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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吧第218届书剑风云《连城诀》报道贴(共搜集有44帖,此为第61帖)

(作者:白宛儿;提交人:白宛儿;提交时间:2013/5/27 22:54:57)

以下是引用鲁坤LCJ在2013-5-21 16:29:40的发言:
哥又是一个跑龙套的,连简介都只有短短的两句话“万震山大弟子,天宁寺中毒而死”,像这种人命关天的大案子,怎么可以用这么寥寥几句话就交待了呢?至少要说明,哥是怎么误入歧途变成万震山大弟子的?万震山有没有将他的闺女侄女之类许配给哥?哥又是怎么到的天宁寺?是哪只黑手伸向了哥?双方曾经有过什么过节?下毒用的是什么方式?投进茶壶?洒在饭菜?泼于肌肤?或者用竹筒吹进卧室让哥在无声无息中就去见了马克思?等等一切关于案情发生的前因后果都没有交待清楚,叫哥如何发挥丰富的想像力将几百字的报道凑写完整?无奈之下,哥只好自己动手翻翻万氏一脉的门谱。这一翻,倒吸一口凉气。我的个乖乖,真是不得了,从万震山到他的门徒小妾,没一个活口。不是被人砍死就是被下毒而亡。这可是震古烁今的灭门惨案,不要说惊动**,起码也会震乱一方。这么灭绝人性的事,警察叔叔就不到现场办个案,查探一下线索?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到处都是黑社会,没法混了。


五月吧第218届书剑风云《连城诀》报道贴(共搜集有44帖,此为第62帖)

(作者:白宛儿;提交人:白宛儿;提交时间:2013/5/27 22:55:17)

以下是引用周圻LCJ在2013-5-21 18:16:13的发言:

看了背景,一片茫然,真心的不知道这个周圻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只知道是万震山的二弟子。金庸的连城诀没有看过,所以关于周圻,脑中是没有任何的概念,百度了一下,没有找到更为详细的介绍,和背景一样。



风云游戏,每一场都有三百字的报道,其实,三百字,说多不多,也不算难凑,难道得是场场都有,对于熟悉的背景还好,像这样都没一丁点概念的游戏,这报道,说实话,还是不怎么好写的,只能这样水水的,敲着这样苍白的字,一个字一个字的凑,只要能够凑到三百字就圆满了。汗哒哒。



本场没有既定媳妇,却有一大堆师兄弟,好象都没好结果,包括我自己。我不知道丁典和狄云为什么要杀死我?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好纠结的,有时间翻原著看看就知道了。




五月吧第218届书剑风云《连城诀》报道贴(共搜集有44帖,此为第63帖)

(作者:白宛儿;提交人:白宛儿;提交时间:2013/5/27 22:55:32)

以下是引用水岱LCJ在2013-5-21 18:25:02的发言:

还有十几分钟下班,临下班前码一个报到贴。

水岱,初还以为是水笙的兄弟姐妹,看了眼背景才知道与水笙毫无关联,那个什么四剑已经忘记了。

《连城诀》谈不上是一部很优秀的作品,至少在我看来,可能是属于前期的作品吧,飞雪连远远不如天射白鹿精彩,内容平奇,气氛沉闷,情节拖沓,人物表现手法也与后几部差的许多。狄云是憨厚质朴,一次次被骗,裁赃诬陷,磨难重重,初现光明又糟黑雾,不禁让读者叹惜,令人如鲠在喉,个性表现也强差人意。当然在世事的一面是非常好的,如凌知府的虚荣,如万圭和万震山的阴险……等到层层迷雾拔开,才有圆满结果。丁典和凌霜华无疑是幸福的,可叹的是凌霜华在整篇小说中只有死后的描写,丁典其实又何尝不是在利用狄云。

总之,《连城诀》感觉就一个乱字,就如我写的这贴报到。


五月吧第218届书剑风云《连城诀》报道贴(共搜集有44帖,此为第64帖)

(作者:白宛儿;提交人:白宛儿;提交时间:2013/5/27 22:56:05)

以下是引用萧绎LCJ在2013-5-21 20:07:58的发言:

(一)



游戏中活多久不重要,重要的是姿式一定要好看。

尤其我,萧绎,姿式决定命远。

没有姿式,我拿什么去和狄云那样名满京城的纨绔子弟相拼。

没有姿式,我拿什么去赢得天涯一仙子戚芳的青睐?

