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群杀『洗心录』第三轮参评杀帖(共搜集有11帖,此为第17帖)
(作者:夜筝;提交人:wind;提交时间:2010/1/6 13:20:21)
[8-3-06] 齐醒之 (贴杀聂冀远,参评) [心]唐采蘋
夜,天上有月,虽不十分明亮,也不圆,但足以能令人看清周围的事物。
齐醒之并未睡着,而且忽地觉得肚饿了。
天气清寒,要睡着本就不易,要饿倒是容易。
但这周围并无人家,更没有街道可以去买到酒饭吃,因为这是山林。他白天赶路的时候,到了这里天色已晚,他也没去找附近哪里有村落人家,一个人静静地独处,也一向是他的习惯。他跃上一棵大树,准备在那里过夜。
对齐醒之来说,在山上找点吃的东西,并不是难事,他本就是山间猎户人家的孩子,从小到大,经他手中抓逮追捕猎杀到的禽兽,都不知有多少。也因此,他的身体锻炼得格外的灵活和健壮。
齐醒之半躺在一棵大树上的支杈上,侧耳听了听,不远处的草丛中似有东西窜过,然后,又看到一只野兔子从草丛中跃出。
齐醒之从树上迅地跃下,目标当然是那只野兔子。
他跑的速度,看来不比一只野兔子慢,因为刚还隔兔子足有十几丈的距离,但兔子忽地已近到他的身边了。
他已抽出了他腰间的佩刀,准备朝兔子投掷去,把它钉死在地上。又或者,在自己下一个跳跃起落下的瞬间,手执着刀,一刀挥去,奔跑跳跃起的兔子忽地就已变成两截。又或者,直接手持刀子把兔子刺杀钉在土中。
他甚至已可以想象,那只刚刚还跳跃鲜活的野兔子,转瞬间给一把刀子劈成了两半血肉横飞和被捅穿身子插进地里的情景。
齐醒之在三个终结兔子生命的动作间,犹豫取决了一下,尚未实施开来,却忽地发现,数丈外有一个人朝这里奔来,一跳一落下的速度,一点也不会比他慢。
那个人的轻功水平,远在他之上,简直就似在草尖上飞。
那个人的目标,也是这只兔子。
看来,这个原本不见人烟的山林中的夜晚,居然还有同样在找饭吃的道中人。
那个人也发现了忽地出现在眼前的齐醒之,但他并未停下他的动作,他手中的剑,已将向兔子出手。
齐醒之也已开始了他的动作,“唰唰唰”,就是迅疾的划、刺、砍出三刀。
但是,他的目标,并不是兔子,而是刺向来客。且刀刀皆是头、胸、腹的要害。
齐醒之从他的施展的轻功中已认出,那正是他要寻找的人。
齐醒之找他,就是为了杀他。
那个人正在奔跑冲刺,毫无提防地,身边一个陌生人朝自己挥来刀子,他该已无法躲闪,甚至因为自己一瞬止不住的冲刺动作,自己都会把自己送上刀尖去,任由那把刀捅进自己的身体。
但那个人的反应,仿如一只处在野外的警觉的兽,看似在平静而投入地吃草或者喝水进食,实则时刻都在观察和提防着身边周围的一动一静。他的动作姿势正在迅即地前进当中,这本该是他无法躲避的杀着,而他竟奇迹般地偏侧了两下身子,躲开了两刀,还用手中的剑挡过了一刀,又瞬间把动作从前进变为了后退,忽地就从原地往后掠了两丈。
兔子在这一瞬,已淹没到不知何处去了。
一击不中,齐醒之刀招又出,这一次,比刚才更快。对方虽然在瞬间后退了两丈,齐醒之也在瞬间又粘贴上了他——齐醒之原本就是对他处在攻势,他一退,齐醒之迅地又跟进了。
两丈后,是一棵大树,来客已无路可退。
然而,来客的后背,贴着树干,从地上忽地就往树上攀爬了一丈多——他的双脚,往后蹬踩攀上树干,竟如履平地。
齐醒之心下也不禁赞叹一声,好身手!
树的一丈高外,是一杆大支杈,来客立在树杈上问:“阁下何人,为何忽地向我下杀手?”
齐醒之问:“阁下可是任平生?”
来客答道:“正是。”
齐醒之道:“那我找的正是你。”
任平生问:“我可认识你?”
齐醒之答:“不识。”
任平生问:“那你为何要杀我?”
齐醒之答:“收人钱财,为人解难。”
徐弦问:“哦,杀手?”
