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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吧第23届群杀【风吹沙泠】第四轮参评贴(共搜集有12帖,此为第16帖)

(作者:叙白;提交人:大衣柜;提交时间:2016/10/24 19:18:26)

[泠]秦年 小大 1楼 群杀玩家 | 文5篇 | 2016-9-29 12:22:55 注册|包厢|搜索|短信|加好友勋章藏票 保镖:0 个 现金:75 元 金币:0 个 魅力:15 点 游戏币:0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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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轮中区:渐行渐远还生(帖杀瑟罗,一区参评) 发贴心情 Post By:2016-10-23 21:29:17

渐行渐远还生
1
“辕门外三声炮响似雷震,披绣甲跨征鞍决战边城……”板鼓声疾,呐喊动天,荣蓉浑身披挂,在众龙套的簇拥下,舞枪疾步而上,跑圆场两周,威风凛凛站定。
“好!”台下看客轰然叫好。这折《醉沙城大战》是一出武戏,讲开国初醉沙城女将为夫报仇、迎战矞族的故事。京城深秀班每一次演出喜欢以此热血戏压轴,将现场气氛推向高潮。这出戏演了十多年,红了十多年。阔别舞台五年多,荣蓉略显生涩的嗓音依旧赢得了满堂彩。观众的认可令她莫倍感亲切,而着意陪师兄弟远赴西疆的丈夫王宝的离去,又令她倍感心酸,险些儿在台上流下泪来。
荣蓉定定神,继续唱作念打。一套花枪耍下来,动作、唱腔渐渐流畅。她依稀记得待嫁前最后一场演出,观者如堵。一开腔一亮相,就能引起全场的呼和狂欢。
当时守在台下的王宝尤其兴奋,每听一句都使劲拍巴掌,激动起来还旁若无人地跟着乱哼哼。他那荒腔走板的破锣嗓子太有穿透力,尽管已经压低到极限,还是逼得身边人群纷纷走避——曾经有愤怒的看客上前指责于他,被他一巴掌拍到桌底下,一台戏唱完都没爬起来,后来再无人敢来与他理论,见他在场就自动退让三尺,惹不起还躲不起么?王宝完全无视众人试图凌迟他的眼刀目剑,自顾享受陶醉。
台上锣鼓一收,看客蜂拥上去,抛投赏钱。王宝初来京城时,囊中羞涩,每次只够投三两枚大钱,后来开大饼店赚了钱,出手就阔气多了,能够一串一串地扔。这个时候,荣蓉总是含笑朝这个长相憨实的青年行礼,粉墨形容透出的欢喜与感激瞬间取悦了王宝,此后捧场更勤快,打赏更丰富。
这一次荣蓉抱拳团揖,谢了众人打赏,说道:“小女子今儿个演完全本,准备歇个一年半载。在此多谢各位看官多年来的照顾,容后再见。”
这是要隐退的意思啊!台下哄地议论开了,惊讶的、激动的、惋惜的,什么表情都有。有人甚至扒着高台往上爬,高声嚷嚷:“我还没听够,不许走!”
只有王宝扔完钱就退到后面,抱着膀子嘿嘿地笑。三天前,他刚给荣蓉下了聘,三天后,就是他与荣蓉的成亲日。从此往后,这名英气逼人的刀马旦就只属于他一个人了。他是须弥山般若寺的弟子,跑马江湖,就得配这般爽朗英气的女子。
好一阵混乱之后,深秀班班主不得不出来跟大伙告了几番罪,再三承诺会有更好的戏子接演《醉沙城大战》,才打发了这群看客。
王宝蹿到后台,一边瞅着荣蓉卸妆,一边替她打扇:“蓉儿,歇一年半载哪里够?生个娃一年,两个娃就三年了。”
荣蓉红了脸啐道:“这么多人在呢!胡说什么!”
旁边乐工伶人听见,都捂嘴吃吃地笑。一两个要好的便起哄:“生两个哪里够?咱们蓉姐起码得生五个娃,凑齐生旦净末丑,宝哥在家就能看一场大戏了!”
“着啊!”王宝眉飞色舞,“生五个好,在家唱,我一个人包场。”
荣蓉又羞又恼,直接将这口无遮拦的家伙赶出了门。
三日后,王宝在新买的院子里,与荣蓉成了亲。他是个好热闹的人,又是个实心眼的人,在席上吃得酩酊大醉才回到新房,一进房门就扑倒床上,呼呼大睡。荣蓉给他灌了两回醒酒汤,也没能唤醒他,更不要说两人同饮合卺酒,温存度夜。花烛夜尴尬度过,荣蓉心中愀然不乐,待次日王宝醒来,忍不住将他骂了个狗血淋头。王宝自知理亏,乖乖听训不说,还得着意安抚,二人倒也和和美美过了一阵子。
当荣蓉开始掌家的时候,二人不免又起了冲突。王宝爱交朋友,生性豪放粗疏,婚前除了看戏打赏没人愿意陪同,平素总与朋友在一起吃喝玩乐,他会挣钱,又出手大方,十次相聚有七八次掏钱付账,攒钱困难得很。这一次成亲,将多年的积蓄用了个精光。荣蓉看不惯他大手大脚花钱,便限制了他每日的花销。王宝每每出门请客,喝到兴起时才发现没有银钱续杯,酒会只能草草结束。请人喝酒不能尽兴,渐渐地,酒友们就散了一大半。王宝大感没有面子,好生埋怨了荣蓉一通。荣蓉岂是易相与的性子,用清亮动听的嗓子不间断地骂了他几个时辰,抹着眼泪说:“你这败家子!本来还觉着咱俩自小被弃,同病相怜,又看中你长得憨厚,还会赚钱,原来都是假的!是我瞎了眼才嫁给你!”王宝被骂急了,甩门就走。谁知荣蓉被巨大的关门声吓到,一跤摔在地上,身下竟见了血,就医时才发现她怀了身孕。
荣蓉险被惊吓流产,王宝分外自责,立刻纠正了态度,每天小心伺候着妻子,嘘寒问暖,殷勤备至。一个曲意奉承,一个安心养胎,二人和好如初。流连酒楼茶肆的时间少了,王宝的大饼店生意也是蒸蒸日上,一口气新开了四家饼店。
儿子王小宝出生,又兼店铺生意兴隆,王宝着实乐了一阵子。谁知,荣蓉产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多疑易怒,三五不时就揪住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不放,变着花样与王宝吵架。王宝骂又骂不过,打又打不得,被闹得头疼,干脆借酒消愁。喝酒的地方老朋友太多,没多久他就故态复萌了,三天两头请个小客,三五不时打抱个不平。喝醉了归来,他倒头就睡,荣蓉骂他他听不见。打架挂彩回来,荣蓉会大发雷霆:“让你少动手你不听!每次打架受伤好玩吗?等哪天暴尸街头别指望我去收尸!”
王宝最初不吭声,听多了也恼:“你少咒我!我要真死了直接烧成灰就是,不劳你去收尸!”二人相对置气,不欢而散。
夫妻俩一路走来,生意红红火火,感情磕磕绊绊,也就是儿子的存在,才维系了这个家庭的完整。后来有一天,这根绷紧的弦,断了。
那是一次中元节,京城最大的寺庙无相寺主持盂兰盆法会,在定河桥上下游三里范围内放莲花灯祭祀、祈福。
因住处离定河桥不是很远,荣蓉一时兴起,提议全家去放水灯,祭祀父母。王宝满不在乎地回答:“算了吧,你我从小都是弃儿,谁知道爹娘还在哪个方向?也许他们还活着,你去放水灯下咒啊?”他顾自出门喝酒去了,喝高了回来就躺倒,赖在床上死活不起身。荣蓉拉不动他,气得狠掐了他一把,独自带着儿子出了门。
荣蓉在家耽搁得久,去得晚了些。无相寺内施盆供养仪式已经结束,几个大和尚正在定河畔念经放灯。和尚做完法事退场,百姓就一哄而上,将定河桥两侧堆得水泄不通。荣蓉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拉着儿子挤到河边,蹲身将两盏已经点燃的莲花灯搁到水面,轻轻一推,烛光明灭,随着起伏不定的水波,蜿蜒而去。
容蓉起身准备拉住儿子的小手,却拉了一个空。一回头,地上留着一只虎头鞋,王小宝不见了。她顿时就吓懵了,一边大喊着儿子的名字,一边跪求行人帮忙找孩子。匆匆人流,注意她呼喊的人不少,肯停下脚步帮忙的人实在寥寥无几。四周人群只是确认没看见有人落水,都摇头叹息着告诉她:“人太多了,哪里看得见那么矮小的孩子!”
惊得面无人色的荣蓉沿着定河两岸跑了好几个来回,在重重人墙中间张望呼喊,没有任何回应。几个中途帮忙的好心人寻了几回,累得气喘吁吁,相继离去。等到人丛散尽,她孤零零地站在河边,近乎痴呆。
一队八九人的巡夜官兵看见失魂落魄的荣蓉,好心提醒她赶快回家。荣蓉醒过神来,好似抓住了救命草,扑上去揪住领头官兵的衣袍,拼命磕头:“官爷!我家儿子不见了!求官爷找找我儿子!我给您磕头了!”
那官兵急急忙忙掰开她的双手,气急败坏道:“我们是巡夜的,谁有空给你寻人!”一声呼哨,招呼众人就走。
荣蓉坐倒在地,绝望地放声大哭。最后一名年老的官兵走了数步,想想又掉头回来,同情地看着她:“小娘子怎么这样不小心呢?今儿个人太多,怕是难找……我听说最近京城丢了好几个孩子,你明天去府衙打听打听就是。”看着他叹气远走的身影,荣蓉生出些希望,拖着疲惫的身子跌跌撞撞地往回赶。
夜深风寒,抵不过不过荣蓉的心寒。她推开家门后,浑身已脱了力,进房绊倒了张凳子,哐当一声巨响,惊醒了熟睡的王宝。他支起身打个哈欠,懒洋洋地道:“咋这么晚才回来?”
我这里心如刀割,你倒睡得安稳自在,荣蓉登时心头火起,抄起桌上茶壶就掷了过去。
“你发什么疯?”王宝额头被砸得生疼,又被壶中凉茶浇了满头,一个激灵就坐了起来,待看清荣蓉蓬头垢面的形容,大怒又转成大惊,“你怎么弄成这样子?谁欺负你了?小宝呢?”
“你就知道睡!怎么不睡死!”荣蓉嘶声道,“小宝不见了!我找了半夜,还是找不到!”
王宝大惊,跳起来喝道:“快说,小宝怎么丢的?在哪儿丢的?去官府报案没有?”
荣蓉颤颤托起虎头小鞋,语无伦次将事情经过叙说一遍。
“你这疯婆娘!”王宝吼道,“当时怎么不去找无相寺的和尚帮忙?”
“我怎么可能没找?我见人就问,见人就求,没人看见小宝呀!”荣蓉已经哭不出来了,哑着嗓子喊了几声,就在王宝的怒吼中瘫软下去。她这一夜连惊带吓,又累又急,撑到现在已是极限了。
王宝将她抱到床上,带着虎头鞋出了门。他先跑到无相寺,提起钵盂大的拳头,将寺门砸得震天响,而后对着应门的和尚们振振有词:“我儿子参加盂兰盆法会,找不到了。你们主持法会,有责任帮我找儿子!”一干僧众目瞪口呆。后来住持出面,看在他是佛教同宗般若寺的俗家弟子的份上,将没事的和尚都派出去化缘,打听王小宝的下落。
离了无相寺,王宝又闯到顺天府击鼓鸣冤,冲哈欠连天的大小官差道:“我要状告顺天府!昨日盂兰盆法会,我儿子丢了。你们不派人到场守护,有责任帮我找儿子!”他的无赖有些效果,顺天府尹当堂就下派了寻人任务。
王宝叫着王小宝的名字,走了几条街,既无人应答,又遭来白眼无数。后来咂摸着不得法,他便直奔皇城午门,远远坐在门口,放声大哭:“我的儿子,你在哪儿呀!快回来呀!”引得无数人围观,禁卫军看闹腾得不像话,跑来赶人。他便挪个位置继续哭喊。禁卫军无奈,只得装聋作哑,听之任之。
哭了小半日,人丛中挤进来一名青年,大红袍服佩着绿柄腰刀。围观者有人惊呼:“他是散朝晖散大捕头,京城三大名捕排行第三!”
王宝精神一振,收了号哭:“散捕头,你能帮我找儿子吗?”
散朝晖看他一眼,道:“跟我来!”
王宝跟着他上了一辆马车,目的地是京城东郊的百里药庄。远远就听得庄园内儿啼震天,王宝眼睛亮起来,道:“散捕头,我儿子在里面吗?”
“不知道!”散朝晖淡淡道,“刑部刚破获一起大案,近期京城丢失的孩子刚安置到这里。我早上去刑部述职,碰到你而已,就看你运气如何了。”
王宝进了庄园,被满地四肢残损的孩童吓了个胆战心惊。扫视一周没看见儿子的身影,心略略放下。
“屋内还有!”散朝晖轻声提醒。
王宝迅速冲进屋,却听见女东家百里绵对两个围着病榻的年轻和尚发问:“这孩子伤势最新,用冰山雪莲还有得救。如寄大师,你确定将冰山雪莲让给他?”
“确定!”一名面容苍白的年轻和尚低头合十,“阿弥陀佛!”
“如寄师兄!如意师兄!……小宝!我的儿!”王宝的惊喜变成了惊叫,因为他一扭头,看见了昏睡在床上,四肢折断、浑身血迹的王小宝。
后来,王宝回到家,变卖了所有店铺,将银钱交给百里药庄。荣蓉冲登舞台,卖艺养儿,王宝辞别妻子,陪二位师兄上雪山采摘冰山雪莲去了。


五月吧第23届群杀【风吹沙泠】第四轮参评贴(共搜集有12帖,此为第17帖)

(作者:叙白;提交人:大衣柜;提交时间:2016/10/24 19: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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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轮西南区:一尺阳光(贴杀窦璇玑 ) 发贴心情 Post By:2016-10-23 21:29:30


  (壹)
  冬至,夜来得早了,雪后的胡同满是泥泞,人、马蹄和各种野猫野狗的踩踏让道路污浊一片。阳光还没有全部褪去,酒楼里就开始陆陆续续进人,这个天气,的确适合吃着火锅喝着酒,吹吹牛皮,乐呵乐呵。
  肉香从酒楼散出来,旁侧的胡同似乎都开始沸腾,野猫和野狗都开始等着过一会儿去酒楼的后门啃点骨头,连老鼠也开始偷偷摸摸的爬出来游荡。
  一只老鼠走错了方向,居然拐到了酒楼门口的台阶下,一看形势不对,连忙掉头逃窜,突然一个黑影扑了过来,老鼠就离开了地面,它发出吱吱的挣扎声,如果它可以有感觉,它会感觉到叼住自己的绝不是猫,而是一个人。
  但是这个人很难被其他同类忍心去形容,光头,两只胳膊都没有了,两条腿以严重的外八字枯瘦的支撑着一个很小的身体,身体裹着一块破布,但不能猜测也是皮包骨般的存在,整个人就好像六七岁那么大,可是看眼睛却似乎十四五岁,最可恨的是他的脖子上套着一个颈圈,还有一根绳子,另一头就在郝婆婆的手里。
  
  郝婆婆满意的笑了笑,抖了抖手里的绳子,那个叼着老鼠的“小人”蹦着把老鼠放到了郝婆婆的脚下,这时候郝婆婆背后一个小姑娘把怀里穿着花棉袄的猫轻轻放在地上,那只猫开心的张开了嘴巴。
  “人要吃肉,猫要吃鼠,这才是天经地义的道理”郝婆婆扭着自己的身子迈上酒楼的台阶,突然就听到不远处一个冷冷的声音传来,“请问,剑要吃什么?”
  一道剑光从不远处飞来,一个黑色的影子和一把剑刺向台阶下的那个小人,还差两尺的距离,剑光突然收回在空中画出几个圈,郝婆婆的毒针在一瞬间射出,让持剑之人不得不回防。
  “听雨楼的步笑云,连我这乞丐婆的东西都要杀,你这品位也太差了吧。“郝婆婆冷冷的看着两米开外的步笑云。
  步笑云同样冷冷的盯着她,“我只知道他是人,不是东西。“
  “甭管他是不是东西,是什么东西,都与你听雨楼无关吧。”
  “看不惯,我就杀。”
  “这个东西一天能给我赚五钱银子,步公子要是舍得给乞丐婆五十两银子,我就让你杀他。”
  