想当年,蛤蟆都能凭姿式在天鹅的面前赢回爱情,那今天,我,名不见经传的萧绎,我也能!



戚芳总是吃得很少,但上的东西不能少。

上的第一样东西,圆滚滚的,像冬瓜。

“但它其实是西瓜。”我对戚芳说,“是专从波斯进口的青颜血心瓜,你不吃它一口,你永远不知它的味道。”

说话的时候,我,萧绎,已从容地将瓜剖开,将中间的一块递到戚芳手上。

戚芳轻轻地咬了一口,然后笑了,酸!

是啊,你不吃,你就绝不会知道,世上除了甜的西瓜,居然还有酸的西瓜。



上的第二样东西,还是圆滚滚的,像冬瓜。

“其实,它还是西瓜,但它不是来自波斯,而是北极的七夜雪烛台。”

说话的时候,瓜又剖开了。

戚芳只是笑,不肯吃。

我说,你不吃,你就永远不知道它的味道。

戚芳的脸忧愁得像是一弯让人怜爱的月,她说,“不会又是酸的吧。”

她还是吃了一小口,又笑了,这回,真心甜呀!



我看着戚芳,看着她的笑容,心中甜蜜得像有水要漾出来。

我愿意守着她,天天为她剖西瓜。

卑微地活在她的身边,看着她快乐,看着她忧伤。

这就是我的姿式——卑微,顺受,只要爱的人能够幸福,我愿意为她将世上所有的瓜剖开。




(二)



忧伤来临的那天,实在没有两样。

她要嫁人了,嫁给狄云。

她说,“你要是没见过狄云,不知道他的鼻子有多坚挺。”

我说,人妖的鼻子更坚挺。

她说,“你要是没见过狄云,不知道他的眼神有多坚毅。”

我说,阎王爷的眼神肯定更坚毅。

她说,“你要是没见过狄云,不知道他有多细心。”

我说,我很伤心。



我见到了狄云。

我把自己埋在雪里。

上面盖满泥浆。

还插满了树枝。

我在上面树了一条横幅,写着——

“有种你就别看我。”

狄云果然没种,他好奇地蹲下身来,掀开横幅,透过雪堆里的小孔,看着我,虽然没说话,但他还是看了我。

所以他没种,我说的。



我又见到了狄云。

我拿了一把剑,怒吼着,向狄云冲了过去。

那天的天空格外蓝,路上行人格外多。

我的剑锋格外锋利。

我大吼着,向他冲过去。

我发誓那速度有一百码,虽然那个年代,码这个速度用语还没发明出来,但我就用了,我说,有种你咬我啊。

狄云还是没种,还是没咬我。

他只是盯着我,看我举着剑,疯子一样,冲到他面前。

就要刺中他时,我收回了剑,然后骄傲地离去。

可就在我离开三尺后,我的剑突然被一只手从剑鞘里抽了出来。

狄云说,“行走江湖,要背就背真剑,这柄木剑扔了吧,我送你一柄纯金的。”

我直直站着,狄云,你不懂的,我比你站得直,我姿式比你好看。

有种你咬我啊。




(三)



更忧伤的事肯定要发生,戚芳就要嫁了,今晚,我,萧绎,最后一次陪她。

我说,明天,你就要成为别人的新娘。

今晚,让我最后一次想你。



戚芳笑了,“最后一次,想念,也能有最后一次吗?”

我说,别人没有,但是,我是萧绎,我有。

戚芳说,“好哇好哇,那我想看看,最后一次想念是怎样想念的。”

我说,你看——



一个气球升了起来。

两个气球升了起来。

三个气球升了起来。

四个五个无数个气球升了起来。

每个气球上都有字,那些字就是“戚芳,我想你,最后一次想你。”



戚芳抬头看气球,月光照在她的脸上,照得她的脸像琉璃一样透明和闪光。

我就在她抬头的时候,轻轻一跳,跳到半空,抓住了其中一个气球。

我就要去远方了。

只要气球不停,我就将永远飘泊飞行。

我也许将飞到北极,也许将落入海里,也许还会回来,也许从此没有了我的名字。

因为,我真的是最后一次想你,默默离去,姿式都不留给你。




(四)



我肯定是到了女儿国,我被女儿国国主血刀老祖的女儿水笙救了。

我对水笙说,我会以身相许的。

水笙扑哧笑了,水笙说如果我救了你就要以身相许,那我救了那么多小鹿那得多少小鹿许我呀。

我说我不是鹿,我是萧绎,我真的会以身相许的。

这话很快就传到了血刀老祖的耳朵里,他将我叫到雪地上,逼我在雪里打滚滚,并且学蛤蟆叫。

我衣衫都滚破了,气都快滚没了,雪刀老祖恶狠狠问我,你还以身相许吗?

