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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吧第24届群杀【乱世长歌】第一轮参评贴(共搜集有16帖,此为第16帖)

(作者:风流;提交人:苏词;提交时间:2017/4/17 0:32:19)

以下是引用[歌]荀嘉在2017-4-14 21:26:48的发言:

萧萧木叶落衣衫
十二年秋,晋王乾山与逆首叶提义会战邙山,朝将军衣衫奋勇,独骑陷阵枭其首,遂胜。——《武德纪事》

一、
邙山的秋天总是来得比别处稍早一些时日,满山的树叶都已经微微泛黄,挂在树梢,一阵风吹过,摇摆不止,似乎还在留恋不舍。
三百里邙山的北边就是唐都长安,而南边如今已经是周朝十七万大军的营帐。
萧乾山指了指山下的连绵的营帐,道:“当年我与皇兄起兵伐夏的时候,比这多几倍的军队都见过。那才真是铺天盖地。”
左右都不敢说话,静听王爷的下文。
果然,萧乾山叹了口气,接着道:“二十万大军占我八百里国土,损不过三万,是我唐兵真的老了,还是周兵着实勇猛。”
这时,卫将军朝桂道:“当年圣上与王爷起兵讨暴夏,兵锋所指,无不披靡。那时候这叶提义还不知道在哪里当小兵呢。现如今叶提义竟统兵二十万,不到三月,破我三十万精兵,占我八百里国土,真是不知道南边的王铭义、赵勤文等将军是怎么打仗的。”说完一脸的惋惜。
萧乾山摇了摇头,道:“你看山下周军,军营有序,军容整肃,这叶提义南国战神之名想来不虚。再加上还有一位号称“鬼谋王佐”的荀嘉在一旁出谋划策,王将军、赵将军等突遭袭击,能将溃军收拢,带至邙山,已是不易。若易地而处,我也未必比他们做得好。”
朝桂拱手道:“王爷过谦了。”
萧乾山摆了摆手,转身向山下的唐营走去,朝桂望着山下的周营叹了口气,喃喃道:“但愿沈先生的计策能成功吧。”


二、
唐营扎在据周军二十里的邙山一处峡谷中,四周山林遍布明哨暗哨,防止周军斥候窥营。
帅帐中,萧乾山据主座,左手边第一位便是唐军副帅卫将军朝桂,第二位是前军主将虎威将军孟庆,第三位是左营主将虎贲将军秦浩,第四位是右营主将奋威将军韩飞鸿。
右手边便是自邙山以南退回来的众将,包括征南将军王铭义、镇南将军赵勤文等。
萧乾山敲了敲桌案,开口道:“孤与朝帅已经勘察过敌营,十七万大军井然有序,营垒森严,军威甚壮。孤一时之间也未想出退敌之计,诸位将军皆我大唐翘楚,深谙军略,可能教孤一策?”说完,目光在众将军身上逡巡。
众将皆低头不语,晋王萧乾山乃大唐第一统帅,当今圣上单论统军之能,也得甘拜下风,现今萧乾山直言无计,更何况自己了。
萧乾山叹了口气,道:“南周的叶提义一人之能呢个,竟使我大唐将帅无计可施,真不愧战神之名。”
众将闻言,羞愧不已,可又无可奈何。
萧乾山见众将不语,便向王铭义道:“王将军在南边与周军交过手,可有应敌之策。”
王铭义见王爷问到自己,不好再沉默,沉吟良久,道:“周军势盛,不可力敌,只能智取。”说完低头不语。
萧乾山闻言一时语塞,这等同于一句废话,敌军十七万,己军仅四万有余,自然不可力敌。
朝桂嗤的一声,嘲讽之意甚是明显。想不到大唐的征南将军竟在军议上说出这等话。
赵勤文见状,硬着头皮道:“敌军步多骑少,攻城拔寨,战无不克,但是似乎野战能力并不如我大唐精骑。”
萧乾山点了点头,道:“南国水泽罗布,不利骑兵冲锋,若摆开阵势进行野战,我军必胜。可现如今,两军兵力悬殊,叶提义必定不会与我军野战。现在敌军据我京都只一邙山之遥,朝野震惊。他只需步步为营,踏过了这邙山,我大唐也就完了。”
众将闻言一阵静默。自圣上起兵二十年来,何曾遇到过如此危局。
萧乾山等众将沉默片晌,又道:“明天诸位与孤一同前去会一会叶提义,探一探虚实再做计较吧。”
待众将都步出帅帐,朝桂对萧乾山道:“王征南怕了。”
萧乾山道:“逢此大败,三十万大军毁于一旦,任谁都会怕了。”
朝桂点点头道:“当年的王铭义恐怕再也回不来了。”
萧乾山喃喃道:“如今这一战,还得着落在王征南的怕字上。”声音极小,几不可闻。


三、
两军阵前,各自射住阵脚。萧乾山率众将策马来到阵前,抬眼向对面望去。
周军为首的十数骑将领立于阵前,也在向这边打量,其余尽皆步兵,刀盾兵,长枪兵,弓兵,一应俱全,军阵森严,威势甚盛。
萧乾山指了指周将正中那一员身着长袍的将军,道:“那便是叶提义吧。听闻他从不着甲,言若有破我军阵者,着甲亦无用。”
王铭义拱手道:“王爷所言不错,那叶提义甚是狂妄。”
萧乾山摇摇头道:“他所言也无错。若能闯过他的军阵,必是万夫不当之勇者,他即使着甲绰枪,又能挡住几合。”
抬眼望着叶提义,萧乾山看不清对方的模样,但是看其身形,修长优雅,必是一员不可多得的儒将。忽然,萧乾山似有所觉,叶提义也在打量着自己。四目似乎在空中相对,撞出火花。
萧乾山道:“谁愿替孤一挫敌军锐气。”
言未落,跃出一骑,是一青年将军,身材修长,体型匀称,容貌与朝桂有几分相似。这青年将军大声道:“末将愿往。”正是此次大军先锋官、卫将军朝桂之子、虎贲中郎将朝长衫。
萧乾山大笑道:“好!有贤侄出马,必能旗开得胜。”
朝长衫大喜,道:“末将遵令。”策马便冲了上去。
朝桂在身后大喝:“许胜不许败。”朝长衫并未答话,已奔至两军阵间。
朝桂摇了摇头,道:“初生之犊,莽撞之极。”
萧乾山笑道:“你我初逢战阵不也如此?”
朝长衫在今年武举拔得头筹,得封虎贲中郎将,又是此次先锋官,早就想着立下功劳,给父亲看看。此时奉命上前斗将,自是战意高昂。
朝长衫手中银枪一指,大喝一声:“吾乃大唐先锋朝长衫,谁敢与我一战?”
话未落,周营奔出一骑,马上一将,手持大刀,直奔朝长衫,口中大喝:“周将杨……”报名未毕,一点寒光点在喉咙处,跌下马来。
周将尽皆倒吸一口凉气,这杨将军虽在周军排不在前列,但也是武艺娴熟之辈,没想到连名字都未报全,竟然就被落马身亡。
周军哗然,唐军欢呼。一时间,山脚下热闹之极。
只见片刻之后,周营又奔出一骑,两马交错,又跌下马来。
连折两将,周营一阵鸣金之声响起,尽向营寨缓缓退去。
萧乾山望着犹自搦战的朝长衫,叹道:“真虎将也!”
朝桂道:“匹夫之勇!”但是眼中的欣喜却是隐藏不住的。
虎威将军孟庆道:“王爷,敌军锐气大挫,是否向前追击?”
萧乾山摆了摆手道:“敌军退而不乱,即使有所斩获,也必伤亡不小,我军势弱,与敌军耗不起。”


四、
夜色已经很深了,漆黑的夜空映的整个邙山愈发的苍茫,初秋的风吹来,战旗猎猎作响,身上泛起一丝凉意。
朝桂在帅帐里来回踱步,显得颇为焦虑。
萧乾山颇为淡定的端坐在桌案前,端着一个酒樽,慢慢品酌。
朝桂踱步至萧乾山案前,问道:“不知能不能成。”一脸忧色。
萧乾山放下酒樽道:“沈先生已经传来消息,计策已成,荀嘉已被周帝派人带走,这样一来,等同于去掉叶提义一臂。再加上兔死狐悲之下,叶提义判断必然会出现失误。”
朝桂又担心的道:“那万一他识破了我们的计策呢?”
萧乾山道:“那又怎样,他没有时间了。”
朝桂闻言一愣,点了点头。叶提义没时间了,沈默云既能用计让周帝把肱骨之臣荀嘉带走,自然也可以将自己带走,只是时间问题罢了,自己拖得越久,就越可能发生。
夜色越来越浓,已经三更天了。
募地,萧乾山霍然而起,道:“回来了!”
话音未落,一阵喧哗,一将闯了进来。
王铭义持刀在手,冲着萧乾山怒气极盛:“萧乾山,你害死我三千弟兄,我要你赔命!”说着便冲向萧乾山。
跟随而来的众将见状赶忙将王铭义紧紧抱住。
萧乾山拍案而起,怒道:“大胆,王铭义,你可知你这是忤逆之罪。你这是要造反吗?”
王铭义似乎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大声喊道:“你明知敌军势大,还派我等袭营。我三千兵士,去闯十七万大军的营寨。这等荒唐命令,也就你萧乾山能发出。”
萧乾山怒道:“孤乃大军统帅,所发命令还需要你同意吗?你夜袭兵败,损兵折将,还在此行忤逆之事,你真当我不敢杀你是吧?”
说着,萧乾山大喝一声:“来人,王铭义犯上作乱,罪不可赦,推出辕门斩首。”
众将闻言一惊,尽皆跪倒为王铭义求情。
朝桂道:“阵前斩将,实乃不吉。望元帅三思。”他不称王爷,只叫元帅,是想提醒萧乾山,自己为大军副帅,有辅佐建言之权。这样萧乾山也不可能无视他的劝谏。
萧乾山哼一声,怒气未消,但也不再执意要斩王铭义,道:“既然诸将求情,暂留你一命,待战事结束,押回京都,请陛下降罪。”
众将告退,挟着王铭义,向监押处行去。
萧乾山叹了口气道:“希望三千将士没有白白牺牲。”
天色未亮,一阵疾呼吵醒了萧乾山:“奏禀王爷,王铭义逃、逃走了!”
萧乾山霍然而起,急问道:“他是自己逃走的吗?可知往何方向去了?”
“他言南撤之军若留在此处,必被王爷尽皆害死,所以带着南撤的一万将士,向京都方向去了,说是要向圣上奏明冤情。”


五、
征南将军王铭义挟一万军士擅自逃离战场,导致萧乾山所统之军不足三万。兵力大减,加上士气低迷,萧乾山不敢再战,向北撤去。这一退便再也停不下来。
朝桂担忧的问道:“叶提义真的回追来吗?”
萧乾山道:“他若想速胜,必须行次一险。他没的选择了。”
这时,一骑奔来,探马来报:“报告王爷,敌军已追至一线天。”
萧乾山精神一振,道:“好!传令各军速速回军,胜败在此一举。”
一线天乃邙山峡谷极险处,叶提义不得已追至此处,突遇山崖上巨石滚落,砸在军阵之中,死伤惨重。
叶提义大喊道:“将士们,胜败在此一举,冲过此处,便可以直奔唐都,斩下唐皇首级。”
军士们别无他法,只能前冲,十七万大军绵延数里,被巨石击毙者不知凡几。但是叶提义不得不如此,只能强忍心痛。
半个时辰后,周军前锋已冲出一线天,与唐军遭遇。
唐军精骑在周军中左冲右突,挡者披靡。周军刚冲出一线天还未及整军,自是不能抵御骑兵冲锋。
叶提义命令前军拼死抵挡,中军结阵前推。前军两万步兵的不足半个时辰便尽皆覆没在三万精骑下。
然而此时,周军阵型依然结成。唐军精骑冲突受阻,速度减缓下来。
战至一个时辰,王铭义已领扔完巨石的军士绕至周军背后发起进攻。因为自山顶绕下,没有骑马,只能步战。
后军遭袭,引起一阵混乱。
叶提义马上命令身边几位将军前去统率后军。
见敌军帅旗摇动,萧乾山一眼便望见叶提义所在,大喝道:“叶提义就在前方,谁能斩之?”
诸将闻言奋勇向前冲去,敌阵竟一时之间抵挡不住。无奈敌军人数实在众多,虎贲将军秦浩、奋威将军韩飞鸿尽皆殁于乱军中。
唯独虎贲中郎将朝长衫一杆银枪上护其身,下护其马,挡者披靡。一路直奔叶提义而去。
叶提义见状心中一慌,向后退去。
朝长衫大喝一声,飞身而起,一跃十余丈,长枪一刺,将敌军一员将军刺于马下,落身在其坐骑上,长枪一探已在叶提义勃颈处。
朝长衫道:“我叫朝长衫,奉命取你首级。”手腕抖动,一颗头颅便已冲上 半空。
朝长衫将头颅挑在枪尖,大喝:“叶提义首级在此,降者不杀!”


武德十二年,王战逆酋叶贼提义于邙山,危亡间,使朝将军斩其首,遂败之。至此,天下靖。——《唐书·晋王传》














五月吧第24届群杀【乱世长歌】第一轮参评贴(共搜集有16帖,此为第17帖)

(作者:风流;提交人:苏词;提交时间:2017/4/17 0:34:37)


第一区中区:见字如面(贴杀断浪客,一区参评,挖宝5)



以下是引用[歌]王希之在2017-4-14 21:26:59的发言:


见字如面




画卷缓缓开,

犹如春日惜相见。

腕上赤龙镯,

青丝附华面。

已信风华清入骨,

更把明媚动人间。

正冠,理襟,时揖

姑娘,一别二十载,

说书人这厢有礼也!

