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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琳琅;提交时间:2020/11/9 20:19:52)

骑士的荣耀

当布鲁斯王国卫国战争进行到第七个年头的时候,费特里希大帝统领的骑士军团经过格里登大峡谷血战之后,终于攻克女大公玛瑞娅所在的暗斯布鲁克城,于拂晓时分占领弗朗茨皇宫。坐在弗朗茨皇宫金色王座上,费特里希大帝向整个联邦帝国宣布,这次布鲁斯王国卫国战争最终取得胜利。

在这次战役中,约翰所在的阿齐纳达军团,从格里登大峡谷的侧翼切入,配合军部行动,攻克暗斯布鲁克附近的两个村镇。这两个村镇里布鲁克的驻军并不多,由于没有机会直接面对布鲁克王国最强大的敌人,所以整个军团伤损并不严重。即便如此,约翰小队里还是有两个人受了重伤,所以他的心情一直都很低落。

今天是发饷的日子,例行操练结束之后,约翰胡乱吃了两个麦饼,喝下一碗汤,就去保障营领饷。军团里每五天发一次饷,除军部发下来的两个银币外,约翰还能得到阿齐纳达伯爵额外提供的一个银币二十便士。这些就是作为军团小队长,上等兵约翰能得到的全部军饷。由于费特里希大帝的骑士军团攻克暗斯布鲁克城堡,这次约翰多得了十个银币和一柄精铁长剑的赏赐。约翰已经拥用一副铠甲,还有一匹从战场上缴获的老马,是有名的安达鲁西亚战马,现在又得到一柄铁剑。约翰已经在考虑,要不要把自己那把缺了口的铁剑送给夏洛特。那是个不错的小伙子,平常日子伶俐的像森林里的麋鹿,在战场上却是个勇敢冷酷的战士。

夏洛特第一次上战场,就敢于将刀子直接插入敌人的心脏,夏洛特还救过约翰的命。如果不是年纪问题,约翰都想让夏洛特做他的姐夫,保护他那个黑麦草一样柔弱的姐姐。这次战斗中,夏洛特受了重伤,一把锋利的斧头砍进他只有皮甲护身的腹部。他往后退了几步,肠子就流出来。如果不是约翰用长剑挡在他前面,把袭击他的暗斯布鲁克下等兵杀死,也许夏洛特当时就要死在战场上。

在保障营军需处,约翰替夏洛克领回五个银币和一把锋锐的匕首,其中大部分是军部和伯爵大人给他的奖赏,作为他此次受伤的代价。约翰要把这些东西送到伤兵营去,带给夏洛克,由他决定要寄多少个银币回家,他再帮他寄回去。夏洛克和约翰都是阿齐纳达伯爵领地的农民,夏洛克比约翰晚入伍三年,现在还是约翰手下的二等兵。

保障营里有很多东西都能够出售,低阶扈从用的皮甲,低等士兵用的弓、盾和箭,还有士兵们常用的长剑、长枪、铁矛、铠甲。约翰穿的那副铠甲就是他花了一百银币在保障营里买的。除此之外,保障营里还有黑面包、兑过水的麦酒、嘈杂的音乐以及妖艳的女人。这些都是一场战役结束后,士兵们亟需安抚自己的商品。

保障营门口,约翰口干舌燥地推开一个身材肥硕的女人。她富有弹性的胸来回蹭他的胳膊,约翰差点流鼻血。约翰不是没有经历过女人,十七岁那年,他就花了二十便士爬上一个女人的床,可是现在约翰的钱,每个便士都有每个便士的用处。他打算把十个银币寄回家,留下两个银币二十便士,请他几个兄弟喝一顿爱狄丽亚酒馆最好喝的麦酒。如果没有这几个兄弟,约翰可能早就死在战场上。他还要请他的上官喝爱狄丽亚最好的葡萄酒。他现在只是一等兵兼小队长,想要进阶成为一名帝国骑士,需要有人引荐。他已经托人找到阿齐纳达伯爵的长子,伯爵众多儿子中最有希望继承爵位的年轻人。

约翰逃一般来到伤兵营,抬出来的一副担架却让他燥热的血立马冷却下去。死的人是约翰小队的下等兵盾手艾瑞克。艾瑞克的一条腿被砍断,胸口还被铁枪戳了一个洞。即便是这样,艾瑞克也在伤兵营里足足哀嚎了三天才死去。艾瑞克会和其他阵亡的士兵一起,被埋进附近一个山坳里,他的家人将在三个月之内收到军部和阿齐纳达伯爵付出的十四个银币的抚恤金,这些想来能让他年老衰弱的父母日子好过一些。艾瑞克和约翰一样,都来自阿齐纳达伯爵领地的农民。

