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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吧第23届群杀【风吹沙泠】第一轮参评帖(共搜集有19帖,此为第1帖)

(作者:叙白;提交人:安宁;提交时间:2016/10/12 10: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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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号参评帖: 《肉食者鄙》(作者:鬼眼三)
第6号参评帖: 《风过沙州》(作者:成世靖)
第13号参评帖: 《暴雨》(作者:阿剑)
第14号参评帖: 《一生如寄》(作者:阿耆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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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号参评帖: 《两不知》(作者:如意)


五月吧第23届群杀【风吹沙泠】第一轮参评帖(共搜集有19帖,此为第2帖)

(作者:叙白;提交人:安宁;提交时间:2016/10/12 10:41:02)

第一轮中区:听雨谣(贴杀摩晶,参评1区) Post By:2016-10-9 21:27:56 [泠]萧雨祺

  
  【壹帮派】
  珞城为棠朝帝王建都之地,虽开国仅二十余载,边疆初定,内政不稳,律法待兴,然城里街市南北三纵、东西七横商肆逾万户,四方珍奇,皆所积集,一派兴盛繁荣景象。
  承光门横街贯穿东西,棠朝自开国以来凡国家大典、军队出征凯旋、迎接贵宾、宣布大赦等活动,都在此街举行隆重仪式。加之此街亦连接皇城,因此公候戚畹,甲第连云,时见宗室王孙,翩翩裘马。
  承光门西郊琵琶湖边有一组雅致的小楼群,屋宇精洁,花木萧疏,即是京师武林第一帮——听雨楼的核心所在。听雨楼下设三大业务分堂:金风、细雨、不须归。“金风堂”负责赌场;“细雨堂”负责青楼;“不须归堂”又分“须”和“归”二类,大部分人是武功不高的“须”,负责收保护费、打家劫舍、黑道火并……只有极少数武功高强者是“归”——即杀手。
  作为京师武林第一大帮,听雨楼背靠朝廷这棵大树好乘凉,各分堂业务经营得风声水起,渐渐势力无所不至,完全是朝廷在民间的组织。直接统领听雨楼的是当今国丈,皇帝成世靖的岳父,皇后窦璇玑之父窦皓。窦皓官至户部尚书,原本亦只是前朝名流豪商,因倾家资襄助棠朝立国,又排除万难辅助成世靖继大位才得今天之地位。此人生性多疑,身形精短,面白微髯,双目矍铄,处事极是果断利索。
  细雨堂主管的青楼大多分布在承光门横街上,其中又以翠羽轩为首。翠心轩前门对定武桥,后门在钞库街。定武桥在轩院墙外数十步,旷远芊绵,水烟凝碧。每当风清月朗,薄暮须臾,灯船毕集,如火龙蜿蜒。名士倾城,簪花约鬓,携手同行,丝竹弦歌隔着院墙声响亦是减半,竟得些许清雅之意境。
  步笑云这个时候总是凭栏,遥遥望着翠羽轩一扇灯火灿若珊瑚的窗。窗内隐隐可见人头攒动,闻得笑言宴宴。那是花怜侬正招待她的客人。步笑云的目光从未离开那扇窗,对他而言,此刻那扇窗就是花怜侬,只有夜阑人静,曲散歌咽时分,他才有机会见见她。花怜侬有多红?用萧雨祺的话来说,就是名冠天下。他举起酒瓶猛饮一口,唇边微露笑意。他想起萧雨祺睁着一双迷星般的惺忪媚眼笑着说:“京城,天子脚下,可不就是天下?”
  萧雨祺是细雨堂堂主,丰腴美艳不可方物,是她带进花怜侬,同时捧红了她。她深谙男人心,以深谙男人的心去爱女人,还有谁比她更会发掘女人的美?
  步笑云望着窗,突觉面前人影一晃,只见萧雨祺一袭红衫站在眼前,齐胸处用金线挖出云纹,窄袖却单薄,她亦不披披帛,愈发显得清辉玉臂寒。
  步笑云看了她一眼,并不作声,仰头饮一大口酒,又盯着窗看。
  萧雨祺笑了,媚眼如丝,蹭了蹭他的肩,娇声说道:“金簪子掉到井里了,是你的还是你的……”见步笑云凝神细听,又嗤地笑出声来,掩着嘴看他说道:“不是你的仍然不是你的。”
  步笑云知又被她戏弄,只当作不在意,转过身看着桥下流水。
  萧雨祺抿嘴笑着,浑身绵软无骨似地倚靠在他身上,柔声笑道:“小兄弟,不如你从了我,我和你们堂主说一声儿,不须归堂把你除了名吧,你来我这儿定有你的好处。”
  步笑云急忙正色道:“萧堂主,这个玩笑开不得,听雨楼都是铁打的好兄弟,你我也是这情谊上的……”
  “好了好了,逗你玩的,还真急起来。”萧雨祺抚了抚发鬓旋身走了,红衫飘逸留下一缕余香。
  画楼上花怜侬自是款待恩客直至深夜,步笑云亦等到深夜,去见她时却被侍候的丫环拦住说,小姐今日累得很,已经睡下了。
  这样的际遇总是多,因此不须归堂没有任务时,他白天亦去找她。她也不是每次都找理由推托,请他上楼坐在凉亭里饮酒,她在旁边喂鹦鹉,有时兴致起来会让丫环把琵琶抱来,她低眉轻拢慢捻续续弹起。堆得如乌云般的发髻上只插了一枚通体沉碧油绿的扁玉簪,身上亦是半旧的月白笼纱对襟裙。
  于是便亦曾问到身世。步笑云如实相告,小时候家中贫困,自小便被父母送去山寺,寺里师父教他习剑,学成下山想立一番功业。谁料家中父亲重病,他带父亲进京城治病寻药被骗,正巧不须归堂副堂主白无惊途经遇见,将他带至百里药庄女东家百里绵家中,不仅给他爹爹治病,还送了药材。
  “听雨楼的弟兄们都是我今生的好兄弟。”他说。
  “是吗?”花怜侬低头调着弦,信口问他。
  “那是自然!”步笑云认真应道。
  花怜侬抬眼看一下他笑了,说道:“白堂主他一定很赏识你。”
  步笑云想告诉她,他接受了白无惊的两个任务,一个是刺杀中书侍郎蔡青峰,一个是取下京城第一镖局任大镖师首级,他都已办到。但他实是想不出为何要取他二人性命,做为杀手,他只负责杀人取人首级,无权过问原由。他有片刻迟疑过自己所学,亦迟疑过自己的功业愿想,但听雨楼个个男子皆受命不疑,他的疑似是不合众。
  他想对花怜侬说一说他的迟疑,还未及说出口,花怜侬便问道:“你父亲病好了吗?乡下家中还有谁?”
  他说:“总捱不过命,爹爹病了两年去世了,家中只有母亲一人。”
  花怜侬放下琵琶说道:“有了空闲你还是回家去多陪陪她老人家才是正经。”
  他应承着,心内的迟疑却也再说不出来了,那一刻他又觉和自己是对的,杀人赏得的钱,他悉数寄回去给母亲了,好让她享福养老。
  
  【贰如尘】
  花怜侬根本无心去了解步笑云的迟疑,就连身世的探测,都是同为天涯沦落人的一点客套寒喧。在这里,她见多了像他这样的杀手,从生涩到冷酷麻木,手沾鲜血原来打一盆水洗掉便是了,内疚良知痛苦也就随着这一次次的洗手逐渐消逝。听雨楼有太多这样的杀手。
  而她又何偿不是从生涩到冷酷麻木?
  她想起从前居住的岗寨,虽不如京城屋所精致,亦是前有庭院后有花园的宅子。那时她也不叫花怜侬,她是丹珠。有一日表哥站在院墙长满青苔的畸角里问她:“丹珠,你想离开这里吗?”想离开吗?那是她第一次认真想这个问题。表哥说你想好,明日当日光把西头这堵长满青苔的墙染成铜黄色时,我来这里接你。
  他用压低的嗓门强调:“记住,不要错过这个时间,不然,你就永远留在这岗寨。”
  她开始集中精神去思想这个问题,十几年寄人檐下,温饱无忧,日子缓慢温吞。父母留给她多少遗产她不知道,只有从街市走过,身后跟随着仆人,她从那些岗寨女孩子的眼里看到羡慕神情的时候,她的心里才体会到一种虚荣的尊严。
  一天的时间她根本来不及思考,又或许,从一开始她就已经做了决定。
  表哥从岗寨一起带走的除了她还有十七岁的少女小青。她不知道将行何处,有几次想问问表哥家中舅舅舅母会否担心找寻,但连日风餐露宿如逃命般的奔离,她知道表哥嘴里不可能有实话。
  渐渐走的市集街肆繁华起来,表哥带着她们从承光门的西郊一直走到定武桥边上的翠羽轩。她看见萧雨祺从楼上一步一步走下来,丰腴艳丽,黛眉红唇,掐金织锦缎襦裙褶襇细密,走动时有轻微的簌簌声响。
  接连三天,他们在翠羽轩的偏楼住着,沐浴、量身、裁衣、梳头,教坊师父每日都来教习新曲。小青每晚总是很迟回房,黑暗里摸索着钻进被子,喘息粗沉。隔着厚厚被褥,她感觉到她身上灼灼的热度。
  三日之后表哥不辞而别,一切事态明晰,人贩子表哥将她们卖给了细雨堂。萧雨祺睥睨着挣扎反抗的她们,似笑非笑。
  小青疯狂找寻表哥无果,披散着发,从高高的楼栏里纵身跃下,然后如同一枚硕大的碧绿果实勾挂在海棠树繁盛的粗枝杆上。
  众人皆大惊,那时还叫做丹珠的花怜侬将整个身子扑在窗槛上,极力向下探直手,仿似可以将她捞上来一般。
  萧雨祺骂道:“还不将人弄下来!”那几个见小青挂在枝头形态可笑的护院正笑着,被她一骂,忙挤着去救人。
  然而海棠繁盛的粗枝杆并没等到这些人前来,挂在枝上的硕大果实继续往下坠落,坠落,扑的一声鲜华入泥溅地。
  丹珠发出恐怖的喊叫,闭着眼,泪水止不住流淌。
  萧雨祺将她搂在怀里,抚着她的乌发,柔声说道:“你瞧,为了个臭男人,多不值得。”
  人群渐渐散去时候,丹珠仍伏在窗槛上一动不动,萧疏人丛中,她看到一个白衣公子,织云纹的软缎裁成宽身白衫,穿在这样的人身上,说不出的好看,玉立长身。
  少顷萧雨祺迎出来,两人站着说了几句话,萧雨祺便引领他进楼。他举步的瞬间,抬头看了一下,准确无误搜寻到她的眼,使她避也不及避。他朝她颔首一笑,她的心便似三月花开。
  
  【叁花怜侬】
  花怜侬这个名字是萧雨祺取的,萧雨歇第一次听到时,眉头一蹙,旋即笑起来,一口茶未吞下差点没喷出口。他说是他这个妹妹取的没错,一听便知,只有她有这本事取这种名。
  花怜侬续续调着琵琶,唇角凝着笑意。日子久了,她已知只要进了这个楼,就不要有离开的想法。当然,她也是在无数次的尝试之后渐渐明白并屈服于这个事实。她只不过是他人手中的棋子,向东向西完全不由自己支配,叫什么名字又有何关系?
  萧雨歇是听雨楼楼主,萧雨祺的兄长。京城所有赌场、青楼,包括一些布庄、钱库皆由他管辖。他喜欢穿着宽身丝绸华服,清逸俊朗,一副知书达礼的翩翩公子模样。与人说话时他总是洗耳恭听神情,直望着对方的脸,双目炯炯,直似能望进人内心。
  花怜侬后来知道那是因为他自幼失聪,听不见声音却能精确读懂唇语的缘故。但每每他望着她,她的心还是不能自己地乱跳,语不成章。
  京城里的宗室王亲、达官显贵皆知翠羽轩头牌花伶侬,谁能与花怜侬同席,便似赚足面子。
  说也奇怪,花怜侬的头牌也不尽然是靠媚惑众生得来的。她有自己的小厨房,平日翠羽轩大厨房负责大小宴席,花怜侬的小厨房绝对是个另类的存在。猪、牛、羊、鹿、獐、馄饨、合子、馒头、面茶、蔬果……她从未设有食单,她授意伙厨做什么菜,恩客便吃什么,然而吃过她小厨房菜肴的显贵都交口称赞相传,慕名而来的人也越来越多。
  黄昏上灯时分,定武桥畔红灯灿滟,河房雕槛,烟霞迤逦。花怜侬的别菀比起外头场面的热烈招摇,雅静许多。来客迈尽百米石阶,即有丫环打开铜环朱门,一路宫灯垂幔,羊肠小道,分花拂柳地行至内院门前。花怜侬必在此处迎客,笑言宴宴地问候,亲热地挽起一行人中最被推崇的权势者的手臂,引着众人上得楼来。只听鹦鹉唤茶,珠帘后丝竹隐隐,花怜侬亲自奉茶后即去安排上菜。
  由于环境隐蔽清幽,久而久之,前来翻花怜侬牌子的多是朝堂中人,多半亦不为寻欢作乐,只借这里在外青楼的名声,或议事或密谋。他们对花怜侬也不十分避忌,因她是听雨楼的人的身份,也因她守口如瓶。
  除此之外,花怜侬还有个茶室。穿过百余米长长走廊,走廊一壁的历代名家珍奇字画,另一壁一色美人靠对着偌大的人工湖,檐下垂着细竹帘。走廊尽头上茶室,拉开纸门,室内无桌无椅,韧草席铺地,一大壁纸窗前仅陈设一几一案,东面墙上一幅空山雪松图,图下设宝瓶和一张古琴。除此之外,别无更多家具器物摆设。然而一开窗,室内景色却大变。只见宽阔接雨檐下垂着几只铁制八宝风铃,芭蕉倚窗,海棠垂丝;另开一扇窗又是云石堆砌假山园景。端是一幅幅浑然天成的图卷。
  