  “大冷天的,打打杀杀,似乎不太合适,更何况还在我的地界上,卖个面子,该去喝酒喝酒,该去睡觉睡觉,就这么散了吧。”
  这个声音无论是听雨楼还是京城丐帮都熟悉的很,正是刑部副总捕头路渐平。
  步笑云看了小人一眼,冷哼一声转身离去,郝婆婆面带微笑邀请路渐平进去喝一杯,但路渐平只是微微一笑,即没有拒绝,也没有动双脚,就是站在那里淡淡的看着郝婆婆。
  郝婆婆脸色一正,挥手让其他人都先进去,然后快步走到路渐平面前,两人很有默契的拐进旁边的胡同。
  看四下没人,路渐平脸色一沉,“我女儿两天前丢了。”
  郝婆婆一听这话居然长吁了一口气,她拍拍胸口,“还以为什么事儿呢,要不我再给您送过去一个?”
  路渐平突然拔出虎首刀,搭在了郝婆婆的肩上,“明天太阳出来之前,我要知道我女儿的消息,否则这京城丐帮的舵主,就得换换了。”
  话音刚落,刀已入鞘,路渐平转身而去。
  郝婆婆摸了摸脖子,若有所思,快步走进酒楼,大喊一声,“老酸菜呢,去把老酸菜给我找来。”
  
  (贰)
  老酸菜也在吃火锅,跟散朝晖和其他几个弟兄围坐在自己破屋里,中间是一大锅热腾腾的狗肉火锅,听到郝婆婆要找他,老酸菜极不情愿的挪起屁股,嘟囔了几句,让散朝晖跟自己一起去见郝婆婆。
  郝婆婆平常看不上他,他也对郝婆婆心存不满,尤其郝婆婆背后那些见不得光的事情,有一次和散朝晖喝酒,他就埋怨了几句,好在岁数大了警觉心强,没敢多说,散朝晖虽然来丐帮不久,但老酸菜挺喜欢这个小伙子,属于一见如故,就是这个家伙精力旺盛,什么都喜欢打听,什么都喜欢参与。
  
  看到老酸菜带着一个陌生面孔,郝婆婆的脸更黑了,好在散朝晖长得比较帅气,这才让她的脸色又满满和缓起来。老酸菜很敬畏的看着郝婆婆,郝婆婆犹豫了一下冷声说,“刑部副总捕头路渐平路捕头的千金三天前走丢了,发生在你长期呆着的那条街,你去打听一下消息,然后去给路捕头道个平安,争取给咱们点时间帮忙找。”
  老酸菜点点头,“细雨堂的两家园子都在那条街上,我要不要安排人去里面扫听扫听,听说萧堂主最近有些动作。“
  郝婆婆低头沉思了一下,“不要惊动细雨堂,最近听雨楼处处为难咱们,还是先缓缓。“
  老酸菜弯腰鞠躬,然后转身准备走,顺便给散朝晖了一个手势,这时候郝婆婆咳嗽了一下,“听说你最近收了一个很机灵的弟子,怕就是这位小哥吧,把他留下跟兄弟们认识认识,顺便帮我点别的忙。”
  
  散朝晖很拘谨的坐在郝婆婆的旁侧,他抬头就看到包厢的角落里,那个没有双手畸形的“小人”,可是小人没有看他,他正在忙着乱窜用嘴巴来接酒桌上其他人扔的肉丸,似乎感觉到别人的目光,他停下来看了一眼散朝晖,散朝晖分明就感觉到他的目光中浓浓的毒意。
  “我看你怎么有几分眼熟啊”,郝婆婆很不经意的对散朝晖说道,散朝晖没敢说话,只是吱唔了一声,旁边一个人给他面前倒了一大碗酒,“你是小辈,难得舵主赏识让你跟舵主一席吃饭,你赶快敬舵主三大碗酒。”
  散朝晖端起碗开始犯难,他为人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办法喝酒,一喝酒浑身就发烫浮肿,可是他的理由迅速被人鄙视和嘲笑,然后他只好站起身来,恭恭敬敬的连干了三碗白酒。
  郝婆婆很有意思的看着散朝晖,看着他的脸、脖子开始慢慢变红,一个帅小伙直接成了红脸的关云长,满桌的人又开始哄堂大笑起来。
  “地瓜皮(这是散朝晖在丐帮的名字),你的脖子后面有字。”旁边一个人突然大声说道,果然在红肿的散朝晖脖子后面,隐约出现了两个刺的字“蔡丰“。郝婆婆这时候也饶有兴趣的看了一眼,突然想到了某一个事情,”地瓜皮,你可知道你祖籍哪里。“
  已经晕晕乎乎的散朝晖摇摇头,“我是从小被收养的,十几岁父母双亡,所以根本不知道自己祖籍哪里。“
  “我可能知道你的生父是谁?“郝婆婆安静的说。
  散朝晖一愣,他怔怔的看着郝婆婆,半晌,突然他砰的一声跪在了郝婆婆面前,“求舵主告知。“
  
  郝婆婆用筷子夹了一个肉丸,扔下角落里的畸形小人,不过小人这次没有去接,而是怔怔的看着散朝晖,仿佛也很迫切的想知道这个消息。
  “湘西有个村落一直有一个传统,新生的孩子在起名后就有族长用鸽子血把名字刺在孩子身上,鸽子血刺青的特点就是平时看不到,一旦受热就会显现出来。我去过很多地方,就听说过这个村落有这个习惯,恰巧我还认识这个村落的一个人,而且,这个人也曾经有一个儿子,年龄跟你相仿,最巧的是,这个人的儿子名字跟你脖子上的字是一样的。你说,这是不是有缘啊?”
  其他座位上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想说什么,但还是忍住了,散朝晖也仿佛是听了一个传说一般,半晌不知道怎么接话。
  “不过,就有一个问题”郝婆婆一拽手里的绳子,畸形小人腾的从空中被扯了过来,还没有近到郝婆婆的身子,郝婆婆右手两个耳光打在了小人的脸上,小人摔倒在地,“咱们是丐帮,最不应该做的就是浪费粮食,我给你的肉丸你都敢扔在地上,这样对吗?”
  小人摇摇头,不顾及嘴角的血迹,连滚带爬的跑回角落,把嘴贴在地上,吞食上面沾满土的肉丸咀嚼起来。
  此时散朝晖已经彻底清醒,他继续跪在郝婆婆前面,“求舵主成全,不知道这个人究竟是谁?”
  “小伙子,别着急,我还没有跟你说这个问题呢,这个人呢就是我丐帮的兄弟,而且你还认识,不过呢”郝婆婆死死盯着散朝晖,突然一脚踢向韩朝晖的胸口,韩朝晖就地一滚,躲了过去,但突然从天而降一个麻袋还是裹住了自己,这时候郝婆婆的声音在麻袋外传来,“这个问题就是我从来不相信天底下有这么巧的事情,因为这个人就是老酸菜,散捕头,别来无恙啊。“
  麻袋里的散朝晖闻到一股香味,然后就彻底失去了知觉。
  
  (叁)
  散朝晖醒来的时候就看到了光秃秃的地板,因为他双手双脚都被捆起来吊在了屋顶之上,他在空中摇摇晃晃的时候还看到了畸形小人蹲在门口,死死盯着他。
  很明显这是丐帮京城分舵总部,郝婆婆也居住在这里,散朝晖心里窃喜,自己卧底到丐帮,就是为了到分舵找一本花名册,这本花名册记录了郝婆婆二十年来贩卖儿童的去处,谁家收养了谁,谁家买了谁在这本册子上都有详细记载,而且听情报说,从外地拐卖来的儿童没有出手之前都囚禁在这里。
  “你帮我个忙,然后我救你出去“散朝晖对小人说了一句,小人抬头看了看他,摇摇头。
  “我是刑部的捕头,我可以保证不会让郝婆婆伤害到你“,散朝晖只能自亮身份,小人看着他,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然后用脚把门打开,跑了出去。
  散朝晖头一低,现在没有别的办法,只好等郝婆婆回来。
  过了一会儿,门开了,小人又回来了,嘴巴叼着一把锋利的刀片。
  
  散朝晖整个从屋顶上摔了下来,他甩了甩有点麻木的双手,对着小人问道,“你知不知道郝婆婆把偷来的小孩藏在哪里?“
  小人点点头。
  “你能不能带我过去,然后我带你离开。“
  小人再次点点头。
  两个人随即离开了房间,丐帮分舵是有四个大的四合院围成的一个院子,两个人出来之后就到了院子里,绕过了一座假山之后,是一个池塘,此时池塘里一滴水都没有,小人直接跳进了池塘里面,散朝晖只好也跳了进去。
  小人带着散朝晖绕着池塘走了一圈,停下来,用脚指了指旁边一把假荷花,散朝晖抓住荷花使劲一拽,池塘中间露出一个洞,有台阶通向地下。
  散朝晖一个箭步就跳到洞口,然后在前面往下走,楼梯四周一片漆黑,但是在远处隐约有灯光,134个台阶之后,散朝晖走到了灯光处,此刻很明显的听到了很多孩子的哭声。
  小人没有声音,散朝晖回头看的时候,发现黑暗中完全没有小人的影踪。
  
  散朝晖皱皱眉头,还是朝着哭声走过去,一路上很安静,没有把守的人,所以他很轻松的就看到了几十个孩子被关在一个牢笼里。
  看到有人过来,几个大一点的孩子开始喊救命,但是散朝晖没有停下脚步,他知道凭他一个人是根本没有办法把这么多孩子救出去的。
  牢房旁边是一间血腥味很浓的房子,里面放着各种器械,貌似是给人做手术的,那股血腥味很呛人,散朝晖捂住鼻子就看到在这间房子最里面还有一个小房间,房门开着。
  走进去,一地凌乱,好像有人在这里翻过,所有能打开的抽屉全部被打开,各种小物件和金银财宝撒落满地。
  这分明是丐帮的藏宝重地,那证明这里一定有比金银财宝更贵重的东西。
  散朝晖仔细的观察房间的每个角落,房间很久没有打扫,各个犄角都布满了蜘蛛网,包括墙上挂着的丐帮历史上最传奇的帮主洪七公的画像也落满了尘土,可是画像旁边一根竹棒缺很新。
  散朝晖走向前去,拿起这根很普通的竹棒,发现很轻,他两手向相反方向一拉,发现竹棒是两截,一把钥匙掉在了地上。当散朝晖低头拣钥匙的时候,他也看到了地面一个钥匙孔。
  这块地板是活动的,打开之后,十几本册子赫然出现在散朝晖眼中,他拿出一本翻看,果然是他要找的花名册。
  
  他把册子连同册子底下的布一起拿出来,打了一个包,就感到后面有凉风,下意识的一篇头,一把刀直劈过来,“头儿,是我”他大喊一声跌进旁边的珠宝里,右臂还是被割了一刀,来的人正是刑部副捕头路渐平。
  “头,你怎么来了?”路渐平也看到自己误伤的人是散朝晖,歉意一笑,“我女儿三天前走丢,我怀疑是郝婆婆干的,所以来找找线索。”
  “现在有线索吗?”散朝晖问道。
  路渐平摇摇头,“你找到花名册啦?拿给我,咱们赶紧回去,叫人过来救这帮孩子。”
  散朝晖把包好的花名册递给了路渐平,俩人再次穿过了孩子们的哭声和求救声,散朝晖脸色很难看,他很想马上就把这些孩子给救出这座地狱,但是他不断提醒自己,要冷静,冷静。
  他走在前面,路渐平在他身后,上了一半台阶之后,散朝晖忽然感觉不对劲,因为上地面的路周遭本来是漆黑的,但是后面还是很亮,他一回头,突然看到地下充斥着火光,地牢着火了,“头,我们必须……”话音未落,路渐平的刀拍向了自己。
  
  路渐平背着花名册抱着散朝晖走出了洞口,郝婆婆一个人站在池塘边看着他。
  路渐平轻轻的把散朝晖放在地上,看着郝婆婆说道,“你还有两个时辰,如果我找不到我女儿,这些花名册足够将你们丐帮斩草除根。”
  “别忘了,这本花名册上还有你路捕头的名字,五年前我可是给你送过来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郝婆婆冷冷说道。
  “那是我花钱买的。”
  “可是你只给了五两银子。”
  “可是你这五年来一直很太平,我警告你,我现在只想要回我的女儿,你要太平,我要女儿,这很公平。”
  “但你女儿不在我这里。”郝婆婆开始示弱。
  “你一定知道她在哪里?。我的父亲很喜欢这个孙女,而我又是一个孝子,明天早上父亲就回京了,我不希望到时候我的女儿不在。”
  说完,路渐平抱起了散朝晖,从她身边走过。
  “谢谢你这把火,路捕头。”
  
  (肆)
  有酒,真正的美酒,虽然美酒对他而言没有特别的意义。
  有肉,热腾腾的肉,而且有人用筷子很小心很小心地送进他的嘴里。
  拿筷子的也是美女,还不止一个,只要他动动眼睛,就会有美女把他想吃的夹起来,会试一下温度,确保他能够满意,虽然温度对他而言没有意义,因为在之外多烫多冷的东西,他都会吃。
  萧二娘就坐在他的对面,很慈祥很安静的看着他,还不时吩咐他两边的美女给伶俐少爷擦擦嘴。
  他叫伶俐,可是这个名字只有萧二娘知道,其他人不知道,只是因为其他人从没有把他当作人,没有手臂,扭曲的双腿,不再发育的身体,长期被郝婆婆牵着的给自己的猫捉老鼠的小人,就是他。
  
  敲门声,三长两短。
  萧二娘挥挥手,两个美女站起来去开门,等人进来后便知趣的退出去把门关上。
  伶俐一看来人,就好像被雷电击中一般,从椅子上迅速跳了起来,蹲在了地上,浑身哆嗦的看着来人,他的主人——郝婆婆。
  郝婆婆冷哼一声,随便拿起桌子上的酒壶,砸下伶俐,眼看着伶俐的头就碰到了这把酒壶,但萧二娘的动作也很快,迅速用右手搂住伶俐的身子带到自己身边。
  “这里不是丐帮,他是我的客人,您还是心平气和点好”,萧二娘淡淡的说。
  “这个东西也配是你的客人吗?”郝婆婆大大咧咧的坐到了伶俐刚才的座位上,不屑的说。
  “只要是人,只要我高兴,他就可以是我的客人。”
  “这么个东西也配做人吗?”
  “我只知道,要不是当年我运气好,我可能还不如他呢,在我眼中,他比你要美丽的多,也干净的多。”
  “他怎么配和你比,萧家没有亏待你。”
  “那是因为我十二岁开始伺候白天叫爹晚上叫丈夫的萧家老爷”,萧二娘冷冷的笑着,眼睛里充满着恨意,“而这一切,都是拜你所赐。”
  “我只是不想你被饿死,毕竟你是我的女儿”,郝婆婆的声音越来越低沉,眼睛里显露出愧疚,天底下总没有真正铁石心肠的母亲吧。
  萧二娘笑了起来,“听说你拿我换来了五石面粉,还有一块肥猪肉。”
  郝婆婆没有说话。
  
  许久,郝婆婆才缓缓说,“三天前,我送了五名女孩给你,可是你收到了六个。”
  “因为我本来要的就是六个,只不过你只给了五个,我自然要自己想办法凑数,毕竟客人需要的是六个。”
  “你可知道你偷走了谁家的姑娘?”
  “重要吗?我一看那个女孩,就知道不是京城的,或许也是你卖出去的。”
  “她是刑部副总捕头路渐平的女儿,你最好还是放她回去。”
  萧二娘愣住了,她看了一眼蹲在地上的伶俐,又回头看向郝婆婆,她心里一紧张,知道自己可能会有麻烦了。
  “来不及了”,萧二娘说道,“朝廷有个大人指明了需要几个童女,而这个丫头又恰好是被看中的,半个时辰后,就要把她送过去了。”
  “是这个东西帮你找的吧”,郝婆婆一看伶俐,伶俐就开始发抖。
  “路渐平惹不起这位大人,更何况只要送进这位大人府里,路渐平就不会找你麻烦了。“
  “我的花名册在他手里,见不到女儿,他就会把整个京城丐帮连根拔起来,这个路渐平很爱他的女儿。”
  “我哥哥肯定乐见丐帮被灭,这样听雨楼就独大了。”
  郝婆婆呵呵一笑,“如果朝廷真的喜欢听雨楼一家独大,早就剿灭丐帮了。如今,我还是劝你放了这个丫头。”
  萧二娘摇摇头,“我不敢,这样我会死的很惨,与其我死,不如让路捕头早点去给他女儿探路。”
  “谁护送这个丫头去?”
  萧二娘想了想,“步笑云。”
  
  (伍)
  萧二娘在的地方叫听雨阁。
  听雨阁的后门,在阴暗的胡同,路渐平站着,手里拿着他的厚背刀,已经出鞘。
  他的身旁,站着一个老乞丐,“路公主就在里面,听说半小时之后就要送走,送到哪里,老叫花子真不知道。”
  路渐平点点头,“你先找地方躲起来,这次的事情我不会忘记的,郝婆婆的花名册我已经拿到了,这次无论如何我不会放过这个歹毒的老女人。”
  老乞丐点点头,偷偷的从胡同口溜出去,若是散朝晖在,就会看到这个老乞丐正是老酸菜。
  
