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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境绛珠草/草儿/楚心心/吴衣当风/亸袖袖/灼灼/谢霜浓/蛮蛮/袖袖/(共搜集有86帖,此为第121帖)

(作者:;提交人:阿舍;提交时间:2011/6/22 0:02:20)

五月吧173届【天泪之城】第五轮流星锤贴杀静电TL(刺) Post By:2011-6-20 21:24:49

夜在我们翘首企盼中姗姗来迟。火车什么时候开?我的心已准备好了出行。
早春的天气能够预暖不暖说寒不寒,对于游山玩水的我们来说,最是令人心爱。车站的灯不紧不慢地眨着眼,上车时我该左脚先上还是右脚先上才来得快?夜的空显得有些焦急,泼墨般的黑,不有方向。我真想成为那天空里的风,无需任何手脚,便可风雨无阻。
哗!开闸了。此次出游因是“三八”活动,我们一行人全为女将。平日里严谨端肃的办公女士,此时全改面貌,仿佛久绷的琴弦,一旦松开,乍然鲜活起来。无论年龄大小,全都步履轻盈,欢笑声铿锵一路,徒留空落吃惊的候车室。
为了此次出游,我把平日积攒久了的淑女风范统统锁在家里,翻箱倒箧将暗蓄的侠女情怀预备行走江湖。揽镜自照,仔衣仔裤,包装出几分飒爽,唯恨三千飞扬的长发依然。只是,顾盼间到底少了十分的“淑女”。
嘿嘿!就让淑女见鬼去吧。
早忘了计较是先上左脚还是先上右脚了。毕竟我还是第一个将自己塞进火车。乍进车厢,沉闷的空气差点将我打包退回。好在侠女情怀及时挽救了我,乐就乐在我根本不用行走,早有大群人马簇拥着将我送到目的辅间。飘飘然以为自己成了驾御銮车的女皇,却偏偏错过了富丽堂皇的寝宫:本国国民中有四人需与他国国民共处一室,我这第一个上车的心急女皇成了其中一员。唉!
仔细打量预与我们同处一夜的“他国国民”,偏是一对恩爱热恋的情侣。女孩子瓷白秀气,男孩儿健康青春。此刻,女孩子乖乖地呆在一旁,男孩儿却手忙脚乱地将大堆行李一一归整。我偷眼一瞧,嘿嘿!竟然带着一个大大的笨熊玩具。其它小件更是数不胜数。在男孩儿的耐心下全都乖顺齐整地坐进行李架,只是恼人得很,男孩儿上下全踩在我的辅位上,一丝小小的嫉妒加不快涌上心头。我大声抗议。谁知也们全当我是空气,不理不睬。广播里传来送客下车的提示。我惊异地发现,小情侣此时正紧紧相拥,难舍难分。暗藏心中的不快很快瓦解,原来男孩儿是送行之人啊。娇小的女孩子在男孩的怀抱中恋恋不舍,一瞬间,离愁别绪重重地袭击了我。
男孩要下车了,只走了几步,女孩子不舍地轻呼一声,那男孩又转身拥之入怀,轻轻地吻别之后,毅然离去。
我以为离别的故事到此为止。
谁知转身的刹那,女孩与男孩的手已在车窗的两岸交缠。欲说还休。离别的清泪缓缓而行,从此天涯不知相聚何时。
我默默地看着眼前的一幕,默默感受他们的离愁,默默品尝属于自己的伤感。
山载不动,水不能行。是谁在唱离别的笙歌?




/幻境绛珠草/草儿/楚心心/吴衣当风/亸袖袖/灼灼/谢霜浓/蛮蛮/袖袖/(共搜集有86帖,此为第122帖)

(作者:;提交人:槿;提交时间:2011/6/30 9:55:00)

狼埔军校第一期[谁与争锋]第三轮帖:小窗幽记 Post By:2011-6-17 21:01:31

冰雕 文/小窗幽记
  
  简•琼斯推开窗,北风呼啸着长驱直入,但她没有躲避,而是绕有兴致地立在窗前,似乎要与这个冰雪天地决斗一般。雪花乘势毫不客气地飞身而入,扑上姑娘红朴朴的脸颊和颈窝以及发稍上,姑娘对此漠不关心,只用那幽蓝而又炯炯的目光朝窗外逶迤的紫红色山林看去,积雪早把那些低低矮矮的丛林覆盖,几株为数不多的雪松长得特别浓密,峭然挺拔在远山之上。更远的地方是一堵峭壁,峭壁下有一面如镜子般结冰的沱思妥耶江,两岸秀丽的景色便倒映在冰面上,如同人间仙境一般。江面将晨曦四射,哪怕距离是如此远,当第一缕晨曦被反射到姑娘窗玻璃上时,她一准就醒过来,翻身而起,将窗户开得大大的,迎接这冰雪之光。女仆黛妮丝姨妈跟在身后忙不叠地关窗她也不管,只要一被关上,她一准会乘其不备重新打开,乐此不疲,最终黛妮丝姨妈没办法,只好一边摇头叹息,一边为她叠被梳洗,嘴里还不断嘟囔个不停。
  