  【肆茶室】
  若说花怜侬小别苑里宴请的都不是一般的显贵,那么能被她请来茶室小坐的更是稀有。普通客人绝不能到此处,她亦不容许人随意进出。就连萧雨祺几次借故前来,都被她挡在走廊里,固执地对峙。
  但凡被花怜侬请进过茶室的人,花怜侬都另为其备一枚茶杯,一溜儿摆在花厅的博古架上。
  不须归堂副堂主白无惊也是茶室座上客。步笑云入帮派以来只知白无惊而不知堂主。然而不须归堂老字辈的杀手都知道原堂主傅林风。彼时白无惊还只是傅林风看重的一名杀手,因他出手冷静果断,又懂得易容术,从未失手,很得器重。随着不须归堂的壮大,他便被派在人堆里考察新手。
  谁知后来傅林风竟落得勾结西部矞族异邦图谋逆反之罪名被斩首示众。关于傅林风的死有几个版本,传得最多的是说傅林风与前被废太子齐王交情深厚,听雨楼的幕后靠山、户部尚书窦皓在朝中将齐王视为劲敌,认为他的恭恭俭温良,礼贤下士是收买人心的手段。于是处心积虑除掉他的虎翼。在这个传说里,白无惊的易容术被指为受命朝廷栽脏陷害的关键。
  传说也只是传说,并无人亲证。但很快,白无惊便由一名杀手提升为副堂主。
  翠羽轩的花怜侬于某个深夜突然想起这段事由,命丫环将博古架上属于原不须归堂堂主傅林风的茶杯取来。丫环取来后问她搁在哪儿。她轻描淡写说道:“扔外头砸碎了吧。”丫环以为自己听错了,张着错愕的眼睛望着她,她对镜仔细梳理着如缎乌发,头也不回地说:“已经没用的东西,扔外头砸碎了。”
  这些年花怜侬砸碎的杯子不少。步笑云路过时总会足跓足看一看缺失了谁的,或是新增了谁的。
  最近一次砸碎的是金风堂堂主柏长街的茶杯。柏长街武功奇诡,性格残忍,旗下各赌场有出千耍横的,若被他碰上,轻则削人手指,重则剁人手掌。一柄秋水雁翎刀耍得大开大合,游刃有余。据说他在自己的堵场被人斩剁了手掌,见到的人都说斩他手掌的是一名西部矞族男子,身形魁梧,面容黝黑,背负一柄镔铁厚背刀。
  花怜侬一壁里听着步笑云说起这离奇事件,一壁里命人撤下伯长街的茶杯。丫环迟疑问她:“柏堂主的这枚也砸碎了吗?”花怜侬悠闲饮着茶,说道:“一个左撇子,用左手使刀的人,又恰好被斩了左手……去吧。”
  
  【伍走私】
  珞城附近河流众多,泾、渭、灞、泸、濡、交、沣、涝八条自然河流绕城,素有“八水绕珞城”之称。其中泸、满、交、渭四河引水渠,不仅能满足珞城内生活用水,同时也解决了珞城与各省地交汇互通的运输问题。北郊避风塘乃棠朝最大码头,平日装卸货物船只数不胜数。丙申年的春天来得特别早,料峭东风从渭河吹来第一枝瑟瑟发抖的杏花,娉婷照亮避风塘凝冻的残冬,亦吹破有人在避风塘偷梁换柱贩卖私盐的事件。
  有人贩卖私盐,还是在天子脚下,皇上龙颜大怒。接连几日阴雨绵绵,花怜侬的茶室几乎从早到晚都点着灯和炭火,朝廷要员接蹱而至,密商对策。私运贩卖之事不知已有多久,官中物品多是从避风塘运通,在避风塘发现私贩之物,难保官中有染此事。况且京城有大小码头二十余处,亦难保其它码头没有私盐运通。
  听雨楼受命协助调查此事,夜深人散后,萧雨歇会单独留在茶室休憩。花怜侬会命人撤去茶器,另起炉沏一壶洛神花茶,酸甜的气息漫上来时,萧雨歇也从疲惫打盹中清醒过来。花怜侬酙一杯花茶递与他,又取小碟从食盘中搛一块金丝枣泥糕放在他面前。她望着他静静微笑说道:“吃点吧,我做了一下午。”
  “这些天你也累了,”萧雨歇带着歉意对她说:“事情未明了之前,朝廷不能打草惊蛇。”
  花怜侬往壶里舀着水,抬眼看他,嘴角噙着笑意,似嗔非嗔道:“难不成我不明白这道理?”
  “很快了,很快事情就有个了结了。”他望着窗外舒了一口气,叹息一般说道。
  她想,很多年后她若回想,亦会觉得这是她最安宁欢喜的时光。
  如此过了十几日,来茶室的人渐渐少了,花怜侬的茶室又复原先的清幽。一日黄昏,花怜侬正在房内上妆,丫环进屋说步笑云来了。她略感诧异,不悦道:“你该请他回去,这个时辰我有时间敷衍他?”
  丫环还未回答,步笑云已擅自推门进入。
  花怜侬略略吃惊,忿而起身说道:“越来越没规矩了,萧堂主不在楼下吗?竟由着你这样胡闹。”
  步笑云忙说道:“我只给你个东西便走。”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件器物递给她。
  “什么好东西这么急哄哄要给我。”花怜侬一壁里打开包器物的帕子,一壁里说道。
  是一枚金玉步摇,珠玉缠金流光,流苏长坠荡漾。
  花怜侬捻着这步摇细细看了一阵,斜睨着他。
  步笑云讷讷地道:“送给你的。”话音才落,想起什么似地补充道:“我自己攒够了钱买的。”
  花怜侬微微一笑,将步摇放下,继续梳着头发,说道:“多谢。”过了须臾,转身说道:“东西我收了,你还不走?”
  步笑云看着她,半晌沉声说道:“你一直戴着的那枚玉簪旧了,该换了。”
  花怜侬面色一沉,步笑云笑了,望着她一步一步向后退至门口,停留片刻转身离去。
  花怜侬怔怔望着门外,半晌回神,重新坐回妆凳,望着铜镜中自己妆成的花容月貌,不由得伸手取下发髻上那枚扁玉簪。
  这些年,无论头戴多少金翠,她亦插着这玉簪,金翠卸去了,这玉簪仍不脱卸。
  玉簪是白无惊相赠。
  时间回到若干年前,她还叫丹珠的那一年。人贩表哥走了,小青死了,她还活着,活在锦衣玉食、琴音瑟鸣中。
  细雨堂像她这样的姑娘无数,萧雨祺将她们分别安插在旗下的各个青楼。萧雨祺的经历,前半段大抵雷同于小青,疯狂爱上一个茶叶商人而被离弃,不同小青的,她身上的狠劲苏醒着。在成功勾引了几个男人后,她接管了听雨楼的青楼生意。这时她就需要像表哥这样的人物,源源不断从单纯的山村岗寨为她输送年轻的美貌的肉体。青楼无情,男人薄幸,她兀自美艳着,她说,比起爱男人,她更爱女人。
  某日翠羽轩一位姑娘突然间面无血色晕晕厥在地,萧雨祺命人请来大夫,问过脉后,大夫如此这番低语几句,他愈说,萧雨祺脸色愈难看,简直含着怒意。大夫开了药方便走了,还叫丹珠的花怜依盯着那药方看,心跳得厉害。
  现在,此刻,这药方就是她的救命草,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她向萧雨祺提出去药铺抓药,并说和那姑娘一屋住一屋习琴唱曲儿,本该多关照一些。道理说得过去,萧雨祺也就同意了。
  她捏着那张药方,回到自己房间,打开妆奁迅速收拾了几件值钱首饰,并把这些日子赚的有限的银票折成小块塞进袖中。
  这一切被行经窗外的萧雨祺看在眼底,倚着窗,她扬声笑道:“我的姑娘,瞧我这记性,你马上就是当红的花魁了,抓药这种事哪用得着你去做?”说完径自走进屋,将药方收走。她呆呆坐着,听到萧雨祺在廊下吩咐护院男人去抓药。
  她冷笑起来,萧雨祺说爱女人,到头来,其实她信的还是男人。
  抓来的那副药灌进病患者口中,可怜的姑娘腹痛了三日,流了半盆血。花怜侬,哦,她那时还是丹珠,提心吊胆地懵懂着明白了这是一副堕胎药。阴雨绵绵,她躲在窗纱后面,看着护院颤抖着手,用一个羊皮袋将据说是胚胎的血块埋在了梨树底下。血腥的气味充斥着整个屋子,久久不散,她的上下牙齿碰触得咯各作响,不知是天冷还是紧张害怕。
  
  【陆了结】
  逃跑计划失败了。
  每天她都在练琴习曲,偶尔会见到萧雨歇。如果整个细雨堂翠羽轩是个牢笼,唯独能让她心生留恋的只有这个喜着宽身丝绸华服的男子。
  第一次见到白无惊是在一个黄昏,他骑着一匹黑马从街头缓缓行将过来,夕阳在他的身后染成大片大片金色。
  那天是她给他弹的曲子,此后的每天,他都会来,点名找她。
  他是其貌不扬的男子,中等身量,总是身着黑衫。
  当时她还理不清听雨楼的人物关系,只当他是个和蔼的客官,并不十分卖力地为他献技。
  直至有一日,萧雨祺对她说同时期的姑娘差不多都有自己的恩客了,她才心焦起来。这一天还是躲不过。
  萧雨祺抚着她乌黑的长发,笑道:“我的安排会让你满意。”
  如果翌日的太阳没有升起,她会一直以为她的恩客是那个喜着宽身丝绸华服的男子。然而并不是,借着晨光,她知道是他,其貌不扬的白无惊。即使他的易容术再高明,都敌不过天光的探测。
  萧雨祺和白无惊联手骗了她。她抱着枕头流泪,是什么时候萧雨祺看出她爱慕她的哥哥?是她每奏新曲的时候?还是她故意在鞋底刻上莲花,故意走在他面前的泥地上,让印出的朵朵睡莲引他称赞的时候?至少他们让她做了一场荒唐的好梦。
  她还来不及悲恸,白无惊在次日的黄昏再次来到这里,这次他带她走出细雨堂走出翠羽轩,将她挟持在马上,而后他再纵身跃上马背。在马上,她在他的怀里走遍整条承光门大街。他问她的故乡,她杜撰了一个故乡。问她家人,她杜撰了孤儿。
  承光门大街的热闹让她心不在焉,她的心开始动摇,有几次她想跃下马背逃走,但身后的男人总是恰到好处地握住她的手腕。
  路边有家珠翠铺子,白无惊将她抱下马,携她进入铺中。
  掌柜极其热情地承上珍奇异宝供他们选择,她还是心不在焉,手里拈着一件件珠翠,心里盘算着逃跑。
  可她心里活动着,只要身子一动,手腕即被白无惊稳住。他看着她的眼睛冷冷说道:“不要再做这无谓的打算。”
  他给她挑了一枚扁玉簪,亲自戴上她的发髻,然后再一路一同骑着马走回翠羽轩。
  后来才知道,白无惊用这种方式告诉众人,她是他的了。
  “今后再没人逼你接客,包括萧雨祺。”他说。
  那一天以后,她从丹珠变成了花怜侬,成了翠羽轩的头牌。
  步笑云仍然在入夜时分站在定武桥边等待花怜侬。这一次他告诉她又要去杀人了。他喝着杯中的酒,问她为何不戴他送的步摇。见她不语。他又问,是不是玉簪是白堂主所赠?花怜侬淡淡说道:“你既已知道了还问。”
  步笑云笑了,说:“你究竟还是没有正眼瞧过我。”
  花怜侬说道:“你我都是一样的人,别人手中的棋子,看着你就等于看到我自己的悲处痛处……我不要这样反复咀嚼痛苦。”
  步笑云叹道:“我以为这样就是同病相怜了,可对你来说,你却害怕面对自己的脆弱。”
  言毕,他仰头饮尽杯中酒,自嘲地笑笑,说道:“如果这次失手了,你就只能在这一杯一盏里回忆我。”
  花怜侬打断他道:“你已是不须归堂数一数二的高手了,别这么丧气。”
  步笑云凝望着她,说道:“我早已厌倦了杀人,可作为杀手,不杀人,我还能做什么?我只能离开。可是,我不能走,你还在这里。”
  花怜侬略略动容,哑着声道:“你想走就走,别用我做借口。”
  步笑云看着她笑起来,将酒全部饮尽,踉跄着起身走向亭外,带着醉意大声说:“放心!你不走,我就不走!”
  花怜侬忍不住叫住他,对着他的背影,良久才说道:“你不要死。”
  步笑云要杀的是贩卖私盐的主谋之一,萧雨歇说过不要打草惊蛇,因此直到他杀了人回到不须归堂,才知道他自己亲手杀死的人是不须归副堂主白无惊。萧雨歇所谓的不要打草惊蛇,就是前半夜在翠羽轩灌倒白无惊,后半夜让他去杀他。
  不须归堂不能无人坐阵,萧雨歇提拔了步笑云成为副堂主。
  坐在花怜侬的茶室,萧雨歇打了一个下午的盹,临走时他深深望着她的眼睛,缓缓说道:“我说过,事情很快就会有了结,以前的,现在的。还有你做不了的,我替你了结。”
  花怜侬大为震惊。她想问问他了结的是什么。是他当年受命于朝廷,授意白无惊易容傅林风,使其蒙冤是事实,所以他替傅林风了结?还是白无惊李代桃僵骗取她的欢好,他替她了结,亦替他自己了结?她还想问问他,白无惊是否真的参与了贩卖私盐的事件,还是他借走私一事给他一个了结。
  她有太多疑问,但仍然一言不发,任由他从身边走过,走向门外,安静地等待他的脚步声远离。据说这世上本无路,人走多了就形成了路。据说世上亦无江湖,不同的人聚多了亦就成了江湖。许多年以后,今日所发生的一切都和以前发生过的一样,将成为往事。听雨楼有许多往事,听雨楼的人也一样,只是并没有人关心往事,别人的,包括自己的。
  步笑云深夜来访时,见花怜侬正从博古架上取下一枚茶杯,他认得是白无惊的。她将杯子递给身边丫环,轻描淡写淡淡说道:“已经没用了,扔出去砸碎了吧。”
  