自从布鲁斯骑士兵团踏上暗斯布鲁克土地的那一刻起,卫国战争似乎已经变质,变成一场侵略战争。至于自己是不是变成暗斯布鲁克人眼中烧杀抢掠的强盗,在战争中成长起来的约翰已经顾不上了。他要挣更多的军功和奖赏,他要在这场战争中获得骑士的称号。他,约翰·克里斯,要成为克里斯里家族第一位拥有骑士勋章的骑士!这是约翰父亲的遗愿,更是他的理想。他要在克里斯家族拥有的土地界碑上,刻下“约翰·克里斯”这个名字。克里斯家族的族徽都想好了,就用布鲁斯王国制式长剑的样式,还有他的战马。

约翰看到脸色苍白的夏洛特,将那把短匕留给他,再带回五个银币。五个银币是夏洛特准备寄给他母亲的,他自己只留下几十个便士。夏洛特想去暗斯布鲁克的酒馆里喝一顿醇香的麦酒,吃夹着奶酪的白面包。听说那里还有贵族们才能喝到的葡萄酒,有和女大公玛瑞娅一样的金发女郎。

约翰没有告诉夏洛特艾瑞克的事,相信同住伤兵营里,夏洛特应该早就知道艾瑞克支撑不下去了。他们能活下来,是他们的幸运。

约翰也要寄钱回家,而且这次寄的钱,比起以往每次都要多。这次家里可以添一头牛,再添几只奶羊,这样卡特琳娜姐姐就可以天天喝到羊奶,她的脸也会和庄园主奥古斯特家的女儿们一样细白。

想起奥古斯特老爷家那几个小羊羔一样的女儿,约翰就觉得即便听到伤兵营里传来的哀号声,也没有多少难受。约翰入伍前,曾经在奥古斯特老爷家里干活。他经常躲在干草堆后面偷看奥古斯特家的女儿们,也经常听奥古斯特老爷家的雇工们私下里谈论他家的女儿们,甚至还和他们一起去偷看奥古斯特女儿们洗澡。虽然在月光下只看到扬起的几只白亮亮的胳膊,就被奥古斯特老爷提着一杆猎枪赶跑,却仍止不住这些汉子们私下里意淫木门后面的风景。约翰没有告诉他们,通过木门下面,他还看到几截修长白嫩的小腿,这导致了他连续许多个晚上都梦到那几截美丽的小腿。这是他一个人独有的秘密,每次看到奥古斯特家那几个小羊羔一样的女儿时,就会想起那几截白嫩美丽的小腿。

希望她们还记得自己。约翰回到自己小队,开始给卡特琳娜写信。



我亲爱的卡特琳娜姐姐:

很幸运,我还活着!很高兴,我还能给你写信!因为就在刚才,我看到和我一起战斗的兄弟艾瑞克,就是让次我和你说过的,雪里镇铁匠铺那个铁匠的儿子。他受了很重的伤,即便好起来,缺了一条腿的人,最后也会沦为街头乞丐,然后死去。从布鲁克斯到暗斯布鲁克,我看到许多流浪汉暴死在街头。

虽然在战争中看到太多的死亡,但当看到艾瑞克被抬出去埋掉,我的心情十分不好,所以午饭也没吃就开始给你写信。

这场卫国战争即将结束,所以不必再担心我会死在战场上。接下来我会跟随阿齐纳达伯爵攻打几个村庄,也许还会去攻打附近一座更富裕的城池。没有暗斯布鲁克女大公的支持,相信这些地方也支撑不了多久。已经有村庄派代表向我们表示投降,所以不必再担心我的安危。

我亲爱的姐姐,现在我已经拥有一副铠甲,一柄锋利的铁剑,还有一匹安达鲁西亚战马。虽然它已经很老了,但不能否认,它仍是一匹优秀的战马。它还能如豹子般在战场上驰骋,这次就是它驮着我冲出格里登大峡谷。

我的军功已经累积到足够升任骑士的地步,也许下一次军部就会公布骑士名单;当然,也许是在费特里希大帝回国之后,任命书才能下达。虽然暂时只是低阶骑士,可能只能拥有三颗星卫或者更低阶,只能分封一小片土地,但那一直都是父亲的心愿。他为此战斗了几十年,如今轮到我来延续他的愿望。

我发誓我将用我的生命打造属于克里斯家族的荣耀,悍卫克里斯家族的尊严。我希望,将来我的长子能够继承我的荣耀,成为伟大的费特里希陛下的五星骑士。希望我们克里斯家族,成为布鲁斯王国的新生贵族。我知道那条路还很漫长,但是,我会坚定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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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琳琅;提交时间:2020/11/9 20:20:15)

夜静更阑,最常做的事……自然是睡觉。

如果不做梦,黑甜一觉能睡到天亮;如果做梦……

说梦里什么都可以有的……也可能会遭遇一场噩梦!