  其实,这样的情形已经持续半个月了。
  
  半个月前,17岁的简•琼斯姑娘身着一袭大红的水貂斗蓬,着火的大红下压着雪白的长裙,咯咯轻笑着跑到离家三里远的沱思妥耶江边,那是她最为秘密的领地、是她连父亲也舍不得说的后花园。她的后面跟着的就是黛妮丝姨妈,老人家累得上气不接下气,连喊小姐慢点走。小姑娘轻笑着,金色的长发被风扯得飞舞,顽皮地跑得更快了。
  
  简•琼斯姑娘是犹济它州北部威斯汀庄园主的独生女儿。她的父亲,约翰•琼斯拥有着数千头的牛羊和骏马,方圆五百亩的山林和土地都属于老约翰的领辖。当然,那条一入冬就像一面镜子般光洁美丽的沱妥耶江也属于他。春天的时候,冰雪融化,江水清澈明亮,它不仅为威斯汀庄园带来美景和生机,更为简小姐带来无穷的欢乐。
  
  半个月前,简小姐就是在那条江边遇到了温特先生的。
  
  沱思妥耶江边一直是简小姐最为喜爱游玩的地方。哪怕是冬天,沿江的两岸都会开着一小朵一小朵的苍兰,粉色的花朵将冬天萧瑟的景色温暖了不少。那一天,姑娘像往常一样往江边跑的时候,发现平时她最喜欢呆的领地被一位栗色头发的小伙子占领了。
  
  意外地发现一位陌生人,姑娘很吃惊。要知道这片私人领地是很少有人停留的。何况,这小伙子不但停在她最为喜欢的地方,还用一把冰锥正挥汗如雨地凿着明镜般的江冰。
  
  姑娘倒是没有恼怒,而是好奇地停在他的身旁看他工作。
  
  小伙子呼哧呼哧地喘着白气,一边沿着江岸将巨大的江冰凿成类似底座的模型。姑娘立刻明白了,他一定是要在这大片的江面上做冰雕。
  
  简•琼斯自小身体不是很好,很少出远门,是个大家闺秀,但却不是个孤陋寡闻的姑娘。父亲约翰先生经常利用进城的机会,给她带回各种各样他认为可以让女儿增长知识的书籍,还为她延请了家庭教师,这段时间,家庭教师刚刚辞去工作,回家乡去了,才让她如此悠闲,无所事事地到处乱跑。
  
  姑娘默不作声地蹲在小伙子身边。小伙子不善言语,皮肤黝黑,显出健康的颜色。他显然也已看到简了,见她睁着一双湖水般幽蓝而天真的眼睛看着自己工作,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便微笑着递了一把镐让她当下手。
  
  笑容异常的明亮,笑的时候露出的牙齿白得刺眼,如晨光被冰面的反射,让姑娘的心扑腾了一下。
  
  他就是温特。父亲为简新请的家庭教师。
  
  简很快就接受了这位22岁的温特老师。他是一位很有亲和力的男子,身上有着不同于父亲身上的淡淡的青草味,和一股不同于自己庄园干活的那些雇农的汗臭味。他的衣着虽然朴素,却永远干净。父亲为他单独收拾的小房间里,行李少得可怜,这么少的行李中,占绝大部分的却是书籍。
  
  显然,他一定也是一位喜爱读书的人。这点尤其打动姑娘的芳心。
  
  更重要的是,虽然他显得很年轻,在最初见面的那一刹,她几乎以为他还是在学的大学生,相处之后,却发现他羞涩面容下有着一颗沉稳宽容的心。
  
  是一位成熟而迷人的男子。
  
  温特先生不仅教简姑娘学课本上的知道,还告诉她一些外界稀奇古怪的见闻,当然,他们经常利用授课之余去江边完成他们共同的冰雕作业。
  
  冰雕庞大的基座已现雏形。
  
  累了的时候,他告诉姑娘,冰雕分圆雕、浮雕和透雕三种。庄园地处偏僻,空气清新,丛林密集,江水必然纯净而无污染。这样的水结成的冰具有很高的透明度,气泡很少,是最适合做冰雕的。
  
  他们采用的是透雕手法。这些知识都是温特先生在雕刻的时候告诉简小姐的。很奇怪的是,简小姐对之前的家庭教师所授的课业能记住的很少,除了文学,那些枯燥的知识每听必烦,因此,从小到大,她没少作弄父亲辛苦延请的老师。
  