-----题记











01.唐晋说书人恭呈于

溪边洗马人闺前



姑娘玉安,见字如面。



话说夏帝无道,重色轻民,以举国财力养一妇人,激得萧氏兄弟一怒起兵,反出佑京,在长安定都,国号大唐。那哥哥登基称帝,亲守北疆,对抗大夏、北苍双雄。唐王爷的亲胞弟小晋王萧乾山,在荆州扎营,以二万兵马,抵挡大周十万精锐。一时也算稳住了国本。



却说小亲王萧乾山,他是年少从军,声名在外,莫看这晋王爷不过双十年纪,两万兵马在他手里能用成二十万。怎奈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又逢着周国千年难遇的奇才荀嘉,避过大唐雄兵的锋芒,依仗匠石节、盘巢圈这几处天阙,处处易伏难攻,更有浩然峰的江湖豪杰鼎力来助,叫小亲王吃了几次闷亏。但这位晋王爷,可是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人物。他一面重金礼聘星沉云台探报地理敌情,一面要结交大周南边一个极隐蔽的江湖门派的首领——白马盟王枪是也。



若论这位白马盟的盟主,那可了不得,三十岁不到,五国七宗都要敬他一声“枪王”。这白马盟就倚周国边境而居,那周王为了拉拢他可花老鼻子力气了。可这王枪呢,说:“自古只有朝堂见负于江湖,从未听说过江湖有负于朝廷。”然后,不理不睬,还不搬家。这么一个软硬不吃的人物,晋王爷要去交结,为的就是一来,白马盟在西南十几辈人,根深蒂固,熟悉当地情势。二来这是用枪辈儿里的祖宗,得了他那基本大周就灭了一半儿。



却说这一日,小王爷依星沉云台沈默风所示,带亲随将领十余人直探白马盟。只几个来回,山横水蹙、草树烟霞,便前不知去途,后不记退路。眼见天色将晚,主帅迟迟不归,唯恐军中人心动荡。正踟蹰间,突然听见一声马啸声,虽有潺潺山涧声所扰,仍是如大钟石磐,直上云霄。众人皆是自幼混迹于军旅,一听便知这必是匹世所罕见的千里名马,于是不约而同溯源而上。走了片刻,但见清溪旁,一名皂衣绛带的少女背对着他们正在洗刷一匹白马。那白马脊强腹张,高眶口赤,膝如团、蹄如砖,鬃毛随山风轻拂,真似天马下了凡尘!众将领禁不住低声唏嘘,那少女听见人声便回了头,见了这许多人,虽是诧了一下,却不见害怕。她转过头去,将马刷插在背囊里,便要牵马走开。



晋王爷账下偏将忙喝道:“姑娘且留得一步!”随后转头看过主帅。小王爷何曾不解其意?只是一瞥之下,已见这少女虽是芒衣布履,却神采不俗,断不是百姓出身,何况这名马神骏,又岂是寻常得见?心中便生警觉。就这么顿得一顿,只见那少女缓缓抬了手,抚摸着白马说:“白马呀,难道有不知死活的官兵,闯到了白马盟的地界?盟兄严令,不得交结朝堂。你若说是,我可不能应他们的话。白马呀,你可要想清楚再回答。”



小王爷心想:这白马再灵骏,哪里会答你的话?分明是说与我听的。听她语声柔善,却见识不俗,已喝破了我们的来路,纵得平安回去,只怕也不好再来相交了。



只听那女孩儿又说:“白马呀,还不快快洗刷完了跟我回家?这晚雾就要起了呀!晚雾一出,满地瘴毒,没有归巢的小兽,顷刻便要死在这谷里。静悄悄地,没有谁知道。”



众将闻言皆是一惊,齐齐把目光投向主将。小王爷下马走到白马另一边,也对着白马道:“白马呀,多谢你的提醒。素闻枪王早就见疑朝廷,我如为了活命而编故事,更无缘得见英雄。可是我的属下在家乡还有家人等着他们回去,不能不明不白地死在这瘴毒之地。白马呀,盼你教我该怎么办?”



只听那少女说:“人活着,本来就为活成一篇篇的故事。哪家的故事不是七分假,三分真,听个高兴好听就成,也不一定要信。”



小王爷道:“既如此,我的故事讲得特别好,五湖四海,以此为生。”



那少女又说:“哦,原来是大唐来的说书人。白马说,它愿引你们去荆州大营,说给那唐国的小王爷听。我虽不答应,到底拗不过它,且由你们去吧。”小王爷闻言大喜,忙亲手拽了白马缰绳。又听那女孩道:“倘若脚程快,无妨。倘若脚程慢,谷里起了瘴,就把囊子里的天青罗每人喝上一口。无论脚程快慢,白马回来时记得要给它喝一口。倘若你忘记了……”

晋王爷刚要回答,只听她已然说:“你定不会忘记的。我在家等着白马回来。”



那白马想是也知道惜英雄,听得主人吩咐,喜得四蹄将溪石踏得咯咯作响。就这么一晃神的功夫,那少女已隐了踪迹而去。众将一拥而上,纷纷伸手抚摩神马,又取了上好的口粮喂它。小王爷生恐瘴雾将至,先取过囊子,闻一闻,原来是酒。遂命众人都饮过一口,又亲自喂白马饮过,催促众将全力跟上。



这一路白马小跑在前。众将领的坐骑虽都是千里挑一的神驹,却竭力奔驰,大汗淋漓。不片刻,遥望见荆州大营的炊烟直直升起,早有中军尉急急迎出,拉马牵蹬。那白马摇头晃脑,似是颇为得意,又似在告别。晋王爷道:“多谢你引路之恩,但不知你回途远近,请到军营内用些上好的草料再走。”白马果然听懂,一路跟着他们入营。中军尉吩咐左右,如此这般,将白马照顾得妥妥帖帖。



小王爷自入了帅帐,飞龙走凤,将今日见闻写成一段书,亲自在营中挑了大都带来的御酒,又命人将灵鸽长光取来,一并搭在白马背上。小王爷道:“白马呀,你今救了大唐的士兵,这酒是以大唐的水米酿成,我且以此谢你。你既说我是说书人,我便奉一段书给你主人解闷,以全今日相识之谊。我自幼随父兄征战南北,倒见识过许多山河风光,只怕说得不好,姑娘不爱再听下情。若姑娘爱听,将我的灵鸽长光养在身边三日,三日后放回。从此后千山万水,灵鸽都能传信。若姑娘嫌我的书写得不好,就将长光当日放回。我便知道。”



那白马闻言,仰头嘶喷,四蹄腾跃,不知是何道理。



预知后事如何?姑娘,且听小王与你下回分解。





唐说书人 晋萧乾山



武德元年 五月廿日



02.弟萧乾山恭叩

皇兄赐鉴于军前





弟依沈默风计,已于西南境内一探白马盟。盟主王枪云游未归,邂逅其师妹顾颜于溪前,因缘际会,得天青罗半囊,可解瘴毒,随信奉上。

知帝军受困大夏天瘴阵,弟守南疆,不能亲赴君前效力,心急如焚。若王枪不归,必于十日内设法说动顾颜,引其北上,助兄破阵。

愚弟均安,可释远怀。草率书此,祈恕不恭。



臣弟 乾山

武德元年 五月廿日





03.旧部曾默敬叩

镇南总兵马大元帅晋王殿下钧鉴:



今奉圣令,禀书破天瘴阵一战始末。



上月十五日,小暑刚过,姑娘长枪白马而来。末将依殿下亲示,安置姑娘于军中。姑娘妙手回春,解瘴治病只在弹指之间。唯圣上三番召见,都不肯去。末将忍不住对她说:“姑娘于军前治病救人,已然是与朝堂交,又为何迟迟不肯见我朝圣上?”姑娘说:“盟兄严令,不与朝堂交。盟兄又曾说,江湖路,苍生为先。若为救苍生故,任何惯例皆可破。我如今来投军,治病救人,可以为恕。如果参与破阵,我定不能被见谅。”我对她说,如果这一阵被我们破了,大夏至少三年不敢来犯我边境。姑娘眼中光芒一闪,转瞬即逝,幽幽说:“要死那么多人,才能有三年的平静吗?”



我本不知为何殿下遣我去照拂姑娘。我素来嘴拙,只怕说不得法。殿下吩咐为姑娘准备的金妆玉饰,她喜欢得紧,一一把玩,却不戴,说一生不曾用过,不知怎么穿。圣上派了宫婢来服侍她,她一个人在帐中许久,终是卸了钗环出来,说认不得镜中人。圣上故意要使她看见军中兵力、所演阵型,她推说劳顿,每日除了配药救人,连帐门都不出。



如此半月,帝知不能勉强,好在天青罗调配已经充足,遂命勤加操练,于本月初五与夏军展开决战。全军势不可挡。帝先以剑合阵直贯龙门,复以龙光牛斗阵连斩大夏五员主将,末以平戎万军阵破其中军。帝独坐中军,运筹帷幄,眼见大夏节节败退、溃不成兵,正自欣然间,突然天瘴阵里冲出一匹青骢马,马上那人全身缟素,连面目都用白绢裹勒,只露了一双眼睛出来。那马脚程好快,末将身在帝侧,才望见那马腾骧而起,越过三排一人高的钩枪,再一望竟已能清清楚楚看见那马额头一弯青白的月影。月影上边,是一道闪电般的刀光。我等大惊之下,齐齐拔刀护驾,怎奈眼看相救已是不及!



龙榻之上,帝先以案几挥起去挡。蒙面人第一刀将寒水青玉案一劈为二,顺带削断了帝冠。残案未落,第二刀又至。正在此时,一道嘶鸣,那青骢马突然前蹄腾跃而起,险些将它主人掀翻在地。那刀客脚尖触地,腾空而起,稳住宝马。饶是如此,那刀气已伤及龙臂,血溅龙袍。这两刀快如忽雷,利似闪电,说来话长,实则只在呼吸之间。倘不是战马受惊,那刀客必已得手。我等无能,至此时,诸将方得以团团将圣主护住。



那刀客眼见此番是不能得手了,一双眼射出又怒又憾的光芒。他勒转马头,我等才看见,他的坐骑臀上一道新打的紫痕。中军账外,一人端坐白马之上,皂衣绛带,手持一条绿沉长枪。不是顾颜姑娘又是哪位?刀客纵马出营,顺手向姑娘攻了一刀。这刀虽不及那前面的两刀凌厉,却是有劈山之势。只见姑娘侧过白马,将退路让出,一面单手提枪,缓而又缓的格了一下,就将敲金击雷的那一刀,化得无影无踪。刀客一声长叹未毕,一人一马已退回天瘴阵内。



末将站在圣驾前面,但见姑娘的白马移了两步,堪堪护住中军营门。姑娘背对营内,看不清她的神采风貌。只听圣上随口问:“你从哪里来?”

姑娘突然答:“我在营外的山头观阵。”

圣上大概也不意她竟回了话,“哦”了一声,道:“那你的马也忒快了。”

姑娘又答:“是啊,我一时想到你是他的兄长,便急急催马过来,扫了那忽月骢一枪。”

过了片刻,圣上突然柔声道:“小妹妹,你很害怕吗?”原来姑娘的身姿虽未动,枪尖却在微微颤抖。姑娘缓缓答:“是啊,我怕是再也回不了白马盟了。”



正值此时,鼓声雷动,杀声震天。前军来报,大夏天瘴阵已破,主帅被斩于马下,三军溃逃。营内众将齐声喝彩,圣上也不顾受伤的龙躯,步出大帐观望。只见晚霞绮彩生姿,翻覆变幻,与阵前的火光连成一片。再转头处,姑娘与白马,已是渺然无踪。



于战后分十八路寻访芳踪。未果。



圣躬安,请勿悬念。临书粗笔,诸不具详。望恕见谅。





御前诸卫羽林 曾默

武德元年 六月十四





04.星沉云台主恭叩

唐晋王冬绥





前番酬金已尽收点无误。

悉查,顾颜于天瘴阵救唐王后,曾于飞天乐坊买酒洗马,尽赏大唐风貌,一路南归,于三月前回白马盟。盟主王枪将其逐出山门,就此失去行踪。探果未明,仅收酬金一成,五十帛。

敬谢惠顾。





星沉云台沈默风即候

武德元年 腊月初二





05.唐晋说书人恭叩

溪边洗马人妆安



见字。



上回书说到,那顾颜两军阵前飞马救了唐王,从此芳踪渺无。唐王分派十八路精锐军探,小晋王重金悬于江湖,只是徒劳。大概前几封书皆说得不好听,灵鸽总带不回姑娘的赐字。这一日长光又回营,小晋王检视足环,但见回函仍缺。经手处,只觉它羽翼蒙霜,猜度姑娘仙踪在北边。遥忆北国风光,未过秋分,朝霜晚露已可侵骨,想姑娘生于南国,如何经得住?他是少年从军,马背峥嵘,从不知自己竟有这样一副牵肠挂肚的柔情。正叹息时,突然军校来报,说晋王爷窖封的十二坛各地美酒,竟被各自偷吃了些许。晋王爷自然大怒,说咱这军营门户森严,外贼哪进得来?我从不刻吝军士,为什么还要偷酒?即便要偷酒,什么酒不好偷,偏偏去偷我给白马留着的那十二坛?晋王爷又道:“这贼不曾把酒喝尽,又不搬走,想必还在军中,我料他还要去偷。你等且近前,听我如此这般安排,看王爷亲自捉这贼来。”



过不多日,兵士来报,说已将那贼关入了酒窖。晋王爷亲自驾到,只听酒窖里传来咯咯轻笑声。王爷好奇,什么贼那么大胆,被捉了还不知害怕。于是他提剑而下,只见一个粉嫩娇憨的娃娃裹着个大红肚兜,竖着个朝天小辫儿,正跨坐在一缸酒坛子上,用手在坛子里捞酒。王爷看得目瞪口呆,一时竟想不着这军营里娃娃从哪儿来,脱口而出说:“娃娃,这是酒,不是奶!”

那娃娃咯咯笑道:“萧乾山,咱家在这里住了有七百多年了,你去年来把酒窖盖在我的家上,我咋吃不得你几口酒?”

小王爷问:“你在这里住了七百多年,莫非你是山里得道的精灵么?”

那娃娃从酒坛上一跃而下,拱手道:“不敢不敢,你看咱家的小模样儿,可爱是不可爱?”

小王爷讪讪道:“可……可爱。”

那娃娃一瞪眼:“可爱你还不把剑收起来?”又换了一副可怜兮兮的嘴脸道:“难道你还要砍小孩儿?”

小王爷看它喜怒无常,鬼灵顽劣,心想:不知是个什么妖物,到底要捉它一捉。看它通身上下,粉妆玉琢,小王爷打量了半天,终是有些不忍下手,便盯着它的冲天辫儿看,心想:只有此处或可下手。正琢磨着,只听娃娃问:“你盯着我看做什么?”

王爷笑道:“我看你变得这副好模样,但不知以前是个什么?又在想你吃惯了我的酒,回头成了神仙,会不会想念?”边说边朝它挪了一小步。

那娃娃道:“哈哈,我不成神仙,即便再修一千年,我也不成神仙。”

王爷问:“这就奇了,你不成神仙,修炼得那么苦又为什么?”说着又朝它挪了一小步。

那娃娃道:“只因我看月亮太美了,就忍不住吞了它的光华,天天守着山头等它升起,不知不觉就度过几百年。倘我要做神仙,两百年前便可以去做。我本不是为了成仙而修炼,难道我会因为能变了形状就忘了自己原是一株……”它突然双手掩住嘴巴,把剩下的话收了回去。

小王爷只作没有听见,问:“你但吃酒,王爷尽请你吃,如何偏偏要挑爷留于白马的酒?”又向它挪了一步。

娃娃撇嘴道:“我看你藏了这许多好酒来,白马它就是天龙下凡,它也吃不了这许多。”

此时小王爷已与它近在肘襟之间,只需一个探手,便可以捉住它的小辫。但听娃娃犹自说:“我不想成仙,就是天地也逼不得我成仙;我想吃酒,哪怕要被你捉住,也挡不住我来吃。你牵肠挂肚了这几个月,也不敢抛下军务去寻她,只在这窖里囤起一坛坛的酒,你这王爷做得这样没滋味。你从刚才就一直想着怎么捉我,那你把我捉了去吧,但求你把我泡在这酒里,等着你的白马猴年马月回来吃吧!”

