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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吧第24届群杀《乱世长歌》第三轮参评贴(共搜集有15帖,此为第31帖)

(作者:风流;提交人:苏词;提交时间:2017/4/25 0:58:30)

[24-03-10]第三轮中区:使命(贴杀齐藏)

以下是引用[歌]张青柏在2017-4-24 21:29:06的发言:

那顶众人膜拜的皂盖官轿总被段朝歌看成是一副移动的黝黑棺盖。每每想到清晨冷冷的空气里,吏部尚书柳不山血淋淋的尸随棺抬出,段朝歌的内心总能感到无比的轻松和欢畅,一直压抑心底那难以承重的痛苦和使命似乎顿时一扫而光。清晨的段朝歌每站在飞天乐坊三楼临街窗前,视线便会从眼前的长街远远延伸到尽头的转角——那片被高大围墙保卫的史部尚书官邸。由那高大坚固的围墙,再梭巡在戒备森严的大门上。于是他将发现,一连串的开道锣声后,一大堆侍卫簇拥着一顶皂帷皂盖八抬官轿出现在自己的视线里。等到想象中的棺盖不紧不慢地行到眼前,突如其来的巨大的挫败感又让他登时变得沮丧无比,如同清晨那种惨淡的光线。

  ——怎么还不死的?!

  每当此时,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丝丝杀机便会在这惨淡的光线里渐渐涌出,流转不息。于是头脑渐渐变成空明,那些摇摆、踟躇的情绪终于开始坚定。仿佛有种新生力量在体内暗暗滋长。清晨的阳光也似乎变得骚动起来。沐浴在清晨阳光中的段朝歌,恍惚间觉得此时的自己,真是一个潜伏在血红朝霞里出手必杀的索命使者,冷静而疯狂。这时他唯一想要做的,就是拔出怀中短刃,一跃而下。只是等刀柄那处寒意触及手心,突如其来的巨大惊怖却又随之接踵而至。段朝歌仿佛看见了下一刻的自己,刚才落下,潮水般的轿前侍卫便将自己淹没。想着眼前的长街上,自己即将变成一具血淋淋的尸体被人拖行。脑海里不禁起了一阵巨震,眼前一黑,仿佛世界即将消失。来自未来的极度恐慌感让清晨的段朝歌彻底崩溃,此时的他,脚步不稳,全身颤栗,连个手指头都再难抬起。
  而那顶皂盖官轿,却已渐渐远去不见。一辆骡拉的粪车开始出现在长街,“金水,倒金水”的吆喝中,乐坊各个房间陆续的开门声又将朝朝歌领回到现实。
  段朝歌又开始期盼起夜晚的到来。
  而现在,他需要睡上一觉,然后下楼寻些酒食好消磨掉白日的无聊时光。
  
  朝朝歌很清楚,飞天乐坊没人会在意自己与其他人有什么不同。那些姑娘们不会在意客人来自何方,也不关心客人为什么会在清晨出现在窗前发呆。她们只在意客人行囊内的金银。段朝歌也知道,看着一事无成只在笙歌曼舞里胡吃海玩等死的自己,许多次,瞄着自己渐渐干瘪的钱囊,飞天乐坊的姑娘们都认为——
  可以预见,在不远的未来,她们会看见,那个一直被她们欢笑奉承的浪荡公子终于因为钱囊艰涩被老板娘苏七娘赶出门外,衣衫褴褛的蜷缩街角,仿佛一条流浪的野狗,前景凄凉,却是无人问津。
  然而她们的预见,总是无限接近事实却终落空。
  因为,每隔一段时间,总一个人会来看他。
  
  朝长衫所述的回忆里总有一个眼生烈火永远无惧的段朝歌。
  朝长衫说,大唐百姓都知道十年前朝长衫手提涯角枪横空出世,单人单骑闯入周军大阵一枪挑下周军主帅叶提义脑袋的光辉,却没人知道朝长衫曾经有过的狼狈。初涉战阵,朝长衫随小队奉命攻击一处敌军,然而情报有误,敌军数量大大超过了本来的预计。才杀入敌阵,朝长衫便枪折马伤,跌落马背。看着周围周军士兵纷纷向自己掩杀过来,潮水般急袭来的无助和恐惧令他心神俱裂,无力爬起,只能躺在那里,张着双臂,发出待宰羔羊般绝望的哀号。然而耳膜里,却传来了身侧队长段朝歌的呼喊
  ——长衫!只要勇气还在,就没有什么可以阻挡我们!
  接着一骑斜刺杀来,枪尖点点,眼前周兵纷纷中枪倒地。再一个俯身捞起朝长衫张开的手,一个大力将朝长衫甩向身后。落在段朝歌马鞍后方的朝长衫停止哀嚎,如梦突醒般借势坐稳,撤鞘拔刀迎向周围涌来的周兵。
  那时的大唐军,无论人数还是实力,都差了周军老大截。所以每次战斗,面临的都是九死一生的绝境。回忆往昔,朝长衫说,能够活下来,凭的就是身处绝境仍能坚持的勇气,和一直在身边给他鼓励、给他保护的那个无所畏惧的队长。然而等到队伍撤到一线天,队长的身影却突然从他身边消失。有人猜测是撤退路上死于乱军,也有人猜说见战局无望,早早过了逃兵。然而朝长衫却是死活不肯相信,只是四下打听。然而军中,段朝歌除了姓名,竟从未向任何人透露过自己的籍贯,家境。直到数年已后,在长安城最繁华的这条大街上,朝长衫又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每每说到这里,朝长衫总是无比痛惜,他说,没有想到,见到的人却是面色犯青,眼眶下陷,脚步虚浮,沉默寡言,早已没了从前的生气。
  朝长衫所述回忆里的那些事件那些细节所透露出真实感总让段朝歌恍惚,仿佛十年前的世界,自己真的有过这样一个分身存在过。然而,一直隐藏心底的痛苦和那沉甸甸的使命感让他对这个世界其他发生过的一切总显得漠不关心。他不会想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只是脸色漠然回答道,是你认错了,这里没有你认识的那个段朝歌。然而朝长衫又会变得激动,问他为什么现在会变成这般模样。于是他只能答非所问,说,银子要花光了。
  
  段朝歌不知道,也不会去想朝长衫的心思。“不管了,下次再也不来了”朝长衫每次离开长安城内这条最繁华最热闹的大街的时候总暗暗跟自己较劲。那些毫无生气墙面上青愣愣的颜色总让朝长衫联想起死人面上的惨淡,而临街那些窗纸、灯笼里渗出的粉红在朝长衫眼里总仿佛有一种肆意挥霍着的血色。这里仿佛隐藏着一个吸人骨髓的妖怪。朝长衫不知道段朝歌为什么会长期在这些酒肆、乐坊里流连,朝长衫只看见,段朝歌已渐渐变得迟缓而蹒跚,成为一副空洞躯壳已是早晚。现在这里已经没有他那眼生烈火永远无惧的队长,这里只有一个混吃等死的废人。然而,每每想起段朝歌不顾生死来救自己的情景,免不得的,每隔一段时间,朝长衫还是会来到这里,然后丢下许多金银。
  “只是?这又能起什么作用?我这样做,究竟是帮他呢还是等于害他?”朝长衫总会这样自己问自己。
  “你把精力浪费在他身上,能有多大意义?”直到有天,这条长街的转角,朝长衫听到一个苍老的声音。
  即使多年以后,朝长衫仍清楚的记得。那时,转角的阴影里,朝长衫看见,一个满面沧桑老的已看不出年纪的老人正朝着自己说话。那时正值午后,午后阳光热辣辣地铺撒在长身立于长街朝长衫的身上,然而朝长衫的心头,却突得一警。
  此后,朝长衫便出了长安,离开大唐,一路径奔北苍而去。因为当时那个老人当时说:“还是去北苍吧,那里才有你真正要找的人。”
  
  这个老的已看不出年纪的幽灵般的老人犹如来自地底,总伴随着噩梦出现。
  第一次看到这个老人,是在家中的地洞里。那时,几日的地下生活将他折磨的不成模样,发臭的血水参杂着积水渗进洞里,他变得肮脏不堪,混身臭气,还有许多跳蚤虱子老鼠在身上爬来爬去,然而,他终是不敢上去。直到天光自破开的洞口投入,段朝歌才无比虚弱的开口唤道,救命,然而临着的,却是一个鄙夷和痛恨的眼神。那时,那个老的不能再老的老人无比沉痛的说道“段朝歌,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为父母报仇,是你未来不得不承受的使命。”
  从未想过,一直平静安详的家会遭此变故。
  段朝歌家本来长安城郊外的一家富户。这天下虽说兵争不断,然而终不曾波及过长安。所以段朝歌的日子,总是逍遥安逸。直到那天——
  一只乌鸦在头顶叫得鼓噪,一个路过的小兵敲开段朝歌家的大门。吏部尚书柳不山前线慰军归来,路过此地突感疲惫。看见段朝歌家的宅子比其他人家宽敞许多,于是令人上前。父母房间里陪母亲说话的段朝歌透过窗帘间隙看见,闻讯奔出的父亲才迎上出了车骄的吏部尚书,身形突然僵住。接着,柳不山也突然退向兵阵,半途里大手高举,朝下一个猛劈“这里所有人,全部给我杀了”。无数的兵丁跟着手持各种兵器杀了进来。父亲突如一只中箭的野兔,转身奔了回来。掀开床底地皮,露出一个隐藏的洞口,然而,才将惊到抖瑟的段朝歌塞进,喊杀声便已跟至门口。
  就这样。埋葬了父母,将家中还未被搜刮干净的财物打做一包,揣着老人给的那把锋利无比的短刃,段朝歌来到了长安城。
  对于连杀只鸡都没想过的段朝歌来说,要策划一场谋杀并将之具体到实施的过程实在是充满了困难。尚书身边总是护卫森严,难以近身。然而,那个幽灵般的老人早已给他计划好了一切。尚书府哪处花丛可以藏身,哪个小径夜晚无人,柳不山晚上呆的书房,卧室,府中护卫的巡逻路线等等,老人都给他讲解详细,只等他借黑夜藏身翻越过那高大的围墙。白日清晨,尚书府转角的长街是柳不山每天必经之路,只要有一个人从高处携刃破顶而下,柳不山的骄前护卫定将措手不及。
  仇恨和杀机被思想编织成了一张必杀的网,史部尚书柳不山无疑便是那个即将被猎杀的猎物。段朝歌不止一次的想过,锋利刃尖掠过柳不山的脖颈,血色瞬间飙出的情景。
  如果思想可以杀人,那么柳不山早已被杀死了无数次。
  然而,黑夜里尚书府那高大而坚固的围墙在段朝歌醉眼中,总仿佛是一只蹲伏的野兽,每每才行至此处,段朝歌便呼吸紧促,手足发软,再难以生出逾越过围墙的气力和勇气。于是,只能返回到长街上的飞天乐坊,听着笙歌看着曼舞等待清晨。
  “柳不山为什么到现在还活的好好的?”
  每当想到那个老家伙这句开场白的时候段朝歌总是压抑无比。
  这个老的不能再老的家伙一年总有几次,在他孤身一人的时候幽灵般的出现在眼前,将他带回曾经的痛苦记忆——长安城外那个荒弃的死寂大宅。那时,老家伙手指乱点,仿佛指着荒院那个结满荒草的坟茔,然后,用一种难以自禁的痛恨,他说——
  段朝歌,你这个废物。
  段超哥,你这个孬种,软蛋。
  养条狗见了生人还敢吠吠,养你,只会把头埋进土里屁眼朝天假装什么都没看见!
  段朝歌,你爹你娘都在下面看着呢,看他们生出的这个孬种。
  于是,段朝歌便会痛哭嚎叫“我一定会杀了他的。”然而得到的,依然是这个老的已不能再老的家伙喋喋不休的嘲讽和侮辱,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意料“离逼发狠,见逼打盹。等见了仇家,你又不敢动手了。”
  