夜静更阑,也有睡不着的时候。

极其自我的现代人,习惯把属于自己的个性和任性在深夜里释放出来。

趴在明星同款沙发上,在朋友圈里发几句心灵鸡汤,给朋友点赞,简称“遛自己”;安静下来可以看书,刷手机视频狂追连续剧;也有人喜欢夜跑,顶着可能会遇见鬼的危险天天打卡天天跑,更有欢脱的在歌厅酒吧和朋友夜夜哈皮。

口中高唱熬夜一时爽,天天熬夜天天爽。天天爽的结果,大家都知道。

当整个世界都已沉睡时,还可以推开窗,看外面彻夜不眠的城市灯火。想象在这座城市里,有多少人和自己一样,正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如果是晴天,也许还可以看到月亮和满天繁星。

然而在一些空气污染指数极高的城市,除非金星和木星这类少数亮度比较高的星体,否则肉眼很难看到繁星满天的景象。

人类在努力改造自己生存环境的同时,也破坏着环境,这是人类在进化发展中近似于伴生的存在。

即便现在人类已经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但只要是有人生活的地方,就会产生生活垃圾,环境就会有被破坏的痕迹。

所以在生物学里经常能看到灭绝或者濒临灭绝的动植物,天文学里,也经常有大气层被破坏的数据。

当光也渐渐成为城市生活里的一种污染时,加上大气层自身对星体,尤其是蓝白星的消光作用,深邃的夜空中,星的眼睛也逐渐黯淡,失去原有的光彩。

这些星体发出的光波长比较短,令肉眼更难识别。天文爱好者们还可以借助于天文望远镜,找一处最佳观测点进行观测,在镜头里欣赏满天繁星的景象。

心怀浪漫的人,只能选个天气晴朗的日子,开车去找个空气污染没有那么严重的地方观星。

银河系像一个巨大的银盘,银河系里面,除了有数不清的恒星,更有无数伴星系一起拱卫着银河系,只是我们能看到的星却小如芥子。

这不是因为它们的亮度不够,而是因为它们距离我们太遥远,远到在我们视野以外的地方。

它们就像浩瀚宇宙中一片新大陆,等待被探险家们发现。而且有更多的星体,只有通过天文望远镜才能看到,肉眼却看不到。不是它们不发光,而是它们距离地球太远,发出的光微弱到连萤火都不如。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亮度不足,所以很难被发现。

物理学中,用来衡量灯泡亮度的单位是功率,而天文学上用来衡量天体亮度的单位是星等或者叫视星等。

星等就是把人类肉眼可见最暗的星等设为6等,依次下去是5等、4等、3等……星等的数字越小,星体越亮。满月的星等为-12.6,而太阳的星等是-26.7,金星就是我们常说的启明星,最亮时-4.9等 ……

这个星等不是固定不变的。同一颗星,在地平线上时的亮度,远远不如当它达到天穹顶部的亮度。这种现象是用肉眼观测就可以得出的结论。

好了,现在你可以以此为准对比来看。

金木水火土五星最亮时的视星等都是负值,而北斗七星中最亮的星等也只是1.79等,可以想象6等星的亮度在如此浩瀚的宇宙里,该显得如何黯淡,黯淡到一不留神,就可能会被你的视野直接忽略不计。

所以你以为不存在的星体,事实上它就存在你的视野里,你只是视而不见。

据统计,天空中能达到6等的只有6000多颗星星。

这些是理论上用肉眼都可观察到的星体,但由于地球绕着固定的轨道运行的同时,也同时在自转,所以在同一时刻上定格时,只能看到天半个天球上的星星,也就是此刻最多能看到3000多颗星星。

所以你眼睛里看到的数不清的星星,最多也就3000多颗。如果眼睛不花,周围的环境没有那么恶劣,完全可以数得清。

但如果视力不够好,有近视、眼花,也很难达到这个目视6等,甚至能看到4等、5等星体,也需要运气,所以夜静更阑时看星,只能看到比3000颗更少数量的星星。所谓的繁星满天,只是夜幕上那些依稀和闪烁不定的星星,调皮地欺骗着你的视觉。

在地面上能看到的星星,从理论上讲,在飞机上应该能看得更加清楚,毕竟是在三万英尺的上空飞行,与地面隔开一个对流层的平流层上。

古人登高时也曾说过,“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

现在普通客机的飞行高度,可以比最高的珠峰还高,所以离天穹里星星的距离也更近。如此即便摘不到星辰,目视也应该更清楚。不是所见星体的星等下降,而是飞机飞行时,拉近了我们与星体之间的距离,所以看得更清楚。

虽然拉近的这点距离和天体之间的距离相比,如同同属自然光的萤火与日月相比。

然而有过夜航经验的人应该知道,坐夜航机时,能看到的星并没有相象中的那样多。

原因在于,飞机舷窗的大小和角度,格外限制了视野所能及的范围。也有飞机夜航时,飞机机翼上的灯光以及机舱内灯光对观星的影响。

白天飞机在云层里穿梭,以人眼为原点,能看到的也只是舷窗所对的一个很小范围的天空和大地。

夜间能看到的星,依旧只能是平视、或者角度稍微偏上一点的夜空中,视野可达的有限的几颗星,或者是几十颗星。假如飞机是用玻璃制造的,相信就可以全方位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观星。

