“听说阿爷有一只碧绿的八角玉坠,不知可否让九九看一眼?”

老人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阿原,后者低着头,偷偷地望向老人:“你不说那玉坠,我倒忘记了,三年前我们从吉古道搬来望津城时,遇着马匪,被抢了!”

洛九九见他拒绝的如此干脆,心中便有了计较:“阿爷,您老在北苍居住数年,深知北苍的贫瘠。我只想寻一些冶国良方,造福北苍民众。而我只有带着八角玉坠,才能畅通无阻地通过周国,进入风雅学宫学艺。”

天下人尽知:八角玉坠又名暗玉,是周国第一谋士荀嘉的贴身之物。他出师于风雅学宫,曾说,若有人持暗玉入学宫,便是他的亲传弟子。在一线天之战后,荀嘉就从世人眼中消失,而周国莫宰相也在寻找此物。

老人心中一惊,洛九九真心向学便罢了,若是他以向学之名,将周国各处军事城镇查明以备,而他将成为陷故土于危难的千古罪人。

阿原深知洛九九不达目的不罢休,只得低声劝道:“阿爷,您常说人在矮檐,该低头时就低头,何必这么倔强。”



5、



睛空万里,白云悠闲地飘荡,一只鹰鹫盘旋在空中,时而俯冲,时而飞翔而去。枯黄的草地躺着一个黑衣的女子,她手中的匕首反射着清晨的阳光,一股血腥沁入心扉,不远处的水塘旁,还有几株青黄的野草,马儿在自由地啃食。

鹰鹫再一次俯冲而下,眼看就要接近食物,却突然冲上云宵,一声刺耳的呼啸向四周传开。马儿惊起,向远方逃去,黑衣女子猛地睁开双眼,望向马儿奔跑的方向,试图起身。因触动到伤口,面孔都扭曲了,手扶向腰间,慢慢的转过头,杂乱的草地上,十几个军士飞奔而来,隔着两丈的距离将她围困在其中。

十日前,她跟着商队在牧民家中喝着浓烈的马奶酒,听着另一队商人带来望津城的消息:周国的谋士潜入北苍,收集各种情报,只待平定了北唐,便一路向西,将北苍一并纳入版图。刹那间,整个人群便沸腾起来,各种猜测纷纷传来。

“那个谋士还在北苍收了一名女弟子,交给她一枚碧绿的八角玉坠逃回南方。北苍王下令,谁能找着那女子和玉坠,赏羊群万千。”阿青不停地猜想,荀嘉给她的玉坠究竟有何用,让北苍王下这样大的力气寻找?

阿青忍着疼痛站直了身子,眼中的狠裂使得军士不敢擅自攻击,也许是前两日的追杀,已让士兵们产生惧意,不论领头的将士怎么呵斥,他们只是围着她。

将士身边是两名弓箭手,听见将士的命令只得将两只箭射了出去,阿青退后数步,格开飞箭。

余下的士兵这才试着攻击,阿青咬着下唇,忍着伤口撕裂的疼痛,格下刺来的长枪,脚下一滑,摔倒在草地上。几名军士急忙从侧面围上,却突然陷进泥里,其中一人身形还算灵活,身下马儿掉进泥潭,急忙跳马滚开。

“流沙!这下面是流沙!”一名军士喊道,急急忙忙地冲去营救同伴,眨眼间,他也被泥潭吞没。

余下的军士吓得后退一步,草原上最可怕的不是天上的鹰王,不是敌人手中的利器,而这是些掩藏在野草之下的暗流,一量陷入其中,将不得生还。

将士沉声道:“我们已到邦达草塘边界,他们三人应该是掉进泥泽了。若是再有人掉下去,只能用长枪拉出。”

邦达草塘——这片埋葬阿爹的沼泽,是否还如从前那般可怕?

阿青将腰间的黑布重新捆绑,若要离开此地,必先杀死那两名弓箭手,而她此时身负重伤,手中只有四枚铜钱和一柄匕首,近身已是不可能,就算铜钱能击中对方,也未必能取其性命。

阿青打出手中铜钱,三枚击向领头人的坐骑,一枚击向马眼,另两枚分别击脚步,马吃痛,嘶鸣起来,领头的将士不防,被摔倒在地,两名弓箭手急忙搭箭。一名军士听见嘶鸣,便策马上前,长矛挑向阿青,而后者一股作气,错开长矛刺来的方向,反手抓去,将这名军士拉下战马,正要飞身上马,却又是另一名军士的弧刀砍来。

阿青暗自叹息,这次恐怕再也不能逃离了。她幼年之时便随同父亲在草原上流浪,曾从狼群中逃生,也曾在马匪的追捕下活命,近两年虽住在望津城中,闲睱时依旧会在阿爷的指导下学习一些她不懂的步伐。此时,身体的反应比她的叹息快了一点,正是这一点,让她俯身躲过一刀,只觉额上一阵清凉,由不得她去在意发生了什么事,第二刀又砍来。

阿青举起匕首接住这一刀,而后一个转身,左手指缝间一片银光,在军士的脖间划过,腥红的血水溅了她一脸。这个杀手锏已不一次救她于危难。

她抢过战马,一声箭啸从耳边掠过,马儿一声嘶鸣,她紧紧地抓住缰绳,向着邦达草塘深入逃去。

“不用追了。”将士摆摆手,望向青黄的草地:“没有人能够活着离开邦达草塘。”




6、



对于突然而至的荣华,荀嘉并未流露出太多的欢喜,他的一生,也曾位于权力的顶峰,也曾颠沛流离,朝不保夕,所有能经历的他都已经经历了,此时却只希望阿青能逃离洛九九派去的追兵,至于那个玉坠,已显得不那么重要。

“阿爷,他们查到我们曾经居住过的邦达草塘了。”阿原低声说道:“那里是我和阿姐相遇的地方,也是她父亲安葬之地。如果阿姐要离开北苍,一定会回去看看!”