  还好,这个老人已经有些日子没来了。
  只是,朝长衫的身影也从长街上消失了。
  身边的钱帛用尽,乐坊酒帐已逾数日,谋杀于是变得迫切而紧急起来。
  没了飞天乐坊的美酒壮胆,黑夜里尚书府的高大围墙,他是想都不敢去想的。不能留在飞天乐坊,白日的刺杀,更是没法进行。
  必须赶紧行动了,段朝歌想。
  然而,不等自己行动开始,飞天乐坊老板苏七娘已抢先下手了。
  
  那些原本阿谀奉承的打手龟奴们突然变了面目,也不听段朝歌的争辩,只是不分青红皂白地将他赶出门去。看着随身衣服又一件一件被仍向街心,临着周围许多嘲笑和鄙夷的眼神,段朝歌不禁双目通红,手揣进怀,全身颤抖。
  然而,那种熟悉的惶恐感又急袭脑海。
  淋浴在清晨惨淡光线里的段朝歌,手中握着刀把,心中却突然生出许多绝望。
  
  那种绝望的情绪让段朝歌变得纷乱而茫然。茫然中,他已听不见开道锣的响声。他只看见一抬大轿突然落地,一条熟悉的身影站在了他的面前,还有一个吃惊的声音。
  “段朝歌?”
  无数次想过,锋利刃尖掠过柳不山的脖颈,血色瞬间飙出的情景。而此时,这人正在自己一刃之内。恍惚中,段朝歌已分不清眼前这人是真实,还是仅仅脑海中的幻想。全身血脉砰张,心跳加剧到几乎让自己晕厥的程度,恍惚中,段朝歌仿佛看见下一刻的自己手,中短刃划出一道漂亮弧线。然后,大脑一片空白,灵魂,生气仿佛被瞬间被抽走,仿佛只剩下一副空洞的躯壳,孤零零的立在那里。
  段朝歌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发现已在飞天乐坊的大厅里。身边,苏七娘,还有许多姑娘围着他,都是阿谀奉承着笑。“刚才,我杀了柳不山。”段朝歌对所有人说道。苏七娘却笑“公子你太累了,还是进房休息吧”
  “真的,”段朝歌说着,拔出怀中短刃亮给大家看“刚才,我就是用这把刀杀了他的。”
  “疯了,真的疯了”身边众人一哄而散,跑到干净。
  
  一觉醒来,段朝歌发现自己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
  然而那些树丛,小径,书房,卧室,还有府中护卫巡逻的路线,记忆里却是那么清晰的难以忘记。接着,一脸平静的柳不山又出现在他的眼前。
  不可能,他已经不是被我杀死了吗?段朝歌难以相信。许多真实,或者来自臆想的记忆纷纷涌入脑海,段朝歌抱头嚎叫,脑海顿时陷入一片混乱之中。
  等段朝歌再次清醒过来已值夜深,他发现,自己又身处长安城外。在那个原来平静祥和,现在却成荒弃的死寂大宅,在那个一直压抑心底难以承重痛苦和使命的原点。
  结满荒草的坟茔已经不见,代替它的,是许多挖开的新土。全然不顾段朝歌的挣扎,柳不山将他拖到自己父亲的棺前,打开棺盖,一把扯开父亲那早已陈旧破碎的裤子。父亲的尸身虽已经腐烂的都些辨不清,然而段朝歌还是能够清晰发现,父亲下体作为男人象征那处,却是空空如野。
  “这个阉人怎么可能是你父亲?”柳不山说。
  段朝歌却是茫然:“那我父亲应该是谁。”
  “我才是你真正的父亲。”
  段朝歌道:“疯了,这个世界全疯了。”
  “十八年前那个凛冽的冬日,夏王朝寿终正寝,位于天下中枢的都城佑京被一把大火烧为废墟,大火整整烧了四十天,死伤无数。都说皇朝贵族尽丧,却没人知道,国师尉迟归还是陆续救了几家遗孤逃了出去。”柳不山说:“我所知道的,有夏朝宰相儿子,还有一个从一品的御前公公。”
  然后,缓了口气,柳不山沉吟半晌,又说:“应该,还有夏朝宰相儿子那怀孕的妻子”
  然而此时,段朝歌早已笑到癫狂,一句花都不曾听进,只管手舞足蹈,“疯了,疯了”的大叫。他只看见,柳不山只能叹了叹气,一掌劈中自己脑后,然后眼前一黑。
  清晨里再次醒来,他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飞天乐坊。然后,清晨那惨淡的光线里,段朝歌就看见一面镜子。
  镜子里,披头散发手执长剑的自己只身杀进出得高墙的轿队,剑光点点,所向披靡,接着,一剑劈碎那顶众人膜拜的皂盖官轿,再一剑横抹,然后,一路朝南奔出,嘴中狂歌大笑,声若鬼泣。
  看着冷冷的空气里,吏部尚书柳不山血淋淋的尸随棺抬出,段朝歌的终于清楚的相信,柳不山终于死了。然而直到押赴刑场他仍不能说明,杀死柳不山的,究竟是自己,还是镜子。
  
  他也不会知道,他押赴刑场那日,长安城外,那个老的不能再老的人正栏下仿若镜中的自己。
  “段朝歌,你知道吗?”那个老人乐不可支:“你杀死的所谓杀父仇人,才是你真正的父亲!”
  段朝歌却是不信,继续要往长安城里闯。
  那个老的不能再老的老人却是笑的喘不过气“柳不山只知道都城佑京那场大火里,他和从一品的御前公公被我救出,却不知道,后来,我又把他怀孕的老婆救了出来。十年前,柳不山无意发现与他一起被救的公公居然身在长安城外,已身居大唐吏部尚书的他只能选择灭口。然而等到看见那家女主人尸体,他才知道,他的妻子没有死于长安城的那场大火,却死在了自己丈夫手里。”
  星星火气渐渐从眼底迸出,段朝歌问道“可是,我还是不明白。还有十年前,你为什么派人通知我,说我身份泄露,要我赶紧逃亡。”
  那个老的不能再老的人正色答道:“柳不山能坐在吏部尚书,脑子自然清楚,他早已找来乡间里正,将那那家儿子段朝歌的模样绘影成图,四下找寻。他却不知道,他那妻子当时所生,竟是孪生双子。而你和朝长衫,军中已经开始名声鹊起,万一找到的是你,两下对正,那我的计划……”
  段朝歌眼生烈火:“尉迟归,既然你都知晓一切,却为什么要逼我弟弟去杀自己的亲身父亲?!”
  “因为恨”那个老的不能再老的人突然变的愤怒“我救他们,是因为希望他们与我一起肩负起复兴大夏的神圣使命。然而那个从一品的御前公公,到了乡间,竟真把段朝歌当成自己儿子,让柳不山的妻子做主妇,享受起普通人家的的安逸美满起来,我几次三番邀他参加我的复兴计划他却一直不理。我恨那个柳不山,大唐的官做长了,忘了自己原本大夏的根,十年前我刚联系他,却遭他派遣的密探一路追杀。还有你,你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所以,无论谁死,我都会出现,告诉他们所有的真相!”
  “可是,我没想到”尉迟归继续愤怒道:“悍不惧死的你,竟会有那么胆小的弟弟。杀一个人,等了数年都不敢下手。所以我只能让人找你,让你知道弟弟的境遇,一路飞奔回来。然后,打听到段家的惨剧,你一定会杀入柳府。”
  段朝歌冷冷道:“他怎么可能像我,十三岁便被你逼进笼中于狮子老虎搏斗,十五岁又被告之,一起十人,只有五人能活,让我们自相残杀。可是,我仍不明白,为什么你会把我放在身边,却把我弟弟和母亲放在了那个公公家?”
  “你们都是我布下的棋子”尉迟归的面上,突然泛起了难以形容的邪恶:“既然布棋,自然要互相牵制。我老了,这些年,手下势力也消减无几。然而我还是能否让我布下的棋子们知道,敢有违抗,我不杀他,也要他们抱憾终身!”
  “譬如你布局让儿子去杀父亲来满足你那扭曲的复仇心理?譬如,当初我不愿做你的工具,要离开你,你却偷偷带我去看弟弟一家,然后以他们一家性命逼我以段朝歌的名义进入大唐军为了刺探消息?”
  尉迟归冷笑道“可是,我被想到,你在大唐军里,竟杀得那般拼命。”
  “因为身后,有我的父母,有我的弟弟”段朝歌答道,然后又说:“我们不是棋子,我们是活人,我们有自己活着的意义。”
  “可是你最后的亲人,今天也要因为你将死在刑场。今天我在这里,你是无论如何都进不去长安的的。”尉迟归笑的疯狂。
  “我要杀了你这个被复仇扭曲的疯子!”段朝歌怒火中烧,长身拔剑!
  那个苍老的已不能再老的老人突然爆发出一阵疯狂的大笑“好吧,就让我们大夏王朝最后两个余孽,在这里做最后一战,就当我们未能完成的使命吧。”







五月吧第24届群杀《乱世长歌》第三轮参评贴(共搜集有15帖,此为第32帖)

(作者:风流;提交人:苏词;提交时间:2017/4/25 0:59:14)

[24-03-14]第三轮北区:苦海贴杀曾纪泽(参评二区,挖9)

以下是引用[歌]青云子在2017-4-24 21:29:35的发言:

苦海


如果生活并不会如你想象中的那样美好,你会怎么办?
我选择默默忍受。

“咔嚓”一道闪电刺破黑夜,大雨瓢泊,寒风呼啸,泥泞的山道上一个跌跌撞撞的身影,鲜血从他身上流下混合进雨水,最终消色。“啪”一座破败古庙的门被打开,一个浑身湿漉漉的人滚落进来。“啊”古庙角落里一个避雨的女孩吓得大叫。过了会,她悄悄地走上前去,随即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因那倒地之人,身上遍布着一道道伤痕。她返回自己歇息的地方,拿起自己的药篓,随后用衣袖慢慢擦着受伤之人的脸。“啊”一双粗糙有力的手抓住她纤弱的手臂。
“你干吗?”伤者目露凶光,像一头发疯的野兽。
“我,我给你疗伤。”女孩颤抖道。
伤者闻言,松了一口气,昏睡过去。

北唐远离繁华都城长安的千里外,有一处小村庄,村中有一个崔姓大户,是前朝夏国的一个降将,后来到此处,用当初归降时受赏赐的金银财宝置办了大量的土地,成为当地的一个大地主,附近几个村的百姓好多都租种着他的土地,整日大鱼大肉,日子过得也算潇洒,以前的马上功夫早已丢尽。
“典大、典二,你们两个乖乖在家,我和你母亲去田里耕地了。”村中一户农家中有个憨厚老汉对着自己的两个孩子说。
“好的。”两个男孩齐声答道。
“嗯,乖孩子。”孩子的母亲笑着摸摸两人的头,便跟着自己的丈夫下田去。
见父母逐渐走远,典二待不住了,“哥哥,我们去河里抓鱼吧。”吵着说道。
“好。”想起鱼肉的鲜美,老大咽了咽口水,点头同意。
初夏时节,天气有着些许的燥意,寻常人家此刻皆是去田中劳作。村中大户崔家却是歌舞升平,崔老爷为了给自己过寿,特意从郡城请了几个歌女回来,连日来听歌赏舞,快活似仙。两个男孩从崔家门前经过,来到村边的一棵老桑树下,树下坐着几个闲聊的老人。
“典大、典二,又要去河中抓鱼啊?”一个老爷爷询问。
“他们呀,准是又馋了!”另一个玩笑道。
“爷爷,我们才不像你家小胖一样。”典大吐着舌头做鬼脸。
“臭小子。”老者笑骂。
“嘿嘿”兄弟俩笑着跑开了。