齐醒之道:“正是。”
任平生问:“可否告诉我阁下的大名?”
齐醒之答:“齐醒之。”
任平生说:“齐醒之?”
齐醒之说:“是,但你该没听说过。”
任平生说:“阁下可否再告诉我,谁人想要杀我?又为何要杀我?”
齐醒之答:“我是杀手,本不该与你这么多废话,但这是我的杀手生涯的第一单买卖,估且与你一说也无妨。”
任平生说:“第一单?之前你没杀过人?”
齐醒之答:“没有。”
任平生说:“没有杀过人,也叫杀手?”
齐醒之说:“杀过你之后,便是了。相信这个名字不久之后,也将为世人所知,不过,你该是看不到这个时候了,因为我等下就将杀了你。”
齐醒之确是第一次杀人。甚至连这个名字都是他自己刚取不久的,江湖上根本就没人知道这个名字。齐,是他的姓,醒之,就是警觉清醒,当杀手过刀口上的卖命生活,你想杀人,当然也有很多人想杀掉你,不醒,那么被杀的人就是你自己。
齐醒之之前并不姓齐,或许是姓张,又或许是姓李,也有可能姓王。齐姓,只是他的养父的姓,他的养户,是个离京城外上百里的山中的贫苦猎户。齐醒之很小的时候,就被人送到齐猎户家中了,据说,他是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的私生子,幼时被魔道挟走,被扔在山上,之后被一姓齐猎户拣回抚养。齐猎户随便给他取了个名字,叫齐山,因为他们是生活在山上的缘故。
然而,齐山才八岁大的时候,齐猎户就死了。对于齐猎户死前告诉他的关于他身份的秘密,他也记不太清了。从那时开始,他就一个人在山中生活,与草木鱼虫为友,与禽兽蛇鸟为伴。
他没练过武功,但为了生存,从小就在山间树林草丛中追杀各种动物,用弓、用箭、用矛、用刀、用棍子、用绳子、用缠藤、用机关陷阱,所有能用于捕杀的工具,他都用过,十数年积累下来,无师自通,不论攀爬跳跃奔跑,都是动作迅即,一击即中,中即致命,已成了他最基础的本领。从最初的小动物开始,到得后面,哪怕面对的是一头凶猛的大野猪,或者一头残暴的老虎,也都不是他的对手。
生活、生存,就是他的最基本的武功。饿了,摘吃野果子,捕捉野兽,渴了,喝山中水,几乎从来没有与外界打过交道有过接触,他几乎没有见过什么生人。
只有一次,那是他追捕一头野鹿时,失足掉下山涧,晕了过去。
他醒来的时候,躺在一辆车中。车中有一位与他长得很不一样的人,是个与他差不多大的年轻姑娘。
他第一次知道了,世界上还有一种与他不一样的人,叫女人。
她的车厢中,装饰得很华丽。她的穿着,很英姿,但也可以看出,布料不菲。她与齐醒之的穿着,完全就是两码事。
她是带着一众随从,来这里打猎的。
她对齐山很友好,对他的遭遇仿佛充满的怜惜。
她的温和,让齐山心里觉得很温暖。
走的时候,她给了齐山一个精致的铜牌,上面还刻着字和符号。说:如果你以后有什么麻烦,有什么需要,可以拿着这块牌子,去京城最大的那栋房子里找她,只要看到这块牌子,就会有人把他带到她那里去,她会帮他的。
后来,她们离开了。
齐山忽地觉得也该去外面走走了,这时候,他十六岁,于是,他离开了那个他生活了十多年的山林,去到了城市,去到了集镇。
他在山林里的时候,可以抓捕各种各样的东西养活自己,但那些地方,吃的玩的看的东西有很多,房子有很多,也很漂亮,还有宽阔的马路,熙攘的人流,高大的马车,却没有东西可让他抓。反之,在那里做什么,吃,住,喝,都要花钱。
可他没有钱。他可以去外面抓些东西去集上换得一些钱,但那很少——从来没有哪个以打猎为生的人家,会是个有钱人家的。
他可以再回到山中去过他以前那样的日子,不需要花钱,不需要与人打交道。但人离开某个地方,离开某种生活状态,要再返回去,已是很难很难,人本就有很多的欲望。
他在外面晃了四年。遇见了很多的人,遇见了很多的男人、女人。
他想起了那位救过他的姑娘,她肯定不是普通人家,或许她的家中很有钱,需要很多各种各样的工人做事,他去找她,说不定可以在她那里谋取一份不错的差事。
齐山去京城,找到了京城最大最漂亮的房子。但他没进去,他问问路人,那是什么人家的房子?
