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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水卿卿/可离/拂胭脂/醋晓寒/扫尘/月跑跑/慕容九儿/纤绿/白小离/海棠朵朵/北北/楚惜惜/顾几回/慕容可离/(共搜集有217帖,此为第91帖)

(作者:;提交人:五月浅熏香;提交时间:2008/11/22 10:12:02)

【天涯明月刀65-2-4】[猎]翰墨痴心杜十七
  
  第一章
  
  000
  
  似乎有种奇异的声音传来。哈斯竭力拱起山一样的脊背,把头从沙土里抬起来。大地在晃动,身上还有重物死命地向下压。他摇摇头,用力往外吐。嘴巴和鼻孔灌进不少沙子,粗涩难当。昨夜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风,卷起的飞沙差点把他当作阵亡者埋掉。
  四肢在铠甲里生硬地活动,甲叶哗哗,终于摆脱了身上的重负。他吐出一口气,睁开眼看,原来是具尸体。死者头上的血已经凝结成块,还兀自瞪着血红的眼睛,目眦欲裂。看穿戴是本族凯度多人。他慢慢爬过去,用温热的舌头把那双眼合上,然后脱力般翻身躺在本族人身边,大口大口喘着气。
  青蓝的天空中几只秃鹫来回盘旋,正在为突至的盛典忙碌。
  
  一夜之间,几千条生命都消失在茫茫沙海之中。尸体和血肉被埋在一场风沙之下,只有浓重的血腥味透过沙土的缝隙在荒漠上翻滚。阳光刺眼地明亮,在眼前浮游,哈斯举起手挡住眼睛。如果不是还有一个蠕动着的活人,四周的安静会使人忽略这里曾发生过的一场血战,精绝国凯度多人和入侵者苏毗人之间的火拼,这一对世代的仇敌,已经记不清是第多少次对决。
  奇异的声音又近了,“达达达”,是马蹄声,在静寂的大漠上空传来。听到生的希望,哈斯鼓起劲,把粗黑的发辫咬在齿间,奋力翻身蟒蛇般朝前爬去。
  
  001
  
  一定是瞿萨旦那神的指引,阿曼尼莎一早就骑着雪青马“达达达”朝这边沙丘跑来。昨晚风沙很大,她早早就关好毡房门睡下。只是这一晚她睡得并不安稳,风沙抽打得毡房呜呜作响,仿佛魔鬼在敲门。她心惊肉跳了一夜,总感觉要有事情发生,所以一早起来就跪在龛前,向大神瞿萨旦那虔诚祈祷,然后出门骑着马跑出不远就遇到身受重伤的凯度多人哈斯。
  
  沙漠里的女人有着和男人一样的毅力,否则就无法生存。阿曼尼莎费力地把哈斯从死人堆里拖出来,放在雪青马背上,自己也翻身上马坐在他后面,一手揽住哈斯摇摇欲坠的躯体,一手扯着缰绳,“达达达”跑回自己的毡房。她把哈斯扶下马走进屋,让他躺在榻上,然后脱下他身上的胄,撕开里面的衣服。腹部的刀口已经被血糊住了,肩膀处还有根断箭。阿曼尼莎打来水给他清洗伤口,拔出断箭,再找出父亲留下的伤药,敷好包上。因为一直蒙着面纱,哈斯也只能在模模糊糊中看到阿曼尼莎湖水一样幽蓝的眼睛。
  
  原来离绿洲这样近,哈斯终于安下心来,仰躺在阿曼尼莎的毡房里闭上眼睡着了。他不知道,阿曼尼莎的雪青马驮着他跑了大半天的路。阿曼尼莎的手掌轻轻摩挲哈斯胸前绷紧的肌肉。虽然受了伤,但因为终年在沙漠里摸打滚爬,哈斯的皮肤又黑又亮,肌肉也硬得像石头,勇武而有力。她悄悄趴在哈斯胸前听,“咚咚咚”,里面在擂鼓,还有一股只属于沙漠男人的浓重汗腥味。
  “这是瞿萨旦那赐予我的男人。”阿曼尼莎虔心拜谢过瞿萨旦那神之后,安心地挨着哈斯睡下。
  
  002
  
  沙漠上的骆驼刺又在盛开了,淡紫色的小花,滚滚沙海中扬起桀骜的小脸,走近时就能闻到淡淡的香气。
  哈斯在阿曼尼莎的绿洲上呆了几个月,渐渐地养好了伤。折断翅膀的雄鹰就要重新起飞了,阿曼尼莎看着眼神愈加凝重的哈斯想。一小片绿洲终究不是雄鹰能展翅的地方,他应该有更广阔的天空。
  