翻过一个小土坡,兄弟俩来到一条河流的岸边,河流从村子旁边经过,村里的农户便是引着这条河中的水来灌溉农田。
“用这个。”典大从旁边的树上折下两根树枝,递给弟弟一根,两人便脱去鞋子,下入水中捉起鱼来。河水清清,阳光照在上面波光粼粼,兄弟俩的笑声回荡起来,不时把成功插到的鱼甩上岸。
欢快的时光匆匆而走,不久便到了中午。“我们该回去了。”典大望着太阳说。“好的,哥哥。”老二将树枝往远方一丢。二人上岸扯了几根青草吊着鱼跳着往家走。
路上,俩人一前一后,追追赶赶。到了村口,一辆马车从俩人的身边而过。
“哥哥,是不是崔少爷回来了?”
“应该是吧,他去郡城读书便是乘坐的这辆马车。崔老爷过寿,他要回来的。”哥哥说道。
“哥哥,你说以后我们是不是也能坐马车?”弟弟歪着头,眨眼问。
“会的。”哥哥一口咬定。
“以后,我要像崔老爷那样当个将军,然后就会有很多的钱财,就能天天吃肉了。”弟弟边想边流着口水,“哥哥想做什么?”
“我啊,我想去郡城读书。”哥哥轻轻一笑。
二人回到家,把捕获的鱼放到木桶里。哥哥在灶房里烤了两个馒头,一人一个,用来充饥。然后俩人就蹲在木桶边,对着鱼直流口水。
终于到了晚上,典老汉和自己的妻子从田中回到家。兄弟二人便迎了上去,接过父母手中的耕具。
“母亲,母亲,快去把鱼给煮了。”典二拉着母亲的手,左右摇摆。
“你又带着弟弟出去玩耍了。”老汉对着典大佯怒道。
“好了,你先去把鱼的鳞片给清一清。”老汉妻子说完,转身进入灶房,不一会,便升起了阵阵青烟。
“来,吃吧。”晚饭时间,一家人坐在院子里的一张桌子上,乘着月光,慢悠悠地剔着鱼骨,其乐融融。
饭后,老汉坐在兄弟俩的旁边讲着故事,直到俩人纷纷入睡。将两个孩子抱进房间后,老汉提着烛灯回到自己的屋子。
“咳咳,孩子都睡了?”
“睡了,要不你就在家歇着吧,别跟我去耕田了,也省的孩子们乱跑。”老汉叹息道。
“我这也不是什么大病,田里的庄稼耽误不得。”妇人轻声道。
“好吧。”老汉无奈同意。说罢熄了灯,忙碌一天的夫妻俩躺下歇息。
夜空中挂满了星星,几只萤火虫伴着蛐蛐的叫声上下飞舞。

第二日,老汉夫妻俩像往常一样早起耕田,刚走到田间,老汉妻子一个踉跄便是倒地不起。“老伴、老伴,”典老汉急忙丢掉自己的耕具,背起自己的妻子便往家里跑。
“典大,去把王婆请来。”老汉背着妻子回到家就对着在院子里玩耍的两个孩子说。典大听后,快速地跑了出去,典二一愣也跟着跑了出去。没过多久,俩人便引着一个老妇人回来。
在屋里坐立不安的典老汉见到王婆来了便上前拉着她的手,说:“王婆,你赶快看看我老伴这是怎么了?”。王婆上前摸了摸老汉妻子的手腕,回头对着典老汉摇摇头“你老伴的病拖得太久了,我看不了。”
“你不是会请大神吗?你赶快把大神都请来,让他们帮忙治病。”老汉着急道。
“唉,各路神仙今天都不在家,你还是赶紧带着老伴去郡城找一个好的郎中,或许能够治好。”王婆叹了口气说。
“那好,那好。”老汉闻言心中一喜。对王婆感谢一通便送王婆离开了。
“你们待在家里,别乱跑。”老汉吩咐一声离开了家。
“哥哥,母亲会好起来的吧。”典老二在床边哭啼道。
“会的,放心吧。”

“咚咚咚”典老汉来到崔老爷家门前敲起了大门。“吱”一个青年门童打开了门,“典叔,有事吗?”询问道。“大胖,你去禀告一下崔老爷,就说我有事拜会他。”典老汉回道。“那典叔您稍等下。”说完,关上了门。
“典叔,您进来吧。”一会儿,门童大胖又打开了门对着早已等不及的典老汉说道。“好的。”老汉匆匆而入。

“典老汉,你来找我可是为我贺寿?”崔家厅堂中崔老爷坐在椅子上眯着眼。
“嘿嘿,恭祝崔老爷寿比天齐。”老汉笑着说。
“说吧,什么事?”崔老爷摆摆手道。
“那个,我想找崔老爷借一些银子。”老汉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你怎么还呢?不如你把你的地卖给我,不就有了银两了。”崔老爷捋着自己的胡子说。
“这……”老汉犹豫不决。
“不愿意的话,就算了。”崔老爷拂袖离去。
“买、卖。”见状,典老汉只能答应。
崔家门口,典老汉拿着卖地换来的银两,不停地回望着,最终却还是咬牙离去。
回到家后,典老汉借了一辆简易马车拉着自己的老伴赶往郡城,并把两个孩子托付给自己的妹妹照顾。
晚上,兄弟俩人都不想借宿在姑妈家中,吃了些食物后就睡觉了。
躺下没多久,“呜呜……”老二便是痛哭起来。
“别哭了。”老大不耐烦说。
“哥哥,我头痛。”弟弟哭个不停。
“睡觉吧,睡一觉就好了。”哥哥不为所动,然后蒙头大睡。
第二天,典老汉的妹夫匆匆赶来抱着自己的小侄子前往王婆家,典大一个人蹲在院子角落里,沉默不语。
“这孩子突感头疾,现在抱来已经是晚了,抱回去吧。”王婆悲叹一声。

“我想当一个大将军,这样会有肉吃。”这些年,典大总是会想起小的时候,弟弟跟在他的身后,一起玩耍。因为曾经年纪还小,所以他不知道有些事情会是怎样的后果。他会在黑夜中,想起以前的点点滴滴,然后一个人流眼泪。那晚过后,当他的父母从郡城回来后,本来病情有所好转的母亲闻此噩耗,一时难以接受,终日精神恍惚;父亲也瞬间苍老。从那之后,典大心中满是自责。
他不再跟村里的小伙伴一起玩闹。看到熟悉的人,他也不主动上前打招呼,整天孤零零的一个人,来到小河边,躺在岸边的草地上发呆。几年来,他找不到任何关于弟弟的记号,仿佛曾经从不存在一样。只是在雷雨天的晚上,他看着父亲安慰发了疯的母亲,才似乎明确真实地少了一个人。
典老汉最后还是没有足够的银两赎回自己的土地,也许崔老爷并不打算再卖回去。于是,他只好像很多人一样,租种崔老爷的土地,一年所剩远远不够,就在闲暇时帮村里的泥瓦匠做工以赚些日常用度。
典大整日在家中无所事事。某一天,做工归来的典老汉丢给自己的孩子一把斧头,把他赶到山上砍柴去了。
“如果有可能,我也去当个将军。这样应该会有足够的力量来砍柴。”第一天砍柴的典大抱怨道。典大隔一天去一次,空的时间把砍来的柴背到远处的集市上卖。刚开始,他还有心情看看山上的花鸟蝴蝶,后来渐渐无聊。直到有一天,在一株大树下休息的典大,在迷糊之中,看到一个身影缓缓向他走来。

一阵清凉带着一阵花香。一个衣着朴素的女子站在典大的面前。
“你是谁?”典大询问道。
“我叫小桥,是隔壁村庄的,来山上采些菊花。”女子一脸娇羞。
“呵呵,我叫典大,来这里砍柴。”典大看了一眼女子,赶紧低下头。
“我看到了。”女子捂嘴笑道。
“嘿嘿。”
这天典大很是轻松,二人在一起聊了很久,直到日落时分,才不舍分别。回家的路上,典大心中竟是有着些许的激动,难以抑制地奔跑起来。晚上睡觉之时也是辗转反侧,几次在梦中笑醒。
“你家里就剩你一个人了?”典大放下自己的斧头,整理了衣服下来到在树下等待的女子面前。
“以前,我是跟我奶奶一起生活的,不过现在就剩我一个人了。”女子嘤嘤哭泣。
“别哭了,以后我陪着你。”典大看到女孩哭了,忙拍着胸脯说。
“真的吗?”女子闻言,停止了哭声问道。
“真的。”典大憨笑。
每次典大来砍柴时,女子都会出现在那棵树下,在休息的时刻,典大会对女子讲自己小时候的事。有一天,典大对着女子讲起了自己的弟弟,女子听完后侧身将典大抱住,典大在女子的怀中默默流泪。
那天典大嗅着女子身上的芳香,心扑通扑通地跳着。
“以后,我们要经常在这里相见。”典大傻傻地说道。

这几日,典老汉在家里每每看着儿子砍柴回来,都是喜笑颜开的,和之前的一段时间完全不一样,渐渐地起了疑心。若不是回来之时满背篓的枯柴,典老汉就要询问自己的孩子究竟去了哪里?
“母亲,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饭后,典大站立在母亲的床边。她的母亲看着他,也不说话,只是笑着。
“咳咳”老汉走进来,“跟你母亲说什么啊?”
“没什么,我先去睡了。”典大面色一红,离开了父母的房间。
“奇怪。”老汉嘀咕一声。
隔了一日,典大像往常一样,背着背篓拿着斧头去砍柴,老汉悄悄跟了上去。随着典大来到他往日砍柴的地方,典老汉趴在山头上,看着典大在挥舞着斧头。“难道是我想多了?”日渐中午,老汉看儿子没有什么奇怪的举动,便要离开。
“典大,你下来休息会。”
“好。”典大放下自己的斧头来到一棵树下。典老汉看见自己的儿子坐在树下,一个人在那傻笑,自言自语。见状,典老汉心中一惊,赶忙跑回村中。
“你说你家典大一个人在树下傻笑?”王婆颤颤巍巍道。
“对”典老汉肯定道,“我亲眼所见。”
“以前隔壁村有个女孩,一直跟着自己的奶奶住。后来上山采菊时不慎从坡上滚落,头部碰到尖石而亡。她奶奶无力将她背下山,就把她埋在了树下。”王婆说起曾经的一件往事。
“那,我的孩子是不是?”典老汉心中一惊。
“莫急,等我晚上去你家,看一看再说。”王婆若有所思。

“父亲,我回来了。咦,王婆也在?”到了晚上,典大背着柴快乐而归。
“典大今天打了不少柴啊。”王婆看着典大的眼睛。
“这几日,想是熟练了,感觉有力许多”典大眼神清澈无光。
“那就多砍些回来。”王婆说完蹒跚而走。
“王婆慢走。”典老汉追着走了出来。
“怎么样?”典老汉焦急问道。
“唉,听你所说你家典大是正午一个人傻笑,想必不是鬼魂作怪。我观他眼神清澈却无光,只怕是?”王婆长叹一声。
“只怕什么?”典老汉赶忙寻问。
“就像你妻子一样,典大的情况会好很多,那些多半是他幻想出来的。你要好好劝导,让他早日摆脱出来。”王婆说完,蹒跚离去。
老汉闻言,心中一痛,在门前驻足许久。看着院子里忙来忙去的儿子,老泪横流。
很多年前,典大跟典二从河中抓鱼归来,途经桑树下,一个老者在那乘凉。
“爷爷,你家小胖今天怎么没去河中玩耍。”俩孩子提着鱼问。
“他啊,在家睡懒觉呢。”老者气愤道。
“今天太无聊了,鱼儿好笨。”典二嘟囔着。
“要不我给你们讲个故事?”老者歪头一笑。
“好啊。”兄弟俩蹲在老者身边。
“以前隔壁村有个小女孩,有天她上山采菊……”

