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嘟/卧雪/(共搜集有38帖,此为第1帖)
(作者:;提交人:咕嘟;提交时间:2012/8/24 19:32:16)
风吹来的沙
很久以来,我不敢轻易写下时间、记忆诸如此类的字眼,而铭记又是最好的遗忘。正如这样的一生里,我曾爱过很多,凡能激起生命情感的那些人和事,我都一一爱惜,又都一一奉还。那些突而纷至蹈来的记忆潮水,像风吹来的沙,渐渐侵没了眼前;仍然不愿去想,自然没有回音,便逐而淡还。原来我爱上沉默,直到那些呼吸渐行渐远,直到再也不会有什么让我刻骨铭心,也便没有了痛,和要求。
然而,仍然,还是耐不住寂寞,我回味的只是若隐若现的心绪,也可以制造绵延如沙的想念,时光之城折射的那道飘忽而七彩的云霓,照现的天空投影还在原有的界面煌煌而离离。正如我也遗失了泪水。当一场酒醒,当人喧鼎沸也已彻底为夜空吞没,我知道我并没有醉,我正从原来的路上走来,似乎信心满怀走在一条空寂的林间小路。五月,正如你的面孔,清新而不陈旧,华美却也安之若素。
一些人总是陪伴着一些时光,陪伴过生命的年华。而我们总是义无返顾要走的,走到季节的深处,也忘了为什么要走,真的离开了他和她,似乎这不是初衷。原来以为那样的分别合乎情理,是当时突发的思想轻轻一挣,也是那份小小忧郁里盛不住的沉重和溢出,还是,注定一定要,在一个洁净的黎明选择出走,为时光拖曳而去;这绵延的时光,一直都在涂沫着情感的色彩和变调。
轻轻问一声,你还好吗,便也要泪流。于是不问,不闻。知道总有一天还会遇见,没有讶异,没有惊喜,也不会满意。喜怒哀欢从唇际悄悄滑走,漫漫的时光镌刻了太多的皱折,那样的心里怎能不坦荡如底。哦,这风吹来的沙,衔来了一首歌。
还是安静地看着,窗前的那些人和影,走过白天和黑夜的河,走在五月的天空。
还有什么样的季节会令人迷醉?什么样的人儿会令人心动?更多时候,我沉浸在漫无边际的世界里。也许想得太多便一无是处,也许我的心还在外面逗留,却一直等待一条回去的路,回到我们的从前,回到那或许从来也不曾存在的从前。
一直,走在路上,舍得虚掷,舍得抛却大把光阴用爱在温暖自己。
依赖绝不是好习惯。终有一天,我明白这一生无论欢喜哀愁,我亦能安然走过,因为我不曾寂寞,我的爱总是很多,都藏在心里。
看云
去上班要过一座长桥,桥下湖泊般安静的河水,水畔公园纵贯全城,葱葱郁郁,不过视而不见,因为公园地势低,倒是鳞次栉比的高楼与恬淡静美的河水更加相衬。最喜在桥上停留片刻,看看无际的云空,那一触可即的云彩,感觉流动的风姿及其中微妙的色相差别。毕竟在桥上看天空的云,这角度确实不错,空旷而且不受市容干扰,美中不足的是长桥两旁的路灯,略略霸占了张望的视野。大桥两侧一览无余,头顶上的苍穹呈大大的圆孤形。有时,我会遇到远远的山峦,从清晨的薄雾里崭露头角,那抹淡淡的青灰与流动的烟一起构成印象中的水墨画;有时,骄阳似火,偶然会在楼下想到哪些在火辣辣的日头里干活的人呀,他们挥汗如雨的现场,他们晒得黑黝黝的肌肤,我到底该疼惜呢还是不以为然,连自己也不清楚。毫不疑问,可以有心情看看天,看着那些深蓝、浅蓝和蔚蓝,看着那些自由飘逸的行云和流水,成团结队的云,孤魂野鬼般的云,那些散淡得不见痕迹的旅行和牵连,不由分说、铺头盖脸地向你炫耀,缭拨你的视神经,打击你的视网膜,让心情也跟着纯净、飘扬了起来,清爽了起来。那些自由动荡的云也相互捉迷藏,有时绕着高层建筑转,有时围着一簇树林缠绵不去,有时像断续的锯点,切割着无穷的符号,有时就等你更有耐心地坐下来,它们预备演变各种图形给你,可以是神马、可以是涂鸦,可以是童年时遇到的那头雪白大狮子,也可以叫你见识一下啥叫万里无云。天空便这么神奇,这么浮云。又忍不住想道,白云千载空悠悠。曼妙的云空,晴和的天气,怎么能是虚无呢,不是的。此外,天空翻云覆雨的本领值得一提。老天爷就是老天爷,最大的魅力在于变幻,可谓玄之又玄,让人好生感动。你说人在做,天在看,可不,老天爷天天日日时时俯首地面上如蚁般的人类,看着他们消磨、生灭,哪知天上的一阴一晴、一丝一毫变化都会影响到地上人的生存。这可提远了。再说,有一次路上,看到火红的日头伏在某处辉煌,绝对是百日一遇,一阵心动,好容易停在一个公园的入口,才登上台阶,那轮火光扑通一声就跌了一层,原来对比度极鲜明的天空似乎一下子进入暮色,借着一左一右两棵风景树,于是从视框里采撷了另一幅景致:夕阳沉醉了,晚霞如火洇染开来,遥远的地平线上,因身边的两棵树的配合,别有韵味。突然,哥哥我又成了追赶夕阳的人。