  “这是什么?”阿曼尼莎把一样东西放在哈斯的手上,是块新月形的青白色玉石,沉甸甸冰凉凉,阳光下闪着温润的光。
  “这叫缺月簪,是用于阗产的青白玉制成,原本是一对……”阿曼尼莎又拿出一块青白玉,并排放在哈斯掌心,一弯新月皎皎。
  阿曼尼莎说:“两支缺月簪,合在一起就是满月。你带走一支,我留下另一支……”阿曼尼莎摸摸渐渐鼓起来的肚子,那里面有哈斯的骨肉。虽然沙漠上的女人都已经习惯于离别,可哈斯要走,阿曼尼莎还是流了泪。这一小片绿洲上又将剩下她一个人孤独地生活。她低下头,悄悄用手指把眼泪擦掉,不让哈斯看见。沙漠里的女人,就应该像沙漠里的红柳树一样,无论遭遇多大风沙,都能屹立在原地不动。这样自己的男人,这匹沙漠里的野马无论跑出有多远,最终回来时都能找到自己的家。
  
  哈斯的身体刚刚复原,就准备回精绝城,他的子民还在企盼这只沙漠之鹰回去解救。雪青马站在阿曼尼莎旁边打个响鼻,前蹄不安地刨着沙地,像是在催哈斯上路,又像是在向阿曼尼莎告别。
  阿曼尼莎在心里默默祈求大神瞿萨旦那保佑哈斯。
  
  《汉书●精绝国传》记载:精绝国王治精绝城,去长安八千八百二十里,位于龟兹,渠犁之南,东接且末,西界扜弥。
  一千多年以前,尼壤河水起自神圣的昆仑山,流到凯度多人聚居的精绝国时,水势已经平缓。尼壤河两岸树木茂盛,形成一座巨大的草原绿洲,绿洲上草丰物美,气候也如江南般温润,也因此遭异族觊觎,经常被沙漠中的苏毗和吐火罗以及柔然人这些游牧民族的袭击,掠夺财物牛羊和奴隶。哈斯便是精绝国王子,因父王病逝,精绝内变,哈斯自精绝边境返回平叛,途中却遇苏毗人来袭,哈斯全军覆灭,自己身负重伤,如果没有阿曼尼莎,自己也差点被风沙掩埋。
  
  “等我,一年后我来接你。”哈斯摸着女人粗黑的头发,把一支缺月簪插在上面,另一支揣在怀里,对着女人湖水一样幽蓝的眸子郑重许下誓言。他再亲亲女人的额,双臂紧抱一下那具温热的身体。舍不得离开也还是要走,到底是沙漠上的汉子,哈斯咬咬牙,转身跃上雪青马背,缰绳一抖,睥睨天下的君王般俯视着苍莽大地。高大的雪青马扬起头竖起前蹄发出一声欢快的鸣叫,再绕着阿曼尼莎转了一圈然后向远处跑去,扔下一路黄沙翻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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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五月浅熏香;提交时间:2008/11/22 10:12:36)

【天涯明月刀65-4-4】[猎]俞琴洒翰墨痴心枉顾
  
  第二章
  
  000
  
  精绝王城已经被叛军占领,叛军的首领是哈斯的王叔,精绝国王爷艾默提。几个月来没有王子哈斯的消息,派出假扮苏毗人劫杀哈斯的心腹也一个没回来。艾默提以为侄子已经被那场罕见的大沙暴吞噬,不知埋在哪一座沙丘之下,慢慢地放松了警惕,一心一意当起他的精绝王来。
  哈斯探听清楚精绝城内的情况后,乘夜潜进精绝城,去见老国师持犍达。持犍达是个深受精绝人敬重的老人,曾与先王东征西讨,是个誓死守卫精绝的勇士,也是哈斯目前能够信赖的人。
  
  精绝内变,持犍达忧心成疾,躺在床上,已经病骨支离。看到哈斯进来,他挣扎着爬起来跪在地上,把右手放在胸前老泪纵横地说:“我勇敢的王子您终于回来了,老臣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老国师的咳声苍老而凄凉,仿佛被夜幕撕裂。他拼着一口气活下来,就是为了等这个精绝最后一线血脉王子哈斯。他知道只有他能挽救精绝,他也不相信他会被黄沙淹没,因为他是哈斯,是最勇敢的沙漠之鹰。
  哈斯负手而立,看看面前老迈的持犍达,一挥手说:“起来,坐下说。”栗色的瞳眸深得不见底。纵然没有一兵一卒,他仍骄傲如沙漠苍鹰。
  