晚上,典老汉看着埋头扒饭的典大,长叹一声,放下自己的碗筷,“你这几日砍柴是不是遇到了谁?”。典大闻言,抬头看着自己的父亲,眼中满是震惊。
“是的,我遇到了一个女子,我喜欢她。父亲,我想……”典大一脸沉醉。
“不可以。”典老汉一拍桌子,碗筷啪嗒而落。
“为什么?”典大满是不解。
“因为她根本不是人,那都是你迷怔想出来的。”典老汉看着孩子,心中作痛。
“不可能。”典大闻言一惊,筷子从手中滑落。
“孩子,我看见过,根本就没有你所说的那个人,一切都是你的幻想。”典老汉痛哭道。
“不是的,不是的。”典大吼着,夺门而去。
“孩子。”典老汉大声呼喊。

“轰隆隆”雷声骤起,不一会便下起了大雨。典大奔跑在雨中,伤心喊叫,最后倒在一处房屋前面。一个老妇人从里面而出,将典大拖了进去。“滴答”崔老爷吃着宵夜,看见厅堂屋顶一滴雨滴落下,“明天天晴得找人来修下房顶。”暗自心想。
第二日,雨过天晴。一束阳光透过窗纸的小洞,照在典大的眼睛上。“嗯”典大醒来,用手挡住阳光,适应了一会,“王婆”悄声呼喊。“你醒了,来,把粥吃了。”王婆端着一碗粥来到他的面前。典大接过,仰头喝完,将空碗递还给王婆,苦笑说“王婆,我……”“孩子,世间物本就真真假假。你彻夜未归,还是赶快回家吧,别让你父母等急。”王婆接过碗,转身离开。典大听后,眼含泪水,起身离开。
走到路口,典大停下脚步望了眼家的方向,扭头去了自己砍柴的山头。“快一点,崔老爷叫我们去给他修下房顶。”典老汉跟着一个泥瓦匠匆忙走过。
“小桥,小桥”来到大树下,典大尝试着大声呼喊。
“你来了。”一个女子从树后走出来。
典大看到后,惊喜万分,上前一把抱住她,嗅着女子身上的芳香。
“典大,你在这里做什么?”一声疑问传来。一个衣着华丽的青年从他身后的山头走下来。
“崔少爷?”典大同样疑问,怀中的女子却是躲在了典大的身后。
“哼,原来你是跑到这里来了,快跟我回去。”崔少爷上前拉着女子的手。
“不要。”女子轻轻躲过,低头拉着典大的衣衫。
“你干吗?”典大站在两人之间,怒斥崔少爷。
“干吗?他是我买回来的,我自然要带走。你最好让开。”崔少爷面色不悦。
“休想。”典大冷喝,一把抓住小桥的手臂。
崔少爷闻言心中一怒,也上前抓住小桥的手臂。两人相互争夺。小桥手臂生疼,一脸苦楚,用力一甩,挣脱二人,谁料站立不稳,后仰栽倒在地。“啊”一声惨叫,小桥后脑砸中一块坚硬的石头,口吐鲜血。
太阳躲进云层之中,天忽然间暗了起来。“小桥、小桥”典大跪在地上,抱起地上的人,泪如雨下。崔少爷见状,满脸厌烦,掩鼻而走。
崔家。
“典老汉,我下去喝口水。”泥瓦匠说着爬下了木架。
“啊,哦。”典老汉心不在焉回道,胡乱地涂着房顶。

“开门。”崔少爷站在自家门前拍着房门大喊,一脸怒气。
“哎呦,少爷您今回来这么早。”大胖打开门谄媚道。
“哼”崔少爷上前踹了他一脚,“下次开快点”
崔少爷进了门后,是气冲冲快速往厅堂走,一不留神,“哎呀”被一跟木条绊倒在地,怒骂着爬起来,回身用力踢了一下木条,骂咧咧离开。刚走没多久,身后“噼里啪啦”一阵响声,一堆木架倒散开来。“典老汉”喝水回来的泥瓦匠呆立原地。大胖见状,赶忙退了下去。
“就说典老汉不慎跌下木架。”厅堂中崔老爷递给泥瓦匠一包银子,阴沉道。
“是,是。”泥瓦匠接过银子,直点头。
村外山沟,典大将一具尸体埋在一棵大树下。
失魂落魄的典大回到家,却见许多人围在自己家门口。典大见状加快脚步从人群中挤了进去。
“典大啊,你父亲他不慎从木架上跌落下来,结果,结果就……”泥瓦匠抱着典大痛哭。
“什么?”典大上前慢慢掀起地上的白布,蹲坐在地,“父亲、父亲”埋头痛哭。
“我的孩子呢?我的孩子呢?”旁边一个妇人拉着一个个围观的人问道。
夜晚,典大一个人靠在床边,沉默不语。突然听见院中有着动静,艰难地爬起来,来到门边。月光下,典大的母亲站在井边,回头对着他笑了一下,一头栽落。“不、不”典大声音嘶哑,靠着门的身体慢慢滑落,眼神无助。
过了会,一个人头悄悄地出现在典大家门边,不断朝里望着,那人又看看左右来到典大的身边,“今天崔少爷回来,不知为何很是生气,因为被木条绊倒就踢倒了你父亲做工的木架,你不幸父亲被瓦片砸中。”来人一口气说完,慌忙离去。
“哈哈、哈哈、哈哈……”典大听后,放声大笑,双目通红。

第二日,崔少爷闲着无聊上街玩乐,正走在路上,人群中一个身影跳出来,抽出一把短刀,对着他一通乱刺。“你、你……”崔少爷指着来人缓缓倒地。“啊”路人见此,四散而逃。一些人大声喊叫:“是典大,典大发狂了,典大杀了崔少爷。”
“嘿嘿”典大坐在崔少爷的身边低头傻笑。旁边的村民惊恐地望着他,无人敢上前。
“蹬蹬蹬”过了不久,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我儿”崔老爷来到此处,看到自己儿子的尸体,睁眼欲裂,“畜生,我要杀了你。”恶狠狠地盯着典大。
随后上前踹倒典大,一刀砍在典大的腿上,又是一脚踩在典大的肚子上。“呵呵”典大吐着血对着崔老爷傻笑,仿佛感受不到痛苦。“啊”崔老爷更是气愤,丢掉刀,对着典大拳打脚踢。怒火攻心时,站立不稳,倒在地上。典大连忙往旁边一滚,拿起刀翻身就是一刀,正中崔老爷后心,崔老爷趴在地上,扭动几下,一命呜呼。
“呜呜”典大躺在地上大哭。“咔嚓”一道闪电划过,暴雨落下。典大爬起来,看着周围的人。“跑啊,典大发狂了。”瞬间,围观的人慌乱而逃。典大冷笑一声,一瘸一拐地离开。
“唉”拐角处,一个老妇人拄杖离开。

天亮了,雨渐渐变小,古庙中。
“你叫什么名字?”女孩问眼前的人。
“我叫典狂。”伤者眼前浮现起村民们害怕的场景。

后来,过了许久。小山村的一个老妇人对着别人说“要是没有小时候的事,后面的事就不会发生,也许一切都是我的错。”
再后来有歌谣传出:
祸患将,
典儿狂,
杀财主,如杀羊。
护住自家小儿郎,
莫叫阎王把命抢。




五月吧第24届群杀《乱世长歌》第三轮参评贴(共搜集有15帖,此为第33帖)

(作者:风流;提交人:苏词;提交时间:2017/4/25 0:59:54)

[24-03-17]第三轮东区:狼王(贴杀曾纪泽,挖2)