王爷此时手指已碰到它的小辫,愣了一愣,展开手掌摸了摸它的脑袋,笑道:“正是,我方才一直在想怎么捉你。真是奇怪,你并无心伤我,我却一心要捉你。想来是你能耐太大,我总觉得捉了你会有些好处;又或许是暗心里,嫉妒你在这乱世中还如此逍遥。你且好好地活着吧,来也随你,去也随你。这乱世,原由我来担待。”

那娃娃眨巴眨巴眼睛,摇身便没了踪迹。

小王爷往酒窖里巡了一圈,只闻见角落里散出一点点酒香。他俯身一看,笑道:“原来这就是你的真身?”



欲知这小娃娃的真身究竟是个什么?姑娘,请你赐我一个回信,好让我知道你平安,我定说与你听!





唐说书人 晋萧乾山敬祝



武德二年 元月十五







06.御弟亲鉴



已聘陈国长公主为御弟正妃。弟食国家俸禄,受百姓税赋供奉,一身一体,皆不自属。顾颜今为我所驱使,暂可保北疆太平。有陈国助,弟破周指日可待。待破周后,弟挥师北上,随朕与大夏、北苍决一死战。天下归于一统,战火可熄。此系万民苍生大计,你切不可儿女情长,误了我的大事。



兄 草书

武德二年 二月初一





07.唐晋说书人恭呈于

白马盟顾颜姑娘鞍前



见字。

小王近日军务繁忙,略侵风霜。玉函奉读多日,未即修复,万望海涵。此番也没有什么好故事,只有一段经历,聊博姑娘一粲



却说这一日,晋王爷本在帐中批事,但见烛光轻摇。虽是初春料峭,但这南疆之地,本不该如此清寒。小晋王心中便有些异样,匀匀起身,往帐幔走过去。只听脖颈后阴沉沉一个男人的声音说:“别动。那把剑,你是摸不到手的。”

晋王爷被道破,索性不慌不忙说道:“你如要动手,刚才便可以动手了。看来是想同我说话,那么,我是在同谁说话呢?”

那人“哼”了一声,道:“王枪!”

小晋王听他语气不善,缓缓道:“我可以转过身来同你说话吗?”

王枪厉声喝道:“别转身!我从来不杀背对我的人。”

小晋王奇道:“你既然不打算杀我,难道彻夜前来,只是为了看看我么?”

王枪哼道:“你有什么好看的?”

小晋王说:“我自然是很好看的。我名列当世第一佳公子,一国主将,少年亲王。你这样杀气腾腾,当然不会是为了一年前我闯入过白马盟的山头,莫非是因为你师妹顾颜不听你的话,救了唐王,又跑得无影无踪。”

王枪说:“她救了唐王又有什么打紧?无论她想做什么,我总是会顺她的意的。可是她却被你的故事哄走了。”

晋王道:“这话从何说起?我和姑娘只见过一面,我以礼自持,与她隔着白马说话。不知她有没有看清我,反正我是没有看清她啊!此后姑娘去了北疆,更与我遥隔千里之远。”

王枪说:“她如今还在北疆为你大唐卖命,既无私心,就叫她回来吧。”

晋王笑道:“枪王此言差矣。我虽没有私心,却有公理,乃为天下太平,求贤若渴。姑娘大概是从未到访过北地,故而流连忘返了呢!我们作为主人,哪有驱赶客人的道理?”

王枪道:“江湖中人讲究的是性情相合,仗义相挺,从不计回报虚名。官家讲究的是连横合纵,利益筹谋。你们素爱用黎民苍生来诓骗江湖人,像师妹这样的,脑子不笨,只是心软的,总逃不过你们的算计。你若当她是朋友,正应帮她点破才是。”



只见烛花摇了一摇,晋王回头四望,帐中已然空无一人,少不得打点起精神,写下一段书,交付灵鸽长光。只是今夜笔头涩得很,故事说不好,有负姑娘所盼。又因小王将于下月迎娶陈国公主为正妃,琐事缠身,只怕日后也再也无暇讲这些闲杂故事。



唯盼善自珍重。









唐晋王 萧乾山

武德二年 二月十日













09.陈圣主隆安:



臣潜唐三年,今闻密事不敢不奏。



唐王为胞弟求长公主,晋王是当世的英雄,臣窃为公主喜。然而昨日唐王突从北疆行宫赶往大营,匆匆只带了半副銮驾。臣潜入大营,伏于唐王大帐下。不多时,听金瓜将军来报:“已截下晋王。”晋王本该在千里之外,南疆大营,不知为何,星夜单骑无宣而来。



唐王屏退左右,向晋王申斥。只听晋王道:“请皇兄将陈国公主纳入后宫吧,臣弟可以将性命交于你,求皇兄把顾颜留在臣弟身边。”



唐王大怒之下,举玉壶摔在晋王额前,砸得他鲜血直流。王指着他骂:“你的奏折还于你,哪个要诛你满门?朕和你骨肉相连,朕也是你满门。无情自是帝王家。你这浑人,难道不知道帝王家只有民生大事,哪容得有私情。”



唐王又解衣给他看说:“天瘴阵前刀客伤了我,我最多只有五年的寿命了,怎么敢让陈国公主知道这么重要的机密大事!倘若我活不过五年,太子年幼,我还能托付于谁?弟弟,连君王都不能随心所欲,何况是你?我知道你牵念顾颜,我可以放她自由,但我们不能就此得罪陈国啊!”



晋王跌坐在帐中,唐王携着他的手,又絮絮说了许多话。最后晋王说:“请你让我见一见她吧。”唐王很生气,说:“不准!这样徒增伤心又于事无补的事情,你以前是绝对不会跟我要求的!”



唐王携了他的手出帐,亲自看他上马。只见晋王犹自不肯离去。唐王别转头,指了指远处一座小帐营。晋王刚眺望了一眼,唐王突然一鞭打在他坐骑臀上。坐骑吃痛,嘶鸣一声,朝着营外奔出。



唐王伤势,臣将伺机再探虚实,以报圣主。



臣 甘聘

陈淳化七年 二月十日







10.江湖人齐藏留书



小晋王:



你府上那些信,是我盗走的,留字跟你说一声。

信还给了写信的人,所以你不用担心。她还托我把你写给她的信一并还你,我就留在案上。



受唐王所托,怕王枪在你大婚时来捅你心窝窝,因此小老儿在你家墙头趴了三天三夜。王枪来过,只是没轮到小老儿管,被她劝走了。



你们这群娃子,打得天下乱七八糟,还把小老儿差来差去,想想好生气恼!看你枕着那只镂空鎏金赤龙镯睡,总说是再也戴不到她的手上。我想你既不打算送人,留着也可惜,就一并顺走了。



不具



江湖人 齐藏

即日





11.唐晋说书人恭呈于

溪前洗马人鞍前



灵鸽亲热地啄着我指节,仿佛在责备我,为何还不给它信送。



不是我懒于书信,只是落笔,写到“见字如面”四字,总是情难自已。夏朝轰然而灭,在一场熊熊燃烧了四十天的大火中结束了它五百年的传奇。火光中映出百姓兴奋的笑容,没有人知道,曾有一双人为了这一天,从此劳燕分飞。



已经多年没有了你的消息,这正是我要的结局。军中还流传着你的传说,老兵渐凋残,新兵称呼你为“大姑姑”。



时常想起那只赤龙镯,原是我着人为你打造。齐藏带了去,是送给你了么?江湖人神龙见首不见尾,他真是难寻呀!想必问了,他也不会告诉我吧。



我已添了一双儿女,儿名萧谷,女名萧琰。顾颜,那么好听的名字,我都没有机会亲口唤你一声。



可是你怎么又冒了出来呢?玉门关节度使张劲节奏报,玉门关突遭北苍洛氏骑兵偷袭,祸起萧墙。正全力疏散百姓时,有白马西来,皂衣女子枪挑北苍名将旦增罗布于城前。又有押粮官南宫直上书,押运粮草于黑水关外遇伏,也是被你所救。



王枪真是一点用处都没有:他本不该去云游,你便不会遇见我;更不该来闯我王府,好让你舍得决绝。已经这许多年了,他还没有哄得你回南边么?



你并不是大唐人,大唐的战火又和你有什么关系呢?。动辄拿“苍生”来诓你,这是官家对付江湖人的套路。百姓就如羊群,任凭哪个来赶羊,总不会为了撸羊毛而把羊杀尽。官家的话,你只可信三分真,七分都是算计。像我皇兄,十年前就说他只能活五年,现如今,还活得好好的,月前刚添了位小公主。我看太子要继位还有得一等。



不过,这强中自有强中手,他也有算计不过别人的时候。那陈国的王中亭便是个厉害人物,至今兵马不动,当初许诺的共灭周国,全不见踪影。气得我们这位唐王张牙舞爪,却又不敢奈他何。每次我看到他被陈王又摆一道,出得宫来,总免不了要笑得气短。



你当如我,将这乱世纷争、群雄逐鹿,当一场皮影戏来瞧,走马观花。闲来听一听王枪的故事,他虽嘴拙些,满篇都是真情。



年少时溪前一瞥,从此流水东西。想来仍是你对,一字不留,一面不见。



盼红尘中再不闻你的音讯。



唐萧乾山

武德六年 七月初四









13.武威校尉郭云守奉旨送曹怀素先生归国

禀书



奉圣命,护卫书圣曹怀素先生于关外游历山水,突与唐国难民遇,曰:北关失守,现有主将掩护百姓向闲水关撤退。属将不敢轻慢,忙劝先生改道,亦向闲水关退避。

百姓拖家带口,行动多有不便,主将虽心急如焚,却不肯轻易舍弃一人。眼见北苍旗帜已隐隐可见,突有一人乘白马而来,马上女子皂衣绛带,飒爽英姿。主将连声疾呼:“大姑姑,敢问可是顾颜大姑姑?”那白马脚程忒快,一时已在百步之外,闻言又折回,问:“晋王安否?百姓安否?”主将抱拳行礼道:“晋王安。百姓原本不安,如今见了大姑姑,便安了。”

那姑娘微微一笑,回头看时说:“洛狐狸的兵马啊,不要紧,待我前去挡他一回。”



我等闻言便知这便是大唐那位赫赫有名的顾颜姑娘,在军中声望极高。素闻她行踪飘忽,但在北境奔波已有十年,常解唐军于危难。但见她白马绝尘而去,约半个时辰左右又躯马赶上。主将问:“大姑姑,怎么样了?”她道:“杀退二三员北将,后见上来了弓箭手,怕白马吃亏,便先折返了。你们这是去哪里?”主将道:“躲进闲水关便好了。”顾颜沉吟道:“那还有二三十里地啊,百姓走得到底慢。”又莞尔一笑道:“不要紧,你们慢慢走,待我再去逗他们玩一会儿。”

说着便把白马一催,迎着北苍的旗帜就过去了。曹先生一时也催马跟上,我等有心阻拦,先生却说:“只因离国前圣上曾有吩咐,盼我画唐将顾颜画卷一幅。”我等无奈,只得依从。



但见旌旗猎猎,黄沙滚滚,不时便正面逢上北苍追兵。我等欲拉曹先生于山丘之后藏身,老先生却怕看不真切,嚷嚷着要上树。我等怕他惊扰了北苍兵,只得七手八脚扶他上了一株密枝。但见姑娘也不挑地形,就大喇喇在平地上横马一立。北苍军兵便不敢向前,逡逡巡巡地分列两边,从中间闪出帅字旗下,旗下一匹忽月青花骢,上头端坐一人,不是洛季玉又是哪个。



只听姑娘笑道:“洛狐狸,你可是越活越回去了,十年前刺唐王就没得手,如今追老百姓有啥开心?还是和我打吧。”



洛季玉微微眯起双眼,嘴角一撇道:“怎么哪儿哪儿都遇着姑娘?十年了,姑娘还没把自己嫁出去么?唐国的男人都躲在姑娘裙子后面了,难怪姑娘找不到婆家。我北苍的勇士从来不需要女人保护,我看姑娘还是嫁给我吧。”



姑娘也不着恼,仍然笑着说:“大唐的英雄在对付大周的战神,所以才来了我。听你说话这口音我总不习惯,不如还是开打了吧?”



洛季玉悠悠地说:“是啊,姑娘爱听大唐的书文,我讲不好。若是让我用北苍话来说,我故事也一样说得很好听。”



姑娘仰脸看看日头,说:“每个人的故事都很好听,只是一生太短了,又能听几个人的故事?”洛季玉微微一笑,将手摇了摇,弓箭手立即排列整齐,个个怀抱满月。但见姑娘满不在乎,一手执枪,一手取了马背上的酒囊来,仰头便喝。一时间箭下如雨,劈头盖面向她一人一马射过去。她只是仰着脸喝酒,将手里的长枪舞了个密不透风。又把剩下的酒喂些给白马,不知是酒气上涌还是杀起了精神,她的面颊泛起微微红光,眼睛亮如明珠一般。俄尔,她将酒囊一撇,白马突然扬蹄而起,飞身冲入敌阵。弓箭手忙不迭后撤,步兵急往前涌。但见兵阵里,枪尖如游龙颤渊鳞,枪身似轻虹浮云气。北苍兵一片大乱,前面喊“了不得了快逃命啊!”后面又叫:“不要走了唐将顾颜!”姑娘杀到兴起,自东而西杀过一路,又调拨马头杀将回来,如此冲杀了三四次,她在马上高声笑道:“洛狐狸,今日尽兴,留着一段七进七出与你讲故事!”遂迎着晚霞,一路向唐关追去。



洛季玉也是不恼,命鸣金收兵。我等忙扶了曹老先生从树上下来,因恐又遇见战乱,转而取道东进,从涧锁关入唐,返回大陈。



一路上曹老先生神采飞扬,连说了几次不虚此行,说圣上命他入唐来画这位女将,他本不善仕女,是不愿的。如今他回去,便要闭门谢客,安心作画。只是以属下愚见,我陈军中尚无人能敌她手中长枪。唯大周叶提义之勇、北苍洛季玉之智可与之周旋。或放眼江湖,代有能人出,可为陛下差遣。



臣 武威校尉 郭云守敬叩

淳化十五年 八月廿日



13.旧时说书人恭呈

溪边洗马人潭安



又是十年没有你的消息。想必你在杨花吹得到的天地某处,过得平静而随心。披着山雾,去采摘梅花鹿的梦,抑或踏着扁舟,浩然地穿过每一朵浪花。我那些为你而早生的白发,在星光下,满目点点。



昨日唐王传我入宫。他最近身体很不好,常常咳血,一线天大捷之后,我一直等着他来杯酒释兵权。



他叫我到近前,屏退左右道:“有件事,在朕心中藏了多年,朕只说于你听。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幼时,在夏王的营中随他秋狩。他为了猎一只极品的玄狐,命侍卫烧山,捉住了玄狐不算,还下令将它的一窝崽子也全部杀死。当时你心中不忍,终究私放了那窝狐狸崽子。你殿前请罪的时候,那只玄狐在笼子里对着你磕头,你还记得么?”