  转眼路渐平就看到了散朝晖。
  散朝晖恢复了捕快的打扮,他走到了路渐平面前,还没有等路渐平开口,他先说道,“你的事情,我不会善罢甘休,但是现在,我愿意帮你救出你的女儿。”
  路渐平点点头,眼圈已经红了,他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散朝晖都已经知道,几十个孩子的命债,他必须背下来,因为一旦真的泄露,后果不堪设想。
  但是他知道,他必须救下自己的孩子,即便这个孩子是自己花钱买的,可是几年来,他和他的夫人把所有父母可以给孩子的爱都给了这个女儿,这是事实,不可磨灭,不可更改。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没有说话,走出了胡同,走向了听雨阁的后门。
  此时,听雨阁的后门打开了,步笑云缓缓走了出来,一辆马车紧随其后,马车后面,是郝婆婆和蹦跳着走的伶俐。
  散朝晖四周望了望,他敏锐的感觉到在路的两侧还隐藏着不须归堂的几个杀手,如果他和路渐平有任何动作,最先抵挡他们的一定是这些杀手。
  郝婆婆看到路渐平和散朝晖没有感到意外,她走上前去,给路渐平鞠了一躬,“路捕头,令爱的事情乞丐婆天亮后会给你一个交待。”
  “不劳费心,我要把马车里的人带走,希望你们配合。”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睛一直盯着不笑云。
  步笑云也在看着他,右手缓缓的拔出长剑。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一阵脚步声,一群捕快持刀正在往这边跑来,路渐平看了看散朝晖,散朝晖也看了看他,“别忘了咱们是捕快,咱要给老百姓一个交待。”
  路渐平笑了,他的厚背刀慢慢举了起来,而身子快速的冲向步笑云。
  听雨阁的墙上跳下了一群黑影,与赶来的捕快厮打在一起。散朝晖则一剑刺向郝婆婆,郝婆婆嘿嘿一笑,闪身而退,手中的绳子一拽,又是将伶俐扯在空中扑向散朝晖的长剑,散朝晖只能撤剑,再次刺向郝婆婆,郝婆婆右手牵扯伶俐不断迎向长剑,左手却一把毒针射向散朝晖,散朝晖大惊失色,他若躲开毒针就必然会伤害到伶俐,否则自己根本躲不开毒针。
  就在这时,一个黑影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挡在了散朝晖面前,散朝晖撤回长剑,接住了这个黑影,定睛一看,居然是老酸菜。
  老酸菜看了看他,“地瓜皮,听帮里的兄弟说了你纹身的事情,呵呵,你有心了,可是我知道你不是我的儿子。”
  散朝晖用手使劲握住老酸菜的手,“对不起,我本来打算利用你的弱点来让你帮我偷花名册,我错了。”
  老酸菜笑了笑,闭上了眼睛。
  
  另一边,路渐平的厚背刀与步笑云的长剑你来我往互不相让,可是路渐平却一直边战边走向马车,步笑云一不留神被路渐平的厚背刀划伤左臂,就一愣之间,路渐平一把扯下了马车的门帘,然后就看到他自己的女儿呆呆的坐在车上,在女儿的后面,萧二娘微笑着用一把匕首顶在了女儿的喉咙之上。
  路渐平停下来脚步,步笑云也愣住了,虽然他是杀手,虽然他只是负责护送马车到某个大臣府中,但是他万万没想到马车里居然是一个女孩,而且是路渐平的女儿,祸不及妻儿是杀手比较遵循的原则,此刻的他觉得自己被侮辱了。
  萧二娘看着不再厮杀的两个人,微微一愣,“步笑云,杀了他“,她对步笑云喊道。
  步笑云冷冷的看着她,突然说道,“听说,郝婆婆是你亲生母亲“,话音刚落,步笑云挥动长剑刺向郝婆婆,本来郝婆婆就比较吃力面对散朝晖,再加上步笑云,她更是手忙脚乱,甚至都放弃了利用伶俐做人肉盾牌。
  “步笑云,你们住手“,萧二娘还是不忍心自己的亲生母亲死在自己面前,大声喊道。
  散朝晖停下了进攻,但步笑云却丝毫没有迟疑,继续猛攻郝婆婆,郝婆婆一把毒针射向步笑云,然后一个转身,飞身到马车之上,一把抓住路渐平的女儿落在地面,头发凌乱的看着路渐平。
  “把女儿还给我“路渐平开始变得冷静,他一步步走向郝婆婆。
  “把花名册交出来,我可能会考虑把女儿给你“郝婆婆低声说道。
  
  萧二娘脸色一变,“步笑云,我命令你把孩子给我抢回来“。
  步笑云依然没有动。
  萧二娘脸色一沉,抽出自己的长鞭卷向郝婆婆手里的孩子,似乎根本不在乎这个孩子的死活,步笑云和散朝晖同时挥动长剑砍向长剑,郝婆婆趁机再次扬手,毒针破空射向路渐平。
  萧二娘一招失手,但步笑云也身中了毒针,跌倒在地。
  就在这个时候,一直蜷缩在地上的伶俐突然跳了起来,跳到了郝婆婆的肩上,一口咬向郝婆婆的喉咙,郝婆婆哀叫一声,两手抓向伶俐,一把摔在地上,路渐平的女儿也跌倒在地,路渐平扔下厚背刀,一个箭步跑上前去,一把搂住了女儿扑倒在地,随后郝婆婆一掌打在他的后背,而散朝晖的长剑也刺进了郝婆婆的胸口。
  几个人各自惊呼。
  步笑云倒在地上,看到了伶俐,伶俐也望着他,哇哇的说着什么,畸形的双脚乱蹬,步笑云看着,用尽最后的力气拿起跌落的长剑刺进伶俐的胸口。
  伶俐吐出一口鲜血,忽然对着步笑云,笑了。
  这个可怜的生命,终于自主选择了自己的命运,就是死亡。
  
  萧二娘没有带走郝婆婆的尸体,自己走了。
  所有不须归堂的杀手也消失不见。
  捕快们开始清理现场。
  散朝晖望着跌倒在地上的路渐平,路渐平挣扎着把身下的女儿推给散朝晖,对着他笑了一笑,“对不起,兄弟。“
  散朝晖的眼泪流了下来,他抬头望天空,东边的天空开始露出鱼肚白。
  天就要亮了。
  阳光逐渐照射在满地的尸体之上,路渐平的眼睛闭上了,他的面孔距离阳光只有一尺的距离,但是他的身体还是暖的,因为生命还在继续,有生命就会有希望。
  总是好的。


五月吧第23届群杀【风吹沙泠】第四轮参评贴(共搜集有12帖,此为第18帖)

(作者:叙白;提交人:大衣柜;提交时间:2016/10/24 19:19:53)

[泠]鬼眼三 小大 1楼 群杀玩家 | 文133篇 | 2016-9-29 12:22:55 注册|包厢|搜索|短信|加好友勋章藏票 保镖:0 个 现金:1995 元 金币:25 个 魅力:281 点 游戏币:0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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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轮中区:青山无恙(贴杀韩凛儿,挂宝平安扣,请自己喝两碗人参汤) 发贴心情 Post By:2016-10-23 21:29:37

一、



  一场春雨突如其来,不过盏茶功夫,就已笼罩了整个醉沙城,却又转瞬即停,只余石板上湿漉漉的痕迹,和空气中些微的凉意。



  寺院清冷,这种天气更是少人往来。如寄走出西行寺时,却见花夫子已经照例在门外支起了个小摊,一卷破布,两筒卦签,再加上一张歪歪扭扭插在地上,上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八个大字的幌子,是他平素里的一贯行头。天色尚早,寺门口并无人影,只有一只野猫“喵”地一声,懒洋洋地从道路**起身,换到道旁一棵树下,又叫了一声,蜷成一团不动了。



  花夫子也蜷在他那张摇摇晃晃的椅子上,半眯着眼打盹。许是听见了脚步声,他微微抬眼瞅了瞅,见是如寄这和尚,知道没有生意,便又眯了回去。



  如寄对这显而易见的不待见毫不在意,仍是笑眯眯打了个招呼:“花夫子今日还是这么早。”



  “嗯……”花夫子轻哼,“大师也是,早起早超生。”



  如寄得了这意料之中的回答,也不在意,仍慢悠悠往外走。



  今日青莲居的老板娘汪稞莜请了他过府讲禅,是以他比平时起得要早几分。此时出门,长街上只有零零散散的几处人影,正在支卖早点的小摊儿,远远望去,烧得红通通的炉子上面,冒出阵阵热气,给这早春天气平添了几分暖意。



  身后传来花夫子荒腔走板哼唱声,散在空气中细细传来。



  “……尽吾生有尽供无尽,但普度的无情似有情……我待把割不断的无明,向契玄禅师位下请……空色色非空,还谁天眼通,移将竹林寺,度却大槐宫……”



  所谓南柯,原不过大梦一场空。



  如寄心头一动,忍不住回身望去,见那花夫子依然是不着正形地缩成一圈,远远望去,看不清他脸上的神情,只那几句唱词却好似初春沾着露水吐着信子的蛇,冰冰凉凉,一直钻到他心里去。



  要说这花夫子,其实是个奇人。谁也说不清这号人物是什么时候出现在醉沙城的,像是突然有一天,有人察觉城里多了个神神叨叨的算命先生。偏他与其他算命的还不一样,没有仙风道骨不说,胡子拉碴不修边幅,脸上还有一道异常可怕的疤痕,从左眼眼角直接划到下巴。许是有些年头的旧伤了,疤痕翻出肉红色,更显面目狰狞,胆子小的人是断断不敢多看一眼的。



  然而却也有有心人,从他右边半张脸中窥出周正的五官,暗地里啧啧称奇:“要是没有那道疤,花夫子定是个俏郎君哩!”



  这些言论花夫子本人是不会放在心上的,若被问及疤痕来历,也不过也瞎扯几句,掰扯奇门易经含糊过去,久而久之,便也不再有人感兴趣。



  花夫子的卦摊就这么顺理成章地出现在醉沙城中,他自称上知五百年,下穷一甲子,天文地理鸟数虫鱼无所不知,行事却像个江湖骗子,没什么人真相信他的胡言乱语--这一点,从他坚持每日早起支摊,又每日乏人问津中便可以窥出几分端倪。



  当然,那些拿他当个骗子的人中,绝对不包括如寄。思及那番被念叨不只一次的“早超生”的言论,如寄无声地笑了笑,继续缓步走向汪宅。



  汪稞莜也是个奇人。



  青莲居在醉沙城的风雨中颠簸二十余年,哪怕曾经被一把大火烧成一片废墟,又颤颤巍巍地重新亮出招牌,本身就是一桩传奇。



  他与汪稞莜相识,其实也算不得多么稀奇的事情,不过是他当年自须弥山至洁山寻药,途经醉沙城,恰逢此处佛山重开西行古寺,他便留下帮忙修佛经,未曾想如此一住,转眼已是数年。



  而汪稞莜,就是当年出资重修古刹的商人,谁也不懂一位客栈老板,还是个女施主,究竟铁了什么心,才能将历年积蓄尽数捐出,重新盖出这十丈佛门方外地。当时这消息亦曾轰动整座战乱过后的醉沙城,一时人人称奇。



  当然,若论奇人,大约没人比他自己更奇了。



  如寄无声地笑了笑,临起僧袍下摆,小心地躲过了石板上的一处水洼。



  二、



  汪府在醉沙城城正南方,与西行寺中间隔着三条长街。说是府邸,其实就是在青莲居后另辟了一座小宅院充当日常起居的住处,虽然不大,甚在小巧精细,又与客栈邻近,平日里饮食全在客栈,只休息时间到宅院就寝。



  用汪奇人自己的话来说,自个儿住的窝,当然要求个清净。



  如寄走得慢,及至望见长街尽头处熟悉的漆黑角门时,街上人已渐渐多了起来:挎着竹篮的卖花女正在殷勤地展示还带着露水的杏花,推着板车的小贩吆喝着从小巷穿过,小心翼翼地避开了嬉闹的孩童,笑声闹声和着道旁屋子内锅碗瓢盆的声响,分外生动。



  如寄将手掌搁在胸口,深呼吸了一口,空气微凉,带着不知名的甜。



  这是一座鲜活的城。



  但手掌之下,他的胸腔寂寂无声,没有起伏,没有跳动。



  他是死的。



  死在二十年前,棠朝弘光五年的晚春。



  醉沙城虽然地处西关,毗邻西域矞族,却因境内有一条长河蜿蜒而过,并不似其他城池的黄沙漫漫,反而颇有几分江南气息。往年的四月,本该是杏花天影里的好时节,早已有换了春衫的少女结伴出游,吟游的诗人念叨着流水三月,红袖楼头送走过客,达达的马蹄迎来归人。但弘光五年的醉沙城,气氛却格外紧张,新的王朝尚未站稳脚跟已现多起内乱储君废立,强敌在侧虎视眈眈,战争的灰败气息笼罩在城市上空,像是随时要不堪其重砸下来,沉甸甸地坠在每个人心头。就是连最没有眼色的孩童,都会在哭闹的时候偷瞄几眼大人的颜色,再默默收声。



  所以当矞族大军压境的时候,许多人心底反倒最重重地松了口气--最能逼疯人的不是绝境,而是绝境的将临未临。



  前方斥候传来的全是不好的消息:十万矞族兵在黑颉弼可汗的率领之下,分兵西关、西凉两路,向东推进,以锐不可当之势迅速攻克西凉、青海藏区、穆斯林地区,并乘势取下周围诸镇,大军所向,直指醉沙城。



  四月十九日,兵临城下,四面重围。



  加急送往京师的军报不知是否已送到金銮殿的案上,援军迟迟不至,醉沙成为孤城。



  将军府内,是夜灯火通明。



  他的妻子携了幼女为他披上战袍,眼里分明有泪珠转动,却愣生生忍住不掉下来,只像寻常送他去军帐一样嘱咐他,天气尚冷应加件衣裳,去军中不要再饮宿茶,每日好歹休息片刻……如此絮絮叨叨,他听得心下一软,握着妻子的手铿锵承诺:“晶娘,为将者若得力战而亡,亦无憾矣!此生是我负你,若是来世,我定去寻你,我们再做夫妻。”



  跨出门时,他已经是铁面的将军,假装听不到身后捂着嘴巴发出来的呜咽。



  再到后来,他立在十仞高的城墙上,环顾四周敌军压境,有参将提了长矛单膝跪在他跟前,愿再领千骑突围往京师求援,却只听见一声长叹:“时也势也,晚矣。”



  参将抬起来,看见刚过而立之年的将军脸色惨淡,眼中却似有星光闪动。



  天色方明的时候,第一声炮火重重响起。



  记忆中的最后的画面是檑木一声声撞向城门,箭簇如雨落向城墙,满身血污的同袍在喊杀声中喘着粗气,不断有人倒下,身边站着的人越来越少,他甚至来不及抹去粘在眼皮上浓稠的血珠。手已经麻木了,几乎要握不住手中长枪,只是下意识地挥向正从云梯爬上城墙的矞兵。



  挥长枪,枪尖重重划过一个矞兵的咽喉,顿转,反手刺向抱住他大腿的另一兵卒,再挥出,这次指向握着长刀正欲砍下的的手腕。



  他不知道那支箭是从什么地方射出的,耳朵里刚听到一声弓弦拉动催动风声的劲响,再低头时,一支箭已没入暗红的铠甲,正中肩头。



  他的长枪应声坠地,铺天盖地的箭雨随即淹没了他。



  晚春天气,蓦然炸响一声惊雷。



  他甚至来不及感觉到疼痛,就仰面倒了下去。那天的天空是明澈的蓝色,天幕之下,重炮吹飞的硝烟卷着尘土滚滚而来,又被飞溅的鲜血阻断;喑哑的嘶吼被兵戈撞击的火花击碎,又裹着马蹄声卷土重来。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这是最后的时刻,响彻在他耳边的一句话。



  身为驻防名将韩啸的一生在此戛然而止,但他喝不下那碗汤,过不去那座桥。



  白发苍苍的老妪重重叹息,将他手中茶碗取走,送他以孤魂之身再入轮回。



  如此,方成如寄。



  如一缕游魂,无所凭寄。



  三



  讲完禅已是掌灯时分。



  汪稞莜虽是女子,却素来行事大方颇为豪爽,加之身为商旅不拘小节,如寄又是方外之身,本没有什么男女之防,二人论到投契处,一时你来我往,甚是尽兴。



  便又顺理成章一起前往前边的客栈用晚膳。



  二十多年前,青莲居不过是小小一间店面,左右三五间客房,只有当时的汪老板带着未满十岁的小女汪稞莜惨淡经验,勉强维持生计。



  韩啸当年驻军于此,独独偏爱青莲居汪老板的自酿“新丰酒”,故而三不五时总要来痛饮一番,一来二去,与汪老板渐渐熟稔,便从独饮变成对饮。



  两碟小菜,一盘花生米,尽可下酒。



  酒喝多了,谈兴就更浓,年幼的汪稞莜围着他们添酒加菜,少不得要缠着问些又天真又傻乎乎的问题,譬如“韩大叔你有没有见过皇帝,他是不是一个大胡子呀?”,又或者是“韩大叔,京城是不是好多好玩的,还有会唱歌的鸟儿啊?”