  持犍达坐在榻边咳了一阵接着说:“艾默提优柔寡断,受木都拉的蛊惑,偷偷与精绝人的世敌苏毗人和柔然人勾结,任由这些沙漠上的游牧部落来往精绝城内为所欲为,已犯众怒。精绝城内更是民心浮动,怀念老王,只要王子你您登高一呼,应者云集。况且里塔城还有哈吉甫的五千飞鹰铁甲骑。只是艾默提王爷的儿子都尉木都拉为人阴贽难测,又拥有驼风骑五千,都是精兵良将,誓死追随艾默提。更有驻守扜弥、渠犁的精绝守军,是投新王还是效忠旧王,至今动向不明,倒是不可不防。最可怕的是附近几个国家,龟兹、于阗还有一些游牧部落对精绝都虎视眈眈,一旦内战开始,势必将纵马精绝土地,试图在精绝内乱中分一杯羹好处。现在精绝身陷重重危机之中,孤掌难鸣,岌岌可危。”
  哈斯拧着眉,他愈加相信持犍达并没有同其他人那样审时度势投向王叔艾默提。“你说,现在要我怎么办。”哈斯盯着持犍达笃定地问,看不出情绪有丝毫波动。
  喘了一会儿,持犍达接着又说:“如今之计,先联合里塔城的哈吉甫,他是老王和殿下您忠实的仆人,我得来的消息说他正在四处寻找您。然后再安抚驻守扜弥、渠犁的精绝守军,只要他们按兵不动我们就有机可乘了。同时向邻国且末求助,尚有一线希望。以精绝未来王的身份去且末求婚,哈斯王子,听说他们正有一位待嫁的公主。”
  哈斯转过身走到窗前,手下意识地摸摸怀里的缺月簪,水般温润细腻,像阿曼尼莎光滑的肌肤。不知道现在阿曼尼莎在做什么,他知道现在已经刻不容缓了,他不能再犹豫。时间拖得越久,王叔的宝座就会坐得越牢固。时间会让人忘记很多东西,包括先王对这些臣民的恩宠。失掉民心就等于失掉天下,到时候想挽回都挽回不了。
  抓紧一切能让自己活下来的有利条件,这是沙漠民族的生存法则。他十指攥紧努力不让自己想起那个有湖水一样幽蓝眼睛的女人。
  
  001
  
  哈斯骑着雪青马一路向北赶往里塔城。走到上次被伏击的地方时,他停下马,周围已经黄沙覆地,根本看不出这里曾经有过一场恶战。如果不是那棵孤独的红柳树,红柳树上还挂着一支折断了的长矛,或许他也不能确定那场恶战具体在里哪里发生。流动的沙漠慢慢掩盖着时间留下的痕迹。面对浩瀚的沙海,一千年也不过是个瞬间。哈斯忽然想起很小的时候王叔艾默提带着他在沙漠上骑马。他结实的手臂环在他腰间,还不时往嘴里灌着烈酒。王叔说不能喝烈酒的人算不得咱沙漠上的汉子。那天他给小哈斯喝了很多的酒,让他足足醉了三天。
  父王死得不明不白,自己回精绝城奔丧中途遭劫险些被杀,回到精绝城后才发现是王叔篡夺了皇位,他不能不怀疑这一切都是王叔所为。
  
  “你欠下的,迟早都要偿还。”哈斯拔下牛皮袋上的木塞,仰头咕噜灌了几口烈酒,然后纵马跑上附近的一座大沙山上,遥遥看着远处那一小片绿洲。他的女人,还有他的孩子就在那里。他甚至可以看到白亮亮的尼壤河水从那里蜿蜒流过,他想像着此时阿曼尼莎正在河边洗澡,清澈的尼壤河水滑过她温润细腻的肌肤,乌黑的长发,还有水一般幽蓝的眼睛。哈斯的眼角溢出柔和的纹络。
  可是他现在不能去找她,因为他还不能带给她什么,连最起码的安全都没有。即便上回他走的时候也只告诉她,他是精绝人。他怕自己的行踪暴露了,阿曼尼莎会被王叔的人杀害。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因为他是沙漠人,也因为他是哈斯,未来的精绝王。
  
  里塔城在精绝城以北,是精绝与龟兹接壤处的一座城池,虽然很小,却很富庶。龟兹人总想占据这个小城,作为攻打精绝的后备供给,所以每隔几年就会发起一次攻击。只是每次因为有哈斯父亲坐镇指挥,都没能得逞。这次哈斯的父亲老精绝王病重,朝中无人可担此大任,龟兹人趁机来攻,王子哈斯临危领命,配紫金绶带封为精绝大将军,哈吉甫为副将,率五千飞鹰铁甲骑出征。这五千飞鹰骑是哈斯和哈吉甫亲手训练出来,最好的战马,最精良的兵器,还有最勇敢的精绝武士,乌云般从沙漠上掠过,卷起黄烟滚滚。
  幸不辱命,进攻的龟兹人被哈斯和哈吉甫几番冲杀全面击溃,龟兹人受重创退回本部休养生息,没有三年五载难以卷土重来。
  接到父王病逝的消息后,哈斯一人百骑先行奔回都城,留哈吉甫镇守里塔城。而哈吉甫,在得知精绝城传来的消息后,得知哈斯失踪,就派人四处寻找他。
  