至于这样的玻璃材料什么时候能够研制出来,理论上有没有研制出来的可能,或者有没有其它的透明材料可代替,不在我的考虑范围,我只负责想象。

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搭乘夜航机时,能看到星的机会并不多。但如果运气好,还是能看到比在地面看到的更多的星。

想象一下,当夜静更阑时,飞机在空中飞行,人在机中坐,俯看下面城市灯火闪过,在天上与星月同行,梦里已经是乘风的仙人。





/洛水卿卿/可离/拂胭脂/醋晓寒/扫尘/月跑跑/慕容九儿/纤绿/白小离/海棠朵朵/北北/楚惜惜/顾几回/慕容可离/(共搜集有217帖,此为第573帖)

(作者:;提交人:夏沫沫;提交时间:2021/6/4 9:20:28)

五月吧第448届风云『衣香鬓影』第二轮C组三字令贴杀秦观17(联合杀)(真身:可离)

刘小满抱着肚子在床上滚来滚去,他十分想念娘亲做的狮子头。

明天就是清风山的剑选日子,按清风山规矩,他们这批弟子要斋戒三天,然后才能进藏剑阁剑选。

斋戒三天,这对每顿饭都无肉不欢的刘小满来说,简直比凌迟还痛苦。刘小满滚了一会儿,听到外面没有动静了,这才悄悄爬起来。

门肯定不能走,窗户也被下了禁制,不过他有的是办法。刘小满仰起头瞪大眼睛在房顶扫来扫去:“就是这里了。”刘小满咧嘴一笑,忽然就腾空跃起,轻飘飘落在梁上。房顶的一块瓦片被他慢慢揭开,头顶露出点点星光。刘小满将瓦片一块块移开,然后狸猫般翻身而出。

终于出来了!刘小满一路遮遮掩掩,直往藏剑阁那边摸过去。白天去藏剑阁行礼时,他就发现藏剑阁后面的山脚下有个小村子。有村子就有人,有人就有吃的。一想到吃,刘小满就觉自己腹中肚肠打起了饥荒。

半个时辰后,清风山藏剑阁后面的半山腰上传出阵阵烤肉香气。

刘小满爱吃,也会做吃,凡经他手疱制出来的食物,连接引他来清风山的前辈师叔都赞不绝口。毕竟都还是些没能修成神仙的凡人,还有口腹之欲,所以刚上清风山不久,刘小满就被分到了膳食房。

盯着滋起油花儿的烤鸡,刘小满刚要下嘴,背后却传来一个稚嫩的声音:“小胖子,烤鸡撕作两半,鸡屁股分我!”

天大地大吃喝最大,刘小满没理会身后来人,一口咬下去又嚼了半天才口齿不清地问:“鸡屁股分你,你以为你是谁啊?”

一个青衣小童凑过来,目光灼灼盯着被刘小满啃了一口的肥鸡,流着口水道:“原来你也爱吃鸡屁股,同道中人,同道中人,我辈不孤啊!”

刘小满往旁边挪了挪屁股,满脸警惕看向小童:“别靠太近,我不认识你。”

小童拍拍胸脯:“我叫小菜,现在认识了,鸡屁股可以分我一半。”

“凭什么?”刘小满又咬下一大块鸡肉用力咀嚼,小童刚要发怒,却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可怜巴巴地看着刘小满说:“我都有六百年,噢不,是六百二十八年没吃到这么香的烤鸡了。”

刘小满愣了一下,咧嘴笑了。果然同道中人,他刘小满只不过要斋戒三天,就好像几年没吃肉一样。这小崽子八成是自打出娘胎就没吃过这么好的烤鸡。刘小满利落地撕下半只鸡,果然带了鸡屁股那半递给小童,小童立刻接过去甩开腮帮子大嚼,一边还不忘了称赞:“手艺这么好,要不以后大爷就跟着你了,天天有肉吃。”

刘小满不屑地说:“你以为你是我儿子啊,天天带着你?”

青衣小童频频点头:“如果你天天给我烤鸡吃,我叫你爹也行。嗯,那啥,爹。”

一声爹喊得荡气回肠,刘小满激凌凌打了个冷战。叫爹没好事啊,不是破财就有灾。再想想如花似玉的封师姐,刘小满赶紧说:“别别,我才十八,还生不出你这么大的崽儿。”

青衣小童满不在乎地说:“那你叫我爹也成。”

刘小满一巴掌拍过去,怒道:“你个瓜皮娃儿,占我便宜是不是!”

青衣小童大怒:“让你叫我爹也是你占便宜了,大爷我今年都一千多岁了,当你老祖宗还差不多!”

刘小满更怒:“你个小王八蛋,我们家不缺祖宗!”