我道:“好像是有这么个事儿,怎么了?”



唐王的目光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游离了一会儿,低声说:“顾颜,就是那只玄狐转世!”



我哑然失笑。他说:“她为何总爱穿皂衣?为何毫无所求的帮你?为何原本与世无争的江湖女子,一见了夏朝军队就穷追猛打?还有,佑安那场连烧了四十天的大火怎么起的?一定是她放的火!一定是!她把夏王一脉尽数烧死了,那是报烧山之仇啊!”



此时屋中烛光摇动,将他的面貌一半浮于光影里,一半隐于暗夜间。那双病得抠勒下去的眼睛,直勾勾定得出奇,仿佛想以垂死的目光,杀死一个假象的敌人。突然,他厉声问我:“怎么?你竟敢不信朕的话?”



我缓缓道:“嗯,不信。”



他的五官因痛苦而抽搐在一起,狠狠道:“你忘了小时候的事了,你忘了那只玄狐对你磕头时的眼神,她常常不经意间就流露出那种眼神,难道你认不得么?夏王当时拿玉壶砸在你面门,这儿……就是这儿!你看,现在还留着疤呢!”



我冷冷道:“我和她少年溪边一见,从此流水东西,于今已二十年了。她是什么样的音容笑貌,你们熟悉,我却没看过。这个疤,是皇兄你逼迫我娶妃的时候,亲手砸的。”



他拼命摇着头,从锦被下伸出如同枯枝的手,凄厉地喊着:“不!不!不是我砸的!乾山,弟弟,你怎能如此记仇?”



拂袖而出,我急于将这个故事说给你听。已有好久没这样有趣的故事了,只怕我的笔头都生疏了,再也不知如何讲好故事。可是写完又要如何送于你呢?唯一找得到你的灵鸽长光,已经老死了。连皇帝都老死了,何况一只鸽子?



哎,就让我焚于长光墓前,待它的魂魄送于你吧!



乾山

武德二十一年 四月十三





14.家书呈

晋王妃淑鉴



贤妹玉安:



耗费十年,书圣曹怀素先生终于完成此画卷。




这样鲜活灵动、这样飒爽威风,难怪贤妹婿乾山,对她念念不忘了二十年!




而今大夏已亡国,北苍不得人心,大周精锐已被妹婿在一线天歼灭殆尽。天下势,瞬息变迁!




何不将此画卷呈于妹婿案前?曹国手年事已高,双目渐盲,再也画不出一模一样的画卷了。这书画绝响,最容易引人伤神,旧日芳菲,幽宅岑寂。醉魂乍醒,恰似初逢。不觉间,时光便荏苒而不留。




参天的大树岌岌将倾,那小树苗还未成气候,贤妹,你要妥善安排!







兄 中亭

淳化二十五年 四月十八





15.星沉云台主恭叩

唐晋王春社





前番酬金尽已点收无误。




今于玄丘谷发现白骨十数具,经勘验,系械斗而死,暴尸至少已有八九个年头。其中一具女尸,腕上有镂空鎏金赤龙镯一只,上刻“晋乾”二字,恐与殿下亲故,特此奉还。





星沉云台沈默风即候

武德二十一年 四月廿二





















五月吧第24届群杀【乱世长歌】第一轮参评贴(共搜集有16帖,此为第18帖)

(作者:风流;提交人:苏词;提交时间:2017/4/17 0:35:19)

以下是引用[歌]徐友渔在2017-4-14 21:27:20的发言:


1.

莫嵩礼知道,自己可能要死了。

这位大周的老臣,从数年前开始就已经感觉到自己的精力不济。然而,天下四分,不进则退。也许到死那一天他都推不下来吧!



他想在死前,再用一次皇天大卦,去测一下那件事。



10天前,他收到了一本书,这本书名曰《乱世的终焉》,书写了他死后数年天下局势的变化。



书中的序言让他哭笑不得:

“百年之后,异族自虚空而来,席卷天下,唐、周、陈、苍皆不敌,天下沦为修罗场。”

“虚空异族兽头人身,嗜杀无度,言我族窃取其祖居之地‘地球’。其首领名曰格罗姆·地狱咆哮。”

“本人幸得逆时之术,结合人族各族秘技,穿越百年回到过去。以魂穿之术寄于某人之身。寄出此书,望有志之士同舟共济,整兵备武,以备异族之祸。”



这种胡说八道的东西,他本想付诸一炬。然而,书中却提到这本书已经寄出38本,交由天下各大有实力之人,甚至还将名单列于其后,甚至写道:为防诸君不信,特公布此时密辛数十件,每一件都足以揽动天下大势。



其中一件是:

贾文和借七宝妙会联陈、苍灭唐。



贾文和,他的学生,弱冠之年便被林纾仁写进《乱世制人录》,号为“毒士”。



学生不肖老师。

这是莫嵩礼对贾文和的评价。莫嵩礼自认是一个庸才,文武都无出彩之处,但是他的弟子贾文和却是一个天才。

在数日之前的七宝妙会上,贾文和惜败于晋王世子萧谷,未能登顶。然而,莫嵩礼知道,当时贾文和并没有算力全开。

他把大部分算力都用在了私下联络陈、苍二国上面。



算力,是风雅学宫庙算一脉的独有计量方式,用于测算一个人的庙算能力。

先天因素中算力占了很大一部分,在这部分莫嵩礼的先天得分很低。

然而他的另辟蹊径,通过算法的优化,让自己的算力能够高出同等算力之人二十个计数点。

而贾文和的先天算力,大概是莫嵩礼的三倍。



在风雅学宫庙算一脉中,莫嵩礼的外号是“脑残”。算力先天不足的“脑残”,却靠自己后天的算法优化,熬死了那么多同辈之人。

现在,和他同辈的只有唐国那两兄弟了。



要想知道所谓的虚空异族是否是真的,有一个方法,那就是推算书中所说的未来百年大势。

如果能够在概率之内,那么就可能是真的。



难道,我们打打杀杀了几十年,到最后,居然是让莫名其妙的虚空异族席卷天下吗?

莫嵩礼不禁流下了眼泪。



此书送出天下有实力者38人,不知道其他人会如何呢?



2.

“他妈的!庙算一脉居然看不起我们!我艹贾文和祖宗一百八十代!”



七宝庙会后,晋王世子萧谷总是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在拿到这本《乱世的终焉》之后,他忽然明白了,贾文和当时根本没出全力。



这本书上面说的虚空异族,他是将信将疑的,但是贾文和欲联合两大国对夹击唐国,萧谷却第一时间信了。



虽然在世人眼里,晋王世子萧谷温文儒雅。然而,只有他的朋友才知道,这位世子有独特的排遣方式,那就是说脏话。



“我草他妈的,居然来这一套,贾文和估计计划了很久了吧!如果真的实行了,怪不得一路都有人追杀我,他妈的原来是这么回事啊!暗杀果然是成本最低的方式啊!”

“不过等着,老子也不是吃素的。回头我就去找沈默云,派人干死他。还有天下密辛数十件,我来看看其他的。卧槽,都他妈的大事件啊,精彩极了。38位有实力人士,魂穿,麻痹的这都是什么事情啊!”

“如果我收到了,老爹也应该收到了,要不我去问问老爹。我日,这里居然还有我和天青女的事情,看来在那个乱世,我们的爱情将传遍天下啊。果然不是我单相思啊!”



萧谷发泄完情绪之后,立刻冷静下来。他忽然想到了一个很好商量这件事的人,贾文和。那个被道破天机的倒霉人。

在书中,他这次布局虽然没有彻底灭唐,却也牵动天下,导致大唐元气大伤。

哎,真想找到他啊!

天下奇才,不过我和他。



3.

贾文和知道,这回玩大了。

《乱世的终焉》记载的天下密辛,有3件他参与了,而且都不是什么好事,属于当事人知道之后会想要灭了他的那种。

而且这几件事情之所以被捅出来,完全是因为40年后的自己脑子进水。



书中记载,40年后,自己在行将就木之时,把自己一生得意的计谋都写了一本书,名曰《算法》,更自诩“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

而那几件事之所以流传,正是出自《算法》一书。虽然大周朝廷立刻封禁了此书,然而此书的手抄本却被炒到天价,甚至有所谓的未删节本、皇室特供本之类流传。



40年后的自己绝对和老师一样,年老体弱算力下降,以至于干出这种事情来。

但是现在随着所谓的穿越者归来,这几件事自己就必须解决。



贾文和算力惊人,只用了一日时间就推算出,书中所谓未来,并不是不可能的。

然而,如果把《乱世的终焉》作为变数算进去,那么他能得出的结果是:混沌。



“贼老天,居然这么和我过不去。”

贾文和流下两行清泪,毕竟这几年的谋算,已经随着这本书的出世而付诸流水了。而下一步怎么做,他不知道。



贾文和并不是一个纯粹的人,他的人生,甚至是一场乱伦的产物。

他的老师莫嵩礼,以三年阳寿和永久算力损耗为代价,算出制造天才之法。

天生算力惊人,却是隔代乱伦之产物。



“我这一生,受制于先天不足,无法穷极算力,实现大周天下。现在,这幅担子交给你了。”

当知道自己的身世之时,贾文和先是愤怒,然后,他就释然了。

那么就以大周夺得天下为目标,算个天翻地覆吧!



也许这个命题,需要花费自己10年,20年,30年,乃至一辈子。

在书中,贾文和在十二年成功谋算死萧谷,让强盛的唐国走向衰落。

“哈哈,此计可谓阳谋天下啊!我都服我自己。”贾文和感叹道。



这些充满自己风格的计谋,终于也无法用了。那个爱慕自己的女子,也不用死在自己手里了。天下,已经要变了啊。

我要去找萧谷!!这是贾文和的第一个念头。



至少,现在我们已经无力对对方发起计谋了。



4.

莫嵩礼见到贾文和的时候,这个数日之前还意气风发的少年已经变了一个人了。眼窝深陷,双目无神,显然用了风雅学宫的秘法。



“老师,我见过萧谷了,虽然他恨不得杀了我,但却也同意了,这时候我们必须联手。我会协助他在最短时间内登上皇位……“

“然后,统一天下!以天下之力,备战百年,希望能有一线生机。”莫嵩礼说,“所以,你是来杀我的。”

“老师,对不起。”贾文和说。

“不许说对不起,你的算力在我之上,既然你认定那是对的,那么就不会回头了。”莫嵩礼平静地说,”统合天下,备战百年之后的虚空异族。你觉得现实吗?”

“不现实,但是必须做。世人皆愚昧,只好以霹雳手段,迅速洗涤天下。”贾文和坚定地说,“还有,皇上,在等您!”

“也没几天好活了,这条命给你就是了。”莫嵩礼道,“不过在此之前,愿意听老头子唠叨几句吗?”

“您说。“贾文和恭敬地说。



5.

我们那代人,出了萧靖萧乾山兄弟、朝长衫、柳不山、荀嘉、李长生、王中亭、洛季玉等等不世出的天才。老头子我虽然被称为脑残,却也在天才之类。然而,最神秘的的莫过于沈默云了,我最后算了一卦,如果那个所谓的穿越者真的存在,那么也只有可能是他了。



只有他,能够不声不响传书天下三十八实力者。

而且,这也解释了他的来历。我们这些人,有一句话叫传承有序。然而沈默云什么都没有,仿佛忽然出现一样。甚至,我也只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而已。



一个特务头子,能够达到这个地步,恐怕也只有穿越说得通了。

去找他吧!统合天下,你们需要他的帮助。



6.

“我们需要一个敌人,一个共同的敌人。"

“这个敌人不必真是存在,只要能让那些有能力者感到这个敌人存在就可以了。"

暗室中,沈默云说。



“而我,喜欢写小说!”

“以天下群雄为剧本,写一本名为《乱世的终焉》的小说,把你所提供的所谓密辛加入其中,扰动天下英雄,这一招可真妙啊!”

林纾仁笑道。



炮制一个穿越的谎言,真真假假。

这个局,算的就是那些所谓的天下奇才。



“为了和平!”

“为了和平!”



