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杀的制度思考(共搜集有12帖,此为第1帖)
(作者:11杀;提交人:牛;提交时间:2011/8/5 21:53:01)
1.要不要给队员个人弹劾评委的权利?
目前我们是队伍弹劾制,不是队员弹劾制。究竟要不要给队员弹劾权?这是这次群杀引发的一个话题。我Q上和一些人私下讨论过这个问题。这次水水队,似乎是队员穿着领队马甲,启动了弹劾,而领队水水回来之后又撤销了弹劾,有人就在我这里抱怨,规则里没有给到队员个人维权方法和权利。
这个问题,我的想法是这样:群杀本就是讲究集体协同作战的一种游戏,讲究集体合作和内部一致,不一致的时候,内部协调和妥协。不提倡单兵作战。如果在各方面强调这些的同时,却单独在参评写手对帖子分数的维权上,将队伍弹劾改为写手个人弹劾,或者让二者并存,我觉得都与群杀讲究群体纪律和协作的精神背道而驰,领队会无法领导队员,约束队伍,弹劾帖会满天飞,勺子和评委都会应接不暇。因此,我觉得,还是目前队伍弹劾比较好,也就是说,对某评委有意见的队员,规则还是要约束其先内部取得弹劾认可,同队队员认可,领队认可,内部步调一致之后,再来启动弹劾。正如依云所言,毕竟,弹劾一个评委就是对这个评委的全盘否定,因此,规则的制定,就应该让这个程序的启动严肃慎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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