  “哈斯,长生天保佑,终于又见到你了。”硬汉子哈吉甫的眼圈忽然红了。哈吉甫和哈斯从小一起长大,是哈斯的父亲骑着马把他从沙海里驮出来,哈斯用自己牛皮袋里的清水一滴滴把他救活,不然他会和自己的父母一样,变成茫茫沙海中的一堆白骨。
  哈斯拍拍哈吉甫的肩。看到哈吉甫敦厚的脸,他干涩了几个月的眼睛里才有了晶亮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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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五月浅熏香;提交时间:2008/11/22 10:13:40)


【流星蝴蝶剑66-5-5】[猎]林中鹤含笑秋月笼纱紫貂裘

〖一〗

剑在鞘中,已茁长出暗青色的寂寥。是梦,是醒,是曾经的你?
春天已经老了,杜鹃又一次开满山坡。仔细看时,叶底花下已然有了时间经过的光斑。

沈然站在墓旁,雨丝斜斜穿过,打湿衣衫。眼前渐渐迷蒙,不知是泪还是雨。他仰头“咕嘟”喝下一口烈酒,热辣的气息自心底向上翻涌。没有人知道,住在坡下小山庄的教书先生竟是十八年前名满天下的沈园主人沈然。
闭上眼,任细密的雨丝淋在身上。透过花草的腥香,有轻微的脚步传来,恍如隔世。忽然雨好像停了,头顶却有“扑扑扑”的声音响起,仿佛又回到当年在沈园与江梅一起坐在乌蓬船里听雨赏荷的情景。只是佳人已成白骨,如今近在咫尺,却如远隔天涯。沈然深深叹口气,睁开眼对身旁的少女说:“可儿,你怎么来了?”
“爹,有人找你。”一袭翠衣,沈可儿打着伞站在沈然身边,她知道在娘的坟旁一定能找到爹。

〖二〗

眉鸾镜。沈然轻吐出一口气。镜面光滑如水,周围依旧是累银丝嵌着血红宝石,只是镜中却不见旧日的朱颜簪花篦发。
十八年了,这面镜子一直都没再出现过。他以为自己将从此终老,永不再见。可是它终于出现在面前。当年为救下生命垂危的江梅,沈然以沈园镇园之宝眉鸾镜为信,向青阳王求祈天香豆蔻,许下将来无论是谁持镜来求时,纵然赴汤蹈火,他亦在所不辞。然而天香豆蔻只能挽住可儿的生命,江梅终究撒手人寰。

沈然细瘦的手指在镜上摩挲,半晌才问:“什么事?”
对面的人沉声道:“镇远侯仇万山请沈大侠赴府上一叙。”
镇远侯仇万山?沈然眉头轻锁,虽然他早早就归隐在这个僻远的小山村,可是对仇万山还是知道一点。当年沈然处理完沈园后事携可儿离开时,仇万山还只是旧太子的谋臣,却因为举报太子谋反而加官进爵,而今竟然坐上候爷之位。沈然一向不喜欢和仕途上的人来往,但眉鸾镜已出,纵是所托的事千难万险,他也一定要办到。

〖三〗

江阴府春来茶馆里客来客往,正堂上说书人正绘声绘色讲着市井俗俚的故事。
一段书刚好讲完,说书人在中间插了个花,说起本地人都感兴趣的话题。沈然灰袍布履,负手而入。小二急忙拎着铜制的茶壶迎过来,手上湿巾抹了抹干净的桌面,满面带笑地问:“客人来点什么茶?”
“随意。”堂上说书人讲的故事吸引了他。

“话说镇远侯寿诞那天,红烛高烧,喜庆洋洋。众人正在花厅里喝酒,忽听有琴声传来……”说书人打了个顿。
下面有人不以为然地接道:“镇远侯寿宴,请客吃酒听琴赏舞都是平常事,有什么好奇怪的。”
说书人并不理他,接着往下说:“众人初时没在意,可是一个出来送酒的丫头突然大声尖叫……”众人神情一紧,都听说侯府闹鬼,可具体是怎么一回事谁都说不清。
说书人见勾起众人的兴趣,慢悠悠喝了一口茶,手中折扇“啪”地捻开,轻轻摇动,继续讲道:“原来她看到摆在角落里琴架旁无人,古琴却自己弹奏出曲子……”下面议论纷纷,一片哗然。
沈然听得入了神,举杯喝茶,才发现杯中茶水已经喝干,遂招手示意小二添茶。