  如此种种,总引来韩啸放声大笑,直呼“痴儿”,于是汪稞莜跟着笑,汪老板也跟着笑,笑成一团,又再添酒。



  再到后来,便是那场被短短几笔记录在大棠史书上的战争了。



  “弘光五年四月,柔矞举兵犯境,克西凉、青海,取道醉沙城。四月十九,城破,主将韩啸殉城,城中死伤逾万。”



  史书从来是旁观者书写,不肯温柔,记不下那么多活生生的名字,如何繁华的城池,如何清平的盛世,最后又如何变成累累的尸骨,变成荒破的孤城,最终都会无人记得。



  等到八年后,大棠天成二年,朝堂内乱尘埃落定,新登基的的皇帝陛下御驾亲征生擒黑颉弼,夺回醉沙城时,已经只剩一座荒城。



  谁也想不到当年死里逃生的小姑娘渐渐长大,在倾城之灾后,扛起了新的青莲居;而那一抹渡不过奈何桥的孤魂,托生佛门再入轮回,辗转从须弥山跋涉千里,再度扎根故土,与故人重逢。



  这时光又奇妙又萧索,让城池覆灭,却又在废墟上静悄悄开起了花。



  如寄想,大概是他执念太深,无人可渡,才求来这多出来的一辈子,让他有时间可以带着记忆重入轮回,来看前世以命守护的城,来践前世谆谆许下的约。



  所以这一世分明长在佛祖跟前,却依然看不破世事无常,终至走火入魔,再力战阿耆迦受伤,又入洁山寻找三百年雪莲,途径醉沙城。



  命运的齿轮不动声色,将他一步步引导至故土。



  盏茶功夫,已到青莲居,汪稞莜自去厨下准备斋菜,等她的间隙里,如寄自己寻了个角落坐下,倒上茶慢慢打发时间。



  这些年青莲居慢慢做大,早非当初破落模样可比,光是一层大堂,就比原先扩了好几番。此时恰是饭点,三三两两坐了人,叫阿剑的跑堂伙计正穿梭招呼,颇为热闹。



  一壶茶尚未喝完,门外忽地传来喧闹声,夹杂着几句胡语,声音越来越近,门帘“唰”地一声被卷起,打头进来个胡人汉子,一边撩起帘子让身后的人陆续进来,一边用略显生硬的官话冲阿剑大声问:“小二,还有没有客房啊?”



  阿剑小跑着过去迎客,给那一行人往楼上引。如寄一眼扫去,就知道这是一队常年行走在柔矞与大棠之间的商队。自十二年前颉弼可汗被俘后,矞族上书对大棠表示臣服,边境气氛也渐渐没那么紧张,逐渐有客商行走,这几年尤其多--将大棠的布匹、茶叶和一些小玩意儿带去矞族,又将矞族的毛皮、肉干拿去大棠贩卖,这一转手,就利润不菲,故而商队纷纷兴起。



  如寄只扫了一眼,就看出这支商队有几分不寻常--好几个人步伐沉稳,一看就是有功夫傍身,更稀奇的是,居然还有三个女人。一老二少,年长的似乎是个仆妇,亦步亦趋地跟在其中一位少女身后,嘴里不停在说话。



  如寄早年为寻雪莲深入矞地多次,懂些胡语,略一凝神,便分辨出她们在说什么。



  仆妇:“一定就是那小崽子!我再见到他一定撕了他!”



  少女轻轻摇头:“姆妈,别说了。”



  仆妇余怒未消,愤愤说道:“好好走在路上他怎么就突然从屋顶掉下来!不是他是谁?”



  少女低声回道:“反正事到如今,我们得在这里多住些日子慢慢找了,那把刀是阿爸留给我的,丢不得。”



  如寄三言两语听了个明白,也觉没什么意思,正要最收回注意力,却恰好扫到另一位少女正边走边拆头上兜帽,露出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珠子,与他对个正着。



  方外之人七情不上脸,但如寄知道,他听到了雨后惊蛰的第一声惊雷。



  恰汪稞莜端了两碟斋菜从厨下出来摆他跟前,二人相识已久,她一眼便瞧出他有些不对劲的地方,将斋菜往他跟前一推,挑眉看他。



  如寄摩挲着手中茶杯,迎上汪稞莜疑惑的眼神,将茶水一饮而尽。



  四、



  摩晶是第一次跟着阿爸出远门。



  阿爸这些年往来棠矞,给她带过许多稀奇的小玩意儿,高兴了也会给她说些有趣的事,还会教她说大棠的官话,所以她知道,遥远的帝京有好香好软的绸布,有做得顶好看的小梳子小坠子,还有很多人,比他们整个部族加起来还多。



  她已经缠了阿爸很久要跟他一起出来见见世面,如今终于得偿所愿,踏上了大棠的土地,她高兴地直想撒欢、想旋转,想放声大喊,这种高兴劲儿,如果还在他们老家,一定会让她跳上三天三夜的胡旋舞。但阿爸也再三叮嘱了,出门在外,一切都要小心,再说,这次答应带她,是想让她与公主黑瀑湫作个伴,公主才是最重要的。



  摩晶悄悄吐了吐舌头,收起了想去外头野的心思,趴在客栈二楼打量起大堂中的客人来。



  这已经是他们一行人暂住在青莲居的第十天了。阿爸他们每天出去找公主丢的什么刀,她又不喜欢公主身边那个总是喜欢瞪着她的娜姆,只好自己随便乱晃打发时间。



  他们这一趟去大棠京城,是为了掩护公主。自从大汗被棠朝皇帝捉走,已经过去了十二年,小公主想念大汗想念得紧,求得了大唐皇帝的恩准去京城探望大汗。



  湫儿那么久没见过阿爸,要是换了她,一定早就难受得要哭了吧?想想还真是可怜,摩晶把下巴支在栏杆上,又重重地叹了口气。



  尾音还未散去,瞥到刚走进青莲居的那人,眼睛又一亮:“大师来了!”生怕对方看不到似的,蹦起来使劲挥了挥手,又“蹬蹬瞪”飞快往楼下跑。



  如寄是来青莲居说书的。



  这年头,奇人奇事层出不穷,连死而复生的人都有,那和尚来说书又有什么稀奇的?



  用汪奇人的话来说,和尚说书可比和尚讲经要好玩多了,既能丰富普通老百姓的娱乐生活,又能扩大青莲居的影响力,还能把佛法佛理嵌在野史外传里讲出来,不至于晦涩难懂,简直再好不好了。所以那日如寄提出每隔一日来青莲居讲经的时候,汪稞莜大掌一挥:“客栈里讲什么经?说书好了!”



  说书就说书,活了两世,别的不敢说,见识总是多一点,偶尔掺几件醉沙城的陈年旧事,也颇为生动有趣,再有些记不清的,随意添补些细节进去,说的人不甚走心,听的人却都津津有味。



  总有如摩晶这样的小姑娘托着脑袋认真地听,再认真地提问。



  “大师,你上次说的昭君姐姐,她真的就变成公主嫁去匈奴了吗?出塞后怎么样了?她还有再回过家吗?她会想家吗?”



  没有。大概……会想吧?



  “大师,上回那个将军后来怎么样了啊?坏蛋抓到了没有?”



  当然没抓到,那个韩将军啊,最后还是被坏蛋瑟罗一箭射死了,所以千万别相信好人有好报啊。



  “大师,人死了是不是会重新投胎啊?”



  也许会。不过,就算重新来过,也不是之前的那个人了,所以要好好活着啊。



  ……



  摩晶的话很多,说到最后,两个人的角色总是颠倒了过来,变成她说,他听。



  比如关外的黄沙漫漫啊,隔老远就能听到的驼铃啊,还有顶顶好吃的羊肉和顶顶好喝的酥油茶。



  “大师,以后你再去我们那里,来我家里,我请你喝茶!比你这个苦苦的茶要好喝!”说到兴起,摩晶就笑,大眼睛弯成两片月牙。



  如寄也笑,端起茶小口小口喝,点头称是。



  说完书,如寄是照常要回西行寺的,汪稞莜送他出门。她今日兴致不太高,有些恹恹的,连声音都失去了一贯的豪爽,很轻,像是怕惊醒了什么似的。



  “我小时候,爹爹有个朋友总来我们家喝酒,他很高,有……这么高。”汪稞莜挑起客栈门帘,又顺手比划了一下,“听我爹说,他是一个将军,手底下不知道死过多少人,可是这个人啊,偏偏还信佛,总说等天下太平了,就找个深山里的和尚庙养老去,你说奇怪不奇怪?我后来总在想啊,他死得这么干脆,一定是叫佛祖收走了。”



  如寄心头一震,抬头看汪稞莜。



  汪稞莜笑了笑,挥了挥手,没再说话。



  如寄顿了顿,稽首做了个礼,转身踏进昏昏的夜色里去了。



  五、



  天成十四年的秋来得格外早,一场雨落下,树冠就黄了一大片。



  如寄坐在西行寺的檐下歪着头看雨。



  刚入夏他就生了一场大病,至今不见好,也许久没有力气再去外头走动,之前汪稞莜还着急得不行,来看了他几次,又三番五次请大夫,然而没有用,哪怕是醉沙城里最高明的大夫看完过后,也只能摇头叹息:“油枯灯尽。”这样折腾几次,她也就放弃了,只隔三差五遣了客栈的小伙计给他送斋菜。当然,她嘴里是断不会说出什么中听的话的,阿剑结结巴巴转达了自家老板娘的意思,如寄自己总结了一下,中心意思只有一个:“宁做饱死鬼,不做饿死人。”



  自己的身体,他自己心里当然有数,只是谁都不知道,他本来就是个死人,当然不怕再死一次。



  更何况,了却那桩跨越了漫长生涯的夙愿后,他像是用尽了生气,再撑不起这个躯壳了。



  矞族商队离开醉沙城已经三个月了。



  从他们一行人在青莲居住下,如寄出现在青莲居说书开始,已经过去将近五个月了。这五个月的时间,对许多醉沙城的人来说,不吝于热热闹闹一场大戏。



  那些许多年后还被人争相提起的大事,其实统共也就那么几件。



  比如恶贼鬼眼三终于伏法啦,京城来的韩捕头端的厉害,可惜没有留下活口;比如臭名昭著的采花贼花满天也落网了,听说还是个俊俏郎君;还比如,这一年的五月底,京城忽然派了一队人来醉沙城,说是奉陛下之命,来保护准备进京的矞族小公主,这群人举着旗帜骑着马一路穿过城门,直直停在了青莲居门口。



  矞族商队的领头人摩果斯唯唯诺诺迎出来,又忙不迭的将一群人请进去见他们的小公主,等到一切尘埃落定时,这一日就已经在城中众人的议论声中过去了。



  青莲居从此被那群人征用,如寄的书是说不成了,后来又生病,不再出门,只隐约听到三言两语的消息,听说那群人来自什么听雨楼,他们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小公主丢的东西最后还是找回来了,然后决定立刻动身去京城。



  这群人来的时候没有人引起很多人注意,走的时候却声势浩大,几乎惊动了全城。



  传说中的矞族小公主一行人浩浩荡荡离开醉沙城的时候,如寄身体已经渐渐沉重,却还是强撑着混在啧啧称奇的人群里去看了,那日城中人声鼎沸,许多人都跑去青莲居门口等着瞧上小公主一眼,然后他们惊奇的发现,原来那个总在客栈里叽叽喳喳到处跑的大眼睛小姑娘就是传说中的小公主,于是又纷纷感叹:



  “我早说她长这么水灵,一定大有来头啊!”



  “前两天我去青莲居吃饭,小公主还冲我笑了,她笑起来可真好看啊。”



  “我还跟小公主说过话哩!”



  “……”



  就在这样纷乱的人群里,如寄一眼就看到摩晶低着头抱着一把弯刀骑在马上,被两侧的护卫环绕着,看不清神情。



  这尘世太嘈杂,柴米油盐桩桩都是大事,并没有多少人会注意到矞族商队里悄无声息地少了几个人,青莲居的小伙计阿剑身上忽然带了隐约的臭味,西行寺外总在摆摊的花夫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再也没出现过。



  可是那么嘈杂的人世,他却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她。然而脚像是生根了一样,半寸都挪不动,只能眼睁睁看着那行人走到长街尽头,再一转弯,就一丁点都看不到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慢慢转身,一步一步往回走。



  人都跟去城门口了,长街上寂寂无声,



  三条长街,他走了好半天,才回到西行寺口。



  前方高山雄伟,树木苍郁,寺院嵌在山脚,颇有几分宝相庄严。



  恰暮鼓敲醒,林中飞鸟被惊醒,扑簌簌飞成一团。



  如寄闭目合十,念了一声佛号。



  佛渡世人,却唯独已经渡不了他了。



  六



  摩晶觉得自己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眼前不是她生长的柔矞故国,更不是她冒名顶替嫁入的大棠宫城,流水长廊,深巷垂杨,均是她生平未见,却隐隐又有些熟悉。



  她于是知道自己只是做梦,想要醒来,脚下却不自自主往前走。



  恍惚中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座小城的模样。说是城,却又少了几分人气,一眼望去,长长的巷子里空荡荡一片,分明是黄昏时候,城里却极其安静,没有炊烟,没有孩童,空气中只能听见她自己浅浅的呼吸声。



  摩晶惶然转身,却看见城在她眼前无声倒塌,尘土飞扬,在半空中打旋,又静静沉下,落在不知何时出现的行人身上,有孩童从一地狼藉中伸出手挥舞,又被更多的东西掩盖。



  蓦然响起几声残笛,时断时续,似是哀鸣,半晌方随着尘土归于无声。



  摩晶倚在一堵残垣上,一动也不能动,她仿佛觉得有些记忆正在轰然苏醒。有股又浓烈又酸楚的情绪堵在她嗓子里,让她想哭,眼睛却异常干涩。她动了动嘴,似乎有句话马上要脱口而出,都已经到嗓子眼了,却忽然又哑下去。



  粘稠的细雨密密洒下,落在断壁残垣缝隙里正在疯狂生长的草木花枝上。



  她仿佛看见有个人就站在那里,在草木深深的细雨里等她。她知道那个人有双极亮的眼睛,还有极好看的一双手,握着长枪的手指总是骨节分明,枪尖乌光一闪,就能划破暗夜的凝滞与寂寥。



  再回神时,人已凭空来到城外,回首望去,长街短巷里,没有行走的游人和嬉闹的孩童,没有马蹄声碎,没有泣声盈野。



  只是一座空城。



  城门斑驳,血迹殷红,上书“醉沙”。



  摩晶忽然就泪盈于睫。



  再醒来已是暮色昏沉。



  她是被宫女的窃窃私语闹醒的,先前她只说倦了,要卧两刻钟,便打发了一干人等去殿外候着,此时将醒未醒,隐约听见几句对话从虚掩的门外飘进来:



  “雀儿姐姐,咱们可真有福气,这矞族公主,可一点都没有公主架子哩!”



  “小丫头片子,就你机灵,那还不好好伺候着?主子过得好,咱们才有出头的时候,知道吗?”