  



五月吧第23届群杀【风吹沙泠】第一轮参评帖(共搜集有19帖,此为第3帖)

(作者:叙白;提交人:安宁;提交时间:2016/10/12 10:41:45)

第一轮中区:情殇(贴杀摩晶,一区参评) Post By:2016-10-9 21:28:11 [泠]荣蓉

情殇



一、秘密

时值四月,初春时节,天气乍暖还寒。

夜晚,京城的驿馆里。

虽然是夜晚,但驿馆里到处是灯火通明,如同白昼一般。


驿馆平时里很安静,这里只接待皇家的宾客,进住的人不是很多,甚至几个月或者一年也没有宾客。



但是今天,居然有人入住,而且据说是一个有着倾国倾城容貌的女子。有目击着这么一说,一传十十传百,引起驿馆周围人们的好奇,都想一睹芳容。

“翠儿,你刚才进去送了水的是吧?”一个穿着湖蓝色裙梳着丫鬟鬓的女孩悄悄的问她的同伴,一个穿着翠绿色同款衣服的女孩。

“是,我刚刚进去送了热水。”翠绿色衣裙的女孩说。

“看见小公主了吗?”湖蓝色衣裙的女孩跳到前面站住问道,听得出她声音中满满的好奇。

翠绿色衣裙的女孩站住摇摇头,然后继续向前走,边走边说:“没有呀,根本看不见,屋子里好几个人,我也走不过去。屋子里有两个女子都穿着柔矞族衣裙,戴着面纱,根本看不清楚面貌。”

“唉,好可惜呀。”声音越来越远,两个女孩渐渐的走远了。

驿馆贵宾房。

两个蒙着面纱矞族装扮的女子,一个靠坐在床边,一个站在床前,衣服不仔细看根本分不清楚谁是谁,屋里很安静,两个女子谁都没有说话,也没有互相交流。

门开了。



一位古铜色肤色,约五十岁左右的男子走了进来,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闪过严厉的目光,模样干练而久经沧桑的样子,这是柔矞老牌骆驼商队的头领摩果斯。摩果斯青年时带领商队遇到沙漠龙卷风,险险送命,恰好遇到那时候还是柔矞族的可汗黑颉弼。黑颉弼救了摩果斯,带他走出了沙漠,摩果斯是一个知恩图报的汉子,牢记黑颉弼的大恩,这次是带着黑颉弼十五岁的小公主黑瀑湫来棠朝探望父亲。

摩果斯进来后,对坐在床上的女子也就是小公主黑瀑湫弯腰施了一礼,然后俯下身子低声和黑瀑湫说了几句什么话,黑瀑湫点了点头,低声嗯了一声。

摩果斯直起身子说:“那就这样。明日早朝,我们还要觐见棠帝,公主早些歇息。”然后转身看了一眼床边站着的女子,微微摇了摇头,走了出去。



“晶儿姐姐,你也去休息吧。”黑瀑湫见摩果斯出去了,抬起头来对站着的女子说。



站着的女子是摩果斯的小女儿摩晶。柔矞的第一美人,据说摩晶弯眉毛大眼睛,最为美丽的是她的睫毛,很长很美,这次来棠朝之前,摩果斯说带着摩晶出去见识一下,还一改常态的让摩晶带上最华美的衣服,摩晶很开心,因为这是摩果斯第一次带着摩晶出远门。

“好,公主也早点休息。”摩晶恭敬的退出房门。

黑瀑湫的奶娘从幕纱后走出来,低声对黑瀑湫说着什么,窗外只看见两个人影,越来越近。

二、和亲


棠朝大殿金碧辉煌,肃静。



满朝文武分列两排站着,棠帝威严地在龙椅上坐着。



棠帝名叫成世靖,是棠朝的第二世子,棠朝开国二十余载,边疆初定,内政却不是太稳。棠帝生来相貌平平,但文韬武略,胆识和智谋过人。他登基次年,御驾亲征,大败东侵的矞族数十万大军,就连可汗黑颉弼也被俘虏了。这次柔矞的小公主来棠朝,就是来恳求棠帝让她能来见父亲一面。



内侍通报后,棠帝宣摩果斯带着公主上殿。



公主黑瀑湫聘聘婷婷地走上大殿,盈盈下拜道:“湫儿见过棠帝,愿棠帝万岁万岁万万岁。祝棠朝国泰民安,繁荣昌盛。”



虽说自己的父亲是棠帝的手下败将,且目前还被囚禁中,无法归家,但此时丝毫看不出黑瀑湫的惊惧之色。



没有戴着面纱的黑瀑湫有着倾国之貌,加上她那异域特色的服装,大殿上的人都看呆了。



摩果斯不愧是处事老练,善于察言观色,他疾速地把大殿上的人环顾一圈,跪下对棠帝施了最高之礼,开口道:“吾皇万岁,我族可汗让我此次带公主前来,一是可以见上前可汗一面,二是我可汗敬重棠帝,信服棠朝,如若吾皇不弃,我族愿与棠朝和亲,永世修好。”



“爱卿起来说话。朕就答应了你族提出来的和亲,朕承诺,棠朝和柔矞,世代相亲,永世修好。”



“吾皇万岁,可汗还让我等带来千年雪莲,作为公主的陪嫁献给陛下。”



“朕心甚喜,今晚皇宫大宴宾客,册封湫儿为柔妃,赐住柔福宫。”



夜晚,宫中彩带飘扬,到处洋溢着喜庆,刚过而立之年的棠帝册封柔矞公主黑瀑湫为柔妃,今晚将御驾柔福宫临幸黑瀑湫。



朝阳宫。皇后的寝宫。



“娘娘,这柔妃来我棠朝的目的尚不明确,我们囚禁她父汗那么久,她难道不会怀恨在心?会不会对我朝不利?”皇后的奶娘嬷嬷不放心。



“我也是这么想的,按理说皇上册封一个妃子无可厚非,我也不是拈酸吃醋之人,更何况,这深宫之中,想要独宠根本不可能。我最怕的就是她带着国仇家恨进来,皇上现在是美色当前,蒙了心。也许,她父汗就快要回柔矞了。”皇后窦璇玑,雍容华美,岁月几乎没有在她脸上留下任何痕迹。



“娘娘,那咱们怎么办?”



“明日,你出宫去找我父亲,让听雨楼盯着柔矞那边,有消息速速报来。”



“是。”



柔福宫。



大红的宫灯,满院子的彩带,红纱帐,鸳鸯枕,满屋子都是柔暖的旖旎气氛。黑瀑湫坐在床边,目光空洞。傍晚时分棠帝恩准她们一行人去看望了黑颉弼,那是一处较偏僻的宫殿,虽然地方有点偏,但是吃穿用度,应有尽有,还有几个内侍服侍着,看来在棠朝黑颉弼并未受苦。



棠帝走进来的时候黑瀑湫并未发现,因为棠帝没有让其他人跟着,看着发呆的黑瀑湫,棠帝缓缓地走过去,挨着她坐在床边:“湫儿,不怕,朕陪着你,以后,这宫中就是你的家。”



忽然看见棠帝的黑瀑湫慌不迭地准备行礼,被棠帝扶住坐下,:“不要多礼,朕明白你背井离家不习惯,慢慢的就好了,女孩子总要嫁人不是,朕会真心对你好。”



黑瀑湫疑惑的看着棠帝,终是点了点头。



三、弃子



柔妃进宫后,很快就得到了棠帝的独宠。



宫中的人都知道柔妃最受皇上宠爱,棠帝就算是到了别宫,别的妃子使尽各种魅惑的手段小心翼翼地服侍着,但是棠帝总是待不了多久就会离去。一颗心是尽放在了柔妃的身上。而柔妃她总是淡淡的,很少的言笑。皇上闲下来了就是爱去柔福宫,而且去了就待第二日的早朝时间才离去。



柔福宫的宫女们说,他们二人,很多时间都是静静地坐着。



有时候棠帝也会把奏折带去柔福宫批改,柔妃就安静的陪着,偶尔添一杯茶水,偶尔相视一笑,却甜蜜的很。



柔妃进宫两个多月后,棠帝就特许黑颉弼回柔矞去了。大臣们都表示了极力的反对,生怕这一放虎归山的做法,给自己的国家再度带来危害,但是棠帝命决心已下,帝命难违,黑颉弼还是回去了他的属地。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的过着,转眼进入了初冬,虽不是很冷,气候冷热变化很大,柔妃还没有适应棠朝的天气,终于是病倒了。



这天,奶娘娜姆端着药进来,一边习惯的替柔妃掖了掖被子,一边不经意的说:“娘娘,我们进来也快一年了,皇上几乎都是歇在这里,可是您怎么还是没有任何动静。”



柔妃坐了起来,依然是淡淡的:“你以为皇上会让我生孩子?皇上是一个睿智的皇帝,他清楚他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顿了一下,又喃喃自语道:“尽管他爱,也会以大局为重,以国家的社稷为重。”



柔妃叹了口气,喝完了药,看见娜姆还想说什么,柔妃接着说:“我不会去为难皇上的,我也不会想要,我清楚的知道我自己是什么,我不过是所有人的一颗棋子罢了,我不会奢望什么。”说完这些,她回身躺下,用别人听不到的声音低语:“还是一颗弃子。没有人要的弃子。”



娜姆摇摇头,起身出去了,关门的时候发出一声叹息。



四、事发



这天清晨,户部尚书也就是皇后的父亲窦皓急冲冲的来到朝阳宫,皇后迎到大厅坐下。



“请皇后屏退左右。臣有要事启奏。”施过了君臣之礼的窦皓低声说。等服侍的人都退出去,窦皓凑近皇后说:“娘娘,听雨楼的人从柔矞回来了,现在这个柔妃根本不是柔矞的公主,是假的。”



“什么……”皇后大惊失色,惊惧地站了起来。



窦皓急忙扶自己的女儿坐下:“璇儿别慌,现在也不是慌的时候,据听雨楼的人回报,目前柔矞好像并不准备做什么,大概目的就是让黑颉弼回柔矞。”



听到父亲这么说,皇后也安心了不少:“依父亲所见,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现在后宫柔妃独宠,就算她是假的公主,只要皇上喜欢,柔妃的位子还是不能动摇。就是普通女子也可以册封,何况她总归是和亲过来的公主,我们就算把她的假身份说出来,恐怕也动不了她。好在她现在并无身孕,就看娘娘想怎样?”



“我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皇上真的很喜欢她。我是女人,我能看得出,皇上看见她是由衷的笑。”皇后落寂的坐下。



看见自己的女儿这样,窦皓咬咬牙:“那就趁机除去她。”



“现在?”



“是的,我来的时候看见皇上正在接见刚刚回朝的齐王,现在是大好时机。更何况,她假冒公主,已经犯下欺君之罪,你作为后宫之主,完全可以以假冒公主谋害皇上的理由铲除了她。”



柔福宫。



柔妃正在细心的挑拣着茶叶,等着皇上接见齐王结束。



“娘娘,不好了。”娜姆不顾身份的冲了进来:“皇后娘娘带着一大堆人向柔福宫走来了,据说是要清君侧。”



柔妃顿了一下,神态自若的接着挑茶叶,她挑出来的都是茶心的那一片,挑出来缓缓放好:“该来的总会来的。我只是没料到这么早。”



“我们该怎么办?”



“能怎么办,迟早有揭穿的这一天,我终究是逃不过的,何况我早就是一颗弃子了。”她慢慢的站了起来,看了一眼娜姆:“这些日子,你对我的好,我都记得,如果可以,我会护你周全,让你回家。”



“娘娘……”



“别说了,帮我更衣,穿柔矞服饰,最美的那套。”



当皇后带着人进来的时候,柔妃穿戴整齐,带着娜姆,微笑着站在门前迎接皇后。



皇后看见这样的柔妃,微微一怔。



“恭迎皇后娘娘。”



皇后走进去坐定。盯着柔妃看了许久,才开口道:“柔妃,你可知罪?”



柔妃微微一笑:“皇后娘娘,不管您信与不信,我来棠朝前真的不知道我的使命是什么,我单纯的以为,我的父亲是带着我来见识一下的,直到进宫的前一天晚上,我才知道,我被替代公主和亲。这个中的无奈,我想贵为皇后的您,是无法感受的。那时候,我就抱着必死之心了。”



“你到底是谁?”



“我叫摩晶,是送公主来朝的摩果斯之女。”



“你说,你们还想做什么?”



“我们的目的就是想让可汗回家。而公主又不愿意来和亲,当然,也许公主生怕自己被囚禁,毕竟这十几年来,她也是怕了。”说到这里,柔妃抬起头看了看皇后:“娘娘,既然您已经知道我是假公主,您也应该知道我柔矞并未做什么不利于棠朝的事情,不是吗?”



柔妃这样一问,皇后也是一愣,语气也缓和了:“但是毕竟假冒公主已是欺君大罪,你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吗?”