堂上说书人继续说道:“众人发现后不敢靠近,远远地看着那架古琴无风自动,兀自弹完一首幽怨的曲子,个个吓得魂不附体,纷纷借口向侯爷告别。侯爷推说府中可能有了不干净的东西,要请法师来家里驱魔,谁知第二天有人在河边发现侯府大管家孙不进的身体……”
下面有人插言道:“我见到了……”众人都好奇地看向他。“那孙不进浑身上下竟没有一丝伤痕,经府衙里有经验的忤作验看后,发现喉管被捏碎,可是脖子上竟看不到淤痕……”那人四下环顾接着又问:“你们说这不是鬼干的还能是人干的?”
说书人“啪”地一拍惊堂木,吓了众人一跳,大声说道:“后来侯府接二连三地死人,都是被人捏断喉管而死,整整17个人……”
沈然摇摇头,把一锭碎银放在桌上,心里叹息,“是23个人了。”

“还不跟我走。”沈然看也不看旁边茶桌上躲躲闪闪的少年,负手走出春来茶馆。
“爹啊,你怎么知道我跟来了。”可儿一付乡下少年打扮跟在沈然身后。
“早就知道你跟在后面。”沈然朝侯府方向走去。来江阴两三天,他已经把镇远侯府的情况摸得差不多了,是时候去见这位爵显财厚的镇远侯。

〖四〗

仇万山并非印象中的官绅那样的奸佞狡诈,相反还有着很浓重的书生气,所以他给沈然的印象还不错。只是因为家中出了事,他还毫无头绪,不免忧心如焚,眉头紧锁,人也显得有点憔悴。
沈然啜了口茶,低声问:“侯爷打算怎么办?”他并不好奇眉鸾镜怎么会落到仇万山手里。其实眉鸾镜落在谁的手里又能如何?沈然素来是一诺千金,哪怕这镜落在三尺孩童手里,他也会见镜从命,不问是非,任其驱使。反正他在江湖上一向是亦正亦邪。

“一切听从先生安排,只是……这府中隔三差五就死人,先生以为是人是鬼?”仇万山看起来倒不是喜欢多话的人。
一旁的可儿正不耐烦地四处打量,听到这句话赶紧凑过来听爹说什么。
沈然一笑,淡淡地说:“世上哪来的鬼,是人,而且是个武功极高的人……”
“怎么会?”仇万山也是习过武的,而且武功不算低,可是被杀的人死因只有一个,就是喉管被捏碎。如果是武功高强的人用手或者绳索勒死,总会有痕迹,可是被杀人的脖子上却不见一丝淤痕。
“水影琉璃丝。只是不知道何方高人得了此宝……”沈然低头沉思,继续道:“据说水影琉璃丝是生于极寒之地的雪蚕吐出的丝,这种雪蚕本就少见,又生在极寒之地,更是难得。水影琉璃丝弹性好,韧性足,乃至阴至寒之物。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因为雪蚕生于不见光的阴寒之处,吐出的丝透明,我们肉眼凡胎几不可见。再由武功高强的人使出,威力自然百倍。”
仇万山浑身一抖:“那就抓不到这个无形的杀手?”
沈然摇摇头,一旁的可儿却听得眼光晶亮,心里生出无限向往。

〖五〗

沈然细长的手指在幽青的古琴上轻轻拨动,清越的琴声在花厅里回响。
“侯爷还记得那日古琴所奏之曲吗?”沈然问。仇万山犹豫半晌才说:“不记得了。那天喝了不少的酒,而且事情来得太突然……”沈然点点头,手指不经意在琴上来回划动,琴音纷扰,曲不成调。“唉,江梅……”沈然心里一恸,眼中黯然,手掌按在琴上,顿时音寂,杳不可察。而后十指轻捻慢挑,清越的曲调流水般响起,穿梁绕柱,淙淙流过。
可儿知道,爹又在想娘了。这曲子可儿打小就听,听了十八年,她作梦都能哼出来。

“就是这个,那天也是这张琴,自己弹奏出这个曲子……”仇万山脸色突地大变,指着幽青的古琴说。其实原本他也应该能镇定下来,只是这种无形的杀人方式实再太恐怖,恐怖得不真实。
“嘣”琴弦断了一根。沈然愣了一下,抬头若有所思地看看仇万山,然后敛衣端坐在琴凳上,旁若无人地一边抚曲一边低吟:“绿兮衣兮淇水漪,卿一去兮长戚戚。绿兮衣兮弦音断,冻梅寒香风无迹。绿兮衣兮柏舟起,随波去兮独怆涕……”一旁的仇万山不知何时离开。