  可这次不一样,不仅不一样,温特老师用他特有的磁性嗓音所教的课业一点就通,姑娘每每听得很是入迷,进步可以用神速来形容。
  
  父亲对女儿的表现很满意,当然,对温特的表现也很满意。
  
  两个满意就为两人创造了更多单独相处的满意时光。
  
  这些时光都被利用到了江边,那一片无垠的江面。
  
  那江面早不是之前平滑如镜的江面了,它的上面,慢慢出现了大片的建筑群,有巴黎圣母院、巴格达的空中花园,金字塔,还有巍峨蜿蜒的中国古长城。
  
  与原先枯燥的日子不同,与温特在一起的日子过得很快,转眼,二个月的时间就过去了。江面上的作品基本完工。
  
  庄园与世隔绝,两个人每天都手拉着手来到他们的作品面前流连忘返。在如梦似幻的空中花园里穿梭,玲珑剔透的冰雕将简小姐的大红斗篷反射出如火般燃烧的热情,欢乐的笑声弥漫在中国古长城的每一个墙垛上、每一个金字塔的塔尖上……
  
  越是美好的东西越是容易消逝。
  
  春天快来的时候,约翰先生把温特约进书房,两人长谈了好几个小时,这情形是从来没有过的,简小姐很是不安,她独自在闺房中把窗门开了又关、关了又开,黛妮丝姨妈见小姐如此坐立不安,她老人家已经被派去打探了好几回消息,可是书房的房门始终没有打开。
  
  终于,温特先生出来了。
  
  简小姐拉住温特先生飞快地来到江边,她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可是任凭简小姐如何缠问,温特先生始终一言不发。
  
  随后的几天,温特先生都躲着简小姐,他们有一个星期没有去江边玩了,他们把那些冰雕孤伶伶地抛弃在江面上,两两忧伤。
  
  简小姐消瘦得很厉害,黛妮丝姨妈尽管很心疼小姐,却是束手无策。
  
  这天,简小姐避过黛妮丝姨妈的跟从,百无聊赖地往江边走去。
  
  古长城的冰阶上,温特双腿交叠,闭目靠在城墙上。
  
  不知为何,一股委屈的心思突然涌上心头,她赌气着大步走到温特身边,迎着他的面孔,用那双湛蓝的双眸忽闪忽闪地瞪视着他。可温特却一句话也没有,也不张开眼睛,二三个时辰很快过去了,两人就这样彼此无言地僵持,一动也不动。
  
  其实温特很想张开眼睛,他感受着姑娘温润的气息喷到自己有脸上,带着森林里苍兰特有的芬芳。那气息清新自然,是大自然的气息,是在这样不受污染的天空下自由成长的姑娘特有的气息,丝毫不夹杂人间烟火。
  
  可是他不能,他也不愿意。
  
  他只是一个穷小子,若不是家父病重,他怎么会放下未曾完成的学业来到这个偏僻的地方担任家庭教师呢,只有约翰先生出的价钱勉强够得上为父亲治病。在没来之前,他心里是郁闷不快乐的,是庄园美丽的景色打动了他,更重要的是,是简小姐天真纯净的少女气息打动了他,现在,他不仅不后悔来到这个偏僻的地方,还要感谢约翰这个顽固的、除了对简小姐,可以说是苛刻的老头了。
  
  想到简小姐,他心里突然涌上了22年来从未有过的惆怅与欢喜。可是,欢喜是如此短暂。就在刚才,约翰先生约他在书房里三个小时的长谈,让他的这份欢喜彻底消失,心里只有惆怅,不,不是惆怅,而是绝望。
  
  战争的销烟迅速漫向全国,老约翰是个很有见识的老家伙,他已明显感觉到战火的威胁了。而女儿成天与温特的斯混令他烦恼不已。就在刚才,他做出了一个决定,决定乘战火还没有燃烧到这片偏僻的庄园的时候,要把女儿嫁给另一个更大的庄园主的儿子。
  
  老约翰要辞退温特了。他是知道女儿与这位家庭教师的感情的,可感情顶得了金钱和生命吗?万一战争来临,这穷小子一没钱二无势,怎么保护自己唯一的独生女儿?他可不想等他死后这偌大的家财便宜了穷小子。
  
  温特想起老约翰叫自己穷小子,心里很是愤恨,可这是事实,以目前自己的状况,他确实没有能力保护简小姐,可是,要自己放弃天真美丽的简小姐,却又是多么的艰难。
  
  简小姐很是着恼,她已经在温特面前蹲了三个小时了。她已经从黛妮丝姨妈那里知道了实情,她即将嫁人了,嫁一个自己不认识的、不喜欢的人。
  
  她当然不愿意,可是顽固的父亲愿意,而且不能更改。她没有办法,只能来找温特。
  
  她肯求温特带她走,走到哪里都愿意。
  
  可是连温特也不理她了,泪水顺着脸颊缓缓流下来。
  
  她问自己。嫁了还能看到温特那温和的笑容吗?还能看到他笑起来白得如冰雕的洁白牙齿吗?不能再看这个人,看不见他的笑,也看不见他温情脉脉的目光,更不会看见他握着冰铲汗流满面地雕冰的样子,春天来的时候,这些冰雕就要顺着江水化了,来年的冬天,谁会来和自己一起到这江边雕刻空中花园?
  
  对了,他还答应自己要为她雕一座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城堡,可是,自己就要嫁人了!
  