“请娘娘准娜姆回柔矞。”柔妃淡淡地说。



“娘娘,娜姆陪着你,生死一起。”听到这里,娜姆扑过来抱住跪在地上的柔妃。



“这不可能。来人,赐酒。”皇后转过头去。



五、真情



柔福宫,死一般的寂静。



棠帝接见齐王的时候是没人敢去打扰的,这次也许是唯一的一次例外,听到他派去暗中保护柔妃的暗卫回报,棠帝大吃一惊,顾不上后宫内外的规矩,带着齐王匆匆赶到柔福宫。可惜,还是晚了。



柔妃,也就是摩晶,她静静的躺在床上,神态很安详,看不出她承受了多大的痛苦。只知道她是清醒的。娜姆跪在床边,没有出声,但是眼泪一直不停地流着,皇后没有准许娜姆回去,但是也没有赐死,恩准摩晶去世娜姆去守灵。



棠帝几乎是奔跑着冲进来的,一代帝王难掩脸上的惶恐之色,步履蹒跚。他颤抖的手覆上摩晶的手,想握紧又不敢动,一时之间有些无措。摩晶看见棠帝,挣扎着坐了起来,她一直没有流泪,直到握住棠帝的手,泪如泉涌:“对不起,对不起……”



“不要说。”棠帝的声音是哽咽的,他转向齐王和宫女太监:“快,传太医,传所有的太医。”



早已等着的太医们急忙上前,齐王看出棠帝的惊慌失措,在来的路上已经宣召了太医。



“不要。”摩晶握住棠帝的手:“我怕,有些话来不及说。我撑住就是在等你。皇上,皇上,我对你是真心的,请你,信我。我没有做于你于棠朝任何不利的……”她声音很虚弱,很明显,她在忍受着巨大的痛苦。



“不要说,太医,快看她。快给朕治她。”棠帝声歇力竭。



“信我……”



“朕什么时候不信你了,你以为朕这天子是傻子吗?朕一开始就知道你是谁,只是朕就是喜欢你,忍不住就是对你好,谁知却害了你……”一代天子救不下自己心爱之人,观者伤心。



“我放心了,安心了。”摩晶闭上了眼睛。



“救她……”咆哮之声。



“皇上,听臣一言……”



后记



棠朝帝宫后面有一处桃花林,据说柔妃摩晶葬在那里,那里方圆十几里,是帝宫的禁地。可是经常有宫女说听到那里有歌声。



“皇上,累了吧,这里有明目的菊花茶。”温温柔柔的话语,这貌可倾城的女子赫然竟是摩晶。



“来,陪朕一起喝。”棠帝伸手拉过摩晶,温柔的笑着:“当初你们进贡的千年雪莲,就是为了给朕留下你吗?”



“你又取笑我。”摩晶笑语盈盈:“可惜了是吧,当初他们留下雪莲可不是这么想的,只是怕我不够吸引你,多一份保障而已。”



“你是上天赐给朕最珍贵的宝藏。”



窗外,两个人影合而为一。月亮,悄悄的躲进了云层。




五月吧第23届群杀【风吹沙泠】第一轮参评帖(共搜集有19帖,此为第4帖)

(作者:叙白;提交人:安宁;提交时间:2016/10/12 10:42:41)

第一轮中区:肉食者鄙(贴杀摩晶,一区参评) Post By:2016-10-9 21:28:31 [泠]鬼眼三





一、三少爷



我叫李仙丹,老爹说希望我这辈子跟吃了仙丹一般,平平安安事事如意。



因为在家中排行第三,所以远近那些羡慕我家财富的人都叫我三少爷。我很喜欢这个称呼,听起来总有一股仗剑江湖白衣飘飘的潇洒飘逸。无独有偶,在很遥远的上古时代,有个姓谢的小子也被人叫做三少爷,据说使得一手好剑法,后来还有一个姓徐的老怪物为他著书立传。我知道自己不会有这等待遇,因为我不会玩剑,也不是什么天才。



原本我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靠着无尽家产挥霍潇洒。谁知道天有不测风云,因为钱财露白被一伙亡命马贼盯上,在一个月黑风高夜被人弄了一个黑吃黑,万贯家财一朝尽毁,连带着我那可怜爹娘都送了命。



好在我逃命本事一流,孤身一人从马贼手里逃了出来。



当然,我李仙丹也不是没有心气的人,报仇这种事不会忘记。只可惜那伙马贼的首领是对穷凶极恶的夫妻,男的一把斩马刀力劈华山,女的一根长鞭阴如毒蛇,我实在是打不过,只好暂时按捺住复仇的执念。



家没了,我选择浪迹江湖,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一个老头,从他那里学到武功和盗墓的本领,没钱的时候就掘几座古墓,有钱了就去青楼包几个水灵的妞儿。



因为不再是那个李家的三少爷,又没人伺候照料,我不再像当年那样风度翩翩,反而因为经常掘墓身上多了一些古怪的味道。去青楼的时候,那些妞儿面上热情乖巧,转过身的时候总会流露出厌恶的情绪,这些我都知道,但没什么,我就喜欢欣赏她们不乐意但又必须温柔伺候我的模样。



在江湖里晃荡十多年,我看见过很多风流人物,也见识过一些荒谬滑稽的故事,只可惜我孤身一人,酒醉之时更不敢和人相处,所以也没机会对人倾述。



直到有一天,我来到醉沙城,住进城里最豪华的青莲居,遇见一个挺有意思的少年。



醉沙城是西部边疆第一重镇,往来商旅极多,自然滋养出极多繁华的客栈青楼,青莲居便是其中的佼佼者。那天我第一次踏进这家客栈,便看见两个相貌凶恶的魁梧男人正在欺负一个姑娘。



姑娘年纪不大,双眼有疾,坐在一张长凳上弹着古琴。



琴声很普通,算不上余音绕梁,只能说是勉强助兴。



那两个男人显然是嫌弃这姑娘的琴声烦人,上去就是一顿辱骂。客栈大堂里有不少客人,然而如今这世道谁会多管闲事?出门在外自然是平安最重要,尤其是面对这种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的家伙。弹琴的少女强忍着委屈,拼命地道歉,或许是她这种谦卑的态度激起那两个男人的兽性,瞧着这少女有些姿色,竟然直接抢过她的古琴丢在地上,然后开始动手动脚。



或许很多人期盼站在不远处的我能出手相助,然而我这个三少爷不用剑,也不是行侠仗义的大侠,这个时候自然是选择旁观。



于是我便看见那个很有意思的少年站出来,大声斥责这两个穷凶极恶的男人。



如果我没看错,这少年只是客栈的伙计,脸上满是稚气,眼神却很坚定,仿佛这件事他管定了。



事实总是很残酷的,少年被其中一个男人一巴掌拍出去两丈远,哼哼唧唧地爬不起来。



好在客栈的掌柜是个极凶悍的娘们,水桶一般的腰身一看就知道力大无比,只见她带着满脸的微笑走上前,玉足轻抬,将这两个闹事的男人踢了出去,引来众食客的满堂彩。我对此并没有什么惊讶,只注意到那个少年自己挣扎着爬了起来,第一件事便是去帮那个少女捡起古琴,神情中还带着歉意,似乎愧疚自己为何不早点挺身而出。



这一刻,我觉得这个名叫阿剑的少年很有趣。





二、说书人



于我来说,逍遥处便是归乡,从来没有什么目的地,哪儿有趣便停留在哪儿。



因为少年的缘故,我在青莲居住了下来。



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我和少年熟稔起来,便会趁着闲暇时光,探探他的底细。阿剑显然是个很单纯的雏儿,他说自己也是出生在武林世家,只不过因为反对父母安排自己的人生,于是选择离家出走,在这座青莲居里谋生。



他说这番话的时候,脸上洋溢着自豪的神采。



我默默不说话,心里却觉得很好玩。



这点经历在江湖里算什么呢?就拿我来说,尽管不是什么大侠天才,但也经历过家破人亡,混迹过小半个江湖。哪个险恶门派我没去过?虽然只是在人家门口瞅瞅。哪个大奸大恶之徒我没见过?虽然只是隔得远远的瞧上一眼。所以在我看来,阿剑是个单纯到极点的小朋友,和这世间众多少年一样,总以为凭自己心中那点热血就能闯荡天下,殊不知这样只会撞个头破血流。



所以我开始给他讲一些江湖里的故事。



曾经有个王子,性情像个白痴,总以为自己是天下第一号痴情种子,然而见到一个漂亮姑娘就上去姐姐妹妹地腻乎着,他还自我感觉良好,觉得是个女人都会接受他泛滥的爱意。当然不得不说,白痴的运气似乎都不错,这位王子殿下靠着自己的无脑讨好,认识了几个江湖里的大人物,还和两个高手结成异姓兄弟,从此有酒有肉,在世间混得风生水起。



然而老天总是公平的,自我感觉良好的王子殿下却有个不靠谱的爹,几乎每个他认识的美丽少女最后都成了他的妹妹。



阿剑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并没有多么羡慕,反而有些同情地感叹道:“这位王子殿下好可怜。”



我冷笑一声,告诉他其实王子殿下其实不是他老子的儿子。



阿剑的脑袋瓜显然一时半会没有转过来,直到三天之后,他才匆匆忙忙地找到我,惊呼了一声:“原来他不是王子殿下!原来他可以和那些女孩子在一起!”



然而我不明白你高兴个什么劲儿?你又不是这个傻瓜王子。



阿剑告诉我:“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是多美好的事情,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罢了,我实在是弄不明白他这副脑袋瓜子里究竟想的什么东西。



然后我又给他讲了另外一段故事。



这次依旧是个王子殿下,同样也不是他老子的儿子。



阿剑很快就明白过来,一脸纳闷地问我为什么要讲同样的故事?



我从他没有掩饰的神情里看出来,这少年肯定觉得我在胡编乱造,对此我没有辩驳,只是平静地继续讲下去。



王子殿下他爹深爱着他娘,所以爱屋及乌,很疼爱这个螟蛉子,请了很多高手来教导他,希望将来他能继承自己的雄图霸业。王子倒也还算聪敏,学武功很快很顺利,只可惜遇见一个喜欢拿弓射大雕的家伙,一辈子压得他翻不过身。



随着时间的推移,王子发现自己不是故事的主角,发现那个喜欢射大雕的傻大个比自己更厉害,发现自己其实不是真正的王子,只不过是个被世人称作认贼作父的蠢货。



王子很郁闷,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成了大反派?



他很伤感很彷徨,在浪子回头和王子殿下之间来回转变,最后丢了小命。



阿剑在听完这个故事后,表情有些忧伤,语调沉重地说道:“这个王子更可怜,一辈子都不能做自己想做的,命运完全是在摆弄他。”



其实我只是想告诉他,做人有的时候就是要服从命运的安排。



然而他比我想象的还要善良单纯。



这让我有些为难,因为我这个人胃口虽然好,却也不是什么人都吃呀。





三、众生相



青莲居客人极多,但大多是打尖歇脚的往来商旅。我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除了膀大腰圆的女掌柜和伙计阿剑之外,经常能看见的便只有一位白衣书生。



这人叫秦年,眼神澄澈,丰神俊朗,看起来就是一个腹有诗书的年轻俊彦。



但是——呵呵,这等伎俩怎么可能在我面前装神弄鬼。从看到她第一眼开始,我就知道这是一个雏儿,而且是那种初入江湖不知天高地厚的主。平日里她喜欢吟诗作赋,和我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对于这种满脑子风花雪月行侠仗义的姑娘,我一般不会去招惹,反正只要她不妨碍我做事,我自然不会去阴她。



腰身有我两个粗的掌柜很喜欢这位女扮男装的秦公子,看起来她很吃舌绽莲花这一套,所以特别关照对方,还经常让阿剑去嘘寒问暖。我能看出来,少年对此并不是很热衷,相反似乎有些意见。



一切都如我设想的那般进行着,阿剑与我的关系愈发密切,经常会来找我聊天。客栈里的其他人也没有太在乎我的存在,毕竟闯荡江湖这么多年,挖过无数座古墓,我早就学会如何隐藏自己。



只是最近我发现身上的味道越来越重,不得已只能更加频繁地洗澡。



我知道那是什么味道,这些年挖的古墓太多,身上这股死人的味道很难遮盖住。



所以我打算找个机会将阿剑带出去,再给他讲一些有趣的故事,让他开心快乐,然后像三年前吃掉那个赶考的书生一般,让阿剑安静地在这个世界上消失。至于我自己,当然是换上这个新的身份,继续这十多年浪迹天涯的自在生活。



只是在我行动之前,青莲居里来了一个惹人生厌的客人。



这人一袭白衣,光头锃亮,面相平和,隐隐有佛性。



他来到青莲居后,本来只是要了一壶茶水,却在看见临窗饮酒的我后,不请自来地坐到我的对面。



“贫僧如寄。”他朝我双手合十。



我微微皱起眉头。



说实话我不喜欢任何一个和尚,这些光头自诩佛祖弟子,脑子里总想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或者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就不明白了,那些杀猪佬归隐之后也没成佛啊?人命是命,猪命就不是命?若如此,佛祖又讲什么众生平等呢?



当然,最重要的是和尚们都喜欢多管闲事,脑子里永远都是邪恶必除,正道永存。像我这种生活在地底下、没钱就挖人祖坟以及觉得危险了就吃人换个皮囊的恶魔,肯定是所有光头的眼中钉,必须斩尽杀绝。



眼下就有这样一个光头出现,这让沉浸在美好明天中的我很烦躁。



“请问施主高姓大名?”白衣僧人继续很礼貌地问我。



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冷笑道:“有话直说,拐弯抹角做什么?”