  摩晶无声一笑,望着帐顶的团花出神。当日他们一行人身份暴露,湫儿和她的几个护卫就悄悄去绕路来京城准备找门路暗中与可汗碰面了,再回头,阿爸就叫她换上最好看的衣裳,叫她说自己才是柔矞公主,叫她一到京城就去金銮殿上给皇帝献舞。



  舞当然还是胡旋舞。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摇转蓬舞。左旋右转不知疲,千匝万周无已时。她跳过很多遍,早已熟悉每个拍子,皇帝看得高兴,隔日就遣了小太监宣了纳她入宫,棠矞永结秦晋之好的旨意。



  她很爱阿爸,也很可怜湫儿,所以她是愿意的,她想。她只是有极少的那么几个时刻,会特别想念她还是“摩晶”的时候。那时候的吃穿用度,什么都没有现在好,却很自由。



  摩晶眼光闪动,不小心瞥到一把胡琴,一时又有些恍惚。



  胡琴是在长案上搁着的,殿内昏暗,只隐约看到一个模糊的形状。



  她不必起身,也知道琴尾下方,是刻着一行字的:绿水安然,青山无恙。



  当日她们一行人在醉沙城暂住之时,恰逢湫儿的刀有了消息,又是她十六岁生辰,阿爸难得兴致高,在青莲居内摆了几桌,请整个商队的人一起喝酒。那日青莲居人声盈沸,热热闹闹,她满场穿梭四处寒暄,收了一大捧礼物,开心得仿佛要开出花来。



  如寄是很晚才到的。他已经很瘦了,一袭僧衣空落落挂在身上,像个不属于这尘世的幽魂,眼睛却极亮,饶是在夜色中,也闪出灼灼的光。



  那张胡琴就背在他身后。



  “与晶女颇为投契,没什么好送,这把琴便给了你吧。”他说。



  她接了琴,沉甸甸的,几分绿意从幽黑的琴身泛出,她已知晓这是份大礼,正欲再道谢,如寄却又笑着摆了摆手:“本来就该是你的,拿着罢。”



  这话说得有几分不清不楚,但她与如寄虽相识不久,却早已习惯他的做派,便也没放在心上,只跟着笑,抱着琴不撒手。



  那行字的意思后来她也懂了,绿水青山,总是安然无恙的,有恙的都是人和人心。



  摩晶将手指放在胡琴上,一拨,琴弦轻颤,飘出细碎的音。



  胡琴一侧,搁着一顶青釉双耳三足香炉,瓷炉里檀香较之她小寐之前不过将将下去一小节,有细细的烟从小孔里氤氲而出,在炉顶浅浅一荡,很快飘散在空气中。



  什么醉沙,什么故人,原只是南柯梦一场。



  同样一个黄昏,遥远的醉沙城西行寺,须弥寺高僧如寄大师坐化于禅室,未留只言片语。




五月吧第23届群杀【风吹沙泠】第四轮参评贴(共搜集有12帖,此为第19帖)

(作者:叙白;提交人:大衣柜;提交时间:2016/10/24 1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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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雷



上幕·英雄



沉雷声。

第一滴雨水直直坠下,击打在箭矢的尾羽上,顺流而下,滴进了战士的眼中,那只眼因为惊恐而睁大,眼白中布满嶙峋的血丝,像是赤红的蛛网。

千千万万滴雨水落了下来,重重地砸在地上,砸在生白的骨茬上,融进翻卷的血肉中,混进干涸的血迹里,落在千千万万的眼睛中、千千万万的尸体上。

战场。

路渐平狠狠的把重剑插进一名矞族战士的胸膛,看着他睁大了眼睛,看着他面容惊恐,看着他双手死死地握住重剑的剑锋,看着粘稠的血液反灌进他的咽喉。重剑再下,那个身体渐渐地失去了挣扎的力气,瘫软在地。暴雨倾盆而下,冲净了周遭的鲜血。

“他很年轻。”浑身是血的散朝晖不知何时来到路渐平的身边,低下头,认真地看着那张脸,轻轻地为他阖上眼睛,抬头望向前面层层叠叠的尸体,“这些都是很年轻的人。”

“是啊,是很年轻。”路渐平似乎用了很大力气才拔出那血肉包裹的重剑,站了起来,四下扫视,试图找出尚未断气的矞族人,“年轻的战友,年轻的敌人。”

“是啊,他们生前,恨不得生食其肉”散朝晖坐下来,任雨水灌进他右腿的伤口,“现在他们死了,躺在一起,倒是有些替他们不值。”

“他给了你一箭,”路渐平从一名尉官的尸体上撕下一段衬布,蹲下身来细细地给散朝晖包扎,“你恨他么?”

“不恨。”

“你应该恨,”路渐平狠狠地打了一个死结,看着散朝晖的眼睛,“如果不恨,那些拼命为你挡下刀剑的兄弟就白死了。”

“你说我们为什么争斗?”散朝晖没理会他的话语,扶着路渐平的肩膀站起来,“为了家?为了国?还是为了吾皇?”

“家国本就一体。”路渐平牵过马匹,抖了抖马鞍上的雨水,扶散朝晖上马,“至于皇上,我连觐见都没几次。”

“那我们为什么要去救他。”

“如果不去,死的人会更多。”

路渐平翻身上马,战马疲惫的嘶鸣着,踏过层层叠叠的尸体,消失在雨幕中。

这是帝都之围的第八天,已经有近十万棠军倒在了勤援帝都的路上,漫漫长路几千里,每一寸土地都被鲜血浸透,他们静静地躺在荒野上,空洞的眼睛空对着星辰起落。



自从黑泽罗与黑瀑湫用计从京师救走黑颉弼之后,这场战争已经持续了三年。三年间,数十万矞族铁骑横扫了整个棠朝,无数的棠朝男儿走上战场,碧血染故土,英魂入九幽。

然而数十万棠朝男儿的鲜血仍然无法阻挡矞族的马蹄,这些来自西域的蛮族骑马呼啸而过,烧杀抢掠,每一匹战马的蹄上都染满鲜血,每一个骑兵的腰间都挂满了惊恐的头颅。

帝都城墙的青石已经被血液浸成了暗红色,匮乏粮草的士兵们气息奄奄地瘫坐在垛口下,他们强睁双眼,盯着落雨的天空,有人甚至大声的申吟起来。饥饿让他们变成了野兽,变成了连自己都害怕的怪物。有昏睡过去的士兵再次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大腿上的皮肉被割得鲜血淋漓,握刀的手猩红一片,嘴角似乎还有什么液体淌过。

“帝都已经被围八天,粮草已然不多了。”路渐平伏身马上,凑在散朝晖耳边低声说,“勤援的东路大军与矞族骑兵僵持在淮北一带,镇北将军心怀鬼胎,所率的北路大军似乎正在观望形势。”

“帝都乃首要之地,粮草竟然不能支持八天?”散朝晖忧心忡忡,他拧紧了眉头。

“西路军前往酔沙城之时,仓促筹粮,搬空了半个国库。”路渐平声色平静,“醉沙城中的江湖人士也召集起来,他们在韩凛儿的率领下兼程赶往帝都,这时候想必已经到了。”

听到韩凛儿,散朝晖揪起了心。

他已经整整一个月没有收到韩凛儿的消息了。一个月前,他和路渐平从帝都出发,保护着充当使节的礼部窦侍郎密赴极南烟瘴之地的臣属藩国,一番威逼利诱,弄了将近十万的兵马回来,归途中收到了帝都被围的消息,于是昼夜兼程,先行回到中原,试图第一时间将援军的消息上禀皇帝。

谁知在第一次与敌军交战时,冲在第一个的窦侍郎就英勇牺牲了。两人只好临危受命,率军继续前进,并与后面的援军一直保持着联系。

散朝晖虽是刑狱官,手上功夫也过得去,但毕竟是书生出身,从未上过战场,如今看到矞族凶残,尸横遍野,再听到路渐平说起韩凛儿,不免开始担心她的安危。

“朝中生变,”路渐平不断检视着零落路旁的民宅,谨防遭遇矞族的巡逻队,“主抚派和主剿派决裂,皇上已经无法控制局势,礼部窦侍郎是国丈窦尚书的亲族,算是皇上最后可以信任的人了,可惜……好在我们还是带回了援军,属国援军的消息会震慑主抚派,也会给镇北将军一个警告,我军就会有喘息之机。”

路渐平突然拉紧了缰绳,战马急停,他一把抓紧散朝晖的肩膀,翻身滚下马背,躲进了满地尸体之间。

散朝晖回头看去,几只羽箭凌空而来,凶狠地刺进了那匹战马的脖颈,战马惊慌地人立而起,接连不断的羽箭钉进了它的腹部,它痛苦地哀鸣着,未几,轰然倒地。

怒斥声响起,迅捷的马蹄逼近两人的藏身之处。

“是敌人游骑。”路渐平缓缓从尸体上拔下了一柄阔刃大刀,塞给散朝晖,而后慢慢抬头看去,“三个人,两个弓手,一个刀手。”

三匹战马迅速逼近,透过雨幕,路渐平能看到刀手的马刀上还沾着鲜血,他回身跟散朝晖对了对眼神,瞬间有了默契。

散朝晖合身滚了出去,他甩手掷出了大刀,晦暗的刀光切过雨幕,砍断了一名弓手的左臂,左臂反折,尖锐的断骨刺破了皮肤,大蓬鲜血爆开,那名弓手栽下了马背,重重地趴在了散朝晖面前。

紧随其后的刀手驱马跃起,扬起马刀,扑向手无寸铁的散朝晖。

路渐平从地上骤然起身,他竖起重剑,插进了马腹,腥红的马血从腹中泼下,扭曲的内脏挂满了他全身。战马嘶鸣声中,刀手被掀下了马背,他的后颈狠狠地撞在了地上,传出了清晰的骨骼碎裂声。

而此时,殿后的弓手反应过来,他急速地抽箭拉弓,箭矢直直地射向散朝晖,羽箭去势极快极狠,冷厉地穿进了散朝晖的左肩,击起的鲜血洒了出来。

与此同时,路渐平双手抡剑,重达十三斤的重剑旋转飞出,楔进了弓手的胸膛,巨大的力道贯穿了他的胸背,将他砍飞了出去。

剧痛令散朝晖脸色苍白,他大口喘气,右手紧紧地握住箭杆,痛苦地跪了下来。

路渐平抖落身上的零碎血肉,大步跑向那名倒地嚎叫的弓手,拔剑切断了他的喉咙,那些流出的鲜血迅速被大雨冲刷干净。路渐平没有停,他四下查探,搜索尸体,直到确认再无矞族骑兵,才牵着弓手的战马,返回散朝晖身边。

散朝晖看着身前倒地的第一个弓手,他的断臂拖在身后,剧痛让他睁大了眼睛,哀嚎声声凄厉。士兵手脚并用,往后倒退,大吼着西域的方言,那张年轻的脸上满是惊恐。

散朝晖摸到了腰间的匕首,他只需要伸手在矞族士兵的喉咙间一划,一个年轻的生命就会烟消云散,他的妻子儿女即使等到垂垂老矣,满头白发也等不到他回家,散朝晖犹豫起来,他趴在地上,握着匕首的手指不住地抖动。

冷风急扫,士兵的哀嚎硬生生卡住了,一柄重剑从空中一抹而过,那敌兵的头颅飞了出去,喷涌而出的血液溅满了散朝晖的脸。

路渐平一脚踹翻了尸体,冷冷地看着散朝晖。

“是一个巡逻队的哨兵,想必就在不远处。”路渐平没有说什么,他扶着散朝晖坐下,“不能在这里休息,我看到刀手的马刀上有鲜血,应该是押送战俘的巡逻队。”

散朝晖点点头,他右手撑地想要站起,但是箭伤的剧痛抽干了他浑身的力气,他右臂的肘关节无法聚力,起身一半又重重地跪在了地上。

路渐平皱着眉头从刀手的身上扯下羊皮袄子,披在散朝晖的身上,他又回身脱下刀手的服饰,迅速穿了上去。

“我去去就回,你在这里等着。”

不等散朝晖答话,他就起身翻上马背,骑马闯进了雨幕中。

散朝晖呆坐原地,大雨不停的冲刷着地上尸体的脸,那些脸苍白浮肿,但是无一例外,皮肤紧致,都是健壮的年轻人。

也许还没有成婚吧,或者新婚的妻子正在家里等他,或者说她们也已经死了。散朝晖心想,他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为争斗,为了一个人一统天下的理念?还是为了刀锋割开血肉的快感?他忽然感到一阵沉重和悲哀,不由得想起两句诗来: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

剧痛侵蚀着他的神经,韩凛儿的脸一再浮现,散朝晖的嘴角微微挑了起来,想起她的笑,她的背影,她的侧脸。突然,密集的马蹄从她脸上踩过,殷红的血液流了出来,漫过她的脸,散朝晖手捧着她的头,试图擦干那些血,但是血还是源源不断地涌出来。散朝晖想哭,但是感觉自己心里有什么堵住了,那些泪水流不出来。韩凛儿的脸逐渐扭曲,变成了路渐平,他看着散朝晖,平静地问:

“你恨他们么?”

“不恨。”

“为什么?”

“不论什么原因,从我拿起刀的时候,我就是跟他们一样的人。”

“愚蠢。”



篝火声。

散朝晖被剧烈的摇晃惊醒了,他艰难地睁开眼,看向四周。

雨水从破败的屋瓦间流下,薄弱的篝火无力地燃烧着,四周围坐着衣衫褴褛的男人,他们半合着眼睛,看起来厌倦而消沉,像是一群丧家之犬。散朝晖瞥见了其中一个人的制式军装,他隶属于御林军,是一名将官。

路渐平盘坐在地,让散朝晖靠在自己肩上,他从地上的破碗中捏起捣碎的草药,涂在散朝晖的箭伤上,狂暴的药劲窜进了伤口,散朝晖深吸了一口气。

“是被矞族俘虏的御林军。”路渐平环手一指,“他们说帝都的情势已经恶化到极致,粮草已经用完,皇上被流矢所伤,矞族昼夜不停的攻城,城中所有能动的人都被派上了城墙。”

“连御林军也?”散朝晖不敢相信面前就是禁军中最强的御林军。

“我们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路渐平推开散朝晖,他掀开自己的皮甲,露出了腰腹上长达一尺的刀伤。

“你受伤了。”

“矞族巡逻队还剩下几个人,”路渐平撇眼看向墙角堆积的尸体,“御林军狗娘养的,被蛮子缴了刀,还他妈傻坐着不敢帮忙。”

散朝晖转眼看向御林军的将官,他木然地听着路渐平的叫骂,失魂落魄,没有丝毫反应。

“也许是他们太怕了吧。”散朝晖不忍看那些御林军俘虏的眼睛,他从中看不到一丝生机,只感觉到绝望和死亡。

“害怕。”路渐平把声音压的极低,他反身用剑尖挑起将官的下巴,吓得将官连连后缩,“怕蛮子的刀,不怕我的剑么?”

“谁的命不是命!”将官嘶吼起来,他疯狂地挥舞手臂,“你们想死不要拉上我!战死在战场上的有多少人!我……”

“懦夫。”路渐平抬腕刺剑,刀锋插进了将官的脖子,将后面那句话硬生生卡死在了喉中。

散朝晖一惊,他看向余下的御林军,他们的眼神惧怕之极。

“各位,你们已经不是敌军的俘虏了,”路渐平起身,他巡视每一个御林军战士的脸,“你们现在有两个选择,要么当逃兵滚蛋,你们的妻子会蒙羞,你们的儿孙会耻于提起你们的名字!要么重返战场,或许转眼就死,但是你们后世的子孙提起你们的名字,会光荣地告诉别人,他们的父辈是堂堂正正的英雄!”

御林军战士面面相觑,他们左右环顾,不知所措。

这时,坐在末尾的一个战士蓦然站了起来,坚定地看向路渐平,似乎被路渐平的言语激起了勇气,他以无比郑重的声音说:

“我娘把我送上战场的时候,告诉我说,她永远为我骄傲。我怎么能以一个逃兵的身份回家呢?将军,御林军昭武校尉李随云报到!”

随着他的话音,越来越多的战士站了起来,他们的声音无比坚定:

“御林军中军文书谢霜农报到!”

“御林军秋不在报到!”

“顾云飞报到!”

“平红孩报到!”

……

年轻的声音此起彼伏的响起,路渐平看着战士们的眼睛,重重的点头,报以郑重的目光。

“这大概就是振臂一呼,千军相随吧。”散朝晖低声说。

“那又怎样?”路渐平压低了声音,“这些人将会籍籍无名的死去,皇上不会记得他们,民众也不会,唯一能记住他们名字的,仅仅是他们的妻子和母亲。我骗了他们,战争中从来没有英雄,有的只是尸体。”

“可有多少人是为了成为英雄而踏上战场呢?”散朝晖看着那些热切的脸,“不过都是为了一个心愿罢了。”

“那么你的心愿是什么?”



下幕·凡人



风雨声。

路渐平停住了脚步。

紧随其后的战士们纷纷伏低了身子,他们结成了防御阵,紧张地盯着面前的驿站。

这座驿站与周围格格不入。

大雨滂沱,冷风吹低了驿站周围的草野,隐隐约约地露出倒伏其中的尸骨,大片大片的鲜血倾洒在驿站门前的土地上,被雨水淋成了浅绯色,门前没有任何尸体和打斗的痕迹。

散朝晖慢慢转到路渐平身边,以眼神问询。

路渐平扬起手,示意战士们原地等待,他四下看了看驿站的周围,提剑走向了大门。

木褐色的大门上溅满了鲜血,那些血液已经干涸,深深渗进木质中,上面还有凌乱的刀剑劈砍痕迹,看起来这里发生过一场恶战。

路渐平审视门脚和门楣,试图伸手推门,门扉一丝不动。他皱了皱眉头,稍加用力,但是大门仍然紧闭,最后他不再犹豫,一脚踹开了大门。

一扇大门轰然而塌,积聚的尘土高高的扬起。

散朝晖迅速冲了上去,他一手持刀,小心翼翼地看向门内。

“进来吧。”路渐平的声音从灰尘中传来。

尘土渐渐落下,散朝晖看清了驿站中的情况,一个年轻的女人紧紧地靠在门后,她浑身浴血,身上尽是被马刀砍出的伤口,她僵硬的尸体保持着靠门的姿势,脸上却挂着温暖的微笑。

散朝晖顺着女人的目光看去,看到了堂屋门口,愣在了原地。

堂屋门口的门槛上有一个小男孩,木然地坐在那里,额头上满是鲜血,他用手背抹了抹,翻手看了看,又木然地看着靠门的女人,不哭也不闹,似乎已经习以为常。

路渐平低头看着孩子,他心中有着浩大如整个北海的悲哀,但是流出的仅有两颗泪滴。恍恍惚惚间,他觉得自己心中那道伤疤被揭开了,生生作痛,似乎有人一刀一刀地割,从心中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呼唤:

“爹爹。”

散朝晖怔怔地走了过去,他拉起男孩,为他擦了擦额头的血,男孩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些带着刀剑的人,他仰起头,看着散朝晖:“你能把我和娘埋在一起么?这样娘就不会找不到我了。”

路渐平蹲下身来,他艰难地笑了笑,双手捧着孩子的脸,轻轻地说:“别怕,我在呢,别怕。让你娘自己走吧,咱们不和她去!”