青衣小童转了转眼珠,问:“那是缺暖被窝的小娘?我下山给你抢几个漂亮的。”说罢嘴里还嚼着半只鸡翅膀,站起身,两只白嫩小手还在衣服上蹭了蹭,看架式就要下山抢姑娘去。

这谁家小祖宗啊,刘小满欲哭无泪:“你可别胡来,我会被师傅打死的。”

“小胖子,你是清风山的弟子?给那群老家伙当徒弟,真没劲。”小童咽了口鸡肉,歪着头盯着刘小满的侧脸想了会儿,恍然大悟道:“我知道你喜欢什么了。”

刘小满满脸不解:“我喜欢什么?”青衣小童皱眉咬牙,攥紧拳头在地上转了两圈,仿佛遇到了极为难的事,最后终于下定决心,手捻兰花指换了个娇滴滴的声音,眨眨眼睛媚声道:“爷,我知道你不喜欢小娘。你看看小爷我,我也是很俊俏的。”

刘小满又一巴掌拍在小童脑门儿上:“得得,为了口吃的不带这么恶心人的。”

青衣小童刚要叉腰发火就听刘小满又说:“我明天还要去参加剑选,就不跟你胡搅蛮缠了。”青衣小童转了转眼珠子,默不作声跟在刘小满身后。

下山时小童嘴里还恋恋不舍嘬着一根鸡骨头,含混不清地问:“你明天要参加剑选?”

想起清风剑谱上那一列列剑名,刚才还吃得高兴的刘小满,瞬间又烦恼起来。清风山藏剑阁现有仙剑上百,灵剑若干。清风山弟子需要得到仙剑的认可才能成为仙剑的主人,若是没能得到仙剑认可,就去藏剑阁边上的灵剑山挑一把灵剑。灵剑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的,需要有灵根,被灵剑认同才能拔得动,否则就是妄想。

会有慧眼识小满的仙剑吗?对此刘小满实在没有多少底气。但若能得一把品阶高些的灵剑也好。刘小满为人一向如此,人生有小满,足矣。他从来都没想过,也许他连一把灵剑都得不到。

看到刘小满神色黯然,青衣小童一挥衣袖,豪气干云地道:“放心,大爷我说过,今后就跟你了。”

刘小满一翻白眼:“我不缺儿子也不缺爹。”看到小童似乎还要说什么,刘小满迅速补充一句:“更不缺祖宗。我说瓜皮娃儿,还不回家睡觉去,再晃荡下去你嬢嬢要打你小屁屁咧。”说罢刘小满揽起青衣小童的腰飞快掠到山脚,把他放在村子口也不待他说话,转身直奔自己的住处掠去。

“睡个锤子觉,想甩了我,没那么容易。”青衣小童一甩袖子,满脸不忿。


当清风山这一代最出色的弟子刘飞扬捧着把宝剑从藏剑阁的大门走出来时,众人都纷纷围过去向他道贺。剑名重光,曾是清风山第十三代山主的佩剑,而清风山第十三代山主被誉为清风山立山以来武力最强山主之一。重光认刘飞扬为剑主,是不是意味着刘飞扬将成为清风山的下一个传奇?

刘小满看到容色绝艳的封师姐正微笑地看着刘飞扬,就有些沮丧。刚才他还在心里默念着祖师爷保佑,千万别让这小子被选中,看来刚才祖师爷是睡着了,没听见他的话。

刘小满是最后一个进藏剑阁的,谁让刘小满是清风山这一代内门弟子中排名最后一个的。刘小满偷瞄了一眼面上又恢复冷若冰霜的封师姐,还有站在封师姐身边看着他,笑得一脸欠揍的刘飞扬,刘小满挺了挺胸脯,抬脚往藏剑阁里走去。同样都姓刘,能有什么不同?刘小满一向奉行输人不输气势,说白了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可是打死他,也不愿意在美貌如花的封师姐前丢脸。

“小满,当心剑阁里面剑气伤到你,干脆直接去灵剑山选把灵剑得了。”刘飞扬大声说,引来众人哈哈大笑。封师姐目光扫过,也扯了扯嘴角。刘小满觉得像是有无数把小刀子飞过来,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刘小满整了整衣裳,抬脚踏进藏剑阁的大门。

藏剑阁里剑气森森,只隔了一道门,就像是踏进另一个世界。刘小满强忍着乱飞的剑气给他身体上带来的痛感,一路数着阁里悬空飘浮着的长剑。朝霞,玉露,暮云,长海,云阙,指天,还有重光……重光的位置已经空出来,因为重光剑认刘飞扬为主,离开了藏剑阁。刘小满举步维艰,他停在一把剑前稳了稳心神,就你了。他伸手去握剑柄,那柄名为赤血的长剑忽然爆出一团金光。金光有如实质,仿佛一把把明晃晃的小剑刺进刘小满的身体,一片一片剐着他的血肉。刘小满张大嘴却喊不出声,身体打摆子一样来回抖动。