  简小姐越想越难过,情不自禁捂住脸,低声饮泣起来。
  
  夕阳西下,黄昏浓浓的倦意辅满整个江面。
  
  四野悄然无声。没有听到姑娘的哭泣声,温特以为自己的故意冷落将姑娘气走了。
  
  缓缓的,缓缓的,温特把头从膝上抬起来。
  
  然后,他震惊地呆在那里。
  
  简小姐靠在一根冰柱旁,睡着了。
  
  她就坐在冰冷的雕柱旁,股肤淡粉如冰般剔透姣美,夕阳温柔地将淡淡的余晖笼罩在她的身周,大红的斗篷长长地拖在古长城的冰阶上,冰雕晶莹剔透,就仿佛她是凭空倚靠在夕晖里。长长的金发柔顺地垂在胸前。
  
  她像天使一样睡在夕阳最后的余晖里。
  
  温特是第一次这么近这么仔细地端详这位美丽纯洁的姑娘。她睡着的样子如同婴儿一般无忧无虑。这几天,自己故意的冷落、父亲的逼婚一定令她伤心极了。他心里生出千万般的愧疚与自责。
  
  好姑娘啊,如果不是不能,我又怎么忍心伤害于你?
  
  他就这样坐在简小姐身旁,守在她的身旁,守着她的梦。
  
  简小姐慢慢睁眼的时候,立刻看到温特微笑的、明亮的眼睛看着自己,确确实实是看着自己,他没有躲开,不再像冰一样寒冷地躲着自己。
  
  彼此都在对方的眼睛深处看到了自己,自己都深深地印在对方的眼睛里,对方的心里。
  
  永远都不会忘掉了。
  
  温特多么希望这一刻就是永恒,可惜,离别的汽笛早已响彻整个丛林的上空。
  
  当春天来临的时候,温特接到了父亲去世的消息,他处理完父亲的丧事,参加了保卫国家的战争,彻底从简小姐的生活中消失了。
  
  第二年冬天,战争结束,温特重新来到威斯汀庄园。
  
  仅仅一年的光景,庄园里到处荒草萋萋,虽然园址还在,却不再是原先的繁华了。推开栅栏,看到一位苍老的妇人坐在石阶上,落叶破败的气息充塞着整个园子。
  
  他认出了那是黛妮丝姨妈。
  
  她老得很厉害,眼神昏花,原先胖大的身子如今只剩下一付枯骨了。
  
  她告诉温特,他离开后,老爷强迫简小姐嫁人,简小姐坚决不从,就在他离开不久,春天就来了,他们的冰雕顺着流水慢慢融化,就像他的离去,了无踪迹。小姐乘人不备,投进了江里,连尸体也没有找到。
  
  温特听罢黛妮丝姨妈的话,面无表情地转过身去,也走了。
  
  黛妮丝姨妈也不看他,只是叹了一口气说:“小姐走了,连老爷也被炮火炸死了,大家都走了,就剩我一个人还留在世上,很快也会走的。”
  
  又是冰雪封冻的季节,温特来到江边,江边平滑如镜,亦如与简小姐初相识那般,无波,无澜。
  
  只是伊人已逝,同偌他们共同雕刻的空中花园,了无踪迹。
  
  他慢慢拿出冰凿和铲子,一年多的时间没摸了,工具拿在手上有些生冷和疏离。
  
  甚至比冰雪还寒冷。
  
  一个月后,黛妮丝姨妈偶尔来到江边,惊讶地发现,沱思妥耶江面上耸立着一座庞大而罕见的冰雕城堡,城堡玲珑剔透,精美绝伦,她跌跌撞撞地在城堡中转悠,流着浑浊的泪水一根一根地抚摸着冰柱子,在一座精致而豪华的冰床上,温特安静地躺在床上,身子僵硬,与冰床合为一体。与他并排躺着的,是一个冰雕的美丽女孩儿,身材姣好,面容清俊,酷似简小姐生前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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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槿;提交时间:2011/6/30 9:55:55)

狼埔军校第一期[谁与争锋]第四轮:思子年年,结庐在望 Post By:2011-6-18 21:05:19

玉兰花开
  
  玉兰儿出生的时候,洽是庄里玉兰花开的季节。
  
  娘亲笑着将女娃子抱给她爹看,女娃儿俊眉俊眼的,小脸红朴朴地敷了粉一般,一点不像是刚出生皱巴巴的初生婴儿,煞是好看。
  
  爹忍不住用胡子拉喳的脸亲了亲娃儿的嫩脸,胡喳儿又粗又硬,扎着生疼,娃儿不但不哭,还睁开了一双细眼看着爹笑,直把爹惹得欢喜极了。
  
  他朝窗外看了看,一眼便看到那棵开满玉兰儿花的树,于是,便对娘亲说,娃儿就叫玉兰儿吧。
  
  玉兰儿打小就皮实,不但不惧爹爹粗硬的胡喳儿,还喜欢跟着庄里的臭小子们爬高爬低,象足了假小子。有一次,她跟着一群臭小子后面疯闹,看着自家玉兰树上有个鸟窝,鸟窝有点高,大家都没有信心爬上去。玉兰儿其实也没有把握,可是,看到大家伙儿都没勇气上去,而那棵玉兰树又洽巧长在自家的院子里,好强的劲突然爆发,便自告奋勇地往前冲。
  