以下是引用[歌]曹怀素在2017-4-24 21:29:43的发言:
  序曲:维克特和他的王国
  维克特的生命里尽是断壁残垣,但满天星辰下,狼王不独行!
  维克特已经四岁了,从母亲手里接过王权已经有两年的时间。
  他是一个精力充沛的王,身体强壮,善于计谋,而且性格非常的耿直。
  这点,他像极了死去的母亲。
  他和他的家族定居在贝加尔湖西畔,由四个成员组成,这里水草丰美,而且很少有人类出没。
  “人类是魔鬼,是除了战争以外这个世界上第二邪恶的东西!”维克特的哥哥安德烈一直这样认为。
  尽管被维克特多次训斥过,安德烈还是经常神不知鬼不觉的潜进牧民的围栏,然后把羊一只一只的咬死。
  当牧民手持钢叉冲出来时,安德烈早已消失在夜色中。
  “Суга!Матьвашу!”牧民的怒吼让安德烈很有成就感,只是可怜了那些看守羊圈的狗,每次都被打的半死。
  “羊肉有股膻味,不好吃!”
  安德烈经常把这句话挂在口中,其他他并没有什么多余的时间去吃羊肉,他只是单纯在享受杀死猎物的快感。
  维克多很头疼自己的这个哥哥,在这个食能果腹的好时节,实在没必要去跟牧民结这个梁子。
  不过他也知道,母亲的死对安德烈打击很大。
  虽然从来没侵犯过人类,但母亲还是在一次围猎中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被一个贵族虐杀而死。
  母亲死的时候很凄惨,围着她的,有十几支长枪和几十只猎狗。
  母亲被咬的遍体鳞伤,长枪一只只轮流的刺向她的身体,她一遍遍的挣扎着站起来,又倒下,身体抽搐着,望着她的孩子们远去的方向,至死也没有闭上眼睛。
  安德烈想冲出去救母亲,被维克多拦住了,因为他们身后还有嗷嗷待哺的小妹妹薇拉。
  当夜,维克特悄无声息的尾随狩猎的队伍回城,亲口咬死了那个胖胖的贵族。
  城里乱作一团,维克特却全身而退。
  那都是两年前的事了。
  而薇拉已经记不清母亲的样子了,她是靠维克多和安德烈从牧民那里偷来的羊奶喂大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喝羊奶的关系,明明体格挺强壮,薇拉却还是一副弱不经风的样子,每次狩猎鹿群也不积极,有几次明明都拉好了网,却被薇拉放跑了,被安德烈一顿乱骂。
  “你是不是羊奶喝傻了?”极度恼怒的时候安德烈会这样骂到。
  薇拉像个犯错的孩子一样缩在那里,安德烈本来瞪大的布满血色的眼顿时没有了愤怒,妹妹也是可怜。
  “薇拉没做错什么,现在的鹿太少了。”李唯唯诺诺的插嘴到。
  “外人不要插嘴,你这个灰皮狗!”安德烈怒斥到!
  哦,对了!,我差点忘记了,这个家族还有一个成员,作为家族中唯一一个养子,李有一部分蒙古灰狼的血统,因为没有纯白的毛色,他经常被安德烈嘲弄。
  但他的捕猎水平也的确是差,如果说薇拉是家族中的累赘,那李就是家族中的寄生虫了。
  “好了,不要吵了。”维克特顿了顿嗓子。
  大家耷拉下尾巴,围着维克特坐好。
  “今年的寒冬来的早,鹿群怕是要提早南迁,我们准备去珍珠湖过冬!”
  “珍珠湖?”薇拉高兴的摇起了尾巴,她对没见过东西总是很兴奋。
  珍珠湖是西伯利亚狼的圣湖,数千年来,狼群都是去那里过冬,维克多和安德烈小时候和母亲去过一次,后来连年战乱,迁徙的路上危险太多,在薇拉出生后维克特一家就不再去了。
  “我宁愿去牧民那里抢东西吃!”安德烈站立起来,吠叫到。
  维克特冷冷的看了安德烈一眼,安德烈感觉后背一冷,乖乖的蹲坐了下来。
  “伊万家族,贝利亚家族,叶戈尔家族,他们都是怎么被牧民们一一屠杀的你好像忘记了!”维克特轻哼一声,“西伯利亚牧民,哪个人手里没有沾染过狼血?我们躲还来不及,你还要往上凑,是不是作死?”
  见安德烈不敢回话,维克特继续说道:“你自己做什么我管不了,可是这个家族要延续下去,跟人类作对是行不通的。”
  “今天就动身去珍珠湖,还有异议吗?”维克特环视了一下,无狼敢答话。
  “就这么定了!”
  副歌:露珠儿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一顿酒解决不了的事,如果有,那就两顿。
  月光下,四只狼在戈壁上快速的穿行着!
  性格暴躁的安德烈被安排压阵,薇拉和李居中,维克特领路。
  按照维克特的计划,他们必须赶在日出之前赶到下一个水源地,这一路,大家的体重都有所下降,小妹妹薇拉还得了重病,在战斗力锐减的现实下,狼群必须要避开白天出现的人类商队。
  “等等!”李突然吠叫起来,他虽然身体瘦小,嗅觉确实当中最强的,“附近有人的气息。”
  气氛一时紧张起来,维克特也发现,不远处,月下有个淡淡的人形躺倒在地方。
  “你们三个这里等一等,我先过去。”维克特下令。
  他轻轻的潜过去,尽量不发出一丝声音。
  是一个年轻人。
  从体味上闻起看,是个身份低下的干活人,除了汗味还有些伤口裂开的血水味。
  从体型来看,瘦弱但是隐约的感觉有肌肉和力量。
  他似乎是累倒了,有微弱的鼻息。
  如果他醒过来看到我们,可不是一件好事。
  维克特伸出他的爪子,拍了下年轻人的脸,准备确认下情况就下口。
  年轻人猛的醒了过来。
  反应速度很快,他的手里已经紧紧的攥着一把匕首。
  “呜!”维克特亮出了他的獠牙,猛的一扑。
  年轻人,迎面毫无犹豫的就是一刺!
  年轻人的手臂被咬伤,而维克特被划开了左肩。
  另外三只狼快速的跑过来,围住年轻人。
  薇拉和李拼命的吠叫着,安德烈已经做准备冲上去。
  年轻人的眼神中却没有一丝的恐惧,而是满满的愤恨。
  “先不要动!”维克特命令到。
  维克特知道,人类中这种被遗弃的难民,濒死前的力量是很可怕的,即使杀的了他,大家也要受点伤。
  “我倒是要看看,你有多少血能流!”维克特冷笑到。
  狼群一下子安静下来。
  每当年轻人挥动起匕首,狼群便让开一条路,但仍紧紧的跟随着。
  年轻人一旦尝试坐下来休息,狼群迅速的又围起来,伺机发动进攻。
  这是一场没有休息的对峙,而在这种有关耐力的对峙中人类没有任何胜算。
  年轻人撕开衣服包扎好伤口,血却仍没完全止住。
  他的身上,冷汗已经流淌了一背。
  “这场战斗会在黎明到来前结束。”维克特已经预想到了结果。
  但命运不是预想能够把握的。
  嘭!
  倒下了。
  重重倒在地上的不是年轻人,而是小妹妹薇拉。
  是的,在那次吃了腐肉之后,其他狼都很正常,可喝羊奶长大的薇拉却一直高烧不退。
  她的体力支撑到了极限,她之前不怎么患病的,这个意外出的很蹊跷。
  维克特盯着年轻人,呼唤其他狼去查看情况。
  安德烈和李急忙凑到薇拉身边,呜呜的叫着,安德烈拼命的用头顶着薇拉,尝试支撑薇拉站起来。
  但薇拉这次怕是真的不行了,呼吸越来越微弱。
  维克特眼神盯着年轻人的一举一动,心却盯着薇拉。
  这很危险!
  年轻人突然手伸进怀里,掏着什么。
  该死!维克特居然没做出反应,万一是什么危险的东西大家怕是要吃亏。
  年轻人掏出来一个葫芦,打开盖子,突然咕咚咕咚自己喝了一口,喷在伤口上。
  然后,他把葫芦递向维克特!
  什么意思?
  维克特轻轻嗅了下,一股辛辣味。
  意思是这东西可以疗伤治病吗?
  维克特看了下倒下的小妹妹,硬着眉头舔了一口。
  一股辣味直冲脑门,呛的眼泪也流了出来。
  还好没人注意到他的窘态。
  维克特整理了下情绪,感觉这东西确实不错,虽然辣,却一下次驱走了身上的寒气。
  年轻人示意维克特拿走,维克特小心翼翼的叼过葫芦。
  一口一口的把葫芦中的液体灌到薇拉的嘴里。
  咳!
  薇拉咳嗽一声,身体竟然慢慢变暖了,缓缓的睁开了眼镜。
  妹妹居然好了,被一个人类救好了。
  这真是件稀奇事,大家兴奋的叫起来。
  但回过神来,狼群发现,在救治薇拉的时候,那个年轻人却不知在什么时候溜走了。
  “人类真是狡猾!”安德烈恨恨的,“不能就这么算了,他跑不远。”
  孤月已藏入云层,地平线上闪出一丝亮光。
  “太阳快出来了!”维克特摇了摇头,“这点伤不碍事,我们还是赶紧找个庇护所休息一下。”
  “算了吧,毕竟他救了我。如果再见到,我还要谢谢他。”薇拉身体好点后,圣母心又开始爆棚。
  “会再见到吗?再见到的话,我们怎么称呼他?”李问到。
  维克特看了下葫芦上的露水,打趣到:“叫露珠儿吧。”
  主歌:一酒之谊
  人类中,谁会因为喝了别人一顿酒而真去为别人赴汤蹈火?
  但薇拉会,因为这酒救了她的命。
  我们的露珠,不,庆律怀堇,按人类的叫法,他应该是这个名字。
  他是一个奴隶兵,但也是北苍王国新一代最出色的奴隶兵。
  他打破了奴隶出身只能当步兵的军律,多次出色的完成侦察任务后,他被提为十夫长。
  庆律怀堇没有见过父母的样子,在很小的时候,吃不上饭的父母亲就把他卖给了一家牧民做奴隶,用他的自由换了三张馕饼。
  是征兵把他从解救了出来,当兵虽然苦,虽然可能会死,但是没有人再肆无忌惮的侮辱他,殴打他,也能吃饱饭。
  部队是就他的一切,军令就是他活着的意义。
  庆律怀堇每次都会出色的完成他的任务,但这次他失败了,还差点死在戈壁上。
  撤退的过程中被狼盯上,刚刚摆脱,又被唐军的数个游骑兵堵在一个矮丘上。
  “露珠有危险!”薇拉冲维克特吠叫到。
  无巧不成书,这发生一切被维克特家族看在了眼里。
  和人类开战是最坏的选择,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去做的。
  “这是他们人类之间的事,而且天快亮了。”维克特冷冷的说。
  “露珠救过我。”薇拉继续吠叫着,完全不顾维克特的权威。
  维克特拿这个妹妹一点办法也没有。
  “你们什么意见?”维克特询问到。
  “我觉得杀几个人也无所谓。”安德烈跃跃欲试。
  “我,我觉得薇拉说的也有道理。”李附和到。
  维克特盯着他们看了看,叹了口气:“那我来制定计划吧!”
  庆律怀堇潜伏在矮丘上的大石块后面,祈祷着太阳不要升起来。
  如果被抓住,就自杀吧,反正再也不能去做奴隶。
  远处,突然传来了战马的惊叫声。
  潜伏到有效距离后,维克特一骑当先,剑一般的冲向唐军骑兵的军官。
  还没来得及反应,军官就被咬断了喉咙,从马上摔了下来。
  其他三只狼也迅速的围了上来。
  血红色的眼睛吓坏了骑兵的军马,马惊跳起来。
  安德烈咬住一个骑兵的马腿,马吃痛踢了过去,他却灵活的钻到马肚子下面,又是一口。
  薇拉和李也不甘示弱的跟着阵型不断的补位,军马们乱作一团。
  缓过神来的骑兵们纷纷扬起手中的长矛往下扎去,但被狼群一一避开。
  月下是狼的世界。
  骑兵们拿狼一点办法也没有,又一两匹马被咬伤了。
  看到露珠悄悄的跑远,维克特一声呼号,狼群们迅速撤开,消失在月色中。
  游骑兵们留下了一个军官和三匹军马的尸体。
  四匹狼开心的在夜色中奔跑着,他们似乎已经闻到了珍珠湖清冽的草香。
  终章:珍珠湖之战
  为了保护孩子,就算是一只濒死的老山羊也会拼死抵抗,更何况是狼。
  因为孩子是血脉的延续,是家族的未来。
  背对着北风,看着无法接近的珍珠湖,维克特感觉这个冬天好冷。
  维克特小时候跟母亲来珍珠湖的时候,这里还是大唐的领土,唐军虽然布设有营地,但仍有部分湖区可以给狼休养和捕猎。
  可珍珠湖现在的控制者是北苍。
  这个游牧民族不但一次次的冲击着长城,抢掠和焚毁边镇的民居,还会猎取一切他们能看的到的活物。
  要么拿来驯养,要么杀掉来吃。
  在军队的庇护下,珍珠湖上满布着北苍牧民和羊群。
  现在的珍珠湖只有羊粪的臭味。
  羊群把草啃的一干二净,鹿群也被猎人们猎杀一空。
  现在直接撤退回去是件危险的事。
  因为薇拉发现她怀了宝宝。
  她和李的恋爱关系也不得不被暴露出来。
  薇拉并不那么喜欢李,可善良的她知道这是唯一一个让李真正融入家族的机会。
  安德烈先是狠狠的又把这个“灰皮狗”又骂了一顿,也只能无可奈何的接受了。
  如果早点知道,维克特是断然不会做出来珍珠湖这个决定的。
  “怎么办,我们还能折返回去吗?”维克特盯着薇拉。
  “没关系的,我身体扛得住。”薇拉勉强点点头。
  “把他们赶走,反正跟人类打,我们也不是第一次了!”安德烈虽然粗鲁,但还是心疼妹妹。
  维克特又看了一眼李。
  “我去弄点吃的来我们在说吧。”李回应到。
  这个胆小的“灰皮狗”竟然也胆大起来,径直走向牧民的羊圈。
  安德烈看了维克特一眼,在得到许可后,也跟着去了。
  维克特真想狠狠的骂薇拉一顿。
  他的心很累,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族,可家人却一而再再而三的给他惹麻烦。
  这个危机如果过不去,整个家族都会客死异乡。
  可想到薇拉肚子里的孩子,我们的大叔维克特又心软了下来。
  “等等我跟他们说,我们挨过这个最冷的一月,再回家。”维克特说。
  狼群为了生存不得不开战。
  薇拉战斗力有所下降,但四只狼的配合却越来越熟练。
  在军队滴水不露的守护下,维克特一家仍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把羊拖走。
  如果不是安德烈咬死了将军的汗血马,按计划大家熬过这个月就回去了。
  将军暴怒了,对狼的悬赏从每只三十两白银飙升到每只一百两黄金,军卒杀一只狼官升一级。
  牧民们也参与了围剿,没白没夜的找,憧憬着能一夜暴富。
  所有的隐蔽点都被布设了陷阱,如果不是维克特敏锐的直觉,大家早就没命了。
  可要选择原路返回也难,所有的水源点都人看的紧紧的。
  维克特决定从北部沙漠穿行回去,只要不要哨兵发现,进了沙漠,就是骑兵也追不上他们了。
  月夜中,维克特借着云雾的遮挡,悄悄的绕到哨塔下。
  火把也没点燃,哨塔里鼾声此起彼伏
  维克特极轻的叫了一声。
  狼群静静的靠了过来。
  这夜晚安静的有点过分了。
  突然,维克特发现黑夜中有了一丝火光,他心下一惊,正要下令撤退的瞬间,十几束火光划破了夜空。
  火箭燃烧着射向狼群,早就埋伏好的骑兵挥舞着火把和长枪冲了出来。
  薇拉吓坏了,竟忘记了逃跑。
  “嘭!”挡在她前面的安德烈中了两箭,一支箭刺入他的后背,一支箭刺入他的左眼。
  “快跑!”安德烈恶狠狠的命令到!
  “可是!”薇拉眼中含泪。
  “快跑吧,为了我们的孩子。放心,我会把安德烈救出来的。”李认真的许诺到。
  薇拉忍着泪,转身跑开。
  “灰皮狗!”安德烈忍着痛笑了笑,“你可不用你来救。”
  “我只是想给老婆争取掉逃跑时间罢了,才不会管你。”李也笑了笑,“不要拖累我。”
  说完,他径直的迎面冲向骑兵。
  安德烈一愣,也紧跟着冲了上去。
  长枪纷纷刺了下来,两只狼巧妙的避开。
  “嘭!”一匹军马被咬到了后腿,惊恐的把骑兵被摔到了地上。
  李杀红了眼,一口咬上了军卒的喉咙。
  军卒挣扎了下,不动了,而五六只长矛,也刺进了李的身体。
  看着慢慢跑远的薇拉的背影,李露出了一丝微笑。
  “虽然我之前活得懦弱,但我一直想做一个变不可能为可能的男人,没想到今天我做到了。”李的思绪慢慢变弱,抽搐了几下,不动了。
  安德烈一口咬住一把长矛,突然爆发出一股力量,竟硬生生把那个士兵从马上拖了下来。
  安德烈亮出獠牙,就要咬上去。
  “噗!”一个长锐器划过他的喉咙。
  安德烈的头颅在石子上滚了几下,看清了。
  月下,一个青年锦衣玉袍,举着一只长柄钩镰枪,他是露珠。
  露珠,不,庆律怀堇纵身翻下马,准备收李和安德烈的尸体。
  维克特亮着獠牙,站在了两具尸体前面。
  骑兵们纷纷围了上去。
  真是讽刺呢,这次居然是维克特被围住了。
  不知道为什么,庆律怀堇不由自主了拿出了葫芦,喝了一口。
  继而,他递给了维克特。
  之前的事,也要有个了解吧。
  维克特冷笑了一下,猛地咬向那只伸来的手。
  长枪快速的刺了下来!
  狼王挣扎着,竟带着枪伤继续挪动着,目露凶光,一小步一小步的挪向庆律怀堇。
  庆律怀堇感到一股寒气笼罩着自己。
  长枪抽出来,又一次一次刺向维克特。
  维克特被长枪插成了筛子,摔倒在地上,却始终没有闭眼,一直死死的盯着妹妹远去的方向。
  部下们示意还有一只狼逃走了,正要准备追捕,庆律怀堇却沉重的低下头,挥了下手,示意收队。
  部下们愣了,庆律怀堇无力的又挥了手,拿出早准备好的尸袋。
  冬风已经吹过来了,薇拉迎着风,踏着冰冷的沙子,独自踏上回家的路。
  这时的贝加尔湖,已经结冰了吧,还能有吃的吗?
  或许在回家的路上,自己会体力不支死掉吧。
  但薇拉知道自己绝不会死,因为她肚子里有这个家族的血脉——新一代的狼王,在生下他之前,自己绝不能死掉!
  就算生命里只有断壁残垣,但满天星辰下,狼王绝不独行!
  




