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埔军校第58届『中国传统色』第三轮H队贪财好色小说01:月白[点名新春@快乐人生](真身白衣恋尘,小说)
隔壁老王
隔壁老王顾名思义就住我家隔壁,真正只有一道围墙相隔。
只是一道围墙就是两个天地。
老王家人口和我家差不多,不过却有一儿一女。家里还有几分薄田,老王自己是走街串巷的铃医。好歹也算是念过几年书,认识几个字,养家糊口自然是不成问题的。就是多吃点少吃点,吃好点吃差点的事。
记忆里的老王有些瘦,背略微有些驼,最爱穿一件青绿色的确良外套。不太高的身形因为瘦显得倒有些精神。
早几年时常去隔壁“听故事”,倒不是老王有什么恶趣味,而是老王自导自演的故事。往往听了没多半就被爸妈抓了回去,说我们多管别人家闲事。这哪里是闲事,明明是家事好不好。对于年幼的孩子来说,生活除了玩乐,隔壁家的茶余饭后又怎么是无聊的事情呢。
每次听完壁角,第二天我总要揪着大妞问长问短。大妞是隔壁老王家大女儿。大妞总是扭扭捏捏不肯讲,说的最多的就是没什么。于是这样的对话就显得有些没意思起来。我就会抓着老王家小儿子大宝问。大宝就会虎头虎脑的一股脑儿和我们演,怎么着怎么着锅碗大战瓢盆,再怎么着怎么着菜刀大战砧板。这个时候,着急得大妞就会冲着大宝瞪着双眼,然后揪着大宝耳朵一路往围墙里走。
而后我看到的老王却是一脸意气风发,即便添了几道抓痕的脸颊,在看到我们在门口指指点点的时候依旧坦然的很,仿佛不以为然,还关照我们要好好读书,然后步履缓慢的一路走远。
我一直不知道老王的拿手绝活是什么,所以总跟在老王身后,看着他走街串巷,看着他不以为然的拿出一些药丸治病救人,好歹总是过几天就好的小病,也没什么绝症,重症。哪个年代,真要是重病,也就是在家里蹲拖上几日,也就送走了了事,并不当真要送去医院。
老王家是我串门串得比较勤的,因为老王
爱看些杂书,譬如三侠五义,绝代双骄这些。偏偏这些都是禁书。在哪个小镇也找不到什么书店。能有个看书的好去处怎么不让我这种游手好闲的人多去亲近亲近。而老王也从不在意,只是好奇的问了我一句,也喜欢看吗?喜欢就拿去看吧,别弄坏了。
从此我就被这些书收买了,再不去听壁角。毕竟听来听去也听不出花呀。怎么会有江湖好看好玩呢。而爸妈总是在耳边唠叨别老是去别人家,瞎晃悠干什么,好好在家呆着。
他们不懂。
再后来渐渐长大了之后就不再去老王家了,偶尔在门口能看到背着双手,摇摇晃晃出门的老王,也只是随便打个招呼应付了事,毕竟去了一个遥远的城市读书每天光应付上学的事就耗费了无数精力。当然也很久没见大妞了。
再然后见到隔壁老王是在葬礼上,他穿着一件的洗得已经泛白的青绿色确良外套。静静的躺着,嘴巴半张着,像是要说些什么。当然这部分是我妹妹告诉我的,我就没敢仔细看他的脸,只看到哪一头灰白色的头发毫无生气的耷拉着。
母亲告诉我说隔壁老王是得的是肺癌,临走那几天一直躺着,光靠打吗啡支撑着,人瘦的皮包骨头,喉咙肿的咽不下东西,也分不清人事,只是嘴里嘟嘟囔囔着些什么,间或听到是大妞的名字。
我知道几年前大妞静悄悄的离家出走了,母亲把这个当反面教材说了无数遍。不是为离家出走这个因,而是客死异乡的这个果。或许再老王家发生了更多不为人知的故事。
据说从此以后,隔壁老王家虽然还是重复着上演故事,但只剩下独角戏。老王越发的沉默起来,衣服似乎一夜之间就褪去了颜色,变得暗沉起来。而头发也渐渐的干枯。
老王开始酗酒,本来老王就有喝酒的习惯,也只是喜欢在晚饭时小酌几杯,然后看着武侠书书熬日子。后来就演变成一日三餐离不开酒精,连早餐也要眯上个小二两,然后摇摇晃晃的出门去看病,渐渐的找他看病的人越发少了。老王也不以为意,越发找机会喝上几盅酒然后倒头就睡,反正田里家里的活从不和他相干。
母亲给了我一根麻带,系在头上。然后跟着长长的队伍去送老王一程。以往这条熟悉的进山之路忽得变得极长。
一路的走,一路的想这些陈年旧事。
好像日历翻过去也就翻过去了,没有半点份量。泪自然是再没有了,唏嘘倒积了一肚子。
半路淅淅沥沥开始下起雨来,打湿了前面的纸幡,也打湿了老王的名字,洇成模糊的一团。
在墓碑前,我轻轻的磕了三个头,给隔壁老王,也给我的伯父。
墓碑上的名字带着水意,黝黑黝黑,入石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