散朝晖别过了脸,他从来没见过自己冷硬的上司会对一个孩子这么柔情,他挥挥手,示意战士们搜查驿站,他自己从后院提着一把铁锹,悄悄的走了出去。

路渐平拉着男孩走出来的时候,散朝晖正好把女人放进挖好的坟中,他一直想把女人的眼睛阖上,但是无论如何,那双含笑的眼睛总是看着正前方,怎么也合不上。

“我们要去哪?”男孩看着地上的女人,轻轻的问。

“去北方,去一个没有痛苦和悲伤的地方。”

“那把娘的脚朝向北方吧,这样她坐起来就能知道我在哪了。”

“好。”虽然于礼不合,但那又怎样?

战士们重新列起了行军队,他们把男孩护在中间,准备迎着大雨继续行进。二十里之外,帝都城墙在雨幕深处隐隐露出峥嵘的锋角,

与此同时,急促的马蹄声响了起来。

路渐平挥手下劈,战士们瞬间散开,伏身进了草丛,他们紧紧握着手中的武器,雨水不断地流进他们的皮甲中。

马蹄声倏忽而近,整整十匹战马停在了驿站的门前,半裸上身的矞族士兵纷纷翻身下马,提着马刀闯进了驿站。

路渐平朝着官道对面草丛中的散朝晖比了比手势,这是六扇门背部通用的信号,散朝晖点了点头,他示意背后的战士们摘下短弓,引弦准备。

矞族士兵怒气冲冲地冲了出来,领首者一脸阴沉,他的左眼至嘴角有一道贯穿伤,狰狞可怖。

路渐平突然感到男孩抓住自己的小手紧了起来,他扭头看向男孩,男孩急速的喘着气,两眼喷火地看着刀疤脸,路渐平明白过来,此人就是凶手。

刀疤脸发现了驿站左侧的小坟,他重重地哼了一声,大步过去,一脚踢翻了坟前垒起的石堆。

路渐平眼中杀气更盛,他紧紧扣着受众的重剑,指甲深深陷入肉中,攥出了一丝丝的血。

刀疤脸大声喝斥起来,矞族战士轰然散开,逼近了草丛。

路渐平以眼神示意身后的战士,他深吸一口气,率先暴起,一剑劈在了矞族士兵的头顶,浓白的脑浆和赤红的鲜血混在一起,流了下来,其余的战士纷纷提刀杀出,瞬间斩杀了三个敌人。

矞族战士见遭到埋伏,同伴被杀,纷纷激起了血性,他们呼喝着提刀冲了过来,瞬间凭借着人数的优势,将路渐平所部压进了草丛。

散朝晖断然挥手,密集的箭矢凶狠地射了出去,毒蛇般钻进了矞族士兵的后背,惨叫声连连响起。

刀疤脸狼狈地躲过箭矢,他滚进草丛,再无动静。

路渐平挥起重剑,砍断最后一名矞族士兵的脚,顺势旋转剑锋,狠狠地楔进了那名士兵的嘴中,暴涌而出的血液染红了半个剑刃,他把重剑贴在矞族士兵的羊皮袄上擦了擦,转身想要拉过背后的男孩,但却拉了个空。

刀疤脸站了起来,他双手紧紧地捏住了男孩的咽喉,马刀架在孩子的脖颈上,男孩没有哭闹,他平静地看着路渐平,双手从背后缓缓地拉出一柄匕首。

路渐平一惊,他反手摸了摸自己的腰侧,贴身的疏影刀只剩下一柄,他盯着刀疤脸,微微摇头,同时弓起手腕,反持重剑,准备在任何时刻甩手掷剑,他对自己的掷剑之术很有信心。

刀疤脸狞笑起来,他抖了抖嘴角的伤疤,一只手探了下去,猛然攥住了男孩的小手,举起了那柄匕首,指着男孩的眼睛。他舔了舔嘴唇,攥着男孩的手缓缓地刺了下去。

尖利的惨叫声,稚嫩的鲜血流了下来,漫过了男孩的鼻子,剧痛令他小小的身躯痉挛起来。

刀疤脸挑衅地对着路渐平笑了起来,他攥着男孩的手,旋转绞动刺入眼睛的匕首,更多的鲜血被刮了出来,男孩受不住这样的剧痛,双手剧烈的抖动,脖子缓缓歪了下去。

路渐平再也控制不住了,他腕关节汇聚的巨力释放了,重剑旋转而出,重重地横切向刀疤脸,剑锋闪灭,刀疤脸的狞笑凝固在脸上,重剑从男孩的左肩切入,砍进了刀疤脸的腹部,扭曲的内脏团团流出,摊在地上。

散朝晖愣在原地,他手中的刀落在了地上,所有的雨声都消失了,漫天遍野只留下那个男孩的独眼,纯净又朦胧。

“你又死了一次,又死了一次······”路渐平呢喃着,呆呆地站在原地,痛苦地捂住了脸,泪水从他的指缝中滑落,他再也抑制不住,嚎嚎大哭。

战士们沉默地看着自己的将军,他们觉得头顶的云更低了,雨水更重了,有沉沉的雷声在天上翻滚,他们却感觉天地俱寂,天地皆悲。



喧闹声。

路渐平压低了身子,他咬牙切齿地看着面前连绵的营地,营地之后,就是帝都的城墙,上面空空荡荡,只有雨水击在青石上的哗哗声。

来来往往的矞族人正在修补上一轮攻城的器械,他们正在调配资源,点齐兵马,紧锣密鼓地做着下一轮攻城的准备,而帝都的防备似乎已经到了强弩之末,任何攻击都将使得城墙的防御崩溃。

矞族营地架起了几口大锅,里面沸腾着煮着膻味极重的羊肉,厨子们往里面添够了香料,肉香透过雨幕飘了过来,令人垂涎不已,散朝晖甚至能听到身后战士的喉结滚动声。

“帝都已经承受不住下一次冲击了。”散朝晖盯着城墙上的将旗,那杆旗已经破败不堪,只剩下一缕红布贴在旗杆上。

“等。”路渐平咬紧牙关,像是把这个字咬在齿间。

矞族将军重新整队完毕,他从战俘中挑出一个瘦弱的棠朝战士,用刀逼着他走到了城墙之下,那名战士抖着腿,颤颤巍巍的声音逆风传了过来:

“城里的兄弟们,投降吧!皇上已经逃了,没有人再记得你们了。矞族黑颉弼可汗攻下城池就要屠城,你们投降还有活命的机会。”

一支箭矢凌厉地射了过来,稳稳地穿进了那名战士的眉心。

矞族将军朝城墙之上笑了笑,他挥挥手,示意士兵带出另一个俘虏,而后又命人从营帐中押出了一个女人。

矞族士兵把马刀架在了俘虏的脖子上,他紧紧一推,俘虏连连惨叫,断断续续的声音又传了开来:

“城上的兄弟们······”

矞族将军似乎很满意这个战俘的表现,他亲自从烤肉架上取下一只烤的冒油的羊腿,递给了那名战俘,战俘犹豫起来,他不敢接,将军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塞在了战俘的怀中。

战俘瞪大了眼,他连连点头,一口咬了下去。

将军指了指押出来的女人,又指了指城墙和烤肉,再次拍了拍战俘的肩膀,战俘挺直了腰板,他深吸一口气,大声喊了起来:

“城上的兄弟们,投降吧,可汗给我们发羊腿啦!不投降的,就像这个女人的下场。”

矞族士兵一脚踹在女人的腿弯,女人闷哼一声跪了下去,他的牛皮靴狠狠地踩在了女人的后颈,女人的脸紧紧地贴在地上,雨水和污泥灌进了她的口中,呛得她弓起了腰,她拼命的挣扎。

矞族士兵松开了脚,他一把揪住女人的头发,拖着她往前走。女人的双腿拖在地上,留下两道殷红的血迹,又被大雨冲散。

“不要投降!援军已经——”女人忍着剧痛,拼命的呼喊,矞族士兵用刀柄狠狠敲她的脸,硬生生将话卡住了。

呼喊声远远的传了过来,散朝晖浑身剧震。

那是韩凛儿。



路渐平一把按住了想要起身冲出去的散朝晖,他死死地盯着散朝晖的眼睛,把声音压在喉咙中:

“你他妈是在找死!”

散朝晖红着眼盯着雨幕中韩凛儿的影子,他狂乱地挥舞手臂,试图挣开路渐平的压制,路渐平紧紧地按着他的肩膀,不敢有丝毫松懈,他急切的回头,希望能听到官道上有援军密集的马蹄声。

散朝晖疯狂起来,他似乎感觉不到肩膀上的伤口了,提刀猛然划向路渐平的左臂,路渐平措不及防,刀锋刺激了他的肌肉,手指再也抓不紧。

散朝晖一把推开了路渐平,大吼着跑了出去。

矞族士兵纷纷回头看,看到只有散朝晖一人,他们大笑起来,松松散散地走出来一个人,他耸耸肩膀,松松垮垮地提着马刀,迎向散朝晖。

散朝晖低头前冲,他通红的眼睛一直紧紧地盯着韩凛儿,盯着架在韩凛儿脖子上的马刀,韩凛儿远远地看着散朝晖,眼中交织着愤怒和悲凉。

暴怒让散朝晖失去了意识,他疾跑中挑起来,双手往前刺出了刀,刀锋凶狠地刺进了那名士兵的小腹,散朝晖双手旋转刀柄,刀锋在士兵的腹中绞割起来,士兵嚎嚎大叫,满腹内脏流了一地。

矞族士兵见同伴被杀,纷纷吼叫着提刀围了上来,将散朝晖围在正中,乱刀齐上,散朝晖捉襟见肘,无力招架,背上被重重地砍了一刀。

路渐平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他果断挥手,大吼着率先冲了出去,疏影刀甩手飞出,一闪而逝,深深地刺进了围攻散朝晖的一名士兵的后背。

矞族士兵见到棠朝战士冲了过来,纷纷提刀,嗷嗷叫着迎了上来,与路渐平所部厮杀在了一起。

厮杀声传到城墙上,惊起了守城的将士,他们用刀剑支撑着身体,缓缓站了起来,枯瘦的眼睛漫无表情地看着城下厮杀的同伴,有些略微激动的挥起了手,但是又很快放了下去,这些军人并不是他们期盼已久的援军。

御林军很快就全都被乱刀砍死了,路渐平和散朝晖被数百矞族士兵包围了,士兵们手持马刀,戏弄着这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棠朝战士,锋利的刀锋削向两人,在两人身上留下一道道流血的伤痕。

路渐平狠狠地挥舞着重剑,但是越来越多的敌人涌过来,他砍倒一个,又有千千万万个围了上来,回眼间,他瞥见了包围圈之外的韩凛儿,韩凛儿的眼睛追着散朝晖,她抿紧了嘴唇,绞紧了眉头。

路渐平想起了死去的男孩,想起了那双眼睛,想起了女人的眼睛,想起了散朝晖的眼睛。

“为什么世间会有争斗?”

“我为什么要拿起剑?”

“我的心愿大概是保护一些人吧”

散朝晖的话再次回响在他耳边,路渐平无力的笑了笑,他觉得自己很累,需要休息,浩瀚的乏累将他吞没了,天幕沉黑,漫天的黑暗中突然亮起一盏灯,一个小女孩提着灯静静地等着他,她朝着路渐平笑了笑,轻声说:

“爹爹。”

路渐平痛哭流涕,真是无能啊,生于乱世,虽然自己手握着刀剑,却连一个小孩子都保护不了,一个男人要走多少路,才能被称为男子汉,而一个父亲,要流多少血和泪,才能抓紧自己所爱的人。

路渐平苦笑,他再次看了一眼散朝晖,这个男人已经杀红了眼,他的背上满是刀痕,密集的伤口中不断渗出血来。

“死则死耳,只须当得其所!”

路渐平猛然瞪大了眼睛,他怒吼起来,一把抓住散朝晖的衣领,把散朝晖带在身侧,凶猛地撞向了矞族士兵,士兵们的马刀劈在了他身上,匕首刺进了他的胸膛,大口大口的鲜血从他嘴中涌出,他连带微笑,奋起余力,拉着散朝晖疾奔三十步,最后全力一推,终于将他扔出了包围圈。

散朝晖回过头来,最后一眼看向路渐平,只看到了他眼角的笑容。

矞族士兵乱刀而下,数十柄马刀重重地砍进了路渐平的后背。

散朝晖嘴角抖了抖,他仰天怒吼,转身奔向了前方,距离他二十步之外,韩凛儿眼中疯狂的摇头,她大喊着,试图劝说散朝晖快逃,但是无济于事。

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战场,矗立在韩凛儿身后的黑颉弼忽然排众而出,一把揪住了韩凛儿的头发,他斜眼看着扑过来的散朝晖,摇了摇头,手中的开山斧狠狠地砍了下去。

“不——”

散朝晖大吼,他看着开山斧落下,切进了韩凛儿的脖颈,斧刃割开了血肉,鲜血泉水般涌出来,那颗美丽的头颅最后看了一眼散朝晖,美丽的眼睛中满含欢喜,又深藏伤悲。

漫天遍野的雨水静止在空中,漫天遍地的雨声消失了,漫天遍野只有那双眼睛,连着滴血的刀剑,染血的风雨。

“你恨么?”

“恨!”

“为什么?”

“因为我想保护你啊!”



泪水滴滴而落,散朝晖抑制不住,他涕泗横流,悲恸大哭,他哭喊着:“黑颉弼!老子要你去死!”

他用尽自己全部的力量向黑颉弼冲去,浑然不顾面前砍来的刀、身侧砍来的刀、背后砍来的刀。

终于到了这一刻,乌云翻滚,一声声沉雷在云层中滚动,密集的马蹄声远远传来,城上的守军欢呼起来,来自南方,跋涉六千里的援军终于在最后时刻抵达了战场。


攒刀帖:
包铁的车轮缓缓地停在了红漆大门之前,驾车的黑衣人蒙着面巾,他挺直腰背,勒紧了缰绳。数以百计的马车整整齐齐地停在大门前,车帘上都刺绣着精致的家徽,白衣的家奴奉命守在车上。这些马车隶属于帝都的大家世族,每一辆马车都代表着庞大的权力,很多人终其一生也难见到这些人的真面目,而今夜,这里贵胄毕至,公卿云集。黑衣人抬眼看了一眼门檐下挂着的灯笼,上面贴写的“窦”字在风雨中飘忽不定,数以百计的寿桃沿着走廊伸向院中,大门层层打开,一阵阵喧闹隐隐从雨幕深处传了出来。今夜是窦皓的寿宴。守门的家奴迎了上来,他撑起伞,候在车辕旁,垂眉低目,等待着车中的大人物挑开帘子。许久没有动静,家奴疑惑地抬起头,正对上黑衣人的眼睛。家奴这才发现,黑衣人满身都是雨水,他腰佩的短刀拉开了半尺,上面还淌着淡淡的血迹。 “告诉你家大人,听雨楼萧雨歇前来祝寿。”黑衣人对家奴的惊慌视而不见,他拍了拍身后的车厢,“寿礼在此,颇为贵重,你把它取出来吧。” “是。” 家奴止住了惊慌,他定了定神,转身撑伞走到了车后,墨黑的后帘上绣着听雨楼的纹章,车中的礼物从幕后把车帘顶了起来。 “大人亲自,窦府蓬荜生辉。”家奴小心翼翼地通报,雨声把他的声音吞没了。家奴深吸一口气,缓缓地挑开了车帘,一个纯金的“寿”字闯入他的眼中,他嘴角挑了起来,知道这一定是份重礼。但是随着帘子被全部挑开,他顿时惊愕不已。那是一副漆黑的棺材。一截乌沉的刀锋从他胸中凸了出来,有人从背后紧紧捂住了他的嘴巴,剧痛令他睁大了眼睛。黑衣人从家奴后背拔出短刀,冷厉地切断了家奴的脖颈,就着雨水淋去了刀上的血迹,他收刀扛起尸体,扔在了马车中,马车一阵晃动,一滴滴血迹从车厢的缝隙中滴下,又迅速被雨水冲刷干净。黑衣人从袖中取出了一支短笛,急促地吹了几声,笛声穿透雨幕,消失在夜色中。夜色深处断断续续地传回几声同样的笛声。黑衣人点了点头,他回身驾车,拉动缰绳,缓缓地朝窦府的大门行去,阵风吹开了他的衣襟,露出了里面纯黑的里衣,上面纹绣着夜枭的花纹,那是六扇门的标志。今夜是窦皓的死期。


五月吧第23届群杀【风吹沙泠】第四轮参评贴(共搜集有12帖,此为第20帖)

(作者:叙白;提交人:大衣柜;提交时间:2016/10/24 19:20:30)

[泠]萧雨祺 小大 1楼 群杀玩家 | 文4篇 | 2016-9-29 12:22:55 注册|包厢|搜索|短信|加好友勋章藏票 保镖:0 个 现金:60 元 金币:0 个 魅力:12 点 游戏币:0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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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轮中区:鬼眼张三与他的往事(贴杀释难,请自己喝2碗人参汤) 发贴心情 Post By:2016-10-23 21:29:53


  1
  龙阳三面环山,仅在南边一条蜿蜒山路通向官道,是一个离京师不远却又格外僻静的山村。日落西山,随着猎户与樵夫们陆续归来,村里村外偶尔能听着几声吆喝,还有能合上节拍押住韵脚的,仿佛是那种流传好久的山歌民谣。
  但这一天,却不同往日。 
  
  “把这个村子的男女老少,全部都叫到这儿来!”
  村外来的一帮外乡人,他们胯下骑着马手里握着刀。村长年纪大了,杵着拐杖上前询问何事。却被勒令将村里所有人都集中到村北的山神庙里。
  这时,村里的男人们多数都上山去了。老人妇人孩童,大家被集中到庙前的一块空地上。
  “都听好了,十岁以下能走的,女娃娃,全部带走!”
  为首的外乡人这般说着,人群立刻骚乱了起来,几个妇人立刻将自己身边的孩子搂进了怀里,一些年长的或是身边没有孩子的妇人也纷纷站了出来,把孩子们往人群里面藏。
  村长见来者不善,拿拐棍指着那为首的外乡人,大声呵斥:
  “尔等这是要作甚!?”
  其余众人也不示弱:
  “你们凭什么带走这里的孩子!?”
  “是啊,凭什么?”
  谁知那为首的外乡人毫无忌惮地笑了笑,“那就只留下小的,把其余的都杀了吧?”外乡人说着这些话,话音却是越来越轻,仿佛就是在喃喃自语,可当说到“杀了吧”的时候,他突然睁圆了双眼,像是想到了什么令人愉悦的事情,放肆地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
  附近山林中的飞鸟,纷纷扑腾着翅膀离巢。
  “还等什么?留下小的,其余的都杀了!”
    