注:
  俄语名字代表的内涵
  
  维克特,胜利者。
  安德烈,勇敢的。
  薇 拉,信念。




五月吧第24届群杀《乱世长歌》第三轮参评贴(共搜集有15帖,此为第34帖)

(作者:风流;提交人:苏词;提交时间:2017/4/25 1:00:44)

[24-03-01]第三轮西南区:相识不必再相逢(贴杀萧靖,挂宝显影水,挖3)

以下是引用[歌]王希之在2017-4-24 20:47:02的发言:
  相识不必再相逢
  
  (一)如你所见,我是一堆死人骨头
  
  凄厉的山风悠忽忽地吹着,氤氲山云被带出凌厉的形态,山势地形的因素加上常年裹着这般的云雾之气,山缝间只有正午时候的片刻方能照进些许阳光。一天的大部分光景,山那边分明是艳阳高照的大好天气,山缝缝里却仍阴沉沉似要下雨,故尔此地被名为一线天。十年前一线天之战,大唐一举击溃周朝大军,自此定鼎天下大势。此一役死伤无数,无数辩不明身份的破碎尸骨就堆积在一线天的谷底,十年来此处人迹罕至,被百姓视为不详之地。
  
  萧琰踩着烂木叶颇为艰难地在山路上走着,不时抬头看看天气。“忒也奇怪,不过半个时辰的路程,偏偏这里就要下雨了。”原先去往宁城走官道要绕上两天方能进得了城,若是从这山缝缝间插过去一天便足矣,为了节省这一日的脚程,萧琰不顾乡人的劝说进了这一线天。作为大唐晋王萧乾山心爱的女儿,她一点顾及形象的自觉都没用,一身布衣,头发乱糟糟地包裹起来,一路风餐露宿,就是为了去大周看看姑姑口中所说的天下剑客云集之地——浩然峰。
  
  走着走着,萧琰便心下后悔,抄小路怕是要吃大亏了。别说眼下天快下雨,没有遮风避雨的地方,便是这路,也愈发奇怪。按说沿着两山之间的缝隙走下去到了头便是入城的官道,怎的这路越走越弯,快步走了一天也没能走到头,沿路往回走却早已失了方向找不回原路。
  
  眼看着天色晚了,萧琰顿时泄了气,今天怕是撞了邪。前路难寻便也不再多做无用功,找了块稍平整的石头便一屁股坐下来夯哧夯哧啃干粮,边啃边安慰自己:“好在这天也一直不曾下雨,可见老天爷待我还没坏到顶。”
  
  “何人在此?”突来一声嘶哑飘忽的男人的声音吓了萧琰一跳,进而一喜,急忙起身收好干粮朝着声音的来处询问:“请问前方是哪路英雄啊?在下彦笑,在此许久找不到出去的路,英雄是否也是迷路在此啊?不如英雄你与我同行,也好做个伴啊!”
  
  “原来是个迷路的小娃娃。”嘶哑飘忽的声音有一次幽幽传来,萧琰抖了抖一身的鸡皮疙瘩:“正是正是。”找了一圈没找到人,不禁又急了:“英雄你在何处啊?”
  
  “你往右手边走。”萧琰依言前行。
  
  “往前,再前,多迈几步!好!够了!往下看。”
  
  此时已经入夜,山间风阴瑟瑟的,光线亦是不足,彦笑循声前行久不见人影,依言往下看时,只见黑乎乎一团,恰好此时云层翻动,透出些月光出来,照向那一团,细看之下,竟是一副死人骨头!骨头架子套着一身褴褛,空洞洞的两个眼窝子正对着许生好似在阴恻恻地瞪着她。
  
  “娘啊!鬼啊!啊……”愣是萧琰平日自诩胆大也被吓出了一身冷汗,这般诡异的景象她生平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腿柱子不受控制筛糠似得抖起来,想跑却怎么也使不上劲迈不开步子,只能扯开嗓子表达自己对母亲的思念。
  
  “聒噪!”死人骨头似乎颇为不满,现在的后生怎的都是这幅德行。萧琰嚎着嚎着便渐渐冷静了下来。这许久也不见这骨架子来害自己,怕只是个修行不深的三流鬼,不足为惧吧。
  
  “你是人是鬼?”
  
  “如你所见,我是一堆死人骨头。”
  
  “你即已经死了,为何不去投胎?”
  
  “投胎?那是什么?我应该要去投胎吗?”
  
  “你连投胎都不知道是什么么?”萧琰如释重负,这还是个极其无知的鬼,怕是连如何害人都没学会。
  
  “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得做一件事,可我忘了这件事是什么。”
  
  “那你还记得些什么?”
  
  “我只记得此间岁月漫长,很是寂寞。我的肉一时被冻住,那是真的寂冷啊。一时化开惹来虫鸟食之,那时真是热闹啊。后来我只剩下这幅骨头架子,便只有在花开的时节有虫蚁为伴。山间野花盛放了十回,都十回了啊……我都快忘记如何说话了。”
  
  “原来你已经死了十年了啊。”萧琰不觉有些黯然,十年前自己还是个稚子,从那时起,这死人骨头便孤孤单单地堆在山缝里,直至今日。
  
  “小娃娃你呢?缘何到此啊?”
  
  “我?那就说来话长了,我要去宁城,为了抄近路便走到了这里,想不到便走不出去了。”
  
  “宁城?”一股熟悉之感袭向心头,“你去宁城作甚?”
  
  “过了宁城便是大周,我要去大周见识见识举世闻名的浩然峰!”
  
  “周?”金戈,铁马,呐喊声,鼓声,断臂,残肢,染上鲜血的旗帜上古朴沉韵的字迹,赫然便是个“周”字。死人骨头一时激动,惹得一身断骨咯吱作响。“小娃娃!与我多说些外间的事情吧,尤其是十年前发生过的事情!”
  
  “十年前?你是想起来了什么吗?十年前的事情我这个年纪大多是知道不多的,不过你运气好了,我姑姑最喜欢同我讲那些陈年旧事,此处在十年前恰好就发生过一起了不得的事,左右无事,我便说与你听听,或许你便记起来生前之事。”
  
  十年前的一线天,原是大唐名不经传的一处蛮荒之地,一场战争让天下记住了这个地方。那时的大周,叶提义、荀嘉一武一文辅佐周帝,促成了大周崛起之势。大周的地图一度画到了长安城外的三百里处,极度劣势之境地下,大唐晋王逆转乾坤,唐军一举击溃周军,周将领叶提义身首异处,周谋臣荀嘉下落不明,此后形成两国对峙之势。
  
  前尘之事历历在目,死人骨头的记忆渐渐清晰。
  
  “记得这场战事的无人不赞晋王英武,想当初荀嘉、叶提义那是何等的人物。那荀嘉足智多谋,周是夏朝分裂出的最小国,历来都是被欺负的分,却在那几年间迅速崛起,此人功不可没,连我姑姑都说了,天下谋士她只服荀嘉。那叶提义也是条汉子,据说他断了双腿一臂之后仍在作战,朝长衫生擒不住他,方才砍去了他的脑袋。这般的人物最终被我大唐晋王一举击溃,十年来我再也没见过似晋王般惊才艳艳之人,当真是前有没有古人不好评判,但至今无来者啊!哈哈哈……”
  
  死人骨头心中想道:“彦笑,萧琰,哼哼,你是他的女儿自然百般夸他。”若是有眼珠子他定然忍不住要翻上几番的。
  
  
  (二)要多保重!
  
  萧琰说了一夜,死人骨头听了一夜,天色渐明时,萧琰心下彻底放下了对他的戒备,毕竟从未听说有光天之下害人的鬼。“骨头大叔,你是否是记起了什么?”
  
  “嗯。”
  
  萧琰一阵兴奋“哦?你记起了什么?莫不是想起了自己生前是何人?十年前能人辈出,却不知前辈是哪一位?”
  
