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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灯/浅止/灯小泡/灯灯/(共搜集有46帖,此为第91帖)

(作者:;提交人:wind;提交时间:2020/1/21 15:03:37)

狼埔军校第53届『感恩相遇』E队锦鲤抄旗帖(真身浅止,小说)

我和周南已经十年没有见了,高中毕业以后,周南一直是活在传闻里的人。高中时期他不爱社交,班里也没几个朋友,每次的成绩用四个字形容再合适不过:一骑绝尘。所以他一直是我们仰望的大神。前几天他突然在微信上联系我,说要来我在的城市出差,问我有没有时间叙叙旧。

我仔细回忆了一遍我和他打过的交道,确认我们之间确实没有多少交情可言。但是周南的神秘和我的好奇正好打成一片,我蠢蠢欲动地回复了他的邀约,给他发了一家饭店的定位。又不是鸿门宴,再说了,设宴的人是我。

转眼就到了见面的时候,酒过三巡,我问出了盘旋在心头的问题:“这次你为什么来找我?只是出差路过?”

周南夹菜的手顿了一下说:“不完全是,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他先是清了清嗓子,皱着眉头不知在回忆什么往事,然后开始了他的表演。

周南说:“你应该知道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争鸣吧?当时有一派叫墨家。”

我说:“知道,历史书上讲过,墨家就是主张兼爱、非攻的那个。”

周南说:“这是他们的政治主张,但是当时的背景下,诸侯都想的是争霸天下,墨家的主张没有得到重视。”

我说:“是啊,所以后面墨家衰落了,近现代才有人重新研究他们。”

周南:“墨家没有得到重用,后来就把重心放到了科技上,据记载,他们推动了那个时期力学和光学的发展。”

在周南讲这些的时候,我好像回到了十年前我们一起上高中的时候,这个理科学霸讲起历史来也丝毫不离自己的老本行。

“所以很可惜啊,你看现在科学技术多么重要,那个时候墨家出现得太不合时宜,如果在明清时期墨家能发展到鼎盛,说不定第一次工业革命就能从中国开始了。”我说。

周南笑了笑,端起杯子抿了一口啤酒。

他继续说:“战国时期墨子去世,再加上战争更加频繁,墨家确实有衰落的趋势。后来墨家看政治无望,就开始一心钻研科学。他们召集了不少自己人,打算避世隐居。”

“难怪他们没落了,原来是隐居起来了。”我说。

“墨家的人找了一处偏僻安全的地方,开始了自己隐居的生活,虽然身处乱世,但是他们信奉兼爱和非攻的思想,与世无争地过了几百年。”周南顿了顿。

“直到有一个冒昧的渔人打扰了他们的安宁。你应该还记得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周南说。

“不是说这是陶渊明虚构的故事吗?”历来对世外桃源的说法很多,到今天人们也没有找到真正的世外桃源。

“世外桃源是真的,陶渊明的文章差点给墨家带来杀身之祸。”

听到这里我有点惊讶,一方面是他故事的脑洞实在有点大,但是他的性格和工作性质又决定了他不会胡编乱造。在高中的时候周南就是学神级的存在,研究生毕业以后他消失了几年,再出现在人们视线中的时候,他已经是航天研究所的人了。对于我来说故事的真假不重要,我更好奇的是周南到底想说什么?

我说:“你是说,墨家隐居之后,他们生活的地方就是那个传说中的世外桃源?”