〖六〗

镇远侯府邸的夜很安宁,似乎从来没发生过那些可怕的事,可是可儿却睡得不塌实。那床太软被子也太香,身边没有拣来的那只花猫的呼噜,远处更没有布谷鸟一递一声的鸣叫,更别提村子里那些狗儿们有一声没一声的低吠。可儿蜷着身子窝在那一床香软里,她心里奇怪,难道侯府里的男人也睡这软塌塌的床铺?看他们一个个弱不禁风的样子,尤其是那个侯爷,一听到爹弹的曲子吓的那样儿。不过他的模样长得还算好看,只比爹差那么一点点……可儿撇嘴一笑。
什么人?可儿正胡思乱想忽然听到窗外有阵风掠过,吹得那棵梧桐树叶子哗啦啦乱摇,可儿已经拧身从窗子跃出。只有风,还有草丛里没完没了的蝉鸣。入夏了,它们也早早爬出来招摇,扰人清梦。
沈然住在可儿的隔壁,没有理由可儿都听到有夜行人经过的声音,沈然却没有发现。可儿来到沈然门前轻声喊:“爹,爹……”没有人应答。她想了想,纵身跃上房顶,举目四处观看。

镇远侯府建在江阴府中心,因为地势较四周房屋高一些,站在房顶放眼望去方圆几里之内的街道和房屋看得清清楚楚。只是夜已深,江阴府又有宵禁的禁令,街上并没有行人往来。可儿站在屋顶看到远处有两个人影,一前一后窜蹦跳跃,在房脊间穿行,一闪便不见了。可儿脚下发力,朝那个方向掠去。只是当可儿追到城墙边时,却再也不见夜行人的踪影。抬头看看高大的城墙,犹豫一下转身回镇远侯府。

〖七〗

“爹,刚才我看到两个……”可儿一进屋就看到爹正负手站在窗前。
沈然朝女儿一摆手,说:“我知道了。”就坐在红木桌前,拿起茶盏倒了杯茶慢慢喝起来。
可儿看爹的脸色不对,就悄悄挨着爹坐下来,小心翼翼地问:“爹,你看到了?那两个人中有一个是你?”
沈然点点头,一盏凉茶入口,肃然道:“先别声张,我自会查清楚。”

可儿回到自己房里翻来覆去胡思乱想,想了半天她也没想明白,那个人是谁,怎么觉得爹好像知道了什么。为什么那张鬼琴自己弹出的曲子和爹弹的一样?十八年了,爹闲下来就会弹那支曲子,慢慢地连可儿都会哼会弹了。莫非那张鬼琴是娘弹响的?可儿悚然一惊,使劲否认自己刚刚下的推断。娘已经死了,就埋在薰水庄东边的杜鹃坡上,爹差不多每天都要去看。况且天下曲子多着呢,爹会的别人未必不会。可儿安慰自己。

〖八〗

镇远侯府后园有处方塘,方塘里种满了荷花。已入夏了,方塘上满满开着娇嫩的荷花。可儿在侯府起坐都被人伺候着觉得气闷,一早起来就在塘边转悠。薰水庄四周只有杜鹃,春天一到时开得满山红艳艳。虽然庄子附近也有条小河,河里也有荷花,但这样一大片的倒很少见。荷叶挤挤挨挨的,高高的花茎从叶隙间窜出来,张着粉嫩的笑脸,上面还有晶莹的泪珠随着花瓣的摇摆而颤动。可儿心念一动,拧身跃出水榭,踩着水上翠叶向方塘深处那朵开得最大的花掠去。

“什么人?”柳荫深处传来一声低喝,可儿吓一跳,腑内气顿散,身子下沉,脚“啪”地踩到水里,溅湿了一双新鞋。
可儿懊恼地双脚借力,蹬着脚底叶茎向上纵去,几个起落,轻飘飘站在塘边湿地上,举目看向柳荫底下掠出青衣少年。

仇万山的儿子仇楚衣跟随大元帅玉战出征西夏,得胜还朝后,昨日二更时到的家,已经得知家中事故,辞别父亲准备回后园自己房中歇息,就看到一个陌生的女子在水榭旁飞身凌波欲去。
“她是沈先生的女儿可儿小姐。”跟在一旁的小厮急忙说。“沈小姐,这是我家楚衣公子。”
可儿上下打量仇楚衣,样子还不错嘛,有他爹仇万山的秀气,眉峰间却多了几分锐利。

〖九〗

“沈先生,府上已经一个月没什么动静了,小儿前日也已回到家中,那个刺客……”仇万山啜了口茶,继续道:“怕是给吓走了。担搁沈先生这么长时日,在下实再愧疚……”
不待仇万山说完,沈然已经明了他想要说什么。他抿了口茶,微微一笑说:“沈某也正想向仇侯爷辞行。”可儿一旁刚要插嘴,却被沈然的眼神制止。

辞别了仇万山,可儿嘟着嘴跟在沈然身旁不高兴地说:“爹啊,我们真要走吗?”沈然摇头不语,只是悠闲地边走边看。江阴府是个热闹的地方,来来往往的外地客商很多,沈然和可儿走在人群里一点都不被人注意。可儿自顾跟在爹的身后,边走边嘟囔,一不留神沈然已经停下脚步,可儿一头撞在爹的后背上。她停下来揉揉额头刚要埋怨爹,只见前面是座客栈。
“我们在这里住下。”沈然抬脚走进去,可儿愣了一下,瞬间明白了爹的意思,高高兴兴跟着走进去。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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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五月浅熏香;提交时间:2008/11/22 10:16:25)