“你怎么才来,让大爷好等。”

正当刘小满以为自己就要死了的时候,有个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然后就看到那柄赤血剑金光“唰”的一声龟缩回到剑身中,整把剑似乎也失了依靠般“啪哒”一声掉到地上。

它,这是认我为主了?失去重心坐到地上的刘小满瞬间呆滞,都忘了身后出现的青衣小童。

青衣小童跳起脚,白嫩的小手拍在刘小满额头上,大声嚷道:“喂,我说小胖子,你想什么呢。”

刘小满也顾不上这个小祖宗了,他迅速爬过去捡起那把剑,赤血果然没有任何反应。刘小满大喜,他几乎要满脸泪水叩拜祖师爷保佑了。祖师爷爷这是睡醒了,终于睁开眼了啊。

青衣小童似乎看透刘小满的想法,冷笑一声,却见刚才还乖乖被刘小满捧在手上的赤血忽然剑活了一般横着飞起,然后高高悬在半空中。

“这是,后悔了?”刘小满满脸呆滞,怎么还带玩儿赖的啊。

青衣小童叉腰指着半空中的赤血怒骂:“谁给你的胆子,敢和大爷抢人!”赤血哀鸣,似在为自己辩解。刘小满忍不住问:“你怎么跑这来了?”青衣小童骂了个痛快,才一把拉起刘小满转身往外走。

“别走别走,那把赤血我还没带上呢。”刘小满指了指半空中的赤血。赤血抖动了一下,又向上飘浮几分,躲开刘小满的手指方向,整个剑身几乎要贴在房梁上面。

青衣小童撇嘴,不屑道:“你是大爷我选中的,它们谁敢和大爷争风吃醋。”刘小满只觉周围悬浮着的几柄剑都开始纷纷向后移动,瘟疫般远远避开他。

青衣小童一巴掌拍过来:“发什么愣,还不接着你大爷我。”话音刚落刘小满只觉眼前一花,青衣小童已经变身一柄青色长剑直往他怀里扑过来。

“妈呀闹鬼了。”刘小满吓得一个激灵转身就跑,长剑跟在他身后,穿花蝴蝶般飘来荡去,偶尔还在刘小满耳边嗡嗡几声,像是人在发笑。

“快看快看,刘小满出来了。”看到刘小满满脸惊惶失措跑出来,众人哈哈大笑,可是当看到刘小满身后跟着飞出来一柄长剑,众人都惊得下巴都要掉到地上了。

“刘小满!”主持剑选的方师叔满脸怒容,不知道这个好吃的小胖子又在捣什么鬼。

意识到已经出了藏剑阁,刘小满放缓脚步,由跑变成走。刘小满平定一下怦怦乱跳的心,他慢慢走下藏剑阁台阶。想起那把青衣小童变成的长剑,终于不再慌乱,他试着拍了拍巴掌,长剑入怀。刘小满抱着小童,不,是他抱着那把青色长剑,像抱着件世间罕见的宝贝一样。

“师叔,我被这把剑选中了。”虽然没见过,但从山上的典籍中刘小满也读到过,说是剑有了灵气就会有剑灵,那个青衣小童应该就是剑灵。刚才他是没想到这一点,可是当想到自己遇见的可能就是剑灵,刘小满不由得暗自高兴。能被这位小祖宗选中,他也算祖先有灵。刘小满喜得眉飞色舞,他看了一眼不远处负剑而立的刘飞扬,也学他挑了挑眉毛。

“报上剑名。”方师叔也有些羡慕刘小满,毕竟想让一把仙剑认主,肯定这个小胖子身上有仙剑认可的地方——悟性,还是心性?对这个小胖子多少有些了解的方师叔有些不解。

“剑名,剑名菜刀。”刘小满看到剑柄上的刻字顿了一下,还是大声报上剑名,却引来众人哄笑。

“菜刀?剑名还真是别致。刘小满,要不要拿你的菜刀和我的重光比试比试?”想起刚刚看到的一幕,刘飞扬作为今天被仙剑认主的唯二人选,刘小满仿佛夺了他在清风山所有风光,连旁边的封师妹都忍不住娇呼,他明显有些不服气。

“好,菜刀。”刘小满拍了拍怀里的菜刀,却毫无动静。众人又是一阵嬉笑。众弟子都在这清风山上修炼有些个年头了,还真没听说过清风山有一把名叫“菜刀”的仙剑,只有在落日峰顶心有所动,以掌为幕,远观藏剑阁的清风山主陈远之满脸诧异。千余年前惊艳整座江湖的菜刀居然出世了,还认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胖子为主。那把剑可向来都是生人勿近的。当清风山主这么多年,他也出入剑阁几次,却连菜刀的影子都没看见过。听他的师尊说,那把剑是不入清风剑牒的。不是有缘人,也看不到那把剑。

这个小祖宗,关键时刻掉链子。站在藏剑阁前广场上的刘小满却心里大急,他不停地念叨着:“我说祖宗哎,打完这场架,我就去给你烤鸡,烤一整只都给你,不,烤两只。”对自己的手艺,刘小满一向比对自己的剑术更有信心。

“嗯,还要酒,你祖宗我都六百多年没喝过的美酒。”

“好好,一壶,一坛,一坛子猴儿酒够不够!”