如寄微微一叹,用我最讨厌的语气说道:“施主身上邪气太盛,不若皈依我佛。”



我明白过来,这个和尚有些门道,嗅出了我身上死人的味道。



不过我并没有太担心,因为这个和尚脸色苍白,气息不稳,显然受过重伤。



于是我微笑道:“和尚,你何必要多管闲事,小心泥菩萨过江呢。”



如寄跟所有和尚一样,无比地执着倔强,摇头道:“如果贫僧没有遇见施主,自然不会多事,但既然遇见了,断然没有视而不见的道理。”



看看,这就是我为什么讨厌和尚的原因,一个个都是如此认死理。



“那你打算怎么做?”我冷笑着问道。



如寄沉声道:“请施主跟我回般若寺,洗去这身罪孽。”



我没有任何犹豫地摇头拒绝。



如寄轻声一叹,道:“那施主请勿见怪。”



其实从他出现在我面前,我就已经戒备警惕,所以这时他话音未落就出手,我也没有半点慌乱。



只是这和尚的确厉害,双掌挥出,便如一张天衣无缝的网,将我牢牢罩住。



然而我还没有出手应对,两把剑忽地从不同的角度刺来,撞上这张漫天掌影织就的大网。



一把是木剑,稚嫩到极点的木剑,剑法简单稀松,从我的角度来看这就是小孩子耍剑。事实也是如此,这把木剑的主人就是阿剑,他从大堂的另一侧冲过来,挥舞着木剑的样子幼稚且可笑,但他的神情却无比坚定,执着地想要冲破和尚的掌影。



另一把则是一泓碧水般的长剑,剑法张弛有度,剑意雍容大气,长剑的主人却令我很震惊。阿剑的出手我不意外,毕竟这段时间的相处,小家伙早把我当成最好的朋友。秦年也出手则让我心里泛起涟漪,在青莲居我们只是点头之交,压根没太深的交情。



如寄虽然受伤,要应付这两个人却没有问题,但他依旧撤掉掌影,只是眉眼间有一丝阴霾。



我冷笑一声,和尚都是这个德性,生怕伤到无辜。



阿剑脸红红地来到我旁边,问道:“大师,为什么要伤害我的朋友?”



秦年站在另一侧,见我望向她,这位女扮男装的公子十分大气地道:“大师,是不是有什么误会?这位李公子是个好人。”



好人?



我差点笑出声来,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成了好人?



如寄显然也有些意外,他沉声道:“两位施主,你们应该是看错了,这位施主身上邪气太盛,断然做过不少错事。”



秦年却不吃他这一套,直白地道:“大师,我看是你搞错了,这位李公子来到青莲居这段时间,对这个少年诸多照顾,这些我都看在眼里。他连一个陌生少年都如此善待,怎么可能是个恶人?”



阿剑在一旁用力地点头道:“就是,李大哥对我极好,还给我讲了很多好玩的事情,绝对不是坏人,大师您不要错怪好人。”



两人一唱一和,我都没办法插嘴。再看如寄复杂的表情,我心里就像吃了蜜一般,说不出的痛快。



如寄沉默许久,最终无奈地叹了一声,道:“人心难测啊。”





四、善与恶



江湖中永远充满无数的巧合。



就像我对阿剑说过的那些故事,主角们跳下山崖肯定死不掉,不是遇到什么世外高人,就是得到绝世秘籍,修炼个三年五载,一出山就是绝世高手。然而我没有想到,竟然能在青莲居遇到当年的仇人。



那对看起来很富态的男女仿佛是来自某地的富商,再也没有曾经的凶狠残忍气息,但我只看了几眼,就认出他们是当年血洗李家的马贼首领。这些年我也打探过他们的消息,知道他们的老巢在魔狼谷,男的就是首领飞狼,女的则是他的妻子镜狼。虽然我的武功已经大成,但我不认为自己是他们的对手,所以没有去魔狼谷送死。



三年前,魔狼谷里的马贼突然消失,这对夫妻也人间蒸发,我就断了复仇的念想,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倒也是天意昭昭。



这对夫妻出现在客栈的时候,我没有表露出不妥,反倒是一贯淡然的白衣僧人如寄,脸上的表情有些惊讶。



忘记说了,如寄没有降服我,因为此刻受伤的他并不能杀死我,所以他也留在了青莲居,似乎想从此跟着感化我。



我按捺住复仇的冲动,冷静地旁观着客栈里的故事。



马贼夫妇如今伪装得很好,如同一对普通的商人,只可惜他们没有认出我,否则肯定会睡不好觉。



当天晚上,如寄在深夜敲响了这对夫妻的房门。



住在隔壁的我悄悄地偷听起来,对于修炼了诸多邪门武功的我来说,这不是什么难事。



原来这个白衣僧人是想要一株三百年的雪莲,这也是他此行的目的,恰巧马贼夫妻的包裹里就有这株极其珍贵的雪莲。



我在心里冷笑一声,真是一个鼻子比狗还灵敏的和尚啊……



从他们的谈话中得知,如寄受的伤很严重,必须要这株世间罕有的雪莲才能医治。



不出我的意料,马贼夫妻拒绝了和尚的恳求。



我用脚趾头都能想到,马贼最在乎的是钱财,你一个穷和尚,开口就想要人家手里的宝贝,这怎么可能?所以最后的结果很明显,马贼夫妻直接关门,将和尚晾在门外。



如寄似乎在门外站了很久,我仿佛听到他再次叹息。



但我没有趁机去找这个和尚,而是去三楼敲开了秦年的房门。



即便是深夜,秦姑娘依旧是一身书生打扮,看来行走江湖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她一脸平静地望着我,问道:“有事?”



我诚恳地说道:“那天秦公子仗义出手,李某不胜感激。”



秦年神色缓和一些,微笑道:“江湖儿女自当如此,李公子不必挂怀。”



我露出为难的神色,忐忑道:“在下有个不情之请,不知秦公子能否出手相助?”



秦年爽朗地侧过身,对我说道:“请进,咱们坐下说。”



不得不说,虽然这个秦年是个雏儿,却很擅长江湖游侠那一套,若非我这双眼睛够毒,也很难看出她的破绽。她的房间疏阔大气,显然自己改过摆设,没有半点富丽气息,有的只是江湖儿女的敞亮明快。



我酝酿片刻,语调低沉地说道:“实话实说,李某这次来到青莲居,是为了等两个人。”



秦年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今日出现在客栈的那对夫妻,就是我要等的人。他们看着像是行商,实际上却是魔狼谷马贼的首领。当年他们觊觎我李家钱财,杀我家人,劫掠财物,以致我背负着血海深仇。前段时间,我打听到他们会路过此地,特地来此埋伏。然而我实力有限,恐怕不能为父母双亲手刃仇人,所以才冒昧叨扰秦公子,希望能助我一臂之力!”我满脸悲痛地说道。



秦年沉吟道:“魔狼谷?你是说飞狼和镜狼?我倒是知道这对夫妻,听说三年前魔狼谷被一把大火烧光,这两人也消失不见。如果他们真是马贼首领,我愿意帮你一次,但我怎么确认你说的是真的?”



我心中一叹,原来这个涉世未深的江湖儿女也不是傻子,不会那么轻易地相信我。



于是我坦诚地说道:“请秦公子在暗处旁观,我自有办法让这两人露出真身,届时还望秦公子能不吝援手。”



秦年点头道:“放心,如果他们真是无恶不作的马贼首领,我绝不会袖手旁观。”



我满意地道谢,然后径直朝二楼行去。



飞狼和镜狼也没有想到,自己不过是在这间客栈歇脚,一晚上竟然会这么多麻烦,先是被一个和尚打扰,又碰上一个压根不认识的陌生人。



飞狼打开房门后,我就站在门口,看着这个曾经杀我全家的人,压抑着心里的杀意。



“阁下何人?”飞狼凝神望着我,语气有些不善。



如果是十多年前,恐怕他不会这么客气,早就一刀砍了我。



我尽力平静地道:“飞狼,你不认识我了?”



这一刻我看见他的瞳孔瞬间放大,随即冷声道:“什么飞狼,你认错人了。”



我知道秦年就在暗处观望,自然不会让他轻易地脱身,略微提高声音道:“你不承认也没关系,今天我就是来取你性命,为我家人报仇。”



飞狼嗤笑一声,转身就要关门,嘴里讥笑道:“你脑子有问题吧?我根本不认识你,也不是你说的什么飞狼。我警告你,再敢打扰我歇息,我不会客气的。”



我冷冷道:“世人皆知,飞狼的武器是斩马刀和镖枪,右手腕上有半寸长的野狼头印记,你要不是飞狼,敢不敢撩起袖子证明一下?还是说这些年东躲西藏,你早就像个丧家之犬一般,失去了当年的凶狠霸气?”



飞狼停下脚步,定定地看着我,眼神里透出一股实质般的杀气。



“相公,出什么事了?”一个娇柔女子声音从屋内传来。



“当年杀我满门,今夜就是你们夫妻二人的死期!”我沉声道。



飞狼一步步向我走近,沉声道:“老子杀过那么多人,灭过那么多家族,谁记得你是哪家的野种?既然你看出我的身份,那老子就送你下地狱,和你那些死鬼家人团聚!”



话音未落,他便竖掌为刀,朝我劈了过来。



其实他这一掌根本劈不中我,但我仿佛躲不开,硬生生地受了这一掌。



虽然我被这一掌劈飞出去,但是一泓剑光随即亮起,剑气纵横之时,还有秦年清脆的叱声。



看见这个满心热血的秦姑娘冲向那对极其凶狠的马贼夫妻,我不禁露出满意的笑容。





五、生与死



秦年死了。



她显然没有想到这对马贼夫妻比她想象的还要强悍,虽然在世间潜藏数年,飞狼与镜狼的武功并未落下太多,两人联手更是威力十足。



但我觉得,满脑子行侠仗义热血沸腾的秦姑娘死得其所,如果没有她打头阵,以我一个人的实力很难毫发无损地拿下这两个仇人。所以在杀了飞狼和镜狼之后,我特地将秦姑娘的尸体放好,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



放心,我虽然吃过人,秦姑娘又这般年轻漂亮,但我不吃死人。



我知道如寄就在外面看着,但我并不在意。



马贼夫妻死了,秦姑娘也死了,这个和尚自己又身受重伤,青莲居里没有人能对我造成威胁,所以我不在乎他目睹这一切。从马贼夫妻的包裹里找到那棵价值连城的三百年雪莲,然后我抬手弄倒了桌面上的烛台。



走出房间的时候,客栈里有些喧哗,显然之前的战斗惊动了一些人。



白衣僧如寄拦在我的面前。



“和尚,难道你还看不出来,现在的你不是我的对手,何必要自寻死路?”我耻笑道。



如寄面上浮现一抹哀伤,问道:“你究竟是人是鬼?”



面对这个问题,我认真地想了片刻,而后挠挠头,微笑道:“这株雪莲送给你,如何?”



如寄显然没有想到我会说出这句话,明显有点愣神,眼神中闪过一抹挣扎。



“你连自己的事情都决定不了,有什么资格管闲事?我是人是鬼,关你屁事?”



丢下这么一句话,我已经决定离开青莲居。



当然在离开之前,我没有忘记带上阿剑。



少年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他只知道青莲居被淹没在一片熊熊大火中,而我为了把他救出去,也受了一些伤。



以前只是一个人闯荡江湖,如今多了一个人,刚开始的时候我的确有些不适应,不过好在阿剑很懂事,还经常反过来照顾我,这让我逐渐习惯他的存在。阿剑经常问我,江湖究竟是什么,我就告诉他不要心急,我会带着他好好闯荡。



其实我并非这样想的。



醉沙城的事情虽然结束,白衣僧却没有死,而且他知道我的真面目,迟早有一天会昭告天下找我的麻烦。所以我要尽快地培养阿剑,让他再成长一些,然后吃了他,换上一个新的身份。



所以表面上我是带着阿剑闯荡江湖,实际上却是在躲避那个白衣僧的追踪。



好在当年那个老头传给我的本事不少,逃命更是我的本能,如寄虽然一直在探寻我的踪迹,却始终没有成功。



一年的时间过去了,阿剑比起以前显得壮实许多,剑法也有长足的进步,我觉得火候差不多了。



可我突然不那么想吃他了,因为有个人陪伴其实也是不错的生活。



“李大哥,今天要讲什么故事?”阿剑一脸单纯地问我。



“今天啊,咱们来聊聊一个纨绔子弟的故事——”



故事要从哪里说起呢?我想了很久,决定还是从最初讲起。



曾经有个富家子弟,生活很悠闲,每天就是挥霍潇洒,直到有一天,一群马贼洗劫了他家,杀了他所有的家人,只有他一个人逃了出去。



这个富家子流落世间,却没有一个人肯帮助他。没有赚钱的本事,也没有贵人青睐,反倒是受尽无穷的白眼和冷漠。他想报仇,所以去各大门派拜师,然而他只能在那些门派的大门前溜达,连门都进不去,没有哪个门派愿意收留一个乞丐。



他想去找那些大侠,然而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哪里能见到大侠的面?毕竟大侠行走江湖住的都是高级客栈,吃肉喝酒,又怎会正眼看一个落魄人?到最后他甚至想投靠那些大奸大恶之徒,然而没人愿意搭理他。



富家子伤心,绝望,差点就哭瞎了双眼。



他恨这世道,恨那老天,恨天下所有人。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一个老头,对方教了他武功,还给了他很多钱,并且不图什么回报。



所以他活了下来。



阿剑听到这里,眼神里自然流露出悲伤,哽咽道:“我一直以为自己很惨,可与这个人比起来,我的生活已经很幸福了。”



我没想到自己说得太投入,竟然让这少年如此悲伤,不禁有些愧疚。



阿剑呀,你这么难过,我以后还怎么吃你?



然而这时在我身后忽然响起一个阴测测的声音:“仙丹,这娃儿果然不错,我没有看错你。”



我悚然一惊,猛地回头,看见一个怎么都想不到的面孔。



“师父?怎么是你……”我不敢置信地说道。



当年老头教会我那些本事后,便离开了我,此后再也没有出现过,我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遇见,却没想到今夜还能相遇。但是老头没有表现出一丝重逢的喜悦,他的眼神始终盯着阿剑。



我隐隐觉得有些不妥。



老头阴笑道:“仙丹啊,师父年纪大了,你不介意把这个娃儿送给我吧?”