他们知道,也许这个和平只能维持到谎言结束。

也只有希望,到时候,天下都已经习惯了和平吧。



而这个计划,他们称之为:兽人必须死。



五月吧第24届群杀【乱世长歌】第一轮参评贴(共搜集有16帖,此为第19帖)

(作者:风流;提交人:苏词;提交时间:2017/4/17 0:36:33)

第一中区:杂拼三篇贴杀徐友渔(参评一区,挖5)

以下是引用[歌]洛九九在2017-4-14 21:27:25的发言:

杂拼三篇







北唐皇族萧氏,原是前朝镇守北境的将领。夏末君臣昏聩,以致国内百姓流离失所,贼盗蜂拥而起。萧氏族人奉命,率领戍卒南下平贼,当大军行至子规山时,将军萧乾山忽见路旁有位布袍老叟正向自己施礼。再一看,却见那老者鹤发童颜相貌不凡,萧乾山以为是此间隐士,于是下马还礼,但还未开口,老者已抢先一步说:
“如今夏君无道,民心离散,四海之内战乱不断,生灵涂炭白骨成丘,将军此时挥军南下,是为了延续暴政,还是为了拯救苍生?”
萧乾山被如此一问,心想:这老者语出惊人见识不凡,当不是寻常山野村夫。此番南下,一来是为了平贼寇,二来是想借机笼络人心,招贤纳士。于是回答:
“当然是为了救黎民于倒悬!”
老者点了点头:
“如此甚好,将军乃望帝转世,怀有天命,生逢乱世当有所作为。若能为天下苍生举事,上天必会庇佑。”
望帝,说的是上古时期的一位明君。传说望帝时洪灾肆虐,望帝认为自己德行不够,便将帝位让给了治水有功的臣子,而他则化身为一只杜鹃鸟,每当洪水可能爆发的季节便大声啼叫,提醒人们注意水患。
当时的萧乾山不过二十出头,并不知晓此中典故,只因有人说自己是天命所归,不禁有些喜出望外,他一把握住老者的手腕,询问道:“那先生可是来助本将军举事的?”
萧乾山本是为了表示亲密,携人手臂,便是携手共事之意。谁知那老者在被触碰之后,竟化身成为一头一人多高的巨狼。事出突然,周围的兵卒都惊得后退了几步,甚至还有人两腿一软,跌到在地。唯有萧乾山伫立原地、纹丝不动,巨狼呵呵一笑:“将军莫怕,老朽乃此处山神,今日现身于此,乃是奉天命以告之:一将功成万骨枯,将军当谨记方才所说,是为了救黎民于倒悬,上天亦将遣贤者相助。说罢,便隐没于山林之中,再也寻不见了。
这天夜里,一道流星划过夜空,远在北方的萧氏一族又新添了一名男丁。萧乾山可能并不知道,正当他在子规山下与兄长一起商讨如何举兵反夏之时,他的长子,也就是巨狼预言中那位真正的天命,这才刚刚来到世上。




故事一:狼将军朝长衫


大夏末年,西北游牧部落北苍时常侵入中原,掠夺牲畜人口。朝长衫的母亲便是被北苍部落掳去的夏朝遗民之一。朝长衫出生时按北苍族的习俗,被遗弃在远离部落的山谷之中,山谷里常有狼群出没,而朝长衫出生时又恰逢春寒暴雪,此处的狼群已有一整个冬季不曾捕到像样的猎物,大雪封山,让它们更加饥肠辘辘。此时被丢入山谷的孩子,十有八九是活不下来的。但事有凑巧,也是朝长衫命不该绝,他不但没被狼群吃掉,反而被一只母狼喂养,侥幸活了下来。北苍部族自古以来一直生长在这瘠寒之地,长期与狼群争夺猎物,是以对狼的习性十分了解。据北苍族老猎手说,狼群之中会有一头公狼狼王,剩下的成年狼则基本都是母狼。母狼之中最强壮的那头是狼后,狼后负责抚养小狼。不论是狼后自己生的,还是其他母狼生的,狼后都会独自抚养它们。是以许多年轻母狼刚生下的小狼崽,都会被狼后夺去。失去狼崽的母狼,在极少见的情况下,会将它们遇到的其他动物幼崽当做自己的孩子来抚养,比如黄羊幼崽,又或是小马驹。而朝长衫恰恰是被这样一头母狼衔了去。他喝了差不多几十天的狼奶,终于又被猎人们寻着,带回了部落。
重返部族的朝长衫,并没有因为这一段传奇经历改变命运,他出生时在背上烙下的象征贱民的印记,会伴随他一生,人们管他叫狼芽子,意为狼的孩子,五岁那年,他被安排替北苍人牧羊。
一年又一年,在某个大雪交加的寒冷冬夜,大草原再次悄无声息地改换了银装。正当少年朝长衫独自一人蜷缩在四面漏风的羊圈里瑟瑟发抖时,几阵急促的犬吠声在四周响起。
“狼来了!狼来了--!”
人们也都醒了,纷纷举着火把刀棍前来驱赶狼群。循着昏暗的火光,朝长衫依稀看见,在羊圈一角,几头野狼正在大口啃食着羊肉,因有人靠近,它们接二连三地越过篱笆,扬长而去。可还有一只狼并不甘心就这样退去,叼起一只羊羔才舍得离开。朝长衫年纪虽小,胆子却很大,他掏出怀里的匕首便追了上去。他跑得飞快,紧紧追着那头叼着羊羔的狼,一追就是十几里。
终于那头狼不跑了,松口放下了小羊羔,龇牙咧嘴地与朝长衫对峙。朝长衫这才发现自己竟追出了那么远,而更让他感到惊恐的是,此刻,他正独自身陷狼群的包围之中。
那一夜,朦胧的残月缓缓爬过漆黑的天幕,苍穹之下,狼嚎声久久未歇。


北苍牧人间流传着一句谚语:恐惧皆因无知。人们惧怕死亡,是因为不知道死后会去到哪里;人们惧怕黑暗,是因为不知道黑暗中隐藏着什么危险;所以,人们创造出了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死去的人们得以继续存在;所以人们发明了火把,因为火光能驱散黑暗……北苍族人知道被狼咬伤或者抓伤的人会发高烧甚至会死亡,因为狼牙有毒;他们还知道,只要杀死狼王,再庞大的狼群也会四散逃亡,因为在狼群看来,狼王只能被替代,却永远不会死。
然而狼芽子却在狼群之中杀死了狼王,狼芽子被狼群撕咬得遍体鳞伤,却没有发烧,更没有死。这让伤愈后的朝长衫生出了一个想法--自己可能是不死之身。
同样的困局同样的陷境,在十年之后的一线天之战,再次重现。
那是在大夏朝亡国的十年之后,萧乾山兄弟在北方建立了萧唐政权,而南方崛起的大周,则成了萧唐最大的外敌。周将叶提义便的这一时期叫唐人闻风丧胆的一代名将。
叶提义外号军神,自入伍以来,身经大小战事百余场,未尝一败。他胆大心细用兵如神,在一线天之战前期,利用唐军的轻敌冒进,在沧浪江一处狭长谷地打了一场漂亮的歼灭战,令唐人元气大伤陷入被动。随后,叶提义乘胜追击,亲率精兵一路北上,一直打到了萧唐国都长安城下。
统领唐军的萧乾山,这位曾经深信自己“怀有天命”的大将军,甚至生出了“天命不可信”的想法。他在写给已逃往北方萧氏故地的皇兄的书信中提到,昔日萧唐与北苍有和亲盟约,若长安失守,就请陛下逃往北苍族的地盘去避难吧。最后,他在结尾处写道:“臣在唐在,城破臣亡。”
在萧乾山眼中,这已是一场必败之役了。
而叶提义那边,却得到了一个与事实不甚相符的情报。或者说,叶提义只得到了唐军诸多军情中的一小部分。周军潜入长安的奸细,一进城便看到了唐军的骑兵部队,这是一支刚刚从唐北境开入都城长安的,也是当时萧唐仅存的一支骑兵部队,人数不过七百,马匹数量大约一千。由于未经历一线天大败,这支部队的整体军容还算得上齐整,士气也比叶提义想象中的“消极畏战的残兵败将”要高昂得多。
萧唐与周,在军事实力对比上,萧唐的骑兵要强于周。毕竟萧唐占据北方地理优势,骑兵作战一直是一个强项。
于是叶提义误以为萧乾山手下还保留着一支可供突袭且具体数目不详的骑兵。
“萧唐还能一战?”
以叶提义对萧乾山的了解,这位萧唐开国将领,总有那么一股子韧劲,虽不像自己这般每战必胜,但每逢困局,总能因势利导反败为胜。是一位愈挫愈勇的狠角。
“难不成唐军想在我立足未稳之际,来一次突袭?”
但叶提义很快就打消这个顾虑,因为骑兵只有在马上才能发挥突杀能力,一旦上城墙充当守城士卒,那就和普通步兵没有什么区别了。是以,为了不让萧唐占据骑兵优势,叶提义决定在后续部队还未完全抵达长安之际,先一步率领手下现有兵士进行攻城作战。
这一战从一开始就令双方统领吃了一惊。周军在拂晓时分发动攻势,长安城的城门很轻易便被攻破了。萧乾山甚至还没来得及赶上城头指挥作战。
跟随了萧乾山多年的副将一把夺过萧乾山的战马和战盔,大喊道:“北门尚在,请晋王从北面突围!”说罢,抗起萧乾山的帅旗就往南门方向,也就是最先被周军攻破的那个门,冲杀了过去。这是要替主殉战。
周军方面,得知不到半炷香的功夫,长安南门居然被攻破了,叶提义喜上眉梢:“看来萧唐亡在今日!”
于是传令手下,分别守住东西北三门,不要让萧乾山跑了。而他自己则快马一鞭,带着数千亲随朝南门攻去,想着趁势杀入长安,亲手拿下萧乾山这位与自己在疆场上斗了十数年的老对手。
叶提义这一鞭子下去,还未冲进长安城南门,萧乾坤的副将却已突出重围、杀至南门。这位副将骑着主帅战马,背着主帅旌旗,一路冲一路喊:“我乃萧乾山,众将士快随我杀贼立功!”正好被那支前几天开入都城的骑兵部队瞧见了,带队的骑兵校尉正是朝长衫,朝长衫一见主帅旌旗,二话不说扛起长枪跨上马,便跟着往南门冲。他这一跟,就是给那七百骑兵指了方向,大家也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反正跟着主帅大旗一起冲,见到不是自己人就戳一枪,不管戳死没戳死,反正马不停蹄,一些残弱步兵见势也跟在这七百骑兵后面,队伍越聚越多。浩浩荡荡冲出南门的时候,已聚了几千人。
正好与叶提义对峙在南城门外的吊桥附近。
那位副将一看是周军统帅叶提义的大旗,傻眼了,一线天峡谷的惨败场景还历历在目,仅那一战,叶提义亲手斩下的唐军首级就有一百五十多个,侥幸逃出来的唐军给他在外号之上又加了个后缀,叫军神百夫莫当,说是就算有一百个人围住叶提义,也伤不了他。
何况现在叶提义正被数千精兵拥簇着。
这位副将下意识地将马缰一紧,整个突围队伍就立刻停了下来。偏在这时,有一人一马越过萧乾山的主帅战旗,直奔周军叶提义旌旗而去,这一骑也不是别人,正是朝长衫。
若当年朝长衫没有追赶一只叼走羊羔的野狼,使自己身陷狼群之中,若当年狼芽子是在他人的帮助下脱离险境,而不是靠他一己之力力战狼王并杀死狼王,此刻的朝长衫恐怕也会跟其他人一样,当面对军神叶提义时,畏葸不前。
但朝长衫偏就是这样一个,经历过类似险境,并从当时起就不知恐惧为何物的狼芽子。甚至,当他越过唐军主帅旌旗冲向敌军首领的那一刻,一种莫名由来的兴奋正悄然在朝长衫的心底升起。
如同一枚离弦的利箭,朝长衫一人一马冲入敌阵。叶提义手下的亲随甚至来不及张弓搭箭,已被这道他突破了第一道盾牌防线。一石激起千层浪,只见朝长衫手中长枪如车轮般左右翻滚,鲜血、断肢、头颅,纷纷溅起,洒落一地。又似一块巨大的滚石,在周军队伍中硬生生碾出了一条直指叶提义的血路。
“保护主帅!!保护主帅!”
周军开始慌了。说好了冲锋阵型,那就是全军向前冲,现在前方有敌军,自家阵地里也有敌军,是我们这么多人围住这个闯阵者把后背露给对面的唐军呢?还是面朝唐军继续前进呢?
叶提义也是着了魔障,或许是他被朝长衫这一出乎意料之举影响了判断。若是唐军那几千人一拥而上,叶提义定会命手下摆出防御阵型抵挡,然后将自己与帅旗撤向后方,以避其锋芒。待后续部队赶到,仍可重新攻占长安。
但迎面冲过来的只有一人一骑啊。有必要将主帅后撤吗?
此时叶提义首先想到的是,纵使这闯阵之人再勇猛,武艺再高强,难道还想在我的阵地上将我擒住吗?
不过是飞蛾扑火罢了。
想到这里,叶提义非但没有下令变阵,反倒是大喝一声:
“拿我刀来!”
叶提义所使用的战刀,刃长六尺二寸,刀柄长六尺,加起来有一人多高,重八十二斤。平时由专门负责扛刀的副将背着,遇到冲锋陷阵时,叶提义才接过武器。
可朝长衫来得太快了,叶提义话音刚落,他那副将才把解下来的战刀递出,朝长衫的马就已经一跃蹦到了叶提义跟前。
只听噗嗤一声。
朝长衫甚至没做挺枪突刺的动作,仅凭战马落地后朝前奔跑的那几步惯性,便一枪将叶提义挑落马下。
叶提义身上铠甲厚,这一枪只是刺入皮肉,并没有伤及要害。但巨大的冲击力,撞断了他几根肋骨,肋骨插入穿过胸肺,叶提义满口鲜血。朝长衫知对方没死,急勒马缰,他那匹战马于是扬起前蹄,朝着叶提义的脑袋便踏了下去。
咔嚓一声,叶提义就这样硬生生被踩断了脊骨,一代名将竟如此这般死在自军阵中。而唐军真正的统帅萧乾山,此时还未来得及从北边城门突围。
这场胜利,真是来得太意外了。




故事二:两个莫山


世人可能并不知道,天底下有一处被称为莫山的地方。那么,就更不可能知道,在莫山之巅,还有一个名为莫山派的江湖小帮。说是五十年前,一位武林宗师为躲避江湖恩怨,途经此处,见这里山清水秀鸟语花香,风景马马虎虎,过得去。便决定隐居于此。大概是需要几个挑水砍柴洗衣做饭的人吧,随便从山下收了几个弟子,也不怎么正经传授武功,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过去了。
直到某一个清晨,一辆马车从山下经过。倏地,驾车的把缰绳一勒,扭头对车内人说道:“主子,小的方才见路边有一座山神像,可能是断了香火,已破旧不堪,您是要拜一拜,还是继续赶路?”
“拜一拜,”车内传出一个妇人的声音,大约是车马劳顿,这声音显得有些疲惫。紧跟着车门被移开了,一个妇人小心心翼翼地下了马车,她一手扶着车辕一手捂着自己微微隆起的小腹,动作显得有些不便。
驾车人连忙上前搀扶。
“主子,您小心身子。”
“不碍事。”
就这样,这一主一仆缓缓来到那座山神像前。山神像已残破开裂,附近的藤蔓长势旺盛,将山神像紧紧缠住,仅露出一截驱干半截面容。但妇人还是虔诚地跪下,拜了又拜。
可就在她起身时,神像前那覆盖着枯叶的土堆蠕动了一下。主仆二人都是一惊,但仔细一瞧,原来那枯叶底下埋着的并不是土堆,而是一个孩子。
一个已经饿得奄奄一息的孩子。
“小娃儿,你有名字吗?”
“莫……莫山……”