其实对上大名鼎鼎的重光剑,刘小满没有必胜的信心。光听这剑名,一个重光,另一个叫什么菜刀,就知道高矮上下了。只是封师姐在前,就算死他也要死个轰轰烈烈。

刘小满的话音刚落,名为菜刀的长剑光华大盛,一个激射直朝刘飞扬的方向飞去。刘飞扬驭剑去挡,却听飞到半空的重光一声嗡鸣,然后就直直坠下,跌落到地上。

这一战,刘小满胜得莫名其妙,刘飞扬输个稀里糊涂,众弟子皆哗然。

从藏剑阁离开后,刘小满悄声问怀中长剑:“小祖宗,你是怎么打赢的?”对于重光莫明其妙的自行落地,方小师叔给出的解释,说可能是刘飞扬刚得到这把仙剑,使用起来还没那么得心应手。当然这只是小师叔的说法,围观众人都不会相信,因为菜刀也是刘小满刚刚得到的啊。

青衣小童得意洋洋的声音响起:“大爷我行走江湖时,早将它们打怕了,那个重光更是,大爷我曾经揍得它满地找牙!”

刘小满心想,那重光有牙吗?那不成了锯子。

青衣小童懒得猜刘小满的想法,继续自顾自地说:“江湖上有个传说你听没听说过?”

刘小满诧异道:“什么传说?”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刘小满怀中菜刀嗡鸣,仿佛是青衣小童得意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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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夏沫沫;提交时间:2022/10/3 12:04:12)

五月吧第488届风云『少年歌行』第三轮听雨贴杀谢宣SQ(C组杀)(真身:白小离)

我是这条街最靓的仔


有段时间抖音上有一首歌非常火:我是这条街最靓的仔。


一群小小少年作酷样打扮,自信而张扬地在大街上行走,向这个世间宣告:我是这条街上最靓的仔。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版本,大抵是因为小小少年们的阳光和朝气蓬勃,最重要的是,还很萌。按网络里的说法就是,能萌你一脸血。


萌一脸血是什么模样的我不知道,但在我印象里,动物小的时候都是可爱的,就是看一眼就挪不开眼,这就是“能萌你一脸血”吧。像小猫、小狗、小鸡小鸭子,甚至肥肥胖胖的猪都有一个萌萌哒可爱的猪仔形象。小猪佩奇身上纹,谁敢说我不是社会人。连浑身都是刺毛毛的绿边刺蛾也能化身为糖宝,更不要说装帅扮酷的小小少年们。


其实乍听到这首歌时,有种看香港电影的即视感,尤其是这样一群小少年当街招摇行走。大概是2015年左右,我下载过一个影音APP,里面有一档专门收男女明星的电影专辑,许多老电影在那里都能找到,而且还是免费播放,那里面就收过很多拍青春校园的电影,像黄百鸣捉鬼系列,周星驰逃学威龙系列,那些唱“我就是这条街上最靓的仔”的,很有这样气质。


从歌名中的“靓”和“仔”字看,能猜出这歌或许就是产自广府。各地方的语言习惯,本无可争议,但若细究“街”的读音,似乎又不只是发自于广府,我小时候便听说过,如今再想起来,颇觉有趣。


街字,本来应该发jie的音,比方说上街(jie),XX街(jie)道。


老城区那条主干道原本命名“国旗街(jie)”,曾经是城市里最繁华的地带,算是商业区。不仅是在城里,便是在乡下也大名鼎鼎,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除了那里有许多好吃的好玩的,还觉得这名字很特别,很有时代感。只是后来才知道,全国有很多地方曾经都有这样一条“国旗街”或者“红旗街”。


母亲却一直把国旗街(jie)读成国旗街(gai),不仅如此,那时候人们都把上街(jie)读成上街(gai),却又把xx街道读成“jie”道,这明显不是读错的问题。可是学校里教的,明明都应该读(jie)的音。问母亲,母亲也说不出所以然来,只说大家从来都这样说,所以一直这样说。可是我不习惯读“gai”,觉得应该是方言俚语,这样读很土气。大约年轻的一辈都有和我差不多的心理,母亲他们那一代人一直读gai,到我们这里,都是按普通话最标准的读音读“jie”,无论是国旗街(jie)还是上街(jie),像是和长辈们较着劲儿,我们是新时代的仔。


随着时间推移,九十年代末时,老城区改造,旧的街道和小区都重新命名,国旗街终于成为一段承载着记忆的过去,而身边读“jie”的人越来越多,读“gai”的人越来越少,直到几乎听不到有人读“gai”。只有母亲,一直执着且固执地读着“gai”字。她还经常说自己上街(gai)里买了什么什么东西,只是国旗街已很少听她说起。偶尔谈及旧事,也成为她口中的“老国旗街(gai)”。