我想起曾经的一幕,想起那年分别之时,老头看着我那意味深长的笑容,忽然明白了很多事情。



老头舔了舔嘴唇道:“本来是想把你培养成才,然后吃了你,没想到你小子青出于蓝,竟然能找到这么好的苗子。你应该很庆幸,如果没有这娃儿,今天你可就要被我吃了。”



阿剑愣愣地看着我们,他隐约听明白了这些话里的意思。



他那双纯澈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



实话说,这辈子我只感激老头一个人,但此时此刻,我无法克制地怒道:“我不答应!”



老头似乎并不意外,淡淡笑道:“仙丹呐,师父年纪大了,再不换个身体可就支持不住了。你若是不愿将这娃儿送给我,那你打算自己去死?”



我知道老头有多厉害,虽然这些年我一直在进步,但在老头面前较劲的话,只有死路一条。



沉默片刻后,我终于决定听他的话,让他吃掉阿剑。



只是,为什么我心里会堵得慌?



然而这时阿剑忽然站到我面前,像当年那样,单纯又执着地对老头说道:“你放过李大哥,我愿意被你吃掉。”



愿意被你吃掉……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说。



你觉得自己很伟大吗?很光辉吗?这一刻充满人性的光芒?不!在我心里你这样的行为就是蠢猪!



老头显然也没有想到会得到这样的回答,啧啧道:“娃儿,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难道你不知道他这么照顾你,就是想让你变得很强,然后占据你的身体?”



阿剑回头看了我一眼,忽地笑了起来,摇头道:“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李大哥对我很好,在客栈失火的时候救了我,然后带我游历江湖,见识过很多有趣的人,听过特别多有趣的故事。”



他没有再说下去,而是闭上了眼睛。



老头并没有善心大发,只是感叹了一句,然后缓缓走了过来。



我觉得自己真是一头蠢猪,因为我竟然冲了上去。



老头果然比我想象的还要厉害,只用了几招就击倒了我。



我能感觉到自己体内的生机在流逝,能感觉到阿剑扑在我身边拼命地喊着“李大哥”三个字,但我真的站不起来了。



就在这时,夜幕上仿佛泛起一片金光,我最后的视线看见很多个光头从天而降,最前面那个一袭白衣,仿佛是如寄那个家伙。



昏迷之前,我忍不住叹了一句:“真是一群可恶的和尚啊……”



……



须弥山是佛门圣地,这里有天下最出名的般若寺,来这里朝拜的信徒不计其数,然而没人知道后山山脚有一片特别美丽的花海。



花海边有一座木屋。



如寄依旧是一袭白衣,他来到木屋边,轻轻敲了敲门。



没有人开门,但是他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如寄大师,您来了。”



说话的是一个年轻人,身材修长,眉目清澈,手里拿着一束野花。



如寄点头道:“他还没醒过来?”



年轻人摇摇头,微笑着打开门,请如寄进去,然后走到里间,将那束野花放在床边花瓶里,看着躺在床上的那个中年人,神情坚定地道:“总会醒过来的。”



如寄双手合十,轻声道:“阿剑,为什么你可以坚持这么多年照顾他?要知道他曾经是这世间最凶狠的盗墓贼,不是你以为的李大哥,而是臭名昭著的鬼眼三。”



阿剑望着昏迷中的中年人,像当年那样单纯地笑了起来,轻声道:“因为他也是个可怜人呢。”










五月吧第23届群杀【风吹沙泠】第一轮参评帖(共搜集有19帖,此为第5帖)

(作者:叙白;提交人:安宁;提交时间:2016/10/12 10:43:35)

第一轮中区——名捕(贴杀汪稞莜,一区参评) Post By:2016-10-9 21:28:33 [泠]窦皓



  一、


  天没亮,韩凛就来到了宰相府邸,等候当朝一品大臣接见。昨天晚上,相府里出了一桩凶案,一名歌伎刺伤了宰相公子。虽然及时救治保住了性命,但大夫说公子肺部受伤,暂时生死难卜。


  发现公子被刺后,阖府家丁将宅邸翻了个底儿朝天,那名歌伎却像长了翅膀,神鬼不觉地逃走了。宰相勃然大怒,差人向京兆府报案。府尹大人接到报案不敢怠慢,立刻下了缉捕文书,全城大索抓捕犯人。又让人把韩凛叫来,命她从速破案,韩凛遂来了相府,请求调查现场以及提问证人。


  韩凛在偏厅等了一会儿,一名侍女将她带进了书房。书房里,宰相大人正跟仆人发火,显然心情很糟。看到她进来,鄙夷了叫了一声:“女人?不是说京兆府的捕快么?”


  韩凛答道:“正是小人。”


  宰相刚要发作,一旁管家向主人进言:“老爷,韩凛是本朝名捕,虽是女子却破了许多大案,因破案有功,圣上也嘉奖过,乃京兆府第一捕快。公子的案子由她侦办,想必能迅速破案,早日抓获凶手。”


  宰相闻言,脸色缓和了些,对韩凛道:“好生做,早日抓获伤我孩儿的凶手,老夫定然重赏。”


  韩凛拜谢,提出搜查现场及提问证人的请求,宰相允准,命管家协助,韩凛遂告退。


  出了书房,管家问:“韩捕头只身而来?”


  韩凛答:“人多了乱,还请先生带路,我想去案发现场看看。”


  “好。”


  公子被刺的房间一片凌乱,床上的血迹还没收拾,地板上满是鞋印,还有手忙脚乱碰翻的椅子。除此,房内还有一扇屏风、几只蜡烛、衣服饰物,桌上还有茶壶茶杯等。韩凛仔细查看了所有物品,全部看完又捡起蜡烛,反复观察思考。那些蜡烛都断了,像是用刀砍过,切口整齐。


  韩凛问管家:“这儿的东西都没动过吗?”


  管家答:“不曾动过,专等官差验看。”


  韩凛又检查了四面墙壁和屏风,之后匍匐在地上试图分辨鞋印,但很快就放弃了。出了房间,韩凛向管家告罪:“恕我无礼,我要上房看看。”管家点头,韩凛便纵身跳上了房顶,四下观察,继而从视线里消失。不一会儿,韩凛回来,对管家道:“好了,请找来发现公子被刺的证人,我要问话。”


  证人是公子地随从,韩凛让他回忆作晚的经历,他便讲述起来。


  “回捕爷,昨晚公子去了和丰楼赴宴,至亥时方归。公子兴致甚好,不忍就睡,便叫来燕燕作陪。公子与歌伎娱乐时,不喜旁人打扰,下人们便都出去了。大家怕坏了公子兴致,离的远了些,公子性子急躁,发起怒来就会鞭打下人。小人所处的偏房离得最近,只十几步距离。


  “约亥时三刻,小人蓦然听到公子大声呼救,呼声惨烈。从前公子与歌伎玩乐,也会有声音传出,但通常都是歌伎哭喊,从未听到公子这般惨呼。小人心下惊疑,匆忙起身时打翻烛火,又费了番手脚才点燃蜡烛,赶去公子的房间,其间耗时不到半柱香。当小人赶到公子房间外,房间里已没了声音。


  “小人慌忙推开房门,屋内的烛火瞬间全灭,小人吓坏了,只觉一股阴风扫过,小人举起手中的灯笼,借光亮看了看屋内,随即发现公子被刺,躺在床上已无声息,床上是一大滩血迹,甚为恐怖。除此之外,房间里再无一人,歌伎燕燕也不知去向。”


  “那之后你又做了什么?”韩凛问。


  “小人不敢耽搁,立刻跑去找人来,将公子抬去救治。”


  询问完证人,韩凛遂告辞离开,临走提醒管家道:“昨晚除了燕燕,应该另有一名贼人潜入贵府,请仔细核对府内可丢了什么东西。”


  管家惊讶,韩凛说:“详情请容稍后禀报。”言讫转身回衙。


  回去的路上,一名仆妇拦住了韩凛,妇人自报名讳后说,“老奴乃相府做杂役地下人,与燕燕相熟,有事向捕爷禀报,能否打扰捕爷片刻?”


  韩凛于是带她进了附近的茶楼,等二人在雅间坐下,身边再无旁人,主动相邀的妇人却不开口了,显得很踌躇。韩凛亦不催促,静静等待。少刻,对方开口道:“捕爷,您是个好人吧?”遂不等韩凛回答,又说,“世人都道官差威风,令人畏惧,但老奴从未见过女子能当官差,不免就胆子壮了些,跑来拦捕爷的路。并非是小看了捕爷,请莫要误会!”


  韩凛笑道,“没关系,你可以相信我,有什么事不妨告诉我,我会保密。”


  听到韩凛如此说,妇人放松了不少,说道:“谢捕爷关照!其实,我与燕燕非亲非故,只是相处日久,彼此熟悉。燕燕年纪小,又顽皮,每天唱啊跳啊没一刻安静,因与我亲近,总喜欢捉弄我,却并无坏心。我无儿无女,也将她当成自己女儿。她变了性情,是从公子爷看上她开始。”


  说到这儿对方顿了顿,韩凛认真听着,没有打扰,或许被韩凛的态度鼓励,一会儿妇人继续说:“我们那位公子爷,性情残暴,又贪花好色,府里好些个唱歌的女孩儿,被他弄地落了残疾。自打爷点名要燕燕侍奉,燕燕不愿意,常暗地里哭。爷为了讨她欢心,送来金银首饰、华服美食,都被燕燕扔了出去。可她越是这样,爷就越喜欢她,也越纠缠她。


  “公子有些怪癖,喜欢变着法儿折磨人,女孩儿哭地越惨,他就越开心。他白天对燕燕百般好,晚上就百般地折腾,燕燕每天都带着一身伤回来。我给她擦洗敷药,开始她还哭诉委屈,后来连话都不爱说了,眼神幽幽地,不晓得想什么。她性子烈,我一直担心她出事,是以,昨晚听说燕燕刺伤公子,我并不奇怪,可后来燕燕失踪,老奴愚钝,却怎么也想不明白。


  “燕燕只是个唱歌的女孩儿,并无飞天遁地的本领,相府家丁护卫无数,漫说是燕燕,就是只老鼠咬伤人,也没有轻易逃脱地。老奴私心揣测,她或许遇到了麻烦,或有什么危险。她刺伤主人逃走,于她也许是好事,但老奴总不能安心。


  “捕爷,恕老奴无礼,可否请捕爷莫把燕燕只当成凶犯追捕,将她找回来。求捕爷救救燕燕,她本是个心地善良地好孩子。”


  妇人临走,给韩凛留下了一包银两,求韩凛找回燕燕。


  韩凛推辞不过,暂且收下了。




  二、


  回到衙门,韩凛去向府尹大人禀报案情,认为大盗花满天是本案关键人物,抓到他就有可能找到歌伎燕燕,请求府尹发文调取各州府花满天的案卷,以供调查。府尹大人听了韩凛的陈述,同意了她的请求。


  文书快马急件发出去,案卷两三天就陆续发过来了,只是韩凛也没想到,花满天的案卷居然如此多,堆了足足有半个房间。韩凛在衙门里人缘不太好,没人肯帮她,只好自己钻进如海的卷宗里埋头苦干。陈天文走进那间官署,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


  如山的卷宗一堆堆摆满了房间,桌子上也打开了十几本,韩凛正埋首翻看,同时以纸笔记录什么,旁边还有半拉吃剩的馒头。韩凛头发乱着、衣服皱着、眉头也紧锁着,只有一双眼睛诡异地炯炯发光。


  陈不禁挖苦道:“不睡觉也很精神嘛!”


  韩凛头也不抬,举起空了的茶壶说:“陈叔帮忙沏壶茶,我快渴死了。”


  对方瞪了她一眼,拎着茶壶出去了。陈天文是韩凛父亲的朋友,韩凛的父亲从前也是个捕快,二人共事多年,交情很好。当韩凛也做了捕快,且又成为陈的同僚,他就将韩凛当成自家闺女一般,平时总对她很关照。韩凛承情,偶尔也爱撒个娇耍耍赖。


  陈端了茶水回来,看到韩凛咕嘟咕嘟喝下去半壶,说道:“你歇会儿吧。”


  韩凛见他面带倦容,遂问:“陈叔在忙什么?”


  “能忙什么,”陈答道:“全城搜捕凶犯,都快掘地三尺了,连个鬼影子都不见。”


  韩凛道:“我向大人建议过,不必在城内搜查,犯人有武功高强地同伴,应该早逃出城去了。画像已发到了各州府,总会有消息。”


  “也许大人觉得不做做样子,不好向宰相交代?反正上面有令,当差的就得跑断腿。”又问韩凛,“案子查地怎样了?”


  韩凛叹气,“没有头绪。”她指着旁边的一堆案卷说,“这些应该是花满天作的案,还有其他好多并不是,但那厮太有名了,各地出了奸杀的凶案,就归到他名下。其实他作案手法特别,死者较少外伤,奸污之后用双手扼杀,因此,江湖上还有个怜香惜玉的美名。”


  “怜香惜玉个屁!”陈天文骂道,“杀了人还谈什么怜香惜玉,那些人脑子坏了。采花贼十有八九会将奸污地女子杀害,拿这种事编桃色段子的人也都不是好东西。”


  韩凛笑道:“陈叔英明,我也认为那些人脑子坏了。”


  陈又道:“你是如何断定此案与花满天有关?”


  “这要从两年前一桩案子说起,那之前陈叔先看看这个。”韩凛拿出一截切断的蜡烛给陈天文,“这是我从现场取到的证物,仿佛用刀切过,证人说房内的烛光瞬间熄灭,但蜡烛分布房间两侧,何种兵器能同时砍断全部蜡烛?”