不知为何,荀嘉的脑海中就会涌现出阿青无助的呼救,也许在遥远的草原上,阿青早已成为一具尸骨,任由天空飞过的鹰鹫吞食着她的肉体。

荀嘉不由好奇在遇见他之前这姐弟俩过的是怎样的日子:“她救过你的命,你就这样待她?”

“救我?阿爷,你错了,若不是阿姐和他的阿爸引来了马匪,我的家人,应该还活的好好的,她欠我的,应该还给我!”此时,老人才知阿原心中的恨有多重,伸手抚摸埋在他膝间哭泣的小伙,想想几年来三人相依为命,他对他的关怀若是多一些,这份恨会不会少一点,心不由柔软起来:“所以,在阿青杀死那个无赖,我们逃离吉古道时,遇见洛九九,你就存了弃我们而去的心,既已功成名就,又何必回来呢?”

阿原抬起头,拭去了眼角的泪水:“阿爷,嫁到皇室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福份。”

“你所要的一切应该自己去争取,而不是利用别人。”有些恨,一旦种下,就会长成参天大树,永远都无法拔除;而有一些人,一旦相处,就会相互亏欠,再也没有谁对谁错,正如这秋风,能吹走的,只是飘在草原上的尘埃。

说出藏在心里的悲痛让阿原坚毅的面孔也呈现出一丝悲哀,阿原不悦地转过身:“阿爷,你不懂得我,也从未关心过我。你从骨子里就瞧不起我们北苍人!”

荀嘉只得苦笑,少年之时,他也有胸心壮志,他为周王打下万里江山,却抵不住权臣的一席诡辩,在可一统唐国时,一道圣旨将他召回宋都,若非某人哀求,又怎么会转身离开故土,他选择北苍作为最后栖息地,难难仅仅是因为他此生未曾征服过这片土地吗?“北苍也许能真能一统天下,但不是现在。”

北苍人人好战,且能战,再配上先进的冶铁术,可横扫唐、周两国。可他们的暴厉会让哀声四起,待他们懂得战争并不是征服的唯一手段,才是天下之幸。

“是吗?我却始终不相信阿爷会偏安一隅。”阿原回身,居高临下地继续劝道:“你教会阿姐学识,难道不是希望她带回北苍的地势图,以期未来某个时候大周的铁骑同样能够站在这片土地上?”阿原心中闪过悔恨,他若是多用功一分,那个拿着玉坠离开望津城的,就是他。

荀嘉抬起头,仔细地端详眼前的这个年轻人,从多年前草原上的一见,便知他不是一个安份的人,而从他骨子里透出来的自卑,让他永远也无法登上更高的山峰,老人招招手,阿原贴身附耳:“你家的牛羊吃了毒草,阿青和他父亲是应邀而去的。”

阿原吓得后退一步:“你,你是怎么知道的?”已经是死无对证的事,荀嘉只是猜测罢了,他再次把腰挺直:“不论如何,所有的一切,都是她欠我的!”

夕阳西下,余辉在洛府高大的府坻上泛着层层金光,荀嘉摇头望向蔚蓝的天空,又一群候鸟朝南方飞去。




7、



似乎此生经历的所有时光,都没有这一日这样漫长,阿原把玩着手中的铜钱,静静地坐在小凳上,一旁的躺椅上,荀嘉已经永远地闭上了他的眼睛。

阿原把铜钱放入老人的手中,似乎想到什么,又急忙取回,然后又塞了回去,再次取回,如是再三,他张了张嘴,半响才说道:“阿爷,这铜钱是阿姐父亲留给她的唯一遗物,不到万不得已,阿姐是不会弃它而去的,你拿着这枚铜钱,就一定能找到阿姐。到了那边,就不会孤单了。”

“你说,是什么样的力量支撑着他活到现在?”洛九九站在门边,用一种让人猜不透的语调问着,这是一个早已燃尽生命之火的老人,他却用一种常人所不能理解的精神,撑过一天又一天。

洛九九的问题阿原无法回答,他只想知道另一件事情:“你要怎样处理他?”

“按照汉人的习俗是要入土为安的,我想,有个人会愿意替他安葬。”

“他心中根本没有你,你却还要这般讨好。”阿原不屑地讽刺道。

难得洛九九没有生气,还笑着:“连照顾你十年的人都能出卖,你又怎么会懂得爱情呢?”

阿原狠狠地瞪着洛九九,洛九九抬起头,看到院中的最后一片树叶在秋风中落下,今年的冬天终于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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