  “我正是因这一线天之战而丧命的。不过我是个无名小兵,说出名来你也不会知晓。”
  
  “这般啊。”萧琰有些失望,转念一想,好歹又见到一位十年前那一役的当事人,不对,是当事鬼,也不赖啊。“那你可曾记起你要做的那件事啦?”
  
  沉默片刻,死人骨头仿似下定决心:“小娃娃,左右你也是要进周,帮我件事吧。你答应帮我,我便告诉你如何出去。”
  
  “反正出不去在这里也是等死,你说,我答应你就是!”
  
  “你上前来,先莫要怕,我怀里兜着个人头,你取出来,帮我带到大周西明叶家,交给叶文清。”
  
  “这事不难,我去浩然峰刚好顺路,必定给你办妥。”
  
  “如此甚好……”萧琰忐忑地上前拿出人头放进包袱,她仿佛觉得死人骨头黑洞洞的眼窝正慈爱地盯着自己?
  
  “正所谓天下无不散之筵席,骨头大叔,这般我就要走了。”
  
  “好。你为何迷路我不知晓,不过此间正午过后多有虫鸟迷失方向,想来要走出去,在天明之后,正午之前沿着山缝直走便可。”
  
  “哎哟啊,那你不早说,那我得赶紧走了,免得又耽搁一天。承蒙你收留一夜,多谢啦骨头大叔,这厢告辞!”
  
  “等一等!小娃娃!”明明没有喉咙,却有了如鲠在喉的感觉,他心下自嘲,却是真的放不下啊……
  
  “何事?”
  
  死人骨头沉吟半晌,“要多保重!”
  
  “多谢!你也保重啊!早点投胎去吧啊!大!叔……”
  
  山谷间少女清脆的呼声渐渐消去,又是死一般的沉寂。荀嘉知道,他已然失去了最后见她一面的机会。
  
  素色缎面鞋踩在枯树叶上不曾发出一丝声响,一位白衣长发的蒙面女子撑着白色纸伞缓缓踱来。山风不曾吹动她云衫一分,山中尘土不曾沾她身一毫。
  
  “为何不借她之身去见见她?”
  
  “呵呵,这是怎么了,我在此十年见不到一个鬼影,这两日却频频迎来客人。你又是谁?鬼差?”
  
  “差不多,你便这样称呼也无不可。”言罢白衣女子席地而坐,仍撑着那偌大的白色纸伞。“你可以借萧琰的身出去的,她迟早会去见她,你也便能再见她一面。”
  
  “为我一己之私折他人的寿命,万是不能的。况且那还是他的小外甥女。”
  
  “哦?是为此吗?倒也好办,原是你命里该有的相遇,也不算我多管闲事。左右我今日没别的事了,便带你去见她一面如何?”
  
  “既是无事,你与我说说话吧。”
  
  “哦?也无不可。”素手虚空一捻,多出一杯清酒,孤独十年,怕是有许多话要说。
  
  “十年前一线天之战,我军出了内鬼至惨败,提义丧命,我带着提义的首级回去,半路又被自己人劫杀,内鬼是谁你知晓吗?”
  
  白衣女子转动酒杯半晌才发现自己是蒙了面的,一个手花酒杯复归虚无,“你心中自有分晓,却又何必明知故问。”
  
  “哈哈哈哈!”荀嘉笑得畅怀,“功高盖主岂能安帝王之心,确是该死,想我运筹几十载最后还是算错了人心,那后来之事也不必再问,天下之势作何与我有何干!”
  
  “你能明了最好。”
  
  “你为何十年才来?”
  
  “啊哈,终于问到点子上了。便是为了昨日你与萧琰的相遇啊,这是你了却心愿的机会,你却放弃了,不过先下还来得及,你到底想不想再见她一面呢?”
  
  “她……嫁人了吗?”
  
  “你希望她嫁人吗?也是,你二人立场不同,十年前你同晋王势同水火,她是晋王的妹妹,她不能舍弃家族,你不愿放弃成功大业。即便是浩然峰的同门师兄妹也不可能在一起,同你纠缠了那么些年,你既已经死了,她也再没死等着的道理。或许真的已经嫁人了。”
  
  “如此……也好……”
  
  荀嘉悠悠无奈的语气惹得白衣女子阵阵厌烦,“你为何不自己去看看?”
  
  荀嘉沉吟半晌,做了决定:“不了,若是嫁了人,还是不必再扰她清净,若是未嫁人,我此等境地再见她一面也是于事无补。所幸还有萧琰这么一个外甥女伴她左右,不出现方能彻底忘了我吧……”
  
  “如此,也无不可。”
  
  阴司《魂灵志》有言:“人身死魂离化而为鬼。或有死而不离其身者,是为魅,可存人识言人语,非阴司差使不可夺其识。”
  
  “那便最后问你一遍,你可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
  
  “再无未了之事……现在便带我离开吧。”
  
  “如你所愿。”
  
  
  (三)她依旧梳着女儿时的发式
  
  三个月后,唐都。
  
  萧琰火急火燎地往大公主府内院的园子里赶去,甫一回来便听到萧茵要去西北荒原的消息,令她震惊异常,她家姑姑平日可是最讨厌出远门的,怎么一出门就跑那般远。
  
  找去小花园,便见萧茵埋首在花丛间鼓捣着。她一身青衣衬得脸色有些苍白,姣好的面容已经藏不住细细的岁月痕迹,她依旧梳着女儿时的发式,鬓边左右各一个细长的小辫搭在胸前,与她此时的年纪有些违和,细看之下长发之间已经生了些许白色。这园子里的花草一直都是她自己在打理,此番要出远门,临行之前定然会细细拾掇一番。
  
  “姑姑!姑姑!”萧琰飞快跑过去黏在萧茵身上,“听说你要出远门啦?何时出发?”
  
  萧茵力不能当,认命地被麻花似的缠住,“就等见你一面便走,今日既已见到你,明日便动身了。你还说我,你这都出去多久啦,年关一过便跑了出去,如今花都快谢完了,你才回来。”
  
  “那么多名花不种,偏你喜欢这不值钱的茶花,还当宝贝似的。”
  “浩然峰好玩吗?”
  
  “好玩!但是不及我在一线天遇见的一件事好玩。”
  
  “哦?一线天?”萧茵有些心不在焉。
  
  “对!这简直是我平生遇到的第一奇事,你简直意想不到,我在那里遇到了一副活的死人骨头!”
  
  “又胡说了!”
  
  “是真的!我在一线天里迷了路是他给我指了方向的。他还给了我一个骷髅头,叫我带给西明叶家,哪里知道那叶家老头叶文清是个瞎子,脑子也不大好,逮到骷髅头一阵乱摸,摸完了便嚎啕大哭,大喊‘将军回家了’,吓得连我饭都没敢蹭就跑出来了。”
  
  “西明叶家现下是大不如前了,叶老前辈虽然目不能视,当年却也是个耳聪心明之人,他今年也快七十了吧,年纪大了,大抵都有些魔怔。”自己这几年不也频频有过幻觉,大抵年岁大了,脑子渐渐都会不好了吧。
  
  “姑姑,你说这好端端的死人骨头怎生就会说话了呢?我回来的途中又往一线天间找了一圈,却再也没见着这个骨头大叔。”
  
  “一线天是个不详之地,那里怨气太重,偶遇些奇怪事也不无可能,好在你安然回来了,以后万不可再冒险。”
  
  “如此说来你是信了我的话了?”
  
  “我信与不信,此事也不方便再传说出去,这般怪力乱神之事言多无益,明白没有!”
  
  “就知道姑姑最好!他们都不信我!哼!我听你话,以后不再同别人说了。”
  
  “如此甚好。”
  
  “姑姑,你为何突然想到去西北啊!听说那里除了沙子和枯草什么都没有,苦得很。”
  
  “姑姑要去做一件事。”
  
  “什么事啊?”
  
  “姑姑想寻一个人。”萧茵的语气中透出些激动,连面色都显得稍红润了些。
  
  “什么人啊?”
  
  “小孩子家家问那么多做什么!”
  
  “我可不是小孩子了,如今我在江湖上也结交了许多朋友,你告诉我什么人,或许我都能帮你找到呢!”
  
  “好好好,你朋友多见识广,玩也玩够了,把你这身男装换了去找你爹去吧,你离家这些时日可把他急坏了。”
  
  “哎呀呀!坏了!把老头子给忘了,姑姑你家可有什么趁手的小玩意,带过去给我爹乐呵乐呵。”
  
  “你呀!”
  
  “哎呀还是算了,过会路边上随意买点核桃苏酥吧,我得先走了!姑姑!外面的人坏着呢!你要多保重啊!”
  
  “好……我会的。”
  
  
  后记
  
  唐宝和九年二月,有人在西北辽阔的荒原上见到一位老者,赫然便似十年前一线天一役中失踪的大周一代谋士荀嘉,一时间引来多方人马前来相寻,后证实并非同一人,均无功而返。
  
  宝和九年十二月,萧茵在年关守岁之时投水而亡,据言西北行归来后她便精神不济、频生幻觉。年关之际下人忙乱一时不察她又多饮了几杯酒,误投了湖。
  
  宝和十年三月,大公主府后花园的山茶花频频死去,下人无法,只得一一铲去。园中草木稀稀拉拉,再无初时风景。
  
  
  番外浩然峰
  
  “春寒料峭的,外面山里头什么都没有,你带我出来做什么哟?”
  
  “嘿嘿,山腰上的茶花开了,红色的碗口那么大,开了一大片,你不想看吗?”
  
  “噗嗤……你竟喜欢茶花?”
  
  “也没有那么喜欢……只是,去年茶花开时,你站在花丛里,仙女似的好看……”




五月吧第24届群杀《乱世长歌》第三轮参评贴(共搜集有15帖,此为第35帖)

(作者:风流;提交人:苏词;提交时间:2017/4/25 1:01:23)

[24-03-06]第三轮中区:唐传奇·段朝歌传(贴杀苏七娘,挖5)

以下是引用[歌]荀嘉在2017-4-24 21:28:39的发言:

唐传奇·段朝歌传


段朝歌,长安人士,约二十来岁,是长安城里出了名的浪荡公子。整日间流连风月场所,说一些疯言疯语,言辞里时常有一些大不敬的话,有人上报朝廷想治他的罪,却因为吏部尚书柳不山说了一句“此乃疯症毋需理会”而作罢。自此,坊间便称他为段疯子。段朝歌倒是毫不在意,时日久了,有时也会自称作疯子。
段朝歌的家在西城门边的一个巷子里。巷子不大,没几户人家,但是段朝歌的宅子却大的出奇,比起一些当朝大员也不遑多让。然而奇怪的是,偌大的宅子里只住着段朝歌一个人,连仆人都没有。段朝歌独自居住,从不打理庭院,如此豪华的宅邸竟是野草丛生,蛛网罗布,让人看见了不禁叹息暴殄天物。
这一日,段朝歌一早起来,洗了一把脸,随便套了一件衣服,晃荡出门,往飞天乐坊行去。飞天乐坊在长安城正中朱雀大街的最南端,也就是南城门处。入城的人第一眼瞧见的便是这飞天乐坊。乐坊是三层阁楼,并不大,比一般的酒楼还要小一点,只是雕梁画柱,甚是精致典雅,让人忍不住高看一眼。第一层是大众听曲儿的场所,随意扔上几文钱,便可以听个耳饱,茶水还免费供应。第二层便是一些高官显贵富商公子的消费场所,一共就七八个雅座,先来先得,并不是有钱就可以坐的。若是来得晚了,再有钱有势也得到一层去喝茶听曲,等到上边有人离去,自可上去替补;若是不愿听曲儿,也可直接打道回府,待得明日早些来。而至于第三层,至今没有人知道是做什么用的。有人传说是专为皇族王侯准备的,也有人说第三层仅仅是乐坊主人苏七娘的起居场所。
而如今段朝歌便在这飞天乐坊的第三层,对面坐的就是苏七娘。苏七娘模样也并不是倾国倾城,只是常年的剑舞,看上去有一种说不出的窈窕,让人望而生怜。可惜段朝歌却并不在意面前坐的是谁,只是端着酒杯一盅一盅的喝。苏七娘一脸的心痛:“酒将磬。”段朝歌毫不在意,又满饮一盅:“杂物也,何须在意。”
苏七娘白了他一眼,道:“此前朝御酒,非常人可饮。”段朝歌哈哈一笑:“此坊亦乃御用,奈何如此。”苏七娘大怒,一把夺了酒盅,喝道:“去!”
段朝歌忙不迭的起身转下了楼,手里不忘拿走了仅剩一口的酒瓶。
在二楼正坐着几个公子哥赏舞,见段朝歌过来了,开口招呼,段朝歌挥挥手算是回应,便随便找了个座位喝起酒来,也不赏舞。
如此这般,一坐便是一天。待得日薄西山,段朝歌便起身,在街边随便吃些饭食,一天就算过去了。
回到家里,段朝歌也不关大门,穿过杂草遍生的庭院,穿堂进屋倒头便仰躺到乱糟糟的床榻上。喝了一天的烈酒,段朝歌便很快进入梦乡。
街上隐约响过三更的梆子声,段朝歌便突然坐起身来,晃晃悠悠的向门外走去。出了庭院,往西城门走去。长安城门一般会在亥时关闭,没有九门提督衙门的条子,任何人是不允许出去的。
段朝歌径直向城门走去,那卫士竟对他视若不见,让他进了门洞。城门紧闭,段朝歌也不管不顾,一晃身竟然直接穿了过去。
出了城门,段朝歌脚步甚疾,比那夜行八百里的宝马怕是还快了几分。不一会儿便到了城西一百五十里处的三仙山。这三仙山相传是有三位仙人行路久了,于此歇脚,靴子里的土灰倒了出来,便化成了这苍莽群山。段朝歌进得深山,向主峰走去,路边尽是参天大树,路上积满了落叶,走上去深一脚浅一脚的。但是段朝歌却如履平地,迅速穿过,来到主峰天姝峰。这天姝峰名字甚为久远,来历已不得知,也或是人们懒得为它编故事了。
天姝峰山腰处有一个石洞,段朝歌进去行了一刻钟,便到了尽头,于是在石壁上敲了三长两短共五下,石壁豁然而开,露出明光。段朝歌一抬脚走了进去。
进得洞门,便是另一幅天地,只见里边阳光普照,与外边子夜时分竟是两个世界。顺着洞门的一条小路向前走去,十余里处有一座道观,推门进去,呈现出一幅破败的景象,单这一点竟跟段朝歌的宅邸如出一辙。段朝歌似是来过几次,直接进了屋中
屋里是一位老人,鹤发童颜,看上去令人暗暗称奇。那老人眸子里闪着精光盯着段朝歌。
两人打过招呼,段朝歌便盘膝坐在老人面前。突然,那老人出现在段朝歌的脑海里,开始教授他一些神奇的功法。
如此过了两个时辰,段朝歌缓缓睁开眼,对老人道:“吾将返。”说着起身要走。那老人道:“缓行。”段朝歌疑惑的盯着老人看。
老人道:“北海有蟒,欲化蛟龙。汝为吾斩之。如此,汝可下山。”段朝歌明白,这是要出师了。
段朝歌道:“北海距此,何止万里。此去,恐不及。”老人笑道:“予你一骑,自可行至。”说着一招手,进来一匹马。
那马甚是矮小,在老人身上蹭了两下,仰头便叫,声音跟驴子一般无二。
段朝歌奇道:“此乃何物?”老人道:“不可说。”
段朝歌再不言语,翻身上了马背。那马出得屋来,朝向北方,放开四蹄便跑,也不管前方道路。没跑多远,前方正是悬崖,那马也不管不顾,只昂头狂奔。它个头不大,速度甚快。段朝歌欲喊,已然来不及。只见那马载着他直直跃下了悬崖,惊得段朝歌大喊一声。话音未落,忽的那马竟腾云而起,直奔北方去了,速度之快,风驰电掣一般。
段朝歌哈哈大笑:“真神物也。”那马发出一声长长的驴叫,似是在讥讽段朝歌刚才的胆怯。
段朝歌骑着那马腾云驾雾,不到十天,竟来到了数万里之外的北海。
北海属于极寒之地,荒无人烟,一眼看去尽是茫茫的海水。蛇蟒乃惧寒之物,想不到此地竟有存活,而且欲化蛟龙。想来这巨蟒定有几分本事。
段朝歌下得马来,自腰间拔出剑来,慢慢向海边走去。那剑是段朝歌在老人的房间挑选的,说是剑,其实就是一把带手柄的铁片罢了。但是聊胜于无,总比空手强一点。
行到海边,段朝歌并未停下,径直走了过去。说也奇怪,只见他如履平地,竟在海面行走自如。又往前走了一里地。忽的海下冒出一条巨大无比的蟒蛇。
只见那蟒头就有两间屋子那么大,身长更不知几何。身上布满了鳞片,恐怕过不了多久就要化蛟龙了。
那蟒见到段朝歌也不答话,张开巨口,便咬了过来。段朝歌一个后翻躲了过去,脚下一点,腾身而起,一剑刺在巨蟒的头顶,叮的一声,剑尖竟然折断。
段朝歌叹息一声,这巨蟒的鳞片坚硬无比,凭手中这把铁片肯定是刺不穿的。
那蟒受此一击,顿时大怒,巨尾一扫,正中段朝歌。段朝歌此时正在愣神间,被扫个正着,瞬间被扫出数里远,落在了海里。
段朝歌还未反应过来,那巨蟒血口一张,又咬了过来。段朝歌大惊,不敢大意,一纵身跃出海面,闪过一击。
一人一蟒在海面缠斗,一个刀枪不入,力大无匹;一个身形灵活,躲闪腾挪。谁也奈何不了谁。一晃数十日过去,除了段朝歌的长剑被一点一点折断只剩一半来长,其余毫无变化。
在此期间,段朝歌仗着身形灵活,攻击遍了巨蟒身上所有位置,包括七寸、眼睛等关键位置,除了引起巨蟒大怒,将他扫出数里之外,没有丝毫作用。
段朝歌此时已经筋疲力尽,可是那巨蟒仍然生龙活虎。段朝歌心下不免对自己产生怀疑,自己是否真的能战胜这只巨蟒。
人力有时而极,万物灵长也并不是无所不能啊。
段朝歌分心他处,瞬间被巨蟒抓住机会,血口一张,一下子将段朝歌吞进肚中。
段朝歌大惊,自己血仇未报,怎能轻易死去。一时间,奋力挣扎,断剑划在巨蟒内壁上,竟流出一丝血液。
段朝歌大喜,力透断剑,一剑砍在巨蟒腹部,竟入肉颇深。
那巨蟒此时疼痛难忍,在海里翻滚,但是对于腹内的段朝歌无可奈何。
段朝歌运足了功力,一剑劈出,剑芒如虹,竟从巨蟒腹部到颈部劈了开来。段朝歌一跃而出,见那巨蟒犹自挣扎。
段朝歌落在海面上,再看那巨蟒,挣扎了几下,竟然就如此死去。
段朝歌哈哈一笑,返身来到海岸。突然那马儿竟朝海上巨蟒的尸身奔去。段朝歌扭头一看,那巨蟒竟然已经不见了,此时那个老人正立在巨蟒原来的位置,冲着段朝歌笑道:“你可归矣。”说完一挥手,段朝歌竟被一阵怪风卷着向后飞去。
段朝歌猛地一下子坐了起来,此时床榻上仍是乱糟糟的邋遢之极,只是枕边放着一把长剑。看那形状正是自己斩巨蟒时所用,只是完好无损,寒芒四射,端的是一把好剑。
段朝歌起身,外边正是晌午,迈步往飞天乐坊行去。路人纷纷扭头来看,原来坊间见这段疯子数月未出家门,皆以为已经自己死在家中,没想到突然间又出现了。
段朝歌来到乐坊三楼,随便在椅子上瘫着,苏七娘道:“汝数月未出,皆言逝。”段朝歌笑道:“岂不称心如意。”苏七娘突然叹道:“汝何苦苟活,不如早逝,少堕段帅之名。”
段朝歌喝一口酒笑道:“奸人戮于庙堂,何名之有?”苏七娘苦笑道:“孰料于斯。命也。”
段朝歌淡淡道:“吾不畏命。今夜必手刃之。”苏七娘大惊:“休得鲁莽。”
段朝歌再不言语,只是默默喝酒。
月上中天,段朝歌手执长剑步出家门,往朱雀大街边上的麒麟巷走去。
麒麟巷是高官显贵王侯将相的聚集处,戒备森严。
值岗的军士见有人执剑步入,纷纷兵刃出鞘围了上来,大声喝问。
段朝歌也不言语,只是长剑一挥,一道寒光闪过,众军士纷纷倒地,只是浑身上下不见伤口,观其神态,呼吸均匀,竟是睡着了。
段朝歌一路闯来,击倒军士不下一百。一路缓缓而行,来到一家府邸,抬头一看,匾额上写着“柳府”。竟是吏部尚书柳不山的府邸。
段朝歌长剑在门上一点,那门便倒在地上,举步迈入,庭院里已经是刀枪林立。
柳不山还未睡着,披衣欲起,一抬头,段朝歌已经站在屋门处,便问道:“贤侄何为?”
段朝歌道:“报家仇耳。”
柳不山默然无语。前朝时期,自己与段朝歌的父亲段亭岳合称为“柳文段武”,一人统百官治内政,一人率千军守四方。在二人治下,夏朝海清河晏,烽烟不起,称得上是太平盛世。
奈何好景不长,夏熹帝登大宝,竟然任用奸臣,霍乱超纲,短短数年间,便民不聊生。终于官逼民反,百姓揭竿而起,早有野心的诸侯也纷纷起兵。
柳不山与唐国公萧乾峰私交甚密,唐国公欲起兵,便找到柳不山合谋。柳不山言欲灭夏,先去段。这段便是段亭岳,夏朝兵马大元帅。
柳不山积极走动拉拢段亭岳未果,便在朝堂上参了段亭岳一本,言其欲反。
段亭岳刚正不阿,朝中树敌颇多。所以,柳不山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几日,段亭岳便被下了狱,再过了几个月便被斩了。
萧乾峰立国,封柳不山为吏部尚书。他自觉亏欠段亭岳颇多,便力保段朝歌。所以段朝歌独自一人,浪荡无度,却有颇大的家业。
段朝歌与柳不山相隔三丈,四目相对,遥遥相望。
院子里寂静无声,满院的军士有一半倒在地上,其余的不敢上前。月光洒在段朝歌旧破的长衫上,也泛起了一层白光。
柳不山望着段朝歌,只见那个落魄浪荡的公子哥浑身上下竟然泛着月光,浑似仙人一般。良久,柳不山长叹:“甚矣,吾心愧也。”
段朝歌手一挥,那长剑直奔柳不山,绕着柳不山脖颈一转又飞回手中。
段朝歌哈哈一笑,纵身而起,竟腾身向外飞去。
众军士大惊,忙奔入屋中,只见吏部尚书柳不山已经死在床榻之上。众人大骇,往屋外追去。
段朝歌,一身破旧的长衫,手中执着一把利剑,浑身上下映着皎洁的月光,一直向南飞去,越过了城门,缓缓进了三百里邙山。
这是人们最后一次见到段朝歌,那个疯疯癫癫的段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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