  “长矛?”陈想了想说。


  “做不到,中间有屏风碍事。”


  “暗器?”


  “房间里没有暗器留下的痕迹。”


  “那我想不到了,究竟是什么?”


  “不知陈叔可否听说‘拂柳分花手?’”韩凛问。


  陈道:“那种能切断豆腐上的砖头,却不会割坏豆腐的气功?”


  “正是。”


  “真有这么神奇的功夫,不是吹牛?”


  韩凛抬手,蓄力向前一挥,陈天文手中的蜡烛就断了一截。


  陈天文咋舌,摸了摸脖子骂道:“混球,吓死我了。你还懂这种功夫,哪儿学的?”


  韩凛答道:“我幼年时,父亲带我去寒山寺,寺里的师父带我玩儿,教了我这门武艺,不过我只会皮毛。两年前,有位武林前辈的妻子被歹人所掳,前辈穷追不舍,但等他找到,人已被害。那位前辈深爱妻子,矢志报仇,发动江湖朋友追杀凶手。最后前辈找到了凶手,并与之决斗,却不幸败北。朋友们赶到时,前辈已被杀害,身中几种剧毒,尸体上还有拂柳分花手造成的伤痕。


  “那凶手就是花满天,众人由此而知花满天懂得这门绝技。当今世上,懂这门功夫的人屈指可数,同时喜欢掳掠女子,作恶累累的就只有花满天。花满天身手既好,又惯做大案,行事十分从容。宰相公子遇刺呼救,仆人赶来时,花满天和燕燕还在房间里,来不及逃走,遂以拂柳分花手削断蜡烛,躲进了屏风后面。


  “当仆人跑去叫人,他才同燕燕离开房间,跳上了房顶逃离。以他的身手,带燕燕连夜出城亦非难事,所以我才建议,不必在城内搜寻。”


  “还有,”韩凛起身又翻出一张地图,指着上面做出的标记道,“这些是数年间,花满天作下的十几桩案子,跨越数个州县,他每次作案后抛尸都很随意,全不在乎被人发现,似乎他很有把握迅速逃离。我想找出被害人之间的共同处,花作案后逃跑的路线,研究抛尸地点的道路河流,但还是一无所获。”


  陈天文看着投入地讲述案情的韩凛,默然片刻,随即起身道:“我也干活去吧。”


  “干什么活?”韩凛问。


  陈天文说:“去搜捕犯人,也许能找到点儿有用的线索呢。你这么卖力,我这把老骨头怎好意思闲着喝茶。”


  韩凛笑,对离开的背影说:“陈叔,回来时带点儿肉包子,我饿。”


  陈挥了挥手,表示知道了。




  五日后,有消息传来,梓州有人见过燕燕。报案人通过画像认出了燕燕,向官府举报。从前这种消息官府并不重视,因为通缉令上的画像通常简陋失真,无法据此辨认犯人。韩凛却宁可信其有,因为京兆府近来为疑犯画肖像的捕快,跟一名洋和尚学过西洋画,能用木炭做笔,将人脸画得八九分像。


  除此之外,也因为目前为止没有任何线索。按规律,歹徒掳走受害人超过三天,生还的可能性就很小了。虽不清楚燕燕和花满天的关系,韩凛内心却觉得燕燕多半已遇害,遂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打算去碰碰运气。


  韩凛向府尹申请去梓州查案,府尹批准,但在找同伴一起去时,韩凛感到很困扰。因为她从前年轻莽撞,得罪过同僚,至今他们也不原谅她。衙门里几班人马自成派系,只是每个圈子都不欢迎韩凛。


  那时,韩凛刚成为京兆府捕快,行事一派天真,只知道‘秉公办案,绝无偏私’。某次查案时,一位前辈栽赃构陷商贾,诈取对方钱财,并告诉韩凛这是成例,也要分给她一份。韩凛拒绝了,还在商贾向府尹告发时,为他做了证。结果那位前辈不仅挨了板子,还被撤了差事,丢了饭碗。


  自此,同僚们避她如蛇蝎,韩凛也一直没找到机会同大家和好。于是,当她向同事提出同去梓州办案,不仅无人应声,还有人出言嘲讽,说她‘向来刚正不阿,替宰相家找歌伎倒挺卖力。’


  韩凛无奈,最后只身去了梓州。




  三、


  韩凛到了梓州,发现消息有误。原来有人贪图官府的赏格,谎报消息。这些天韩凛为了不耽误事,起早贪黑赶路,几乎累散了架,到头来却是这种结果,让她非常失望。她在梓州待了半天,决定去江源一趟。


  江源距离梓州两天路程,在驿站换马抓紧赶路的话,一天半就能到达。韩凛翻过案卷,记得江源有一桩案子,被害人幸免于难。这也是唯一一件被掳女子生还的案子,该女子失踪三天后,一名乞丐在河滩发现了她,遂报官。而她当时还活着,虽遭到奸污,身上并无其他伤痕。


  据女子讲,那人将她掳走实施了强暴,而后用手扼死了她。但或许老天垂怜,让她没有死成,等她苏醒时,凶犯已不见踪影。


  韩凛想着回去京城,也只能继续翻案卷,对查案子几无帮助,不如去见见那名幸存者,或许可以通过她的回忆,加深对花满天的了解,分析他的特征,帮助她抓到凶犯。韩凛没有拖延,一天一夜就到达了江源。


  韩凛向江源县衙提出请求,知县很配合,派了一名捕快陪同去找那名被害人。被害人住在桐乡镇,当他们到达桐乡镇,桐乡镇的里正告诉他们,被害人于一年前已死。


  女子生还后数月,发现怀有身孕,丈夫见疑,认为那是凶犯的孩子;宗族不容,说她已失了贞节,苟且偷生是不要脸。女子走投无路,羞愤之下在宗族祠堂里上吊自尽。


  离开了桐乡镇,韩凛和那名陪同的捕快住进了官道旁一间简陋的客栈,她实在太累了。桐乡镇里正曾热情挽留他们,准备好了酒菜招待他们,但韩凛不肯留下,坚持走了。她知道自己是在闹脾气,却很不想留在那地方。她努力想救人,他们却因为那些荒唐的理由,将那可怜女人逼死了。


  陪同地捕快察觉了韩凛心情不好,晚上陪她喝酒,二人在荒僻的小店,就着粗陋的菜肴喝了个酩酊大醉。捕快说,从没见过女人当捕快,又说韩凛破了许多大案,很了不起。韩凛醉了,微笑着爆粗:“没个狗屁用处,更多时候我都无能为力。就像现在这样,拼命地追查不敢松懈,犯人还是抓不到,不该死的人还是会死掉。”


  捕快劝解道:“尽心查过就罢,尽人事听天命嘛,哈哈哈。”


  “嗯,喝。”


  第二天,他们正打算返回县城,有人送来一个包裹,指名给韩凛。韩凛打开包裹,看到里面有一张字条和一支金钗。韩凛认得那支金钗,正是燕燕刺伤主人的凶器,她打开字条,上面写了一个地点,说见面有消息告知。


  韩凛没有迟疑,当即决定赴约,捕快想了想,决定陪同。


  二人策马疾驰,赶往约会地点,走到半路,有一队人马拦在了道上。十几名劲装大汉,身背朴刀长矛,为首一人问韩凛:“你就是那个女捕快?”


  韩凛问:“你是谁?”


  对方答道:“有人出了千金赏格,要你的性命。”


  言讫,一声令下,一众歹徒手执凶器,一拥而上。韩凛立刻带领捕快冲进了道旁的树林里。


  身后众歹徒也追进了树林,捕快慌乱,问韩凛:“该怎么办?”


  韩凛说:“这些人应该是江洋大盗,且是最凶恶的一群,官府的通缉名单一定有他们,青天白日袭击官差,胆子不小。”


  捕快急了,“我是说,现在怎么办?”


  “这里地处偏僻,他们挑好了地点埋伏的,也不会放我们任何一个去报信。”韩凛冷冷说道:“只能杀。”


  捕快还在慌张,却见韩凛拔出了腰刀,丢下马匹,向树林深处奔去,并对他喊道:“跟我来。”捕快只得咬牙跟了上去。




  不知何时起,天空沥沥下起了小雨,树林里阴暗潮湿,道路泥泞,行走也很不便。身处这种环境,韩凛依旧行动利落。捕快气喘吁吁地拼命跟随,因为后面众歹徒仍在追杀。这段时间,利用树林里复杂的地形及高大的树木做屏障,韩凛杀了四个人。歹徒们被刺激得嗷嗷叫着在后面追杀,目前为止韩凛还没有陷入包围,但看情形情况不妙。毕竟韩凛孤身一人,体力有限。


  这时,韩凛指挥他道:“你去那边引开他们,我会迂回包抄。”


  “我不行,我杀不了人,我只是个县衙里混饭吃的差人,这种事我办不到。”


  韩凛揪起他的衣领骂道:“不管你愿不愿意,现在已经被卷进来了,你不是带着刀吗?要么去杀人,要么被杀,选一个!”


  言讫,韩凛纵身一跃,便如燕子般跳上了大树;捕快也狠狠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低吼一声,向着韩凛指过的方向飞奔,远处,大盗们看到他的身影,果然追逐而去。一直以来,捕快与韩凛寸步不离,找到他们任何一个,就等于抓住了一双,是以众歹徒才会上当。捕快不禁腹诽,韩凛会不会为了使这计策,才坚持带他一起与歹徒周旋。


  捕快没命地狂奔,但效果却不如韩凛之前在林中兜兜转转,很快众歹徒追上来,将他包围了。捕快被逼抽刀,众歹徒围上来,看到是他情知中计,气红了眼睛,当中一人便要上前杀他泄愤。


  捕快心下一片惨然,只觉今日难逃一死。至此,他也知道害怕没用,只想着好歹杀一个够本儿,定住身形,举起刀应敌。歹徒冲到了眼前,他几乎听见了对方粗重的呼吸声,蓦然想起从前教头说过的话‘狭路相逢勇者胜’,遂不管不顾,坚定地将刀锋刺向了歹徒胸腹。


  这恰,一颗霹雳弹落在了大盗队伍中,爆炸,炸伤了两名歹徒,树林里一时浓烟滚滚,鬼哭狼嚎。


  捕快运气极好,大难不死,连根汗毛儿都没伤到,他对面的歹徒却被他一刀刺死。捕快惊魂不定,瘫坐在地。茫然间,他看到一个人影兔起鹘落,跳进兵荒马乱的歹徒中间,利用浓烟做掩护,手起刀落连续收割了几名歹徒地性命。


  大盗们付出了九死二伤的代价后,终于崩溃,落荒而逃。


  韩凛目送歹徒们扔下受伤的同伴逃走后,也疲惫地靠着大树慢慢坐下了。捕快醒过神,赶紧跑来过看她,发现韩凛受了伤,大腿上挨了一刀,血浸湿了衣裤。捕快撕开自己的衣服为韩凛包扎好伤口,想扶她起来。韩凛拒绝,说:“我没有力气走,你回去叫人来。”


  捕快发怒道:“我怎么能把你一个人留在这儿!”


  韩凛笑了,道:“刚才你很勇敢嘛,多亏你拼死将他们引到一块儿,不然我这招也无法得手,继续耗下去,等我累瘫了咱俩都得死,是我连累了你。没事的,我找地方躲一躲,等你回来。”


  捕快脸红,继而反对:“倘若他们再回来……”


  “不会的,”韩凛说,“死了这么多人,代价已经够大了,我自问没这么值钱。就算找我报仇,也不会不动脑筋死磕。我跟你一起跑回去,流血过多,弄不好会死人的。我暂时没有危险,你速去速归。”


  捕快见说,只得依从。因为马匹弄丢了,只能步行,捕快给韩凛留下所有他觉得有用的东西,在细雨中飞奔而去。


  捕快离开后,韩凛起身,慢慢挪动到能遮雨的大树下休息,天色渐渐暗下来,韩凛累得差点儿睡着,远处有个人影慢慢走近,韩凛警觉地打起精神,握紧了兵器。


  来人走到近处,韩凛才看清楚,那人一身道姑装扮,望着她关切地问:“你受伤了?”




  四、


  道姑容貌秀美,面目和善,匆匆向她走过来。韩凛挣扎着站起来,透过雨幕观察来人。刚经历了一场战斗,虽然疲惫,脑子还清醒敏锐,对面的人看不出任何异常,但韩凛仍觉得哪儿不对。须臾,韩凛扯起了嘴角笑道:“道长,你的妆花了。”


  道姑觑了一眼自己的手,说:“姑娘,你在说什么?你受伤了,让我看一看,我这儿有祖传的药膏,可为你医治。”


  “哈哈,”韩凛笑得更开心了,“我骗你的,妆没有花。不过这下你可露馅儿了,再爱美连手都要修饰,且别人提醒一句就要检查,是怕易容被发现吗?”


  道姑亦笑道:“你还真是难缠。”


  “荒山野岭,孤身女人冒雨赶路,一路上没碰见任何一具尸体就罢了,还闻不见这么浓的血腥气,忙着关心素未谋面,带着武器的伤者,你是谁?”