  几个半大的孩子一拥而上,像拥护古代的大侠一样把小玉兰儿围在中间,推着往高大的玉兰树下走。玉兰儿悄悄地看了看树身,哪怕是三个孩子手拉住手也围不过来,那树高就快要冲进云宵了,而那鸟窝,洽洽就搭在最高的三角枝丫上。其实,她心里有些胆怯,可看到大伙儿信任地看着自己,一股豪气不知不觉便冲天而起。她学着大人的样子,往手心吐了一口口水,那口口水吐得有点多,弄得双手粘乎乎的,只好往两侧的裤管擦,再抱住大树往上用劲。
  
  事实上,尽管玉兰儿经常跟在男孩儿的后面疯跑,却是没有正经儿的爬过树,哪怕这棵树是她家里的、她因此还用树名当名字。
  
  因此,可想而知,就算使出了吃奶的劲,也没能往上挪一寸。
  
  这个时候,孩子们终于发扬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精神儿。他们齐心协力,用尽力气托住玉兰儿的身子往上拱,好不容易把她拱上了第一个枝丫。
  
  这里离末梢还有很远的距离,玉兰儿丝毫不妥胁,乘着伙伴们的余力,她猛地用脚一蹬,又往上窜了一节,正自高兴间,她发现树身上有一个蛛网密封的网兜,就在大家伙用力托住她的时候,她的小手很巧地一把就抓上了它,手心里都是又湿又粘的东西,玉兰儿仔细一看,立刻尖叫一声,原来,那蛛网中是满网兜的毛毛虫。
  
  尖叫声一声比一声凄厉。善良的孩子们以为玉兰儿害怕掉下来,便都用上了吃奶的劲托住她,并使劲按住她乱踢乱蹬直往下掉的双脚……
  
  从此,玉兰儿终于有了一样十分惧怕的东西——毛毛虫。
  
  大家都知道玉兰儿最怕毛毛虫,甚至于,类似毛毛虫的东西她也害怕。
  
  上高中的时候,有一位同学不信,把一条绿幽幽毛茸茸的花絮放进她的笔盒里。
  
  那花絮长得像极了毛毛虫。
  
  上课了,大家静候玉兰儿打开笔盒的那声尖叫。
  
  可是,同学们期待的尖叫声没有。
  
  当玉兰儿打开笔盒看到那条类似毛毛虫的花絮时,她连吭也没来得及吭一声,扑嗵倒在了地上。
  
  大学毕业后,玉兰儿与那位放花絮在她笔盒里的男同学结了婚。
  
  男同学始终记得玉兰儿怕毛毛虫,因此,但凡有机会接触毛毛虫的家务,他都一手包揽了。他们的女儿也是在一个玉兰儿花开的季节出生的,长得也细眉细眼,粉妆玉琢一般喜人。
  
  孩子学会走路了,有一次,一家三口在公园散步,小女儿开心地往前跑,回来的时候,嫩嫩的手心里托着一条毛绒绒的物事——一条真正的毛毛虫。
  
  玉兰儿乍看之下,第一个念头就是想尖叫,但她强忍住了。其次,她感到头很晕,直想倒下去。但她还是强自忍住了。
  
  她苍白着脸,勯抖着伸出一只手,将女儿手心里的毛毛虫放进自己的掌心,并端到女儿的面前,温和地让她更为仔细地观察毛毛虫的样子。那条毛毛虫毛身光亮,头尾的毛色鲜艳夺目,面目狰狞,煞是恐怖。
  
  直把一旁的丈夫看得目瞪口呆。
  
  当一家三口把毛毛从头到尾欣赏完的时候,丈夫轻轻搂过妻子,她的全身都被汗水浸湿了。
  
  她悄悄对着他耳语:“我们的孩子肯定不会像我一样害怕毛毛虫了。”
  
  夕阳西下,玉兰花又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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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月凉如水;提交时间:2011/7/3 9:41:00)