莫山的记忆便起始于此,他是一名剑客,四处游荡,寻觅对手。盘缠用完了,便接一些江湖悬赏,收到赏金,就继续赶路。没有人知道他要去往哪里,因为连莫山自己也不清楚,这十几年来,他在江湖上的寻寻觅觅究竟是为了什么。
为了虚名?
莫山曾加入过浩然盟。那是一个汇聚了天下正义之士的武林第一大盟。盟主是号称江南武林第一剑的李长生。李长生这个人,嫉恶如仇,以平天下不平之事为己任;侠肝义胆,不论是王侯将相还是平民百姓,不论大事小事难事易事,只要不背离正义之道,李长生有求必应。也是因为他武艺高强,一柄长剑在手,单打独斗从来未输给过任何人,纵使在千军万马之中,李长生也是来去自如。是以,唐、周、陈三国对浩然峰上的这个武林门派,总是敬重有加,不敢得罪。唐主甚至还颁发过一道圣旨,请李长生去长安城做国师。陈国国君则在国内大兴道教,为的是讨好李长生。浩然峰本就在周朝境内,周皇帝近水楼台,时不时遣人去邀请李长生入朝饮宴,每去浩然峰,都不忘赠送宝剑、金珠等礼品。
按理说,莫山进了浩然盟,那相比武林中寻常门派而言,是沾了极大的荣誉。
但莫山没两天便离开了浩然峰。
也不是什么特别的原因,李长生这人有一个缺点,即他所认定的正义之道,旁人,尤其是浩然盟内部的人,若是偏离了此道,李长生便不能容忍。李长生遵循正一道教派,只奉太上老君为教主,除此之外,再无其他神明。
而莫山偏偏就有一个习惯,他见到路边有神像,就要过去拜一拜。不论是道家儒家还是释家,哪怕是一些山神野庙,他都拜。
这就让李长生受不了。久而久之,两人渐生嫌隙,莫山二话不说,便下山去了。
那么,莫山游走江湖,寻觅对手,是为了满足杀戮欲望?
莫山离开浩然峰之后,李长生在山下拦住了他。
“你要走可以,须替浩然盟杀一人。此事一了,我们便两清。”
莫山心想,我来浩然盟不过几日,这要走还须帮他们杀一人,李长生倒是会做买卖。浩然盟究竟是正义之盟还是杀手集团?但又想到,这下得山来,往后又该去何处?不妨问问他要杀何人,下一步也好有个方向。
“何人?”
“唐晋王世子萧谷。”
莫山领命走了,对他而言,唐晋王也好周晋王也罢,是世子还是孙子,都没关系,只要是个人,杀了便好。
一叶扁舟东去,千里大江奔流。没过几日,莫山便在沧浪江边上遇到了他此行的目标,萧谷。这位年轻的小王爷似乎与莫山的年龄差不多,但独自游历天下,竟没带几个护卫随从,与那些赏金值万贯、动辄几十上百个护卫在身旁的官僚富商相比,这小王爷的排场未免也太过寒碜了。
可正当莫山想要靠近一些观察萧谷一行人时,萧谷身边出现的一位年轻女子,让他吃了一惊。
最终,莫山没有对萧谷下手。
李长生将长剑指着莫山,问他为何迟迟不肯动手?
莫山不动声色,端起面前的一碗酒一饮而尽,随后,他讲了一个故事:
世人可能并不知道,天底下有一处被称为莫山的地方。那么,就更不可能知道,在莫山之巅,还有一个名为莫山派的江湖小帮。说是五十年前,一位武林宗师为躲避江湖恩怨,途经此处,见这里山清水秀鸟语花香,风景马马虎虎,过得去。便决定隐居于此。后来,大概是需要几个挑水砍柴洗衣做饭的人吧,随便从山下收了几个弟子。这些弟子一面学习武艺,一面服侍师父,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
这位宗师之所以能够独步武林,是因为他有一套双手剑法举世无双,但这套剑法太难学,几个徒弟无一人有此慧根,能够窥得入门蹊径。弟子们心怀怨恨,认为师父只是为了找几个人服侍自己,从未想过将自己这一身本领真正传授给他们,于是他们趁师父闭关修炼之时,将毒药下入茶水中,谋害了这位武林宗师。恩师死后,弟子几个又为了争夺师父留下来的武功秘籍相互残杀,最后,仅有一个六岁的孩童,因为年纪实在太小,并没有被师兄们注意,他偷偷跑下了山。
这个小徒弟,因心怀愧疚,在山下一座神像面前跪拜忏悔了三天三夜,终因滴水未进、体力不支而昏死了过去。后来,被一位路过的妇人搭救,才得以活命。
这位妇人也不是别人,正是萧谷的母妃。
当年周唐两国会战于一线天峡谷,唐军大败,远在北方萧氏一族故地的晋王妃,也就是萧谷的母亲,当她得知了这个消息,担心统军主帅萧乾山的安危,于是,同家仆一起,不顾身怀六甲,驾车南下,希望能够在长安城见到夫君最后一面。出发前,她立下誓言,凡路过之寺庙道观神像,皆要敬拜,以示虔诚,以求平安。
而那个年仅六岁的小弟子,便是莫山。
莫山原本并不知道救她的妇人是唐晋王妃,只因晋王世子萧谷身边跟着的一位女子,后来打听得知是萧谷之妹萧琰。此女面庞与当年妇人生得一模一样,宛如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正因如此,莫山又怎能对恩人之后下手呢?”
说罢,莫山将端着的酒摔在地上。
砰得一声响,二人拔剑相向。
李长生所使剑法,出自道家正宗,刚柔并济柔硬兼施,快如电闪雷鸣,劲若雪崩石流。相传李长生与人比试剑法,挥剑断江而江水久久不得东流,故有“长生剑断沧浪江”一说。
而莫山在江湖上,除了有一个蓑衣剑客的名号,便再无其他传说。
一个是武林泰山北斗,一个是江湖无名小卒。
两刃相碰,莫山便知自己不是对手。几招过后,李长生便将莫山手中长剑挑落在地。但李长生并没有痛下杀手,反倒是轻蔑地一笑:
“莫山,以你现在的修为,莫说赢不了我,就连取萧谷首级,恐怕都难以办到。”
莫山在心里哼了一声。
“技不如人,唯有引颈就戮,李长生你又何必挖苦于我!”
李长生大笑了几声。
“凭你这点剑术,你可想过,我为何能让你上浩然峰入浩然盟?”
莫山沉默不语。李长生继续说:“也罢,我也说个故事给你听罢。七十年前,有一位武林宗师,他武功卓绝天下无敌……”
他能想到和使出的剑法招式,世人皆叹之为绝技。但这位宗师所收的弟子,没有一个能练成这些绝技,徒弟们都很苦恼,有些人练着练着就放弃了,另投师门。有些则不甘心就此放弃,跟随师父走南闯北,苦心钻研师父的每一招每一式,但始终不得要领。
终于有一天,这位宗师向他门下的一位弟子坦露了真相。原来,这位宗师天生与寻常人不一样,在他心底一直藏着另一个人。这个人从小便跟随宗师一起练习剑法,讨论剑招。这人在平时并不出现,但每逢险境,他便会从心底冒出,与宗师一同对抗强敌。是以,宗师的那些绝技,其实并不是他自己使出来的,而是在他自己控制右手而另一个他施展左手时,挥舞出来的。
但就像是亲兄弟,也会发生争执,当这位宗师越来越依赖另一个自己时,他突然发现,自己清醒的时候越来越少,而另一个自己却出现得越来越频繁。紧接着,他发现另一个自己性情暴戾,嗜血如命,每当身体被另一个自己所控制,一代武林宗师便成了杀人如麻的武林败类。于是,宗师好几次想杀死自己。
但最后还是选择了放逐自己,他来到了一个叫做莫山的地方,隐居了下来,从此江湖上便再没有他的名号。
听到这里,莫山心中一禀。
“你说的这人莫非就是……”
“没错,我李长生便是那位宗师归隐前所收的弟子,”李长生得意地点了点头,“我之所以邀你上山,便是想知道这世上是否还有第二人能接下师父的衣钵,学得他的剑招。
“但是你,太让师兄我失望了。”
说罢,李长生挥剑直刺莫山咽喉,剑锋还在空中滑动,剑尖上的寒芒已闪入了莫山的双眸……


一片苍白之间,莫山感觉自己坠入了另一个世界。
这就是人死后去的地方吗?
“蠢货,干嘛急着去死呢!?”
“可是,我不死又能去哪里呢?莫山本来就是一个该死之人,我们在师父的茶水里下毒,我们互相残杀,这一切都是报应啊。如今,我已经苟活了那么久。那么久,如行尸走肉般活着,漫无目的,做什么都提不起干劲,倒不如就这样安心地死在别人剑下……”
“如果说师父并没有死呢?”
莫山这才意识到,有一个声音正在与自己对话,只见面前白茫茫云雾逐渐萦绕在一起,越聚越浓,最终从那片苍白的空间里,竟走出了一个与自己一模一样的人。
“你或许并不记得,因为师兄弟相互杀戮之时,是我带你逃下了山……”
对的,师父并没有死,当时几个师兄在师父的茶水中下毒,是莫山阻止了他们。师兄们早就不满师父偏爱于莫山,于是便想要杀了他。却不料,这位年纪尚小的师弟早就得到了师父的真传,将叛徒们逐一杀死。随后,那个无助的不知所措的莫山,在一片血泊之中清醒过来。他误以为师父已被毒害,误以为师兄们为抢夺秘籍相互残杀,心惊肉跳的他,连滚带爬地逃下了山……


“蠢货,还不快清醒过来!”莫山心中豁然开朗,眼前的迷雾也消失殆尽,此刻,他见自己正左手持剑,抵挡着李长生凌厉的攻势。莫山心底从未如此清澈平静,耳旁,剑刃碰撞时发出的刺耳尖叫,桌椅被砍碎时发出的杂乱噪声,响彻四周。但他心中却波澜不惊,李长生的每一招每一式,他都无须思考如何抵挡,他只需伸展右臂,以指为剑,寻找破绽,一击,正中李长生胸口死穴。
四周霎时一片死寂,李长生愕然地瘫倒在地。
“师兄,我们没让你失望。”
说这话时,莫山觉得很奇怪,因为他搞不清楚,这句话究竟是自己说的,还是那个一直藏在心底的莫山说的。
“以后就叫我莫山影吧。”
“为什么?”
“我只想做一个影子。”
莫山自言自语道。




故事三:大师齐藏


有这样一个故事,说萧谷年少时顽劣,不喜欢读书。晋王萧乾山为了督促他学习,将他关在城外一所民宅内,宅院里摆上一块青石板,一口注满了清水的水缸,命萧谷以毛笔沾清水在石板上抄写经文。青石板很大,从右上写到左下,起笔处的水迹正好干涸。于是从头再抄,一天下来,如果水缸里的水写不完,不许吃饭。就这样,萧谷被关了很久很久。什么时候放他回晋王府呢?萧乾山说:“待石板上字迹显现,方可回府。”就是说,萧谷想要回家,须拿出水滴石穿的毅力。
萧谷就这么天天在那里写。并不是因为听话,他若是个对父母之命言听计从的人,也不至于被关起来。也不是因为无计可施不得不做。什么把水缸砸了,把水舀出来泼了,或是拿个锥子在石板上刻字,这些事,他都不屑去做。
他就是一个字,倔。
一天、两天、三天,萧谷整整在那宅子里抄了两百天的经书。但石板上依然平坦如初,丝毫看不出任何痕迹。这样一来,晋王妃可就着急了,这儿子成天看不着,说是为他好,督促他学习,一天两天,也就是担心他在城外吃得好不好、抄书累不累,一个月两个月不见,便按捺不住了,时不时跑到那民宅去看看,顺便捎点吃的穿的。一百天两百天,还不见儿子回来,这心中可就怨上了。
老王爷心里也有点纳闷,原本以为儿子坚持不了一个月就会向家里讨饶,不想这一过就是两百天,大半年都过去了。于是派了个手下去问萧谷,想不想回家啊?
谁知萧谷却幽幽地说:“啊,石板上字迹未显,暂不回府。”
倔劲十足。
就这样又耗了一个月。这事后来是怎么个结果呢?
说是有一天,萧谷正埋头在石板上抄书。不知哪里路过一人,在宅子外面伸着脖子瞄了一阵。民宅,这院墙本来就矮,好几处还是用木篱笆支的,从那个位置往里面看,正好能看清萧谷在石板上写的字。
“哎呀,”那路人发话了,“你这个娃儿好有意思。拿着一块石板练书法。可是没有名师指点,你自个儿埋着头练,这横竖撇捺,都不得要领啊。”
萧谷心中暗自苦笑,他早就习惯了那些路人在篱笆那头闲扯。
“那你来写几个,指点指点?”他伸手作出递笔的样子。
谁知那人二话不说,倏地越过矮墙,接过笔,沾上水,挽起袖子便往石板上写: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洋洋洒洒数百字。说来也奇怪,当时正值正午,宅院内热气蒸腾,萧谷抄书时,刚写几个字水迹便干了,而这人只沾了一次水,从头写到尾,且字字在板。
再一看,不得了,这字哪里是写上去的,萧谷轻轻抚摸石板,发现每个字都是生生刻在石板上的。
“如何?这点本事,能否指点指点呐?”
萧谷自然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当即拜过这位路人,并将其引荐给了自己的父亲。
这位路人,便是后来萧谷的授业恩师,武林中赫赫有名的齐大师齐藏。
但关于齐藏入晋王府其实还有另外一个版本。