路人睁大眼睛看着他,以为他是怪物,说:“那是皇宫,皇宫,你懂吗?就是皇帝住的地方,皇帝,你懂吗?这天下都是皇帝的地方,全天下的百姓,都是他的子民。”
齐山忽地明白了,以前救过他的那个姑娘,是一位住在皇宫里的公主,也就是皇帝的女儿。
齐山有些沮丧,他没想到,救过自己的人会是这样一个人物,那个差距,真不是一般的大。何况,其实他也一向没有求人办事的习惯——而是根本就没有,去找她,其实更大的念头是想再见她一见,所以,他转变了去投她的念头,还是自己混吧!
两个月前,齐山去到了春风镇。
他不经意间听到了这样一个消息:春风镇上的林府老爷的女儿,在一个雪夜里,给人奸杀了,报官府追捕了一个月都还无结果,于是林老爷私下里,悬赏一万两银子,请人帮他的女儿复仇,去砍下那个杀害他的女儿的凶手的头。
那个凶手的名字,据说是江湖上的一个侠客,名字叫任平生。
杀手,是个古老的差事,当杀手,也是无奈的事情,但多少人都在为了吃饭而去做无奈的事情?
齐山接过这个活计。他保留了齐猎户的姓,给自己新取了一个名字:醒之。
他去搜集了所有关于任平生的资料,并且研究他的武功基底,以及其它各个门派的开功。
还好,齐猎户是个识字的人,很久以前教过他,他没忘记,加之他的天资,一些江湖中事和常见武功门派的招数,他都大体的了解了一些。到现在,他一边寻找徐弦,同时也继续一边研究江湖中事,已经两个月了。
“一燕掠水”,是任平生的闻名于江湖的轻功,齐醒之一眼就已看出。
齐醒之正是为了杀他而来的。任平生素来神出鬼没,身怀怪异武功却从无人知道系出哪门哪派。齐醒之正不知如何去找他,谁知却是得来不费功夫,在这个静静悄悄的山林的夜里,偶然就逢上了他。
齐醒之一开始就使出了要命的招数。
齐醒之问任平生:“三个月前,你可曾去过春风镇?”
任平生答:“去过。”
齐醒之说:“你去找春风镇上林家庄的女儿?”
任平生说:“是的。”
齐醒之说:“但是,林家的女儿,却因你而死了。”
任平生脸上露出一股悲伤的神色,黯然道:“是的。”
齐醒之说:“我就是来为她找你复仇的。”
任平生说:“你的意思是,杀害她的凶手是我?”
齐醒之说:“这不是我的问题。我只知道,她的父亲要我杀你。”
任平生与林疏玉的事情,本是个秘密。林老爷从来不知道,他的女儿跟一个无家的浪迹江湖的叫任平生的人发生了私情。林老爷更不知道,女儿背着自己与他幽会,甚至还准备与他私奔。他只道自己为女儿张罗的婚事,佳期将近,心里乐悠悠的,忽地,却看到自己的女儿死了,并且是带着珍宝死在去与情人幽会的路上。
这个世界上本没有什么秘密可言,林老爷从不知道自己的女儿的事情,但他是大户人家,大户人家的孩子,通常都有一堆仆从丫环。林疏玉自然也不例外,她要做什么事情,躲得过父母,却避不开身边亲密的丫环,甚至还有许多地方需要身边丫环的照顾。她还活着的时候,丫环们或许与她要好,给她保守了这个秘密。但是,现在她死了,她的私事自然保守不住了。
任平生说:“你可知,林小姐是我的什么人?”
齐醒之说:“你的情人。”
任平生说:“不错,我去找她,本就是与她约会的,我有什么理由要杀死她?”
齐醒之说:“他的女儿出去找你,出去却没再回来,死在了去找你的路上。她随身所带的贵重物品,全都不见了。她带的那些东西,无不是价值不菲的珍品,而你,只是一个浪子。在他眼里,你是最后一个与他女儿接触的人,你就是杀害他女儿的凶手,你见到了她带的宝贝,忽地起了抛弃她的心思。”
任平生说:“白老爷给你多少钱杀我?”