周南点点头说:“菜有点凉了,边听边吃。”

我说:“我大脑的处理器没有你高端,你这个故事已经完全把我吸引进来了,我知道你今天找我来不是要跟我吃饭,是给我要讲这个故事。”

周南继续说:“嗯,能给你提供一点写作思路也不错。”

我说:“你讲吧,洗耳恭听。”

周南:“墨家本来就擅长机关和技术,所以很善于隐藏自己,躲过了有心之人的追寻。但是永远封闭下去不是办法,慢慢的,墨家的人分成两派,一派想继续在深山里研究科学、安居乐业,一派想出去看看世界究竟变成什么样子。因为祖上有规定不能内斗,两派没有闹的很僵,他们一半留在原来的地方,另一半离开了世外桃源,以外乡人的身份散布于各个角落,带去了他们的技术和理念。”

“你说的不会是四大发明吧?”我开玩笑地说。

周南笑了笑,他这一笑,我发现他长得还挺清秀。也是,高中时候就迷妹无数。

周南说:“当初在出去之前,出去的那派人答应,不搞派别之争,不参与政治,更不能打着墨家的旗号做事。所以你问我四大发明跟墨家有没有关系,这个我真不知道。”

我说:“我是开玩笑的。”没想到这个人这么直,这样是不会有女孩子喜欢的。

周南说:“你那个玩笑,不一定是玩笑,你继续往下听就明白了。”

周南继续说:“古代统治者一直重儒术,再加上后来科举制度的完善,人人都读四书五经,想要考取功名,所以墨家出去的那派没有掀起大的风浪,还是像以前一样低调做事。出去的人把外面的情况告诉里面的人,就有更多人出去,也会有外面的一部分人回去,期间也经历过政权的更迭,但是墨家的人始终没有参与这些。”

“看来他们一直很低调。”我说。

“嗯,就算是同属墨家一派,也不会在明面上相认。他们一直坚守着墨家最初的理想,却又不想被卷入历史的浪潮。”

看样子这个故事已经快要讲完了,但我还是想不通他为什么要给我讲这些。

我说:“你大老远过来就是为了给我讲一个故事?你是从哪听来的?”

周南说:“从我父亲那里。”

嗯,就当听了个故事吧,这波不亏。对于学神的大驾光临和他讲的故事,我想我有必要吹捧一番。不过说实话,这个故事也没有什么太惊人的地方,别说故事,就算是历史也有很多戏说的成分。

周南又说:“墨家外出的那一派有这么一个规定,如果发现自己的孩子资质不错,就会有意把他向科学技术方面培养,并且告知他墨家传人的身份。如果没有孩子,或者孩子没有天赋,那这一支的渊源就断了。”

我的大脑又被迫营业起来,我说:“你的意思是,你就是……”

周南点点头,眼睛里闪烁着学神的光芒。

我一时语塞:“可是,你为什么给我讲这个,我又不是你儿子。”没想到周南也有男生间互相当爸爸的恶趣味。

周南:“我知道你会问我这个。这其中的隐情,你就不必写出来了。”

我:“为什么?”

周南:“你如果写的话,别让人知道是我。”

我:“怎么?”

周南:“我不会有孩子了,我喜欢男人。”

我差点当场吐血身亡,难怪当年的周南在女生面前完全是个绝缘体。原来……写文章写的多了什么故事没听过什么人没见过。但是这事情发生在周南身上,我还是有点不敢相信。

我说:“同学之间我会为你保密。读者那边你放心,她们都不认识我,更不会认识你。”

周南说:“相信你的人品。”

我说:“谢谢。”

最后,饭菜到底是什么味道我已经忘了,聊天聊到几点也记不清了,我只记得临走以前,周南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他自言自语了一句:“我对不起我的先祖,但是我尽力了。”

我知道他尽力了,后来我在新闻里看到中国发射了一颗量子科学实验卫星,它的名字叫“墨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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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狼埔机器人;提交时间:2020/5/7 21:56:11)

狼埔军校第54届『人间至味』第二轮E队宝可梦散文02:流水[点名炊烟@弦](真身浅止,散文)

想当年,程哥做路虎销售的时候,可谓是夜夜笙歌,一下班就和兄弟们战斗到天明,烧烤、啤酒、小龙虾就是深夜最好的伴侣。得亏那会儿年轻,工作来钱也快,上学期间曾经是篮球队队长的他,顺理成章地成为一个200多斤的胖子。一段时间以后,程哥不知是喝伤了还是醒悟了,转身进了一家健身房,天天举铁训练,在减掉50斤以后,辞掉原来的工作,成为了健身教练,还收获了一个女朋友。程哥的女朋友和他相识多年,原本两个人之间没什么风月的心思。但是自从程哥瘦了之后,世界突然就变得不一样了,就好比你每天都对一个角落的存在习以为常,但是有一天那里突然长出一棵树,就不由得多看几眼。程哥就是那棵树。