  这一天,不同往日。张三忙活了一天,背脊骨刚贴上床板,便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叫了起来。
  门开了,屋外站着两位公差。
  张三愣了一下:“两位,这么晚了,有什么贵干吗?”
  其中一名公差微微皱眉,另一人则噗得笑出了声:“我们不贵干,我们来办案。”
  说着,两人便往屋里走,可刚跨过门槛,那位一直眉头紧锁的差人突然开口说话了:
  “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你叫什么名……”
  这边还未问完,张三那儿就直接给跪了,连连磕头道:“草民张三,是本村货郎,人称贩货的三郎……”
  “我问的是……”
  “是的,草民在京城时,常听茶楼说书的提到韩凛儿、韩捕头的威名,也曾在城里的集市看到韩捕头飞檐走壁缉拿贼人的身影,但韩捕头应该不曾和张三说过话……”
  他语速飞快,时不时夹杂上几句诸如飞檐走步、缉拿贼人之类,应是从说书人那里学来的话术。
  “好了好了,”韩凛儿身边的官差摆了摆手,示意张三先暂停一下,“我们这次来办案……”
  “啊!”
  张三突然惊呼了一声,这次轮到两位官差一愣。
  “怎么啦?”
  “啊!看这位差爷腰间挂的虎首刀,想必您就是那位号称京城第一名捕的路渐平路总捕头吧!?”
  张三这一个“吧”字,不但提高了音调、拖着长腔,还带了那么一点小颤音。
  路渐平对这顶突如其来的高帽有点不好意思了,只好不住地挠头:“呃,是,是,不敢当第一,路渐平正是在下。哎呀,你不必行跪拜之礼,起来说话,起来说话。”
  “路总捕头比书里说的可要和蔼多了呀,呃?二位快请坐,”张三指着屋内,可里面并没有桌椅,他只好尴尬地笑了笑,“那个——二位来这里有什么贵干吗?”
  “……办案。”
  寒暄一圈过后,三人又回到了起点。
  “喔——”张三立刻换了个慌张的表情,还特意压低了嗓音说,“能劳烦您二位亲临的,应该是个大案吧?“  
  
  2
  几年前,龙阳村村口建起了一座小楼。说是小楼,其实高不过三层,周边陆陆续续还配套了一些木结构的建筑,以一道土墙为栏,就整体外观而言,颇像是京城里某位名士的山居别院。最初的一段时间,村里人对这座别院充满了好奇心,虽不曾见飞檐斗拱彩瓦曲翘之奢华,但隔三差五总能见到来自京城的车马在别院土墙外驻留,排场有大有小,甚至还有人传言说在村口见过皇家銮驾。于是,大家一度猜测,这里面住得应是一位隐退山林的京城大员。
  但不久之后,这种猜疑便被揭开了面纱。
  别院的主人经常向村里的樵夫们收购木材,而且数量很大。
  终于有个樵夫忍不住问道:
  “老爷,您买那么多木材是要起新楼吗?”
  “哈哈,起新楼哪里用的了这许多。”
  别院主人清点着牛车上满满的堆放的圆木,又指了指那座三层高的小楼说,“我也就是一个替公家办事的。”
  “公家?”
  “对,替公家铸造些铁器。喏,这个是熔炉,那个是鼓风的,铁水就从这个口子里流出来,后面有个水车把山里的泉水带过来,喏,那间屋子是用来锤炼的……”
  樵夫听主人滔滔不绝地介绍,不禁咽了口吐沫,打铁他是见过的,村里自然有打兽夹、斧子、钢锯的铁匠铺,但如此巨大的熔炉和风箱,还是头一次见到。
  于是大家就明白了,私底下还给这座别院起了个名字,铸铁城。虽然它并没有城堡那么大,但对于没有进过城的村民们来说,这几座熔炉和风箱的阵势,已足够令他们如此想象了。
  而意想不到的事也紧跟着发生了,村子里开始丢失孩童。最初失踪的,是猎户王二家的闺女。当时王二在山里打猎,家里只留了不满十岁的女儿和王家六十岁的老父亲。老爹爹带着小孙女在菜地旁玩耍,小孙女看到只蚂蚱,小孙女从来没见过蚂蚱,老爹爹便到田里帮孙女抓蚂蚱,可就是这一转身的功夫,小孙女不见了。
  当天夜里,全村人拿着火把,几乎将东西北三座山都翻遍了,却最终没有找到王二家的闺女。
  老爹爹跪着跟儿子赔罪:
  “都怪老爹我没看住娃娃啊——”
  王二连忙也跪下抱住他爹嚎啕大哭:“爹啊,您老不能这样怪自己——”
  两个大老爷们,哭了整整一夜。
  但不到半个月,铁匠李严家的闺女也不见了。李严家闺女有个十三四岁了,帮老爹把打好的斧子送到村南樵夫赵平四家,可一去就是几个时辰,久久不见归来。于是李严便跑到赵平四家去询问,得知女儿未曾来过,便又按原路折返去寻找。结果,李严在半路上找到了那把新打好的斧子,可自家闺女却不见了踪影。
  之后的半年时间里,陆陆续续又有好几户人家的闺女不见了。有人说是村里出了采花贼,报了官,可官府却迟迟破不了案。也有人说,是村里的风水遭到了破坏。
  矛头隐隐指向了铸铁城。
  “说起来,自从铸铁城搬来村南之后,才开始发生女娃娃走丢的那些事吧?”
  终于,在村民大会上,有人提出到了铸铁城。虽然毫无根据,但却立刻赢得了许多人的认可。
  “是啊,在那个位置上建土城铸铁器,会不会破坏了本村的风水呢?”
  但这个提法,很快又遭到了村内樵夫们的抵制,“也不能这样说吧,如果是铸铁城破坏了风水,山神为什么不惩罚铸铁城,却要惩罚村里的姑娘呢?”
  “好啊!说这话的是赵平四吧?铸铁城每天都付给你们大把的工钱,所以你才这样说的吧?”
  “喂,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讨论转眼变成了人们口头上的争执。
  “咳~嗯~”
  这时,村长干咳了一声,这位猎户出身的老者,左边脸上自眉梢到颧骨,有三道深深的疤痕,这是他年少时捕杀猛兽留下的创伤。老者一发声,大家便安静了下来,“都少说两句吧。”他环顾四周,最后将目光留在了一位老和尚的肩膀上,“说到风水,倒是提醒了我一件事。如意大师,还记得您当年对老夫我说的那些话吗?”
  老和尚点了点头,双手合十道:“记得,当年贫僧与如寄师兄苦行于此,见龙阳村四周山势巍峨溪水清澈田舍井然,既与世隔绝又融合世事,是一处一衣带水比邻天涯之所。”
  “所以你告诉我说,龙阳村是一处风水极佳别有洞天之福地。”
  “正是。”
  老和尚点了点头,村长则捻动着自己的胡须。
  “那么,依大师看,本村之风水,是否遭到了破坏呢?”
  老和尚摇了摇头,喃喃自语道:“万物皆有灵,岂会因风水变化而伤及人命……”接着便缄口不言。
  众人见两位老者的讨论并没有什么结果,便又开始窃窃私语。半顷,村长又咳嗽了一声:“就派人去城里找个风水大师来看一下吧?随随便便把这么大的罪名按在铸铁城的那位老爷身上,是否恰当呢?上次王二老父发羊角风,还是那位老爷派车去城里请的大夫……”
  几番反问,众人都沉默了。
  “那么,就辛苦张三郎跑一趟吧?”
  此时张三正在打哈欠,“哈啊———啊!啊?”
  “你‘啊?’是什么意思?这里还有人比你更熟悉城里的情况吗?”村长扬起右边的眉毛,横了一眼张三,“你还是不是这个村子的人?”
  “是是是,只是我白天刚从京城贩货回来,骑了一天的毛驴,现在实在是困得不行……”
  “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在山里狩猎,七天七夜不睡还能跟掉入陷阱的猛虎搏斗!!”
  说到这里,村长停顿了一下,张三神色显得有些局促。
  “唉,也罢,你就好好睡一觉,明早早点出发。还有,你们各家回去,看紧各自的儿女!不能再丢孩子了……”
  村长可能是累了,说完最后一句话便紧紧地闭上了眼睛。
  但张三知道,村长这次是真的动怒了。 
   
  3
  村长张建顺是张三的亲叔叔,这叔侄俩的关系并非像外人看到的那样,其实张建顺待张三如同父子。张家在龙阳村世代都是猎户,这一家人对村外的三座大山可以说是了如指掌。当时北山上有一头猛虎,经常袭击入山谋生的村民,于是张建顺就想替村子除掉这只虎害。他设计了一个特大号的捕兽夹,又割下一大块野猪肉放在陷阱上做诱饵。然后,张建顺与张三就在那陷阱旁守着,一守就是七天七夜。当第七天的时候,张三去山上给张建顺送干粮,忽然听到林子里有猛兽哀嚎,转头一看,正巧见那老虎被捕兽夹夹住的那一幕。
  如果当时张建顺不是醒着,张三可能就一命呜呼了。
  老虎虽然爪子被钳住了,但还是一跃蹦到了张三的跟前。说时迟那时快,张建顺一个飞身将张三推倒,自己脸上却被虎爪狠狠地挠了一下。
  张三完全不记得后来发生的事。只知道叔叔张建顺将他背回了家。但他叔叔的左眼,却因这一抓再也看不见了。
  后来,张建顺父亲临死前将他叫到跟前。老爷子是前一任村长,只说了一句话:“以后你就是这里的村长了,你要像当年保护你侄子那样,保护好村里的每一个人。”
  张建顺将这句话记在了心里,村里的每一个孩子,都是他的子女。
  可张三并不想当猎户。童年时的遭遇在他心里留下了阴影。他很怕到山里去,于是就常常往城里跑。他觉得做些小买卖也不错,帮村里往城里贩些皮毛、药材,大家因此都很喜欢他,亲切地叫他贩货的三郎。只有张建顺总是冷眼看他。
  “下一任村长绝对轮不到你。”
  张建顺不止一次在大家面前这样说。但张三并不在意,他依旧贩卖他的货。而且,张三发觉自己其实有一项他人不具备的能力。他比普通人更能预知即将发生的危险,每当危险来临时,不论他是否看见或是听见,他总能感到心底有一个声音会告诉自己:快跑!
  就像当初,他在山上遇见猛虎时那样。
  可是这一次,张三却没有听从心底的警告。当天村民大会结束之后,张三并没有回屋睡觉。村长那句饱含了失望与不悦的“哎,罢了”久久在他耳边回荡。
  他决定连夜往城里赶,这样,等明天京城城门打开的时候,他便可以第一时间进城。然后直奔京城东面天桥下找那位擅长算命测字看风水的叫花子老酸菜。这样在天黑前就能将“风水大师”请到村里。
  他平时贩货来回,就是这样安排时间的。
  但当张三走到半路的时,他突然感到了一阵凉意,像是某种危险的信号,他稍一停顿便觉得毛骨悚然。
  “那是龙兴村的方向吧,怎么今天这么安静?”
  龙兴村离龙阳村不远,但也隔着一座山丘,平日里因为山路难行,虽然两个村子都是靠山吃山,但互相之间并没有什么来往。张三也只是偶尔才会路过那里,讨口水喝,顺便高价贩卖些城里带回来的花布、纸笔什么的。
  “虽说已经是三更天了,但村口那户磨豆腐的人家,应该正在忙碌才对啊?”
  好奇心引着张三一点点往龙兴村的方向前行。
  村子里静悄悄的,毫无生气。
  可越往前走,越是有一种教人不安的感觉,且四周似乎还弥漫着一种臭味,就像是什么东西腐烂了。
  “啊——啊——啊——”
  一只什么鸟大叫着从他脚旁飞走,又落在了前方的一座土丘上。张三吓得跌倒了,他手一触地,似乎还摸到了什么东西。
  又软又湿,还是冰凉的。他捡起来一看。
  “啊————!!”
  竟然是一只人手。
   
  4
  韩凛儿上下打量着张三,但这次张三并没有感到什么危险的预警。
  “所以说,你就是当晚我们在龙兴村遇到的那个小贩?你刚才为什么不承认呢?”
  “所以说?”张三叹了一口气,“龙兴村的血案都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当晚又乌漆墨黑的……你们……”张三停顿了片刻,韩凛儿正斜眼看着他,“您这是什么眼神?您不会怀疑我才是龙兴村屠村血案的凶手吧?”
  韩凛儿此刻正坐在张三屋内的床沿上,而张三则盘腿坐在地上。韩凛儿将手肘架在膝盖上,身子便向前探出了半截:
  “你肯定不是那个案子的凶手。”
  “对啊,那么多人,尸体都堆成山了,他们就算伸着脖子让我砍,我也得砍个三天三夜吧?”
  “但你身上可能有别的案子。”
  张三心中一紧,脸上依旧是惊慌失措的表情。
  “啊?”
  两人就这样对视了片刻。同样坐在床沿边的路渐平再次摆了摆手:“好啦,我们这次来,主要还是办龙兴村的那个案子。”
  “可草民知道的,并不比两位捕头了解到的多啊?何况,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
  “你叔叔张建顺是个怎样的人?”陆渐平并没有理会张三的自说自话,而是径直问了另一个看似并不相干问题。
  “啊?”
  “为什么当我们去找他的时候,他对我们说,‘这个案子找张三就可以了’?”
  “……抱歉,我也不明白村长大人的意思。”
  路渐平的话令张三陷入了沉思,张三自己确实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而知道这个秘密的,只有他叔叔一个人。相对应的,张建顺也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这个秘密只有身为张氏一族的张三心里明白。
  这几年来,村里陆续发生的女童走失事件,与龙兴村全村被屠的血案,是不是与那个秘密有所关联?张三不知道,也不曾细细琢磨过,他突然觉得张建顺活得很辛苦,所谓“要保护好全村人”的前人的遗训,以及整个家族的秘密,是否应该由张建顺一个人来承担?而自己什么时候才能不再受这些事情牵绊?
  张三突然很想离开这个龙阳村。
  噢,不对,是逃离这个龙阳村。
    