齐醒之答:“一万两。”
任平生说:“我给你二万两,也请你帮我去杀掉那个真正的凶手。又或许,不需要你动手,只需要告诉我他的行踪和身份,我自己解决他,你仅仅只需要给我提供一个讯息。”
任平生又说:“如果你真要动手,你也不一定能杀得了我。林老爷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找出凶手给他女儿报仇吗,不如你放弃这次行动,与我一道追寻真正的背后凶手,得出的结果,林老爷也许会更高兴,因为找出了真正害他女儿的人。当然,他不一定会喜欢我,因为不管怎么说,他女儿都是因为去见我而死,都是因为认识了我而死,我做的都是见不得他的事情。又如果,你调查的结果的对象是指向我,你再杀我也不迟。”
其实齐醒之怀疑过,任平生并不一定是凶手,林小姐去与他约会的半路上,出现有其他人也是有可能的。
而且眼前的这个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会见财起义的人。林疏玉是他的情人,他没必要去强奸她。如果真是看中她带的珠宝,而杀了她,并制造出她给人抢财和被奸杀的假像,那么,一个爱钱的人必然会懂得过享受的日子,那任平生就不可能半夜出现在山路上,并还要露宿在山上,又还费心力去追一只兔子为了填肚子,他应该住在城中的某个安逸的客栈中,吃着客栈中提供的美味佳肴才是。
齐醒之也想过,要不自己悄悄去调查下一下背后的真相,他是猎人出身的,从一点点的珠丝马迹中去追踪一个狡猾的动物,是拿手好戏。天下这么大,任平生又是个行踪不定的人,所以林老爷并没有规定紧迫的时间内完成任何,有三个月的时间,三个月内杀了任平生,就有二万两酬银,齐醒之接手到现在,已过去两个月时间。因为要找到徐弦本已是个费时间的事,这也是报府后追捕了一个月都无果,林老爷才找江湖中人去完成这个事情的。当然,官府的追捕也在同时进行,到现在,都已三个月了。
只是,他的身份是杀手,杀手就是拿人钱财为人办事,其它的不应该管那么多,那都是与他无关的。杀手对自己的工作背景知道的太多,管得太多,或者太有情,那会误事的。
从刚刚交手的几招间,齐醒之也已深知面前的这位是个不简单的棘手对手。
齐醒之在犹豫。
林老爷找的杀手,也许并不止齐醒之一个人。他放弃了,肯定也还有其他人会追杀他,其中肯定有比任平生武功更好的杀手,对任平生一击即死。杀死了他,林老爷也许是高兴了,但背后真正的凶手,肯定更高兴。
齐醒之说:“据我所知,春风镇是一个人口不多的小镇,晚上大家都睡得早,会走夜路的人不多,何况还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夜的半夜子时。”
齐醒之这么说话,那是已认同任平生的建议了,就是帮他一起寻找凶手,而放弃杀他。
齐醒之又说:“在一个寒冷又还下雪的冬夜,在这样的天气里,大家想做的事情通常都是什么?就是多穿几件厚衣、或者多盖几重被子保暖,没有哪个人会想到脱衣服,所以,在冰冷雪夜的户外还有兴致脱掉衣服去强奸一个女人的人,多半该是个非常淫贼。
“再者,路遇一个女子,忽地对她起了歹心,直接在这天寒地冻的户外对她进行施暴,说明他该是个附近没有房子的人,也就是说,他不是本地人,该是个过路客,所以,他没有想到要把她拖回哪个屋子里去。如果说是把她带回家中去的路上她会大叫喊发出声音,那打晕一个女子再把她带回家,并不是难事。
“又,他本是想要强奸她,却一不小心还把她掐死了,一个人发现自己不小心杀死一个人之后,多半是会心中慌乱而赶紧逃离现场。但他完事之后,却不忘搜寻她的身上的财物并窃走,说明这个人不仅贪色,而且爱财,遇事心思沉静不乱。
“江湖中既爱色,又贪财,还四处游走没有固定的住所,以致半夜都在赶路的人,可以出现在这个名单的人,应该不多。在近期内又经过了春风镇上的人,那更不多。”
任平生对他的分析很满意。
若干年后,本想当杀手的齐醒之,终究是没有成为一名杀手,他当杀手的时候,接的第一单业务,不仅没有完成,反而变成了帮助自己原本要杀死的人的活。
但是,齐醒之的名字,却依然名动江湖,因为,他成了一位“讯息提供者”。有谁遇到有无法寻找答案的疑难事,找齐醒之,他能帮你从毫无头绪的事件里,追踪出一条清晰的线索出来。当然,他的收费,不比当杀手便宜。江湖人称:遇齐醒之,大憨,亦变“醒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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