程哥在跨入健身行业之前,休息了一段时间,那段时间靠着上边的渠道和下边的资源,小日子过得也算不错。但是和他心目中的理想生活还是差了点,人一闲就容易闲出毛病,在闲出毛病之前,程哥正式复工,成为一名健身教练。

啰嗦了半天,故事到这里才真正开始。关于程哥以前的故事,都是熟了之后慢慢才知道的,刚认识程哥那会儿,只觉得程哥特能唠,特能吃。毕竟有先前200斤的底子在那里顶着,这个城市角角落落里的美食,他都门儿清。程哥会吃的前提是有一个爱研究做饭的妈,健身房的午饭时间,程哥总喜欢显摆自己今天的菜谱。某次,他从家里带了蒜薹炒鸡胸肉,还搭配了空气炸锅炸出来的无油鸡腿,香飘十里,杀伤力极强。程哥吃得丰富,看起来有菜有肉,但是每一餐都算好了卡路里,都在1000卡左右。

程哥的爱吃在健身房出了名,但他也不是什么都能吃。每次看到前台小姑娘点诸如麻辣烫、麻辣香锅、炒方便面类的外卖时,程哥总会哀嚎一句“魔鬼!”然后念叨自己最爱吃的印尼干拌面,咬牙切齿的语气里充满幽怨。唯有一次程哥没绷住,肇事者是一包原味乐事薯片,程哥从看到它的第一眼就沦陷了,最后还是没能全身而退。捏起一片薯片放进嘴里,程哥不禁感慨:“还是垃圾食品好吃!”不过从那以后,程哥痛定思痛,一看到零食先远远躲开。

程哥爱吃,程哥的客户里有一位田老师也是美食博主。打开田老师的微博,基本都是各式各样的美食图片。田老师是个单亲妈妈,但是从她的身上看不到受过情伤的痕迹,想必爱吃的人不会轻易被任何事物打垮,除非是世界上所有吃的都没了。顺便说一句,田老师每一顿饭都会过秤,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得了,这些又健身又爱吃的人,馋是真馋,自律也是真自律。

程哥的同事,小李,本是97年生人。但是因为其外表过于成熟,人们都说他是79年的。小李除了长得成熟,做饭技术也娴熟,每次小李用办公室里的微波炉热饭的时候,那场面,也是一片哀鸿遍野。正好某次店长也在,闻了他的饭香,直接问能不能在他那里订饭,小李40岁的脸腼腆一笑。这还不算,正巧外面有一个20平米的空地,店长开玩笑说直接开个饭店算了,前面吃完后面来练,一步到胃,也一步到位。

说回程哥。程哥给人的第一印象有点油,但是笑的时候眼角一排鱼尾纹,特别慈祥。有人问程哥,你爱吃吗?程哥说,当然爱。进了健身教练这一行,每天昼伏夜出的,基本上与世隔绝,人生中唯一的快乐只剩下吃。兴许,运动和美食并不冲突,只是和垃圾食品冲突。但是垃圾食品,又是真的好吃。这就是程哥的人生悖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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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狼埔机器人;提交时间:2020/8/4 20:51:44)

狼埔军校第55届『伏天叙事』第二轮E队饿了吗散文02:夏至[点名夏夜@晨微](真身浅止,散文)

提起夏天,印象最深刻的竟然是上小学的时候。那时候还不太有被课外班支配的恐惧,小学生最喜欢的就是放暑假。当时居住的小区里有很多同龄的孩子,每天我们都疯玩到晚上十一点多。有时候我妈会在窗户上大声地吼我的名字,然后我恋恋不舍地回家。