  道姑声音变了,变得低沉磁性,是个男人的声音:“是我低估你了,我以为那些人即便杀不了你,也能重伤你,可惜,他们太没用了。真是一场精彩的战斗,有趣。”


  “你到底是谁?”韩凛问,握紧了手中地刀,莫名的恐惧和越下越大的雨,让她的身体一阵阵寒冷。


  “你不是一直在找我吗?”男人道:“我来了。”


  瞬间,万籁俱寂,仿佛雨滴都落得缓慢了。韩凛微微后撤了一步,身体前倾,如拉满的弓,蓄势待发。但她不敢妄动,而对方还是随意地站立,甚至仍保持着笑容。


  雨打在脸上,凉凉地,呼应着意志的冰冷。男人在韩凛眼睛里看不到退缩,虽然她因为害怕或冷微微战栗过,但很快就止住了,目光坚定。这是个战斗惯了的人,身为一名捕快,应付过各种凶犯歹徒,经验丰富。


  男人显得很高兴,两眼放光,说:“这真是太妙了,你远比我想象的出色……”


  话音未落,刀光如一道闪电,撕开雨幕刺过来。男人没有躲,用左手抓住刀刃,略微改变了方向,刀势凶猛,穿透他的肩膀,直接将他钉在了身后的大树上。同一瞬,男人以右手反击,霸道的气刃打中韩凛,将她击飞出去。韩凛撞上了另一棵大树,断了两根肋骨,晕死过去。


  男人拔出肩膀上的刀,走到韩凛身边蹲下,说:“遇到你,我真的很开心。”




  韩凛醒过来时,被人蒙住了眼睛,捆住了手脚,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一片黑暗中,仍能听到外面的雨声,但身下的地面是干燥的,应该是在一间屋子里。而且,有人在屋内点燃了篝火,空气暖融融地。


  那个熟悉的声音也在耳边响起:“你醒了?”


  韩凛用力挣扎了一阵,双手被反绑在身后,捆得很紧。她放弃了挣扎,摸了摸手指上的戒指,还在,还有希望。戒指里藏着一根细小的钢丝锯,那是她刚当捕快时,陈天文送给她的礼物,同时还送了好多暗器和精巧的机关道具,她感激长辈的爱护,一直戴在手上。


  她努力面对着声音的方向,在背后悄悄拉出钢丝锯,这时,男人的脚步声响起,走到她面前,轻轻抚摸着她的脸颊,说:“既然你醒了,我们就开始吧。”


  “等一下,能让我死个明白吗?”韩凛请求道:“燕燕可是你带走的?”


  “是。”


  韩凛问,“你到相府就是为了抓她吗,我调查过,之前你们应该并不相识。”


  钢丝锯太细小,绑她的绳子又很粗,她手指活动不便,使不上力。


  “我去相府是为了别的事,遇到燕燕是个意外。”男人回答了她,“而且,是她求我带她离开的。她杀了人,我只是问她,是否甘心就这么死掉。”


  “你带走她,也是为了杀害她。”韩凛说。


  男人说:“我喜欢那个女人,她身上有股劲儿,为了活下去,或为了活得好,拼命地在挣扎。她被主人折磨得很惨,被我带出相府后,一度开心的像脱离牢笼的鸟儿,笑着谢我,把我当救命恩人。当她发现我的目的也曾试图逃跑,但失败了。”


  “你杀了她……”韩凛说,手上一时停止了工作。


  “嗯,”男人平静地回答,“她是很出色的女人,漂亮又生气勃勃。”


  韩凛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也许因为愤怒,也许因为害怕,怕自己也要死去。她再次开始了锯绳索,坚定而小心地。


  “为什么要杀她们?”


  “燕燕么?”


  “所有那些被你杀害的女人,既然你欣赏优秀的女人,为什么要杀死她们?”韩凛问,努力拖延时间。


  “因为快乐啊,”男人答道:“至高无上的快乐。人们都行尸走肉般地活着,即便是达官显贵王侯将相,也不过是些脑满肠肥的蠢货,既不懂分辨好坏,更没有享受过真正的快乐。世上最珍贵的是那些美丽鲜活的生命,比如女人。拥抱她们,把她们的命运攥在掌心,任意蹂躏,就好像……我是神明。


  “你杀过人吗?不是杀那些自私残暴,作奸犯科的歹人,而是杀死一个好人。毁灭一个美好的生命,那种感觉,快乐得让灵魂都颤栗。你知道吗?我今天特别高兴,因为我遇到了你。”


  男人的声音渐渐激动起来,“你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女人。在这个昏暗的世界,像男人一样,手握兵器,惩恶扬善,勇敢、坚定又美丽。当我听说名捕韩凛在追捕我,就很想见见你,遂找人向官府报信,说见过燕燕,把你引出京城。之后又找来那些大盗,本想试试你的本事,却不料被你单枪匹马杀退了,了不起!


  “韩凛,我们这就开始可好?我带着你,去体验那种无上的快乐。”


  男人说着,靠近韩凛,将她压到身下,动手解她的衣服。韩凛还没能锯断绳索,她努力抗争着,一边加紧干活,同时试图分散男人的注意力,又问:“燕燕……的尸体,你把她,扔到哪儿了?”


  男人一边动作着,回答说:“就在京城外,一处,山上的凉亭旁边……”


  还差一点,只差一点就能成功了,但来不及……男人的呼吸渐渐粗重,双手扣住了她的咽喉,慢慢地加重力气。


  韩凛像一条濒死的鱼,猛烈地挣扎,直至渐渐无力。头越渐昏沉,肺因为无法呼吸憋得生疼,她知道自己就要死了,当脑海还残留一线意识之际,绳索终于断了。韩凛翻出袖子里藏的,燕燕的那支金钗,将全身仅有的力气汇集到手上,狠狠刺向了男人。


  金钗刺中了男人的脖子,男人捂着伤口跌倒,松开了韩凛。韩凛趁机扯掉蒙眼布,大口呼吸。虽然眼睛暂时不适应光亮,只能朦胧地看见东西,但她已看到墙角摆放的刀。她奋力爬过去,男人想阻止,挥出气刃打她,可他受伤太重,痛苦令他失了准头,气刃擦伤了韩凛手臂,她终于拿到了她的刀。


  她抽刀割断了脚上的绳索,在男人抓到她之前,飞奔出屋子,跑进了雨地里。


  她一口气跑了很远,一直跑进树林,直到脚下趔趄,摔倒在地,跪在泥泞里放声大哭。等她哭够了,擦掉眼泪,狠狠扇了自己一个耳光,骂道:“跑什么跑,废物!”她记得自己是捕快,而花满天受了重伤,这次如果放跑了他,下次不知什么时候才有机会抓住他。


  她强打起精神,鼓起勇气原路返回,找到了山坡上那座荒废的破庙。破庙里的篝火依旧燃着,但等她赶到,花满天已经逃走,不知所踪。




  五、


  官差们根据韩凛的情报,在京郊有凉亭的山上搜索,终于在香山悠然亭附近找到了燕燕的尸体。


  尸体被秋天的落叶覆盖,山上过往行人又少,是以一直没人发现。仵作验尸推测死者的死亡时间大约是半个月前,尸体已经腐烂,只得以随身物品确认了身份。


  仵作说,案发地点可能是在凉亭里,他们在凉亭内发现了血迹,还有与尸体身上相同的一只耳环。


  韩凛在现场停留很久,试着想象当时的情形。或许他们只是走累了,于是走进了凉亭,打算歇一歇脚。燕燕对带她逃离相府的恩人满怀感激,对方却对她露出了邪恶企图。她强烈地挣扎过吧,迫使歹徒不得不动手伤害她,留下了血迹。她曾挣脱了束缚,逃出了凉亭吗?花满天说过,她试图逃跑但失败了。


  燕燕跑出凉亭,但荒山野岭,被惊慌和恐惧追赶着,不辨路途,轻易被冷静凶残的歹徒追上,然后扼死了她。


  找到了燕燕的尸体,府尹大人对宰相亦有了交代。虽然宰相对这结果很不满意,但犯人既然已死,只好结案了事。侥幸宰相公子已苏醒,大夫说可能会落下病根,但性命已无碍。宰相爱子康复,凶手又已惨死,遂不再为难府尹。韩凛亦回了衙门,被另派差事。


  但韩凛不接受这结果,向府尹大人提出请求,继续追查花满天的案子,追捕凶犯。


  府尹驳回了请求,说:“案子既已结束,就该尽早放下,衙门里还有许多别的案子需要你去查。”


  韩凛说:“可案子没有真的了结,凶犯也并未归案,小人为了查案,搜集了许多资料和证据,现在放下,就会前功尽弃。”


  府尹道:“将那些资料和证据整理成册,交给各州府继续调查便是。”


  “那样会耽误时间,”韩凛继续争取:“花满天数年间流窜各地,犯案累累,各州府不是没查过,但他们力量有限,总是查着查着就查不下去,最终半途而废。因为总抓不到凶犯,消磨了意志,索性夸大花满天神通广大,为自己的不作为开脱。如今大家已习惯这种情况,更不会有人认真去查。


  “而这段时间,花满天会继续作案,掳掠女子并杀害她们。大人,人命关天,这是官府的责任,任由花满天逍遥法外,是我等失职。”


  府尹大人望着执拗地与他争辩的韩凛,无语片刻,最后说:“好,再给你一个月期限,一个月内抓不到花满天,案子必须转交。韩凛,你要明白,若没有本官支持,你本事再大也无法查案办差,莫让本官为难。”


  “是!”韩凛领命拜谢,开心地告退了。


  韩凛很清楚府尹说的是实话,这种江洋大盗杀人逃逸的案子,通常都很不好查。犯人既不好抓捕,又捞不到任何好处,只要苦主不闹,各地衙门都宁可将这种案子高高挂起,不予理会。


  韩凛坚持要查,就会搅得各地衙门不得安宁,之前是宰相公子遇刺,为了抓凶犯,各地衙门才配合韩凛调查。现在燕燕已死,被花满天所杀那些卑贱女子的冤情,就没人关心了。所以,倘若没有府尹支持,别说查案,以韩凛的人缘,在衙门里混饭吃都艰难。


  韩凛知道机会难得,再次前往梓州。花满天为了对付她,在梓州做过布置,或许留下了线索,韩凛决定从梓州从头调查。


  梓州府衙门差役初时还尽心协助办案,过了几天案情毫无进展,又开始应付差事,敷衍韩凛。韩凛找知府陈情,请求帮助,知府推说自己刚上任不久,指挥不动衙门里的人,劝说韩凛耐心。韩凛迫于无奈,最后拿出了皇帝御赐的金牌,逼迫知府协助她办案。那是她从前办案有功皇帝嘉奖的,持金牌查案,任何人不得阻碍。平时韩凛并不会拿它压人,因为会得罪人,此番实在时间紧迫,才出此下策。


  知府见到金牌,不得已妥协,勒令差役们不得敷衍办差。知府严令,差役门不敢怠慢,又认真干起活来。一时间,梓州衙门忙得鸡飞狗跳,他们通过那名报假案的线人,顺藤摸瓜查到收买他的人曾住在大齐镇孙家客店,店家说常在店里买酒过夜的都是河上的船工,韩凛这才注意到运河流经梓州。


  先皇登基后,曾花费好多力气,浚通了各地的河道,这项工程进行了十几年,直到数年前才大体完成。运河疏通,不仅解决了京城及各地的粮食问题,还使得南北商业兴盛,河上除了运粮船,商船也络绎不绝。但韩凛之前使用的地图上,并没标注新浚通的运河,是一张旧地图。


  韩凛推翻了之前的推理,重新梳理所有的案件,研究每个抛尸地点及附近的山川道路。逐一比较核对后,韩凛推断花满天是船上的水手。


  每当船只靠岸补给酒水食物,他就上岸杀人。河上消息灵通,官府有任何动作,他都能及时了解。水路又没有关卡宵禁,顺流而下日行数百里,所以他作案后总能及时逃走,即便官府查到蛛丝马迹,犯人也逃到几百里之外了。


  韩凛找到梓州码头主事,查了花满天收买人报假案的时期,所有路径梓州的船只。一一排查后,找到了一艘名为宝丰号的商船,船上一名船工因脖子受伤,上岸找过大夫。韩凛坐快船好容易追上了宝丰号,却被告知,那名叫顾斌的船工并不在船上了。


  船上管事说,船只在江源停泊时,顾斌上岸办事路遇强盗,被强盗刺伤脖子。他们曾找大夫医治过,初期还好,但没多久伤势恶化,脖子肿得大腿般粗,吞咽困难,最后连路都走不了了。顾斌没有亲眷,管事无奈,只好将他抬下船,寄放在一名亲戚家养伤。韩凛问出了地址遂离开。


  韩凛找到花满天时,他正躺在渔家一间破旧的茅草屋里,面容枯槁,被病痛折磨得没了人形。看到韩凛,他扯起嘴角笑起来,说:“我知道你一定会找到我,我一直在等你。”


  阳光从破陋的窗户照进来,给昏暗污秽的房间带来一线光明,光线里,细小的灰尘仿佛有了生命般漂浮、舞动。


  他声音沙哑艰涩,却很平静,继续说:“我知道你会抓到我,不是因为你是一个出色的捕快,而是因为,你是一个女人。因为你是女人,所以,你比旁人更同情那些死去的女人,你会为燕燕的死而哭。”


  “但是,韩凛,”花满天仍笑着,语气中甚至带了一丝怜悯,“你能抓到我,却阻止不了像宰相公子那样的人作恶,到头来,你还是救不了燕燕。”


  良久,韩凛才回答:“我知道,可就算希望渺茫,比起坐着看热闹,慢慢变成和你一样的人,我还是想试一试。”




  六、


  花满天被押回京城,但案子并未了结;抓到凶犯不是结束,而是审判的开始。韩凛交了差事,让人去相府将之前交谈过的仆妇找来,约在同一间茶楼见面。


  妇人见到韩凛,仍有些局促,但看表情,她应该已知道燕燕的死讯。韩凛将那包银子和燕燕的金钗还给对方,说:“抱歉,有负所托。燕燕确实是好姑娘,直到最后她都很勇敢。”


  妇人捧着遗物哭了,哽咽道:“她是个好孩子……”


  回去的路上,韩凛心绪难平,脑子里一会儿是燕燕的尸体,一会儿是妇人悲伤的哭声;街上的嘈杂也令她心烦意乱。韩凛站下,看了一会儿。


  长街上,人们奔波忙碌,生机蓬勃,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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