我说许。

雪刀老祖就用刀背砸我,放蛇咬我,放小鹿踩我,最后还放小狼吓我。

我果断昏了过去。



醒过来后,血刀老祖亲自给我熬黑玉断续膏,接好了我被刀背砸断的骨。

水笙给我吸掉了伤口里的血,又亲手敷药在蛇咬的地方。

血刀老祖拿来夹板,放在小鹿踩坏的地方,一一夹平。

最后给我复下的,当然是熊心豹子胆,专治被小狼惊吓所用。

血刀老祖说,我吓你,打你,都只是为了锻炼你。从今天起,你就是血刀家族的一员了,你可以娶水笙了。




(五)



水笙说,萧绎,你知道吗,世上有一种花,叫午欢。

它开在雪山深处。

并且只在午夜的月下开放。

它远离人间,独在白雪,它不求闻达,不为人知。

它是世上最香的花,又是世上最寂寞的花。

它叫午欢,是午夜里开得最欢的花。

其实,它又是这世上最凄凉最寂寞的一朵。

她说,“我觉得我就像午欢”。



我觉得这时候她需要安慰。

我甚至以为这是上天给我机会。

我鼓足我人生的第一份勇气,握住了她的手,我说,“你不会寂寞,如果你真是午欢,那我就是那些围着午欢盛开时的白雪。”

她轻轻摇头,轻轻荡开我的手,她说,我终究不是午欢,你也不是午欢边上的雪。

她说我们这一生,终将是看得见的聚首,想得着的别离。

她说我们有缘无份。

我说不行,我已经许给你了。
她淡淡笑了,她突然说,我带你去看午欢!



我们真地去看午欢了。

我以为这花难找,没想到一个月后,我们真的找到了。

它果然是世上最寂寞的花。

它们开在最高的峰顶,不喧闹,不招摇,静静地,只有七朵。

那样洁白的雪,那样洁白的花,在那样寂寞的月下,开的不是花,是梦。

我甚至以为那不是人间,是世外。

我看着那些花,和花前静静凝立的水笙,我突然发现,她真的就像午欢。

她有她的幸福,她有她的骄傲,我和她近在咫尺,但我有预感,我一辈子也达不到她的心里。

因为,它的心不在人间,在世外。

她来到世上,不是为了停留,而是,午欢一样的路过。




(六)



我离开了水笙,是悄悄走的。

因为我知道,这辈子我都带不走水笙了,如同那些暗夜里独自开放着的午欢,一离开那些积雪峥嵘的锋顶就会谢落。

我就是这样遇到了胜谛。



胜谛是一个奇怪的人,他穿很长的袍子,头发披到了脚跟。

我遇见他的时候,他站在齐腰深的雪里。

雪花一片片落下,覆在树上,还有他的身上。

他的嘴边有笛,但他没有吹,也绝未动弹。
他见我走来,立即制止我,他说他在听雪。

他要我一起听。

我看着他快要冻僵,想过去帮助他,但他拒绝了,于是我躲在附近的山洞里,看着他。

我以为他会离去,结果他非得没有离去,第二天我一早醒来,才发现他整个人都已被埋在雪里。

我将他从雪里挖出来,见他已完全冻僵,正准备背他回去,他突然弹身而起,对我神秘的笑了一笑,转身离去。

我看着他越走越远,他的长发在雪里飘荡,开始还能分辨,终于,和白雪混在一起,消失在茫茫天际。



就是这样一个人,很多年后,他告诉了我水笙的故事。




(七)



如果不是那首诗,我想我不会去追胜谛。

他突然在雪里大声吟道:“燕赵有秀色,绮楼青云端。峨眉艳晓月,一笑倾城欢。”

我整个人都被震住了。

因为血刀老祖的房中,挂着一幅狂草,那狂草里的诗,就是这四句。

我突然想起,那幅狂草就叫听雪图。

难道,那个听雪的人,就是胜谛?他和血刀老祖,竟是认识的?

那,他会知道午欢,知道水笙吗?