说是当年,晋王妃在嫁给萧乾山之前,原是北方武林玄真教门下的俗家弟子。王妃年幼时得了一场大病,药石无用,家里人以为保不住,又听闻玄真教门人擅长炼制续命丹药,便请了当时玄真教掌门王清明道长来替王妃诊治。王清明道长看了一眼年幼时的王妃,说:“令爱是大富大贵之人,眼下区区小疾只是命中注定的劫难,无甚大碍。”又说,若王妃能入玄真教门下,做个俗家弟子,可保一生平安。
就这样,王清明座下多了一个俗家弟子。但王清明并不传授王妃任何武艺道法炼丹之术,仅让她的一位师兄教她一些防身武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晋王妃渐渐长大,忽有一日,家中遣人送来书信,说已为她定好了一门亲事,夫君是一位镇守边关的年轻将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王妃只好向师父师兄辞行,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玄真教。可山上十年如一日,山下沧海已桑田。短短数年间,大夏朝已是流寇遍地,盗贼蜂起,就在王妃出嫁的前一天,一伙山贼洗劫了王妃所在的村镇,家中几十口人,全部遇害,正当流寇要将她斩尽杀绝之际,师兄出手救了她。
这位师兄,便是齐藏。
王妃家破人亡,抱着自己的师兄泣不成声。
“我们家都成这样了,若我夫君嫌弃,不要我了怎么办?”
齐藏倒也实在,说了句:“他不要你更好,你可以回玄真教。”
但王妃还是嫁给了萧乾山,齐藏则成了独自闯荡江湖的侠士。
时光飞逝,转眼间,萧谷都已经在民宅里练字两百天了。
天下事,无巧不成书。当“萧谷练字”已成为一个故事在长安城街头巷尾流传的时候,齐藏正好游历到此。
“这便是孩儿在城外结识的高人。”
当萧谷饶有兴致地向家人介绍齐藏时,王妃楞了一下,随即万般感触涌上心头。可齐藏只是平淡地一揖:“江湖人齐藏,拜见晋王晋王妃。”
相别多年的师兄妹,最终未能在这一刻相认。齐藏早已习惯了孑然一身的江湖生活,而王妃,已是两个孩子的娘了。
但王妃还是会时不时询问一些关于她师兄的事。
“谷儿最近新拜的那位师父,教得如何?”
“还行吧。”
萧乾山平时忙于军务,夫妻间难得在一起闲话。而聊得最多的,始终是孩子们。
“那孩子心高气傲,坏点子又多,气跑了不少师父……”
见夫君答得含糊,王妃继续绕着圈子问。
“齐藏是个能人,也不知使了什么法子,我看谷儿练功比之前勤多了。”
王妃默默点了点头。
又过了一些日子,萧谷突然来看望母亲,来的时候,手里还握着一束花。这倒让王妃有点意外。一问,才知道是齐藏采的。
“前些日子,师父陪父王去了趟北苍部落,回来时沿途采的,师父说孩儿生长在深宫之中,不曾有机会见识这些野花野草,便摘了些送我。”
王妃愣住了,怔怔地看着那束花。
“啊?”
“孩儿也觉得奇怪,我又不是女儿家,师父送花给我作甚,想来放在我那儿也不合适,就拿来给娘亲吧。”
“那,”王妃有些左右为难,只好扯一些萧乾山去北苍那么远的地方怎么事先也没跟她事一声之类的话。末了,还是将那束花留了下来。
于是,这束花被一直摆放在王妃卧房内的一支花瓶中,即使花朵枯萎了,也未曾换掉。当萧乾山问起,或是下人们想替花瓶换几支新花时,王妃总是说,这是谷儿的一片孝心,就不要换了。
但王妃很快发现,自己似乎是误解了齐藏的用意,因为齐藏不仅仅送花给萧谷,还送不不少同样的花给自己的小女儿萧琰,甚至是府里的那些小婢女,她们的住处也随处可见这些花草。当提及府里为什么会多出这些山间野花,婢女们总会忍不住发笑。
“齐大师父多的是这些,逢人便送呢。”
王妃觉得自己被这位玩世不恭的师兄戏弄了。不让换掉瓶中枯花的做法,想必在已下人之间成了笑柄。晋王如果知道了这些事,又该作何解释?
好在萧乾山并未对此说些什么。
于是,王妃对齐藏的态度变得越来越冷淡。那支花瓶连同插在瓶内的花一起,也被丢了。
晋王觉得齐藏武功好,想派给他军职。王妃说:“齐师父贪杯,还是不要派军务与他了罢。”
但晋王还是封齐藏做了校尉,很快齐藏便立了军功。晋王想要赏赐齐藏,王妃说:“多赏赐些美人与齐师父罢。”她想着,师兄也该成个家了。
可晋王回来后却哈哈大笑:“齐师父可为难了。”
王妃不解:“齐师父害羞了?”
“不不不,”萧乾山很少在府里笑得那么开怀,“他说王爷赐的美人,若是看腻了,也退不得换不得。不如多赏赐金银,好让臣下去徐华楼玩个痛快。”
王妃听了,气得牙根直痒。
“还是不要让他继续教谷儿了!!”
最后,晋王赐了齐藏一套宅子。齐藏便由此搬离了晋王府。
时光荏苒,转眼又是二十年,二十年间天下风云变化,唐、周、陈三足鼎立的局面逐渐稳固。老晋王英年早逝,没有完成统一天下的宏愿,萧谷继承了王位,重掌了唐朝的兵权。他志得意满,踌躇满志,想着秉承父愿,一统天下。
终于,在承袭晋王爵位的第二年,萧谷率领大军二十万,南下伐周,妄图先平西周再灭南陈。齐藏并没有随军同行,萧谷舍不得让自己的这位年过半百的授业恩师舟车劳顿,且萧谷身边早就已经有了一批青年才俊,如朝长衫、莫山影、曾纪泽等人,齐藏,已是廉颇老矣。
“你还是跟在谷儿身边吧,我也好放心。”但王妃却还是希望齐藏能随军同行,这是她唯一一次求自己的师兄到战场上去。
齐藏还是那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但大队人马已经出发了呀。”其实,王妃请自己来府上叙旧的目的,齐藏也猜得到七八分,“谷儿已是大将军了,不是以前那个倔强的小娃儿了。”
“可在做娘的眼里,他始终是个孩子啊。”
于是,齐藏便追着萧谷出发了。
王妃本还想在临别时说几句“师兄,是我们萧家欠了你太多”之类的话,又觉得太过于客套,便没说出口。却不料,这一别,齐藏再也没能回来。
萧谷到底还是不够老练,犯了当年萧乾山同样的错误,贪功冒进被周军围困在一线天,最后全军覆没。历史就好似一个圆环,绕了一圈再次回到了起点。
齐藏赶到时,萧谷所带领的人马已溃不成军,被两万周军追赶,正是险象环生。
“徒儿,师父离开长安前,做了一个梦,师父梦见一头一人多高的狼对我说,齐藏你的使命就快完成啦……”
齐藏让萧谷上了自己的马,又拿出匕首狠狠戳了马屁股一下。
马儿驮着萧谷越跑越远。齐藏看着迎面而来的两万周军,心中苦笑了一下:“此处风水正好,可惜少了些花草……”


长安城内,王妃在仆人的搀扶下,缓缓推开了一扇门,这里正是齐藏曾经住过的那个宅子。她再一次愣住了,野花野草在院子里肆意生长着,就仿佛当年玄真教后山的景象。




(故事 完)




五月吧第24届群杀【乱世长歌】第一轮参评贴(共搜集有16帖,此为第20帖)

(作者:风流;提交人:苏词;提交时间:2017/4/17 0:37:28)

槐花开时(贴杀阴千绝,挖宝5,一区参评)

以下是引用[歌]莫蒿礼在2017-4-14 21:28:10的发言:

槐花开时





屋里都是院中的槐花味儿,清清咧咧,好闻,年年一样的清香。

屋里早没了臭小子的味儿。被子晒得一股子一股子的太阳味儿,他也不会回来盖。不高兴了,收着,以后他自己晒吧。

衣服鞋子也都收着,怕是白搭了,走的时候正蹿个儿,谁晓得呢。

胸口又丝丝地犯疼,沈默云是条毒蛇啊。

臭小子不恋旧,给他刻的老虎、猴子什么的,原先那么喜欢着,如今全不念想,就这么撂了。

窗户纸该重糊了,不知哪家淘小子给捅的。

芸丫头怎么尽在院里看树呢?许是不知道我回来了?今日是她的生辰,也是我丢掉她的那一日。沈宰相定的这鬼日子,年年都害得老子心里不安宁啊。

终归是看见了我。臭小子走后,这芸丫头就没个笑模样,如今脸更白得吓人,眼睛还烂桃儿一样,进门就跪:“阿千叔叔,我不知道你回来了……你保重,我要去找我爹,去找我娘……我看一眼他们就回,我、我把点点哥哥也找回来,我会把他找回来的。”

这孩子知道啥了?脑子里一片空白,空空茫茫,什么也抓不住。我瞪大眼,想从她脸上瞧出些什么,却只瞧见一派平静,坚强得让人心疼的平静。

她努力地笑:“阿千叔叔不要担心,我能找到的……都能找到的……爹说沉云台什么消息都买得到,他看到过扔我的人的背影,他、他拿着一把刀,我有线索的。”

我不担心这个,怎么会担心这个啊!丫头的眼神那么干净,压得我胸口缠绕的血气叫嚣喷薄着要出来。真想叫她不要去,不要找。她的爹爹,只能是沈中正啊。我努力地摇头,怕一张嘴,就是止不住的血。

可芸丫头终于走了。

天色这么晚了,得先回家啊,沈宰相的人还会跟着吧……胸口血气再也压不住,尽数喷了出来。

唉,又要擦地啊,臭小子看到不好。





我看见漫天风卷云涌,浪头一个一个扑过来,爹一个人站在船头,不肯舍下手头的网。

电闪雷鸣,漆黑翻滚的海水张着嘴,森森地怒吼着,要吞掉破旧的小船,我看不到他的恐惧,只看得到他的身影,风浪里渺小得紧,一个浪头忽地压下来,便卷进了海里!

我猛地睁大眼,想要看得更真切些,却什么都没有,什么也没有了。

坐起来,掐掐手心,真好,是梦。

没有月亮,只听得见冷冷的雨声。身上衣裳全湿了,被子也讨厌,有股说不上的味儿,潮湿冷重。

我爹啊,跟着隔壁王婶学得琐琐碎碎的,阳光好的时候,满院子开杂货铺一样,被子要晒,鱼干肉干晒,冬衣鞋子要晒……院里安生地晒个太阳都不成,槐树底下都要被他占上,没个下脚地儿。

我伸手摸了摸床头的刀,不再是二钱银子的普通钢刀,而是我花了两百两银子,请最好的工匠打的刀,它有个名字:狂刀。人们也不再叫我陈典,更不会有人叫我点点,他们说我太疯狂,都叫我典狂。

这名字也比陈典顺耳,比点点顺耳,虽然后来爹连点点也不叫了,切,都喊我臭小子。

我怀疑我不是他亲生的,哪有人给孩子起学名叫点点的?

我质问他的时候,他瞪大个眼,气呼呼地说比真金还真,名字是我早死的娘亲给取的,因为我生下来只一丁点儿大,所以才叫点点。

那是小名儿!同样不认字儿,隔壁二狗他爹给他起的大名也叫福生!若不是发蒙时学堂丁夫子颤着手下不去笔,改了个典字,我会恨他一辈子,真心一辈子!

小芸说:“你胡说!阿千叔叔对你多好呀!比我大娘二娘三娘加起来还要好!”“切!”我斜她一眼:“我爹对你,也比你大娘二娘三娘对你好。”

小芸和我一样没有娘。小时候,村里有孩子欺负我,骂我是没娘的小野种,我一个人正打他们五个呢,这丫头嗷嗷叫着冲进来,害得我们两个都被揍得很惨,我又不认得她!幸好她的护卫有武功,救了我们。

我没见过我娘亲,爹说,我娘很好看,长得比仙女还好看,我娘会唱歌,唱得比灵雀儿好听,我娘会跳舞,舞起来像槐花儿漫天飘洒。

他肯定是骗我,如果我娘这么好,怎么可能看上他?可我的脸挺好看的,大概随娘。如果他坚持做一个刀客,也许真的会有人愿意嫁给他。

我要挣钱,尽快地挣好多钱。只要排名越高,接到的活儿钱就越多。我已经打败了一百五十四个高手,可以住最好的客栈,就算我不去找活儿,很多人也会来找我。

我会带着很多很多钱回去,给爹盖一个大房子,请四五个……不,最起码也得十几个,和小芸家一样,有管烧菜的,管扫地的,管晒被子做衣服的,一溜儿排开,专门伺候我爹!

然后我就带着我的刀,放马江湖,做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

我已经攒了三年的钱,我快回去了。





孩子们真是跟竹子拔节一样,风一吹就大了。然后,风再一吹,跟野地里的蒲公英一样,飞了,散了。

陈点点怎么就长得那么快啊!明明小时候一丁点儿大,又瘦又小,村里的熊孩子欺他没娘,他都总也打不过。王嫂说,孩子缺娘奶,可怜见的。

陈点点确实是可怜,我一直记着,捡到他的那一天。

那时候,沈默云的爪牙死死地咬着我,追了七八百里。我以为抓到了一个筹码,可最终成了个累赘。沈默云仿佛见不得光,没有人知道他在哪儿,我找不到他。

我手里抱着沈默云的女儿,是我闯了无数重门抢出来的孩子,我记着他妻子的眼神,乞求,绝望?可我不会心软,我只需要见到他,报仇。

我一直记得,我娘去世时,比这更绝望。她刚刚被赫连起那个混蛋欺负完,身上还来不及披件衣裳,就被他抬手一拎,挡了剑。

我看到了她临死时的眼神,被刺中的时候,她分明地看向了我。她知道我躲在哪里,可她就那么睁着眼,任红色的血在身上肆意流淌,一直淌进眼里,还是不肯闭上。每一次,她都不许我跟来,每一次,她都一身伤回来。我很怕她回不来,好多女奴都回不来。

我一直恨扎拉部,他们都骂我是贱种,我更恨赫连起,希望他被千刀万剐,也早盼着有像今晚一样的火光,把整个扎拉部烧光!

可是这不应该包括我娘,那个蒙面人明明可以收回那一剑。他杀赫连起,不过像捏死一只蚂蚁。可那个被挡在前面的人,却连蚂蚁都不如。

我躲在黑暗里发抖,以后不会再有人保护我,再黑的天,不会再有人给我唱歌,哄我睡觉。

杀我娘的人带着他的人马撤得很快,我远远地跟着他们的马蹄印,终于走到一个地方,他们说这是大唐,人们都在欢喜地庆贺,因为一个叫沈默云的少年英雄,灭了神秘的北苍扎拉部。

郊外庙里的和尚,白天会给我口吃的,可是那一夜,突然有人来杀和尚们。我看见月色下,断浪的身影,映着火光从天而降,长刀挂着月色,泛着森冷的白光。我看不清他的动作,只看得到白色的衣袂翻飞,满耳都是飒飒的声响,刀影拖着光华肆意地舞动,满天都是流星,星光静落时,那群人再没一口活气。

我使劲磕头,求神仙教我本事,跟了他三个月,他终于答应带着我,后来,我才发现,如果他不想,那时的我跟不了他一个时辰。我用了十年,也变得很有本事,可以把刀影舞成流星,可是断浪说我的刀有去无回,刀势太过狠绝,跟他不是一路。他还说,你走吧。

临走的时候,断浪叹了口气,道:“千绝,出刀需念三分情。”

那时候,我想,我学刀,是为了报仇,我活着,是为了报仇,我为什么要对沈默云留情?他什么都不懂。

身后追杀我的人,死了一批又会换一批,仿佛永无休止。我跑了七八百里,烽火连天,处处都在打仗,处处都在死人,我已经不知道该往什么地方去,只是不想就这么放弃。

小孩子真是很麻烦啊,会哭会闹,会拉屎会撒尿,我的干粮大多泡水喂了她。她一哭,无论我跑到哪里,也会被那些人找到。我甚至不敢把她背在身上,最初这么做的时候,她便见了血,小小的胳膊上一条两寸长的伤口,给她上金创药,她倒不哭。

还剩最后一点干粮的时候,孩子额头变得滚烫,我已经太累,不太想冒险去找大夫。

远远的官道上,无数车骑拥着几辆马车远去,是南陈的大官。

突然就有了主意。

用水化开最后的干粮,喂好她,趁夜放在了驿站门口。沈默云将失去他女儿,我没办法杀他,可是,有办法让他也难过一生。

十室九空,荒村郭外,鬼火星星。终于松了口气,终于可以找个荒屋歇一宿。明明不再有哭闹,不再会手忙脚乱,人却闲得睡不着。不知道那些人有没有发现孩子,她还烧着呢。那队南陈人看起来非富即贵,应该不缺她口吃的,断浪说,有钱人都不是好东西……那……她会怎样?