那时候大家的精力都非常旺盛,每到夜晚我们玩闹的声音都响彻整个小区。以至于后来有一个住在二楼的姐姐升入初三时,她的妈妈特意会提醒我们玩的时候小点声。久而久之我们就不再在她家附近玩耍。那时候的我还不太懂事,只感觉自从她开始上初中就很少再和我们一起玩,还带上了厚厚的眼镜,每次见面和她打招呼的时候,她都只是微微笑一下,神态上很牵强的样子,反应也比以前慢了很多。那时候正好在播《倚天屠龙记》,她长得有点像里面的周芷若,当年大概是很多人心中的梦中情人,所以这么多年我一直记得这个人,尽管现在已经回想不起她的名字。


夏天太热,所以白天我们都乖乖地蛰伏在家写作业,晚上才出来活动,基本上是昼伏夜出。一帮小孩子聚在一起,调皮捣蛋的事情当然没少做。那时候比较刺激的事情是玩“警察抓小偷”的游戏,我不太喜欢躲藏,所以一般都是当警察,偶尔也会做做“小偷”。这时候就是开启新世界大门的时候,因为同行的人里总有那么几个信息量比较大身手也敏捷的小伙伴,有一回,我们直接从楼道的窗户里翻进一家还没有装修过的房子。从楼道二楼的窗户里翻到单元楼门口的屋檐,然后踩着屋檐从窗户翻进那家房间。这也许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但是做起来却十分刺激。在黑暗中其他感官会变得格外敏锐,那种尘土的味道到现在都记忆犹新。每次藏到那里,我们都不会被发现,但是时间长了之后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据点”还是被慢慢遗忘了。也许是因为知道的人不多,也许是因为翻窗的难度太大。


在一众玩耍的小伙伴里,比较受欢迎或者受照顾的是文,一是因为她年龄小,天真可爱,二是因为她家是开小卖铺的。虽然我们并不会从她身上额外获得什么利益,但是因为对零食的向往,所以对她有一种天然的好感。我打赌当年我们那群人里肯定有人羡慕嫉妒过她,甚至会想她是不是店里零食随便吃的那种。文在学习上有点吃力,每次谈起学习,她的妈妈都会皱眉头。不过一个人学习的好坏并不会影响我们之间的交往。成绩只是大人的烦恼,在孩子的世界里,还是比较关注今天到底玩什么游戏。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还是不得不接受学业的支配,小区沉寂了很多年。那些比我们稍小一点的孩子并没有成为夏日里的后起之秀,而是一直沉默了下去。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后来电脑被普及,人们更喜欢在家玩电脑而不是下楼去玩。


直到我因为上学路远而搬到离学校更近的地方,都没有再见过像当年一样热闹的场景。在感到有些惋惜的时候同时也感到很欣慰,因为最好的时光独属于我们。快乐这个东西就像黑夜里的光,不需要太亮,一点点就好。


后来我在另一个地方又看到了像曾经一样的热闹的场景,与我们那时候不同的是,那些小孩子大多是学龄前儿童,被爷爷奶奶带出来玩。等他们再长大一点能够独立的时候,可能又会有另一种快乐。童年在他们整个生命里也许就像夏花一样短暂,但是异常灿烂。就像现在,我在回忆夏日时,只能想起小时候发生的事,大人的世界就是这么乏善可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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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狼埔机器人;提交时间:2020/8/4 20:51:44)

狼埔军校第55届『伏天叙事』第四轮E队饿了吗散文01:立秋[点名修禊@小满](真身浅止,散文)

说到夏天,一下子就想起以前和朋友们在夏夜吃夜宵的经历。啤酒、烧烤、小龙虾是夏日绝配,没有这三样东西的夏天是不完整的。


最喜欢的吃夜宵方式是和一大帮人一起围炉夜话。那时候我们待的那片地方还没拆迁,有一家烧烤店味道真心不错,尤其是烤茄子。除了常见的调味品比如蒜末来提味之外,上面还放着一层肉沫,吃起来特别入味。除了烤茄子,烤娃娃菜和烤金针菇的味道也是一绝。以前我不喜欢吃娃娃菜,因为味道比较寡淡。但是它们家的烤娃娃菜不仅酱料到位,还有很多汁水,一口咬下去口感特别丰富,金针菇也是一样。