我没有多想,追了上去。



我没有见到胜谛,我见到了一个老人。

他叫金庸。

他坐在雪地里,和一个后生下棋。

他们下得很认真。

雪一片一片落下,落在棋盘上,后生一边思考,一边用手拂雪。

他很不小心地,碰到了一粒棋子。

金庸长笑而起,道:“哈哈,古龙,你输了。”

古龙也已站起,道,“燕赵有秀色,绮楼青云端。峨眉艳晓月,一笑倾城欢。喝酒,喝酒!”

他们身边果然有酒。

一人踏雪而来,身上已带了刀,胜谛。

他的头发已剃去。

他换了很干净的衣裳。

他说,“酒,最好三个人喝。”

他果然仰起脖子,喝了好大一口。

胜谛说,这是七年香,好酒,好酒。

他说,如此好酒,怎能无故事,我给你们讲一个。

他讲的,居然就是水笙,和那些寂寞开放的午欢。

他居然知道午欢!

只是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这次的故事里,将有我,萧绎。




(八)



胜谛拿出身上的刀,问我,你知道这是什么刀吗?

我茫然摇头。

胜谛说,古大侠,砍我。

古龙就走上前,对着胜谛的面门就是一刀。

胜谛躲都没躲,被那锋利的刀一砍为二,我吓得闭上了眼,但我能感觉到血水映红了白雪。

我以为胜谛必死,他居然还能说话,而且说的居然是,“金大侠,砍他!”

金庸说,好!

接过胜谛手中的刀,盯着我,一步步走了过来。

我气都不敢出。

金庸说,亲,对不起。

一刀砍了下来。

金庸说,我不会砍你左边的。

我以为他撒谎。

金庸说,我也不会砍你右边的。

我说,那你到底要砍哪里。

金庸说,我会上下左右前后一齐砍。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刀法。

但我相信他能做到。

我绝望地闭上了眼。

金庸突然哈哈大笑,亲,我砍完了。



我以为他开我玩笑。

他当然没开玩笑。

他真的砍完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不是普通的刀,那叫幻影幻血刀,是血刀老祖送他的。

这柄刀,不是用来杀人的,是用来装酷的。

这刀是用极特殊的材料制成的,它其实就不是刀,而是看起来像刀的一团光。

它无论砍在哪里,都伤不了人。

我非常惊奇,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刀。

胜谛说,你知道制成这刀的材料是什么吗?是午欢的花汁花魂!

制成这刀的人,就是水笙。

她说,这是一把寂寞之刀,不是用来杀人,是用来怀念和相思的。



我说,我可以看看它吗?

胜谛将刀递给我。

我知道它没有杀伤力,所以,我微笑着,轻轻地划了一刀。

而且,是对着胜谛的面门划的。


五月吧第218届书剑风云《连城诀》报道贴(共搜集有44帖,此为第65帖)

(作者:白宛儿;提交人:白宛儿;提交时间:2013/5/27 22:56:24)

以下是引用陆天抒LCJ在2013-5-21 21:53:02的发言:

这个人物是谁啊,百度了度娘告诉我这个是南四奇,说起来就想起了,就是那蠢笨第一号男主狄云掉下雪山,跟第一女主水笙她爹并称道貌岸然四大奇人的那个老大啊。艾玛,不说都忘光了。起初看《连城诀》的时候,我都想抽那狄云两拳,见过笨的,没见过比他笨的,笨到连郭大侠都服了他的。暗恋师妹不成又识破不了奸计,逞英雄后果被诬陷入狱。无勇无谋,一点上进心都没的历代金庸男主角最蠢钝人才是也。连丁典传他武学,他不要加学不会,还是丁典临终用尽办法让他学,怎么说怎么窝囊的一个男主角。看前面几章监狱的时候,看得我多窝气,后来说到丁典和凌霜华,整部书闪光了,他俩的爱情是以唯美来形容。丁典受到凌霜华父亲的威迫利诱都不肯交出连城诀的秘密,入狱被人追杀,最后得知凌霜华死了的时候,也对人生无求无欲救了废材男主死去。最让人感动的是,凌霜华被她爹活葬后,心里仍然牵挂着丁典,在棺材上用指甲刻下了连城诀的秘密。现在回想起来也觉得是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至于开始解谜,也就是男主角打算复仇的时候,一路挖掘真相与识破阴谋的时候,这本书还是值得一读,结局当然是很唏嘘,而且水笙女主角我始终觉得是打酱油的,书上笔墨还不如戚芳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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