一个“老”字,道尽多少留不住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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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夏沫沫;提交时间:2022/10/3 12:04:12)

五月吧第488届风云『少年歌行』第六轮听雨贴杀无心SQ(C组杀)(真身:白小离)

卷阿

很久之前在风云版上看到过这个名字,却只是惊鸿一现。再去寻时,只见幽人独往来,又望孤鸿缥缈而去。

有卷者阿,飘风自南。


卷阿这名字取得好,或者说是这件衣服好看、漂亮。

说起来网名也是名,虽然同样是用来喊的,但网名和姓名又有不同。网名更像我们生活中的衣服,有喜欢正式一点的,有喜欢休闲些的,还有喜欢搞怪、喜欢奇葩类的,总之各人有各人的习惯和风格。

但若要说卷阿这网名漂亮,似乎也不那么准确,毕竟衣服漂亮这个词大都是用来形容女子的,我却不知卷阿名下是帅哥亦或是美女,所以深深觉得,还是用有卷者阿的原意更恰当。


卷阿,指逶迤的丘陵。在钟磬声里,那些逶迤起伏的丘陵,更显雍容、典雅、大气。所以卷阿,应该算是个中性词,可男可女。

在百度汉语上找,卷阿的发音是juan,a。有专门研究古汉语的专家却认为卷是通假字,大概是同现在的蜷字,通假后的意思是指蜿蜒曲折的山。而阿,读e的音,平声,指大丘陵。这个阿大概是和阿房宫里的阿是一个意思,所以有卷者阿中的卷阿,应该读成quan,e。这两种解法在我眼里都对,都没有错误。这就像新人写古韵时用的韵脚,只是区别在于,是压古韵还是新韵。


同样一个字,在现代汉语和古代汉语里,读音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所以相信把一个只会讲普通话的人扔去古代,跟把一个不懂外语的人扔去国外是一样的结果,都是一脸的懵批状。现代人,不见得就比古代人更聪明,那些喜欢穿越的大神们都小看了古人的智慧。


我更喜欢把卷阿读成juan,e。卷阿,试想一下,舌头抵在两颚间,轻轻发出一个卷的音。最妙的还在这个阿的读音。和卷阿连在一起读时,就像是从心底里发出的一声声叹息,仿佛是在召唤前世的情人。

还记得那一句大气磅礴的: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

阿指的是山丘,阿房就是大山丘旁边的房子。始皇初建皇宫时并没有名字,却因为这座宫殿所在的环境特点,被后人称为阿房宫。

不老女神赵雅芝曾演过的一个角色:阿房女,和秦始皇之间发生过一段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没看过这剧,但此女名为阿房,想来是影射阿房宫的来历。若是如此,这脑洞开得着实够大。大概也是编剧觉得,爱情总是轻易就能捕获到人心,给这部剧招睐些观众罢了。


我眼中的山丘又与山不同,山是很高的,像泰山、黄山那种,而山丘,明显就矮了一截。

一个,是站在大地上的巨人,另一个,则像匍匐躺卧在大地上的汉子。


百度上讲丘陵是坡度较缓、起伏不大、低矮的山丘,这样的阿,前面加上个卷字,可见山丘的蜿蜒曲折之势。像我家门前那种小山坡,大概也能勉强算得上是丘陵,却因没有卷者阿的大气和雍容,所以只能叫它小山坡。

这山坡也当真够得上个“小”字,有时候我甚至会怀疑,再过上百十年,那座小山坡会不会被泥沙夷为平地?不排除这种可能,毕竟它和我小时候看的山坡,似乎又低矮了许多。且坡上又都开了田地,已然和山坡下面的田地连成一片了。


读有卷者阿时,也总会想到铿锵起伏的秦腔,有金石之音,大约是二者有相同的起源地之故。

据说秦腔就是自周时起,而卷者阿的歌咏,恰好也是颂周公之德的。周公庙就是建在岐山,因为周兴起于岐山,或者也有说成是西岐。凤鸣岐山,这样知道的人就多了。

曾经有个忘年交,名字就叫凤岐,我还曾夸过这名字取得好。能不好吗,凤鸣岐山呀。上,可追溯到商周时代。其实叫岐山的人也有见过,只他的名字叫凤岐而不是岐山,应该是有文化的人才取得出。可偏偏他老人家,自他爹那辈往上数,数代都是农民。我能说劳动人民是最有智慧的吗?


有卷者阿,飘风自南。岂弟君子,来游来歌,以矢其音。

这是篇对周王歌功颂德的诗,虽然有它的局限性,却难得那样的山河无恙的清平盛世。

有卷者阿,不用读后面,单只读这一句:有卷者阿,飘风自南,心到意到,已经足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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