吃夜宵真正的乐趣不仅体现在吃上,还体现在娱乐和互动上。首先必须有一帮相互熟悉能玩到一起的人,其中可能还有那么一两对暧昧对象,再辅以一些类似“谁是卧底”、“狼人杀”的小游戏。夏天的夜晚就变得真正有趣起来了。


除了光临那家烧烤店,我们把周边所有的饭店都吃了一圈,不仅如此,还发现了一家甜品店,那家的沙冰料足且好吃,我们经常在吃完之后围坐在一起,来几局狼人杀。如果感到意犹未尽,就换个战场继续玩。夏天的夜晚虽然没有太阳的炙烤,但是温度依然很高,一大群人坐在广场里露天的桌子旁,虽然热但更多的是兴奋和刺激。直到凌晨一二点,再分别打车回去,睡一觉第二天慢悠悠地起床。一天就这么愉快地结束了。


少男少女之间隐约的心事也是夏日浪漫的一种表现形式。经常一起吃喝玩乐,人与人之间难免会擦出一些火花。在暑假里大家花在吃喝玩乐上的时间比平时更多,也有更多相处的机会,当人群中有一两对暧昧对象的时候,他们就会成为众人的快乐源泉,不是起哄就是眉飞色舞挤眉弄眼,总之一群人在一起总是八卦得很。但是一个暑假过去,那些零星的暧昧是否会修成正果就是另一个故事了,因为很多爱情故事到最后的结局都是单相思。


炎炎盛夏漫漫长夜,不做点什么总觉得对不起美好的夏天。有一次一帮人半夜出去,先是唱了歌,然后有人提出想爬山,于是我们一拍即合。爬山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困难,路修得很好,都是一级一级的台阶,有腿就能爬上去。为了避免行程中的枯燥,有女生提出可以唱歌,比如一起接龙,唱带有某个字的歌。在歌声里我们爬到了山顶,这时候才发现已经有不少人占据了观景的好地方。无论是临时起意还是早有预谋,山顶上聚了很多人,所以并没有阴森的感觉。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有个人甚至枕着自己的书包睡着了,真是心大,也不去想会不会一个翻身就掉到山下去。


那一晚过后我们看到了期待已久的日出,朝阳缓缓从地平线升起,那是平凡而普通的一天,但是因为有了这样的经历,又有一些不平凡的变化发生了。有个女孩子拍下了日出的场景,在朋友圈里发了一条意味深长的朋友圈,大意是终于做了一些自己从来没有想过要做的事情。


那个女生已经好几年没有联系,她一直是一种平平淡淡才是真的性格,但是心底又有自己的坚持,她大概永远不会有一个人半夜去爬山的想法,但是那个夏天因为有一群疯狂的同伴,所以她做了那件事。这种生活中的澎湃和波澜,会成为美好的瞬间,被长久地铭记或者感怀,直到很久以后的夏天。



/歌灯/浅止/灯小泡/灯灯/(共搜集有46帖,此为第95帖)

(作者:;提交人:琳琅;提交时间:2020/11/9 20:22:53)

结婚十四载,年轻时聪敏活泼的燕飞如今已经是一位年近四十的主妇。

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消磨了她的青春,换来的是一个家庭和一双儿女。老大今年读初中,无论是性格还是长相都像极了他爸——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小女儿倒是从小聪明伶俐,读起英文绘本来生动流利。