五月吧狼埔军校第二期『金戈铁马』第二轮05:辛苦最怜天上月 Post By:2011-6-28 20:37:04

北漠,大雪封疆。
在这样大雪飘飞的天气,连动物也很少出来觅食。
但是现在,却来了一个人,一个穿着黑衣黑裤,蒙着黑纱的蒙面人。
蒙面人用刀尖悄无声息地挑开门帘,身子挡住意欲扑入的雪花,慢慢放下帘子,竟是一丝声响也舍不得发出。
一只烧得旺旺的火炉端放在屋子中间。
卉心沉沉地睡在火炕上,许是炉火太旺之故,她双颊绯红,灿若桃花。一床锦缎绣被轻轻盖在身上,尤自显出窈窕身段。
他蒙着黑纱,只露出两只乌溜溜的眼睛,手提单刀,默默地站在卉心的火炕边,心乱如麻地看着卉心梦中的样子。
这一生中,这是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着这个女人。哪怕在沉沉的梦中,她依然微微笑着,就像刚刚认识她时,她也这样对着他微微一笑,什么话也不对他说,立刻就让他如沐春风,忘记一切烦恼。
暖如春风一样的笑容,淡如春风一样的少年。
那一年,少年的蒙面人不喜欢穿黑衣黑裤,更不喜欢蒙着面示人。
他喜欢着一身洁白无瑕的长褂子,每天在同样的时刻,来到北漠唯一的酒楼,落日楼饮酒听曲。
那一年,卉心就是那个唱小曲的姑娘。
落日楼上,15岁的卉心手拿红牙板儿,一对水色淡如烟波的玉镯隐在翠色的纱袖口里,皓腕如霜。她朱唇轻启,又清又淡的曲子便如春风般飘出窗外。说不尽的轻愁,道不完的凄*,余了,一个尾音静静铺在临窗的湖面上,袅袅散开,久久不舍离去。
落入少年的心底,荡起一圈圈涟漪。
魂兮,归来。
那一年,少年用洁白的牙齿咬着钢刀,冒着弥天大雪攀上雪山之颠,与山顶的兀鹫恶战120个回合,也分不清是自己的血还是兀鹫的鲜血,就那样血淋淋地把兀鹫砍跑,采得山顶最美丽的雪莲花,鹤翼裁云般翩然飞下悬崖,赶在卉心16岁生日的那一刻,将花朵戴在她的鬓边。
如此花香,如此笑靥。
深深地印在少年的心里,为此,他足足在床上养了三个月的伤。
三个月后,伤好的少年来到落日楼前,看到一顶花轿抬走了他藏在心里的卉心。
风雪掀开轿帘,轿中的姑娘花容月貌,她咬着薄薄的嘴唇,目光凄*地看着呆若木鸡的少年。
软轿擦过少年干净洁白的长褂,新娘的容颜消失在风雪飘摇的街头。
新郞高坐在一匹骏马上,得意的笑容冷若雪山顶上的寒冰,将少年的心田封冻。
他便是名动漠北的轰雷手水小七。水小七使一双闪电流光轰雷锏,一雷在手,万夫莫挡。在江湖上,声望极隆。那时候的少年,不过是略懂刀术的无名小辈,根本没有能力捍卫自己的女人与爱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个抱得美人归的水小七,手提风雷,拍马扬长而去。
从此,天涯。
少年带着深深的伤痛,远远地离开落日楼,来到狼埔山庄,刻苦学艺,最终成为狼埔山庄第一刀客。
江湖上,没有人不知道狼埔山庄第一刀客是秦空。他的刀快如寒风,入肤如冰,一刀毙命,从未失手,名曰凛冽寒冰刀。只是,这片绝决的冰凉也只有临死的人才有机会最后体验。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在他的刀下存活。
三年后,落日楼,月凉如水。
秦空背着他的凛冽寒冰刀,回到故地。
江湖传闻,水小七得到了江湖失传的轰文秘笈,得此秘笈者,将统领江湖,成为武林盟主。一时间,12帮派齐聚落日楼,意欲夺取轰文秘笈,荣登武林盟主。
作为狼埔山庄第一刀客的秦空,唯一一次向庄主请命刺杀独步江湖多年的水小七,夺取轰文秘笈。
黑衣黑裤,黑眉黑发,银色的袖靠将曾经的伤痛严严密密地深锁。昔日的白衣少年成长为剑眉星目的修长汉子。他推开临湖西窗,微微闭目,迎着月光长啸而吟。
“将军百战身名裂。向河梁、回头万里,故人长绝。易水萧萧西风冷,满座衣冠似雪。正壮士、悲歌未彻。啼鸟还知如许恨,料不啼清泪长啼血。谁共我,醉明月?”
啸声震撼雪顶。他黑发临风,丝丝如钢似练,带动身周的积沉雪沫,好一场人间大雪。
“谁共我,醉明月?”被秦空反复吟哦,及至凝滞。
有琴声飒空而起。
初缠绵,再羽烈,终刚昂。
激烈处,声震寰宇,明月失华。
低靡时,隐有雷声,云天压海。
已然是江湖第一刀客的秦空于高楼吟啸,成为水小七夫人的卉心在湖边抚琴。
咫尺,天涯。
有掌声打断这交织的啸吟与琴声。