会死,她会死。

恐慌蓦然从脚底漫起,似乎只在一刹那,我清醒地认识到,我从没想过害死她。她是她,沈默云是沈默云,就像我是我,赫连起是赫连起。

这个无辜的孩子,随我颠沛流离数百里,如今,她还病着,可我扔了她。

纵身回去,天色欲明,驿站平静如初,孩子已不见,我不敢敲门去问,是否捡到了我扔的孩子。

报仇,是报仇吗?我为什么会安心地掳一个孩子?又为什么会坦然地扔了她?孩子不见了,我和沈默云没什么不一样了。

荒村野径,雾色笼着前路,心中一片迷茫。远远的似传来婴儿啼哭,一声响似一声,终如惊雷入耳。

那惨白色天幕下是一个死寂的村子,空气中漫着一股难闻的味道,野狗在路旁撕咬。我踏进一间昏暗黑沉的屋子,点亮火折,一个女人躺在那里,浑身干瘪,嘴唇干裂,唯余一双毫无神采的眼死瞪着,在我点火时,眼里似有光华闪过。我把火折凑近,一个孩子正吸着她的手指,他吸得很用力,却什么都吸不到,于是停下来弱弱地哭一哭,再用力吸。

我再也看不下去,冲女人点了点头,抱起孩子,擦掉他嘴角的血迹——这个孩子,便是陈点点。

冥冥之中,或有天意?

是的,我救了陈点点,他也救了我。



我接了一个很好的活儿:只要杀了一个叫萧谷的人,就可以拿到一千两黄金。

所以,只要杀掉萧谷,我就可以回家了。

我并不关心谁要谁的命,只要他们给我足够的钱。这就是江湖,弱肉强食,胜者为王。

我爹一定是在躲避什么人。他的刀法很厉害,所以他的仇家应该更厉害。没关系,爹已经打不过我,都说刀剑无眼,他的刀法太绵,不如我自创的这一套,我可以杀了他的仇人,让他重见天日。

我在幽州找到了萧谷,他是我平生遇到的第一个好对手,百多招已过去,我竟无法奈何他。一柄白刃长刀忽然生生地架开了我,和萧谷过起招来。

抢我生意?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毫不犹豫把刀转向了他。那老头笑骂了几句,随手一刀劈向萧谷,那刀并未触着萧谷半分,萧谷胸前却溢出一道血痕,我连退几步,坐倒在地,避开了那股凛然罡气,心中大骇,再也笑不出来。

老头打发走萧谷,将五个手指撑得老开,在我眼前一边摇,一边自言自语:“吓傻了?看刚才那些不要命的招式,不该这么胆小啊……”

我打开他的手,他又凑到我旁边坐下,贼贼地笑着问:“嘿,不要命的,你师父是阴千绝吧?”

又是阴千绝。每个见过我刀法的人,都要问我是他什么人。据说,这个人刀法出神入化,出刀狠绝凌厉。可是我爹叫陈千啊,他的刀法软绵绵,像个多情的小姑娘,连我也打不过。

所以说,又一个认错人的!我转头,懒得搭理他!老头还在罗里吧嗦地絮叨,说什么一代不如一代,臭脾气一样一样,教出来的徒孙却连个公子哥儿都打不过之类的,最后干脆一巴掌拍在我背上:“小子,这么着,你跟我说说你爹,我教你几招。”这个可以有,老头疯是疯点,人好像还不坏,我瞥了瞥他,道:“我爹不是阴千绝,他叫陈千。”

老头一跟头栽倒,爬起来打量我:“嚯!好家伙,果然没死!还娶了媳妇!儿子还这么大了!”

已经过去了许多天了,老头一直缠着我讲我爹的故事,却不肯好好教我,有时听得高兴了,才教那么一两招。

我说,我爹的刀法太多情,连我也打不过。

老头大喜,教了我几招。

我说,我爹刀功比刀法还差,隔壁二狗爹随手就能刻个猴子猩猩,我爹费了半天劲,雕了个血迹斑斑的兔子,最后一下一高兴,还把兔耳朵削掉了一只。

老头捧着我的小兔子大笑,又教了我几招。

我知道他想听什么,他以为我爹是阴千绝,他就喜欢我爹那个样子的。

有时候,他会讲起阴千绝,那是他捡来的弟弟。他说他花了很多年,还是教不会他笑。可是,我想,如果我是阴千绝,我也会杀沈默云。当然了,阴千绝也不会是我爹,因为沈默云丢的是女儿。

我爹和阴千绝一点也不一样,他的脸被海风吹得黑红,脸上常常挂着卑微满足的笑。造船是个辛苦的力气活儿,爹力气大,村里修船造船都爱找他,他的后背,总会被晒得脱了皮。有一次,邻港有人造大船,爹去了一个月都没回,我带着小芸去接他,却看见远远的沙滩上,他追着工头一直跑,工头不耐烦,转身扔了一把东西在地上,他就那么慌忙蹲下来捡。

我和小芸跑过去,他抬起脸,满是惊喜:“你们怎么来了?路这么远!”我不想说话,只蹲下身子帮他捡。太阳那么大,白晃晃的沙滩刺得人眼睛生疼生疼。

爹直起身,接过铜子儿放进钱袋,讪讪道:“少算了二十个钱呢!”小芸抹着眼睛道:“阿千叔叔,阿千叔叔,我们不做了好吗?我叫我爹给您找个活不好吗?”爹只是摇头。

我曾无数次见过他在月下练刀的身影,怎么也无法和眼前这一个重合。在那些我尚年小的年月,在他以为我不知道的时候,我就见过他练刀。

每次出海打渔,放下渔网后,爹会找一个僻静的小岛泊船,月亮好的时候,他会用一根树枝在林子里比划,他并不知道已经被我发现。那是天底下最伟岸豪迈的身姿,长刀倚立,风华傲世!

我默默地跟了爹好多次。有时候,他豪兴飞扬,有时候,他忧心忡忡。我跪在他面前求他教我,他想了几天,捏了捏我的胳膊,终于是应了。我想,我要比爹更厉害。

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是阴千绝?老头只是太惦记他的弟弟了。



我救了陈点点,陈点点救了我。

可是,养孩子一点儿也不容易啊!养陈点点比养沈默云的女儿更不容易!

他可真娇气!沈默云的女儿,干粮用水化一化就吃了,这孩子米粥都不好好喝!

我在南陈买了个小房子,这个小国虽然只有巴掌大,可是不打仗,安宁。院里有棵槐树,遮阴蔽日的,比我和娘以前要住得好。

日子过得很踏实,心里一天天的平静。只除了陈点点好难伺候!如果不是总想起他娘临死的眼神,有时候我真想一巴掌拍死他算了!

闲下来时,我也会想,我娘那时想的,可能和陈点点的娘一样吧。这样想着的时候,我会在心里说,娘,我过得不错;断浪大哥,我过得还不错。

我按隔壁王嫂的法子,买了头母羊,陈点点羊奶喝得倒是欢,个儿是一点点也不长,性子却养得跟个羊一样,整天不言不语的,耷拉着脸,不知道瞎琢磨什么。臭小子平时老是跟村里几个皮猴儿打架,问他他还爱答不理,送他去丁夫子那里念书他不反对,临了倒是嫌上我取的名儿了!王嫂说了么,贱名儿好养活!现在叫点点,将来才长得壮!

陈点点就这么一点点学会走路,学会说话,学会耷拉脸,学会不听话,我也在学着怎么当小孩子的爹。也不知道这个养法对不对,明明是依葫芦画瓢,照着王嫂的样儿养的,那小子的脾性怎么愣跟二狗差得天远?人二狗跟王嫂多亲啊!

那一天,臭小子又一次打完架回来,还领了个小姑娘,同样被揍得灰头土脸。啧,不像话啊。我给他丢了块毛巾,让他自己拾掇,打了盆水给小姑娘。

小姑娘挽起袖子,小臂上一道刀痕。刀痕的样子,一丝儿不差,当时不上心,将她背在背上,尽管回刀相救,终是被划伤。

手不禁一慌,打在脸盆上,一盆水全洒翻在地。

我曾无数次梦见她在啼哭,一梦惊醒,身边是沉睡的陈点点。

冥冥之中,许有天意。

小丫头说,她是南陈宰相沈中正的女儿,从小没了娘,家里人不大管她,所以总是溜出来玩。看得出,沈宰相也不太约束她,只派了几个人跟着。

槐树下,两个稚嫩的人儿在玩拔茎儿,认真地捡了槐树叶,绕过对方的叶梗子使劲拽,完全忘了前一刻,才因为被骂被欺负而哭过伤心过。

这样就很好,现在就很好。我会待小芸很好,但我不会想着把孩子还给他,因为他不配。

我在槐树枝上绑了两根绳子,削了块木板做成秋千架。孩子们轮流推着,秋千荡得老高,笑声洒满院子。

王嫂说,槐花有很多用处。槐花开的时候,我用槐花泡水,煮槐花饭,后来,我又学会了做槐花炒蛋,槐花饼。一年就这一个季候,孩子们都抢着吃个新鲜,我也就想着法给陈点点和小芸做,他倒好,只要见我端了茶和点心,便拉着小芸撒腿跑,还让小芸自己带一葫芦水,这护食的崽子,撑不死他!

槐花开的时候,我把他们抱到树上,一个臂弯里一个,看他们搂着槐花卖力吸,两双小小的腿儿有一搭没一搭晃荡,吧唧吧唧的声音此起彼伏,心中便一片安宁舒坦,想起那时候断浪说的:“这才叫活着啊!”

断浪说这话的时候,我们正偷趴在飞天乐坊的一处屋梁上,用西洋的一种叫千里镜的长筒镜儿偷看苏七娘教跳舞。苏七娘从不在人前跳舞,断浪折腾了好些天,终于琢磨出这么个法子。

我承认,苏七娘跳舞很好看,她不动的时候,像画上的仙女一样,她一动,衣袖一挥,便像春天的花一齐盛开,像清晨的云霞铺满天空,漫天都是耀眼的光华。

可是,我看这个做什么?我应该在练刀。

那个时候,我只想要练刀,如今却只得空练上一练。刀随心意动,出刀慎思量,这是否便是出刀需念三分情?

臭小子发现我练刀,跪着说,等他长大了,要保护我,保护小芸。而我……最需要的,只不过是让他保护好自己。如此岂能学刀?如此,又岂能不学?

我捏了捏他的肩膀,太瘦弱,权当强身健体吧!

可是,终究又错了,这臭小子!好像永远也不想像我期待的那样长大。

臭小子并不算练武的好材料,我很放心,直到我在他的刀里,看到越来越多当初的我。他不喜欢按我教的来,一招一式,半点都不惜命。

忽然就明白了断浪大哥的心情,在陈点点逃出家的那一天。而我来不及说:“孩子,出刀需念三分情。”

当时花了两年,也没有见到沈默云;如今,他想要见我,功夫不过两天。

沈默云身上,有一股冷飕飕的阴沉气,那一双眼,眼神依旧残忍冷厉,看一眼,便认得。

他随意地倚在雕花的椅上,勾了勾杯沿的茶叶末,信手捻了,和我说话:“你的儿子可不如你,想捻死他都没劲儿啊!”江湖上都说典狂是阴千绝的传人,早已经想到,沈默云会查到。

“我以为,你要问你女儿。”我坐了下来,试着轻松地说话。

沈默云轻笑:“呵,当年才试一试,你便舍身回救,我还问什么?”

我瞪大眼,似被冰冷的蛇缠住了身体,呵,自始至终,我便没有筹码。

沈默云说,接他一掌,便可放过陈点点,我不信。可那一掌袭来,我的手臂却有如千斤,抬不起来,明明不信啊!

沈默云笑道:“只不过叫你知道知道,敢动我东西的代价,你家那小子,还不值得我费工夫。”

我捂着胸口,压住那口血气,抬起腿,出门。也好,这样也好,陈点点没事,就好。

身后传来沈默云的大笑:“哈哈哈,还真不还手呢——哦,对了,听说最近断浪跟那小子跟得还挺紧。”



臭老头已经缠了我一个月,还非要我叫他断浪伯伯。

我讲了很多我爹的故事,那些稀松平常的陈年旧事,不管我喜欢的,还是不喜欢的,原来竟都藏在脑子里。那些我以为不曾在意的,其实也一直在意。

我甚至有一种冲动,甩掉老头儿,小爷不跟他学了!回去看看爹,再回来闯荡江湖!

现在已经是槐花开的季节了,爹会泡发涩的槐花水,煮发苦的槐花饭,还会做铁疙瘩一样的槐花饼。

起先吧,我和小芸望着他期待的小眼神,看着他发红的大粗手,还会咬着牙闷头喝,闷头吃,后来实在撑不过去了,干脆就跑,打死也不吃,因为吃了真的会死啊……

如今,忽然想尝他一口槐花饼。

我跟老头已经学了很多招,这些招数看似新鲜,却又似曾相识,我心里隐隐生起恐惧。如果爹真是阴千绝,真的是阴千绝,那我是谁?

老头轻蔑地说:“哼!本来就是,跑不了的事儿!否则我不是闲着找事嘛!”老头还带我去了飞天乐坊,偷趴在一座楼里,用千里镜偷看苏七娘跳舞,他说:“以前我可老带着你爹来看,那小子嘴巴硬是硬,眼睛倒挺实诚的。”

苏七娘早已不再年轻,可是她跳舞的样子,仍然像是满天槐花飘洒,真的很好看。然而我笑不出来,我没有娘,苏七娘不会是我娘。

小芸来找我,眼圈通红。她说,沈默云找过爹。她说,爹不见了。

日夜兼程,眼前,是我生活了十七年的院子。

院子里落槐未扫,没有一丝儿烟火气。

房间里床板冰凉,昏惨的日光透过窗纸,落在地上漆黑的血迹上。

想象过无数次的。

我会站在院门前,轻喊:“爹,我回来了。”他会站在院里欢喜:“臭小子,到底回来了!”

小芸去过一趟沉云台,她已和我说了太多沈默云说的事,也说了太多对不起。她的眼睛红肿,脖子上的伤口还带着痂。傻丫头,一刀了断生恩,很难过吧?

断浪伯伯说,按爹的性子,定是不想叫我们难过的。我问他,沈默云的一掌有多厉害?他不回答。他说,他会想办法找沈默云。傻老头,只是怕我去吧?

可是,没有用啊,没有用了,什么都没有用了。

爹,我已经大了,不需要你保护。

爹,我挣了很多钱,可以照顾你。

爹,你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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