  5
  龙阳村是一个至阳之地。
  “哦?你来自龙阳村?那可是一块好福地啊!”
  老叫花子咕咚咕咚地喝着碗里已经冰凉了的绿豆稀饭,这是张三花了一个铜板请他的。
  “好福地?窝在山沟沟里能发财还是能长命百岁?”
  张三一面说一面用筷子扒拉着碟子里仅剩的那点酸菜。
  “诶,年轻人,”老叫花子扬起声调,仿佛这就算是在反驳张三的那句话了,他飞快地从碟子里夹起一块酱瓜塞进嘴里,一边嚼一边说,“金钱、名誉、甚至是生命,不过都是过眼的浮云。”说着他还不忘朝天上看了一眼,晴空万里,天上没有一丝云彩。
  “人总是赤条条来到这世上,然后又赤条条地离开,最后你能带着什么?”
  张三有些不屑:“你的意思是说,人人都应该跟你一样,一根竹竿一只破碗,成天过着衣衫褴褛饥肠辘辘的生活?”
  老叫花再一次扬起头,好像在思索着什么。
  “也不尽然呀,年轻人。”
  “哦?”
  “虽然,到头来我们什么都不能带走,但我们可以努力留下些什么,对不对?”
  “嗯嗯。”
  “你虽然嘴上‘嗯嗯’,但我知道你心里一定在想‘这个老叫花子真是大言不惭,你又穷又老,临走了又能留下什么呢?’”
  “是啊,你临走了又能留下什么呢,老……前辈?”
  “去去,真是不吉利,我老身子骨还硬朗着呢,或许,哪天你走了,我会心存感激,这个年轻人曾经施舍过我一个铜板的稀饭,所以,你留下了善意。”
  说到这里,老叫花将筷子和碗整齐地摆在桌上:“当然,你对老叫花子好,老叫花也不能白喝你一碗粥,既然你是龙阳村来的,我就告诉你一个龙阳村的秘密。”
  张三张嘴打了个哈欠,显然他对所谓的‘龙阳村的秘密’并没有太大兴趣。一个铜板换来的秘密,呵呵。
  “龙阳村自古以来便是一个至阳之地,传说古时候有一位铸剑大师,取天火之石以龙阳之木炼之,终成神兵。时逢乱世,神兵几度转手,最后被一位大侠所得,这位大侠凭此剑斩尽天下不平之事,一统中原武林,后来大侠在临终前将神兵带回了龙阳村,并埋在了龙阳三峰中的一座山峰上,据说得此神兵者便能号令天下武林……”
  “等等,”张三挠着头皮问道,“你说的这个传说怎么也应该是惊天地泣鬼神啊,为什么隔壁茶楼那个说书先生从来没有说过这一段。”
  “什么叫秘密?秘密是茶馆说书人能知道的吗?说书人说的那都叫故事。”
  “噢——”
  “你别不信!”
  “我信,我信,我信你的邪,你这种故事我听多了,那我问你,这位大侠叫什么名字?”
  “不知,”老叫花坦然道。
  “那你肯定也不知道那把神兵的名字咯?”
  “这个我知道,”老叫花一面说一面还煞有其事地点了点头,“道义。”
  “道义?这什么鬼?”张三乐了。
  “原本这宝剑没有名字,只因为剑鞘上刻了一行字,‘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而抽出剑在剑背上也刻了一行字‘义之所当,千金散尽不后悔’。所以,这把神兵它叫道义。”
    
  6
  张三在床上翻来覆去,他想起之前在京城天桥下遇到的那个人称老酸菜的叫花子。虽然这个老叫花子说话总有那么一点点颠三倒四,有时甚至可谓之疯言疯语,但张三亲眼见过老酸菜为救一个被人调戏的良家妇人,和十几个地痞流氓对峙的场景。虽然他最后差点被人打瘸了腿,但老酸菜在哼哼唧唧喊疼的时候,还不忘对背他去看郎中的张三说教道:“只要心中有神兵,竹竿也能打抱不平。”
  老酸菜还跟他说过一件事,女娃娃被拐的事,要么是丐帮京城分舵舵主郝婆婆所为,要么就是恶贯满盈的采花大盗花满天所为。
  老酸菜是一个好人。
  但韩凛儿却十分肯定地说:“不会是花满天。”
  理由是这几年她一直在西域醉沙城与花满天斗智斗勇,几次擒拿住了,又几次被他逃脱。相隔千里的龙阳村应该不至于遭到花满天的染指。
  路渐平也信誓旦旦地附和:“花满天应该不会对女童感兴趣。”
  张三又想起了一件事。他曾经替叔叔张建顺送一封信到铸铁城。信笺的封口居然是没有被封住的。
  信中的内容他完完整整地看了。其中有一句话,他当时并不明白。
  “神兵乃至阳之物,至阳之物一旦没入地下,则无法寻得,若齐王对神兵志在必得,须再铸造一柄至阴之物将神兵困住,方能挖掘,而至阴之物非至阴之血气不能铸成……”
  送信回来之后,张建顺与张三还有过一番对话。
  “信中的内容你可曾看过?”
  “未曾看。”
  “看过可曾记住了?”
  “未曾看,如何记得住。”
  “记住了,就莫要忘。”
  “……”
  想到这里,张三突然感到背脊处一阵凉意。原本,他并不愿意去思考老叫花的那些疯言疯语,更不愿意去回忆张建顺跟他说的每一句话,直到路渐平说,是村长让他们来盘问自己的。
  怒火一下子从脚底窜上了头顶。此刻韩凛儿与路渐平已经离去并消失在漆黑的暮色之中。张三望着屋外两名捕头离去的方向,望着伸手不见五指的蜿蜒山路,他觉得心中也是一团墨色。
  这哪里是什么“好福地”呵,这分明是一座被绝望与猜忌笼罩着的死地。
    
  7
  “砰——”
  张三一脚踹开了村长家的大门,跨过门槛,他径直朝张建顺平常休息的那间屋子走去。房门口,如意和尚正在那里守候。
  “三郎,你怎么来了?”老和尚有些惊讶,“你叔叔他还在休息。”
  “老和尚,你让开!”张三一夜未眠,中心那团怒火已经将他烧的气急败坏,他不顾如意和尚的阻拦,又是一脚破门而入。
  卧榻上,张建顺正双眼紧闭。
  “三郎?”但老爹爹明显是醒着的,“我们山野村夫可以狂野不羁,但对待如意大师,不可这般没有礼数。”
  “究竟是怎么回事!啊?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张建顺并没有理会他的质问,只是纹丝不动地躺在那里。
  “说话啊,老爷子你倒是说啊!”张三愤怒咆哮着,他急促地喘息,语调异常尖锐。
  张建顺却显得格外平静:“你坐下!”
  “都这种时候了——”张三本还想说“你看看你做的那些龌龊事”,但他没有说出口,只是狠狠一脚将床边的一把圆凳踢翻在地。天还不甚明亮,屋内更是光线暗淡,凳子上似乎摆着什么瓷器,也随凳子一道摔落在地,咣当一声,屋子里顿时弥漫起一股浓郁的药味。
  屋外的如意和尚急忙跑了进来,但并没有说些什么。
  “大师,请让我和三郎单独谈一谈。”张建顺依旧平静如初。如意和尚缓缓退了出去。
  张三见状,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只好就地盘腿坐下。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心情总算安定了几分。
  “你是不是觉得你曾经救过我的性命,是我再生父母,便可以肆意安排我的一切?”
  “哦?此话怎讲?”
  “你想尽办法,不惜当众挖苦我,疏远我,给我出难题,甚至是刻意安排,使我成为这所有事件的关键一环,你有意无意地将各种细节透露给我,让我陷入这所有命案的漩涡之中,接着又找来两个捕头,告诉他们我知道一切,让他们来盘问我,为什么?为什么!?”
  张建顺沉默不言,张三继续说道:“我只是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我不想窝在这大山里,你知道吗,我时时刻刻都想逃离这里,我不想出生在龙阳村,我不想姓张,我不想做你张老爷子的侄子,更别说继承家业,去守卫什么全村人!我只想过好我自己,你明白吗?可是你,机关算尽,不惜勾结什么齐王去挖什么神兵,你还告诉他们要用女娃娃的血来锻造兵器,你——你忘了祖辈的遗训吗?你忘了你肩负的使命是要守护好这个村子嘛!?你——你还是不是人?”说到这里,他哽咽了,他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惊天的阴谋,而这个阴谋的策划者,乃至整个阴谋的目的,却是这般渺小而可笑。
  “你就这么想让我继承这份家业?我凭什么非要去当一个猎户?啊!?”
  他说完了,一口气说了一大堆,而张建顺则是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原来你心里竟如此怨恨你老叔,”老爷子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但依旧刚健有力,“阴谋诡计?引君入瓮?可笑至极!”
  “那怎么解释当年你让我送往铸铁城的那封信?”
  “你不是说你没有看吗?”
  “我是没看,我没想看,但是天网恢恢!我真希望我当时没有看!我真希望我当时就忘了信里写的……”
  不知何时屋外刮起了大风,虚掩的门窗被摇得吱吱作响。
  “老叔我明白了,你走吧……”张建顺紧紧咬住槽牙,像是把什么话硬生生吞到了肚子里,“滚吧,去过你想要的日子,去当一个货郎,离这个村子越远越好,不要问我为什么现在才赶你走,你不配!滚!——”
  那一个滚字,张建顺几乎是用尽了全力,他睁圆了双眼,那颗已经瞎了的左眼,在这一刻白得吓人。
  “咳——”紧接着,他吐了一大口鲜血。衣襟上,被褥上,一片殷红。
  张三傻眼了,他急忙上前想要去扶起张建顺。可张建顺立刻挥手制止了他。
  “走吧,趁我还没说出你的事……”这句话,张建顺说得细如蚊鸣,完全失去了之前的那股气势。
  张三颓然地离开村长家。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感到一阵欣喜,终于自由了。
   
  8
  铸铁城内外,来自官府的差役已经将这里围得水泄不通。
  韩凛儿与路渐平却略显失落。
  “都是一些又聋又哑的铁匠,看来管事的和整个事件的主谋并没在这里。”
  “是啊,将这些铸剑师毒聋毒哑,只是为了铸什么鬼的至阴神兵,又害了那么多条性命……”
  正说话间,他俩人已经转道进入了小楼的地下一层,台阶的尽头的门檐上赫然挂着一块写有铸剑大厅的牌匾。
  路渐平突然伸手做了一个“且慢”的动作。韩凛儿会意地点了点头,作为一个在江湖上闯荡了十数年的捕头,她经历过无数生死考验,而此刻,就在这道门的背后,一股杀气正蠢蠢欲动。
  “贵客,既然来了,何不进门一叙啊?”
  路渐平向韩凛儿使了个眼色“我先进”,便径直闯入了铸剑大厅,韩凛儿紧随其后。只见大厅内立着两人,一人手持竹竿,腰间挂满了捆扎成束的麻布袋子,此人正是丐帮京城分舵舵主郝婆婆;另一人背对众人,手中握着柄剑,正在不停擦拭。
  “你们来晚了,神兵已经铸成,我家主人即刻便能号令武林!”郝婆婆得意地笑道。
  路渐平也回以轻蔑地一笑:“你个人口贩子,志向倒不小嘛,号令武林之后是不是让你主子派更多人帮你贩女娃娃呀?”
  郝婆婆见对方讥讽自己,恼羞成怒,挥着竹竿朝着路渐平脸上就打:“黄口小儿,姑奶奶先教训教训你。”
  路渐平也不示弱,拔出虎首刀上前迎战。
  韩凛儿则一个健步冲到那手握宝剑之人的背后。
  “齐王,您常年不在京城,没曾想到竟在背地里干着这种肮脏勾当!”
  “哈哈哈哈,肮脏勾当?”那人一边笑着一边转身,复又喃喃自语,“这天下本就是能者居之,能者,哪个不是干净事做得,肮脏事也做得?”
  韩凛儿见其已然入了心魔,挺剑便刺:“大言不惭,看剑!”
  一招紫电青霜劈头盖脸朝齐王头顶挥去。这韩凛儿手中宝剑,又名青霜剑,在武林兵器录上排名第三,快如闪电冷峻似霜,一剑下去,即便是重甲骑兵身上的光明铠,也能皮开肉绽。普通锻造的兵刃,与青霜剑刃口相撞,一剑便可斩断。
  只听哐当一声,青霜剑与齐王手中宝剑相撞,火花四溅。
  丝毫没有受损?
  韩凛儿心中暗暗一惊,但随即便大吃一惊。当她与齐王擦肩而过之时,忽觉右手轻快了许多,低头再看,原来青霜剑竟被削去了一截。
  齐王见状欣喜若狂:“哈哈哈哈——都说了神兵已经炼成,哈哈哈哈——”
  韩凛儿身经百战,虽然宝剑折断是第一次,但未尝没有打过空手对白刃的对决,她重新摆开架势,一招身无彩凤击向齐王。
  身无彩凤一招,本是短刀刀诀,因为短刀耍不出长剑剑花,走的是直击要害的套路,是以这一招快狠泼辣。齐王仗着手中神兵,大意轻敌,韩凛儿突然变换刀法,他措手不及,右手虎口上被划了一剑。神兵顿时脱手。可就在这时,路渐平大喝一声,被郝婆婆打落在地。韩凛儿本可就势将齐王擒住,却因一个分神,被齐王反手缴去了手中断剑,齐王又顺势点了韩凛儿周身几大重要穴位。韩凛儿反被对手擒拿。
  就在这时,郝婆婆也一竿子戳进了路渐平的心脏。
   
  9
  韩凛儿没想到郝婆婆的功夫那么高,继而想到自己眼睁睁看着路渐平被杀,不由得眼前一黑,差点晕厥过去。
  “哈哈哈哈——”
  这一连串的大逆转,令齐王笑得前俯后仰,他看到刚被打落在地的神兵,便对郝婆婆说道,“这神兵还未噬血,快拿它砍了这女捕头,哈哈哈。”
  韩凛儿看着郝婆婆手持长剑一步步朝自己走来,此时她血脉被封,说不出话来,只得心中暗想:‘未曾想今日会死在这里,可恨那采花贼花满天还逍遥法外,罢了,那花满天虽然四处采花,却并未伤人性命,真正可惜的是让齐王这个祸害脱出升天……’
  还未等她想完,郝婆婆手起刀落。
  “噗——”
  只见一颗圆滚滚的头颅咕噜噜在地上打转。
  韩凛儿愣了一下,挺直了脖子,发现自己的头还在:‘诶?不是我的脑袋!’
  这才仔细分辨,这不是齐王的头颅吗?还未等她反应过来,只听那郝婆婆呵呵一笑道:“果然好剑。”
  而这声音,分明是个男声。只见郝婆婆伸手在脸上那么一撕,竟撕下了一张人Pi面具。
  原来真的是那个淫贼花满天!
  韩凛儿惊呆了,随即又气又恼:‘我原以为你这个淫贼从不伤人性命,不想扮成郝婆婆的样子,不仅屠害无数女娃娃,还将路渐平总捕头杀害……’
  花满天也不急着替韩凛儿解开穴道,只一面走向路渐平一面笑着说:“我知道你此刻已在心里将我咒骂了无数遍,但有一件事你可能万万没想到。”
  说着他俯身从路渐平脸上撕下了一块人Pi面具。
  “区区一个人贩子,哪里是我大盗花满天的对手。”
  韩凛儿顿时懵了,路渐平面具下面竟然是郝婆婆的那张脸。
  “很奇怪是么?”花满天说着,帮韩凛儿解了穴道,“我在制服郝婆婆的一瞬间,就分别给她和自己易了容。”
  被封闭的经络骤然顺畅,韩凛儿感到浑身上下一阵酸麻。
  “路总捕头在哪?”
  这句话几乎是在穴道被解开的同时,从韩凛儿嘴里破口而出的,但话音还未落地,韩凛儿便立即想通了其中的奥妙。
  “哪有什么路总捕头?跟着你办案的一直都是……”
  花满天并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诡异地笑了笑。
    
  10
  龙阳村和龙兴村的案子终于水落石出,张三收拾行囊打算从此浪迹天涯。临走前,他来到张建顺的墓前,根据张老爷子的遗愿,墓碑上什么字都没有刻。如意和尚已经在这里守灵超度七七四十九天了。
  “三郎,你终究还是要离开这里?”
  张三沉默了片刻,心中依旧是五味杂陈,“是啊,这不是村长让我滚的嘛。”
  “关于张公,恐怕是你误会他了。”
  “大师,出家人可以为恶人超度,但不必为恶人圆谎。”
  “南无阿弥陀佛……”
  如意摇了摇头,复又长吁了一口气道,“张公一直都在竭力保全着大家,但齐王派人来说,若不交出至阳神兵,便将全村人抓去炼剑。你可知铸铁城为何建在龙阳南面那条山路上?此处三面环山,只要扼守铸铁城,龙阳村连一只苍蝇也飞不出去呵……”
  猛地一阵秋风刮来,张三看着如意身上的那件袈裟在风中摇曳不息,耳朵里却什么也听不见。
  如意转身走了,就在那阵风停歇之后,消失在漫天飘舞的纸钱里。
  原来如此,原来是这样啊,老叔……
  
  (“滚吧,去过你想要的日子,去当一个货郎,离这个村子越远越好,不要问我为什么现在才赶你走,你不配!滚!——”)
  
  张三深深地吐了一口气。
  因为你担心他们就要来屠村了,所以你才叫我赶紧滚的,对不对?
  呵——
  “为什么直到你走了都不告诉我真相啊?现在,现在我又该去哪儿跟老叔您说一声……”
  我错了。
  
  又一阵秋风拂过,远处仿佛有什么人正吆喝着,那首流传好久的山歌民谣。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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