杀手的归宿(小说节选)
……
高绿是个声名在外的人。他在洛阳城大张旗鼓经营一家典当行,在把热爱奢侈、讲究作派发扬光大的同时,又处处显得力不从心,仿佛那是迂腐的过失,精明的不当。他说一些正确的话,做一些错误的事,有时相反。语言常常比行动还有说服人心的力量,再说由于酒色过度他还不免给人未老先衰的印象。人们一想到这个矛盾百出的人不免会心一笑。但他看起来永远很和气,也不在意行为举止那里虎头蛇尾的环节,这为他引来不少善意的调笑。
高绿就是高绿,他并不反感别人的批评,也从不生气。
他这一生最满意的作品就是秋水。他不仅教他如何正确杀人,最重要的是他不漠视他是一个人,那有着人与人之间最可贵的信任和忠诚的部分;这是谛结友情的纽带,也是保证。信任从不无缘无故发生;显然秋水比高绿更了解他追求的职业境界:杀人不过各种行业的一种,是一门技艺和本领本身;是责任和义务的必然,在自成体系的职业信仰方面具有坚韧的力量。
在高绿看来,要在这一行混得很好,就要彼此尊重和保护对方的信任,因为任何时候的背信弃义都不受欢迎。其实真正认识高绿的人都相信他从不杀人,因为他很平庸、也相当怕死,但他又是可以信赖的买家。当年因为年幼不谙世事的孩子出卖了一个投靠他的朋友,高绿毫不手软处决了自己的骨肉。但一直以来,他常常在不同的场合为自己的行为忏悔。
没有人认识秋水,他生性淡泊,是芸芸众生的一员,如微渺的尘埃自甘平凡。既然杀人是成千职业的一种,他只是刚好选择了它。即使六年前他带着淡月在林园安置下来,他只在每年第四季度回到林园小住。那时他是商人朱秋,一个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
离家只为了工作。在洛阳城百家巷伙夫客栈的寄寓生活可以看出这人的平淡性情。除了外出执行任务,他一直就是凡夫俗子,起居饮食有度,天一黑便房门紧闭,喜爱干净的居所,淡雅的花朵,闲暇时偶往有阳光的湖畔吹笛自娱;在月光渗透的客栈里,他常常站成一尊雕塑,仿佛他就是安静本身。在他看来,泛滥的意识是无端的挥霍,也是浪费。
他对那些死于刀下的人忘得太快。执行任务时,他像当年挥刃林中的飞禽走兽一样采取了惟一正确的持刀方式,以绝不容许误差的准确直觉击中对方,他那看似茫然实则敏锐的目光避免了多余的接触和额外的观察;他不会与对手直视超过5秒钟。就像没有人会想起那个擦肩而过的人,自然也失去产生回忆的根源。如果你在瞬间抹掉了对方的长相,你也会很快忘了他们的名字与一切。
那些人在他心中不过是击中的符号,抹去的一道丛林标记。
他没未想过他杀的是有血有肉有生命有感情的人。
“这是市场决定的,有人买命,有人卖命。而你是天生的赢家,没有人比你更懂得杀人的技巧。你像狗一样灵敏、像狐狸一样狡猾,像蛇一样冷静地处理工作与生活的关系。记住,你没有伤害过谁,你仍然是你,独一无二的你。”这是高绿说的。
高绿是秋水生命里第一个信任的人,是他信仰的导师。没有高绿就没有秋水。
高绿自信对规则了如指掌。他总结说,杀人和武功高低没有关系,和名气也没有关系。杀人的人一定不要出名,这是杀人行业里的职业规范,直接构成它不可亵渎的神圣的一部分。
高绿说,有信仰的人高贵,没有信仰的人猪狗不如。
高绿还说,没有绝对的真理,真正的知识只有极小一部分被感知,我们能够选择的在这极小的领域里发挥个人特长,达到尽善尽美,实现人生的双重价值。
在这世上,惟一可以评价的不是你获取的名声,而是得到心灵的安慰。
当你一以贯之坚持信仰,你会越来越正确,真实、敏锐、细腻地享受生命。
人生是一场战斗,你首先是一名战士,而不是无缘无故来到世上的人,为着那些虚情假义、冠冕堂皇的理由而一辈子在郁闷的陷井里挣扎。
你在不断感到充实,足够的成熟与财富一同构成安全的前提和保证。
秋水虽未完整记住高绿为他量身定制的那些理念,却是它们的执行者。
他们之间至少有十年没有正式见面,但在三天前,高绿和他约在保福酒馆相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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