〖67-2-4携手三载〗假面舞会风云游戏第二轮杀手醉赋红尘秦断弦FY
  
  男人被枪毙的那天,胡杏还是去了坟场。
  正是春天,坟场四周的杨树林正慢慢返青,树顶尖还停着黑白相间的喜鹊,被吸干了水分般,嘶哑着声音干叫。
  胡杏胳膊上挎只竹篮,篮子里一瓶老周家烧酒,一只肥鸡,那是她用一付金耳环从镇上酒铺里换来的。胡杏掂着双小脚,拼命往人群里挤,她打算让男人吃饱喝好再上路。
  
  男人穿件粗布衣服,腰杆挺得笔直,双手背在身后,被一根麻绳结结实实绑起,一个人站在坟场边上,身后是大大小小的坟堆。胡杏跟执勤的士兵讲了半天,才跌跌撞撞走到男人身边。
  男人瞪住她,像头暴怒的雄狮。把胡杏刚刚要流出的眼泪,生生憋回去。她放下竹篮,打开酒瓶上的木头塞子,把酒喂进男人口中。男人“咕噜”一声,喉节一动,一大口酒下肚,再嚼几口女人喂来的鸡肉。酒水和油水顺着腮帮子淌下来,胡杏小心地用袖子擦过。男人向旁边躲了躲,再四下里看看,瞪大眼睛瓮声瓮气对胡杏说:“我死后不能改嫁,记住你是我女人。”胡杏唯唯诺诺应着。
  
  胡杏这辈子嫁了两个男人,坐了两次花轿。嫁第一个男人时,胡杏才十六岁,什么都不懂,爹妈给定的婚事,然后为了给久病不愈的男人冲喜,一面红盖头蒙着脸胡杏就进了洞房。第一个男人和她年纪相仿,虽然对胡杏很好,可是身子骨孱弱,没个把月就过世了。婆家说她是克夫的命,不给好脸子看,又捎信给胡杏的娘家,说胡杏不守妇道,让胡杏娘家来人接家去。胡杏的爹来了,怕把闺女接家去被人笑话,就近又给胡杏找了个男人嫁了。胡杏的第二个男人是个孤儿,家里很穷,脾气也很暴燥。胡杏嫁给他以后,三天两头挨打,生生把胡杏怀了三个月的娃打掉。不久,男人出外跑生意时被土匪的流弹打中。被人抬回家时,已经咽了气。
  眼前这个男人,是胡杏第三个男人,却不是她正式嫁进门,而是被男人抢去的。
  那天胡杏的爹来接新寡的闺女回家,胡杏挽个小包袱,骑在大青骡背上,听老爹唠叨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爹妈又在娘家那头给胡杏找了户人家,幸好胡杏没什么拖累,爹想直接把她送夫家去。
  
  胡杏看着眼前密密层层的芦苇荡,不知道自己第三个男人是什么样子,只听爹说是个老老实实的庄稼人。再有一个时辰就差不多要到了,胡杏心里忽然有点害怕。她定了定神,对爹说:“我想小解。”爹抬头瞅瞅,眼前是看不到边芦苇荡,大路上也没有人经过。这年头兵荒马乱的,还闹土匪,实再逼不得已,谁都不愿意出门,更何况带个如花似玉的闺女。爹把大青骡拴在道旁的树上,把胡杏扶下来,指指路边的芦苇荡说:“去那里,快去快回。”然后蹲在大青骡旁边“叭答叭答”抽起烟袋。
  
  胡杏放下小包袱,慢慢下了斜坡走进芦苇荡。胡杏的家就住在江边,大片大片的芦苇荡,从家门前一路迤逦几十里。胡杏是家里的老大,从小就和村里的男娃子们比赛钻芦苇丛,抓水鸟,摸鸟蛋,若是运气好,还能抓只水鸭子回家打牙祭。没办法,谁叫家里穷,靠山吃山,靠水就得吃水。
  
  
  江面风很大,吹得芦苇丛沙沙响。胡杏刚刚系好裤带,一个男人在眼前出现。他浓眉大眼,腰板挺直,腰间还别着两把枪。是土匪。胡杏吓得脸都白了。总听说这里闹土匪,可胡杏一直都没见过土匪的样子。她听说的土匪都是打家劫舍杀人不眨眼的,可眼前这个土匪却只瞪大眼睛盯住她看,然后呲牙一笑宣布说:“现在开始你是我的女人了,跟我走。”
  “我爹……在上面。”胡杏吓得浑身颤抖,牙齿咯崩崩直响,指指江沿边上的大路。
  