秦空落座,一名汉子朗声大笑着来到他的桌旁,一边击掌,一边在他身侧落座。紧跟着,两位青年身背大刀站在他的身旁。环顾四周,落日楼二层各个角落均散落着不同的江湖人士。显然,这些人都是冲着轰文秘笈而来。
满室均是刀光,甚至掩过了窗外的月光。
秦空面无表情地端起酒杯,轻轻呡了一口。
钱大、方巾,阿舍……连年糕也亲自出手了。一名着绿衫的女子见秦空打量自己,遥遥举杯, 抱拳而饮,她的身侧,站着一位同样着绿衫的女孩,正百无聊赖地卷着乌黑的长发。秦空点头还礼。想不到不问江湖世事的可离与亸袖袖也对秘笈有兴趣,这两人甚少现身江湖,更甚少同时现身江湖。这次却连袂出现在落日楼头,想来,秘笈的吸引力远比其本身还高啊。秦空将一口酒轻轻饮下,鼻孔里不着痕迹地轻轻哼了一声。
没有人知道江湖第一刀客重返故里的目的。
彼此认定他也是冲着那本秘笈而来。
然而,他不是,他不但不是冲着那本秘笈而来,而且,他心里压根就没把那本秘笈放在眼里,甚至,他根本就没有把武林盟主放在眼里。
他是冲着人而来。冲着一个人而来。冲着一个原本应该是他的人、现在却成了别人的夫人的人而来。
因此,当江湖上这些数一数二的好手齐聚落日楼头时,他的目光却从不在他们中任何一人的身上凝聚。他只是漫不经心地饮酒,漫不经心地把目光放出窗外,湖面上,碧波轻漾,弄琴人早已抱琴而归。
“哈哈哈,好小子,你终于学成归来了。”一个雄浑的声音从楼梯下响起,转眼即至眼前。
一个虬髯大汉一手提着一个乌沉沉的闪电流光轰雷锏,长笑着踱上楼来,坐在秦空面前正拈着一粒花生米要往嘴里塞的小狼赶紧起身离席,那大汉毫不客气地坐在让出来的位子上,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屋顶的尘灰被他的笑声扑簌簌地震落,他庞大的身子甫一落座,身后的楼梯紧跟着萎顿碎裂,噼里啪啦地落下楼去。
楼下惊呼声此起彼伏。
楼上的形势也在悄然变化着。众人见楼梯被来人以内功震碎,自然知道来者何人。
人人各怀心事,个个避而远之。
只有秦空端坐在桌前,举杯慢饮,没有作为。
只是乍见水小七登楼而上,他的目光突然亮如明炬,绕是对方深沉老辣,心头也如被滚油浇过一般,灼热异常。
秦空终于把目光凝住,他向水小七点了点头,直视着他的眼睛不动。
“这么说,你们都势在必得喽?”水小七见众人不但不惧自己的震慑,各门派的人虽然站得远远的,却也没有离开的意思,心里甚是愠怒。
他环顾一周,最后把眼睛瞪住秦空,恶狠狠地问道。
他知道,以他的功力,挫败八九个门派绰绰有余,唯一摸不清底细的是眼前这甫一出道就以江湖第一刀客扬名的臭小子秦空。
秦空对着水小七的眼睛重重地点了点头:“我一定要拿到秘笈并把你杀掉!”
“什么,杀掉我,这么说,你们都是来杀我的喽?啊?哈哈哈……”水小七不怒反笑,他满脸通红,用手指着秦空,似是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般,笑得直不起腰来。
“谁——共——我——醉明月!”秦空毫不理会水小七声震寰宇的笑声,嘴里只低低地吟诵着,前三个字被他以缓慢的速度一个字一个字咬出来,月字甫一落地,数十道刀光灿若银华,月凉如水,一室霜寒。
水小七笑声骤停, 一道闪电破空而起,雷霆炸空,似有千军万马奔腾而至。浊浪涛天中,刀光如练,铰碎万顷涛浪。
众人纷纷被刀光与雷声劈出窗外,门窗碎裂,落日楼轰然塌陷。
“谁——共——我——醉——明——月——”狂啸声从塌陷的碎石木片中冲天而起,两条人影交织着飞纵在湖面上,秦空长发飞散,刀光织出一面银网扑向水小七。
“不——”一条白色的人影扑入月华一般灿烂的刀光里,秦空的刀,他的凛冽寒冰刀——一刀毙命,从未失手,名曰凛冽寒冰刀,堪堪切入拦在水小七身前的焦尾琴里,焦山龙龈一起崩碎,一片秋水划入卉心的胸口,快如寒风,入肤如冰。
长空裂,天地哑。
又是三年的时间过去,卉心在整整沉睡了三年之后,于一个月凉如水的夜晚醒来,她看到一个白衣胜雪的男子,正手抚琴弦,歌声温柔——谁共我,醉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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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月凉如水;提交时间:2011/7/3 9:41:31)