不得不说人的名字和性格经历会挂一点钩。儿子名叫康乐,人如其名吃嘛嘛香身体倍儿棒,没心没肺到被骂也不知道难过,有时候气急了燕飞总是反问儿子是不是没有心。到了给二胎取名的时候,孩子跟了燕飞的姓,名则是单字一个“睿”。燕飞希望自己的女儿以后做一个真正睿智的女子——不要像自己一样困在家庭之中。让她欣慰的是,女儿在学习上很明显比儿子省心。而燕飞呢,则跟自己的名字背道而驰,早早地被家庭捆住一双翅膀。

燕飞的老公喜欢运动,家里有一间房摆满了健身器械。以前燕飞总抱怨这些东西打扫起来太费时间,但是疫情过后,深感健康无价的燕飞再看看这些器械倒有几分欣慰了。曾经那些小姐妹的老公,不是身材发福就是发量告急,只有她的老公还像十几年前一样。

白天,孩子们去上学老公去上班,家里只有燕飞一个。操持一个三层楼的家并不容易,都说家庭主妇轻松,说这话的一定没怎么做过家务。除了收拾房间,给孩子们做饭,燕飞还要打理一个小花园——里面种了几株百合和月季,还有几种蔬菜。燕飞把这些花花草草、瓜果蔬菜也当成自己孩子,尽心尽力地侍弄,在满目的绿和植物的清香中燕飞仿佛置身于世外桃源,偶尔发个朋友圈总能收获满屏艳羡。

燕飞用这些由自己一手打造的小惊喜对抗着生活的繁琐枯燥,但是偶尔也有失误的时候。

一天雨后,空气和泥土还泛着潮湿,走在小花园里的燕飞不小心滑了一跤。落地的时候燕飞下意识用手撑地,右手拇指深深插进泥土中导致半个指甲盖翻了起来。燕飞小心翼翼地站起来,感觉身上要紧的地方没有大碍,松了一口气,却又心疼起自己的指甲来。

晚上老公回来看到燕飞用纱布包着的手,只是轻飘飘地问了几句就钻进了他的“健身房,一点也没想到燕飞的手受伤了不能洗碗。好在她还有几十年的老闺蜜,答应第二天陪她一起看医生。

那一晚,燕飞右手拇指疼了一夜,一直疼到她的心里。多年以来积攒的委屈和怨气充斥着燕飞的心房。十多年的磕磕绊绊燕飞都忍了,唯独这次燕飞深感受伤。

第二天燕飞在朋友的陪伴下去诊所,大夫看了看伤势,说伤口已经有发炎的症状,需要把整个指甲盖拔掉再做一次清创处理。燕飞听了吓得一哆嗦,大夫安慰她说:“会打麻药。”

疼不能不受,指甲却是不能要了。虽然打了麻药燕飞还是流了好几滴眼泪,大夫疑惑地看着她还以为麻药没起作用。

回程路上,闺蜜开着车她坐在副驾驶。两个人默契的谁也没有开口说话,燕飞看着车窗外缓缓倒退的建筑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和这些年经历的种种,不禁感到有些怅然。人受伤了总会有些脆弱甚至是矫情。

熬过了两个七年之痒,燕飞终于还是对婚姻有点灰心。女人到底为什么要结婚?无非是为了完成作为一个女人的任务——配合男人传宗接代。在这个社会中成功男人比比皆是,成功女人却十分罕见。人们总是慨叹男人在社会中打拼的不易,却把女人在家付出的辛劳当作理所当然。

燕飞家里是做扎染工艺的,到现在,母亲每年还会用家里的布料给她裁一两条裙子。独一无二的图案,再加上目前细密的针脚,就凑成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爱。把这份爱穿在身上的她,常常感慨自己当初为什么放弃了这门技艺和现在的老公结婚,成为了一个家庭主妇。

她从小耳濡目染,在扎染方面极有天赋也极有耐心。如果不是结婚嫁人她现在的手艺一定比母亲还要好,但是做了一辈子手艺人的母亲却坚持让她脱离了这个行业。于是燕飞转身踏入了另一个不见天日的深渊,只能在一日三餐四季中寻找生活的乐趣。

岁月蹉跎着这个人世,也蹉跎着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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