  男人叉着腰歪歪头流气地吹声口哨,示意胡杏先走,他跟在踉踉跄跄的胡杏身后爬上斜坡。
  看着眼前五大三粗的汉子胡杏爹嗫嚅着还想说什么,男人从腰间褡裢里摸出一把大洋,“哗啦啦”扔在胡杏爹脚下,然后两手挎在腰间,露出两把乌黑锃亮的短枪。
  胡杏爹的背驮得更厉害了,他浑浊着眼睛哆哆嗦嗦安慰闺女几句,让闺女跟男人安心过日子,就揣好地上大洋,那可是胡杏爹这辈子见过的最多的大洋。然后爬上上大青骡一个人往家赶。毕竟是自家闺女,走远时他还是回头看了几眼,看胡杏细瘦的身影,跌跌撞撞跟在男人后面。虽然是土匪,但也总算了了桩心事,闺女有了归宿,怀里还多出这些个大洋,能给杏她妈找个大夫看病了,胡杏爹安慰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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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手醉赋红尘秦断弦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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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五月浅熏香;提交时间:2008/11/22 10:20:03)

【五月吧70红楼两府】宁国府第二轮杀贴邢岫烟误饮梅雪茗
  
  四月二十七,夜色如墨菫。
  
  剑困在鞘中,茁长出暗青色的寂寥。
  酣醉未醒,谈笑间多少风流云灭。洗剑池边我踽踽而行。一口酒入喉,弹剑纵声长歌:
  执吴钩兮霜明月
  破苍穹兮志未休
  振衣啸兮今去远
  谋一醉兮了前缘
  
  师傅说,拔剑不是为了杀人,不是为了掠夺,而是为了守护我们心目中最珍贵的东西。只有这样汲墨剑才能发挥它最强大的威力,也只有这样的剑客,才能臻至用剑的上乘之道。
  我不是一个好剑客,只能是生活在暗处的杀手,就如同墙角那些幽暗的青苔,永远都见不到阳光。杀人于我,只是一种习惯。因为除了生命,我已经没有任何可值得守护和珍贵的。而生命对于我来说,十年前就已失去。那一场血腥屠戮,金碧辉煌的宫宇一夜间成为血肉横飞的修罗场,父王母后和宫廷侍卫们的血叠加在眼前流淌成汹涌的河,把我淹没、把我埋葬。我不能呼吸无法呼吸,犹如一个溺在水里的人,哭泣声被窒息在密不透风的红色里,只能眼睁睁看着生命一点点流失。
  我傻子般呆站在曾经歌舞升平的宫宇前,不停地呕吐,直到吐出血一样的鲜红,身体不自觉冷冽起来。师傅掩住我惊恐的双眼慌忙逃开。
  
  洗剑池畔,夙远长跪在地上:太子殿下,高怀将军的大军已整装待发,臣下们只等您回去复国,请王子速速动身。
  莽莽江湖,不知道他们是怎样找到我的。十几年前曾在东宫里陪我读书的夙远长高了,也变得坚毅——他的目光告诉我,如果我不随他去,他会长跪不起。
  “宁作江湖客,不向庙堂行”,我斜睨夙远,似笑非笑。复国,于我只是一梦,梦中只有杀伐砍戮,只有血肉横飞,甚至连父王母后的脸上也沾满了红色的血浆。一口酒入喉,白亮的液体辛辣而炙烈。“十年的汾酒,真是好东西。它能让人忘记很多。夙远,来点不?”我倚在石栏上,手指轻弹黯然无光的汲墨剑,薰然未觉猝然袭至的杀机,酒气尤自吹向夙远颈间。
  “有刺客……”夙远蓦地纵身而起,手中短刀发出金色的光芒流线般在我身前划过。
  “当啷”砍金断玉的一声,刺客的剑锋已被夙远的短刀斩断。火星窜起,金色的光芒破锋而入,血光崩溅,刺客颓然倒在地上。
  
  “朝颜,瑗静王爷的贴身侍卫……”破寂沉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这只是第一个,以后来刺杀太子殿下的杀手还会源源不断,据说已达到剑术最高境界的云不归也在此刺杀之列。”
  云不归是我的师叔。师傅曾说过他聪敏且有学武的天姿,师门也以他的剑术最高,一把无归剑已臻一流境界,江湖无人能出其左右。他也是我王叔瑗静王的御前剑客。
  父王母后被乱军杀死后,王叔瑗静王爷登上金煌王朝的王位,成为第二代金煌王。而我,金煌王朝的前太子,先皇留下唯一的骨血也就成了哽在他喉中的骨刺,不除不快。
  从此连年追杀如附骨之蛆,无奈之下,师傅带上我远走中原,隐踪匿迹,从此金煌王朝再没有秦昭太子,江湖上多出一个浪子——秦无欢。
  
  “所以殿下不能不走。”破寂执拗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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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国府杀手梅雪茗贴杀邢岫烟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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