五月吧狼埔军校第二期『金戈铁马』第三轮01:一寸相思一寸灰 Post By:2011-6-30 10:01:36

乡居闲话

老李气呼呼地坐在地里,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天色眼看就要乌黑了,他也没有挪窝的意思。
才一夜间,自留地里的木榍树新梢就被人偷个精光,连一个枝丫也没给他留下。那些被剪了光头的木樨树像明白主人心情似的,一棵棵默默地立在黄昏昏暗的园子里,陪着主人陷入沉痛的深渊。一亩多的树苗,杆子一棵棵都有手臂粗了,新发的梢头剪下来,按每斤三十元的价钱收购,这个园子里的木樨树新梢就能换个五六万元。有哪种庄稼亩收入能有五六万元的?老李一想到眼看就要到手的五六万元人民币,于一夜间就被人剪了个精光,心里就像喝了沸油般的灼痛。
现在的人赚钱门道可真够多的。前两年有人炒绿豆炒大蒜,原来普通得丢在地里没人要的东西一夜间就黄金白银般金贵起来,不但贵,还贵得离谱,贵得让人猝不及防。于是,老百姓们有的提心吊胆,有的又兴奋莫明。那些兴奋莫明的主看啥啥来钱,总觉得哪一天家里家外哪样东西突然会摇身一变变成宝贝似的。
这不,原先只是寻常百姓房前屋后的木榍树,这转眼间,就身价成百上千地增长起来,全县只要有手有脚的人都一股脑地往地里压插木樨树苗。那些没土地的也去租土地来压插。甚至有外省外市的苗农跑来承包土地繁殖苗木,一旦等到苗木生根成活,长到一定程度,便起土将苗木出售,那一张张百元大钞赚得可比水稻以及其它作物来得快且多。现在是全县上下都种木樨树,原先的荒山瘠地满山遍野插满了树苗,甚至于水稻田也不再种水稻了,全部用来移植较大的苗木,或承包给外地的商家做苗床使用。
每当八月桂花飘香的季节,全县一片红橙橙的木樨树都开满了又香又美的桂花。县领导看到花事如此繁盛,不觉喜笑颜开,并不失时机地搞了一个木樨节,做为政绩上报,省电视新闻联播上,县长手扶木榍树,笑得满脸都是牙齿。
老李家的自留地原本是菜园子和一面池塘,种菜那会,他下了许多农家肥,因此极其肥沃。种下的菜有时吃不完,也三五不一的往县城里兜售,可以换几个油盐钱。谁知这一转眼,只是几个油盐钱的菜园子突然可以为家里抱回大梱大梱的人民币,有谁不动心的?
于是,他拨掉所有时鲜的蔬菜,并打捞起那些活泼泼的鱼苗,一把土就填了鱼塘。刚好有个亲戚的苗圃需要间苗,他便把那些间掉的苗捡来种在自家的自留地里,二年多的光景,苗木就开花了,并发出许多新梢。
木樨树的大量繁殖是靠新梢压插成活的。今年的新梢价钱特别好,论斤算钱。老李在心里暗自算了算,这个园子的木樨树新梢可以卖个大五六万。谁知一夜间就被人偷了个精光。而且,据目击者言,那偷苗木的贼,就是当初因苗密间苗给他的亲戚。
算起来,这个亲戚还是老李的远房侄儿,自己的侄儿都偷到叔父头上了,这是什么世道?想钱都想疯了。老李气愤不过,冲上门去要求赔偿。想不到侄儿不但不赔礼道歉,居然一句话把老李顶得抓狂。他说这苗木本来就是自家的,现在剪的不过是放在他地里自家的苗木,不算偷。
老李今年七十有余,身子骨虽硬朗,却也经不住侄儿的强辞夺理。他回家拿了一把刀,疯也似地把从侄儿那间来的苗木砍了个精光。看着一棵棵手腕粗细的树苗东倒西歪的满园都是,不禁老泪纵横。那远房侄儿原本是个老实得连狗都要欺负的孩子,在村里很不受人尊重,村里的人大都盖了小洋楼,他还住着三间破瓦房。老李自小疼爱他,时常也接济点钱物,想不到因为这点苗木,这个自小深受老李恩慧的侄儿竟翻脸不认人,还差点把老李活活气死。
天色早已黑透了,外省的承包商老陈见老李迟迟不肯回家,便端了杯茶踱过来。
他告诉老李,今年他承包了村里三亩余地,搭了大棚,用最现代的培植方式扦插苗木,这不,眼看就到剪苗的时间了,谁知村里的民风这么差,竟是隔三岔五的来偷苗。因为是外地人,村里人仗着本土意识,根本不怕被抓,老陈在东头,他们公然在西头偷剪,老陈在南头,他们便转战到北头。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纵然是头牛,却也经不住村人这般蛮横的折腾。
村里有一班人自己从来不种苗树,专门以偷盗别人的苗木为生,一个晚上能偷大几千元呢。老陈长叹一声,他已决定这一季苗木卖完后,就回老家去。其实,村里的水稻田原本都是肥沃的土地,种了苗木后,一旦苗木成活带土移裁,这些田块就会变得十分瘠瘦,莫说种水稻,就是普通作物也再难达到之前的产量水平。唉,你们现在是把子孙后代的饭也给吃了啊。他拍拍老李的肩膀,摇头离去。
谁说不是?自从全村的田地种了木樨树,这整个村庄的村民再也不种水稻和蔬菜了,更别说养鱼养虾。要吃个啥,也像城里人一般花钱去买了。
扦插这么多苗木,要多少土地来插种?这偌大的县城,今后靠谁种菜产米?
难不成,人人吃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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